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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刺客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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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沒有回應。他在片刻間閃過一個念頭:難道他們在最後一刻溜掉了嗎?或者他們真的很聰明,移往小鎮東邊了?如果他們打算面向東邊,朝著刺眼的陽光進行攻擊,那就太蠢了。於是他轉身,但除了打在窗上的陽光外,看不到任何東西。他耳中除了槍聲留下嗡嗡作響的迴音以及震耳欲聾的搖滾樂外,也沒有其他聲音。在他轉身又準備開槍之際,他看到那輛太浩湖在他前方一百五十碼外的草叢中起步疾馳,黎明陽光打在它的車尾門上反射出金黃色光芒。它在顛簸的地面往上升,四輪飛離地面,重重摔回地上後遠離他加速往西逃竄。
他等了三十分鐘,眼睛不斷分泌淚液,也開始流鼻水,全身抖得厲害。他心想:如果我都那麼冷,那他們不凍死才怪。接著他很確定聽到了自己一直在等待的聲音——那輛太浩湖的引擎發動了,雖然聲音是從遠處傳來,但在寂靜的夜空中卻好似讓人震耳欲聾。聲音是從西邊某處傳來,可能有兩、三百碼遠。引擎以怠速運轉了整整十分鐘,暖氣也被打開。光靠聲音他無法確認車子的位置,但他們犯了個致命的錯誤:他們把車頂燈打開,一秒後又關上,於是他看到草叢遠處出現一陣稍縱即逝的黃色燈光。車身躲在草叢深處,完全掩藏了起來,草的平均高度比車頂高。車的位置大約在西南方一百五十碼處,但偏離西方的距離並不多。那是個很棒的位置,他們可能會用車身來當射擊平台,趴在車頂上瞄準,開火後跳下車,衝進車裡開車逃逸。
「還有十四個小時。」
他說:「好,現在跟我做一樣的動作。」他把窗格擺在面前,左手握著窗格左邊,她用右手握著右邊。他們跪著慢慢往前移動,最後緊靠在矮牆前。他讓窗格維持與牆頭平行,她也照做。
李奇說:「是高爾夫球桿,不是工具樣品。」
李奇說:「他們走的是這方向,所以一定有路可以出去。」
他低身走過時鐘,到另一道梯子邊爬了上去,從一片黑暗的鐘樓裡登上屋頂。他爬到西方牆邊後抬起頭,眼前一片漆黑寂靜,已經看不到白天隱約可見的遠方群山.伸手不見五指,也沒有任何聲音。他在一片嚴寒中等待著。
法蘭西絲回答他:「那也沒辦法。」她打開門,滑下去踏在積雪的地面上,吃力地跑到右邊,迎著飄雪翻過岩石,試著走到U字型輪痕的另一邊。他把腳從煞車上拿開,輕推一下方向盤後讓車滑下斜坡,然後用力在溝壑底部右轉,跟著太浩湖的痕跡。他最多也只能這樣臨機應變:如果那輛車已經折回去了,他不能在這裡一直等下去。他寧願先確定現在的狀況,也不願因過於小心,而在把車開回教堂時發現阿姆斯壯已經死了,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了。如果他現在即將遭遇突襲,他也很放心,因為有法蘭西絲手持衝鋒槍繞到那兩個像伙後面,他覺得自己的生還機率還挺高的。
彼得有三張信用卡,以及將近兩百元現金,李奇把現金放進口袋後凝望著前方。雪雲高掛在他們後方,東方的天空清澈無比,東升的旭日已在他們眼前,天空中可以看到一個小黑點。將近二十哩外教堂塔樓的景象還不是很清楚,他們的車身搖搖晃晃地持續朝著它前進,黑點越來越大,它上方可以看見螺旋槳在轉動,但一團灰撲撲的,不太清楚。那黑點在空中看起來好像靜止不動,李奇撐著座位前方,透過擋風玻璃往上看,結果那黑點是架直升機,它穿越了擋風玻璃上方那塊染色部位。他能辨認出直升機外形,在眼前看來像是個寬闊的球狀物體,可能是夜鷹直升機。駕駛掌握住教堂方位,轉向朝它往前飛,像隻肥大的昆蟲在空中飛著。他們的育空行經凹凸不平的窪地,車身微微震顫,皮夾從李奇的膝上掉下,紙片到處撒落。直升機在空中盤旋,然後開始擺動,朝著教堂大門往前飛。
「他們現在會做些什麼?」
