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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法史:歷史上的法律趣事

作者: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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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法海溯源踏浪行 世界史上水平最高的古代法典

第四部分 法海溯源踏浪行

世界史上水平最高的古代法典

第一,「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倫理道德和法律相結合,前者為主,後者為輔,體現了古代「德主刑輔」的法律思想。
《唐律疏議》的結構形式和大部分律名,與隋《開皇律》基本相同,這是因為唐初法律制度基本上沿襲隋朝。唐高祖於武德元年(六一八年)六月詔廢隋《大業律》,暫用隋《開皇律》。同年十一月頒佈五十三條新格,對隋《開皇律》中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同時命令尚書僕射裴寂等人,以《開皇律》為基礎,更撰新律。至武德七年三月編成,四月頒下施行,此即為《武德律》,這是唐朝的第一部法典。
唐代作為強大的封建帝國,曾是亞洲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其先進的文化(包括法律),被來往於長安的外國商人、僧侶、留學生傳播到四方,是唐律對古代東南亞等國也產生了重大影響,成為東南亞各國封建立法的淵源。日本文武天皇大寶元年(七六一年)所制定的《大寶律令》,有律六卷,共分十二篇,其篇名與次序都與唐律相同,而且律文的內容也多有相似。朝鮮的《高麗律》不僅在篇目體系上與唐律相同,在內容方面,如刑名種類和對特權階級的優待條款等,也都與唐律極為相似。在越南,歷代刑律也多仿照唐律。

最牛法典的牛氣之處

《唐律疏議》正式的名稱是《永徽律疏》,《唐律疏議》為後世對其之通稱。宋元時稱做《故唐律疏議》。其後有唐一代再無更改,一直使用,對後世之立法如《宋刑統》、《大明律》、《大清律例》等有深遠影響,並直接影響東亞及東南亞多和*圖*書國的立法。
因此,《唐律疏議》是由兩部分組成的,當時的立法者創造性的於律條之後附上註疏,使得「疏在律後,律以疏存」,被認為是中國法制史上之立法典範,也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大創舉。
唐律是秦漢以來封建專制時代較為寬簡的法律。《唐律疏議》首篇的「名例律」如同現代法律的總則,表達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則。其餘十七篇相當於現代刑法的分則,具體規定了什麼行為構成犯罪以及犯罪後如何處罰的各種條款。
這些基本原則的規定,充分證明唐朝的法律制度是相當完備和相當細密的。

法典專美於前,後人怎能落後?

《唐律疏議》作為封建法典,有著濃厚的封建思想意識,體現著封建統治階級的階級意志。它反映了禮制、君主專制、等級制度和宗法制度等內容。《唐律疏議》的法律思想有以下兩個特色:
相比以前,現在中國的經濟已經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但很奇怪的是,這個國家的成就和問題好像在進行賽跑一樣,巨大成績的背後,社會問題也同樣突出。作為世界五大國之一,我國的法治進程舉步維艱,各項法律制度並不健全,我國至今也沒有制定出自己的民法典,立法水平相比起歷史的輝煌也略顯黯淡。所以更需要進一步加強推進法制建設的力度,構建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秩序,修好「內功」,畢竟「內剛」才能「外強」,否則,只能是「GDP世界第二」的花架子。

