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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要義

作者:梁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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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以道德代宗教 五、周孔之禮

第六章 以道德代宗教

五、周孔之禮

大約從祀天祭祖以至祀百神這些禮文,在消極一面可說是不欲驟改驟廢,以驚駭世俗人的耳目;在積極一面,則一一本皆有其應有之情文,宜為適當之抒表。馮先生所謂「與之以新意義」者,其實不過使之合理化而已(凡不能使之合理化的,則不在祀典,如《禮記.祭法》之所說)。這些禮文,或則引發崇高之情,或則綿永篤舊之情,使人自盡其心而涵厚其德,務鄭重其事而妥安其志。人生如此,乃安穩牢韌而有味,卻並非要向外求得什麼。——此為其根本不同於宗教之處。
理性是什麼,下章隨有分析說明。這裏且以清明安和四字點出之,形容之。而顯然與理性相違者,則有二:一是愚蔽偏執之情;一是強|暴衝動之氣。二者恆相因而至;而有一於此,理性即受到妨礙。質言之,人即違失於理性。這是孔子所最怕的。孔子本無所憎惡於宗教,然而他卻容受不了這二者。這二者在古代宗教每不能免;他既避之若不及,於是亦就脫出宗教之路。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苟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荀子《禮論篇》)
人類的最大禍患www•hetubook.com.com,即從人類而來。天災人禍二者相較,人禍遠凶過天災。在沒有文化時,還差些;愈有文化,愈不得了。今日世界戰爭,是其顯例。「移風易俗,天下皆寧」,是儒者所抱志願;照我替他解說,就是要使人間無人禍而已。人禍如何得免?此應察看人禍究由何起。很多說是由自私起的,並以為自私是人的本性。這完全是一誤解,此暫不加剖辨且提出一問題來:一個明白人是否亦要自私?或許有人承認,明白人不自私罷。然則病在不明白而已。再試問:一個自私的人若極其明白,是否還必得損人以求利己?似乎許多事理所詔示吾人者,不如此罷(所詔示者,都是:兩利為利,損人亦將損己,為了利己不必損人)。然則問題還是怕不明白而已。再設想:人雖自私,卻絕不殘暴,是否禍害可以減輕呢?諒來必亦承認是可減輕的。然則自私還不可怕,可怕是強|暴凶殘了。總起來說,人禍之所由起及其所以烈,實為愚蔽偏執之情與強|暴衝動之氣兩大問題。若得免於二者,自私未足為禍。更實在講,若免於二者,則亦無自私;不過此理深細,人多不識罷了。總之,愚蔽、強|暴、自私是一邊;清明安和的理性,又是一邊;出於此https://www•hetubook.com•com則入於彼。人而為禍於人,總由前者;從乎理性,必無人禍。古時儒家徹見及此,乃苦心孤詣努力一偉大的禮樂運動,以求消弭人禍於無形。它要把人生一切安排妥當而優美化之,深醅化之,亦即徹頭徹尾理性化之。古時人的公私生活,從政治、法律、軍事、外交,到養生送死之一切,既多半離不開宗教,所以它首在把古宗教轉化為禮,更把宗教所未及者,亦無不禮樂化之。所謂「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蓋要人常不失於清明安和,日遠於愚蔽與強|暴而不自知。
儒家之把古宗教轉化為禮,馮友蘭先生見之最明,言之甚早。他先以一篇論文發表,後又著見於他的《中國哲學史》四百一十七~四百三十二頁。他引證儒家自己理論,來指點其所有祭祀喪葬各禮文儀式,只是詩,只是藝術,而不復是宗教。這些禮文,一面既妙能慰安情感,極其曲盡深到;一面復見其所為開明通達,不悖理性。他說:
雩而雨,何也?曰,無何也,猶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求得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荀子《天論篇》)
禮樂使人處於詩與藝術之中,無所謂迷信不迷信,而迷信自不生。孔子只不教人和*圖*書迷信而已,似未嘗破除迷信。他的禮樂有宗教之用,而無宗教之弊;亦正唯其極鄰近宗教,乃排斥了宗教。
(上略)他給人以整個的人生。他使你無所得而暢快,不是使你有所得而滿足。他使你忘物忘我忘一切,不使你分別物我而逐求。怎能有這大本領?這就在他的禮樂。(《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第六十八頁)
道德、宗教皆今世才有之名詞,古人無此分別,孔子更未必有以道德代宗教的打算。不過我們從事後看去,中國歷史上有此情形,而其關鍵則在孔子而已。孔子深愛理性,深信理性。他要啟發眾人的理性,他要實現一個「生活完全理性化的社會」,而其道則在禮樂制度。蓋理性在人類,雖始於思想或語言,但要啟發它實現它,卻非僅從語言思想上所能為功。抽象的道理,遠不如具體的禮樂。具體的禮樂,直接作用於身體,作用於血氣;人的心理情致隨之頓然變化於不覺,而理性乃油然現前,其效最大最神。這些禮樂,後世久已不得而見,其流傳至今者不過儒書(如《禮記》、《儀禮》等)上一些記載而已。在把它通盤領會以後,我們知道樂禮設施之眼目,蓋在清明安和四字,試看它所說的:
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hetubook•com•com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
宗教這樣東西,饑不可為食,渴不可為飲,而人們偏喜歡接受它,果何所為呢?這就因為人們的生活多是靠希望來維持,而它是能維持希望的。人常是有所希望要求;就藉著希望之滿足而慰安;對著前面希望之接近而鼓舞;因希望之不斷而忍耐勉勵。失望與絕望,於他是太難堪。然而怎能沒有失望與絕望呢!恐怕人們所希求者,不得滿足是常,得滿足或是例外哩!這樣一覽而盡,狹小迫促的世界,誰能受得?於是人們自然就要超越知識界限,打破理智冷酷,闢出一超絕神秘的世界來,使他的希望要求範圍更拓廣,內容更豐富,意味更深長,尤其是結果更渺茫不定。一般的宗教,就從這裏產生;而祈禱禳祓為一般宗教所不可少,亦就為此。雖然這不過是世俗人所得於宗教的受用,了無深義;然宗教即從https://m•hetubook.com•com而穩定其人生,使得各人能以生活下去,而不致潰裂橫決。(《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六十七頁)
本來在儒家自己的話中,亦實在說得太分明了。例如:
近人桑戴延納(George Santayana)主張宗教亦宜放棄其迷信與獨斷,而自比於詩。但依儒家對於其所擁護之喪祭各禮之解釋,則儒家早已將古時之宗教,修正為詩。古時之喪祭各禮,或為宗教儀式,其中包含不少之迷信與獨斷,但儒家以述為作,加以澄清,與之以新意義使之由宗教變而為詩,斯乃儒家之大貢獻也。
(上略)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唯樂不可以為偽。
孔子正亦要穩定人生,但其所以穩定之者,又別有其道。我在舊著中曾說:
清明在躬,志氣如神。
表面上看,其不同於宗教者在其不迷信。然須知一般人為何要迷信?孔子又如何便能教人不迷信?一般地說,迷信實根於人們要向外有所求得之心理而來。我在舊著中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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