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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歷險記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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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31章

這樣我就走了,向內地鄉間走去。我並沒有回頭望,不過我感覺到他正密切監視著我。但是我知道我有辦法叫他盯得不耐煩。我在鄉間一直走到一英哩左右才停下來,然後一轉身,加快穿過林子,朝費爾貝斯家而去。我思量,最好還是別再遲疑,馬上按照我原來的計劃幹起來。因為我要想辦法在這兩個傢伙溜走之前封住吉姆的嘴。我不願意跟這幫人再打什麼交道。他們的那套把戲我已經看得厭了,我要的是跟他們一刀兩斷。

「我絕不會撇下我自己的黑奴吧,難道不是嗎?那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一個黑奴,唯一的財產啊。」
「那就趕快走吧,」他說,「不論你心裡想要些什麼,你可以對福斯特先生直說。說不定你能說服他吉姆是你的黑奴——世界上是有些傻瓜並不要求人家提出什麼條件——至少我聽說過,在這一帶下游南方地區就有這樣的人。只要你告訴他那張傳單和懸賞都是假的,以及為什麼耍這套把戲,也許人家會相信你的話。好,現在就動身吧,你愛怎樣對他說就怎麼對他說,不過要記住,從這兒到那兒的一路上,可不許你多嘴。」
我作了承諾,他就說:
「你怎麼問起我來了?」
「賣了他?」我一邊說,一邊哭了起來。「啊!他可是我的黑奴啊,他可是我的錢啊。他在哪裡——我要我的黑奴。」
想到這兒,我不由得打了個冷顫。我正要立意跪下祈禱,但願能和過去那個孩子的所作所為一刀兩斷,重做一個新人。於是我雙膝跪下。但是偏偏話到了口邊卻說不出口。為了什麼,話出不了口啊?企圖瞞過「祂」,那是做不到的。要想瞞過我,那也是做不到的哩。我深深地明白,為什麼那些話說不出口來。這是因為我的這心還不正啊;因為這顆心還有私心啊。這全是因為我在玩兩面倒的把戲啊。我一面裝做要改邪歸正,可是在私下裡,在心裡,我卻黏住了其中最最大的邪惡不放。我試圖讓我的嘴巴說什麼我要幹正當的事,乾乾淨淨的事,還打算給這個黑奴的主人去信,告訴她他如今在那裡。但是在我心底深處,我知道那是在撒謊——而上帝也知道。你可不能對上帝撒謊啊——這個道理,我現在算是弄清楚啦。
哈克.芬
從那以後的日子,我們沒有在任何一個鎮上停留過。隨著日子悄悄地流逝,一直往大河的下游漂去。如今我們到了氣候暖和的南方了,離家已經很遠很遠了。我們逐漸見到了生著長長苔蘚的樹木,苔蘚從樹椏上垂下來,好像長長的白鬍子似的。我有生以來第一回見到這樣生長的樹木,這樣,樹林子就帶上了莊嚴、慘淡的色彩。這兩個騙子以為他們現在已經擺脫了危險,又想到了要到村子裡去表演一番了。
隨後我就尋思著該怎樣下手。我在心裡盤算過好多條路子,最後決定了一個最適合於我的計劃。接下來,我認準了大河下游一處林木森森的小島,等到天一黑,我就把木筏偷偷划到那一邊去,把木筏就藏在那裡,然後鑽進窩棚去。我睡了整整一夜,天剛亮前爬了起來,吃過了早飯,穿上了我那套現成的新衣服,把一些零星東西綁成一捆,和-圖-書坐上獨木小舟,就划到對岸去了。我在我估計是費爾貝斯家的下邊上了岸,把我的東西藏在林子裡,接著把獨木舟灌滿了水,裝滿了石塊沉到了水裡去。沉下去的地方是我需要時能夠找到的地方,離岸上那家小小的機器鋸木廠,有三分之一英哩地那麼遠。
