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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有情

作者:嚴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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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十章

啟廉的咄咄逼人令至柔反感,她不知道一個人怎會忽然之間變得那麼可怕,那簡直不是啟廉,祇是個貌似他的人。
「妳是誰?」問話的居然是丹薇。
「我殺死了她,終於殺死了她。」他喃喃自語。「她不會再跟別人走,她不會屬於別人,她永遠是我的。」
「不由得你說不去,」啟廉陰森險惡。「走,我不想遲到。」
「我講事實。」啟廉不示弱。「事實就是如此,有誰比我更清楚?」
「妳倒像我。」啟廉是皮笑肉不笑。「這證明至少我給妳的教育是成功的。」
「不,」丹薇掩著臉叫。「不,她不是囡囡。」
「啟廉敘,如果你愛惜我,你不應該這麼做,這會破壞我的婚宴。」至柔說:「從小到大我跟著你,你不該是個沒感情的人。今天的你完全不是你,不像我心目中的羅啟廉。」
「不——甚麼事?我在等維剛。」她被他嚇了一跳。「你不是參加婚禮嗎?」
啟廉眼中瞳孔漸漸收縮,收縮,收縮,望著至柔半晌,又慢慢移到丹薇臉上。
「她。」
他揚一揚手中的小手槍。
「你可曾聽過有做丈夫的強|奸自己妻子?」英健也不示弱。「那個嬰兒就是這麼來的。」
「是你故意要撞車,你想同歸於盡?」至柔問。「是不是這樣?是不是?」
「比起香港女孩子,我們結婚是否太簡單了?」至柔在車上問。
「我的婚宴,我的婚禮,我不能讓其中有任何意外的事。」她肯定的。
「她不是,」英健急切的。「丹薇,別聽他講,他祇是在逼妳,妳別胡思亂想——」
怒意?這個時候?
「我是怎樣的人不必妳理,」啟廉老羞成怒。「我不介意妳怎麼看我,今天的事——二十二年前已決定這麼做。」
啟廉把視線放在她臉上,很憤怒。
「丹薇沒有死,我救回了她,」英健說:「多番搶救她保住了性命,卻——也有病。為了使她忘掉從前,我替她改名。兩年之後,我們終於結婚。」
啟廉臉上也有詫異之色,他望著英健,又望著丹薇。
「他?」
啟廉的話引起了她的懷疑。
「啟廉叔,你在做甚麼?為甚麼一定要這樣呢?」至柔說:「快點去禮堂,蘇哲在等我們,你忘了今夜是我的婚宴?」
「但是——你為甚麼這樣清楚?你是誰?」至柔清晰的聲音響起來。
「不是,她不可能是囡囡,」丹薇又被刺了一下。「怎麼可能呢?她明明是——」
丹薇慢慢站起來,她已沉默了太久太久。她慢慢走向至柔。
丹薇思索了一陣,突然像被毒蜂刺了一針。
驚惶不安中,眼淚也汩汩而下。畢竟,還祇是個年輕的女孩子。
「你祇是朋友,你不知當年的一切,是李邵——不對,他虐待丹薇,他令懷著孕的丹薇活在恐懼不安中,他整天的嚷著要殺死她,他——根本不是人。」英健叫。
「放過她?你忘了當年她怎麼對待——做了甚麼事嗎?」啟廉的語氣很怪,一句話說了一半,立刻又改了口。
「不去。」英健護著丹薇。
丹薇還是不理,就那麼定定的、哀哀的望著英健。那個美麗女人臉上的哀傷足以感動天下人,除了啟廉。
至柔抬起頭來,望著丹薇好久,好久,才慢慢的、努力使自己平靜的說:
「我已在宴會現場。」他說:「新娘還不來?」
「我——」至柔嚇得說不出話。
「啟廉叔——」她大驚。
「丹薇,」英健哀傷的說:「他故意刺|激妳,妳明知不可能。甚麼都不必想、不必說,他沒有資格這麼逼妳。」
「我知道。我們也正預備去參加妳的婚禮。」英健說:「但是他來了。」
盛裝的她,女人味道濃了些,卻仍難掩她那強烈的大都會女郎氣質。她看來仍瀟灑、自信、爽朗。
「他——他——他——」
「我不信,一定又是你做了手腳,你——處心積慮的做——做所有事。」
「我們同樣有紀念性,同樣是一輩子一次。」至柔說,「我們祇做給自己看。」
「當年的事不該她一個人負責,」英健說:「當年的事絕對不是她的錯。」
英健和丹薇都驚呆了?事情——怎麼發展至此?至柔和他在說甚麼?可能嗎?
