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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法史:歷史上的法律趣事

作者: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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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叱吒風雲法天下 唯一廢除殘酷肉刑的皇帝

第三部分 叱吒風雲法天下

唯一廢除殘酷肉刑的皇帝

歷史上的「肉刑」被漢文帝廢除了,將社會注入了繁榮昌盛的原動力,同樣的刑罰制度改革,讓我想起當今世界「去死刑化」的思潮。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已經從明文或者實踐中廢除了死刑,我國作為所謂的「刑罰最重國家」,《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後,死刑罪名仍然高達五十五個,現今司法界對此問題極為關注,最近影響全國的大案中的爭論焦點,無一不與死刑的存廢息息相關。由此可見,社會各界對死刑的改革方略仍未達成共識,死刑在中國的存廢進程,依然需要細細考量。
說起古代的刑罰體系,我們就想起舊時代的辣椒水、老虎凳,最有名的就是滿清十大酷刑,其中的手段你想都不敢想。而這也成為近代外國竊取治外法權的論證,認為中國的刑罰太黑暗,需要他們來「拯救」。
秦律和漢律均規定,對於皇帝不能隨便議論,更不能有所怨恨,否則就是犯了「誹謗妖言罪」。即使有人不高興時詛咒天地,由於事關「天子」,也是犯了「民詛上罪」。漢文帝認為,如果推行開明政治,這些阻塞言路的罪名必須廢除。
公元前一七九年十二月,繼位僅月餘的漢文帝躊躇滿志,「新官上任三把火」,即下詔召見左右丞相周勃、陳平、御史大夫張蒼等人。
詔書中稱:「古代聖賢的君王治理國家,在朝堂中同時設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可以無所顧忌地向君主進言,讓君主聽取不同的進諫,使國家日臻昌盛。現在我們的法律不許人議論朝政,長此以往,人們都不敢對我提出意見,我又如何得知自己有沒有過失呢?又怎能吸引賢達的人來輔佐我呢?這條法律應當廢除。」
漢文帝篤信黃老學說,反對法家的「重刑輕罪」主張,不僅要求「君正」,而且要求「法和圖書正」。因此,漢文帝在「絕秦之跡,除其亂法」的思想指導下,對刑律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人們通常熟悉的都是漢武帝的法律思想,認為他是西漢繁榮的功臣。其實,漢文帝才是一個腳踏實地的改革家,一個西漢王朝的忠實維護者。正是在他的清靜無為的法律思想指導下,漢朝才得到了休養生息,為西漢王朝的繁榮奠定了基礎,從而把漢王朝推上了強盛的頂峰。
西漢初期由於政治上和經濟上條件的限制,無法對繼承而來的秦代刑罰體系中的弊端進行系統的改革,僅僅針對一些典型的酷刑與相關制度加以廢止。到漢文帝時實際已經成熟,就果斷廢除了肉刑。
漢文帝看了大受觸動,就下詔要廢除肉刑,實施仁政。後來,這條詔令付諸實踐,形成明確的法令。於是,自夏商周以來擁有一千多年歷史的「肉刑」制度,開始成為歷史。

高深的治國智慧

在漢文帝實施刑罰改革以前,漢代的刑罰制度按「漢承秦制」的體制格局,基本承襲了秦代的刑罰體系。而秦代的刑罰制度,不僅方法嚴酷,體系也比較混亂,肉刑、徒刑常結合使用,刑種之間的輕重等差亦不是很嚴格、固定,因而從整體上看顯得既嚴且繁。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裡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漢文帝在詔書中稱:「法律的作用在於懲治惡人,引導善人。在罪犯已經被處以刑罰的情況下,其無罪的父母妻子兄弟等還要連坐受罰,這是很不妥當的。群臣應當議論一下解決的方法。」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
以肉刑為代表的傳統刑體系,背負著亡秦的惡名,成了社會指責的焦點之一。https://m.hetubook•com•com從而為改革肉刑提供了一個很現實的誘因。
漢承秦制,漢王朝建國伊始,諸事草創,基本上都是模仿秦代朝廷制度。相國蕭何將秦法稍加刪節,就成為漢法,所以秦代若干嚴刑峻法,包括誹謗罪,在漢初都保留進漢法了。

一位女子引發的社會變革

經濟放寬,刑罰同樣要放寬

漢文帝廢除妖言誹謗等罪後,又採取了「通治道」等措施,言路廣開,政治氣氛寬鬆,大批優秀人才得以被選拔入仕。也應了唐太宗時代的一句話:「兼聽則明,偏聽則暗。」而漢文帝在幾千年前就明白了這個道理。
首先,他就廢除了收孥相坐法,也就是俗稱的「株連」制度。
以小見大,一個小故事的背後,是一顆兼濟天下的胸懷,如此一來,漢朝的崛起也就指日可待了。

