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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頓將軍論領導

作者:亞蘭.亞瑟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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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文書指示——論溝通及協調 151 指示應該親自直接為之

第七章 文書指示
——論溝通及協調

151 指示應該親自直接為之

發布命令最好的方式是:將級軍官以口述方式告訴下一級的將級軍官。若是無法以此方式,而必須改以電話發布的話,則發話及受話雙方均須做成電話紀錄和*圖*書,無論如何,為了要使所下達的口述命令有個備忘紀錄準據,應該要撰寫成簡短的書面資料,並不是發布之時即需要有文字紀錄,而和_圖_書是命令到了下級執行單位之時,如此當可避免內容有所遺漏,藉資提醒。更且,這種做法可使執行單位曉得,自己的上級長官會為口述的作戰和-圖-書命令負責。
我的看法認為,軍團發布的命令不可長得超過了一頁紙,打字的話,則不宜超過半頁。這是我的實際做法。
如屬可能,重要的命令或指和*圖*書示應該親自下達,尤其是在這個電子通訊的時代裡,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親自接觸特別具有力量,然而,所有的重要指示都該按照巴頓在上文內所交代的,形諸於文字,藉資https://m•hetubook•com•com備忘。最後,如同巴頓所建議的,指示及命令的內容要簡短,應該以最少、最精確的文字把你的要求給表達出來,如此將可節省時間,免掉不知所云引起的煩擾,減少誤解發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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