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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小時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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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十五

李奇問:「你要結案了?」
李奇說:「我不知道,當時我在睡覺。」
第四張照片特寫東側車道的其中一條車轍。一樣沒什麼好看的,只有破碎、混亂的輪胎痕。李奇在小鎮各處都看過同樣的小網格,不可能請實驗室重建出有參考價值的資訊。
剩下的照片是從各種角度拍下的律師遺體以及車內狀況。多拍點照片,李奇曾說,而彼得森照辦了。有雙橡膠製的鞋套整齊地排放在副駕駛座底部。儀表板中間固定著一把多功能小鉻鎚,李奇曾在飛機上的郵購小冊子裡看過它的廣告。車門若在車禍發生後卡住,你就可以拿它打破擋風玻璃。握把內還藏有刀刃,可以拿來割開安全帶。對小心謹慎、一絲不苟、做事有條理的人來說是很理想的配件。但李奇很好奇:從汽車問世以來到今天,真的有人用過這樣的東西嗎?他猜答案是沒有。
車子打在P檔,鑰匙轉到「發動」的位置。轉速器顯示引擎怠速為800rpm,里程計顯示車子跑不到一萬英里,車內溫度設在華氏六十度。收音機轉到當地的某個調幅廣播電台的頻率,音量鈕轉到八點鐘方向,油表顯示汽油幾乎是滿的。
彼得森說:「也許真的有輛車衝向他,也許他在那一瞬間就決定要利用這個狀況,捨棄在環形匝道附近假裝車拋錨的計畫。在他採取應對之前有沒有遲疑呢?」
「諾克斯是在案發現場約四英里外被逮住的。」
烤漆是淡銀色的,基本上很乾淨,但還是在最近幾趟冬季旅程中沾染了幾點汙漬。白雪反射的光線打在烤漆上,製造出閃動的光點,還有幽魅、缺乏實體的視覺效果。駕駛座的窗戶一路放到底,安全帶將死者直挺挺地固定在座位和*圖*書上,有些雪花被吹到了他身上。他下巴靠著胸部,要不是頭上開了個洞,要說他是在睡覺也說得通。
「謝謝你。」
「沒看到腳印。」李奇說。
彼得森說:「好。諾克斯開著一輛車往東走,律師往西走。兩個人都開得很慢,因為路況相當差。諾克斯看到律師迎面而來,就放下車窗,揮手叫住律師。律師減速、停車,也跟著放下車窗。也許他以為諾克斯是要警告他前方有什麼危險的路況。司機給司機忠告,天氣惡劣時大家都會這樣做。結果諾克斯朝他開槍,駕車離開。」
結果從他口袋裡搜到了一把口徑九毫米的格洛克17手槍,它散發出最近才擊發過的氣味,彈匣裡也少了一顆子彈。
第二張照片是在拉近約一百英尺後拍的。三樣東西變得清晰可見:一,駕駛座上有人影,是個男人,安全帶將他的上身拉得筆挺,而他的頭往前傾。二,後方乘客座的玻璃上籠罩了一大霧氣般的粉紅色汙漬。三,路上確實什麼也沒有,只有新降下來的雪還有四條車轍。沒有什麼會干擾到駕駛人。
「拍得好。」李奇說。
「我盡力了。」彼得森說。
他問:「開槍的人是誰?」
還有三十七個小時。
「簡單的算術問題。假如會面時間訂在中午,要反推回去太簡單了。根據反推的時間定位律師的所在位置也很簡單,何況每個人都知道高速公路已被封鎖。」
「徒步?肯定太遠了。」
「我不知道。」
李奇不發一語。
「幾乎可以確定是了。」
「我不知道。」
「我知道,我也當過執法人員。但你就算不喜m.hetubook•com•com歡也無法抹滅這個事實。」
李奇說:「說說你的推測。」
「等你看到照片就知道了。」
「他狀況如何?」
「沒人看到車子衝過來。」
「一槍。」彼得森說:「打中頭部。」
彼得森不發一語。
彼得森留在大辦公室裡,他正在腦中幫這起案件收尾,釐清最後幾個細節。又是李奇見識過的一種欲罷不能,而且很危險。如果你從結論往回推,自然會看見你想要的條件。
彼得森頓了一會兒。「那不是我能決定的事。」
「我知道。」
第五張照片是車子的特寫,由右前方拍攝。那是一輛小巧的轎車,李奇不認得是哪個品牌的車。
「但你說得沒錯,目前我覺得案子已經破了。」
「我也沒看到。」彼得森說。
「九毫米子彈?」
「脾氣不太好,他說是因為昨天沒領到薪水。說不定他在擔心工作會保不住。」
「預先安排好的。他昨天進城,今天就和某人見面,說不定是飛車黨的人。對方就給了他一輛車,可能是皮卡車。諾克斯犯完案、還了車,就在走路回頭的路上被我們逮捕了。」
「借車給他的人告訴他的。」
「諾克斯是右撇子嗎?」
「是誰發現律師的屍體?」
「既然你這麼想就身體力行吧。把珍妮.索爾特家裡的警察都調回來。」
「時候到了才知道。」
「我今天早上在咖啡店遇到他了。」
警察逮捕了他,將他送到警局。櫃檯的人認出他是出事巴士的駕駛。警方拿火藥殘留試紙往他的手和衣服上抹,得到陽性反應。這代表傑伊.諾克斯在幾個小時內曾開過槍,格洛克手槍上滿滿的都是他的指紋。警方宣讀完他的基本權利,將他帶到拘留所去。他沒請求律師協助,不過和-圖-書他也沒說半句話就是了。