他努力讓手腕不要隨著喘氣上下移動,盯著自己的手錶。他喘到說不出話,只是搖搖頭,他們至少落後十分鐘了——而且是關鍵的十分鐘。那輛太浩湖可以趕回它的出發地點,兩分鐘的時間就能開進鎮上,而再五分鐘後阿姆斯壯的直升機就降落了。法蘭西絲繼續開著車,她衝上一個個上升坡面,車身在風雪中飛起又跌下,沿路都是這樣劇烈晃動推進。因為沒有方向盤可抓,李奇在座位上摔得東倒西歪。他努力讓自己不要一會兒跳起來,一會兒撞來撞去,在渾身劇烈晃動之際還透過混亂的視線看著手錶。他往擋風玻璃外看東方天際的太陽,然後把視線移到地面上,四面八方都沒動靜,沒看見那輛太浩湖。它早就逃逸無蹤了,只留下雪地裡的胎痕:兩道深深的凹痕往前延伸,越遠就變得越窄。那胎痕像一道箭矢直指著葛瑞斯鎮,沿路留下無數冰晶,因為黎明晨光的照射而變成紅色與黃色。
接下來十哩要人命的路又有新狀況出現。他們實際上已經到了一片杳無人煙之處,葛瑞斯鎮已在他們後方二十哩,再開二十哩就到高速公路。繼續往下開的地勢越來越高,地面被切割成較窄的一道道溝壑。接下來岩石較多,草叢雖然還是很高,但因為草根無法進入地表深處,長得比較稀疏。草莖因為結冰而變硬,草地上覆著一層六吋厚的白雪。兩輛車的速度都放慢下來,相距一百碼。再開一哩後,本來一場追逐大戰因為兩邊的時速都降為二十哩而變得很可笑。在呈四十五度傾斜的溝壁間他們以緩慢的速度推進,鑽入溝底的一堆堆積雪中,遇到上升路段則要把變速器固定在四輪驅動才能抓地往上爬。溝壑的縫隙可能有十到十五呎深,從西方不斷吹來的風也把雪帶了過來,背風面完全沒有積雪,迎風面則因積雪而顯得滑順透明。雪片在空中飄散,不斷平平地打在車身上。
法蘭西絲說:「我們不能離開這裡。你瘋啦?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在晚上偷摸進來,搞不好他們就在等晚上。到時候他們可以把車子大燈關掉。」
李奇說:「不,我沒有。」
他們把窗格放下低身趴回屋頂上爬回鐘樓。法蘭西絲從時鐘下方穿過去拿起她的衝鋒槍。
他說:「愛達荷州的郡警。我想他們大概是來自波伊斯市南邊的鄉下警察。」
李奇說:「告別式預計八點舉行,但我想你已經知道了。」
李奇說:「也許比我們想像中更快樂。不是你們的人,這點絕對可以確定。他們是愛達荷州波伊斯市附近的警察,你已經有地址了,我想一定可以查到你們想要的東西。包括電腦、紙張和印表機,還有安德瑞提那隻被冰在冰箱裡的大拇指。可能還有其他東西。」
管理員似乎很滿意地點點頭,接著就從天窗下去了,然後又把窗子蓋上。
他大叫:「他們可以跑……」
他站在梯子上,但他們只看得到他的頭。李奇把步槍擺在地板上,管理員又往上走了一步。
「一命償一命。」
「我們倆組成的陪審團,你們只有我們兩個陪審員。對你們來說,現在這世上只有我們兩個人。」
「何罪之有?不過就是你們打輸了一場架。」
老人說:「我也沒有。本來有,但以後再也不會有了。所以我很安心。」
李奇說:「我們對付的是兩個蠢蛋,妳居然開始擔心了?」
「什麼陪審團?」
「李奇嗎?有沒有好消息?」
他沿著溝壑的迎風面讓車往下滑動,在積雪中朝著另一面往上爬,到了最高點後又開進另一個溝壑中。車身往上走後又往下鑽進積雪中,他們還是看不到那輛太浩湖。他繼續加速,輪眙打轉,引擎轟轟作響,車子又朝下一個高點往上升,上去後停了下來。往下再開二十呎就是一個寬闊的峽谷,谷裡有厚厚的積雪,地面上結冰的草莖高度不到一呎,前一天那輛太浩湖開進小鎮裡探路留下的輪胎痕就在前方,雖然還可辨識出來,但幾乎因為強風與剛下的雪而變模糊了。不過車剛開過而留下的痕跡卻很深,它往右急轉,往北邊逃竄,通過溝壑裡一道大彎後便在一個白雪覆蓋的裸|露岩床後面失去蹤跡。四下一片寂靜,雪片不斷直接對著他們迎面吹來——應該說是從溝壑底部灌進去後,直接對著他們往上吹。
他從時鐘的轉軸下爬過去,又回到自己該守著的百葉窗旁。北邊毫無動靜,路上仍然空無一人。他把剛才的姿勢反轉過來,改用右臉頰貼在木頭上,用手把左眼遮起來,繼續看著西邊。雪雲已經把山頭都罩住了,那景象就像山腳下還是白天,繼續往上卻突然變成了夜晚。
她爸爸說:「不是。你們是來這裡以眼還眼的,對不對?」
他問她:「睡不著嗎?」
