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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野玫瑰

作者:菲立普.狄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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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沒辦法回答我為何會留下這些東西,甚至還把它收進那只袋子裡。我希望我並不是唯一一個會搞出連自己也不了解的事情的人。好像事情都會自行發展,你不過是個傀儡,被搞得頭暈目眩,天知道還會發生什麼事。如果可以在廚房挖地洞鑽進去,我一定二話不說趕快動手。
「首先,」他說:「我在想你為何會從房子後面走,而且並沒有聽見車子發動的聲音——這真讓我傷腦筋。我想著,這個婊子,她不會是用走的來作案的,必定是把車停在遠遠的地方——合理的解釋是,她不希望車子被人看到……你跟得上男人才有的敏銳、縝密的推理過程嗎?」
「幹!」他驚呼。
我去隨便轉了一圈,回家時看到一名正往店內張望的俏妞。她彎著腰,兩隻手架在眼睛上,好避開反射光看清裡頭的鋼琴;她手上的金色細毛閃著光。我把鑰匙插入門鎖內。她直起身。
事態這樣發展,對我真是再好不過。而且,有誰聽過一樁淒美的愛情故事,最終在警察局收場?真正的愛情故事,是永遠不會結束的。愛情絕不像所有其他蠢事一般簡單。我們要期待自己可以飛高一點,腦子要像羽毛一般輕盈,才能優游其間……反正,至今沒人來找我的碴。沒人來煩我。我可以安安靜靜地處理我的心情問題。
他一副身體不太舒服的樣子,把半滿的杯子放回桌上,然後轉頭朝向翁熙:「喔老天……你真的確定是他嗎?」
「如果你再鬼叫鬼吼,馬上把你剁成肉醬!」肥子出口說。
我吸了吸鼻子,兩隻手按在車頂,看著前方的道路。
他抓起桌上的一瓶紅酒,轉頭看一直盯著我的小伙子。
「好,我來把故事講完。」他重拾話頭:「後來我碰上當天用支票買燙衣板的女人,她跟我說:『啊,對了,先生,我看見一位金髮小姐,坐在一輛檸檬黃的車子裡很久,是一部在這裡入籍的賓士車,她還戴著墨鏡呢!』嘿,我跟你說,那是個星期天下午,問完這位女士後,時間還早,所以我去找了個露天座坐下喝一杯,滿腦子想的都是你。我幾乎想跟你說謝謝。坦白說,你真的幫了我好大的忙。像你那樣的車子,方圓幾公里內也不是多常見,也許就只有一輛!」
「是啊,我們經常想著你呢。反正,我會再給你電話……」
「你過來,喝點東西。別像呆子一樣楞在那邊。我早跟你講過了,搶錢的不是女的。」
有那麼一秒鐘,我都為他難過起來,他好像心如死灰、對人世失去信心,一副活不下去的樣子。翁熙沒打算要安慰他。他抓起這只裝錢的提袋,把拉鍊整個拉開。
不過,還是有個地區性小報的傢伙,寫了一篇評論說我有天分。是我的編輯把剪報寄來給我的。其他文章,我就不寄了——他補充說明——他們的評價都很糟。所以,有一個小角落對我喝采,其他所有角落則對我喝倒采。在這段時間,夏日緩緩流逝,我已經找回良好的生活節奏,大小事都應付得還不錯。鋼琴行恢復營業。我在一樓門口掛了個風鈴,如此一來,有人開門,我就會知道。沒多少人來選購鋼琴。我最後選擇不搬家,儘管曾經動念不只一次。或許以後再搬,也不是絕對不搬,或許冬天再搬,如果我手中的書已經寫完的話。目前,我比較喜歡待在原地。白天的時候,房子裡映入美好的日光,有明亮的地方,也有陰暗的區域,要什麼感覺,就有什麼感覺。這樣的氣氛,絕對會讓很多人流口水。對於作家而言,這裡的環境是勞斯萊斯等級的。
