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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刺客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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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裡沒人說話。
他說:「載法蘭西絲過來那傢伙會帶我回去,明天早上七點鐘辦公室見,你們要一起來跟班儂開會。」說完他就轉身離開。
「她的想法是什麼?」
「生氣也好,罪惡感也罷,還不都是那一回事?如果不是你的錯,你為什麼要有罪惡感?」
班儂說:「這是我們的假設。但是說他們也沒錯,因為兩個人是個小組,所以我們必須把兩個人當成同一條船上的人,因為他們共享情報。所以我想表達的是,其中只有一個離職員工,但兩人都熟知你們的秘密。」
他說:「當然。死的絕對不是我們,那表示我們會活過今天。」
她說:「沒有。」
他說:「這只是一般的威脅信。我們本來就不預期他們會提供明確的訊息,到目前為止確實如此。他們說快發生了也沒意義,因為沒有時間、地點,只是要戲弄我們而已。我們應該對這種聰明的手法感到印象深刻。」
他說:「但妳生氣另有原因。」
班儂說:「第一點是調查局想正式提出建議,希望取消今天的活動。我們知道那兩個渾球在城裡,當然暗殺的危機也就迫在眉梢。」
他說:「大概吧!」
史拓桑在櫃台填完登記表後拿了三張卡式鑰匙一一發給他們,一副煞有介事的樣子,但又有點尷尬。他跟他們講了房間號碼,房間是連號的,然後從口袋裡把薩伯本的鑰匙掏出來交給芙蘿莉絲。
「然後呢?」
「妳自己跟她講吧!等一下妳會經過她門口。她不會咬人。」
「搞不好妳跟我一樣,本來都有可能被關進去。」
班儂說:「不能繼續住了,妳也是。這裡太危險了,我們會幫你們安排安全的住處。」
她離開門邊,走到廚房流理台旁,低頭像在看著什麼東西,然後突然打開抽屜。
史拓桑又看看錶,搖頭說:「現在沒時間我們該走了,你可以等一下再說。不過你確定嗎?」
「真的是這樣嗎?」
「所以我要你們告訴我,有多少老百姓知道這種運作情形?如果做這件事的人是老百姓,難道他們不會擔心自己導的這齣戲完全不受注目?或者等你們在報上看到這兩樁命案時已經是一、兩天後的事了?」
「我們會嗎?有時候我覺得自己還跟六歲時一樣,每個人都從眼角餘光看著我這瘋子。」
史拓桑大聲說:「你們收拾一下行李,現在就走吧!」
但她沒有進一步的動作——這是他第一次在她身上看到恐懼的情緒反應。
「我想他們都不是局裡的人,兩人年紀都比阿姆斯壯本人大兩歲到十歲,而且兩人都在偏僻的鄉下地方被扶養長大並接受教育,他們的學校還不錯,但不用繳什麼稅金。」
李奇說:「從門進來的,可能是後門。」
「所以呢?」
「真的是你害他被殺的嗎?」
「沒做錯何必需要原諒?」
芙蘿莉絲說:「他們怎麼進來的?」
法蘭西絲說:「他們知道用口水沾信封會留下DNA,這點像是局裡的人。但我想不通一件事——如果他們熟悉作業程序,那俾斯麥市那次他們卻搞錯了。你們說他們預測警察會往那把當作誘餌的來福槍移動,阿姆斯壯則往車上衝,所以會進入他們的射擊範圍。但他們算盤打錯了,阿姆斯壯一直待在射擊死角,等車子來接他。」
他看著她,回想兩人過去十五年來的交情。
她說:「穿得輕鬆點。這種節日在收容所的廚房裡穿正式服裝好像很奇怪,提醒一下法蘭西絲好嗎?」
他說:「嗯。」
沒人接話。
她說:「好。」
「因為我很確定那兩個傢伙都不曾在這裡工作過。」
李奇又說:「我知道。藏在隔熱手套下面的彈匣。」
法蘭西絲問:「她在哪裡?」
史拓桑說:「取消活動是不可能的。在遊民庇護所分發火雞肉聽來是小事一件,但在這城裡卻有象徵意義。如果阿姆斯壯不參加,將會嚴重損害他的政治聲譽。」
「三十八。」
「這樣正常嗎?」
芙蘿莉絲看了他一眼,史拓桑點點頭說:「別擔心,我已經派人去接她了。」
「我想我的意思是我很生氣,不是有罪惡感。」
法蘭西絲問說:「但是他們沒搞錯嗎?」
李奇說:「我說不出口。妳不需要被原諒,這不是妳我的錯,甚至也不是喬伊的錯。這件事只是跟其他事一樣,毫無理由就發生了。」
「他死時幾歲?」
他走回房中,坐在床尾,把椅子讓給她坐。她的頭髮很亂,好像剛用雙手撥過,這樣的她也很美,可能是因為看起來更年輕、更嬌弱。