李奇又跨一步,現在他離車子已經有六呎遠,也就是說他的M16也在六呎外,而那把九〇手槍則遠遠在三十呎外的雪地上。他環顧四周,俾斯麥市那傢伙把槍拿在左手,他手伸進外套掏出一把手槍——是把葛拉克(Glock),線條方方正正,外形又黑又醜。可能是警局配發的。他把保險打開後,單手舉槍對準李奇的臉。
李奇回答他:「我知道你們是誰。」他望著四周,雪下得很大,一陣陣白雪猛烈地打在周遭,然後四處飛散。他們置身的這個溝壑就像個上方有開口的洞穴,這地方可能是這星球上最杳無人跡之處。出現在停車場那傢伙把法蘭西絲往前推擠,她跌跌撞撞往前走,他跟上腳步後把她推向一邊,手槍還是用力頂在她背後。
李奇說:「最多一小時,時間一到我們就走人。」
「說得精確點,是兩命償五命。他們殺了很多人。」
他們邊看邊等,不斷聽著時鐘滴答響。差不多到四點前他受夠了——他用陶瓷刀戳進百葉窗,穿過那道長久累積的白漆,把其中一條木片從窗框上卸下。那是很單純的一條木片,大概有三呎長、四呎寬、一呎厚。他把木片拿在身前,像是手持長矛,爬到時鐘下面後把木片插|進去。齒輪因此卡住,時鐘也停了下來。接著他又把木片抽出來,爬回去後把木片裝回窗框上。原本的滴答聲突然銷聲匿跡。
李奇心想:除了三度空間外,還有時間——他必須從四次元角度思考,這是個經典的戰術問題。那輛太浩湖有可能已經在關鍵時間與地點迴轉了,目標是為了往回走。在阿姆斯壯的直升機降落前,它大有可能循原路開回教堂附近。但如果盲目追著他們就等於自殺,因為它有可能不是要折返,只是要在下一個角落突襲他們。但如果花太多時間思考這問題,也是自尋死路,因為它有可能不是要折返也不是要突襲他們,只是繞圈子,想藉此找機會繞到他們背後。這問題實在太經典了,而李奇看著他的錶,心想:幾m•hetubook•com•com乎已經到了來不及回頭的地點了。他們已經追了將近三十分鐘,因此要花三十分鐘才能折回,而阿姆斯壯預計抵達的時間還有一小時又五分鐘。
法蘭西絲不發一語。
俾斯麥市那傢伙問道:「不過,你到底是何方神聖?」
「他會知道,而且空軍也不會配合演出。如果最後他去不成,空軍也不想留下是他們害他去不成的紀錄。」
他把兩隻手臂平擺在牆邊,面對西方,以教堂塔樓進行定位,在腦海中記下閃黃燈處的相對位置。車在一百五十碼外,可能往南偏了三十碼。接著他又爬回鐘樓,經過滴答聲不斷的時鐘後往下來到教堂正殿。他從椅子下取出兩把長槍,把它們藏在育空車身下方的寒冷地面上。他不想把槍放在車裡,因為不想讓車裡的燈亮起來,不想跟他們犯同樣的錯。
他睡得很不好,五點就醒了,擔心著即將到來的最後對決,滿腦子胡思亂想。他把被子掀開,從床上滑下來,在黑暗中把衣服穿好,然後下了樓梯,走進仍然一片漆黑的室外。外面一片嚴寒,而且雪也開始下得比較急了,雪花看來又濕又厚。西邊的暴風雪正往東移動,他覺得這對他們是有利的。
李奇點頭說:「他們是來探路的。」
她氣喘如牛地說:「太棒了。」他繼續開車,轉個彎後又往北開,看到那輛太浩湖在草叢裡留下的行車痕跡。他朝著痕跡的方向加速前進,沿路車身不斷猛力抖動,有時跳躍震顫著,有時彷彿失去重力般飛起來,然後又重重摔在地面上繼續疾馳。引擎轟轟作響,方向盤也不聽使喚地亂轉,那力道像是要把他的大拇指折斷一樣。他把指頭往外伸直,沿路只靠緊貼著方向盤的掌心操控。他很怕輪軸會在此時被震斷。
他大聲說:「望遠鏡給我。」
那傢伙頓了一秒。
法蘭西絲說:「車子會被卡住。」
她低聲說:「待會兒見。」
法蘭西絲說:「阿姆斯壯已經升空了,而我們的車子已經離開教堂,所以他們會放心降落。」
「我們不能挨家挨戶搜。這是個小地方,相信我,陌生人在這裡很顯眼的。」
「再走一步。」
李奇說:「你也不會想用那把的。」
芙蘿莉絲家是棟白色建築,坐落於K字型東南方那一撇上,老人用他快速的步伐帶著路,李奇要走快點才跟得上他。他家前面的花園有一道尖木樁圍籬,花園裡種了滿滿的草本植物及鄉下農舍常見的植物,都因為太冷而枯死了。昏暗的屋內彌漫著香氣,地板是由深色的寬木板鋪成,到處鋪著花呢地毯。老人領著他進了前頭的起居室,窗邊有張擺了電話與一張相片的古董桌。那具舊款電話有個很重的話筒,連著話機的是全部捲在一起的棕色絕緣電話線。照片上的人是瑪麗,愛倫,是她十八歲左右拍的。當時她的頭髮比李奇之前看到的長一點,顏色也淡一點。她的臉看起來天真誠摯,掛著甜美的微笑。她有雙深藍的眼睛,因為對未來充滿希望而閃閃發亮。
