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
有書如歌
這一場小小的戲劇,是頗知憂患的母親和三歲的稚女之間的對話。這位母親原和我們讀者一樣,對於馬上就要承受的撞擊是毫無準備的。她聽到了新歌,「幾乎是失聲驚呼了,轉身站起來面對著幼小的女兒」,而那不解人事的小女孩卻一味追問「寶貝唱得好不好聽?」媽媽失色的表情,小女孩是看不出來的,媽媽回答「寶貝唱得好聽」時聲音裏的嗚咽,是小女孩聽不出來的。而媽媽獨自站在屋子中間「發現」自己流淚,更是一邊唱著一邊跳到屋外去的小女孩所不能想像、不能了解的。作者十分平易同時也十分生動的寫出了經驗的傳遞、情感的共鳴雖是人生迫切的要求,但有時卻只能極為苦澀的獨自吞咽下去,甚至連吞咽的聲音也發不出來。
所謂「作家寫出來的,只是冰山的尖頂」,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表面上看,不過是一首兒歌罷了,老師用四句簡單的歌詞教小朋友溫習數字,這首歌由民國三十幾年傳到民國六十幾年,由南京傳到臺北,因地制宜而改了幾個字。那說不清楚的四十年來家國,說不完的十萬里地山河,卻在這一改之間洶湧而出,產生了極大的沖激力。為什麼我的朋友在上海、在南京改成了我的朋友在臺北、新竹?昔日住在上海南京的朋友有幾人來到臺北新竹?那仍留在上海南京的,是否還是我的朋友?而我來到臺北新竹之後究竟又交上了多少朋友?老朋友是否有一天能夠失而復得?新朋友是否會得而復失?這千種百樣,都隨著作者的筆勢,化成了我們心頭的翻騰。
後來,(大約距今未久),在新竹,她的女兒讀幼稚園了。有一天,這個三歲多的小天使從幼稚園裏帶回來一支新歌要唱給母親聽。這可愛的女孩用那稚嫩的童音唱出來的是:
「自然」是什麼呢?應該就只是一種認真和努力的成長罷了,應該就只是如此而已。然而,這樣認真和努力的成長,在這世間,有誰能真正知道?有誰能完全明白?有誰能絕對相信?更有誰?更有誰能從開始到結束仔仔細細的為你一一理清、一一說出、一一記住呢?
再看一個例子:
我要騎著那小木馬,
騎著小木馬走天涯,
早晨出三峽,
中午經長沙,
到了晚上宿金華。
騎著小木馬走天涯,
早晨出三峽,
中午經長沙,
到了晚上宿金華。
許多年前,我在廣播電臺打工,曾長期對寫廣播稿的作家推廣「反復迴增」的技巧。廣播稿的命運和歌詞頗有些地方相同,都是靠耳朵聽,都不容你半途停下來玩索,都不容你倒回去把某一句再看一遍。內容跟著時間走,你必須讓「主題」多占一些時間,來打動、蓄積聽者的情感。「多占時間」的辦法是說了再說。「說了再說」容易,要人家聽了不嫌重複並不容易,要產生「一唱三歎,繞梁不絕」的效果更是很難,可以說,我對散文中的「反復迴增」最敏感,最有興味,也最希望有人能成功的加以運用。
以下,「那樣的一面錦旗」「鮮綠的,或者鮮藍的錦旗」,「錦旗……遮住了大半個仍在流汗的身子」,「我多麼想要那樣的一面錦旗」,「用我全身氣力拚鬥得來和圖書的錦旗」,「一面光輝耀目的錦旗」,「我曾經多麼渴望得到那樣一面錦旗。」在八百字的篇幅中,這樣的話輪流出現,每出現一次,就增加了一部分「夢」的內容。文氣就在迴旋之中飽滿高漲,充沛於字裏行間。另一個例子:
二
我一直想要那樣的一面錦旗。
真有離別嗎?
