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終極證人

作者:約翰.葛里遜
終極證人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五章

第五章

賴利.楚曼打完了電話,放下話筒。他是一位老資格的特工人員,四十出頭,還能再幹十年,才到退休年齡。富崔等著他說話。
「嗯,非常有意思。我們在孟菲斯的伙伴們已弄到一份,但不很清晰,幾分鐘後他們將設法傳真給我們。他們說這張紙條看上去是用黑色墨水手寫的,字句比較容易辨認。有幾段是他給祕書下達關於他的葬禮——他希望死後能火化——以及怎樣處置他事務所裏的家具的指示。另外還告訴他的祕書,哪裏可以找到他的遺囑。紙條上當然不會提到博伊特和摩丹諾。然後,他顯然想在紙條上用藍筆再加上幾句,但他寫著寫著墨水用完了。加上的那些字非常潦草,很難看懂。」
「不清楚。要是有什麼原因的話,我們還不清楚。」
「我們不清楚。孟菲斯警察局掌握著這張紙條、手槍、藥片,以及從汽車裏取出的物證。麥桑正在設法獲得這些證據。他們在車子裏發現了一支沒有墨水的比克牌藍筆,而且似乎就是他想用來在紙條上再加幾句的那支筆。」
「寫的是什麼?」
「可能性?」
富崔一邊思考這些問題,一邊啜飲番茄汁。芬克記筆記,謝爾夫潦草地寫個不停。沃利.博克斯注意聽每一個字。
富崔喝完了番茄汁,將空罐頭扔進垃圾袋,雙腿一交叉,說道,「你們這幫傢伙追蹤克里夫的行動應該從新奧爾良一直到孟菲斯,弄清他走哪一條路?沿途有沒有朋友?他在哪裏停過?在孟菲斯他見到過誰?毫無疑問,從他離開新奧爾良到他開槍自殺這段時間裏,他一定跟人說過話,你難道不這樣認為?」
楚曼把電話遞給謝爾夫。「打回局裏,叫海托華聽電話。」
「摩丹諾在哪裏?」他最後問道。
「那張紙條怎麼說?」富崔問道,眼睛看著窗外。
這問題不需要回答。他們坐在車子上不吭一聲,等著洛再說話。
顯然楚曼不知道。「你憑什麼這樣認為?」
「他知道,或者應該說他生前知道摩丹諾把這具屍體放在哪裏了,」富崔十分肯定地補充說。
芬克將他正在閱讀的文件放在座位上。「羅密和我的關係說來話長了。二十年以前我們倆一起在圖萊恩法學院上學。他那時候就有一點瘋瘋癲癲,但很精明。大約一星期前,他打電話到我家裏,說要跟我談摩丹諾的案子。他喝醉了,口齒不清,失去了自制力,不斷嘮叨著說這場官司他不能奉陪到hetubook•com•com底了。我們談了一個小時。他漫無邊際地聊天,結結巴巴地說……」
「可能性極小。」
「好,如果我們有一個極小的可能,我們就必須徹底調查。我將先從他的事務所人員開始。弄清他什麼時候離開新奧爾良的。查他的信用卡。他在哪裏買的汽油?他在什麼地方吃過東西?他在哪裏弄到這支槍的?在哪裏買的藥?在哪裏喝醉的?是不是在哪裏有老婆孩子?沿路有沒有律師是他的老朋友?要查的事有上千種,對嗎?」
「我想沒有人看見吧?」
芬克看著特工楚曼說,「我們認為克里夫知道這具屍體在什麼地方。你明白這一點嗎?」
「對,他哭得像個孩子。一開始我對這一切感到吃驚,但你知道,後來傑羅密.克里夫所幹的事情我再也不感到驚奇了,甚至連他自殺也不足為奇。最後他把電話掛了。第二天早晨九點他打電話到我辦公室。他怕得要命,因為第一天晚上他說漏了嘴。他驚恐萬分,不斷暗示他也許知道那具屍體在什麼地方,拐彎抹角地想探我的口風,想知道他酒後胡言亂語時有沒有露出什麼馬腳。所以,我也就順著他的話開始演戲了。我感謝他前一天晚上給我透露消息。我一再感謝,我可以感覺到羅密在電話機的那一端直冒汗。那天他又打了兩次電話到我辦公室,晚上打電話到我家,又喝醉了酒。這很滑稽,但我想我可以戲弄他一番,也許他會洩漏點什麼。我告訴他說,我必須得跟洛說。而洛已經通知了聯邦調查局。如今聯邦調查局正在日夜跟蹤他。」