他那個神情好像有點兒為難似的,就站在那裡,一邊胳膊上搭著的海報隨風飄動,一邊在左思右想,眉頭緊鎖。最後才說:「我來點撥你一下吧。我們得在這裡待三天。只要你保證不告發我們,也不讓那個黑奴告發我們,那麼我就會告訴你,哪裡能找到他。」
「他怎麼會告發?他不是逃跑了嗎?」
我身邊還有一角錢,就給了他一角。不過我央求他要把錢用在吃食上,並且分給我一些,說我就只這點兒錢了,從昨天起,我滴米未進,肚子還是空的,他沒有吭一聲。再一會兒以後,沖著我怒氣沖沖地問:「依你看,那個黑奴會告發我們嗎?他要是敢這麼幹啊,我們一定要剝他的皮,抽他的筋。」
「這一點我們倒是沒有想到。事實是,依我看,我們已經把他當成我們的黑奴啦,是啊,我們就是這麼對待他的——他給我們惹的麻煩也夠多啦。這樣,發現木筏不見了,我們已經窮得精光了,沒有別的生路,只好把《稀世奇珍》再演上一次。為了這個,我一直忙得不亦樂乎。我已經好久沒有潤喉嚨,乾得像火藥筒一樣。你那個一角錢哪裡去了?給我吧。」

說到這裡,他沒有說下去,可是他眼色裡露出的凶相,是我從來沒有見到過的。我繼續抽抽嗒嗒地哭著說:「我誰也不想告發,而且我也沒有時間去告發哪一個,我得跑去把吉姆給找回來。」
「有一個農民,叫做西拉斯.費……」說到這裡停住了。你可以看得出來,他一開始是要對我說實話的,可是如此這般一打住,他又仔細一想,我猜想他就變卦了。事實正是這樣。他不願信任我,他想的是要想方設法,在這三天中,不讓我當他的絆腳石,壞了他的好事。所以很快便接著說:
「那好吧,就讓我去下地獄吧。」——隨手把紙撕了。這可是可怕的念頭,可怕的話語啊,不過我就是這麼說了。並且我既然說了出來,我就從沒有想過要改邪歸正。我把整個兒這件事從腦袋裡統統趕了出去。我說,我要重新走上邪惡這一條路,這是我的本行,從小我就這樣長大的嘛。走別的路反而不在行了。作為開頭第一件事,我要想辦法把吉姆從奴隸的境地給救出來。如果我能想出更好的雖然有些邪惡的辦法,我也會照幹不誤。因為既然我想做了,那麼,只要有辦法,我就要幹到底。
我覺得很舒服,覺得已經把沉重的罪惡從身上卸下來了,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回有這樣的感覺。我知道,如今我能祈禱啦。不過我並沒有立刻就祈禱,而是把紙放好,坐在那裡想來想去——想到了這種種的一切終於能變成現在這個樣子,這該多麼值得高興啊,而我又怎樣差點兒迷失路途,掉進地獄裡去。我又繼續地想。想到了我們沿大河下游漂去的情景。我見到吉姆正在我的眼前,片刻不離,在白天,在深夜,有時在月夜,有時在暴風雨中。我們www.hetubook.com.com漂啊漂,說話啊,唱啊,笑啊。可是呢,不管你怎麼說,我總是找不到任何事,能叫我對他心腸硬起來。並且情況正好相反。我看到他才值完了班就替我值班,不願意前來叫我,好讓我繼續睡大覺。我看到,當我從一片濃霧中回來,當我在世仇械鬥那兒,在泥塘裡又見到了他,在所有類似的時刻裡,他是多麼高興,總要叫我乖乖,總要寵我,總要想盡一切方法為我設身處地著想,他對我始終如一這麼好啊。最後我又想起了那一回的事:我對划攏來的人們說,我們木筏上有害天花的人,因而搭救了他,這時他是多麼地感激,說我是老吉姆在這個世上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如今唯一的朋友。正是這時,我碰巧朝四周張望,一眼看到了那一封信。
「是一個老傢伙——一個外鄉人——他才只要了幾十塊錢,就把得賞金的機會賣給了人家,說是因為他有事非得往上游去不可,不能多等了。你想想看吧!如果要是我的話,等十年我也幹啊。」
