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珍妮佛
那場婚禮竟然會需要約翰,這點實在讓人費疑猜。新郎彼得是他小學六年級的同學。彼得去美國唸大學(顯然與他母親來自紐約有關),現在剛完成研究所學業。珍妮佛沒見過彼德,而自從忙著準備中學進階資格考開始,彼得也幾乎很少見到約翰。婚禮在位於英國北部約克夏郡的新娘家舉行。新娘是新郎的青梅竹馬。雖然婚禮在岳父家舉辦,不過顯然彼得母親也有影響力,因為整場婚禮仍嗅得出美式婚禮的氣氛。珍妮佛和約翰在婚禮前六個月就收到「請把日子空下來」的婚禮預邀函(她還記得邊看邊納悶,不知到時她是否仍是約翰的女友,不過隨後驚覺自己怎麼起了這種念頭)。後來精美喜帖寄到,從喜帖看得出來這場婚禮會延續整個週末,從週五晚上的「預演晚宴」,一直到週日下午的「倖存者早午餐」。這場婚禮看來是躲不掉了,因為約翰是五位迎賓招待員之一,每位招待都會由伴娘陪同走過紅地毯。
珍妮佛低頭看著這會兒交疊在大腿上的手,然後驚訝地聽見這些話語從自己嘴裡平靜地說出口。
以前沒人這麼問過她。大家是會開玩笑。家族聚會時,媽媽兩杯黃湯下肚就繞著這話題說不停,還有漢娜毫不掩飾她很想當伴娘的心情,因為這輩子大概不會有人請她……但就是沒人這樣大剌刺地問過。而現在這個陌生人,當著她的面,直接這麼問。
她利用這空檔去跑步。大概一年多前她開始慢跑,旋即發現自己愛上這項運動。培根三明治也類似如此,大約和跑步同時開始,一吃就戒不掉。跑步可以讓她覺得自己有力量,夠自由。頭低低,往前衝,努力跑了半個小時,將約翰和所有這裡將進行的每件鬼事情拋在腦後。參加婚禮的人她不認識也不在乎,但還是得陪著那個她已經不愛的男人來這裡。沉浸在隨身CD流瀉出來的歌曲中,任心情徜徉在美麗風光裡。
「因為我們不相愛了。」
「別玩弄我喔。」聽著電話那頭他的聲音,她心想自己或許不能這麼做。
她解決了。就在從約克夏郡回來後。不是因為史戴文,如果是,那就太荒謬了,怎麼可能短短兩次交談就產生那樣的力量。她之所以決定分手是因為該這麼做,因為坐在教堂裡的她突然恍然大悟,因為她是那種一旦下定決心就會立刻行動的人。
他不敢置信地揚起眉。「哇,」接著嚴肅地點點頭,「原來就是那種情侶啊。」
當然,婚禮結束那天很難捱。看著約翰和其他招待輪流挽著新娘照相,站在似乎無止盡的迎賓隊伍前,坐在前桌聽著沒完沒了的傷感致詞,隨著席琳狄翁的歌曲陪著伴娘跳華爾滋,然後慢慢地、不聲不響地把自己灌醉了。她看
和-圖-書見史戴文再次靠近但來不及躲開。那時她正在門口等約翰,他緊張兮兮地又回屋裡和大家道別或致謝。她將身體重心從酸痛的一腳移到也酸痛的另一腳,背對著屋子。史戴文沒出聲,她就知道他已經來到身後。
她覺得自己很受寵。她甚至不知道她竟然懂得……
「所以才查那麼久?」
「什麼?」
「那,珍妮佛,妳怎麼會來這裡?」
她沉默不語,專心凝視自己擱在桌上的交纏手指。