罵了皇帝照樣無罪

歷史的遺痕

漢文帝的名字在中國歷史上是很有名的,「文景之治」就是對他政績的充分肯定。文帝名劉恆,是劉邦的第四個兒子。
漢文帝不為所動,二次下詔,措辭嚴厲:「對於公正的法律,百姓是不會觸犯的。不公正的法律是害民之法。官吏們有教育百姓棄惡向善的職責,如果使用害民之法,則是官吏們的失職。對於這種殘害百姓的暴吏,該如何處置?群臣應當再議論一下解決的方法。」
有一次,他打算修建露台,叫工匠計算費用,需要黃金一百斤。文帝說:「百金中民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於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孟姜女一哭,長城就倒了,女性威力可見一斑。同樣,漢文帝的時候也有一位善良美麗的女性,為了一片孝心,用一紙滿含淚水的文字,感動了hetubook.com.com漢文帝,也改變了整個封建社會的刑罰制度。
先秦時期,當時的刑罰是極其野蠻和殘酷的,這些刑罰統稱為「肉刑」,是中國古代殘害肢體肌膚、破壞身體機能的刑罰,包括墨、劓、刖、宮等。這種原始野蠻的酷刑,從夏商周一直沿用到漢初。
直到一次事件的發生,改變了這種狀況,這次事件,史稱「緹縈上書」。
漢文帝為人「寬仁」,他的「寬」和「仁」不僅體現在經濟領域對百姓的體恤,更重要的,是在推動法律領域的改革,這次改革開天闢地,使他成為封建社會唯一一個廢除肉刑的皇帝。
在廢除「株連」的刑罰制度後,漢文帝又開始燒「第二把火」。漢文帝聽歌功頌德的話聽得耳朵都起繭了,於是想聽點不一樣的。
秦亡之後,後人在總結評價有秦一代的政治得失時,一般均認為秦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即刑罰嚴酷,史書上有所謂「劓鼻盈車」,被處劓刑的人犯眾多,割下的鼻子裝滿了一車又一車;「履賤踴貴」,被處斬趾刑的人犯多到正常的鞋已很少人買,因為多數人均受刑罰而被砍去了腳趾,大家爭相購買適合無腳趾人穿的仿照正常鞋做的「踴」,遂使鞋賤而「踴貴」。如此誇張記述並不是個例。
說到就要做到,漢文帝開始鼓勵百姓向朝廷提意見,即使咒罵皇帝也不治罪。這在幾千年的封建皇帝中也是極其罕見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措施就是廢除誹謗妖言之罪。

漢朝崛起的真正奠基人

可以說,漢朝騰飛的原動力正是漢文帝這顆體恤民情之心,有一個故事可以充分體現他的這顆善心。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m.hetubook.com.com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其實,早在我國夏、商、周三代,「誹謗」一詞,原是個褒義詞,意指民眾對於國家政事的自由議論。然而,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得天下後,聽從丞相李斯的上書增加了誹謗罪。秦法,犯誹謗罪者,在斬首之前,還要先割掉舌頭。「誹謗」二字,也就從此成了貶義詞。
公元前一六七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她的父親淳于意是一名醫生。
中國古代盛行親屬株連制度,即連坐,當一個人犯罪之後,不僅要對犯罪者本人處以刑罰,還要殃及犯罪者的家屬甚至更廣泛地範圍。秦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的處死,輕的沒入官府為奴,稱為「收孥相坐律令」。
看到新皇帝如此有決心,再牛的老臣子畢竟還是拗不過皇帝,周勃等人只能立即著手廢除收孥等法。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今天的我們知道一個很熟悉的詞叫「大不敬」,是中國古代侵犯皇帝人身、權力及尊嚴的一種罪名,但是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成為皇帝「維權」的強力工具,什麼是大不敬?具體什麼行為是大不敬?還不都是皇帝說了算?於是百姓大臣如履薄冰,連一些小動作都怕得要死,何況是批評、誹謗皇帝呢?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西漢王朝建立後,漢高祖、惠帝、呂后都著力於www.hetubook•com•com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統治秩序,收到了顯著的成效。然而文帝即位之時,不僅國家財力嚴重不足,人民生活還相當困頓。這是為什麼呢?其中最大的問題在於社會物資的極度匱乏和土地兼併的愈演愈烈。
公元前一七八年,漢文帝燒起了「第二把火」,下詔廢除妖言、誹謗等罪。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作為一個英明的帝國掌舵者,自然不會因個人的喜好而隨意制定一項影響重大的政策,他廢除肉刑的背後是有很深的社會背景的。
其實,說起刑罰體系的文明程度,我們中國的刑罰體系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裡,一直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刑罰體系,只是自明清時期以來,隨著封建社會的逐步腐朽而走向黑暗。這個最文明的刑罰體系,出自一位偉大的皇帝之手,他就是史上著名的盛世「文景之治」的奠基者——漢文帝劉恆。
為了振興漢朝經濟,漢文帝採取「藏富於民」的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大幅度降低了農民的「個人所得稅」,文帝二年和十二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由十五稅一減為三十稅一,即納1/30的土地稅,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此以後,三十稅一成為漢代定制。此外,算賦也由每人每年一二〇錢減至每人每年四〇錢。兩次直接將稅收減半,這是何等的大手筆!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周勃等人並不同意漢文帝的意見,紛紛表示:「百姓是不能夠自我約束的,必須要通過嚴酷的刑罰限制他們的行為。當他們知道,如果自身犯法,親人也將受到株連時,他們才會遵守律令。而且連坐法自古有之,行之有效,以保持不變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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