她說:「我沒生你的氣。不是你害死喬伊的,我沒那麼想。我也沒氣喬伊為什麼害死自己,事情都發生了,我也沒辦法。」
「在成長過程中,他一直有種錯誤的印象。」
班儂說:「我們的人會提早一小時就位。」
史拓桑又說了一次:「接下來呢?」
她說:「儘管你本來可能被丟進少年感化院,我還是沒有嫌棄你。」
芙蘿莉絲說:「不會。整體來說,對我們還比較有利。那是個很長的矮房子,廚房在後面,到時會很擁擠,門口的金屬探測器根本派不上用場。現在已經十一月底了,那些遊民身上至少都會穿五件衣服,天知道他們身上還會攜帶什麼金屬物品。而且也不能搜身,除了浪費時間,誰敢保證他們身上沒有傳染病?就算要搜身我們也不能戴著手套,因為那樣太侮辱人了。所以我們得承認,他們有可能混在裡面以得到靠近的機會,我們根本沒辦法阻止他們。」
她問他:「你自己一個人嗎?」
她走進房裡,等著他把門關起來。
「是嗎?」
「缺點呢?」
芙蘿莉絲說:「天氣幫過我們一次忙。」
「很少。院子的三面有牆壁屏障,但院子前方有開口。對街有排五層樓高的建築,是老倉庫,好消息是它們的窗戶都已經用木板釘死。不過我們還是需要在每棟樓的屋頂部署一位幹員,如此一來就不能考慮預算問題。」
班儂說:「很抱歉,我想沒人願意聽到家裡養了個賊,但我們的唯一結論就是這樣,而且這對今天這種活動很不利。他們就在城裡,而且也知道你們的想法與詳細部署,所以我建議取消活動。如果你們不取消,我會建議你們提高警覺。」
班儂說:「小姐,妳可不可以配合點?我們可是同一國的。」
「你為什麼要看我的東西?」
「所以,就一般人的了解而言,那些訊息真和*圖*書的是傳達給阿姆斯壯本人,還是要傳達給美國秘勤局?」
「這種事我們是不會跟被保護人提的,一直以來的規定都是如此。」
「那在室外舉辦有什麼好處?」
她說:「我確實只披了外面這身衣服。」
「當然不是我。我們相隔十萬八千里,而且好幾年沒說過話了,我不是跟妳說過了嗎?」
班儂說:「我們考慮了這案子的四個特定因素。首先,這一切是從十七天前開始的吧?」
她聳聳肩說:「你問我?我想有些人會好一陣子忘不了舊愛,他一定很棒。」
「我自然有我的理由,不要多問。但我不喜歡別人碰我,你也沒碰過我,我總是認為你感覺得到,也很欣賞你這點。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那麼喜歡你。」
他說:「有些事我得親自確認,因為我生性謹慎,跟後天訓練無關。」
他說:「我來看看。如果真是這樣,他們回應挑釁的方式真是太低級了。」
芙蘿莉絲不說話。
她說:「他們可能還在屋裡。」
芙蘿莉絲沒有回答。
史拓桑說:「他們不能把留下指印那傢伙賴在我們身上,但另一個絕對是我們自己人。胡佛大樓裡的人不笑翻了才怪,每個人都咧嘴大笑,暗地裡把我們當笑柄。」
李奇說:「我知道,那把老舊的貝瑞塔。」
「你幹嘛搜我家?」
班儂說:「他們可能看到了什麼。」他看看手錶後接著說:「大家可能還沒睡,至少我希望是這樣。把證人從床上拖起來,他們一定要抓狂了。」
「我們假設有兩個人犯案。根據我們的判斷,蓋下指紋那傢伙身分不明,他只是跟你們的離職員工有淵源,你們的人實際上戴著乳膠手套。所以把兩個人歸類為他們,只是為了求方便的說法,並不是說他們兩人都曾在這裡工作,因此想報復的有兩個人。」
她說:「他們現在在華府,沒待在中西部的酒吧裡。」
他把紙攤開。從顏色與紙的紋路可以看出那是部隊用紙,是黯淡的乳白色,紙的表面光滑。喬伊在上面用整齊的字跡寫了一段信的開頭,看來極為熟悉。時間是他生日過後六週,上面寫著:親愛的傑克,謝謝你的書,我終於拿到了。我會永遠珍惜它,甚至可能拿來讀,但也許不是最近,因為我很忙。我在考慮轉換跑道,前往財政部服務。有個人要給我一份工作(那人的名字你也聽過),還有……
李奇站在芙蘿莉絲家的客房裡,突然強烈感覺到自己不會再回來了。所以他從浴室拿走盥洗用品,也拿走了在大西洋城買的那袋衣服,以及喬伊那幾件乾淨的西裝與襯衫。他一手拿著所有衣服,另一手夾著喬伊的硬紙盒。下樓後他走進夜空下,突然想到五年多來他不曾像這樣離開某處時還帶著東西。他把東西丟進薩伯本的後車廂,繞過車尾後上了後座座椅,坐好等著芙蘿莉絲。她走出屋子時帶著一個小手提箱,史拓桑幫她拿過來放進車裡,他們倆一起坐進前座。車子沿著街道往下開,芙蘿莉絲沒有回頭再看一眼。
他把頭伸出門外,看看街上,鄰近的車上都空無一人。四周房屋的窗戶都關了起來,窗簾也都放下。街上沒有行人,也沒人在黑暗中閒晃,沒有任何動靜。他回到屋內後慢慢把門關上,這才不會引起空氣流動,把紙吹動。