我飛快把槍交給他。
當夜色掩上,我會出門散步一下,心血來潮就找個露天座坐坐,兩眼無神杵在那裡一陣子,這能讓我換個心情。我聽著人們聊天的聲音,小口小口啜著酒。最後一滴酒,我可以喝上五十次,才打定主意回家。沒有任何事情催促我,也沒有任何事情可以真讓我流連。
「聽好,照我說的去做。別讓我滿肚子大便!懂嗎,小傢伙?」
自從接上電話線後,艾迪就經常打來給我。
翁熙舉起手臂擋在眼睛前面,一顆子彈就這樣射穿他的手臂,然後打穿腦子,而因為後面就是個敞開的窗子,子彈飛出去,繼續飛過所有房子的屋頂,然後消失在黑夜之中,去到子彈公墓裡入土為安。翁熙跌倒在地。年輕人把槍放到桌上,癱坐在椅子裡。透著藍光的靜默,此刻墜落在我們手臂四周。我此後再也沒有見過一抹藍成這樣的靜默了。
年輕人咬著嘴唇。我坐著不動,依然沒有憤怒的感覺,想著自己此後一生是否都會這麼平心靜氣。我彷彿在走進浪潮之中,滑進大海裡。翁熙像是一口著火的油井。憤怒使他的臉色漸漸轉紅。他上前抓住我的救星的手臂,把他的頭按向我的胸部。然後翁熙開始搖晃我們兩個。
她把聽筒再度交給艾迪。
「好,親一個。」
「狗屎屁!」翁熙大吼:「這是你要的嗎!?你一天到晚想的就是這個嗎!?混帳小笨蛋……」
有好幾天,我都一個人獨處,也事先向巴柏與安妮解釋過,請他們不要來找我。巴柏想要帶啤酒來看我,我說我不會開門讓你進來。我決定要讓自己快快恢復正常。為和-圖-書了這樣的目標,我必須閉關個幾天。我拔掉電話線,讓電視機成天開著。一天早上,我收到書稿的校樣,這讓我想法漸漸轉變。這本書也是屬於她的,我花了點時間慢慢做校正,說不定正是這樣讓我重獲活力,不再要死不活。當我打開筆記本,可以接連寫出兩三句還像樣的文字,而且得以品味文字所散發的奇異之美,這些文字如同在太陽底下嬉戲的孩童——我因此了解到,身為一個作家,我起步很糟,但除此之外,我還是有點辦法的;就好像已經水到渠成一樣。
他沒有動作。我走到他身後去扶他站起來。他現在好像很虛弱。他握住桌子一角,一句話也沒說。
我在地板上縮成一團。啊,不會吧,我真不想活了,太可怕了!這個肥子是翁熙,我曾打花他的大拇趾,而另外那個,就是我的大情人,他當時為我神魂顛倒,想跟我一起遠走高飛。我瞬間憶起手中揣著裝滿鈔票的提包,在郊區路上狂奔的情景;搶錢往事歷歷在目,上演在此刻日暮的微光之中,背景彷彿變成一個結冰的大湖。翁熙哼了一聲,裝回他的假門牙,然後跳向我來,滿臉脹紅,往我嘴巴踢了一腳。二十年前,這些傢伙都是穿又粗又大的鞋子,這麼一踹,我肯定馬上去醫院報到。現在則會看到他們穿著喇叭褲、腳蹬網球鞋在逛大街。翁熙今天穿的是綠條紋的白色喇叭褲,腳上則是膠底鞋。這款鞋,我之前看到超市在做促銷,要不了一公斤糖的價錢就可以買到。他這一踢,只是讓我嘴唇一角開了個口子。他顯得相當激動。
「嘿,你注意到我走路一跛一跛的了嗎?看見了吧?因為我的大拇趾已經沒了,走起路來重心不穩。」
「我看到燈亮著。」牠說:「你在寫東西嗎?」
「好。」他含糊答道。
「隨時歡迎。我週間都在這裡。」
「你記得吧?我可是跟你說過,你已經在死刑判決單上簽了字。你不會以為我是開玩笑的吧?嘿,我從不開玩笑。」
警方對這檔事興趣缺缺,我沒看見任何警察關心起一名病人之死。原因也很簡單,一個挖了自己眼睛的瘋女,在住院後不久即自行吞下一盒面紙自殺,很明顯地,這不會讓警察想費心琢磨。當然,我那回的搶錢事件可就不一樣,除了把警方搞得雞飛狗跳外,報紙也著墨甚多,所有鎮上公路再度擺上密密麻麻的盤查路障。殺了貝蒂這件事,就波瀾不興,即便我殺上五百次,警方也不會高抬貴腳離開辦公室的。