「當然。誰比我更清楚了解到那種痛苦?眼看著至愛的人愛著另一個男人,誰還能忍受得了?誰不會做出一些火爆些的事?」啟廉無意識的揮著雙手。「是男人都忍受不了。」
「我會告訴你們我是誰,」啟廉全無表情。「現在讓我們去婚宴的禮堂,時間差不多了。」
丹薇慢慢的把視線從英健臉上移向至柔。
「謝謝你對我的教育。」至柔說,但心中全無謝意。啟廉一直和_圖_書是有目的、有企圖的。「我現在祇想知道我是誰。」
「不,不,不,事情不是這樣的,」丹薇歇斯底里。「你扭曲事實,完全不是這樣,囡囡發高燒,醫生說要從頭頂打針,因為她還未足月——李邵——李邵——」
丹薇望著至柔,英健也望著至柔,但是——但是——不。
「這太荒謬,」英健叫。「她不可能是那嬰兒,絕對不可能——」
這一刻,他的心已變成鐵石。
門外的司機聞槍聲衝進來,看見受傷的英健,大驚的奔向電話,開始求救。
或許不是這一刻,而是一直以來他的心都硬如鐵石吧?
「妳是誰?」連英健也好奇了。
他看來頗有怒意。
「也許是天意。」英健嘆氣。「丹薇哀傷得不得了,然孩子無辜,她終於生下她。想不到李邵像瘋狗一樣,那樣冷的天氣,他把嬰兒浸冷水,他——他分明是謀殺——」
「是他們逼我做的。」啟廉大叫起來。「根本已無路可走,失去嬰兒,失去她,這世界還有甚麼可留戀的?生不如死。」
她想幫忙,卻又不知怎麼做。他們彷彿已遺忘了她。
她已下意識的站在丹薇和英健一邊了。
「哦——丹薇——」英健雙手掩面,眼淚從手指縫中滲出來。「這太殘酷了,不,丹薇,他沒有資格這麼對待妳——」
「相愛的人。」啟廉臉上掠過一抹淒厲。「哼哼,相愛的人。」
「不——」丹薇尖叫。「我不去,事情根本不是這樣,他要我丟臉出醜——」
這樣的事是荒謬的,是不?這個時候他帶她到石澳。
「你們——」他的話還沒說出口,英健拖著至柔已跳上停在門邊的汽車,疾駛而去。
「我不告訴妳甚麼,因為在妳面前有更有資格告訴妳一切的人。」啟廉說。
「不——」英健驚跳起來。「你不能含血噴人,李邵在生之日,我碰也沒碰過丹薇。雖然我們相愛,雖然我們極之痛苦,但我尊重她,尊重她的婚姻。」
「你是嗎?」啟廉激動的把小手槍指到英健面前。「講得自己這麼好,這麼偉大,好像情聖一樣。你是嗎?」
「啟廉叔——」至柔叫。
「回答我,你是李邵?」至柔再問。
「於是——虐待妻子、嬰兒,就搞出一連串的事故,最後還撞車?」至柔再問。
證婚的官員講了幾句話,然後宣誓,婚禮完結。他們請的攝影師要替他們照相。
「公道?」丹薇仰頭笑起來,笑聲居然淒厲悲愴。「你說公道?」
「是。我恨你們,你們為自己的自私,破壞了一個家庭,令嬰兒——受傷,」啟廉激動起來。「令人死亡,我今天一定要討公道。」
「是我的計劃。」啟廉狂奔至英健面前,用力捉丹薇,英健更快的轉身,讓懷裏的丹薇躲過了。「是我的計劃,我不能讓她跟你走,你把她還給我,還給——」
「石澳,我的家。」英健說。
然,她是那個「囡囡」嗎?那個該已經像粽子般包紮起來的「囡囡」?
「是。遵命。」
啟廉終於忍耐不住,去揭發了當年的事,是不是這樣?是不是?