道德其實也是法律,玩的就是「禮法合一」

以中國封建時代的唐律為內涵,以周邊封hetubook•com•com建國家法律為外延,構建了區域性的法律系統。中華法系與世界其他四大法系並稱為世界五大法系。法系是指根據法律的歷史傳統,對法律所作的分類。凡具有同一歷史傳統的法律就構成同一個法系。中華法系是指中國古代的法律的體系,它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在世界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中華法系與其他法系既有共通之處,又有自身固有的特點。他以自己獨特的風采影響著亞洲與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唐律疏議》規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統稱為五刑。十惡被認為是最嚴重的罪行,所以列於首篇。犯十惡罪者皆處以重刑,不享有贖、免等特權,所謂「十惡不赦」就是這個意思。
《唐律疏議》的誕生,唐朝執政者不斷發展、完善法律制度和思想的產物。
《貞觀律》的刑罰有所減輕,律條也比較完備。《貞觀律》改變了「一準開皇之舊」的面貌,確立了獨立的風格和體系,是《唐律》的奠基,《唐律疏議》就是在它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
而後,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永徽元年正月,唐高宗下詔:「律學未有定疏,每年所舉明法,遂無憑準」,由太尉長孫無忌、司空李勣、尚書左僕射于志寧、刑部尚書唐臨、大理卿段寶玄、尚書右丞劉燕客、御史中丞賈敏行等人,「廣召解律人」,編定了《永徽律》,分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偽、雜律、捕亡和斷獄等十二篇,共五〇二條。
任何一部經典的法典,都需要深厚的歷史積累和繁複慎重的制https://m.hetubook.com.com定過程,《唐律疏議》同樣如此。《唐律疏議》集中國法律思想之大成,繼承魏晉南北朝以來的立法成就,進一步推進「德主刑輔」的法律思想,將禮與法完美結合,使漢代肇始之「春秋決獄」正式廢止。
《永徽律》制定後,由於律文追求寬平簡明,而現實的情況是複雜多變的,實施過程中,沒有一個統一的解釋,對於怎樣理解唐律的條文以及用哪條律文更合適都沒有統一的標準,法官在定罪量刑時缺乏具體的裁量幅度,在科舉考試的法律內容也缺乏統一的標準,這就影響了唐律的實施效果,由此造成了一系列的問題。
明白人心裡很清楚,我們不需要什麼「虛榮」的好名聲,什麼時候我們的人均收入能達到世界第二,什麼時候我國的法制健全、司法獨立,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到國家進步的好處,得到百姓的認可,我們的國家才算真正崛起,才能算是完成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名聲是可以買來的,但成績都是做出來的,沒有百姓的認可,就算買到「GDP世界第一」的名聲,又有什麼用呢?
永徽二年閏九月完成新律十二卷,奏上頒行。顯慶二年前後,唐高宗根據實際需要,又進行了一次小的調整,《永徽律》就是《唐律疏議》的主體。
一個國家的繁榮昌盛所需要的因素是多元的,法治建設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盛唐威加四海,宇內臣服,靠的不僅是強大的軍隊和繁榮的經濟,還有國家科學嚴謹的法律制度維持優良的社會秩序,這樣國家才能得到更好地發展。當今世界的美國同樣如此,其經濟軍事實力之強,放眼地球,沒有一hetubook.com.com個國家可與之抗衡,但日益強大的國力背後,有著世界上最先進的法律體系提供著源源不斷的動力,其三權分立的體系原則在當今世界諸國中,可謂執行得最為徹底,令人稱道。
第二,簡化法律條文,減輕刑罰。如《貞觀律》中的刑罰,與隋律相比,去掉了死刑九十二條,減流為徒者七十一條,其餘變重為輕者也很多,這點與當今的「去死刑化」趨勢不謀而合,看來不管是古代還是在當今,減輕刑罰的強度都是歷史發展的潮流。
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水平高低,往往從它頒佈的法典就可以看出這個國家的法治情況。因為法典就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書面體現,法治的進程與立法水平的發展是休戚相關的。作為四大文明古國之一的中國,曾經鑄造了無數的輝煌,其中唐朝,無疑是中國歷史上最鼎盛的朝代之一。一個社會繁榮昌盛的背後,有一套優良的法律制度在支撐運作,中華法系作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其內涵和精神令人稱道。在唐朝,中華法系在發展到巔峰的同時,一部偉大的法典見證了這段歷史,這部法典就是《唐律疏議》。
《唐律疏議》,又稱《律疏》,是指唐朝高宗永徽三年(公元六五二年)編定的唐律。由長孫無忌等十九人編定,永徽四年(公元六五三年)頒行。這取代了自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六二四年)所編定的《唐律》,成為唐朝的根本法典。
《武德律》實質上就是對隋朝《開皇律》的照搬照抄,也就是個唐朝版「山寨」《開皇律》。這部法典已經有些不適應當時的社會現實。於是,貞觀元年三月,唐太宗李世民令長孫無忌、房玄齡等,參酌hetubook.com.com隋律,以「寬簡」、「平允」和「劃一」為原則,對《武德律》加以修訂,於貞觀十一年正月頒行,是為《貞觀律》。
唐律《名例律》還規定了一些原則,對如何認定犯罪性質和確定刑罰方面具有指導意義。劃分公罪與私罪,關於自首減免刑罰的規定,關於共同犯罪的處理原則,關於合併論罪的原則,關於累犯加重的規定,關於區分故意與過失,關於類推的一般原則,等等。關於老幼廢疾減刑的規定,關於同居相瞞不為罪的規定,關於涉外案件的處理原則。
唐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被稱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華法系的代表,在中國以及東南亞法制史上具有深遠影響。唐律的完備,標誌著中華法系走向成熟。

不要繼續搞「山寨」

國家強盛的最強動力

八議,八議制度起源很早,唐律則規定得更為詳備。八議的對象主要指以下幾種人,親、故、賢、能、功、貴、勤、賓。總之,不外乎皇帝的親戚故舊,或者封建王朝的官僚貴族。這些人只要不是犯了十惡罪,其他罪行都可以通過各種途徑減輕或免予處罰。這種特權制度,反映了等級和階級差別。
國際法制史學者將《唐律疏議》與歐洲的《羅馬法》相提並論,並視之為古代「中華法系」的代表著作,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法典,其立法精神和水平廣受古今中外學者的讚譽。
所以,唐高宗就下令,對《永徽律》的法律條文逐條進行「司法解釋」,這些「司法解釋」是以律疏的形式體現,與《永徽律》合為一體,這些律疏是世界歷史上最早的正式的司法解釋,體現了立法者高超的立法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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