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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喚

作者:傑克.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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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響應呼聲

七 響應呼聲

從這時起,不管白天黑夜,巴克時刻不離獵物的左右,不讓牠有片刻的休息,絕不允許牠啃一口樹葉或楊柳的嫩芽。那頭受傷的雄鹿連在經過涓涓溪流時,也沒有機會喝一口水。走投無路時,雄鹿常常奔逃一大段距離。每當這種時候,巴克並不試圖阻攔,而是輕鬆地緊隨其後,對這種玩法心滿意足:麋鹿不動還好,一動,一要吃東西或者喝水,隨之而來的進攻鋪天蓋地。
巴克的確是惡魔的化身,憤怒地追趕著他們,當他們在樹叢裡穿行時,把他們像鹿一樣追得倒在地上。這一天是伊哈茲人的遭劫日。他們四散潰逃了整整一個星期,在一個地勢更低的山谷裡才重新聚齊,有機會檢查損失的是倖免遭難的。至於巴克,牠追累了之後便回到杳無人跡的營地。牠發現了皮特,顯然他還不明所以就死在毯子裡。地上還清晰地印著桑頓拼死抵抗的痕跡,巴克沿著這條痕跡仔細地嗅著,一直來到一個深塘的邊緣。塞基特的頭和腿在水裡浸著,身子躺在岸邊,已經死去多時了。水塘本身因淘金而渾濁不堪,顏色難辨,不管水塘裡有什麼都會有效地隱藏起來,而水塘裡有約翰.桑頓,因為巴克循著他的足跡一直跟到水裡,卻沒有發現離開水塘的痕跡。
隨著白晝漸逝、太陽下沉到西北方的地平線下安睡(黑暗降臨,而秋夜要持續六個鐘頭),那些年輕雄鹿折回來援助牠們被困的領袖,牠越發勉強地邁著步子。正在迫近的冬季驅使著牠們繼續向地勢較低的地方轉移,而且牠們似乎怎麼也無法擺脫這個阻礙牠們前進的、孜孜不倦的生靈。再說,這個鹿群,還有這些年輕雄鹿的生命並沒有受到威脅。人家要索取的僅僅是一個成員的生命,這和牠們自己的生命相比,就沒有那麼密切的關係了,所以牠們最終還是甘願留下了這點買路錢。
洗劫過這座寶庫的人沒一個活著,而死去的人都已經死了。因此,約翰.桑頓同皮特和漢斯帶著巴克和另外六條狗,走的是一條偏僻荒涼的小路,向東部進發,希圖創造出前人沒有實現的業績。他們駕著雪橇沿育空河向上游走了七十英哩,向左拐上了斯圖爾特河,翻過馬約山和麥奎斯頓山再往上走,一直走到斯圖爾特河變成環繞在大陸之脊的層巒疊嶂之中的一條小溪。
和毛人的幻象密切相關的,是那個仍然在密林深處迴蕩著的呼聲。這呼聲使牠充滿了強烈的不安和奇怪的欲望。這呼聲給牠一種模糊的、甜蜜的快|感,而且牠自己還覺察到,到底是什麼東西打動了牠、勾起了牠的嚮往,牠自己也並不清楚。有時候,牠追隨這呼聲進入森林,用眼睛去尋找,就好像這呼聲看得見摸得著似的,還根據不同的心情,輕聲地或是挑釁地吠幾聲。牠會把鼻子伸進涼絲絲的苔蘚叢,或者伸進雜草叢生的黑土地,嗅到沃土的氣味時就歡樂地噴幾個鼻息;要麼牠就像打伏擊似的躲到倒在地上長滿菌類的樹幹後面,一蹲就是幾個小時,睜大眼睛、豎起耳朵,監視著周圍的一切活動和聲響。然後牠就無聲無息的走出去,或許是想嚇唬一下令人莫名其妙的呼聲。然而,為什麼要做這些舉動,為什麼非做不可,牠根本不知道,也沒有心思去推敲。