「他又怎麼知道律師當時會在路上?」
彼得森說:「我猜彈殼打中了門框或擋風玻璃,由於角度的關係,它就彈回了諾克斯的車內。」
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有。
「原本還有輛車涉案。」
「他怎麼知道律師開哪台車?」
「那是很常見的子彈。」
「很棒。」
「那等於是一次跨出一大步。」
「他所在位置合理嗎?」
「如果諾克斯是右撇子,他就得將右手橫過身體前方開槍。需要適當的伸展幅度,槍口大概會稍微伸出車外;格洛克17的退彈孔在右邊,所以他要非常小心地調整姿勢,讓退彈孔留在車內。這樣有點彆扭,沒辦法利用槍管來瞄準,然而他開槍打中了律師的雙眼之間。這不簡單。他的槍法好嗎?」
照片三十分鐘後送達,裝在李奇前一晚在侯藍辦公室裡看過的那種資料夾內。規格也相同:八乘十光面紙,下端角落貼著標籤貼紙。拍了很多張。照片是彩色沖洗的,但畫面大多由灰色與白色構成。積在地面上的雪,飛在空中的雪。相機快門使落雪定格成詭異、懸浮的暗影,既像是火山灰,又像是汙點和雜質。
彼得森說:「受我們之託收留他的那戶人家說他今天預計要出門一整天,好像有什麼要事,他們還說他脾氣不太好,好像有心事。」
「我不知道。」
「如果你能決定的話,你會怎麼做?」
第三張照片進一步證明了這個事實。相機完全略過車體,直接以埋在雪下的黃線為基準,拍由西向東延伸的道路。那是張毫無特色的照片,沒什麼好看的。滑行而過的輪胎挖出小溝,車徹底部被往下壓,兩側的小矮牆墊高了一些,雪從小矮牆的頂端往外滑,引發小規模的雪崩。掉落下來的小硬hetubook.com•com塊上鋪了新落下來的白雪,變得平整。
「怎麼說?」
李奇說:「我認為你抓錯人了。」
「Infniti。」彼得森說:「日系車,Nissan的豪華車款,搭載V6引擎、全時四驅,四個輪子都是雪胎。實用性強,同時也具備住南達科他州的律師會想追求的時髦度。」
「另一個開車向東的駕駛,大概是在案發後五到十分鐘。他減速,查看完狀況就到兩英里外的加油站打電話報警。他沒手機。」
「你應該要查一下。」
李奇問:「死者中幾槍?」
「沒有。」
時間是下午兩點五十五分。
「諾克斯的車子又是怎麼一回事?」
「他口袋裡有把槍,而且他擊發了子彈。」
「但是?」
那個彈孔正是第五張照片的主題。它落在律師額頭中央,彷彿是第三隻眼。律師顯然曾經望出窗外,角度介於看向正前方和瞄向側面之間。彈道與他的視線重疊,也就是說他曾經盯著槍口看,子彈穿出頭顱後,血肉斜斜灑向他後方的窗玻璃上。他的頭接著往下一垂,轉回身體中央。
「警察不喜歡聽到這句話。」
侯藍離開大辦公室,到監獄裡探望諾克斯。李奇以前就見識過他展現出的那種欲罷不能了。探監就像是去逛動物園一樣,執法人員抓到重要犯人後會現身監牢,只為了盯著他看。他們會站在鐵杆前好一陣子,將一切畫面盡收眼底。之後他們會說他們早就看出那傢伙的表情中有不對勁之處;如果沒有不對勁之處,他們就會提及邪惡的平庸性,說這起案件是多麼出人意表、缺乏可靠的預兆。
彼得森說:「傑伊.諾克斯,那個巴士司機。」
「你有找到彈殼嗎?」
李奇站到一旁聽彼得森向侯藍做簡報,獲得了二手資訊。四十分鐘前,有個坐在https://m.hetubook.com.com警車內的警察發現有人舉步維艱地走在積雪極高的農路上,那是在鎮外一英里處。彼得森叫出警察的名字,還說他是我們的人。可見他大概是警局當中的老鳥,能力較好。又說不定是和侯藍有交情的人。那名員警依照上級指示保持高度警戒,儘管如此他還是覺得那個徒步行走的人比較像是受困的駕駛。而非謀殺犯。他停下車,問對方要不要搭個便車。對方反應不太對勁:脾氣暴躁,不願配合,不斷推託。他於是幫對方上了手銬,再搜身。
李奇搭侯藍的車回警局。引擎高速運轉,無標誌的Crown Victoria駛出巷子,開進大路上的車轍當中,一路順暢地往來時方向奔馳。彼得森已經在大辦公室等著了,他也展露出燦爛的微笑,臉上寫著感謝之意與歡喜之情,就和侯藍局長一樣。李奇沒在笑,因為過去慘痛的經驗令他抱持高度懷疑,三兩下就解決大麻煩?天底下沒這麼好的事。「沒這麼好的事」又往往等同於「沒這回事」,這是自然法則。
「他不可能打一開始就知道沒人會看到。」
第一張照片是從遠處拍的東西向全景照。照片上顯示一條被大雪封住的道路,兩組車轍嵌在路中央小拱起的邊緣。一輛車子孤零零地停在西側車道的正中央,大燈開著,沒轉向一旁也沒偏離行駛的車道,開著開著就慢慢停了下來,彷彿軌道上的列車。
「侯藍會把他們調回來嗎?」
「他有任務在身,所以才緊張兮兮的。」
「話說回來,我就是無法相信他是要製造假車禍來到這裡。那樣把事情搞得太複雜了。他還說有輛車朝他直直衝過來。他不可能做這種安排,也不可能亂扯一通,因為車上有二十一個人可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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