年輕人一直坐著不動。他從頭到尾只是盯著我。翁熙搖搖他。
「別像個傻子開車,」我加了一句:「不要讓人家盯上。」
翁熙於是暴跳如雷,我猜他會把小伙子打一頓。他們開始互罵,不過我不很明白他們在吵什麼,因為我剛剛瞥見鞋子一側又有一小條火紅的岩漿流了出來。我的腳趾痛得要命,即便距離不到一公尺,我也不可能伸手碰它。抬起頭來時,我根本不知道他們兩個已經玩到哪裡,只見翁熙正在為我掛上假奶。他扣好後,顯得有點激動。小伙子站在我前面。我們四目相視。我對他傳送出一則無聲的訊息。幫幫我吧,我對他說,我是個遭到詛咒的作家。翁熙將假髮戴到我頭上。
他回過頭拎起桌上的酒瓶。不知道要拿什麼去交換,我才能換得一大杯水跟一把安眠藥。我並不特別想了解他是怎麼找到我的,我對於那種偵探的明查暗訪,一點也不熱中。但除了乖乖聆聽之外,還有別的選擇嗎?我改用嘴巴呼吸,因為鼻子都被血給塞住了。他喝光最後一滴酒,然後站起來,伸出一隻手抓住我的頭髮。
「對,莉莎說她也要跟你親一個。」
「可是翁熙……」
翁熙嘴裡發出不屑的聲響。我看著自己的腳——維蘇威火山爆發也不過如此。
「當我撿到你扔下的那一團團面紙,心情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就好像這些小紙團發著光,招手叫我過去瞧瞧一樣。撿起這些紙團時,我已經完全心裡有數。我對自己說,這個小婊子應該有一對大卵蛋!」
我希望他可以談談別的事情,不要突然對我那對寶貝感興趣才好。像他這種人,我們是抓不準他腦中到底轉著什麼念頭的。我聽見另一個傢伙在房子那頭拉扯抽屜。我可是煎熬了一段時間,才重新建立起完整的生活,現在來了這兩個傢伙,繼續提醒我別忘記人生不堪一擊。為什麼會這樣呢?難道我像是渾然忘卻人生脆弱面的傢伙嗎?
「看看你現在還認得出『她』嗎!?」他高聲叫嚷:「你認出那個小妓|女了嗎!?你是為了她才這麼怕死嗎?真為了她嗎!?」
我點點頭,不想掃他的興,只希望他忘掉香菸的事。我滿心苦痛,很後悔打掉他的大拇趾。我也感到十分遺憾,整件事居然發生在我要好好品嚐辣四季豆之際——這個晚上,我才要謳歌生命的甜美。而眼前這個傢伙,絕非一位我能要求他讓我寫完小說的好好先生。
「看到我們來,你好像沒有太驚訝嘛?」他問:「這應該算是個意外的驚喜嘍?」
「所以我就到公司後頭一帶逛逛,」他繼續說:「我一邊左思右想,然後爬到鐵道上來。啊,我看到了什麼啊?我的小老弟,你說我看到什麼啦?超市的停車場!!這https://m•hetubook.com.com就是了。我必須告訴你,我承認這個點子真的很高招。我往停車場走去,途中不停對你脫帽致敬。你把我的腳廢了,這是事實,但停車場這一招,真厲害!」
「等一下你就會知道我怎麼找到你的。」他繼續說:「我會跟你說明。栽到我手裡,算你運氣差,我幹警察幹了六年咧。」
剛好有個空檔,我寫了一封長信給艾迪與莉莎,解釋事情始末,但沒交代我在其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我請求他們原諒我沒有及早告訴他們,希望他們了解我實在受不了要通知貝蒂死訊這樣的事情。我寫說:後會有期了,跟你們兩個都吻頰擁抱。情真意切地祝福你們。!?我這段時間都不接電話。再擁抱你們一下。當我出門寄信時,我發現天氣又回到晴日當空。而且那種又濕又熱、讓人窒息的氣候型態已經結束。現在是乾爽宜人的豔陽天。我回家時,手裡拿著一杯冰淇淋。我只點一球。