這也是一首兒歌,作詞者是為了滿足兒童的幻想而構思的。可是越聽越不對勁,在臺灣生長的小孩子,怎知道長沙和三峽隔多遠呢?怎知道金華在那裏呢?而且大陸並未光復,旅行懸為厲禁,他不能、也不該去到那些地方漫遊的啊。於是,這首歌的歌詞得改。
離別又有什麼不好呢?
《有一首歌》。有一首什麼樣的歌?席慕蓉說,她當初(推算起來,大約是民國三十五年?)在南京初入小學,「我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懂,卻學會了一首老師教的歌。」這首歌的歌詞是:
就好像小時候在玻璃窗前就著光慢慢的描著繡花的圈樣一樣:一張紙在下,一張紙在上,下面的那張是向同學借來的圖樣,上面的那張是我準備好的白紙。窗戶很高,陽光很亮,我抬著雙手仰著頭,聚精會神一筆一筆的描繪起來,終於把模糊的圖樣完全謄印到我的白紙上來了。等到把兩張紙並排放到桌上欣賞的時候,覺得我描摹出來的花樣,比它原來的底稿還要好看,還要出色。
作者說:
在她看來,沒有。因為:
她寫得那樣有說服力,你不能不想,如果不能那樣活著,也未必有理直氣壯的光采。
周詳的論說太占篇幅了,只選一段做個例子吧,作者說當「我」很小的時候,有人給了「我」一塊很漂亮的小石頭,「我」走出走進都帶著,愛不釋手。可是有一天傍晚,「我」忽然起了個念頭,把石頭往身後反拋出去,看能不能再找回來;結果呢,石頭落進草叢裏,竟再也無影無蹤了,只落得無數慌亂與悔恨。
三
如果在離別之後,一切的記憶反而更形清晰,所有相聚時被忽略了的細節也都一一想起,並且在心裏反復的溫習。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在回溯時都有了一層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變化在回首之時也都有了一層更溫柔的光澤,那麼,離別又有什麼不好呢?
《有一首歌》使用反復迴增已經臻於化境。這裏面有不少的變化與實例。說理,因反復鞭辟入裏;敘事,因反復而層次明晰;抒情,因反復而迴腸盪氣。有幾段文字,她甚至寫出來滿頁的回音和聲。她的一枝筆既含蓄又淺顯,既委婉又迫切,既激動又平易,既一針見血又十面設伏,「反復」到此可以嘆為觀止了。
四
大體上說,這是一位悟性極高的女作家,描寫在物質基礎具備之後的靈性,描寫有教養有節制之後的純樸天真,從而和-圖-書提供了大眾化的禪意哲理,幾幾乎描繪出一種生活方式來。本書第二十三頁,作者在〈夏天的日記〉裏有一段話,可以看做是作者的創作旨趣,不啻是一為變形的序。文中有一段話說:
三十年前,一位作家以一篇小品稱讚葡萄酒的美味,受到文評家的譏罵,現在呢,文評家要譏笑你不能分辨陳年葡萄酒和新釀的葡萄酒了。
我想,凡是由「我的朋友在上海南京」過渡到「我的朋友在臺北新竹」的人,總會有幾件和《有一首歌》同類近似的見聞吧。許多年前,我在電視臺打工,當時也常常聽到《有一首歌》,歌詞好像是這樣的: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也走過不少地方,經歷過不少事情,看過不少石頭,家裏也搜集了不少美麗的或者奇怪的礦石,但是,沒有一顆可以替代、可以讓我忘記我五歲時丟失的那一顆。