啟廉根本不理她,他全部心神都在丹薇身上。至柔漸漸明白,啟廉說是為她追查身世,其實她一點也不重要,啟廉心中,眼中祇有丹薇。
「孤單?我有你啊!」她笑。
「不必說下去,」英健咆哮起來。他用雙手環抱著丹薇。「丹薇,妳不必理他,他不是人,他沒有資格——」
「妳去——就能看到。」他臉上起了痙攣。若非是巨大的刺|激,這個見過世面,高高在上的男子不可能這樣。
英健肩膀受傷,鮮血從襯衫裏滲出來,丹薇流淚,在一邊手忙腳亂。
好在祇是登記註冊,不是正式儀式。攝影師為他們照了幾張相,他們也相偕離開。
「我怎麼知道?」丹薇說:「她不是你在孤兒院中領養的嗎?」
「啟廉叔,照相——」至柔叫。
「是——發生了甚麼事?」至柔心中靈光一閃,也忍不住下意識的顫抖一下。
「不可能,」丹薇轉向啟廉,「不可能,這是你的花樣。」
「妳原來是知情的?」他慢慢說:「妳來替我工作是早經安排計劃的,是不是?你們——原來是合謀。」
「但是你才知道,我是否是那個囡囡。」至柔問。「那個用白布包紫起來的囡囡。」
這話一出令三個人都意外,誰都沒料到至柔會講這樣的話。
剎那間,所有的反感都湧上來。啟廉在她心目中從小的偶像地位破碎,他今日給她一切最惡劣的印象。他根本不像一個公正、有修養、有愛心的律師,他像一個——是,一個復仇的創子手。
「我是李邵的朋hetubook.com.com友。」他說。
「沒有可能的,沒有可能。」她喃喃自語。「一切都是你的詭計,你——」
祇聞丹薇驚叫,英健狂叫,還有啟廉瘋狂的笑聲,再加上槍聲。然後,一切靜止了。
然後是啟廉簽字。
「他——」至柔心中巨震。
啟廉是冷酷的、無情的,他以一副幸災樂禍的神色站在那兒。
「這兒不需要妳講話。」他說。
「你甚至——能感覺到當事人的感覺?」至柔問得好奇怪。
他狂亂了吧?怎麼胡言亂語起來。
「妳——」
「羅啟廉。」他說,似厭惡又似痛恨,似不屑又似霣驚之後的不能置信。
他的神情、他的話都有點瘋狂。看他的模樣,他是瘋狂了。
「我和丹薇的感情不容你批評。」英健敏感的叫起來。「不論你是誰。」
他是不是李紹?是不是那個因愛得太烈而生妒生恨,以至瘋狂了的李邵,他沒有回答,誰也不敢肯定。
復仇的劊子手,至柔真的這麼想。
懷著忐忑不安的心,她走進了一間彷彿回到十八世紀時代的美麗臥室。臉色蒼白而怪異的丹薇坐在一張古董沙發上,她穿著赴宴的禮服。她背後,站著啟廉。
她望著至柔,至柔看見她瞳仁特別黑,黑得有點驚心動魄。至柔忍不住退後一步,丹薇令她心怯。
「是。新娘立刻自動出現。」她笑。「十分鐘,維剛說十分鐘來送我出門。」
至柔何曾見過英健如此低聲下氣的哀求人?她心中一片酸楚。
「我會說,我一定說。」丹薇搖搖頭,很溫順、很柔和,與平日那個叱咤風雲的女強人簡直不可同日而語。「事情已過了那麼久,要說,也不必急於一時,祇是——」
「誰知道。他根本——是瘋子,」英健喘息。「他整天疑神疑鬼,又說丹薇紅杏出牆。我和丹薇祇是好朋友,他卻把一切——講得那般不堪,說我們是姦夫淫|婦——」
「孩子,累妳受苦了。」她輕嘆一聲。
他是啟廉?她從小尊敬、愛慕,視為偶像的羅啟廉?
卑鄙!?她!?