我是如此沉浸在這樣美妙的氣氛裡,以至於沒有聽見他們進來的聲音。我完全處於輕鬆、愉悅的至高境界,整間屋子都聞得到這鍋辣四季豆的芬芳。我的手臂突然受到重擊,瞬間麻痺。劇痛讓我從椅子上翻倒下去。我想要抓住桌子撐住自己,但只是差點打翻盤子而已,最後還是跌落到地板上去。我應該是被鐵剷子敲了一記,痛得哇哇大叫。肚子接著被踹上一腳,差點停止呼吸。我嘴裡流出口水,在地上打滾。儘管室內昏暗,我還是看到有兩個人,一胖一瘦。因為他們不是穿著制服來的,所以我沒有立刻認出來,何況我早就忘了這檔事。
「你最好把它埋到北極去。」我說。
「是啊,不過我會改掉這個壞習慣,我已經找到新的對策。妳想進來看一看嗎?」
當瞥見天色已暗,我闔起筆記本,起身去為自己倒上兩指幅的琴酒,外加分量適中的冰塊。我手裡拿著酒杯,一邊在餐桌擺上餐具。天際還有幾抹紅暈,不過我只對這鍋辣椒的顏色感興趣,它看起來滋味一極棒。
我先處理傷口,接著打掃了一下,這是最緊急的兩件事。事實上,我好像快要可以覺得什麼都沒發生過。我把辣四季豆倒進鍋裡,用小火加熱。我打開音樂。貓兒從窗戶跳進來,黑夜靜謐。
「當然,我知道。」
他搖了搖頭,並沒有看我。我知道他在想什麼,所以也沒有繼續推銷。我深呼吸一口氣,彎身看我的帆布鞋。那種感覺就像是我把腳給忘在營火堆裡,在清晨的炭火裡慢慢煨。我抓住草繩編織成的鞋底,盡可能輕輕推開,彷彿在幫一隻睡著的蜻蜓脫衣服。就我觀察的結果來看,這無疑是個小小的神蹟——子彈其實是穿過兩根腳趾中間,真的是老天有眼,擦破皮而已。我站起身,跨過翁熙的身體,一點感覺也沒有,去倒了一大杯水來喝。
因為想出門透透氣,所以我到鎮上吃東西。我走進一家擠滿人的自助式餐廳,女服務生的兩隻手污跡斑斑。貝蒂和我也做過服務生,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我捧著一盤薯泥雞肉與蘋果派,坐到一張小桌子邊,觀察著周邊的人來消磨時間。人生是一條汩汨沸騰的激流。我並不想往自己的傷口上再插把刀,但我對貝蒂所保留的印象,正是「一條汩汨沸騰的激流」,而且光彩奪目。如果能夠選擇,不用多說,我當然寧願她還活著,但我也必須要說,事實上,她並沒有離我多遠。我站起身,一邊想著這些座位應該留給真正受苦的人來坐。
「好啊,我會等你電話的,艾迪。」
翁熙正要開口說話,另一個傢伙剛好走進廚房來。他用力往我椅子推了一把,手勁之猛,我整個人往後翻,仰倒在地板上。這一摔,摔得不輕,原本就麻痺的那隻手臂,痛得更是無以復加,就好像我跟人打了十五場架。我決定躺在地上不動。沒人規定我必須站起來,心情輕鬆地迎向折磨與苦難。所以我一動也不動,甚至沒有放下我凌空蹺起的腿,因為我的腳跟卡在倒下的椅子上。
「繼續照顧她,」她加了一句:「永遠都不要忘記她……」
他把我拉起來,丟到椅子上。他獰笑著,好像很爽的樣子,舔了舔嘴唇,然後開口對小伙子說:「我們現在要帶他兜兜風,你去找個什麼把他捆起來。」
儘管如此,我並沒有坐以待斃。一天早上,我跳到體重計上,發現才掉了三公斤而已。真好笑。有時我會咬著指甲發呆,但這是不會讓你瘦得不成人形的。我甚至沒有那麼心情低迷。有些人離開時,幾乎會帶走所有的東西。但貝蒂並非如此,她把一切全都留下來。所以如果我有時感覺她好像就在身邊,這也沒什麼好驚訝的。現在的女作家寫的書,大多是為了講述她們如何讓男人拜倒在石榴裙下。幸好我的出現不會陷入這種口水戰,我到處叫嚷女人並非全是蠢貨,時下的情況只是跟風,很快就會過時的。我堅持高聲廣播:這個女孩,什麼都給了我;沒有了她,真不知何去何從。即便把我的嘴巴挖掉,我還是要說。我要好好再重複一次:這個女孩,什麼都給了我……這讓我想起鳥兒嘰嘰喳喳的啼聲,如同一首給小孩拉手跳舞伴唱的童謠。這麼大聲嚷嚷,並不會讓我害羞臉紅,因為,不幸的和*圖*書是,我已經過了那種年紀了。