「他們正在想辦法,」楚曼回答說。嚴格地說來,富崔不是他的上司,但現在這是一件訴訟案,不是調查案,它處於這位「牧師」的控制下。
「對,他罵得我狗血淋頭,但第二天又打電話到我辦公室。我們一起吃午飯,那傢伙精神崩潰了。他說他害怕得不敢出來,又問我們是否知道有關屍體的情況,我回答得模稜兩可。我告訴他說,我們在審判前有足夠的時間找到屍體,我又再次謝謝他。他當場就控制不住了。這段時間他一直睡不好,也沒洗澡,雙眼又腫又紅。午飯時他就喝醉了,開始指責我耍詭計、行為卑鄙缺德等等,場面十分難堪。我付了賬就走了。那天晚上他打電話到我家,相當清醒,向我道歉。我說沒關係。我向他解釋說,洛正在認真考慮以故hetubook•com.com意妨礙執法為由起訴他。這使他暴跳如雷。他說我們沒有證據。我說也許沒有,但他要被起訴、逮捕、審判,他就無法擔任巴瑞.摩丹諾的辯護律師。他大叫大嚷,咒罵了十五分鐘,然後掛掉電話,打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聽到有關他的消息了。」
出這趟公差的時間並不長。他必須證實克里夫確確實實死了,而且真的是自殺。他必須弄清沿途所留下的任何線索,向朋友交代的話或與陌生人的隨便談話,以及紙條上最後留下的文字等等。這些線索對案子也許有幫助。但最多也只是碰碰運氣。在此之前,在調查鮑伊.博伊特以及殺人凶手的過程中已遇到過很多死胡同,這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顯然沒人看到。是一、兩個孩子在一個偏僻的地方發現他屍體的。」
楚曼點頭同意說:「開車走這段路要很長的時間,我相信沿途他一定要停留。」
「為什麼在孟菲斯?」
「這真搞得他神魂顛倒了,」富崔幫腔說。
「也許。我不知道。」
「確定是自殺?」富崔問道。
「半夜時他就會有一位新的律師了。到明天中午他將提出十幾項申請,要求訴訟延期,聲稱傑羅密.克里夫的慘死嚴重地損害了他的憲法權利。沒有律師的幫助,他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審判。我們當然要提出反對。法官會宣布在下週舉行聽證會,我們得去參如,我們得認輸,這樣得再需要六個月才能審判此案。六個月!你能相信嗎?」
「沒多久。再過幾個小時他們就要解剖屍體來確定死亡時間。」
「一定有這個可能,對嗎?」
「我們正想告訴你。事實上,湯瑪斯和我討論過了,就在今天下午,我們接到電話前不久,」富崔淡然地回答,好像在說楚曼不應該向他問這樣的事情。楚曼向謝爾夫看了一眼,只見他緊緊抓著法律事務記錄簿,在上面畫手槍。
「新奧爾良。在我們監視之中。」
但他先要找到鮑伊.博伊特那該死的遺體,否則也許就不可能使被告伏法,也不可能會有頭版照片、哥倫比亞全國廣播公司的採訪,也不可能青雲直上,登上國會山莊。他已使他周圍的人確信沒有屍體也能定罪,這是真的;但他不想冒險,他還是需要這具屍體。