就是她陪約翰去參加的那場婚禮。約翰,那個心思細膩、老實可靠的男友。她一上大學兩人就在一起,她一直以為會和這男孩共度下半輩子。兩人實在相遇過早。那時他們對上大學這種全新經驗還惴惴惶惶,但兩人找到了共同喜愛的課程,一起吃素,還對一般學生追求的東西一起嗤之以鼻。兩人打從一開始就相互依靠,告訴自己找到了靈魂伴侶。約翰認真好學,連圓圓的鏡框都充滿書卷氣。珍妮佛覺得約翰幫助她成為更好的人。兩人週六晚上一起在圖書館打工,一起煮印度料理扁豆泥。
「完全忘了你?」
她看見約翰的後腦杓,他為婚禮而剪的頭髮顯然剪得過短,還露出一節紅通通的後頸。她第一次認真聽牧師講道,聽婚約誓詞。原來誓詞如此深刻,這般嚴肅。坐在滿是陌生人的教堂後方,看著這對她不認識的新人,突然覺得牧師這番話彷彿對她說的。只不過他不再是神職人員,而是化身成科學家,在這個實驗室裡,他的話語是試紙,用來測試她對約翰的愛情。鐵證如山逃避不了,每句誓言在她心裡的答案都是響亮的「不」。新郎親吻新娘,兩人正式展開新生活,就在這時珍妮佛確定自己這段關係已死去。她淚水盈眶看著新人喜悅幸福地走過,準備前往外頭照相。除了約翰,沒人知道她臉上的淚水代表什麼意義。
他輕輕碰了她的手臂,停留時間長到她非得轉身迎向他的目光。
「那麼,為何那麼久才打?」
「妳知道妳的電話很難查到嗎?」
「任何知道自己很美的女人,大概不會原諒這種用語吧?」
「沒。」她趕緊將沒婚戒的左手伸到自己面前揮了揮。
這時他理當困窘地咳嗽掩飾,轉移話題,找個理由上廁所或到吧台拿酒,但她一抬起頭,卻發現他專注地看著她。
結果,他確實不是討厭鬼,而且今晚也不難捱。他幽默風趣,遠比他一開始那些言談所呈現的形象更聰明、有腦筋。而且直接坦率得令人訝異。他是股票經紀人,但不想一輩子都幹這行,想自己創業。單身,住在倫敦,兩年前自己買了間公寓,利用晚上和週末布置裝潢。和*圖*書他朋友很多,週末會一起打橄欖球,這點果然如她所料。沒有女朋友,至少沒有那種關係穩定,或重要到會帶來參加這場婚禮的女友。
「我可是很努力……」
兩人就是這樣開始的。
「我們一上大學就認識了,第一學期第一個禮拜。」她垮下臉。
「我們見過嗎?」她開始不耐煩了。
「為什麼不結?」
「想得美喔,妳又不是那麼冷若冰霜。」
大學畢業後兩人差點分手,但初入社會的恐懼讓他們又重修舊好,繼續黏在一起。最後那三、四年,珍妮佛明白自己可以鬆手了,但她知道約翰還沒準備放手。她開始覺得有點窒息,想做很多事情,大啖培根三明治是其中第一項。她開始明白大學時期的她只是人生的一個階段。但那個約翰是真正的約翰。
「妳會沒事的,珍妮佛,會沒事的。」
「妳還好嗎?」
她有點背叛約翰似地納悶著,這新郎到底知不知道他給自己惹什麼麻煩啊,竟然挑選約翰當招待。他根本不是那種能和別人打成一片,甚至惡作劇將哥兒們灌醉送上開往愛丁堡的臥舖車,或者將他們眉毛剃掉的人。或許他看上的是他的冷靜清醒吧。結果約翰竟因工作全忘了新郎在伊斯坦堡舉行的「最後單身狂歡派對」。還好幾個月前他倒是記得將婚禮那天要穿的西裝送去修改,以便更合身,西裝拿回來時還多了背心布料的樣品。這代表身為新郎賓客的她,也必須努力讓自己當天衣服的顏色別破壞婚禮色彩,也不會毀了合照的照片畫面。想到這裡,珍妮佛突然有股衝動想惡作劇,想故意穿得一身黑去參加婚禮。她不是正想哀悼她死去的愛情嗎?