他們倒酒喝時,我稍稍挺起上半身,現在呼吸順暢多了;但一隻手臂始終無法動彈,血沾上我乾淨的T恤。翁熙把酒一飲而盡,衝著我獰笑。
說起來可能很呆,但我真的有時候就會煎上兩塊牛排;有時會為她放洗澡水;有時在上菜前,會發現自己手裡拿著兩張盤子要擺到餐桌上;有時會高聲問她某個東西擺在哪裡——而且我現在必須開燈睡覺。就是這些枝微末節的小事件,讓人得以感覺到地獄的真實性。這些始終吊在掛鉤上的小東西,像一抹輕霧,也像一件滾著花邊的裙子、被剪成碎片、到處散落著。當我隨便看到一樣東西,就會頓時僵在原地,然後只得慢慢把這一切吞進自己肚子裡。如果不幸必須打開櫥櫃,一見到她的衣服,我就會感到透不過氣。每一次我都告訴自己,比起前一次,這回感覺好一點了。不過這也真的很難說。
「搞什麼?你還在等什麼呢?趕快去搜一搜房子!」
「當然,」他繼續說:「也別以為我沒日沒夜都在追查你的下落。告訴你,我可是很忙的,只在週末才處理有關你的事情。」
小傢伙點了點頭,嘆著氣,從廚房走出去。他並不是唯一一個想嘆氣的人。翁熙拉來一把椅子到我旁邊,一屁股坐上去。他應該有愛抓人頭髮的怪癖,非常沒禮貌,幾乎要把我的頭髮通通連根拔起。如果我一半的頭髮都被他拔掉了,我是一點都不會驚訝的。他抓著我的頭髮,傾身向我。瀰漫在房子裡的不再是辣四季豆的香氣,而是砒霜。
他的手肘往我鼻子撞了一記。我開始流鼻血,身上掛的彩又多了一處——先是手臂不能動,然後是嘴唇開花,再來是後腦杓上腫得好大一包,很痛,現在是流鼻血。時間不算太晚,他看起來也並不想上床睡覺,好戲應該還在後頭。我擦掉流到下巴的血。他不給我時間喘息一下。不過我傷得不重,只是全身到處同時在疼,彷彿被人丟進一缸滾水中。我還沒辦法冷靜思考眼前狀況。我的思緒混亂,頭昏腦脹,想不到對策。
「你知道我後來怎麼做嗎?你太走運了,超市的經理是我太太的表哥。我知道怎麼應付這個傢伙,他沒辦法拒絕我。於是我帶走那天下午以支票結帳的所有客人的地址,然後一個個去拜訪,我問他們是否覺得當天的停車場有什麼不對勁。你這個小混帳,我很可能在這裡陷入大海撈針,這時候誰贏誰輸的機率,可說一半一半……但我非把你揪出來不可!」
「真的,最難熬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我們兩個最好把這件事忘乾淨。」我建議道。
拉拉雜雜講了這一堆,是要說我已經重拾正常生活,回到那種有高也有低、有快樂也有悲傷的生活常態;在我心中,既有相信上帝的部分,也有不信的部分,我已經變成正常人一個。我寫東西,按時支付帳單,每星期換洗一次床單,在屋裡東繞西轉,出門蹓躂兜風,跟巴柏一起喝上幾杯,津津有味欣賞安妮下面那裡,每天顧店賣鋼琴,定期為愛車換機油,而我並不給我的書迷回信、其他人的信也不回,然後好整以暇靜靜想念著她,經常都能感覺她重回我的懷抱裡。起碼可以這麼說,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壓根都料想不到會碰到什麼麻煩事。尤其不會是這種事。然而,走向結帳櫃檯時,千萬不要嚇到,我們絕不應想像帳款早已結清。
「我知道啊。可是翁熙,我們無權對他做這樣的事……」
「他媽的,你還在說什麼喬瑟芬不喬瑟芬的!」翁熙罵出聲。