「他們正在努力說服孟菲斯警察局把那輛車交出來,這樣我們可以好好查看一下。恐怕需要一個小時左右事情才能解決。他們在m.hetubook.com.com向孟菲斯方面解釋克里夫和博伊特的事情經過,非常不容易,但是有進展。我們在孟菲斯辦事處的負責人名叫傑遜.麥桑。他口才很好,善於說服人,現在正在會見孟菲斯的警察局長。麥桑先打電話給華盛頓方面,然後華盛頓再打電話給孟菲斯,一、兩個小時之內我們就可拿到車了。死者頭部有一處槍傷,顯然是自殺。非常明顯,他一開始是企圖用花園裏澆花用的橡皮水管接在車尾的排氣管上進行自殺,但不知什麼原因沒成功。他服用了鹽酸氟胺鎮靜劑和可待因,是用傑克.丹尼爾牌威士忌吞服下去的。槍的來歷尚未查明,但時間還早著呢。孟菲斯方面正在調查。是一支點三八口徑的蹩腳貨。他大概設想自己能把子彈也吞下去。」
富崔看到自己一發話,聯邦調查局就立刻行動了,心中很高興。他沾沾自喜地向芬克咧著嘴笑。在他們之間的車內底板上放著一個文件保管箱,裏面塞滿了檔案、物證和文件,都是有關美國政府與巴瑞.摩丹諾那場官司的。還有四個箱子留在事務所。芬克已經把它們的內容記在腦子裏,但洛可沒有記住。他從檔案裏抽出一份,翻閱了一遍。那是一份厚厚的提議,兩個月前由傑羅密.克里夫提出的,至今尚未裁決。他放下這份文件,透過車窗向外看,夜色中,模模糊糊的密西西比景色飛馳而過。博格奇托隧道出口就在前頭。他們從哪兒弄來這些怪名字的?
「孟菲斯北面的某個地方。他把黑色的林肯大轎車開進樹林子,就結束了自己。」
「確定。」
「死了多久?」
他慢慢地把穿在腳上的平底鞋蹬掉,眼睛注視著夜空中掠過的飛機。和他在一起的特工人員楚曼這時正在接電話,聽筒緊緊地與耳朵貼在一起。有著厚厚襯墊的後排座位的另一頭坐著他的忠實助手湯瑪斯.芬克。他是一位副檢察官,每週在博伊特案子上工作八十小時,處理審判的絕大部分事務工作,特別是做那些沒沒無聞的、別人瞧不起的事,當然他的上司就可以做那些容易的、有機會在大眾面前露臉的事情了。和往常一樣,芬克一面讀著一份文件,一面想聽聽特工楚曼在喃喃地說些什麼。楚曼坐在他對面的一把旋轉椅上,正在和孟菲斯聯邦調查局通電話。
「他知道屍體在哪兒,他的自殺必然是經過計劃的,那麼就有告訴過別人的可能性,你看是嗎?」
「他甚至還哭哩,hetubook.com.com」富崔插話說。
「想一想,賴利。設想你是他,是一位律師,當然這絕不可能。你代表一位殺害美國參議員的凶手。設想這位凶手告訴你這位假設的律師他隱藏屍體的地方。這樣,你們兩個人,整個世界上也只有你們兩個人知道這項祕密。你這位律師貿然行事,決定自殺了事。你進行計劃。你知道你將死去,對嗎?你就準備藥片,威士忌,槍和橡皮水管。好,你會把自己的小小祕密告訴他人嗎?」
楚曼厭惡地搖了搖頭。「至少它將給我們更多的時間來尋找屍體。」
「這麼說來,傑羅密.克里夫開著車來到孟菲斯,轟了自己的腦袋,」富崔對著窗子說。「就在審判前四星期。人呀!人!這個案子究竟還會發生什麼怪事呢?」
那是必然的,洛當然已想到這一點。他需要更多的時間,真的需要,但他又不能承認這一點,因為他是起訴人,人民的律師,代表政府來反對犯罪和腐敗。他是正義的代表,正義在他這一邊,任何時刻,任何時間,任何場合他都要準備去克服邪惡。他已經努力不懈促使此案儘快審判,因為他是正義的代表。他能使被告認罪。美國政府一定會勝訴。洛.富崔即將帶來此一勝利。這時醒目的大標題似乎就展現在他眼前,他的鼻子彷彿也聞到了報紙的油墨味。
「他在哪裏幹的?」