「那什麼時候出太陽?」
李奇說:「人的一輩子就是場賭局,不是嗎?」
「我沒事。」
他大聲說:「接住!」
法蘭西絲看看自己的錶,她說:「他們遠遠往前方開走了,可能會準時回鎮上。」
管理員說:「謝謝你們。」
他更用力踩下油門,時速已接近五十哩,然後是六十哩。他開得越快,車子跑得越順,因為很多時間車身都是離地的。
「是你們把鐘停下來的嗎?」
他把步槍丟進育空後座,用力甩上門後關掉收音機,直接加速往前穿越墓園,撞過木頭圍籬,衝進草地,很快往南邊打了個彎。那地勢真要人命,車子因為凹凸不平的地面而衝撞彈跳,跌跌撞撞地在搖晃中前進。他用單手開車,另一隻手把安全帶扣上,拉好帶子後把自己緊緊固定在座位上。他看到法蘭西絲在他左手邊草地上朝他狂奔,於是緊急煞車,她猛力把靠近她的後座車門拉開,跳進去後他又把車開動。她把門甩上後勉強鑽進前座的乘客座,扣上安全帶後把衝鋒槍擺在兩膝之間,然後好像坐在雲霄飛車上一樣死命撐著座位前方。
他說:「往西看,可能有點靠西南邊。」
他們繼續邊看邊等。天氣更冷了,冷到兩人開始打顫,但沒有滴答聲讓人比較舒服。李奇爬過去,透過不完整的視野再看著西邊,然後爬回去拿起地圖。他專心看著地圖,陷入沉思,把食指和拇指當作圓規使用,開始量著距離。四十哩、八十哩、一百二十哩、一百六十哩。慢速、加速、快速、慢速。平均時速可能是四十,那就是四小時的時間。
李奇說:「不客氣。」
她大叫一聲:「幾點了?」
他們在那裡站了十五分鐘,身上到底是熱是冷也說不上來。遠方傳來管風琴彈奏哀戚樂曲的聲音,接著陷入一陣寂靜,教堂裡隱隱傳來人們走過沾滿灰塵木板的腳步聲。那扇橡木大門被打開了,一小群人三三兩兩走到照射著陽光的室外。教堂管理員和瑪麗.愛倫的爸媽一起站在外面,跟離開的每個人講話。
法蘭西絲說:「你覺得怎麼樣?」
李奇說:「我不會有事的。我的下場會是在某家汽車旅館的床上老死。」
「在哪裡?」
「我猜他們會放瞻盡量靠近,準備好後開始等待。」
他說:「那把槍是芙蘿莉絲的,被他們從她家廚房偷走,我認得出槍上的刮痕和油漬。子彈被裝在彈匣裡大概五年了。」
「做那件事的人已經死了。」
他說:「現在我們要用跪姿蹲低,緊緊靠在一起,面朝西邊。」
李奇微笑說:「我猜他們這星期太忙,沒辦法像平常一樣採購,所以買這些東西是為了確保南迪克的老婆在他們外出行動時還有東西吃。」
她大聲說:「可能是新款的雪佛蘭太浩湖(Chevy Tahoe),車身是淡金屬金色,陽光反射在擋風玻璃上,看不出車上的人是誰。」
他掙扎地跑到車子後面,不斷踢踩著地上的積雪,直到他的腳穩穩站在岩石上。法蘭西絲滑進駕駛座,她掌握住一個切換前進倒退檔的節奏,當排檔歸位時就微踩油門。車子順著避震器不斷晃動,然後開始在結實的冰雪上以一呎半的距離前後滾動。李奇把他的背靠在車尾門上,然後用兩手勾著後保險桿,當車子往回推時他也跟著一起移動。他把兩腳伸直,一邊移動一邊往上撐。胎面上沾滿白雪,當輪胎急轉時,有些雪被噴往空中,形成小小的圖紋。汽車廢氣的煙霧從他膝蓋附近的排氣管排出,彌漫在空中,他不斷跌跌撞撞往前移動,然後又用力往後推回去。現在車子移動的距離變成兩呎,他的手抓得更緊了,雪花從西邊飄來打在他臉上。他開始數數:一、二……三,一、二……三。他開始把車往後推,讓它往前移動,現在車子開始每次往前或往後移動三呎距離。他的腳換了好幾次立足點,一、二……三。數到最後一個三時,他使盡渾身氣力,接著感覺到車子爬出溝渠了,然後又退回來,因此他的背部被車尾門狠狠頂了一下。他跌跌撞撞往前進,趕緊抓好,重新掌握把車往前推的節奏。他在寒風中汗流浹背、氣喘如牛,一、二……三,他把車舉起來,然後車子往前移動,他因為失去靠背而往後倒在雪地裡。
他說:「另一個叫彼得.威爾遜。」翻了一下駕照後又說:「年紀小一歲。」
「我會讓妳看到。」
李奇問他:「太陽什麼時候下山?」
李奇看看手錶說:「他們已經到鎮上了,或者說幾乎到了。」
李奇還是沒說話。
她又氣喘吁吁地說:「快開車,現在他們已經距離我們五分鐘車程了。」