但是沒有人應聲。窩棚裡也並沒有人鑽出來。吉姆已經離開啦!我又一次大叫一聲——又叫——再叫,又奔到林子裡,一邊使勁吆喝,一邊尖聲叫喚,可是一點用也沒有,——老吉姆已經不在啦。於是我坐了下來,一邊哭喊。這是我無可奈何的。不過我不能老是坐等啊。我立即走到了大路上,一邊思量該怎麼辦才好。我遇見一個男孩正在路上走,我問他有沒有見到一個外地來的黑奴,穿著是怎麼樣。他說:「見到過。」
一個可憐的老婦人一生從沒有損害過我一根毫毛,我卻把她的黑奴拐到別處,為了這個,上帝正指引著我,讓我自己清楚什麼都逃不過「祂」那高懸的明鏡,「祂」絕不允許這類不幸的事再發展下去,只能到此為止。一想到這一些,我差一點兒就立刻摔倒在地,我的確嚇得不得了。於是我就想方設法,試圖為自己解脫。我對自個兒說:我從小就是在邪惡的環境中長大的,因此不能過於怪罪我啊。可是,在我的心裡,潛意識有另外的一種想法,「還有主日學校哩。你本該到那兒去啊。假如你早去的話,他們會在那兒教導你的嘛,教導你說,誰要像我那樣為了黑奴所幹的這一切,是要下地獄受到熊熊的烈火的煎熬的。」
「在下面西拉斯.費爾貝斯那邊,離這裡只有兩英哩地。他是個逃亡的黑奴,後來人家把他給逮住啦。你是想找他嗎?」
「唉,」我說,「昨晚上,我在小酒館裡看到國王的時候,我自己在自言自語道,在他醒過來以前,在幾個鐘點內,我們是無法把他弄回家的了。所以我就在鎮上到處閒逛,一邊消磨時間,一邊等。有一個人找到我,願出一角錢,讓我把一條小船划到對河去,把一隻羊給趕回來,於是我就去了。我們把羊拖到船邊,那個人讓我一個人抓住繩子,他在羊的後面把羊往船上推,可是羊力氣太大,我頂不住,一鬆手,它就掙脫掉了,我們就在後面追。我們身旁沒有帶狗,於是只能在四野裡到處追趕,一直到羊累得跑不動為止。天快黑了,我們這才把它捉住,然後把它帶過河來。我呢,就去下游找我們的木筏。可是到了那個地方一看,木筏不見了。我https://m.hetubook.com.com心裡想,『一定是他們遇到了麻煩,不能不溜之大吉吧。』可是他們把我的黑奴也帶走了,那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一個黑奴啊。現在我流落他鄉,身無分文,連生計也沒有著落,因此我就趴在地上嗚嗚地哭了起來。我在林子裡睡了整整一個晚上。不過,木筏到底怎麼樣啦?——還有吉姆呢,那可憐的吉姆?」
我沒有給,他也就走開了。我走到了木筏上,在窩棚裡坐著前思後想起來。但是總想不出個主意來。想得頭也發疼了,可就是找不到擺脫困境的辦法。經過了這麼一段長途跋涉中的種種辛苦,在這一段時間裡,我們又如此這般地為這兩個流氓殫精竭慮,卻落得個白辛苦一場,什麼樣的打算都砸了鍋,全都給毀了。這全只是因為這些人心狠手辣,竟然使出了這樣的狡計,叫他再一次成為了終身的黑奴,並且一個人孤單地飄泊在他鄉。而一切就只是為了四十塊大洋。
隨後我就上了路。我走過鋸木廠的時候,看到了一塊牌子「費爾貝斯鋸木廠」。又走了幾百碼,就走到農莊了。附近沒有見到什麼人,雖然天已經快亮了。不過我對這些並不在意,因為我暫時還不想見到什麼人——我只想看看這一帶的地形。按照我原來的計劃,我本來應該是從下游不遠的一個村子來的。所以我只是隨便看了一眼,就往鎮子裡走過去。啊,一到那裡,我第一個遇見的人卻是公爵。他正在張貼一張《稀世奇珍》的海報——只演三個晚上——和早先一個樣。他們還是這麼死不要臉——這群騙子!我剛好跟他面對面,躲也躲不及了。我大吃一驚。他說:
「不,你不用等,你現在就得動身。千萬別耽誤時間,一路上也不准你隨便亂說。只許你把嘴巴緊緊封起來,趕你的路,否則你就會給我們惹麻煩了,你聽清楚沒有?」