想一想,當年的我若是能在那個傍晚找回那顆石頭,在小小的五歲孩童的手中又能保留多久呢?……可是,就因為那天的我始終沒能把它找回來,它因此反而始終不會消失,始終停留在我的心裏,變成了我心中最深處的一種模糊的憾恨,而它的形像也因為這一種憾恨的襯托而變得清晰與美麗了。
我一直盼望著那樣的一個時刻……
如前引述,席慕蓉藉《有一首歌》發抒「時代感情」,用筆是極其含蓄的。即使如此,她在《有一首歌》裏面,並不常去觸弄諸如此類敏感的、高音的、極其入世的、「男性化」的題材,她把焦點放在家,孩子,院中的樹以及樹上的鳥,盛開的花,回味無窮的旅行諸般事物之上。還有她的畫,她的個人趣味,等等,等等。她有一個十分精緻也相當寧淨的世界。在這個小世界裏,她用筆不但正面切入,肌理露現,而且往復縈迴,勇於發揮。
《有一首歌》是一本暢銷書。從大眾的角度看,作為文學家的席慕蓉,她的聲譽超過了作為畫家的席慕蓉。我們很難知道,買這本書的人究竟有多少是為了書中少數幾處欲言又止的家國之思,有多少人是為了滿章滿卷的甜蜜中帶感傷、感傷中帶甜蜜的生活滋味。
她反復的申說,反復的問:
失去了一塊普通的漂亮的石頭,卻「得到」一顆珍貴的「寶石」,失比得更為有福。基於這種領悟,作者進而「以不同的角度」談到離別。她反復的沉吟:
現在來說一說總是可以的吧?譬如我一直想要的那面錦旗。
《有一首歌》的語言風格有許多特色,最值得提出來的,她有一種本領,能把一句話說了一遍又說一遍,或者一個詞用了一遍又一遍,而每次包涵不同的感情或表示不同的意思。例如〈說夢〉:
但是……
我「忽然」想起五十年代盛極一時的「身邊瑣事」來。那時候,女作家寫自己比較狹小的世界,比較閒逸的生活,比較纖細的感受,得到了多少責備!為什麼到了現在由席慕蓉來寫就不同了呢?為什麼社會接納了她的文學並且給她熱烈的采聲呢?一個老問題:究竟是歌好還是歌手好?究竟身邊瑣事的價值提高了,還是它本來不凡?
作者說:
鮮綠的,或者鮮藍的,綴著光輝耀目的流蘇,一面從運動場上得來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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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的朋友在那裏?
在臺北,在新竹,
我的朋友在這裏。
我的朋友在那裏?
在臺北,在新竹,
我的朋友在這裏。
我怎麼一直都不知道呢?
她寫得那樣迷人,你不能不說,那樣活是她的權利。
我要騎著那小木馬,
騎著小木馬走天涯,
早上出海牙,
中午經羅馬,
到了晚上住華沙。
騎著小木馬走天涯,
早上出海牙,
中午經羅馬,
到了晚上住華沙。
三十年前,文評家譏諷一位作家,說她只關心丈夫的牙疼,忘記韓國戰場上血肉橫飛,現在呢,一個作家,因為全家人都健康愉快,他反而更有資格去發抒四時佳興。
我一直沒能知道,世間所有的事物在最初時原來都並沒有分別,造成它們以後分別的,只是我們向己不同的命運而已。
席慕蓉寫道:「剎那之間,幾十年來家國的憂患,所有的流浪,所有的辛酸都從我心中翻騰而起,我幾乎要失聲驚呼了。」以致在含糊的應付了女兒的詢問之後「一個人站在屋子的中間,發現熱淚已流得滿臉。」
是啊,我怎麼一直沒有發覺呢?我怎麼一直不能表清楚呢?