他用望遠鏡看著車一路往外開,它一邊彈跳搖晃,一邊變得越來越小,總共花了十分鐘才完全離開他的視野。車子在最後一段路程中往上升後,金色車身閃耀出最後一道光芒,然後才消失。
「還看不到,現在它離這裡大概有一哩,正在減速。」
在時鐘的滴答聲中她說:「沒有動靜。」
她把望遠鏡遞過去,他調了焦距後把鏡筒架在百葉窗上,然後瞇著眼睛往外看。在望遠鏡鏡頭的壓縮作用下,那輛車就像不會動似的,只是在路上彈跳搖晃,但完全沒有往前的動作。車身看起來很髒,因為長途跋涉而沾滿塵土。車頭一付大型鉻金屬擋泥板上布滿泥巴與鹽粒,擋風玻璃也有一條條刮紋,陽光反射在上面以致根本無法看出誰在開車。
「而且風通常從西邊吹來。」
她說:「我們的生意不怎麼好吧?」
李奇說:「只有一種方式可以知道。我們靜觀其變。」
「啊?」
就像招牌上面寫的,投宿的房間很乾淨。牆壁上貼著一條條松木材質飾條,地上鋪著花呢地毯,兩間房各有一張單人床,床單因為換洗過太多次,幾乎已經可以透光。走廊盡頭有廁所,李奇讓法蘭西絲挑了比較靠廁所的那間,然後她跟他進房待了一會兒,因為她很不安,想找人說說話。他們並肩坐在床上,因為房裡沒有其他家具。
他說:「這是用來栽贓的備用手槍,沒有案底。」
收票那傢伙搖頭說:「這裡沒有你說的人。」
他爬到天窗然後踏上梯子,下去時感到全身僵硬、痠痛與寒冷,到了窗台後他走下曲折的樓梯,從塔樓出來後又走出教堂。到了外面,他感覺到中午的太陽非常微弱。他費力穿過墓園,朝著車子前進,看到瑪麗.愛倫的爸爸就站在車邊,那神情就像希望車子能給他個答案。老人從車窗上看到他走過來,轉身面對他。
他們瞇著眼看向夕陽,前方四十哩內一片如海洋般不停擺動的草叢盡在眼前,在傍晚逆光的照射下,閃耀著金色光芒。四十哩外已經起了一片漆黑的暴風雪,兩邊的中間地區彌漫著薄霧,傍晚的陽光一道道直接往回投射到他們身上。舉目所及,陽光與陰影交替出現,天色變化萬千,一切都像混雜在一起,沒有明顯邊界。
「我們快被搞瘋了。」
「難道你不能說直升機出了問題,把他留在南達科塔州就好了?」
「你覺得寂寞嗎?」
他說:「我不覺得他們會出手。」
「現在情況如何?」
(全書完)
他們在六點半前回到車上。雪片仍在空中飄浮,但旭日即將東升。地平線上殘留著一抹深紫色,那色彩接下來轉為焦炭黑,最後又恢復夜間般的漆黑。他們檢查武器,綁好鞋帶,把外套拉鍊拉好,轉身看看身子是否靈活。李奇把帽子與左手手套戴上,法蘭西絲把她的史泰爾手槍擺在外套內側口袋,衝鋒槍則斜背著。
法蘭西絲問:「你覺得怎樣?」
李奇點點頭,接著又繼續踩和_圖_書著油門,來回切換前進檔與倒車檔。車子不斷跳躍振動,但就是爬不出來,胎面持續摩擦著光滑的積雪。車身前半部隨著引擎運轉而左右扭動,後半部也跟著一起晃動。
接下來他們一直等待。中午過後,太陽開始西沉,溫度急速下降,時鐘每一小時發出三千六百次滴答聲。法蘭西絲出去走走,回來時帶著一袋雜貨店買來的東西,他們隨便吃了點東西充當午餐。後來他們發現不管哪一邊,每輛車進人他們的視野後,至少需要八分鐘左右才有辦法消失離開。所以他們舒服地坐著等,法蘭西絲的錶每走五分鐘他們才用膝蓋跪立著,慢慢移往百葉窗邊監視路面動靜。每次他們都隱隱預期著看到些什麼,但總以失望收場,不過這樣動動比較不會冷。為了保持身體靈活,他們開始做些原地伸展運動,例如做伏地挺身來保暖,一邊做著,他們口袋裡多餘的子彈也一邊大聲鏘鏘作響。法蘭西絲說,這就是準備打仗的聲響。偶爾李奇把臉湊到百葉窗邊,凝視著下雪的西方。雲層還是又低又黑,彷彿有道看不見的牆把它擋在五十哩外。
李奇用手指勾勒著那個方形區域,然後往東西南北四方把他勾勒的範圍擴大一百哩,接著說:「我想在整個美國西部歷史上,沒有人曾把懷俄明州的葛瑞斯鎮當成旅程的中途站。這不難想像。誰會這麼做呢?不管是南北向或東西向的路程,根本不需要經過它。例如從凱斯伯市到萊特鎮好了,是從左下角到右上角的路程,任誰都會先用二十五號公路往東到道格拉斯市,從道格拉斯市北邊出來後接上懷俄明州的五十九號公路,然後就可以到萊特鎮了。經過葛瑞斯鎮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不算捷徑,而且會讓速度變慢,因為車子必須在泥土路上行走。而且誰會注意到這條小徑?還記得這條小徑北端是什麼樣子嗎?根本無法通往任何地方。」