史戴文快速瞥了約翰一眼,然後點點頭。約翰似乎沒注意到有人在談論他。她覺得史戴文臉上似乎出現一抹不相信的神情。「你們在一起多久了?」
真奇怪,擺脫約翰竟然那麼簡單。她很高興他們從未正式固定化兩人的關係,也沒真的同居。兩個紙箱就能讓他從她公寓中消失得不留痕跡(哈,因為他的東西不過都是些無麩質的麵糰,和嚴肅的傳記文學)。至於她,更不需用到兩個紙箱就能走得乾乾淨淨。當然,開口的那一刻很難,但絕不像接到各種安慰電話、卡片和信件那麼令人難受。這些安慰讓她覺得自己是個大騙子。不過當那些紙箱徹底消失,也不會再看到他受傷的神情時,她感覺快樂無比,真的太棒了。就像跑步,感覺自由又自在。
「不,把之前的感情解決掉。」
「嗯,那時十八歲,現在二十七歲,所以九年了。」
他www•hetubook.com.com像隻見到骨頭的狗。
「很不好。」
「想要給妳時間。」
「不算。不過今天下午我看見妳在跑步。」
她還是搞不懂他在說什麼。
她笑了出來。突然覺得這會兒惱怒否認似乎沒意義。「是啊,不過你非得說得那麼可怕嗎?」
他吊兒啷噹地聳聳肩,臉上堆滿笑意。
「很好,那我們可以約會了。週五晚上妳都做些什麼?」
她回家告訴媽媽兩人分手了。媽媽將她抱得緊緊的,隨後輕輕推開她,端詳她的臉,發出小小的勝利歡呼,然後說:「感謝上帝!」
「無所不用其極啊。」
「聽到妳這麼說我很難過。」但他的表情看起來一點都不難過。
「我是說,妳梳洗得很漂亮,請原諒我的用語。」
拉開毛巾櫃想拿出新浴巾,惱怒地看見原本整齊疊好的浴巾已經亂成一堆。史戴文肯定來過這裡找什麼東西。嘆了口氣,將所有東西拿出來,開始一一摺疊、重新放好。完全沒必要這麼做,但對她來說,這是一種治療。有些人在跑步時思考,而珍妮佛則靠著整理東西來沉澱思緒。好久以來第一次,她思索自己和史戴文是怎麼相遇。她知道若拿筆寫下,而不只是在腦子裡想,也會是那種語調:興高采烈、雀躍到無法自己。和現在心情截然不同,但她確實曾經這麼感覺過。她是不是在哪裡讀過這種統計數據:認識另一半的場合中,第三高票是婚禮,僅次於大學和職場?她相信自己看過這種資訊。因為婚禮氛圍浪漫喜氣,至於上等香檳更功不可沒。但她和史戴文相遇的那場婚禮,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她聳聳肩,有氣無力地笑了笑。今晚可真的難捱了。
他們乖乖站在標示好的位置上,等著婚禮主角進場。
她故意轉頭想看看右手邊那男子的姓名牌,暗示這白痴別繼續煩她,哪知那男人早就興致勃勃地去找旁邊另一個女人聊天了。她被困在原地。但高大金髮男人隨即又伸出手,微笑看著她,這次帶點羞怯。
「妳解決了吧?我希望。」
她沒轉身看他。
「很久了。」或者她的意思是太久了?
約翰和其他人在排練時,珍妮佛有一小時的空檔時間。他們挑選了一間看似不錯的鄉村旅館。這旅館價錢昂貴不是他們負擔得起的,不過在喜帖隨附的旅館名單中,這已經是最便宜的一間了。結果一到才發現這旅館喜歡以棉布褶邊當布置,給人的感覺廉價又庸俗。而且櫃台那個幫他們辦住房手續的女總管發現他們不是夫妻竟然哼了一聲,氣得她開口罵人。不過遼闊優美的鄉間景致真的沒話說。
「和_圖_書那這樣一來就……幾年啦?」
天啊,這週末還不夠難捱嗎?她轉身想看看是誰在亂搭訕。左側那個金髮男子身材高大,有著寬肩細腰的倒三角身材。他看起來太健康,眼神閃亮、兩頰紅潤,根本不是她平常喜歡的型。典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陽光男孩。
她噗嗤笑了出來,「我忍不住開始想像你是怎麼查查到的。」
「很久是多久?」他笑著看她,「妳不是那種會直接說出答案的人,是吧?」
「因為我……我男友,約翰,就是桌子另一頭那個,他和新郎是同學。」
「解決了。」她對史戴文說。
「不,我已經查到好幾個禮拜了,事實上是兩個月。」
這顯然會是場馬戲表演,而且是舉行婚禮的溫泉小鎮依卡利未曾見過的馬戲。她覺得自己將是表演者之一。她和約翰已經兩個月沒溫存,現在偶爾到對方家過夜(他們從未真正同居),也是各自躺在床的兩邊,將被單拘謹地壓在腋下,專心各自讀著小說。熄燈後,兩人也不碰觸,只給彼此一個可悲的小乾吻。彷彿其中一人張開嘴,就會脫口說出一切。他們談過,有點開玩笑地說兩人都好累,或許未來可以找個週末一起度個假。事實上兩人都在說謊。
隔天早上她溜進教堂最後面的長椅坐下,鄰座一對老夫妻禮貌地對她點頭微笑,然後專心聽著風琴演奏。約翰陪著「他的」伴娘,她是彼得的妹妹,走上紅毯。她納悶若看到他真的挽著另一個女人走到紅毯另一端,會是什麼感覺。她覺得自己會替他難過。眼前的他看起來笨手笨腳、慌張無措,和伴娘的步伐完全不同調,看起來彷彿拖著十二石重的一箱勃艮地葡萄酒走在紅毯上。不是要譏笑他,但她真的差點笑出來。他經過她旁邊時無力地對她笑了笑,他身後兩位招待之後跟著的就是史戴文。他們真該給史戴文配個河馬體型的伴娘。他看起來充滿自信,愉快開朗,而且,她很驚訝地發現,他真的還挺帥的。她看見他巡視座位,是在找她嗎?看見她後,他對她露出燦爛的笑臉。真荒謬,她竟然覺得有股熱潮從心底泛起,竄流全身。怎麼會這樣?