在奔跑的過程中,牠越發意識到,大地有一種新的躁動。一種生命隱伏在這裡的各個地方,這種生命是與整個夏天都在這裡的生命絕不相同的生命。牠不再是微妙而神祕地感知這個事實了。百鳥的交談、松鼠的閒聊、甚至微風的喃喃細語都道出了這個事實。牠停下了幾次,大口地呼吸著清晨的新鮮空氣,辨別出一個訊息,這訊息使牠以更快的速度繼續飛奔。牠的心中壓著一個沉重的感覺,這種感覺告訴牠,不是已經發生了災難,就是還在發生著。當牠翻過最後一道分水嶺,進入山谷朝營地進發的時候,牠加倍地小心起來。
在第四天末尾,牠終於把那頭碩大的麋鹿拖垮了。牠在被殺死的獵物旁待了一天一夜,不是睡就是吃,此外什麼事也不做。等牠休息好了,養足了精神,體力恢復後,便轉身朝著營地、朝著約翰.桑頓走去。牠又奔跑起來,繼續以牠從前穩步前進的姿態,而且一跑就是數個小時,也不會迷失在地形複雜的路上。牠穿過這片陌生的土地筆直地往家跑去,牠對方向的把握足以使人類和人類的羅盤指針自愧不如。
巴克鍥而不捨的精神總算得到了報償。那條狼察覺巴克對牠並無不利之處,總算和巴克碰了碰鼻子。然後牠倆就產生了好感,有些忐忑不安,有些拘束地做起了遊戲,猛獸的凶猛本性可不是這樣子的。嬉戲了一陣之後,那條狼又跨著輕鬆的步子跑了起來,這清楚地表明牠打算去一個地方。牠在明確暗示巴克,要牠跟來,於是牠倆在蒼茫的暮色中肩併肩,順著河床筆直跑進山澗源流所在的峽谷,又翻過山澗的發源地——一座光禿禿的分水嶺。
在離營地還有三英哩的地方,牠遇到了一串新鮮的足跡,這使牠脖子上的鬃毛一起一伏地聳了起來。這條足跡一直通向營地、通向約翰.桑頓。巴克的腳步加緊了,悄無聲息地迅速,神經繃得緊緊的,不放過每一個微小的細節。這些細節已經說明這裡https://www•hetubook.com•com發生了什麼事,只是沒有說明結局而已。對牠正在跟蹤的這種生命所留下的蹤跡,牠的鼻子給牠作出一種多變的描述。牠覺察到,林子有可怕的寂靜,沒有了歡叫的鳥聲,也沒有了蹦蹦跳跳的松鼠,唯一看到的一隻是一個皮毛光滑的灰傢伙,平臥在一根灰色的枯枝上,看上去就像枯枝的一部分,就像是樹身上自生的一個木瘤。
嗜血的欲望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牠是個殺戮者、捕獵者,有生命的,孤立無援的東西是牠的食物,牠自身的力量和本領是牠的資本,牠成功地生存在只有強者才能生存的惡劣環境中。因為這些,牠開始感到無比的自豪,這種自豪又像瘟疫一樣感染了牠的肉體,呈現在牠的全部動作中,在牠的每一束肌肉的運動中表現出來,一舉一動無不像語言一樣在傳達著那個強烈的信息,使牠那光彩奪目的皮毛簡直越發光彩奪目了。要不是牠吻部和眼睛上方的幾縷棕色的毛和胸部的那片白毛,牠有當成特大的狼的可能,比狼種裡個子最大的還要大。聖伯納狗的父親給了牠身高和體重,牠的牧羊犬母親則使牠的身材和體重完美匹配。牠的吻部是狼的那種長長的吻部,只是比任何一條狼的吻部都要大;牠的頭也大得如狼頭,而且還多少寬一點。
約翰.桑頓五分鐘之內就贏得了一千六百塊錢,這全是巴克的功勞。他可以還清債務了,他可以和同伴們到東部尋找傳說中的、地點不明的那座金礦了。而那座金礦的歷史和那片土地的歷史一樣久遠。很多人尋找過,卻沒幾個人找到,還有不少人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悲劇籠罩在這座地點不明的金礦上空,真有說不出的神祕。沒人知道第一個發現金礦的是誰,連最早的傳說都沒有提到他。傳說的開頭是一間古老的、搖搖欲墜的小木屋。這座小木屋被幾個臨死的人說成是金礦所在地的標誌,而且確實有這麼一間小屋、一座金礦。他們的話由一些天然金塊來證實,而他們的金塊與已知的北國金子在品位上全都不同。