巴柏決定要為出書慶祝一下,我們於是和安妮去酒吧喝一杯,把小孩托給他們的祖母照料。凌晨時分,他們送我回家。我們實在搞不清楚你是在哭,還是在笑——他們之後跟我說。那我又怎麼會知道呢——我答道。在人生的所有際遇裡,有時很難分辨我們是在參加葬禮或是慶生會。作家跟其他人沒兩樣,可別以為作家的腦筋就比較了不起。我不過是身分變成作家,此外一切都還是跟尋常人一樣,有一樣的難題,坐在同一艘船上。而且,我搞不懂的可多了。應當請個專管文人的天使,來幫一幫腦袋不靈光的作家。
他把我的頭髮放開,去點一根菸。我在想,他最後會把菸按進我的耳朵裡捻熄。他衝著我,吐了好幾口發青的煙圈,一副志得意滿的模樣,就像剛剛中了樂透。他一時有點恍恍出神。
我丟給葬儀社一筆為數可觀的費用,他們收到錢時面露驚愕之色。對此,我無話可說,因為他們幫我搞定最難擺平的事情——去跟醫院交涉。他們直接跟院方處理所有大小事,不知道為什麼,我幾乎什麼都不必做。最後,他們火化了貝蒂。她的骨灰始終都在我旁邊,我也不知道該拿骨灰怎麼辦,不過這是另外的事了。
冰箱裡有一罐。山金車是我的常備良藥,這也證明我是在大風大浪裡闖蕩過來的。我在舌頭底下含上三片白色藥片。
他拿我的頭去撞牆。我整顆頭嗡嗡作響。
「真高興你恢復了點力氣,」他對我說:「現在我們可以聊聊了。」
「媽的,我們現在真是忙到不行。還不能去看看你……」
小伙子兩隻手插在屁股上的口袋,面容哀愁如喪家之犬。「喂,翁熙,這樣就夠了,別和-圖-書搞了。打電話叫警察來就好了……」
「這樣你應該可以認出我來了吧。」他說話有點漏風。
「還沒,」我說:「怎麼會打烊呢?只是我沒注意時間而已。」
他把我拉到桌子邊,推我坐到椅子上,剛好罩在燈光底下。我流出三滴血,滴在辣四季豆的盤子上。他繞了一圈過來坐在我對面,取出手槍,手肘撐在桌子上,把槍瞄準我的頭,手指交叉握在槍托上,兩根食指從兩側扣住扳機。這兩根肥胖的食指有點難以同時擠進去的樣子。現在我們倆最好不要有人突然打個噴嚏。時間一秒一秒流逝。我還活著,實在是萬幸。而他,則滿臉微笑。
翁熙微微瞇起眼睛。
「狗屎,你不該惹我的。」他一臉猙獰:「我要慢慢來享受一下!」
「我親親你喔。」她說。
這讓翁熙大笑起來。他越過桌子一把抓住我的T恤扯過去。我感覺消音器抵住我的喉嚨。我是他的階下囚,只能任他宰割。客觀來講,如果我起身對抗,或許有點轉機,不過我也拿不準。他的年紀比我大,而且開始有點醉了。或許我突然憤而反抗,可以扭轉局面。這並非不可能,但我直覺機率頗低。因為我提不起勁,甚至無法生氣。我身心俱疲,史上未見。我彷彿頹坐在公路邊,一抹微溫的夕陽漸漸西沉,一眼望去只有兩三株野草隨風搖曳,一副淒涼的景況。
「也許半個月後,我們就可以去看你了。」
「嘿,現在是我。好吧,你知道,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們隨時就會到……你了解吧……你知道你並不是一個人,對不對?」
「搖下車窗一下。」我說。
「好了,沒屁|眼的傢伙,」他說:「你現在可以去找條繩子來嗎?」
「你過來這邊。」他說:「我看不清你的臉。」
我想著,那個吊在天花板下的燈泡,該不會有個兩百瓦吧。我想應該是燈泡的關係,讓我眼睛不停眨來眨去,不然,難道是因為年輕人此刻拿在手裡的提包嗎?他的臉色略顯蒼白,慢慢舉起提包,就好像裡頭裝有三公噸重的東西。他花了一點時間,才決定把提包扔在桌上一角。翁熙跟我都在想他在搞什麼鬼。