她發覺自己有面對甚麼人用甚麼態度的長處,她居然可以對啟廉如此冷硬。
「英健,借你的車,我要離開,」她慢慢說:「我的新郎在等我。」
他就這麼一直走了出去,從此再沒有出現過,彷彿從世界上消失了。
「當然不信。」啟廉喘息得更厲害。「她——她不許李邵碰她,每天避得遠遠的,雖是夫妻卻有名無實,她——分明紅杏出牆。」
「你妒忌得發瘋?」至柔盯著他。
「我不同意。」至柔站定在那兒。
「丹薇——」英健心痛欲裂,他心愛的女人正在受著折磨。
「根本就是醜事,」啟廉說:「現在祇不過要妳自己親口說出來而已。」
「不,妳跟我來。」他真的抓住她的手不放。「不要再耽誤時間。」
「我是。」啟廉的瞳孔又在收縮。「我一直在旁邊眼看著一切發生,我清楚每一件事,每一個細節,沒有人能瞞得過我。」
至柔被丹薇的笑聲所懾,那麼美麗的女人跟那種笑聲再也連不上關係。
「妳——」
「英健。」她的笑容消失。「我完全不明白,蘇哲在等我。」
「到婚宴上去宣布一切,」啟廉慢慢的說:「夏丹薇是李至柔的母親。」
「若她故意,她難道不顧自己生命?」英健冷冷的反問。
「你們——好卑鄙。」英健咬著唇。
啟廉本想阻止,又自動停住。
丹薇並未因啟廉叫出她真名而不安,她祇是目不轉睛的盯著至柔。
「羅啟廉,你想要甚麼儘管開口,能做得到的我一定照辦。」英健抬起頭,他滿面淚痕,與平日的英明瀟灑相差何止千里。「祇要你不要再為難丹薇。」
「但是為甚麼?我的婚宴、我的新郎、我的客人正在等我。」她說。
「可不可以告訴我,到底發生了甚麼事?」至柔請求著。「我們現在去哪裏?」
至柔心中矛盾,該不該講出來?她是丹薇的女兒也不是甚麼了不得的事。丹薇必然知道自己有女兒,承不承認是另一回事。
她不想驚嚇了丹薇。
「活著的人理當求自己生活得更好,」英健反駁他的話。「相愛的人,你不能用風流快活來形容,這完全不同。」
英健顯然是沉不住氣,拖著至柔不由分說的往外走。
「我先回去。」他轉身大步而去。
至柔送走蘇哲回到家裏,啟廉並不在。她也不介意,爭取時間睡了個午覺,蘇哲催她的電話來了。
那英國式的屋子仍然精緻高貴,客廳裏沒有人。至柔進去時,英健在一扇門邊說:
「她自然不是。hetubook.com•com」啟廉陰森的笑。「但是,妳可知道她是誰?」
英健慢慢轉頭望著她,望得很深很久。
「相信我,她不是。」丹薇輕柔的說:「憑我女人的直覺,她不是。」
他慢慢站直了,對室內的一切視若無睹,一步步走出去。一邊走一邊在喃喃自語:「她是我的,永遠是我的,她不會再跟別人走——」
(全書完)
至柔呢?
開門處,她見到英健,神色怪異而且顯得不安,顯得緊張。
丹薇在英健懷裏已平靜下來,卻神色怪異,呆呆痴痴的。這件事,的確大大的刺|激了她,也傷害了她。
「即使我不是律師,我也知道這一切可以偽造。」至柔不知為甚麼會這樣說。
「我祇說了事實。」啟廉硬如鐵石。「當年妳車禍撞死丈夫李邵,想親手殺死女兒,為的祇是那個令妳神魂顛倒的男人英健。你是個心腸狠毒的女人,今天——我來討公道,妳要償還當年的一切。」
「啟廉叔,你不必逼他們,從小跟你一起我已覺非常幸福,你不必再替我追查甚麼,我不需要。」至柔叫。
丹薇對她很好,很愛護,故即使再也見不到啟廉,她心中仍是溫暖、的幸福的。
「妳一定要說。」啟廉慢慢的,像個要把人定死罪的法官。「因為這太重要。」
有愛,就有幸福。她是幸福的,以前的一切真真正正遠離了她。
「妳先跟我來。」他臉上的肌肉都在顫抖。
「丹薇——」英健慘叫。
「我是不是那個囡囡都不重要,」至柔好冷靜。在旁觀,她已把所有的事想了一遍。「但是我有權安排我的婚宴。」
「啟廉叔。」至柔提高了聲音。「維剛原本答應來,但臨時要開會。」
「不——」丹薇尖叫起來,她喘息得好厲害。「你是魔鬼,你甚麼都知道,你還做了甚麼?你——你——」
司機把車開得飛快,顯然是主人吩咐。祇見淺水灣的路一彎又一彎的飛退到後面,原來相當遠的石澳,一下子就到了。
「不要上她當,她是羅啟廉同謀。」英健突然叫。「她是他安排來的。」
但報紙上不是說雙雙死亡嗎?