伊哈茲部落的印第安人正圍著窩棚的殘骸跳舞,突然聽到一聲可怕的怒吼,看到一頭動物朝他們撲來,他們以前還從未見過這種樣子的動物。他們看到一股暴怒的颶風,以摧枯拉朽之勢捲向他們,這是巴克。牠向領頭的人躍去(那是伊哈茲的酋長),把他的喉嚨撕開一個大口子,直撕得斷裂的頸靜脈血如泉湧。牠並沒有停下步來反覆撕咬牠的犧牲品,而是放下他不管,又繼續向下一個撲去,把第二個人的脖子也撕開一個大口子。根本沒法擋住牠。牠撲到他們當中,又撕又咬,大肆殺戮,動作連貫而可怖。身上連一支印第安人射向牠的箭的影子都沒有。事實上,牠的動作有難以想像的迅速,而那群印第安人又亂作一團,結果便接二連三地射中自己人。一個獵手的胸膛插著另一個年輕獵手投向騰在空中的巴克的標槍,由於用力過猛,槍尖穿透背部的皮膚,露在了外面。接著,伊哈茲人陷入一片驚慌,魂飛魄散地逃向林子,一邊逃一邊叫嚷,如同降臨了惡魔。
到這裡,巴克的故事也該結束了。不幾年,狼的種群發生了變化,頭部和吻部有著棕色的毛,沿著胸口卻有一叢白毛,伊哈茲人注意到了這種情況。而且,有比這更不一樣的是,伊哈茲人相傳,有一條魔狗跑在狼群之首。他們懼怕這條魔狗,因為牠比他們更狡黠,嚴冬季節到他們的營地偷東西,搶走他們套住的獵物,屠殺他們的狗,而且連他們最勇敢的獵手都不放在眼裡。
牠倆在一條溪流邊停下來喝水。一停下來,巴克便想起了約翰.桑頓。牠蹲了下來。那條狼仍然繼續跑向發出呼喚聲音的地方,不過很快又返回巴克身邊,與牠碰了一下鼻子,做出一些動作,彷彿在督促牠向前走,但巴克卻轉過身,慢慢地踏上了回頭之路。牠的野兄弟和牠一起跑了大半個鐘頭,一路還輕聲叫著,然後就在地上蹲著,高揚著鼻子嗥叫起來。叫聲很悲哀,而巴克卻繼續穩步前進,與此同時,牠聽到叫聲變弱了,越來越弱,終於在遠處消失了。
巴克並沒有發出任何聲響,然而,那條狼卻停止了嗥叫,試圖弄明白附近到底有何東西。巴克悄無聲息地自林中走出,半蹲半站,身體緊緊地收攏著,翹著直挺挺的尾巴,異常小心地落著腳,一舉一動都在表示牠既想威脅對方,又想和對方交朋友。猛獸相遇的獨特表現便是靠威脅來避免爭鬥。但是,那條狼一看見巴克就逃走了。巴克緊隨其後,連蹦帶跳,拼命追趕。在一條山澗裡,一堆木頭擋住了那條狼的路,那頭狼陷入絕境,身子一甩,和喬以及所有被逼得無路可退的愛斯基摩狗一樣,用後腿做軸心轉了半圈,豎起鬃毛咆哮起來,一邊吼一邊齜牙咧嘴,嘴巴迅速地、連續不斷地一張一合。
牠開始夜不歸宿,離開營地一走就是幾天。有一次,牠還翻過了山澗源頭的分水嶺,走下山坡來到了布滿林木和溪流的土地。在那兒牠待了差不多一個星期,看看能不能發現那個野兄弟留下的蹤跡,卻什麼也沒發現。牠邊走邊獵食,跨著似乎永不疲倦和_圖_書的、輕鬆的大步。牠在一條寬闊的、通向大海的溪流裡捉鮭魚,就在這條溪流邊上,牠還殺死了一頭大黑熊。那頭熊在像牠那樣捉魚時被蚊子叮瞎了眼睛,無計可施又惱羞成怒,便在林子裡憤怒地東奔西突。即便如此,仍然是一場惡戰,而且喚醒了潛伏在巴克身上的那些殘存的凶暴。過了兩天,牠返回溪流邊,見那頭被牠殺死的黑熊正被十幾隻狼獾撕扯著。沒費吹灰之力牠就把牠們驅散了,那群狼獾丟下兩隻再也不會爭奪的同伴,逃之夭夭了。
冬季再次到來,他們尋著早已故去的人們留下的、那些湮沒了的足跡四處遊蕩。有一次,他們遇到一條林間小路,沿途有人在樹上刻下了記號。這是一條古老的小路,看來,那間下落不明的小屋不會太遠了。然而,這條路莫名其妙地出現,卻又莫名其妙地不見了。沒有人知道它是誰開出來的,也沒人知道開這條路的原因所在,它留給人們的仍然只是一個祕密。還有一次,他們碰巧看到一間年代久遠的獵棚殘跡。在爛成碎片的毯子裡,約翰.桑頓發現一枝長筒燧發槍。他知道,這是開發西北初期哈德遜海灣公司的產品,當時可以賣到和槍一樣高的一摞河狸皮的價錢。