他一隻手肘放在桌子上,眼睛看著地板。我取下假髮,扔到隨便一個角落,接著打開胸罩的搭釦,假乳就掉到膝蓋上。我筋疲力盡,必須停一下,喘喘氣。廚房如同一塊半透明的樹脂,在空中緩緩移動,無止盡地盤旋著。我還不知道自己這麼熱愛生命,但我真的在想活著真好,同時用指尖輕輕撫摸裂開的嘴唇。有一點痛。必須真的熱愛生命,才能在所有這些苦難中繼續前行,才會有勇氣伸出虛弱的手去拿山金車止痛藥。
這是個平凡無奇的一天,除開我費心為自己準備一鍋美味的「辣椒」外。下午的時候,我離開椅子好幾次,去廚房嚐嚐味道。令人開心的是,我的手藝並沒有退步。而且我確認過,東西沒有燒焦、黏在鍋底。我一直在寫東西一,進度不錯,心情很好。老天,最後還有辣椒可以吃,真是太棒了。因為這一鍋辣四季豆,我彷彿聽見她在我背後笑著。
「啊,我已經沒時間了……下次再來。」
「你這個樣子,想必會有些麻煩喔。」她打趣道。
「你要吃一些嗎?」我問道。
「好啊,艾迪,你們來,我會很開心。」
他轉過身,再倒上一杯酒,接著把手指伸進辣四季豆裡沾一沾。
實際上,我隔天就變了一個人。一開始,我躺在床上伸展四肢,起床時馬上發現自己精神奕奕。我心情很好,微笑環顧屋子。我坐在廚房裡喝咖啡——我已經很久沒有坐著喝咖啡了,多半是站在一角或倚著洗碗槽喝。我打開窗戶。我是如此神清氣爽,於是跑出去買可頌麵包。更出奇的是,天氣好得不得了。
我們拖著翁熙走,感覺好像拖著一條死鯨魚下樓梯。街上沓無人跡,一彎新月當空,微微吹送溫和的風。他們那部車就停在房子前。我們把翁熙塞進後行李廂。然後我盡我所能快步上樓,用T恤下擺當手套,拿起放在桌上的槍;可是下樓時就有點踉蹌。年輕人已經坐上駕駛座。我敲敲窗玻璃。
「我的喬瑟芬。」活不下去了的年輕人嘆道。
「記住凱魯雅克說過的話。」我嘆了口氣:「生命的珍寶,真實的世界之心,是眼中之眼、內在的眼。」
我從提袋中抓出好幾把鈔票,塞入他的襯衫裡。他的胸膛上只有兩三根毛而已,真怪。他沒有抗拒。
「好吧,那就再等等囉。親一個,再見囉。」
年輕人力圖掙脫。他的頭髮聞起來有廉價香水的味道。我聽到他嘶啞的、低沉的咕噥叫聲,好怕他踩到我受傷的那隻腳。然後翁熙把他往後拉,把他推向桌子邊。辣四季豆的盤子差點打翻掉。這個小傢伙好像要哭出來了,他的臉上有些紅斑。翁熙雙手插腰,笑容極為可怖,室內都是他的體臭。
他的手伸進裡面搜索。我聽見他亂翻紙鈔的聲響。不過他後來拿在手上的,卻是那對假乳,還有那頂假髮。他把這些東西晾在燈光下旋轉,宛如一條鑽石之流熠熠發光。
我誇張地顫抖起來,就像https://www.hetubook.com.com有懼高症的人登上世界最高樓那樣。我想裝傻,於是搖了搖頭。
「嗯……真不錯!」他說。
「你真的很可憐耶。」他說:「蠢到不行!你完全不知道我的能耐……」
就在這一刻,我發現他腰帶上插著的傢伙,突然間,我眼裡就只看見這個東西。尤其加裝了消音器後,真是好大一把槍啊。我現在確定,他就是用槍托敲我手臂的。我幾乎想打起嗝來。這下子只能忍氣吞聲、任人擺布了。如果我會隱身術,那該有多好。年輕人好像被雷打到,酒幾乎都沒喝。翁熙又倒上一杯。他的皮膚油膩發亮,就好像那種在悶熱的夜晚、氣氛緊張,一口氣吃下三個香腸三明治、喝掉半打啤酒的莽漢。他來到我面前站著。
這樣的電話對答,著實讓我心情憂鬱起來,就好像接到來自世界另一頭的明信片,最後都會寫上「我愛你」——你雖然了解這種老套,但還是會上鉤。如果電視節目沒有太倒胃,我就會坐下來看,並且放一盒阿拉伯甜糕在膝蓋上。去睡覺的時候,情況是比以往艱難一點。不要忘記她喔,莉莎說;你確定你還好嗎?艾迪問;最難熬的已經過去了,我回答。就是因為這些對話,使得這張大床變成雙人床,我在裡頭泅泳,就像在炭火堆上打滾。以後或許會有很多人問我如何度過這段時期——當我想做|愛的時候,怎麼辦?我會回答他們說:不用為我操心,你真是貼心,不過我為什麼要跟你談我個人的小困擾呢?難道你對其他事情都不感興趣?一般人都很想知道名人的做|愛秘辛,不然他們會睡不著。真是瘋了。