這可是個讓人左右為難的事啊。我把信紙揀了起來,拿在手裡。我在發抖。因為我得在兩條路中選擇一條,而且永遠也不能反悔。這是我深深知道的。我仔細考慮了一分鐘,而且幾乎屏住了氣考慮的,隨後我對自個兒說:
「嘿,你一定要不回你的黑奴啦,就是這麼一回事——所以你哭哭啼啼也沒什麼用。聽我說——你也曾想要告發我們嗎?我要是相信你,那才怪呢。嘿,你要是想告發我們的話……」
後來,他們起了一點變化,兩個傢伙把腦袋靠在一起,在窩棚裡交頭接耳、談機密的話,有時一談就是兩三個鐘頭。吉姆和我開始不安起來。這樣的情景,可不是我們所喜歡的。我們斷定,他們這是正在策劃什麼比往常更加狠毒的主意。我們猜來猜去,最後我們斷定他們是想闖進什麼一個人家的家裡,或者哪一家店鋪裡,或是想搞偽鈔的生意,或是其他什麼東西。我們嚇壞了,我們商量好了,走遍天下,也絕不跟這樣的胡作非為沾上一點點兒的邊。並且講定,只要一有機會,我們便給他們一個冷不防突然溜開不管他們,把他們甩在身後。
於是我們就在木筏上等著。公爵焦躁不安,脾氣不好。他總是責怪我們,彷彿我們一無是處,連一點點兒小事他都要挑毛病。很明顯,他們正在醞釀著什麼玩意兒。到了中午,還不見國王的影子,這讓我非常快樂。https://www•hetubook•com.com我們的生活好歹能有點兒變化了。——也許是有個機會搞點兒盼望著的變化吧。於是我和公爵朝村子裡走去,四處尋覓國王的蹤跡。後來在一家下等酒館的後邊房間裡找到了他。他已經喝得酩酊大醉,一些遊手好閒之徒正在拿他取笑。他呢,正使勁一邊罵人,一邊唬人,醉得路也走不了,對人家更無還手之力。公爵呢,就罵他是個老傻瓜,國王也馬上還嘴,乘他們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我便溜出了酒館,活像一隻小鹿沿著河邊大路往前飛奔,撒開腿就跑——因為我看到機會來啦,便下定了決心,從此以後,他們要是想再見到我和吉姆,那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啦。我奔到了那裡,差一點連氣都喘不過來,但是我從心底往外高興。我大聲地叫:
我因此就心裡亂糟糟,可說亂到了極點,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到後來,我產生了一個想法,我對自個兒說,我要把信寫出來——然後再看我到時候能不能祈禱。這有多奇怪啊!我這麼一想,就好像立時立刻自己身輕得如一片羽毛,我的痛苦和煩惱都在這時候飛到九霄雲外去了。於是我找來了紙和筆,既高興,又激動,坐下寫了起來:
「該死的,我怎麼會知道?——我是說,我不清楚木筏哪裡去了。那個老傻瓜做了一筆買賣,得了四十塊大洋。我們在小酒館裡找到他的時候,那些遊手好閒的人正跟他賭錢,賭一塊錢的賭。除了他付威士忌酒賬的錢以外,他們把他所有的錢騙個精光。到了十二點,我把他弄回家,一看,木筏不見了。我們說,『那個小流氓把我們的木筏偷走啦,他撇下我們不管,往大河下游去啦。』」
這正是我期盼的一道命令,是我求之不得的。我就是盼望能自由自在地實現自己的計劃。
我說:
他們的第一個活動就是舉辦戒酒演講。不過他們從中撈到的錢還不夠他們喝一回酒的。隨後在另一個村落,他們辦了一所跳舞學校,不過他們對舞蹈的知識並不比一隻袋鼠高明多少。他們剛開始練舞步,公眾就跳將進來,把他們轟出了鎮子。還有一次,他們想教朗誦,不過他們教了沒有多長時間,聽眾便起來把他們痛罵了一頓,他們只好逃之夭夭。他們也曾幹過傳教、講道、治病、催眠、算命,樣樣都幹了一下,可就是命運不濟。因此到後來不得不快要窮死了,整天躺在木筏上。木筏一路往下漂去,他們一路想啊,想啊,有時候整整半天,一聲不吭,神情暗淡而絕望。