月復一月,他們在地圖都沒有標出的茫茫荒野中往返穿梭。這裡荒無人煙,然而,以前卻有人來過——如果那間「下落不明的小屋」是確有其事的話。他們頂著夏季的暴風雨翻過一座座分水嶺;在林木線與永凍地帶之間那些荒山禿嶺上,他們在半夜凍得發顫;他們鑽進夏季蚊蠅成群的山谷,在冰山的陰影裡採摘足以媲美南國的熟透了的草莓和芬芳的鮮花。這一年秋天,他們穿過了一片淒涼寂靜的湖沼地帶,野禽曾在這裡棲息,但這時卻死掉了,連生命的跡象都沒有,只有寒風在呼嘯,冰凌在凍結,湖水拍打著寂寥的湖岸,以及岸邊一道道波紋的形成。
只有這樣,至於是誰當年搭成這間棚子、並把槍留在毯子堆裡,那就不得而知了。
「牠一鑄出來,就撐破了模子。」皮特說。
約翰.桑頓對人類和大自然都沒有多少要求。對荒野他不懼怕,只要有一把鹽和一支槍,他就可以投身荒野,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想走多久就走多久。像印第安人那樣,一路上不慌不忙,以吃野食為生。如果打不到野味,他也像印第安人那樣,照樣往前走,心裡有譜,早晚總會碰上獵物的。所以,在向東部挺進的這次偉大旅程中,他們吃的是清一色的肉,拖的雪橇上放的是彈藥和工具,隨時邊走邊停,沒有時間限制。
然而,伊哈茲人不知道的是,這條山谷每逢夏季都會有一個拜訪者。那是一條碩大的,有著光彩照人毛皮的狼,與其牠的狼既相像又不相像。牠從那片微笑的林地獨自走來,進入一塊林中空地,這裡有一小堆黃色的東西,從腐爛了的鹿皮袋子裡流出來,滲入地下,其間長著高高的雜草,其上布滿青苔,遮掩住黃色,照不到陽光。牠待在那裡,苦思冥想著,然後就會聽到空地上傳來長長的、悲哀地嗥叫聲,牠離開了。
有一天,當他們三個搭檔看著巴克大踏步走出營地的時候,約翰.桑頓說:「可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狗。」
有一種屬於荒野的韌性——像生命本身那樣執拗、耐勞、不懈——這種韌性表現在守住網的蜘蛛,盤繞的蛇,伏在暗處的豹子身上,就是牠們可以紋絲不動地待上無數個鐘頭。當生命獵取活物時才獨具有這種韌性;這種韌性巴克就有,牠緊緊地跟隨在麋鹿群的左右,阻礙牠們前進,激怒那些年輕的雄鹿,讓雌鹿為那些半大犢子操心,而且還把那頭受傷的雄鹿逼得無可奈何而怒不可遏。這種狀態持續了整整半天。然後攻勢加強了,麋鹿周圍全是巴克旋風般發動進攻的影子。鹿群剛剛重新聚集,巴克又立刻將牠們驅散開來,被獵取者的韌性漸漸消失了,牠們總是比不上獵取者的韌性。
他們只看到牠走出營地,卻沒有看到牠一旦隱入密林便發生的可怕轉變。牠的大踏步變成貓一樣的腳步,潛行將躡手躡腳,影子似的忽隱忽現在陰影中,成了荒野之獸。牠懂得怎樣利用各種掩蔽物,怎樣像蛇一樣肚皮貼著地面爬行,而且像蛇一樣撲擊。牠可以把石雞從窩裡捉出來,把睡覺的野兔殺死,連小松鼠跑慢一步都會在逃上大樹之前被牠半空中咬住。在開闊的水塘裡,牠比魚兒游得還快,比會築壩的河狸還要機警,因而喪生在牠腹中。牠為裹腹而殺生,而不是肆意妄為,不過牠更願意吃自己親手殺死的獵物,因此,牠總是懷著一種鬼鬼祟祟的心情去行事,偷襲松鼠成了牠的一個樂趣:在差不多抓到牠們時,放一條生路給牠們,讓牠們魂飛魄散,尖叫著逃上樹梢。