的確是。他是誰?旁觀者清,至柔問出最關鍵的問題。
「妳叫李至柔,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四日生,父親是李邵,母親是陳少芬,後來宣誓改名的夏丹薇——」
至柔這才發現,啟廉手上有一枝小手槍,祇有巴掌那麼大。
「妳可以說任何話,我不可以,」啟廉冷冷的說:「今天我來,就是要把一切弄清楚,要妳還我公道。」
「雖然你養大了我,雖然你一直對我好,我仍然不會讓你這麼做,」至柔再說:「你們之間的恩怨,不能由我來承擔。」
「真的,我看見那針由頭頂刺下去,但他們說囡囡沒有反應。」她繼續說:「我看見囡囡的臉色由白變成青,變成紫——怎麼會是紫色呢?囡囡一直是粉粉紅紅的。」
啟廉陰森的笑起來。
然丹薇恍若未聞。
「但是——他為甚麼要這麼做?」啟廉也目不轉睛的盯著英健。「他是神經病?他是瘋子?他為甚麼要精神虐待自己的妻子?」
啟廉的神色更是她從未見過的。從小她心目中的啟廉是莊嚴、正直、守正不阿的君子,是典型外冷內熱的律師。但是眼前的他卻是個陌生人,十十足足的陌生人。
「妳看過自己的出生證明,妳該知道一切。」他說:「出生證明上有妳父母的名字,有妳的出生日期、地點,不是嗎?」
「丹薇——」英健的聲音又驚又怒又充滿恐懼。「求求妳,妳別再想,千萬別再想,這對妳沒有好處,丹薇,求求妳——」
他愈走愈快,愈走愈遠,彷彿在生誰的氣。然,誰惹了他?他忘了是至柔的婚禮?
「妳講,為甚麼不講呢?」啟廉的聲音又滲出了殘酷的味道。「還等甚麼?該來的人都到齊了。」
「就是因為是妳的婚宴。」啟廉的聲音裏有一抹殘忍的味道,彷彿帶著絲血腥。「我要把一切都弄得清清楚楚。」
「那麼,告訴我,真正的你——是誰?」問這話的是至柔。
「是我或是妳?」啟廉忽然變得惡狠狠的。「陳少芬,事情是因妳而起。」
門鈴在響,維剛來了吧。
他簽得並不猶疑,簽完抬頭時,他盯著至柔,神色奇特的問:「他怎麼不來?」
「妳是囡囡?」她問。
啟廉的神色在變,變了幾種顏色。
「你們是不是?」啟廉毫不放鬆。
「至柔——妳隨我來。」他甚至忘形的去捉住她的手。
「啟廉叔——」和*圖*書
丹薇望著英健,無奈無助似的望著英健,自他進來——她的視線就未移開過,那麼專心一意的。
那天她想到四個字,「人間有情」,誰說不是?就算啟廉,他心中也因為深愛丹薇才做出那一切的。人間有情,好溫馨的四個字,帶給人無窮希望與幸福。
丹薇從那天開始就退出了商場,沒有人再見過這位美麗能幹的女強人。當然,也不必替她擔心,因為她有全心全意愛著她、護著她的英健。
啟廉皺眉,這才慢慢把視線移向至柔。
「你這麼恨我們?」英健問。
在紅棉道婚姻註冊署的手續是簡單而隆重的,當至柔和蘇哲在證書上簽上自己名字時,他們已是合法夫妻。
「沒有可能,」啟廉額頭暴出青筋。「祇不過一次怎會有孩子?」
「還是由妳自己講出當年的一切吧。」他說:「妳自己講會更清楚一些。」
「我想要甚麼?」啟廉揚聲大笑起來,臉上的肌肉不受控制的顫抖。「哈,我想要甚麼?二十二年前,哈——想要甚麼?」
