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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風雲: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

作者: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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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劍拔弩張 二 大邦和小邦

第四章 劍拔弩張

二 大邦和小邦

佩特森方案可是說是和倫道夫方案全面對抗的。在六月十六日的全體委員會上,威爾遜曾全面比較兩套方案的區別,差別之多達十三條,包括全國議會是兩院還是一院,建國基礎是民權還是邦權,細微分配是比例還是平等,行政長官是多人還是一人,下級法院是設立還是不設立,批准憲法是人民還是各邦。倫道夫方案主張全國議會實行兩院制,佩特森方案主張一院;倫道夫方案主張席位按人口或財產比例分配,佩特森方案主張每邦一票;倫道夫方案主張由人民批准憲法,佩特森方案主張由各邦議會批准;等等,等等。但核心方案是邦權的去留,是席位的分配。正如後來(六月二十一日)康涅狄格代表約翰遜所總結的,佩特森方案的特點,是用心良苦地要保持各邦的獨立性,而倫道夫方案則被指責為有取消這種獨立性的傾向,雖然他們沒有明說。因此他希望會議認真考慮一下,看看能不能像提出《新澤西方案》的人所要求的那樣,至少讓各邦保留部份主權。
實際上,儘管費城會議的分歧表現為修約與制憲之爭,邦權與民權之爭,集權與分權之爭,但歸根結底,是席位之爭。只要看看兩派的陣營就知道。主張會議應該突破授權指定憲法的制憲派,主張權利基礎屬於人民的民權主義者,還有主張建立強有力全國最高政府的國權主義者,幾乎不是弗吉尼亞人(如麥迪遜、倫道夫),就是賓夕法尼亞人(如威爾遜、古文諾.莫里斯),同樣,認為會議只能修改《邦聯條例》的修約派,主張權力基礎屬於各邦的邦權主義者,還有反和-圖-書對中央集權的邦聯主義者,也多半是來自小邦,不是來自特拉華(如貝德福德),就是來自新澤西(如佩特森)。所以,費城會議前一階段的爭論,也可以說是大邦和小邦之爭。
於是,小邦決定據理力爭。
實際上,早在六月二日,迪金森就提醒過他們了。在這一天,迪金森曾兩次發言強調保留邦權的必要性。他指出,我們這個國家的幸福,要求把可觀的權力留在各邦政府手中。因為邦的存在,是未來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沒有這個基石,硬把這些邦融合到一個巨大的共和國裡面去,那麼在不久的將來,我們或許就會在若干小國的歷史裡讀到它的命運。歷史上曾經有過許多共和國。他們往往繁榮興盛了短短的一段時間就夭折了。為甚麼呢?因為他們建構的不好,無法保持穩定。保持共和國的穩定有許多辦法。把立法機關分為兩院是辦法之一,把國家分為若干獨樹一幟的邦也是。我們這個國家碰巧就是這樣一種狀態。這些各樹一幟的邦,正好可以用來矯正古代共和國的那些弊病,可是有些人卻必欲去之而後快。
約翰遜所說正是佩特森他們的意思。六月十六日,佩特森在解釋新澤西方案時曾特別強調指出,平等主權是邦聯的基礎。任何人無權改變。他還說,如果按比例分配席位是對的,那麼我們在這裡開會怎麼不按比例投票呢?既然我們承認邦聯這個事實,就應該堅持邦聯條例的約定,每邦各有一票表決權。有人(指威爾遜)說這是迫於當時環境所作的讓步。就算是這樣吧!難道有了這樣的理由,和*圖*書贈送人就能隨便收回他的禮物嗎?看來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各邦都扔進一個大熔爐,到時候看看究竟誰不願意!當然,有人會說,強制是不切實際的。可是,強制推行一套方案不切實際,難道強制推行另一套方案就切合實際?
麥迪遜發言以後,馬薩諸塞代表魯弗斯.金提出一個問題:下一步,是按倫道夫的方案來討論,還是按佩特森的方案來討論?經過表決,馬薩諸塞、康涅狄格、賓夕法尼亞、弗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佐治亞七邦贊成。紐約、新澤西、特拉華三邦反對,馬里蘭贊成反對各半,會議認為倫道夫方案比佩特森方案更為可取。於是將全體委員會討論倫道夫方案以後形成的報告發給每個代表,並向大會報告。第二天,即六月二十日,會議按照麥迪遜他們的設想進入第二階段,開始以制憲會議的形式討論《全體委員會報告》。