再往前一百碼,巴克遇到了桑頓在道森買下的拉橇狗當中的一條。這條狗就躺在那條足跡上,正翻滾著向死亡抗爭。巴克一刻不歇地繞過了牠,牠耳朵裡充滿一起一落吟唱的嘈雜聲,弱弱地自營地那邊傳來。牠肚皮貼著地到那空地邊緣來,發現漢斯臉朝下趴在地上,像隻刺蝟似的背了一身帶羽毛的箭。與此同時,巴克看見了窩棚所在地方發生的事情,直直挺起了牠脖子和肩頭和_圖_書的鬃毛,周身燃燒著一股沖天般的怒火。牠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吼出聲來,然而牠確實窮凶極惡地吼了一聲。這是牠一生中最後一次讓激|情戰勝了狡黠和理智,出於對約翰.桑頓的深切愛戴,牠才如此忘記一切。
不僅如此,故事被傳得越發遭了。打獵的人不再返回,族人找到他們時,總發現他們被撕破的喉嚨和雪地上狼的腳印,只是這腳印比任何一種狼的腳印都大。每當到了秋天,當伊哈茲人隨著麋鹿遷移時,有一條山谷他們是絕不進去的。當烤火時聽說那個惡魔最初是如何選中那條山谷作為永久住所時,總有一些婦女會悲傷起來。
在分水嶺的另一側,牠倆順坡向下走,來到一片平原,這兒有大片大片的樹林和許許多多的溪流。那些樹林被牠倆甩在身後,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過去了,太陽越來越高,天氣越發暖和了。巴克喜不自勝。牠知道,牠終於響應了那聲呼喚,並且正和牠的山林兄弟並肩奔向無疑是發出呼喚的地方。腦海中迅速湧入古老的記憶,這些記憶喚醒了牠,一如牠曾被現實喚醒過一樣,而那時,這些記憶只是現實留下的痕跡。在隱約記起的另一個世界裡的某個地方,牠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而現在牠又在這麼做了,在曠野中自由地奔馳,腳下是未遭踐踏的土地,頭上是廣闊的天空。
一天夜裡,牠陡然驚醒,大睜著雙眼,聳立著鬃毛、翕動著鼻翼在空氣中嗅著。從森林中傳來了那個呼喚聲(或者說只是那個呼喚的一個聲調,因為那個呼喚有多種聲調),聽起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真切——一聲長嗥,既像又不像愛斯基摩狗的嗥聲。牠聽出來了,這就是牠以前聽到過的聲音。古老而且熟悉。牠快速地自沉睡的營地躍出,靜悄悄地衝進林子。呼喚聲越來越近了,牠放慢了腳步,每邁一步都小心翼翼,一直到了林間的這片空地,只見一條又瘦又長的灰狼,直立著身子蹲在地上,仰著頭發出嗥叫聲。
角樹之下的那顆大腦袋越垂越低,踉蹌的腳步也越來越無力了。牠開始長時間地站立不動,向地面垂著鼻子,兩隻垂頭喪氣的耳朵無力地耷拉下來;巴克卻有了更多的機會喝水或者休息。每逢這種時候,巴克就吐著血紅的舌頭喘息,兩眼緊盯著那頭碩大的雄鹿,感到情形正在起著某種變化。有一種新的躁動在大地發生。這片地方來了麋鹿,也來了別的一些生命,他們的存在似乎也驚顫了森林、空氣和溪流。牠得知這個訊息,靠的不是視覺、不是聽覺、也不是嗅覺,而是靠另一種更微妙的感覺。牠的眼裡、耳朵裡什麼東西都沒有,然而心裡卻知道這片土地多少有些異樣,這裡有陌生的東西在躁動、在徘徊,因此牠決定,在了結了手頭的這樁事情之後,查明白它。
這另一個世界裡最顯著的東西似乎就是恐懼。巴克注視著那個睡在火堆邊的毛人,在兩膝之間夾著腦袋,再用雙手護住。這時巴克看到,他睡得很不安穩,常常驚醒過來,恐懼地向黑暗裡窺探,再往火堆上添幾根柴。巴克和毛人在海灘活動,在那裡撿海貝,一邊撿一邊吃,他們用眼睛環顧左右,提防潛藏的危險,隨時做好看見危險的苗頭,撒腿就跑的準備。巴克跟在毛人後面,在森林中無聲無息地潛行。毛人和巴克,他們倆都很機靈,耳朵豎起來轉來轉去,鼻翼翕動著,原來毛人有著和巴克一樣靈敏的聽覺和嗅覺。毛人能夠跳到樹上,而且行走起來如履平地,用胳膊從一根枝條蕩到另一根枝條,有時能蕩過十幾呎遠的距離,鬆開後再抓住,從來不會掉下來,從來不會失手。實際上,他在樹上如履平地;而且巴克在樹下守著,毛人棲息在樹上,手裡緊握著樹枝睡覺的時光還活在巴克的記憶裡。