李奇說:「你不會想用那把來福槍的。」他還是想著:讓他繼續講,讓他繼續移動。接著他說:「槍口塞滿了雪,你的手會被炸爛。」
「離小鎮太近了。難道妳想在阿姆斯壯抵達一小時前就先來場第三次世界大戰?而且我們也不能讓兩具屍體就這樣躺在距離小鎮一百五十碼的地方,因為這裡的人已經看過我們了,凱斯伯市的警察也會提早來,可能還有州警。為了妳的執照,妳得保護自己。我們得把他們弄走,然後在四下無人的地方幹掉他們。可能是西邊某個正在下雪的地方,因為這陣雪要到四月才會停,這就是我的計畫。我希望在遠遠的地方下手,而且希望一直到四月才有人發現這件事。」
「陽光太大,它的玻璃又是染色的,看不到是誰。現在只距離半哩。」
他說:「我還在其中一個皮夾裡發現這張發票,他們星期五夜裡去雜店買了六份冷凍食品跟水。」
李奇望向北邊,還是沒車經過。
李奇說:「我們以後可以快快樂樂繼續過日子了。」
他用一個上拋物線把東西丟過時針轉軸交給法蘭西絲。她轉身單手接住,然後透過百葉窗的縫隙看出去,把眼睛湊在望遠鏡上。
那人說:「別開槍。」
法蘭西絲低聲問他:「你怎麼知道的?」
他說:「史拓桑打電話到芙蘿莉絲家,他很驚慌。還有,南迪克醒了,他們接近他的模式跟安德瑞提一樣。」
史拓桑說:「好吧!不管怎樣,我想我們都不會再跟你碰頭了。那就祝你好運吧!」
李奇站起來緊貼著牆壁,找到一個能夠往下窺視的最佳角度。那扇百葉窗嵌在窗框裡的角度讓他看不見四十呎內的物體。
他說:「史拓桑嗎?」
法蘭西絲問他:「你還好嗎?」
李奇說:「他們真聰明。他們研究了地圖,想法跟妳如出一轍,也打算穿越那片曠野,往西逃逸。但他們來小鎮看過後,知道必須從那條逃逸路線進來才不會被發現。」
他聽到在風的呼嘯聲中有引擎運轉的聲音,車子用的是具大型八汽缸引擎,轉速非常慢。他往下凝視,此刻有個金黃色引擎蓋映入他的眼簾,然後他又陸續看到車頂與後方車窗。車子時速大約二十哩,就在他下方通過,穿越小鎮後又跨橋而去。它慢慢走了一百多碼後開始加速,速度很快。
史拓桑從他手上把發票抽走,然後衝向直升機。
「還沒有。」
鎮上沒有任何一戶人家開燈,每扇窗戶都是黑的,路上沒有街燈,也看不見月亮與星辰。隱隱約約可以看到隔著一點距離矗立在前方的教堂塔樓,看起來灰濛濛一片,給人一種陰森的感覺。他走在泥土路中間,穿越墓園,到了教堂大門後走了進去。他憑著感覺摸黑爬上塔樓階梯,在黑暗中找到梯子,爬上鐘樓。這時時鐘的滴答聲比白天更大、更吵,聽來好像有個發瘋的鐵匠,每隔一秒就在他的鐵鈷上用鐵鎚搥上一下。
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張紙片。
他在傍晚抵達拉瓜迪亞機場,搭了巴士後轉搭地鐵到時代廣場,沿著四十二街步行找到比比金剛登場的夜總會。一個吉他四重奏樂團剛演奏完他們的第一套曲目。他們很厲害,他一直聽到演奏完才回去找收票的人。
李奇說:「是時候了。只要在這任何一個溝壑裡幹掉他們,整個冬天都不會有人發現。」
「所以他們會放棄囉?還是會回來?」
「他們想跟艾德華.福斯一樣逃走,而不是學約翰.馬可維奇要跟阿姆斯壯同歸於盡。如果失手,他們想要保留生機,以便日後可以報仇。如果我們作法正確,就能讓他們主動逃走。」
那傢伙在原地佇立很久,一句話不說,面無表情,但他終究把葛拉克手槍收了起來。舉起來福槍,他踏過雪地慢慢走回那輛太浩湖。來福槍被他橫拿著,槍口始終對著李奇的胸膛。李奇心想:扣下那該死的扳機就是了,讓我們大家笑個夠。那傢伙在他身後笨手笨腳地把那輛太浩湖的後門打開,是駕駛座那邊的後座車門,把來福槍丟在雪地上,同時也拿出另一把手槍。那是把老舊的貝瑞塔M9,上面有刮痕和乾掉的油漬。他在離李奇六呎處停下腳步,舉起手臂,用大拇指打開保險,槍口水平地對準李奇臉部正中央。
他說:「我們是警察。」
李奇面無表情地看了他一會兒,把法蘭西絲手上那把衝鋒槍拿過來,調整成單發射擊模式,等到那傢伙往後四處亂轉時才從他背後往喉嚨開了一槍。他試著把子彈射在芙蘿莉絲喉嚨被打穿的位置,子彈穿過之後又擊中二十呎外那輛太浩湖,發出「鏘」一聲巨大聲響。那傢伙往前趴在地上,沒有任何動靜,任由身邊的雪被染成鮮紅色。槍響遠遠傳出後,周圍馬上恢復一片寧靜,李奇與法蘭西絲站著不動,屏息聆聽,終究只聽見白雪落下的聲音。