接著兩人都沒說什麼。
李奇頓了一下。
他又說了一次:「妳無須負責。除了開槍殺他的人,沒有人該負責。」
法蘭西絲起身打了個呵欠。
班儂說:「好。那現在想想明尼蘇達與科羅拉多這兩州。那種警告可真要命,不是很容易辦到——不管你有多厲害,總之殺人就是要有膽量與技巧,如果不謹慎行事,不小心思考,也不做準備,是不容易辦到的。這種事並不輕鬆,但他們還是做了,那是因為他們有意見要表達。然後他們還做了什麼嗎?有提供你們暗示或線索嗎?」
「是嗎?」
班儂說:「一點也沒錯。他們花了那麼多心血,冒了那麼多危險,然後就躲起來什麼事也沒做,只是等著。而且地方警局會把刑案回報給國家犯罪資訊中心,聯邦調查局的電腦不但每天都會搜尋這個資料庫,阿姆斯壯這個姓氏也一定是我們搜尋時的關鍵字,一查到資料我們就會通報你們。」
史拓桑說:「妳就說吧!都火燒屁股了。」
他點點頭。
她說:「我氣他拋棄我。」
然後她在六呎外對李奇比了個飛吻,走出房間時沒再多說一句話。
李奇說:「他們都不是局裡的人,你們看看美國憲法就懂了。」
「這就是我跟喬伊的差別,所以倒楣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妳現在有帶槍嗎?」
三振出局!史拓桑的頭往下一沉,好像完全失去了希望。
班儂跪在地上看那張紙。
「我星期一晚上查看過了。」
史拓桑說:「那拇指指紋該如何解釋?」
他說:「我喜歡流浪。」
史拓桑點點頭。
芙蘿莉絲問:「為什麼?」
他們一路往北開,轉向西邊後經過沿途所有觀光景點,然後從另一邊出城,進了喬治城後在一家汽車旅館前停下那裡離阿姆斯壯家只有十條街遠。旅館外停了一輛舊型福特的維多利亞皇冠,旁邊還停著一輛新的林肯禮車,車裡有個司機,維多利亞皇冠裡沒人。這家汽車旅館雖小,但很整齊,建材使用很多深色原木。旅館招牌毫不醒目,周圍有三間圍著圍欄的大使館,大使館隸屬靨於三個新成立的國家,李奇連它們的國號都沒聽過,但圍欄做得倒毫不馬虎。旅館被防護得很好,只有一個入口,而且有個法院執行官在大廳守著,迴廊裡還有另一個充當第二道關卡。
「像誰?」
史拓桑訂了三間房間。法蘭西絲已經先到了,他們在大廳遇到她。她正在販賣機前買汽水,並且跟一個大個子講話——他身穿一套便宜的黑西裝,腳上穿著巡警鞋,無疑是個執行官,維多利亞皇冠就是他開來的。李奇心想:他們的配車預算一定比秘勤局少,置裝費也不如人。
「現在換妳來怪我?」
史拓桑說:「印象真的很深刻。」
班儂說:「那都是很難取得的槍枝。因為它們都有滅音器,所以一般人沒辦法透過合法途得,只有政府機關單位可以購買,也只有政府單位同時採購這兩款槍枝。」
班儂臉上擠出淺淺的微笑,把椅子hetubook.com.com往後推,站起來說:「到時候見。」他離開會議室時把門用力關上,但沒有發出聲響。
芙蘿莉絲說:「多得是。比較好管控人群,而且如果有人要拔槍,一定得等到靠近阿姆斯壯,因為他們前進時會一直被所有幹員盯著,唯一的機會是跟阿姆斯壯隔著一張桌子面對面時。但如果他們等到這時候才下手,阿姆斯壯還是有四個幹員護著他。」
「那資料可能會堆積如山。」
她說:「我現在已經忘記他了。」
「我比他小兩歲,但我又高又狠,也不愛讀書,所以我開始罩他。我想是我覺得該忠於自己的兄弟吧!而且我又喜歡打架。當時我大概六歲,不管在哪裡都會出手救他。我學了很多,也開始了解氣勢最重要,如果大家知道你不是好惹的,誰不會退縮?但有時候他們不怕,所以第一年我被一堆八歲學生打得很慘,不過後來我把局勢扳了回來。我就像個瘋子,誰惹我就死定了。這件事大家一定都知道,所以每到一個新地方,其他人就會知道別去碰喬伊,否則會被我這瘋子追殺。」
「你知道嗎?我們根本連碰都沒碰對方,一點肢體上的接觸也沒有。你沒拍我的背,也沒握過我的手。」
「威脅誰?」
他不發一語。
四十分鐘後,特別幹員班儂跟局裡三位同仁一起搭著調查局的車過來,五分鐘後史拓桑也開著局裡的薩伯本趕來了。他們都並排停車,車上的閃光燈也都亮著,紅、藍、白三色光線不時打在鄰居房屋的牆上。大門開著,史拓桑站在門口不動。
他累了,但內心很激動,而且冷冷的房間與凹凸不平的床讓他睡不著。所以他又把西裝褲與襯衫穿上,走到衣櫃邊把喬伊的紙盒拿出來。他想裡面應該不會有什麼有趣的東西,只是他留著沒帶走的雜物。如果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溜走,誰會在女友家裡擺什麼貴重物品?