「他受傷了,他受傷了,你們快幫他,快來幫他。」她張惶失措,聲音也變了。「他不能死,他是不能死的。」
「現在妳可以當著女兒面前說出當年的事了吧。」啟廉全無感情的聲音又響起來。
「我——是李邵最好的朋友。」
啟廉恍若未聞,視線直直的盯著門口。
「你可是說維剛?」至柔悄聲問。
「啊——」蘇哲微笑。「香港式的婚禮是種表演,表演給所有親戚朋友們看的。他們認為有紀念性,一輩子一次。」
「我並不偉大,但我愛丹薇,」英健說:「李邵愈是虐待她,我愈是要尊重她,我們明明是清白的,我不要她受委屈。祇是——這一切李邵不信,他瘋了一樣,完全不信。」
「到底——你們想得到甚麼?」他問。至柔還沒有機會回答,英健已她,大步奔進屋子。
「是,我羅啟廉沒有資格,」啟廉哈哈大笑起來,「但是我把至柔帶到美國,教養成人二十二年來就為今天,在她結婚之前,她有權知道一切,一切當年的醜事。」
「她自然——有應變的方法,」啟廉摔一摔頭,他固執的祇信自己的講法。「她分明謀殺親夫,祇為和你雙宿雙棲。」
「可是我不認識你,丹薇也沒可能知道你,你根本不是李邵的朋友。」英健說。
「我的身份證上是這麼寫著。」至柔說。
「對不起,我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她開始不安,開始內疚,事情由她而起,是不是?啟廉助她追查身世。「我不相信啟廉叔說的一切,那是沒可能的,他——他——我去說服他,他祇是想弄清當年事。」
「你當然這麼講,因為你是幫兇,」啟廉狠狠的盯著英健。「不是因為你,所有的事不會發生,所有的事不會發生!」
事情已過了那麼久,是與不是又有甚麼關係?至少對仍活在世上的人影響不大。
「是。」啟廉已完全變了一個人,他完全沉浸在一股狂熱的情緒中。「是我故意同歸於盡,大家一起死了她永遠不會屬於別人。永遠不會。我那麼愛她,她竟愛著別人,我的心每天像火在燒,我不能任她從身邊離開,我——」
「她要求甚麼?」英健再問。到底是男人,他鎮定多了。
車上,英健一言不發,怪異的神色凝定在臉上,好像一個面具。
下車時,英健厭惡的瞪著至柔。
「事情已過了二十二年,人都已——不在了,你放過她吧。」英健說。
她仍然在工作,替英健,而且工作得十分出色。在她的婚宴上她雖然做了個遲到的新娘,卻沒有人怪她,愛能包容一切,對的錯的、好的壞的,蘇哲愛她,這就夠了。
「你是李邵,是吧?」至柔慢慢走向也驚呆了的啟廉面前。「羅啟廉是化名,你甚至去改了自己的容貌,是不?」
至柔下意識的驚跳一下,她看見所有人的視線都移向自己。
啟廉也激動起來。
「你是誰?憑甚麼資格?」英健盯著他。
「所有的事是你的計劃?」至柔吸了一口氣。
「跟我來。」
「不要玩花樣,」他冰冷的說:「今天我一定要為朋友討回公道。」
「你告訴我,啟廉叔。」至柔的聲音也變得冷硬。
至柔又退後一步。但——這沒道理,為甚麼要怯呢?她是美麗動人的夏丹薇啊!於是至柔生生的令自己站定。
「脅持著丹薇。」英健說。
那聲音令至柔的心都顫抖起來,英健為甚麼這樣害怕?他怕事情講出來對他不利?