「喔,我還以為已經打烊了。」她說。
「沒有。」我說:「我在想事情。」
「我找到這個。」他喃喃道。
我盛了一大盤。真的有點嗆。我於是慢慢佐酒品嚐,同時放了一點音樂來聽——可不是隨便的什麼歌曲,而是我最愛的臉部特寫合唱團單曲〈就是這個地方〉。我幾乎閉上了眼睛,感覺真好。我搖著杯子,冰塊輕擊杯壁的聲響彷如鈴鐺。
「是啊,莉莎,對啊,我也親妳。」
「我會幫你把他抬下去,」我說:「你把他丟得愈遠愈好……」
當然,我此後再也沒有碰過這名俏妞。提這件事,只是要說,這一整天的感覺都很好。於是我把電話重新接上線。如今,我已經能夠微笑地把頭栽在貝蒂的一疊T恤上深呼吸,更可以眼睛直視一盒面紙,不再全身發抖。正是這一天,我體會到,人生的功課是永無止盡的,樓梯沒有爬完的一天。上床睡覺前,我一邊把一只甜瓜切成片,一邊自問:難道你相信人生還有別種可能?我彷彿聽見背後傳來小小的笑聲,好像是從扔掉的甜瓜籽裡傳來的。
「你應該要懂得把握機會。」我說:「抓住他的腿。」
我試著調順呼吸,感覺好像剛剛被人潑了一桶汽油。肥子把自己的門牙取下來,握在手中。
突然之間,廚房的顏色大變,變得一片燦白。我的耳朵裡嘶嘶聲大作。還沒來得及把腿抽開,翁熙就瞄準我的大拇趾,開了一槍。我痛得連肩膀都好像爆開了,血從我的帆布鞋裡滲流而出,如同被下了毒的水泉。很怪異地,這一刻,我原本那隻廢掉的手臂居然可以動了。我兩隻手抱著腳,額頭抵住地板,死命忍受疼痛。翁熙撲向我,把我轉過來,他呼吸急促,幾滴汗水從眉間淌下,滴到我的臉上。他眼露凶光,嘴巴張開,揪住我的T恤。
貝蒂過世後一個月左右,我的書上市了。起碼可以說,我的合作者還算手腳俐落。他是個尚未闖出名號的小編輯,我可能剛好碰上他一時無書可出。總之,有天早上,我就這麼在膝蓋上放著我的書,然後把它拿在手裡反覆觀看。我打開書本,嗅聞書頁的味道;我闔起書,啪一聲打在大腿上。
(全書完)
「過來這邊,你這個小婊子!事情可還沒完全了結!」
當他啟動車子時,我拍了一下車身,然後轉身上樓回家。
她笑笑地看著我。我突然覺得自己真笨,因為我完全忘了這種事——跟人互動的這回事。
「老天啊老天!」他吹起口哨。
「我完全不懂您在講什麼,」我打開金口:「這輛車,我看都被偷上二十次了……」
「媽的,你聽好,是你要我帶你一起來的,所以我說什麼,都給我照做。我不會把他交給警察的,那他三個月後就被放出來,這對我有什麼好處?關於這個,你最好要相信我!該死,他對我做出這種好事,我怎麼可能放過他!老天,你到底懂不懂啊!!」
「絕對不會,別擔心。」
翁熙抹了抹額頭,始終盯著我。他的額頭發亮起來,彷如月光撫過一塊石英礦場。
「嘿,小美人,看看我們的成果啊。」我喃喃自語。
他每一次都會這麼說。然後莉莎接過電話,跟我吻頰問好。
我寧願望著地板,不過他一把抓起我的頭髮。
「你真的確定你還好嗎……?」
他把菸蒂從敞開的窗戶扔出去,然後朝我彎下身子,露出一臉既可怖又猥褻的怪樣。我就算要死,也不該獲得這樣一張醜臉作為陪葬品吧。我是一個朝向人生之美努力邁進的作家啊。翁熙慢慢搖著頭。
他點點頭,眼睛直直看著前面。
「好啊,那你也幫我跟她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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