「你真的這麼想?」
法蘭西絲說:「如果是這樣,班儂的假設就很可能成立。」
他只寫到這裡,信紙用掉了一半,但還沒收尾就停筆。他把信紙平擺在鞋子旁邊,三本書都放回盒子裡。他看著鞋子和信紙,仔細聆聽腦海裡會不會浮現什麼聲音,那專注的程度就像寒冷海洋裡一頭鯨魚聆聽著千里之外另一頭鯨魚發出的訊息——但什麼聲音也沒有。所以他把鞋也塞回盒子裡,把信紙摺好,丟在盒子裡的最上面。他闔上蓋子,走到房間另一頭,把盒子穩穩平擺在垃圾桶上。走回床邊後他又聽到有人敲門。
「啊?」
李奇說:「因為他不自量力,理由就那麼簡單。他決定冒險,但運氣不好,不是妳、我造成的,事情就是這麼發生了。」
「那是在軍隊辦的學校裡才有這種好事,我如果在其他地方,早被送去少年感化院了。」
她沒說話,只是把手槍遞給他。他把廚房燈關掉,這樣一來他的人影才不會被映在地下室的樓梯間牆上,接著他慢慢走下去。他仔細聆聽,但只聽到屋內隱隱出現微微的聲響與空氣流動聲,還有暖氣機運作的聲音。他站著不動,讓視線適應黑暗的空間,但他看不到地下室有人,樓上也沒人躲藏等待著。躲起來的人會發出人體自然的顫動聲,總會有微弱的氣息與震顫,但他完全沒感覺到。屋裡是空的,沒有外力干擾——除了電話被移位,貝瑞塔手槍被拿走,走廊上擺了一張紙外。他回到廚房後抓著手槍槍管,把槍柄遞了過去。
「我不相信。」
「說真的,我跟他沒那麼熟。」
班儂說:「那鄰居呢?」
她沒有回話,他則是一直坐著不動。
她靜靜地說:「所以我很氣自己。因為我內心深處希望他受到傷害,後來我恨不得他被人撞死、燒死。沒想到他真的死了,所以我的罪惡感好強烈,現在我擔心你會因此怪我。」
芙蘿莉絲說:「出去一整天。我們今天早上六點半出門去跟你開會。」
「是嗎?有些是針對妳,有些是針對他。但他看過其中任何一封信嗎?恐怕連直接寄給他的他都沒看過。他知道這件事的任何端倪嗎?」
他解開她夾克上的第一顆鈕釦,接著是第二顆,然後順勢把手滑進去。她的肌膚是如此溫暖滑順。
「想想我們手上的所有線索,還有經歷的一切,仔細抽絲剝繭,每個小地方都別放過。」
班儂說:「他們現在在華府,可能在某個地方集合。或許在你們回來兩、三小時後,他們也跟著從北達科塔州趕來,而且還知道你們住哪裡。還有,我們必須在這裡展開作業,這裡是犯罪現場。」
「只是你跟他實在太像,看到你的人不可能不想起他,這點你也了解吧?但我希望你很清楚,你絕對不是他的替代品。」
史拓桑先看看手錶,然後說:「接下來呢?」
「我可以問妳個問題嗎?」
李奇說:「可能就是用妳的電話打給我。」
「但我可以了解為什麼你覺得我還沒忘了他。」
他點點頭沒說話。她起身後走過他身邊,他感到一陣香水味迎面而來。
芙蘿莉絲說:「這裡是我家。」
他說:「嗯。」
他把盒子擺在床上,打開蓋子。一開始看到的是雙鞋,盒子一邊被鞋塞得滿滿的。那是雙正式的黑皮鞋,皮革品質很好,當然也很重。鞋的兩邊有縫線,鞋頭有飾皮,細細的鞋帶穿過鞋面上的五個孔。可能是進口的,但不是義大利製的,因為太堅硬結實了,可能跟那條皇家空軍領帶一樣都是英國貨。
史拓桑說:「別跟我爭這個。我希望你們接受保護,住到汽車旅館,一直到這件事結案前,都會有法院執行官在門口守著。」
他講完後陷入一陣沉默,接著往房間裡面走,法蘭西絲跟著他。他躺在床上,伸長手臂,雙手伸出床緣懸空。她則坐在芙蘿莉絲剛才坐過的那張扶手椅上。
班儂問她:「這是你們一直沿用的部署方式嗎?秘勤局的人一般都是這樣思考的嗎?」
「李奇,那是二十年的時間。他有二十年可以調整自己,我們不也都這樣嗎?」
班儂又說一次:「這裡是犯罪現場。他們來過這裡,我們可能必須把這裡整個翻過來搜證,最好等我們把這裡復原後,你們再https://www.hetubook.com•com回來住。」
李奇說:「他是大個兒,卻是個書呆子。在我們讀書的那個學校,當個書呆子就像在臉上寫著『來揍我吧』。而且他雖然個子高大,卻不夠強悍,所以對他來說,被欺負就像家常便飯。」
芙蘿莉絲問他:「你們有什麼詳細情報嗎?」
芙蘿莉絲說:「他們認識我。」
史拓桑的頭又抬了起來。
史拓桑在一片寂靜中點點頭,然後說:「我們會的,你放心。」
芙蘿莉絲說:「每次我都當他們是來真的。事實上,我要把計畫全盤更新,把活動移至室外舉行。」
她說:「很好啊!但別問我為什麼。」
史拓桑慢慢地點點頭,心想:兩好球!