他很快地看了北邊一眼後就用膝蓋頂著地面站起來,全身僵硬的他又冷又不舒服。他拿起單筒望遠鏡。
老人說:「殺掉我女兒的那兩個傢伙會來這裡,對不對?因為阿姆斯壯也要來。」
李奇說:「時機還沒到。」
「我不打算在這裡逮人。」
「我沒看到,車窗都是黑的,而且我也不喜歡盯著人看。」
華府那頭的電話沒有出聲。
「他們就是警察,這點我們很確定。他能描述他們的外觀嗎?」
她說:「我們要對抗的是兩個有萬全準備的傢伙。」
李奇說:「好。如果你聽說鎮上來了陌生人,就來跟我說吧!」
接下來他們慢慢地輕鬆踏上回葛瑞斯鎮的剩餘路程,搖搖晃晃開過草地,越過那道被撞爛的圍籬,穿過墓園。他們把車停在待命的直升機附近後下車,耳邊傳來管風琴的哀怨琴音,還有教堂裡的歌聲。沒有人群,也沒有媒體,現場氣氛肅穆,只有一輛凱斯伯市的巡邏警車停在不起眼的距離外,直升機旁站著一個穿著飛行制服的空軍機員,看來非常機警!搞不好根本不是機員,是穿著借來制服的史拓桑的手下,機艙門內可能還藏著一把貝姆MK2型來福槍。
老人熱淚盈眶的雙眼快速環顧著這陽光照不到的房間然i目光停在女兒十八歲時的那張臉上。他問:「你有小孩嗎?」
他說:「好像越來越冷了?」
他用老練的警察口吻說:「離車子遠點。」
「的確計畫如此。他現在還在奧勒岡州,我們要用飛機載他去南達科塔州一個空軍基地,從那裡只要搭一下空軍直升機就到了。連我在內,我們一共會去八個人。」
李奇大步跨離育空車身,像涉水般在雪堆裡上上下下走著。
他說:「我該去盯著北邊。」
「你呢?」
他點點頭。因為不想讓血濺在衣服上,她往旁邊跨了一步,對著地上往停車場那傢伙身上砰!砰!砰!開了三槍。兩槍打頭,然後為了保險起見又在胸口補上一槍,槍聲砰砰作響,像雷聲般傳了出去。他們倆都轉身,看到俾斯麥市那傢伙在雪地裡跌跌撞撞走著,眼睛完全看不見。他額頭上那刀深可見骨,血液從傷口中一陣陣湧出,流下來淹沒了他的雙眼與口鼻,因為氣喘不止,鼻孔還一直冒著血泡。他扶著斷手,吃力地左右亂走,到處打轉,並試圖用左手把眼睛沾到的血擦掉,這樣他才能看見。
他說:「還有,這張紙大概可以交給史拓桑。」
李奇點頭說:「他們會把車掉頭,讓車頭朝西停著,對準一個可以讓他們疾馳一、兩百碼的方位。他們會查看東邊的兩側,取得最佳視野,並確認自己不會被人發現。然後他們會端坐著等待阿姆斯壯現身。」
「我就是為了這件事上來的。如果我讓時鐘繼續走,你們介意嗎?」
法蘭西絲說:「他們不會回來的。瘋子才會在這裡下手。」
俾斯麥市那傢伙搖搖頭說:「我們車上有警用無線電頻道搜尋器,用來監聽凱斯伯市警局的通訊。阿姆斯壯會晚到二十分鐘,因為南達科塔州天候惡劣,所以我們決定出來逛逛,讓你們來追。」
「我們對他們的底細完全不了解。」
但是他沒有遭遇突襲。繞過岩石,又繞回東邊後,他只發現雪中的輪痕,還有法蘭西絲在前方五十碼處。她站著把槍高舉過頭,太陽就在她身後,那手勢表示四周無人。他踩下油門,把車開到她身邊,車子在那輛太浩湖留下的凹痕中滑行扭動,車身絆到了幾顆看不見的岩石。他踩下煞車,車子往旁邊傾斜滑動,最後前輪卡在一道滿滿是積雪的溝渠裡。法蘭西絲在雪中跑來,把門拉開,冰冷的風在她身後灌進來。
他點頭說:「但有個問題,我們不能當場把他們幹掉,要先把他們弄走。」
他們跪了幾分鐘,太陽往下移動了幾吋,最後幾道陽光斜斜地投入他們眼簾中。接著他們看到了——他們一起看到,一哩外和*圖*書有道殘餘的金黃光線投射在那輛太浩湖的車頂上。它正緩緩地在草叢中往東滑行,以步行速度朝他們直接開來,在經過地面的隙縫與凹洞時,車身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彈跳搖晃。
他大叫:「看到他們了嗎?」
李奇說:「我們會待在教堂的塔樓裡。」
法蘭西絲說:「好,我們上吧!」
華府那頭的電話沒有出聲。