我當時也幾乎為之潸然淚下,「男兒志在四方」,這四方竟只能是異國外洋!修改歌詞的人無意而忠實的作了社會心理的一面鏡子。多年來,這個材料在我心中釀酒,現在我想可以放棄了,因為席慕蓉把她的《有一首歌》處理得如此之好,同一種題材引起的同一種感受,只要有人先一步成功的表現出來,後一步的人就擱筆了吧。讀者的記性有限,文評家的精力有限,誇張一點說,文學史的篇幅也有限,他們只能抓住一個最好的做代表。中國人一向說「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可是我也相信巴爾札克傳下來的一句話:「在文學的國度裏是沒有中產階級的啊。」
而今,而今臺灣的讀者真是換盡了舊人,唱著「在新竹,在臺北,我的朋友在這裏」而長大的人們做了主流。逃難?似乎世界上有那麼一回事。間諜?偶爾破案,不過總有誰說被捕的人是冤枉的。天外的事看也看不清,顧也顧不了,這身邊的事卻觸手可及,全在各人自求多福。這時候,人的品味能力不同了,如果你寫,為了家中院牆邊一棵老茉莉開滿了一天繁星似的花而沉醉得顛顛倒倒,寫你半夜在南橫公路上找不到旅社,索性下車看頭上繁星之天,寫「在這一剎那間,什麼都還沒有發生,什麼都還來得及,來得及去說、去想、去生活、去愛和被愛」,就能引起千千萬萬讀者的共鳴。
大約是,執筆修改的人認為臺灣幅員太小,難以發生浪跡天涯的快|感,所以修改後的歌詞乃是:
這個「但書」的內容原來是包藏在席慕蓉的書裏。她隱隱透露了自己流離失所的經驗。齊齊哈爾的老太太,從美國回大陸探親的學人,也都是一座座「冰山」,她是察哈爾盟明安旗的貴胄,更有資格述說鄉愁。可是這一和-圖-書切,在書中壓縮在一個小小的領域之內。如果這本書是一間屋子,則一切都擺在桌上掛在牆上,而鄉愁等等是鎖在一隻半透明的箱子裏,這應該是作者內心自然形成的安排,而這「安頓」的方式和新一代讀者大眾的心態是符合的。沒有人願意淺薄懵懂、忘記以前的事,沒有人願意孤陋寡聞、不知道正在發生的事,但若是過分強調那些事又未免「徒亂人意」,珍惜現在才是生活的主題。《有一首歌》恰恰反映了眾人內心這種微妙的秩序。它格外容易進入人心,或者說十分適宜接納讀者的心。這個「際遇」,是三十年前的「身邊瑣事」沒有的。
後來,我想到咱們大多數人的作品,恐怕也都是供人只看一遍的,紅學家研究紅樓夢,從一句平平常常話裏面找出伏線,從一個平平常常的字上面找出弦外之音,這樣的際遇,我們恐怕是沒有的,至少是不可預期的,如果關係著題旨的,是隱隱約約的一個字,這個字如何發揮它的力量?如果貫串全局的,只是開頭出現的一句話,這句話到後來教讀者如何記得?如果陽關必須三唱始能表現漫天的離情別緒,又怎能在「一唱」之後註明「重疊三次」了事?這「反復迴增法」用於正統的散文或小說,也就是意料中事了。
既然連「失去」都可以是人生的一種福利,「得到」更是甜美得泌入心脾了。作為詩人和畫家的席慕蓉絕未諱言她怎樣享受她的生活,對於鳥聲:「我每天都能聽到牠們那種特別細又特別嬌的鳴聲,聽了就讓我想微笑,想再聽。」對於曬衣房裏掛在竹竿上的衣服:「孩子們現在這樣幼小,這樣可愛,這樣單純的依賴著我們,竹竿上曬著的他們的小衣服,和父母的衣服掛在一起,好像衣服也有一種特殊的語言。」買菜的日子:「尋常的市井人生,尋常的熙熙攘攘,手上拿著一斤半斤的青菜,在木瓜、西瓜和荔枝之間挑挑揀揀,享受著一個尋常婦人所能得到的種種快樂。」她,在鳥聲中醒來,在花香中、在「何必在意那餘年還有幾許」的歌聲中沉沉睡去。她曾經獨自騎著車在迂迴的山路上追逐月亮,曾經在暮色裏抱著一束百合,無端淚落如雨……
看起來一本書能夠暢銷,除了寫得好,還得「投緣」!
