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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與藍

作者:伊恩.藍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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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後記

當然這也許是巧合,但是同一天的《蘇格蘭人週日版》卻報導,史崔克萊警察在聖經約翰案偵辦中找到新證據。晚近的DNA分析技術進展,讓警方從第三個死者身上內褲上的精|液痕跡,取得基因指紋(genetic fingerprint)。警方也盡可能找出當年的嫌犯們,並要求他們做血液採樣以進行分析。其中一個嫌犯,約翰.厄凡.麥因尼斯(John Irvine McInnes)在一九八〇自殺,所以他的一個家族成員代替他提供血液樣本。分析結果似乎符合到足以讓法庭下令從墳墓裡掘出麥因尼斯的遺體,以進行更進一步的檢驗。二月初,遺體和圖書被挖出來(連同麥因尼斯母親的遺體,因為她的棺材放在她兒子棺材的上面)。對這件案子有興趣的人,開始了漫長的等待。
這本書的源起,是我在一九九五年初聽到的一個故事。然後我整年都在寫這本書,在耶誕節之前完成滿意的初稿。接著在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號星期天,當我的編輯正要開始讀我的稿子時,《週日泰晤士報》刊出一條新聞,標題是「聖經約翰『在格拉斯哥低調度日』」,資料來源是將在四月由Mainstream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這本書是唐諾.辛普森(Donald Simpson)寫的《血中權力》(Po和*圖*書wer in the Blood)。辛普森聲稱,他認識一個男人並成為朋友,最後這個人告白說自己是聖經約翰。辛普森也聲稱這個人曾經意圖殺他,也有證據顯示這個兇手曾在格拉斯哥之外的地區犯案。的確,在西岸有很多未破的命案,再加上丹地一九七九與一九八〇年的兩起命案——這兩個受害者被發現時,都是被勒斃且被脫|光衣服。
還有其他的問題——兇手會給人他的真實名字嗎?他在計程車裡告訴這兩姊妹的故事是真的還假的?他明知留下了目擊證人,卻還是動手殺了第三個受害者?就算是DNA分析結果符合,有很多人,包括一些警察與一群像我這樣的人,還是拒絕被說服。對我們來說,他仍然逍遙法外,而且如同羅伯特.布雷克(Robert Black)與費德列克.威斯特(Frederick West)的案例,他絕對不是一個人作案。www•hetubook.com.comhttps://m•hetubook•com•com
我寫此文的同時(一九九六年六月),大家還在繼續等待。但現在的感覺是警方與他們的科學家將無法找到毫無疑問的證據——他們的確也已經無功而返。對某些人來說,他們的心中反正留下定見——約翰.厄凡.麥因尼斯將會是他們心中的頭號嫌犯。確實,比對他的個人歷史和當年整理出來的聖經約翰人格側寫,是相當引人入勝的閱讀經驗。
但是也有真實的質疑——有些是基於犯罪者側寫分析。一個連續殺人犯會突然停止殺人,然後等了十一年才自殺?一份報紙假定聖經約翰因為警方調查https://m.hetubook•com•com而「嚇到了」,因此他停止再度殺人,但是根據這方面至少一位專家指出,這根本就不符合聖經約翰的犯案模式。然後還有調查小組負責人喬.比提深信不疑的目擊證人。在第三樁命案發生後幾天内,麥因尼斯也跟其他嫌犯一起列隊給目擊證人指認。可是海倫.普塔克(Helen Puttock)的妹妹卻沒把他指認出來。她曾經跟兇手共乘計程車,曾看著她的姊姊跟他跳舞,曾經跟他共度過一段時間。一九九六年,當她面對約翰.厄凡.麥因尼斯的照片,她還是說了同樣的事情——殺她姊姊的人沒有麥因尼斯那對突出的耳朵。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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