「哈——囉!你從哪兒來啊?」隨後他好像很高興、很關心的樣子說,「木筏在哪裡啊?——把它藏在一個好地方了嗎?」
親愛的華珍小姐,你的在逃黑奴吉姆現正在比克斯維爾下游兩英哩地被費爾貝斯先生逮住了,你如把懸賞金額給他,他會把他交還給你。
「我也是這樣,一點兒也不差,」我說,「不過,既然他以這麼便宜的價錢就賣掉了,可見他的這個機會也許只值這個價罷了。也許裡邊有什麼我們不知道的祕密吧。」
「那好,」我說,「我走三天的路就可以走到。我今天下午就走。」
「可是這是實情——事情清清楚楚。我親眼看到了那張傳單。傳單上把他的所有情況都說得詳詳細細——把他描繪得和*圖*書簡直是給他畫了一幅畫,還說了他是從哪一家莊園逃出來的,是在新奧爾良下游那邊的。不,絕對錯不了,這筆投機買賣不會出差錯,不用擔心。喂,給我一口菸葉嚼嚼,行不行?」
「在哪裡?」我問。
「啊,」他說,「你不用再害怕啦,因為他已經被別人抓住了。他是從下邊南方什麼地方逃出來的。」
「放開木筏,吉姆,我們這回可好啦!」
「不!那個老傻瓜把他給賣啦,連錢也沒有分給我,如今錢也光啦。」
「哈,這正是我早就想問你的,大人。」
他就顯得不那麼高興了,他說:
「把他買下來的那個人,名字叫阿伯拉姆.福斯特——阿伯拉姆.格.福斯特——住在去拉菲特的路上一個鄉下,離這裡三四十英哩的地方。」
「是啊,真是這麼一回事——如果我要是大人的話,這筆錢就屬於我了,我是第一個看到他的呢。到底是誰把他抓住的?」
一天清早,我們在離一個又小又破,叫做比克斯維爾的村落兩英哩路的地方,找到了隱藏木筏的安全地方。國王上了岸。臨走時說,他到鎮上去,去到處看看情況,看有沒有人得到過《稀世奇珍》的風聲。還告訴我們在他走後躲起來,(我這時對自個兒說,「你是說,去看有哪家人家好下手去搶吧。等到一搶完,你們轉回來的那個時刻,可就不知道我和吉姆、還有那木筏哪裡去啦——那時候,你就只有乾瞪眼,無計可施啦。」)他還說,要是中午時分他還沒有回來,那我和公爵就應該知道,那就是一切平安無事,我們就可以去會合了。
我曾經心裡想,吉姆要是註定做奴隸的話,在家鄉做要比在外地幹強一千倍。在家鄉,他有家啊。為此,我曾經想,不如由我寫封信給湯姆.莎耶,讓他把吉姆目前的情況告訴華珍小姐。不過我很快就放棄了這個念頭。原因有兩個。她肯定會發火,又氣又恨,認為他不該如此忘恩負義,竟然從她那兒逃跑。這樣,她會乾脆把他賣掉,再一次把他賣到下游去。如果她不是這麼幹,大夥兒自然會一個個都瞧不起忘恩負義的黑奴,他們勢必會叫吉姆時刻意識到這一點,搞得他狼狽不堪、無地自容。
並且再想想我自己吧!很快便會授人以柄,說哈克.芬出力相助一個黑奴重獲自由。這樣,要是我再遇見這個鎮子上的隨便哪一個人,我肯定會羞愧得無地自容,願意趴在地下求饒。一般的情況往往是這樣的嘛。一個人如果做了什麼下流的勾當,但是又並不想承擔什麼責任,自以為只要把事情遮蓋起來便萬事大吉,這多麼丟人現眼啊。這正好是我的情況。我越是想到這件事,我的良心越是受到折磨,我也就越是覺得自己邪惡、沒出息。到後來,我突然之間猛然醒悟了,認識到這明明是上帝的手在打我的耳光,讓我知道,我的種種邪惡,始終逃不開上天的眼睛。
「人家把他抓住,這可是一筆利潤豐厚的買賣啊。」
「我才不要尋找他呢! 我是在兩個鐘頭以前在林子裡遇見他的。他說,要是我叫喊起來,他就開我的膛——還叫我躺著別動,待在原地,我按他的話一五一十的做著。就這樣,一直耽在那一邊,不敢出來。」
「是啊,我看是這樣!人家出三百元大洋的懸賞呢。這正是如同在大路上撿到的一筆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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