獨自在家。珍妮佛很早就回到家。這幾天她總望著時鐘等下班,五點半一到立刻關掉電腦,連該馬上回的電話都留到明天再說。工作不再像以前那麼有趣。她以前一直覺得自己找到了夢幻工作:替那些預算無上限的人安排超完美的度假旅程。求婚之旅、蜜月旅行、結婚十週年慶、歐洲城市的五星級飯店、加拿大惠斯勒滑雪勝地的頂級小屋、豪華的非洲獵奇之旅,從水天一色的私人泳池就能見到河馬戲水……。東方快車、熱氣球、m•hetubook.com.com頭等艙……她真愛這些精緻講究的細節。香檳的話,酩悅牌不夠看,要麗哥菲雅的。礦泉水的話,要愛維養,不要沛綠雅。休閒躺椅要柚木的,絕不能塑膠製。要夢幻,不要現實。這就是她的工作,讓人在某段時間內能假裝全世界和自己的生活完美得不得了。她就是因為這樣而愛上自己的工作,但也因為這樣她現在心亂如麻。
「的確很可怕,想想那幾年妳錯過了……」
「那,你們還沒結婚?」
分手前幾個月,有個女性朋友告訴她,她一定會愛上別人。這句話讓她終於從百萬年前對自己與約翰所做的承諾中真正解放出來。給承諾時的她和現在的她判若兩人啊。她開始半信朋友的話。其實她不想和他去參加那個婚禮,但喜帖寄來時,她告訴自己,既然和約翰已經走到盡頭,那就把這支舞最後乏力的幾步給跳完吧。若私下採取沉默、煎熬、悲傷的策略或許更行得通,但這就是問題所在:兩人在一起這麼多年,身邊所有朋友都知道他們是一對。其實她想擺脫的不只是這段關係,她也想甩開那群朋友,所以才會這麼艱難。最近她開始覺得自己像狄更斯筆下那些乞丐。窗戶那頭有個令人期待、教人雀躍的冒險新世界,但她只能眼巴巴望著卻不可得。
「妳穿這件衣服很好看。」
「原來。」難怪劈頭就來那種會嚇人的開場白。一聽他這樣搭訕,原本想重振精神熬過週末的努力又被澆熄了。
「那麼久才鼓起勇氣打電話?」
「我叫史戴文,抱歉,我保證我不是那種亂搭訕的討厭鬼。」
她就是在預演晚宴上遇見史戴文的。那晚她果然穿了黑色衣服,不過仍妥協地記得帶件合適婚禮的套裝,好讓自己隔天能由黑轉成粉綠。顯然也是招待的史戴文是新郎去美國讀大學時認識的朋友,不過他是英國人。三年前兩人在倫敦一家銀行實習時認識的。約翰坐在桌子另一頭,旁邊那女孩是明天他要陪著走過紅毯的金髮伴娘。他看起來一臉苦瓜樣,確實如此,因為他平常就是那副模樣。就在此時,她也突然明白,這就是為什麼和他生活在一起會令人疲憊。
三個月之後她才又和他說上話。週五早上他打電話到辦公室給她。雖然已經過了那麼久,雖然他的聲音仍然陌生,但一聽就知道是他。感覺真奇怪。自從那難捱的週末後,她並沒有想過他,好吧,是沒常常想到。不過接到他電話,她確實很興奮。
晚上史戴文回到家,爐子上沒有食物的香味,也沒有打開的美酒,或者會讓人驚喜的輕柔音樂。但珍妮佛一聽見他鑰匙插入門鎖,立即前去開門。她雙手環繞他的脖子,他來不及將身後的門關上,就被她緊緊擁住。她似乎很高興見到他回家。
她沉默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