但牠不總是單獨自己一個,當漫漫冬夜來臨,狼群追隨牠們的肉食進入地勢較低的山谷時,在朦朧月色中或閃爍的北極光下,或許可以看到牠跑在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躍起在同伴們之上,牠的大嗓門高聲號叫,唱出了一曲年輕世界的狼群之歌。
巴克沒有進攻,而是圍著牠兜圈子,並以友好的方式向牠接近。那條狼心存疑慮,有些害怕,因為巴克的體重有牠的三倍,而牠的頭幾乎連巴克的肩膀都搆不著。瞧準一個好時機,牠撒腿就跑,於是追逐又開始了。牠一次又一次被逼得無路可走,前面那一幕便一回回重演。要是牠身體好的話,巴克要追上牠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牠一直跑到巴克快要和牠齊頭並進時才調轉身體,擺出困獸猶鬥的樣子,而一有機會牠就再次撒腿逃走。
巴克非常喜歡這樣的安排,打獵、捕魚、在陌生的地方無限期地遊蕩。有時候,他們會一連幾個星期,每天向前走;有時候,他們又一連數週紮營不走,狗就到處閒蕩,而人則在凍結的淤泥和沙礫上挖出一個個孔洞,烤著火清洗無數盤的泥沙。有時候,他們沒有一點東西可吃,有時豐盛得過分,總之全看獵物的多寡和打獵的運氣了。夏天來了,狗和人打起背包,乘木伐渡過山中一汪汪藍色的湖泊,鋸下森林中的大樹做成小舟,沿著不知名的河流順水而下或逆流而上。
夜幕低垂,一輪滿月高高地越過樹梢升入天空,漸和-圖-書漸把大地照亮,最後成了鬼魂世界裡的白晝。巴克在夜幕中的水塘邊苦思、哀悼著約翰.桑頓,但是也發覺,除了伊哈茲人引起過的躁動外,一種新的躁動又出現在森林中。牠站起來,聽著、嗅著。從遠處飄來一聲尖嗥,接著便是一陣相似的齊聲呼應。日轉星移,巴克耳朵裡傳來越來越近,越來越響的尖嗥聲。巴克又一次明白了,這就是留在牠記憶中不肯逝去的那另一個世界中聽到的那些聲音。牠走到空地的中央聽了起來。這多種聲調混合在一起的呼喚,這種呼喚更加逼真、更加誘人,從來沒有如此過。牠以往從未這樣做,但這次牠準備響應了。約翰.桑頓死了,最後的一根紐帶斷了。人類以及人類的要求不再束縛牠了。
半個小時後,巴克又獲勝了,狼群潰敗了,一個個的舌頭全都耷拉著,露出白色的獠牙,在月光下泛著殘酷的白光。有一些臥在地上昂著頭,耳朵向前聳著;有一些站在地上看著巴克;還有一些在舔水塘裡的水喝。有一條狼,身子細長、灰色,態度友好、小心翼翼地往前走,這是野兄弟,曾與牠跑了整天整夜的野狗,巴克認出了牠。牠輕聲嗚嗚叫著,當巴克也嗚嗚叫時,牠們便碰了碰了鼻子。
兩天兩夜,巴克連營地的門口都沒出,一直把桑頓保持在他的視野範圍內。桑頓幹活時牠跟來跟去,桑頓吃飯時牠守在一邊,晚上看著桑頓鑽進毯子,早晨看著他鑽出來。但兩天之後,林中的呼喚開始更加急迫地迴蕩起來。巴克開始坐著不舒服了,記憶又開始來糾纏牠,野兄弟、分水嶺另一側那片微笑的土地、並肩馳騁在那大片大片林子的情景又一一在牠眼前掠過。牠又開始去林子裡遊蕩了,而那個野兄弟卻再也沒有回來;儘管牠整夜不睡地聽著,但那悲哀的嗥聲卻再也沒有響起。
「沒錯!我也是這麼想的。」漢斯贊同道。
幾條狗只有在把桑頓打死的獵物拖回來時才有事可做,所以火堆旁便成了巴克常去之處,他在那裡苦思苦想著這件事。既然沒多少活幹,那個腿短毛長的人便越來越多地出現在牠的幻象中;巴克還常常臥在火邊眨著眼睛,和那個人一塊到牠記起的另一個世界裡去遊蕩。