她瞪著他,然後打開那個藏著鈔票的碗櫥,他看到她查看著陶鍋,但沒多說什麼,所以錢應該還在裡面。從一個專業人士的角度看來,他認為眼前所見跟自己長久以來相信的一件事情相符:搜東西時,誰都不喜歡動手翻找頭部高度以上的地方。
他搖頭說:「他們一定戴了手套。」
「所以阿姆斯壯根本不擔心,對不對?那擔心的是誰?」
他說:「李奇,你覺得呢?」
「所以你想說什麼?他們到底是誰?」
芙蘿莉絲說:「沒有真的很熟的。」
她說:「電話被動過了。」
班儂說:「因為這是我們一直努力的方向,我們花了很多心思在上面。」
「妳還是覺得我害他被殺嗎?」
他倒了杯咖啡,挑了個葡萄乾口味的麥麩鬆糕,這時芙蘿莉絲也出現了。她沖澡後換上黑色牛仔褲和黑色馬球衫,外面穿了件黑色尼龍夾克。他們把剩下的東西吃完喝盡,然後一起走向史拓桑留下的那輛薩伯本。那是感恩節清晨七點,全城的人像是前一晚都被疏散撤離了,到處都靜悄悄的。天氣很冷,咸覺空氣平靜柔和,太陽高掛在淺藍色的空中。陽光把石造建築照得閃閃發亮,路上一片空曠,車子很快就開到辦公室。史拓桑在會議室裡等他們,至於他對『輕便服裝』的定義是:一條熨過的灰色寬鬆長褲,一件粉紅色毛衣加淡藍色高爾夫夾克。李奇猜那些衣服也都是布魯克兄弟店裡買來的,而且儘管今天是感恩節,史拓桑的老婆還是跟每週四一樣去巴爾的摩的醫院上班了。班儂坐在史拓桑對面,他還是穿著花呢外套與法蘭絨衣褲,不管哪天看到他,他都一副警探的樣子,似乎他的衣櫃裡就那幾件衣服。
他說:「是。」
進房後看到的景象他不知已經看過幾千次——只是這個房間更簡潔,只有一張床與桌椅各一張,一具普通的電話機及一台較小的電視機,但剩下的部分跟其他旅館都一樣。放下的窗簾上有花朵狀飾紋,床罩上的花紋也是花朵,而且做過防污處理,因此感覺有點硬。牆上擺著一些沒上色的竹織品。床舖上的花色一看便知不是高級貨,畫的是古希臘神廟的局部,印刷效果想呈現出手繪建築圖稿的感覺。他把行李放好,把盥洗用品擺在洗手台上方的架子,看看手錶,發現已過午夜,現在是感恩節了。他脫下喬伊的西裝外套擺在桌上,解下領帶後打了個呵欠。有人敲門,結果出現在門口的是芙蘿莉絲。
芙蘿莉絲聳聳肩說:「好吧!我想這計畫是我們沿用已久的。像那種場地,我們實在沒有太多選擇。你問這個幹嘛?」
「她說,因為他拿自己跟我比較,所以逼自己遇到事情就往前衝。」
他說:「沒想到會再收到威脅信。」
清晨六點,汽車旅館櫃台就打電話叫醒他們,李奇心想:定是史拓桑昨晚安排的,真希望他不記得這件事。芙蘿莉絲在他身邊一陣碎動,然後睜開雙眼,坐起身來。
「我們?」
李奇說:「但我不相信這種假設。」
「我只是問你,為什麼要有罪惡感?」
「所以我想今晚我們應該分房睡。我不希望自己人在這裡,你卻擔心我為什麼要跟你在一起。」
他說:「只是習慣,我無意冒犯。」
李奇沒說話。
「當我們看監視錄影帶時,你也跟我說過,事後你有罪惡感。」
他翻過印著書名的那頁,開始看第一行:七月初的暑氣始終未消,某天傍晚有個年輕人從他租的房間走上街頭。然後他繼續往下翻閱女房東被斧頭砍死那段,結果有張摺起來的紙從書裡掉出來。他猜那張紙是被拿來當書籤的吧?書大概已經看到超過一半了,也就是看到拉斯科尼科夫(Raskolnikov)與斯維德里蓋洛夫(Svidrigailov)爭吵那段
他走回房裡,坐在床尾,這次她坐在他身邊。
「你是說,喬伊在你的保護下長大?」
「我是知道。」
他說:「嗯,我想是吧!」
芙蘿莉絲說:「不要碰它!」
她說:「好,我不逼你。至於芙蘿莉絲的事,往好的方面想,給她點空間,她可能值得你對她好,她是個好女人,你好好享受吧!你們在一起是好事一件。」
「只有一個人想報復。」
班儂說:「對,就是你們。還有最後一點,我想從電話簿裡找芙蘿莉絲小姐登記的電話,但發現她的名字並未列在上面。而且哪個秘勤局人員會公開刊登廣告宣傳自己的住處?如果是這樣,那些傢伙又是怎麼知道要把信送到哪裡去?」
芙蘿莉絲說:「那我們會比你們早一小時到。」
他臉上露出微笑,沒有作答。