另一名特工斯金珀.謝爾夫緊挨著楚曼,也坐在一張旋轉靠椅上。他是一名新手,沒有參與這件案子,但碰巧趕上了去孟菲斯的汽車旅行。他在一本法律事務記錄簿上潦潦草草地書寫著,而且在未來的五個小時裏還會繼續潦草地寫下去,因為在這連水也難以潑進的權力圈內他無話可說,而且說了也沒有一個人願意聽。他總是恭恭敬敬地看著他的法律事務記錄本,把上司的指示記下來。賴利.楚曼是他的上司。當然還有最高司令本人——「牧師」洛.富崔。謝爾夫聚精會神地注視著自己潦草的記錄。竭力避免與富崔的眼光接觸。他盡力想聽清孟菲斯方面在對楚曼說些什麼,但只是白費勁。一小時以前,聽到克里夫自殺的消息時,整個檢察官辦公室一陣騷動。謝爾夫直到現在還不十分清楚自己為什麼、又是如何坐上了洛的汽車,順著這條高速公路急馳。楚曼叫他趕緊回家收拾換洗衣服,立即去富崔的辦公室報到。這就是他所做的一切。現在他在這裏潦草地記錄,專心地聆聽。
可敬的J.洛.富https://m•hetubook.com.com崔是一位在新奧爾良負責路易斯安那州南部地區車務的美國地方檢察官,也是共和黨員。他剛啜飲完一罐番茄汁,伸著腿坐在他那經過改造的雪佛蘭客貨兩用車的後座上。汽車沿著高速公路平穩地行駛,孟菲斯就在北邊,順著五十五號州際高速公路一直往北,再五個小時就能到達。他本來可以搭上飛機的,但有兩個原因使他誤了飛機。第一個原因是日常文書的處理,或那些他可聲稱為與鮑伊.博伊特有關的公務。他可以在這裏誇張一點,那裏發揮一點,應付了事,但以後得花好幾個月的時間去補救,去收場。還有十八種各不相同的表格需要填寫。第二個原因,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不喜歡乘飛機。他本來可以在新奧爾良等上三個小時,再坐上飛機一個小時後,大約晚上十一點左右就可以降落在孟菲斯。但現在改乘汽車,他們半夜才能到目的地。他沒有向別人承認自己怕乘飛機,但他感到總有一天不得不去找精神科醫生治一治。此外,在這期間他自己掏腰包買了一輛高級車,車上裝備了各式各樣的設備和新發明,包括兩具電話,一臺電視,甚至還有一臺傳真機。他乘著這輛由沃利.博克斯駕駛的車在路易斯安那南區到處跑。他覺得乘坐這樣的車比坐大型高級轎車更合適,更舒服。
博克斯知道博伊特一案的重要性。它將是富崔光輝仕途中最重大的一場審判,他在睡夢中也一直想著這個審判,因為它將幫他獲得受全國注目的地位。博克斯知道富崔正為刀鋒巴瑞.摩丹諾而傷透腦筋,睡不著覺。
轎車司機沃利.博克斯實際上已取得了開業做律師的證書,但是他不知怎樣使用它。正確地說,他是一位副檢察官,和芬克一樣;但事實上,他是給富崔打雜跑腿的。他為上司開車,拎公事包,寫演講稿,應付新聞媒體。光和新聞媒體打交道就占了他一半時間,因為他的上司十分重視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博克斯並不笨,善於玩弄政治花招,涉及他上司的事他反應敏銳,竭力維護。他對上司忠心耿耿,忠於職守。富崔前途無量,博克斯知道將有這麼一天,他和他了不起的上司會在國會山莊散步,自己則以一個要員的身分低聲向這位偉人耳語、獻策。
「怎麼沒有人告訴我們?」楚曼說。
「我們到達時,他們會拿到這些物證的,對嗎?」富崔問道。從他說話的口氣可清楚地聽出,他希望一到孟菲斯就看到所有的物證。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