正如《有一首歌》第二七三頁所說:「我想要過的,就是上蒼原來賜給我們的那種生活。」稱讚葡萄酒和關心牙疼都沒有什麼不對。我們確實應該如此盼望:有一天,全國性報紙的頭條新聞不過是葡萄豐收,酒廠半價,而飲者永不酗酒成癮的釀製方法發明成功。有一天,社區電臺廣播重要消息,說席府後院的槭樹上新來了一對小鳥正在造巢,請聽本臺記者錄音播出新鳥的鳴聲。此外,新聞中再無今日所謂的「世界大事」。
當然是歌手好。我得趕緊說明,三十年後的作品照例都會比三十年前好。不僅如此,我強調另一個因素,聽歌的人,就是讀者,今昔也實在不可同日而語。三十多年以前,寫新詩寫散文的,大半是由「上海南京」到「臺北新竹」來的朋友,讀新詩讀散文的,也大半是由「上海南京」到「臺北新竹」的朋友,寫的人,有自己的遭遇,有自己不吐不快的骨鯁,讀的人,要從別人寫出來的東西裏找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寄託。那時候,即使有了席慕蓉,如果她「敢」寫:「為了https://www.hetubook.com.com能在某一條長滿了相思樹的山路與你緩緩交會,擦身而過,我就必須要在這一天之前活了十幾年,然後再在這一刻之後再活幾十年」,必有讀者不能終卷,因為那讀者心裏想的是逃難。如果她「敢」寫:「在每一個時刻裏都會有一種埋伏,卻要等待幾十年後才能夠得到答案,要在不經意的回顧裏才會恍然,恍然於生命中種種曲折的路途,種種美麗的牽絆。」那時必有作家同文怒目而視,因為那作家心裏想到的是緊要關頭突然敗事的間諜。
後來,我發現有些報紙的社論開始使用這種方法了。一般人看社論大概不看第二遍,也很少咬住某一句話咀嚼推敲,通常都是匆匆一過,留下多少印象算多少。這樣,社論的處境,有時也和廣播稿相同了!社論在讀者面前不是固定的空間而是一段流動的時間,為了把主題清楚有力的呈現出來,主題有時就化為簡鍊的幾句話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而復返、隱而復現了。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的朋友在那裏?
在上海,在南京,
我的朋友在這裏。
我的朋友在那裏?
在上海,在南京,
我的朋友在這裏。
底下原有的圖樣,是她的生活,上面一張新畫成的圖樣,是她的畫,她的詩,她的散文。作品是作者對人生的解釋,她在散文中所表現的是經她解釋過了的人生,而她對生活的體認是「知足」是「充滿感激」,是「世間很多安排都自有深意。」這種感悟並不是像標籤貼在文章前頭,而是一種精神,一種氣質,充沛於每一篇文章、每一段文句之中,而是用這種心情重新生活過,再寫下來。這樣「說到做到」的作品是相當難得的。寫下來的生活,自然是更好看、更出色的生活。
「是啊」以後的四句話可以說是相同的,為了表達迫切之情,也為了強調「世間所有的事物……」這一個發現之重要,作了大膽的「重複」。但是,這四句話的長短不同,語氣不同,(前三句是問話,後一句不是。)用詞不同,(發覺、看清楚、知道,)更加上分段不同,(前兩句合為一段,第三句獨立成段,第四句冠於大段文字之首,)形成節奏,讀者的情感跟著節奏變化,竟毫不覺得重複。
後面這幾句話是不是有些像是歌詞?不錯,這是歌詞常用的寫法,謂之「反復」,(不是重複)。以上所舉的三個例子都是用反複法寫的,每一反復,內容增加一些,情感變化一些,謂之「反復迴增法」。
一
許多人說,讀者所喜歡的,是書中那些純良纖細的生活感受,以及處處閃亮的哲理短句。若是這樣,容我指出,這些哲理是作者從自己的直接生活中領悟而來,成為生活的指引及註腳,有了這些萬點清明,作品就細而不膩,庸而不俗,讀者也迷而不失,感而不「傷」。然而作者寫「我的朋友在南京」變成了「我的朋友在臺北」的時候,寫齊齊哈爾的老太太和她在桃園石門的兒子的時候,寫從美國回大陸探親的學人怎樣跟他在家鄉的胞弟每人扛著一根扁擔的時候,並未從描述中提煉出抽象的「東西」來,作者只是小心的演算而空出了答案,作者也從未企圖把她從星空從茉莉花或是小石頭得來的領悟,向另一個領域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