她說:「真希望是個快樂的感恩節。我有預感,今天我們得跟他們拚個你死我活。」
她有好一陣子沒開口,然後才微微點頭,再往他身邊靠近了點。
「但每件事都有理由。」
「什麼?」
她把頭轉開:「把他害死的是其他因素,可能是他的想法、他的背景,總之有種因素促使他認為自己可以打敗其實無法對付的敵人。有種因素讓他覺得自己撐得過去但他沒撐過去。這種事情也可能發生在你身上.如果你不了解這點,那就太蠢了。」
「會有指紋嗎?」
「我們沒在一起讓她很納悶嗎?」
史拓桑說:「這我們辦得到。好計畫。」
她說:「我最好打幾通電話。」
他說:「進來吧!」
她說:「只要一下就好。」
他問:「妳還好嗎?」
「你想說什麼?」
他搖頭說:「不見得,事和_圖_書實上並非如此。發生了就是發生了,不是妳的錯,妳無須負責。」
他說:「妳高興就好。」
他說:「我沒有嗎?這樣是好是壞?」
「我要你說出口。」
法蘭西絲手忙腳亂地拿著鑰匙、汽水和一個衣物袋,先去找她的房間,芙蘿莉絲跟李奇也拿著自己的鑰匙跟在後面。進入客房的迴廊前,又看到另一個執行官,他正坐在一張難坐的餐椅上,為了舒服點,他把椅子往牆邊斜靠。李奇手上拿著一堆凌亂的行李走過他身邊,在他的房門前停下,芙蘿莉絲的房間不在他隔壁,她也到了房門口,但沒往他這邊看。
大家坐著有好一會兒都沒說話,然後才到接待區去倒咖啡,然後又在會議室集合,大家都坐回原位,每個人都望著剛才班儂坐的位置,好像他還在那裡似的。
房裡的暖氣本來不夠,但現在又變得太暖,所以她把被子拉開。
「你知道我廚房裡有槍。」
芙蘿莉絲說:「沒錯。那兩個傢伙知道我住哪裡,所以我想班儂是對的。」
他對法蘭西絲說:「那妳怎麼想?」
李奇說:「還有法蘭西絲。」
史拓桑小聲地說:「就是我們這個政府機構。」
她說:「但我曾經希望他受到傷害,所以我必須請求你的原諒。」
他說:「有需要就打個電話給我。」
「完全無法反駁。」
他再說一次:「嗯。」
大家都沒講話。
史拓桑說:「這個單位很大,很多人來來去去。有些人辭職,有些人被開除,有些人退休還有些人是被強迫退休。」
班儂點頭說:「很抱歉,各位。現在聯邦調查局鎖定的對象是秘勤局的人,但不是在職員工,因為如果是現任員工,會知道威脅信提早寄到,所以會提前一天行動。因此,我們要找的是離職不久對局裡還很熟悉的人,也知道你們不會把這件事告訴阿姆斯壯本人,同時認識芙蘿莉絲與南迪克,也知道去哪裡找他。可能是因為把事情搞砸而離職的人,怨恨的對象不是阿姆斯壯,而是秘勤局。因為我們的假設是,阿姆斯壯只是他報復的手段,不是目的。他們幹掉一個副總統當選人只是為了讓你們出糗,就像他們把兩個姓阿姆斯壯的人幹掉也是一樣的道理。」
「我想說的是,這四點都指向一個方向。」
那是他們極為熟悉的白色高級信紙。它擺在地上,與條狀橡木地板對齊。擺放的位置剛好是走廊正中央,靠近階梯底部,就是前天晚上李奇擺放那兩袋衣物的地方。信紙上用熟悉的時報新羅馬字體整齊地印了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字體是十四級粗體字。那句話只有七個字,分成兩排打在信紙中央——「那件事快發生了」。頭三個字擺在第一行,第二行是後面四個字。這樣的書寫方式就像在寫詩或是歌詞,好像是為了某種戲劇效果而故意把句子拆開,兩行之間該有個停頓,或該換氣,又或者該用一連串鼓聲或敲擊鼓邊來營造氣氛,像是「那件事……砰,……快發生了」。李奇瞪著那行字,彷彿它有符咒般的催眠效果,「那件事快發生了……」「那件事快發生了……」那聲音不斷地在耳邊響起。
「沒有。」
史拓桑說:「開始吧!我們有很多東西要談呢!」
「我喜歡這種日子。」
「我顯然讓她倉皇失措。」
「當然是阿姆斯壯。」
「顯然如此。」
李奇點頭說:「這樣大概過了十年。麻煩來來去去,當我們越大,找麻煩的人就越少。但當麻煩真的找上我們時,卻一次比一次凶險。我想他把這種事給潛移默化了,十年的成長過程足夠他把那種印象固定下來了。因為我這瘋子老是罩著他,以至於他養成一種不怕危險的心態。所以我想就某方面來說,芙蘿莉絲是對的,他確實很不怕死。不是因為他好勝心強,而是他內心深處覺得自己可以承擔一切後果,因為我總是罩著他,就像在家裡總是有飯吃,在部隊裡總是有地方住一樣。」