這就是漢密爾頓對佩特森方案的反應。麥迪遜當然不會這麼少年氣盛,但他也一點都不含糊。六月十九日,即漢密爾頓發言的第二天,麥迪遜也在全體委員會上發表長篇大論。他首先從契約論和國際法的高度闡述制憲的合法性,其次提出考察一個方案是否適當的標準,然後逐條分析新澤西方案。他問:這個方案能不能防止各邦違反國際法和對外條約呢?能不能防止各邦吞蝕聯邦權威呢?能不能防止各邦之間相互侵犯對方權利呢?能不能保障各邦內部安全呢?能不能確保各邦出現良好的立法和行政呢?能不能保證聯盟防止外國勢力呢?他的結論是不能。因此,他希望小和*圖*書邦考慮,這個方案將把他們引向何處,如果固執己見結果將會如何。麥迪遜說,也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各邦保持獨立,二是多邦分別結盟。第一種選擇的結果,是小邦將時時面臨大邦的雄心和權勢。這和在總體政府的保護之下,大家欣欣向榮,個個利益平等,彼此不需欺負相比,哪個對小邦更安全呢?再說第二種選擇。也請小邦想一想,當你們和一個強大的鄰邦結盟時,難道也能指望每邦平等一票?這些大邦給與小邦的條件,難道會比倫道夫方案還要寬鬆?最後麥迪遜指出,現在主要的難題是席位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迪金森還高瞻遠矚地預見到,全國議會的席位分配問題,影響到大邦和小邦的關係,最後很可能還是需要相互讓步。因此他希望,在設計未來政府時,充分尊重邦的存在,讓各邦至少在全國議會兩院中之一院保持平等的聲音。
在六月十八日的全體委員會上,漢密爾頓作了長達五個小時的發言,集中闡述了他的制憲綱領和建國主張,提出總體政府必須吞併各邦的國權主義觀點,這一點我們已經在第三章第三節講過。漢密爾頓表示,他對兩套方案都不友好,但更反對佩特森方案,因為佩特森方案是維護邦權的。而在他看來,只要邦政府存在,貪婪、野心、利益,所有這些主宰大多數人和公共機構的激|情,就會源源不斷地流進邦政府的小溪,不會流到總體政府的大河裡。一旦各路諸侯施展他們的地方主權,很快就會找到蠶食總體權力的門道,最後把國家的主權貶低到只剩下一塊門https://www•hetubook•com•com面。因此,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全部主權都集中到一個總體政府。至於平等表決權,雖然各小邦必欲得之,但大邦決不會同意。因為這不符合人類的本性。一個政府如果建立在壞的基礎上,它就總有一天會垮台。
漢密爾頓是美國歷史上的風雲人物,參加制憲會議時只有三十二歲。他的母親是英法混血兒,自己則是私生子。漢密爾頓少年喪母,曾去一家商號作學徒。老闆見他智力超人,雄心勃勃,便籌款資助他求學,曾先後就讀於新澤西巴博學堂和國王學院(哥倫比亞大學前身)。一七七四年,不滿二十歲的漢密爾頓中斷學業,投身革命,寫了一些廣為流傳的小冊子,後來又成為華盛頓的秘書、副官和密友。一七八六年九月,漢密爾頓參加麥迪遜倡議召開的安納波利斯會議,在會上提交報告,指出邦聯正處於危機時期,並和麥迪遜一起籌劃了這次制憲會議。所以,漢密爾頓則站在麥迪遜他們一邊,是一點都不奇怪的。
應該說,這是麥迪遜、威爾遜、漢密爾頓一派不小的勝利,但對於小邦來說同樣是峰迴路轉,因為他們的提案雖然被否決,但小邦卻由此得知,沒有他們的支持,大邦甚麼事情都休想做成。威爾遜雖然揚言大邦單獨結盟,但實際上誰也不敢這麼幹。相反,他們還不斷勸說小邦,說三三兩兩地各自結盟其實對小邦不利,威爾遜甚至在表決之後發表聲明,說他和漢密爾頓的觀點相反,並不主張全國政府吞併各邦政府。各邦政府不僅要繼續存在,而且要和全國政府和睦相處。漢密爾頓則解釋說大家誤解了他的意思。和*圖*書他只是說各邦不能作為國家存在,不是說各邦不能存在。他還寬慰小邦說,弗吉尼亞、馬薩諸塞、賓夕法尼亞三個大邦隔的老遠,利益也不相同,不可能聯合起來。何況總體權威越完整,強邦欺負弱邦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小邦大可不必杞人憂天。這說明甚麼呢?說明他們還是離不開小邦的支持。
中等邦主要是馬里蘭、紐約、南卡羅來納和康涅狄格。從前面的辯論看,這幾個邦最活躍的幾位代表,比如馬里蘭的路德.馬丁、紐約的蘭欣、南卡羅來納的巴特勒、康涅狄格的席爾曼,都站在小邦一邊,只有紐約的漢密爾頓算是例外。
這其實也是許多代表的呼聲。早在五月三十一日,南卡羅來納的巴特勒就表示擔心,現行方案從各邦手中奪取的權力如此之多,恐怕會摧毀與邦政府之間的利益平衡和安全保障。六月六日,特拉華的里德大聲疾呼:對邦政府的背叛太多了!一個全國政府很快就會把各邦政府吞掉。各邦政府很快就會被貶低為僅僅主持參議院選舉的辦事機構。甚至就在六月十一日表決前,謝爾曼和艾爾斯沃斯還特別提醒大家,除非在第二院席位平等,小邦不會同意其他任何方案。可惜麥迪遜、威爾遜和漢密爾頓他們聽不進去。他們不到黃河不死心,一點都不肯讓步,終於逼出一個佩特森的《新澤西方案》來。
這其實就是把話說穿了。因此南卡羅來納的查爾斯.平克尼認為,整個問題已經攤牌。只要給小邦一份平等表決權,他們就會打消顧慮,攜手合作,共建國家新體制。
態度微妙的是那些中等邦。
麥迪遜他們原本就應該想到會有這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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