這足以使整個狼群都撲上來了,亂七八糟擠在一起,由於都急於打倒獵物而相互碰撞,亂作一團。巴克以不可思議的迅速和敏捷占了上風。牠的身體以後腿為軸飛快地轉來轉去,應付著四面八方的攻擊,抵擋住這邊後又去抵擋那邊,連嘶帶咬,牢牢地守住了牠的正面防線。但為了防止牠們繞到牠身後,牠被迫向後撤,撤過水塘,進入一條山溪的河床,直到牠的背靠在一段高聳的礫石河岸上。牠又沿著這段河岸找到一個合適的轉角,這還是那幾個人在淘金過程中挖出來的。於是,牠守在這個轉角裡作拼死抵抗,三面有了保護,牠只要對付正面就夠了。
秋天到來了,越來越多的麋鹿邁著緩慢的腳步走向比較低窪、環境比較溫和的山谷,準備冬天就在那裡度過。巴克已經把一頭離了群的半大麋鹿拖垮了,但牠強烈地盼望著塊頭更大、更難對付的獵物,而且牠有一天在山澗發源的分水嶺上真的碰上了這樣的獵物。一個二十頭麋鹿組成的鹿群從布滿溪流和林子的那片地方過來了,由一隻高大的雄鹿領頭,牠身高六英呎,正在暴跳如雷地發脾氣,巴克認為的很難對付的敵手便是這個樣子。牠上下舞動著兩隻巨大的片狀犄角,每支角有十四個分叉,有相距七英呎的兩隻角。巴克進入牠的眼簾,牠發出憤怒的狂吼,惡狠狠地凶光燃燒著牠的兩隻小眼睛。
隨著夜幕的降臨,那頭年老的雄鹿低垂著腦袋停了下來,注視著牠的同伴們——牠所相識的那些雌鹿、牠撫育過的那些幼鹿、牠統治過的那些雄鹿——眼睜睜地看著牠們在暮色中加緊腳步踉蹌而去。牠不會跟著上去的,牠無法擺脫那個在牠眼前跳來跳去的無情的、齜著獠牙的可怖傢伙。牠重達一千三百磅,爭鬥充滿漫長的一生,牠沒有示弱過,可到頭來,牠卻要死在一個不及牠身高一半的生靈牙下。
約翰.桑頓正在吃飯,這時巴克突然闖進營地,情不能自已地撲了過來,掀翻了他,趴在他身上,臉、鼻子、手地一陣亂舔和亂咬——用約翰.桑頓的話說,這叫「大大地犯了一回傻」——這期間,他則前前後後地搖晃著巴克,嘴裡罵得很親昵。
牠的狡黠是狼的狡黠,充滿野性的狡黠;牠的智慧則是牧羊犬和聖伯納狗的智慧。所有這一切,加上牠在最凶殘的學校裡獲得的經驗,不可能不使牠變成最凶猛的生靈,可以戰勝任何在荒野中遊蕩的野獸。作為一頭純粹以肉為食的猛獸,牠有旺盛的精力,年富力強,渾身有用不完的力氣。當桑頓用手撫摸牠背部的時候,手過之處便會噼啪作響,每根鬃毛都會在觸摸時把禁銅的磁力釋放出來。牠的頭腦和肉體,牠的神經組織和肌肉纖維,總之身體的每一部分全都保持著最佳狀態。而且所有這些組成部分之間還保持著完美的平衡,或者說協調。當看到、聽到或遇到什麼而需要採取行動的時候,牠有疾如雷電的反應。牠的速度可以達到進攻或防禦時的愛斯基摩狗騰挪速度的兩倍。牠看到什麼m.hetubook.com.com或聽到什麼,並且作出反應,所用的時間比別的狗僅僅完成看或聽所需的時間還要少。發現情況、進行判斷、並且作出反應,牠在那一刻就完成了。說句實在話,從發現情況到進行判斷到作出反應本是一個連貫的行為,但在牠身上表現出來的間隔時間太短了,以至於成了同時發生的了。牠的肌肉充滿活力,會像彈簧一般迅猛發力。在牠全身流動著的生命一瀉千里,歡樂而又狂暴,似乎要在狂歡中衝出牠的身體,淹沒整個世界。
正像伊哈茲人獵取活物一樣,這個狼群也在獵取活物。牠們跟隨在遷徙麋鹿的兩翼,終於穿過那片溪流和林子的土地,侵入了巴克的山谷。空地上灑滿了月光,牠們像一股銀色的光波一擁而入,巴克站在空地當中,靜等著牠們的到來,如一尊雕像一般。牠們被嚇住了,因為巴克站著一動不動,那麼高大,於是一時間都停住不動,直到狼群中膽子最大的一條直直向巴克撲去。巴克撲過去如同閃電,咬斷了狼脖子。然後,牠又像先前那樣站在那裡巋然不動,那條受傷的狼在牠身後痛苦地翻滾著。牠又打翻了三條向牠輪番發起猛烈進攻的狼,這些狼被牠撕破了肩膀或脖子,從上面點點滴滴地淌下血來。