「她還愛著他。」
他問她:「妳是不是只穿著外面這件衣服?」
班儂問:「那麼,誰受到了傷害?這是第一個問題。其次,想想他們用明尼蘇達與科羅拉多的兩樁謀殺案來當警告,你們有警覺到什麼嗎?這是第二個問題。第三點是,他們用什麼武器?還有第四點,他們的最後一封威脅信為什麼會出現在芙蘿莉絲小姐家的走廊上?」
她說:「他們用過我的電話。」
她點頭說:「我沒事。」
芙蘿莉絲不說話。
她說:「什麼印象?.」
「庇護所側邊有個院子,我們可以沿著庇護所牆壁把放食物的桌子擺成一直線,直接從廚房窗口把東西遞出來。我們可以讓阿姆斯壯跟他老婆還有四個幹員排成一線站在桌子後方,背對著院子圍牆,安排遊民從左邊排成縱隊走過來,在我們整群幹員的注視下一個個通過。拿到食物後他們可以走進去坐下用餐,電視台的人也會喜歡這種方式,他們總是比較喜歡戶外轉播,而且這樣也比較有秩序,讓人群沿著桌子從左往右走。阿姆斯壯分發火雞肉,火雞裡面的餡料由阿姆斯壯夫人提供。一個一個走,拿到東西後坐下吃,我們也容易一目了然。」
他說:「她很困惑。有時候她希望我就是喬伊,但有時候她想把喬伊的死怪在我身上。」
盒子裡有三本書,把盒子剩下的空間都塞滿了。第一本是《在斯萬家那邊》(Du Cote de chez Swann),也就是馬賽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第一卷。那是本平裝法文書,封面極度簡潔是其特色。他拿起來翻閱,雖然字都看得懂,但內容對他來說太深奧。第二本是本有關統計分析的大學用書,書本厚重,內文密密麻麻。他看了幾頁後,發現他既不懂裡面使用的語彙,也不懂內容,於是把書疊在床上的《在斯萬家那邊》上面。
她說:「我們以前是好夥伴,現在還是。你該跟我一起回芝加哥的。」
班儂說:「我們還在查。我們直接從財政部那邊拿到人事資料,從五年前開始找起。」
「我們可不缺人手。」
「那些信背後的動機是什麼?」
他說:「或許就像這樣吧!但我會淡忘的。」
班儂說:「室外?那樣不是更糟嗎?」
班儂說:「如果這樣,那我們也要待在現場。不是搶你們的差事,阿姆斯壯的安全還是完全由你們負責,https://m.hetubook.com.com但如果真的出事了,我們在現場會讓大家都好辦事。」
她說:「他們來過我家。」
「什麼方向?」
芙蘿莉絲說:「威脅。」
他說:「進來吧!」
李奇回答她說:「我本來就沒有要碰它。」
芙蘿莉絲搖搖頭說:「恐怕那次又被他們料到了。一般來說,阿姆斯壯會待在活動場地中間,這樣大家才都能看到他,他會是全場的中心與焦點。我們不常讓他像那樣沿著場邊走,是最後一刻才因為李奇的建議而決定改變他的動線。而且通常我也不會讓後輪驅動的加長禮車開進草地裡,太容易卡住而動彈不得,這點大家都了解。不過我知道那天地面又乾又硬,根本可以說是結凍了,所以我隨機應變。這種撤退方式會讓局裡的人完全抓不到頭緒,他們根本猜不到,當場一定都覺得很驚訝。」
班儂抬頭看著芙蘿莉絲說:「妳今天出門在外的時間有多長?」
她從槍套裡抽出席格索爾P226型手槍,他們一起經過客廳,走進廚房。通往後院的門關著,但沒上鎖。李奇把門稍稍打開,從一呎寬的視野往外環顧四周,但什麼都沒看到。接著他把門往後拉,這樣裡面的燈光才可以照射在面向外面的門板上。他靠了上去,看著鑰匙孔周圍的刮痕。
「她有說什麼嗎?」
她點頭說:「你會的,而且你也應該要。錯不在你,他都三十八歲了,不會等著弟弟出面救他的。」
她的視線穿越廚房,凝望著客廳。
「你怎麼知道?」
這次是芙蘿莉絲。她穿著褲裝和夾克,夾克下沒穿襯衫,或許連內衣都沒穿。他想應該是因為迴廊上有個執行官,所以她才隨便拿件衣服往身上披。
他說:「妳的反應真快。」
「離開了。」
她說:「李奇也住這裡。」