「但是妳是——」
沒有人能這樣望一個人的,即使是母親。
「告訴我,妳是囡和圖書囡,」丹薇再說:「妳沒有死,那一針沒有打死妳,妳活著,妳長大了。妳是——囡囡?」
「妳儘管去查,她的出生證明有一切合法的資料。」啟廉笑得怪異。
「是。有的人死了,有的人卻活得比誰都好,比誰都風流快活。」他說。
朋友?!至柔更是不明白。
「我們不能浪費精神、時間。」至柔說:「我送你回酒店,我們都得休息一下,晚上的宴會要打起精神應付。」
「告訴她,至柔。」啟廉胸有成竹,十足把握的說:「告訴她妳是誰。」
至柔呆怔一下,她不明白是甚麼意思,他是誰?誰怎麼不來?而啟廉的眼光——莫名其妙的令她心跳加速。
他祇要丹薇無恙,其他的都不重要。
「誰會相信?」啟廉陰惻惻的。「你們根本是一對姦夫淫|婦,連那個嬰兒——也是你的。」
偶爾她也見見丹薇,她們都不提當年事。她是不是那個囡囡?她從不去想,或者,她祇是啟廉叔找回來的一個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另一個女嬰,或者是這樣吧。
「不。不是這樣的,」啟廉眼珠都紅了。「是她有意謀殺,那車子的掣是壞的,根本不受控制,她還在車上和他掙扎、扭打,汽車這才會出意外,她是故意這麼做,她是想置李邵於死地。」
英健不說話,出了電梯就向外奔,遇著正走進大廈的維剛。
啟廉看她一眼,眼神竟變得——有點陰森。陰森!?不,不應該是這兩個字吧?
「總算有個人陪妳,否則妳將是全世界最孤單的新娘。」
「不,不,你在說甚麼?」她驚亂了。「我們並沒有合謀,我也不相信是真的,就算——是真的,你們不喜歡,大家不提就是——」
至少至柔覺得這是幸災樂禍。
「你終於也承認他瘋了,」英健愈來愈冷靜。「他做了瘋子做的一切。嬰兒屍體被護士包紮好帶走,他捉住丹薇上車,橫衝直撞的駛出去,終於出事。他死了,丹薇重傷——」
他看來陰森、無情,眼中有一抹彷彿殺人的銳利,嘴角還有一抹冷酷。
「我不批評,我祇是來討公道。」
「別過來。」啟廉警告著。「你祇能站在門邊,再過來——我不會客氣。」
啟廉哈哈的笑起來。
一聲孩子,叫得至柔心都碎了。丹薇真是母親,是不是?是不是?事情怎麼會是那樣的呢?難道啟廉說的一切都是真的?但——但——啟廉為甚麼那樣兇惡?那樣陰森?這樣的事,何必用槍?
「你口口聲聲討公道,你憑甚麼?」英健問。
她彷彿是主角,事情發展至今,卻又彷彿與她沒甚麼關係。她愈來愈糊塗了。
「甚麼!?」她以為聽錯了,「脅持」,是這兩個字嗎?啟廉會做這樣的事?
啟廉沒回答,祇呆呆的望著手槍。
「不,不,」丹薇的臉埋在手掌中。「不可能,我明明看見他們用白布裹起她,從頭到尾的裹住,像包粽子——」
「不是。」英健大叫。「我們祇是好朋友。我不否認偷偷愛著丹薇,但當時她是李邵太太,我一直尊重她。」
「不,不可能——」她顫聲說。
「說得好,李至柔。」蘇哲吻她鼻尖。「從現在開始,妳已是蘇太太,要記住,妳一輩子祇能愛我一個男人,嗯?」
維剛呆呆的站了一陣,轉身也離開。或者他們是去禮堂?但——神色為甚那麼那麼怪?
「我是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四日出生的。」
「但是罪魁禍首不是我們,」英健的臉也脹紅。「如果你替朋友討公道,你該知道是誰不對。人已死,追究又有甚麼用?」
「很好,妳終於來了。」啟廉說。
「他們說她死了,發高燒而死,我看見他們替她打針,那針由頭頂刺下去——」
至柔的呼吸都困難。這是她自己都無法回答的問題,她把視線轉向啟廉。
「不許講了,」啟廉真的跳起來,亂搖著手中槍朝天空亂射,砰砰碰碰的槍聲把大家都嚇了一跳。「不許講下去。是你們——逼得他那麼做的,他不信嬰兒是他的,他妒忌,憤怒得瘋了——」
「一起走!」啟廉咆哮。「一起去禮堂!」
丹薇搖搖頭,再搖搖頭。
「你的成見太深,你的思想太髒,」英健說:「愛情原是美麗的,你為甚麼一定要醜化它?丹薇和我一直是乾淨、清白的。」
「我妒忌,是,我妒忌,天下沒有比妒忌更痛苦的事,我想自己死了算數,又不甘心把她拱手讓人,唯有我們一起死——」
這一剎那至柔感動得想哭,丹薇的了解、丹薇的信任,令她覺得即使現在死去,也不會再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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