這頭雄鹿身體側面靠近後腿的部位,露出一截帶著羽毛的箭尾,所以牠才暴跳如雷。從古老的蠻荒時代傳下來的本能左右著巴克,牠開始著手把這頭雄鹿從鹿群中分離出來。這件事情不是很輕鬆。牠在雄鹿前面兜著圈子,發出挑逗的吠聲,遠離開雄鹿那對巨大的犄角和那可怕的一腳就可以要牠性命的大扁蹄子。由於無法擺脫利齒的威脅繼續趕路,那頭雄鹿被逼得大怒。一發怒牠就衝向巴克,而巴克則狡猾地後撤,裝出逃不掉的樣子引誘牠繼續往前衝。可是,牠從鹿群離開,巴克就會遭到兩三隻年輕的雄鹿的圍攻,使得受傷的雄鹿重又和同伴們團聚。
當巴克像一掠而過的影子那樣無聲無息地潛行時,牠的鼻子突然向一側嗅著,彷彿有一種實實在在的力量把鼻子抓住拽過去似的。牠循著這種新的氣味來到一片灌木叢中,發現了尼格。牠死了,側身倒在牠再也爬不起來的地方,牠被射穿了一個洞,箭頭露在洞這邊,帶著羽毛的箭尾露在洞的另一邊。
接著,上來一條滿身瘡疤,骨瘦如柴的老狼。巴克扭動著嘴唇,眼看就要咆哮了,結果牠們彼此嗅嗅鼻子。於是,老狼蹲坐下來,鼻子指著月亮,發出那長長地狼嗥。別的狼也蹲坐下來,發出長長的狼嗥。這一下,巴克聽到了真真切切的那種音調的呼喚。牠也蹲坐下來,發出長嗥。嗥完之後,牠從自己的轉角走出,而狼群則擠在牠的周圍,用半友好、半野蠻的方式嗅著。幾條頭狼帶領狼群嗥叫起來,然後躍入林子走了。狼群齊聲嗥叫著調轉身體跟隨而去。巴克也跟著牠們一起跑了,牠們並肩而行,一邊跑,一邊嗥。
春天又來了,他們闖蕩了好長的時間,雖然沒有找到傳說中的下落不明的小屋,卻在一片開闊的山谷中發現了一條淺淺的金沙礦床。淘出的金子像奶油似的布滿了淘金盤的盤底。他們不再往前找了,幹一天就能淘到價值數千元的金沙和金塊,現在他們天天在幹著。金子被裝進鹿皮口袋,五十磅一袋地像堆柴火似地堆在窩棚外面。他們像神話中的巨人一樣埋頭苦幹,白晝緊接著白晝,如同夢境一般,同時,他們堆起越來越多的財寶。
巴克一整天不是待在塘邊苦苦思索,便是在營地上焦躁不安地四處徘徊。牠知道,死亡就說明終止了運動,意味著逝去和終結生者的性命,而且牠還知道,約翰.桑頓就是終結了生命。這使牠內心感到一種極大的空虛,有幾分像飢餓。然而,這是一種不斷作痛的空虛,是一種食物無法填滿的空虛。有時候,當牠停下腳步凝視著伊哈茲人的屍體時,牠會忘卻空虛的痛苦,而在這種時候,牠就會意識到內心有一種莫大的自豪——超過了牠以前感受過的任何一種自豪。人類——牠所有獵物中最高等的生靈——被牠殺死了,而且是在他們掌握有棍棒和利齒的法則面前殺死了他們。牠感到好奇地嗅一嗅那些屍體,他們那麼容易就死了,殺死一條愛斯基摩狗反倒更困難一些。要不是因為他們有弓箭、有標槍、有棍棒,他們根本敵不過牠。往後牠再也不會懼怕他們了,除非他們手裡拿著弓箭、標槍和棍棒。
無法抗拒的衝動左右著巴克。當牠臥在營地裡,在白天的熱浪中懶洋洋地打盹時,突然之間牠會抬起腦袋、豎起耳朵、聚精會神地聆聽,接著,牠就會一躍而起,朝遠處飛奔而去,跑過一排排樹林,跑過布滿黑色岩石的開闊地,跑啊跑啊,幾個小時都在跑。牠喜歡沿著乾涸的河床奔跑,喜歡在林子裡偷偷窺探鳥類的生活,有時候牠會在灌木叢裡臥上整整一天,看著鷓鴣們咕咕叫著踱來踱去,然而,牠尤其喜歡做的,卻是在夏季的午夜中奔馳,聆聽著樹林在睡夢中發出的喃喃細語,辨認著各種標記和聲響像人類讀書似的,搜尋著那個神祕的、發出呼喚的東西——那個無論醒著還是睡著都在不停地召喚著牠的東西。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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