她打開旁邊的抽屜,又說:「彈匣也被拿走了,裡面有裝子彈。」
她說:「我已經忘了他,徹底忘了,我可以跟你保證。我好久之前就不再愛他了,只是我無法忘記他怎麼可以那樣拋棄我。」
李奇說:「他們的追查方向讓我覺得很欣慰,因為清查是必要的,我們必須排除各種可能。他們會像瘋了一樣抓住這點不放。如果他們沒錯,他們一定會幫我們處理這問題,我們也少了件麻煩事。但我很確定他們是在浪費時間。」
芙蘿莉絲說:「解釋給我們聽。」
「可是他們已經分手六年了。」
他把書翻到扉頁,當時他在上面寫著:喬伊,不要犯罪也不要受罰,好嗎?生日快樂,傑克敬贈。他跟書店借筆來寫,墨水把書弄髒了,墨色現在已稍微褪去。然後他還寫了張地址標籤,因為書店老闆提議幫他寄書。他留下的地址是五角大廈,因為當時三十歲的喬伊還在軍情局工作。那老闆還覺得這地址真特別:美國維吉尼亞州,阿靈頓郡,五角大廈。
她穿上褲裝後就離開了。他慢慢走向衣櫃,拉出那袋在大西洋城買的衣服,全部倒在床上,然後盡可能把衣服上的皺摺弄平,再去沖了個澡,但沒刮鬍子。他想,她要我穿得輕便點。到大廳後,法蘭西絲已經先到了,她穿牛仔褲和運動衫,外面加了件老舊的皮夾克。大廳裡有張自助餐桌,上面擺了咖啡與鬆糕,大部分東西都被執行官吃掉了。
他說:「沒什麼好怪的,也沒什麼好自責。妳的想法任誰都能理解,他的遭遇怎麼會跟妳有關?那不可能。」她陷入沉默。
半小時後又有人來敲門,本來他以為又是芙蘿莉絲,結果卻是法蘭西絲。她還沒換上就寢的衣服,看來有點倦容,但很平靜。
他說:「留下的刮痕很小,他們很厲害。」
他說:「安全了。」
「秘勤局的人畢竟是老百姓,最多不過有些地方像部隊而已,其他地方幾乎跟平民沒什麼兩樣。」
會議室裡陷入一陣長久的沉默。
「他們使用的是什麼武器?」
史拓桑說:「那又怎樣?」
班儂的臉部抽動了一下,他說:「還需要動機嗎?這些憤怒的離職員工不管走路、講話,甚至是呼吸時只要還活著,不是時時刻刻都想著報復?我們都知道這道理大家也都吃過這種苦頭。」
話機被拉到壁爐邊椅子旁的桌上。
然後她的身體好像被定住似的,因為她腦中突然浮出一個念頭。
沒人回話。
「有關於芙蘿莉絲說的一件事。」
他說:「感恩節快樂。」
史拓桑的心涼了一截,好像才一上場,裁判就大叫:一好球!
「聽起來你像個可愛的小男孩。」
李奇說:「一把H&K的MP5SD6衝鋒槍,還有一把貝姆MK2狙擊來福槍。」
她說:「你還沒睡。」
芙蘿莉絲說:「我不是很想回答這問題,我們的人不能公開討論作業程序。」
法蘭西絲說:「我可以感覺到。之前她似乎對我有點戒心,有點嫉妒,甚至有點冷淡。不過當時我剛突破她的戒護措施,這也難免。」
法蘭西絲問他:「好吧!那你到底被判了什麼罪?從今以後你走到哪裡都忘不了是你把你哥害死的嗎?」
法蘭西絲問:「你們倆和好了嗎?」
「妳真的把她修理得很慘。」
他把鞋擺在床罩上,讓兩腳鞋跟相距六吋,鞋尖稍微往外開。右腳鞋跟的磨損比左腳厲害,這是雙又舊又破的鞋子。透過鞋形,他彷彿可以看到喬伊的整隻腳,還有矗立在腳上的整個身軀,這雙鞋有著遺容面具般的功能
「我們。」
「像芙蘿莉絲。」
「那他們是誰?」
她說:「我這裡擺了一把備用手槍,也被他們拿走了。」
班儂搖頭說:「沒有,只是有感覺,但我勸你們這次要當作來真的。」
「是有公務要處理,還是不想跟你待在一起?」
史拓桑問她:「優點呢?」
他拿起第三本書,凝視著它——這本書他認得,是他很久以前,為了喬伊的三十歲生日買來送他的。那是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書雖是英文版,但他是在巴黎一家二手書店買到的,連價格都還記得,並不貴。那家書店把它擺在外語書區,書也不是初版或其他珍貴版本,只是印刷精美,而且故事很棒。
芙蘿莉絲問:「動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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