隔天,也就是星期一早上接近中午時,李奇與法蘭西絲在丹佛機場道別。李奇開了張支票給她用來支付所有開銷,而她幫他買了張飛往紐約拉瓜迪亞機場的頭等艙機票。他先送她去登機門搭乘前往芝加哥的班機,人群已開始登機。她沒多說什麼,只是把行李放在地上,站在他面前,踮起腳尖抱住他,速度很快,好像她不知道該怎麼擁抱別人。一秒鐘後她把李奇放開,拿起行李沿著空橋往下走,沒有回頭。
這句話大概是警察的專利,而他的聲音聽來就像個警察。法蘭西絲用嘴形對李奇說了句我很抱歉。李奇把手裡的史泰爾手槍倒轉過來拿著槍管。
李奇繼續看著北方,路上還是空無一人。他可以看到十哩外的動靜,就算高速疾馳,也要十分鐘才能開完十哩路程。於是他站起身來伸展身體,低身走過時鐘轉軸下方,然後爬到法蘭西絲身邊。她往右移動,他則揉揉眼睛,雙眼往南方凝視。路上只有一個金黃色的點狀物在移動,可能在五哩外。
李奇說:「我沒有要妳參與。」
十分鐘後他們已經在葛瑞斯鎮西方十哩,兩人感覺自己好像被人毒打了一頓。車子每顛簸一次,李奇的頭就撞車頂一次,而且他雙手痛得要死,肩膀就像脫了臼。引擎還是轟轟作響,而他唯一能把腳穩穩擺在油門上的方式就是把它整個踩到底。他身旁的法蘭西絲不斷跳動,在座位上前俯後仰。她已經不敢把手撐在座位前面,因為生怕手肘折斷。
李奇把方向盤轉回來後又踩下油門,在後面追著它,這樣一停讓他們又落後大概一百碼。他連續穿過三道溝壑,然後又在第四個溝壑頂端停下。他們等了十秒、十一秒——但那輛車沒再往高處爬,於是他們繼續等待,二十秒、三十秒。
法蘭西絲微笑說:「你這豬頭,我擔心的是你,可不是我自己。」
「現在嗎?」
法蘭西絲把他的用語重複一次:「毀滅性的機器?」
李奇閉上雙眼,心想:他們看到了什麼?他們看到一個沒有安全藏身地點的小鎮,直升機降落地點距離教堂只有五十碼,一輛看來有點像秘勤局公務車的黑色運動休旅車,車子已經大剌剌地停在路邊了。車上掛的是科羅拉多州車牌,而丹佛有可能剛好是秘勤局離此最近的辦事處所在地。
「你們要搭直升機過來嗎?」
他說:「以你這種態度就別想脫罪了。」
李奇說:「往好處看吧!」
李奇說:「我會來這裡是因為你的槍法太爛,你星期四殺錯人了。」說完後他很小心地移動,拉起衣袖看著手錶,接著又微笑說:「而且你又輸了,現在已經太晚,你即將錯過殺他的機會。」
那傢伙臉色一沉,但始終沒有扣下扳機。
管理員聽到他改變話題,顯得有點訝異,但還是很客氣地回答。
「太好了。」
「那是你執勤用的警槍,之前你可能用過了,所以留下了紀錄,如果他們找到我的屍體,比對彈道後就會找上你了。」
李奇說:「一扣扳機就行動。」
「那我怎麼知道?你們沒有無線電,手機在那裡也不通,繼續用這市內電話也太煩人了。」
老人又點點頭說:「我一知道就告訴你,而且有人一來我就會知道。這裡的話傳得很快。」
史拓桑說:「了解。看到一輛停在教堂東側的黑色育空,我們就撤離。沒有育空,我們就降落。你們搜過鎮上了嗎?」
但接下來胎痕的路徑改變了——它向左九十度急轉彎,延伸進入一個南北向的溝壑後就不見了。
「那要等到什麼時候?」
「據說跟今天大同小異。」
他說:「他叫做理查.威爾遜,是個低階警探。」
他說:「史拓桑先生打電話找你。從華府秘勤局辦公室打來的。」
兩、三分鐘後,阿姆斯壯走了出來,身邊跟著史拓桑,兩人都穿著深色大衣。他們被七個幹員圍住,阿姆斯壯與教堂管理員講了幾句話,與瑪麗.愛倫的父母握手致意,再跟他們說話。然後他的隨扈簇擁著他走向直升機,他看到李奇與法蘭西絲後繞過來站在他們附近,用臉上的表情發問。
「為什麼?」
「你有看到那輛金黃色的車子經過嗎?」
李奇不發一語。
法蘭西絲說:「槍還是有可能開得動。」
她說:「下手嗎?」
讓他繼續講,讓他繼續移動。
「他只希望三個人跟來。」
法蘭西絲把望遠鏡丟還給他,他把鏡筒擱在百葉窗上,看著車往北開去。後方車窗染成黑色,雨刷清理噴在上面的鹽粒時刮出一道弧形紋路。後保險桿的材質是鉻金屬,他可以看到桿子上有浮雕的「雪佛蘭太浩湖」幾個字。前後方車牌已不可辨識,沿路的鹽粒都沾在上面結塊了。他看得到車尾門在打開與關起時留下的手印,看來這輛車過去這一、兩天內一直在跋山涉水。
接著他不再說話,繼續專心看著另一張紙片。
他點頭說:「那就不用多說了。我才不管阿姆斯壯的死活。我是喜歡芙蘿莉絲,但畢竟我是因為喬伊才認識她。」
李奇站著往窗外看,他說:「那好。你到這裡後很容易就能看到教堂,直升機降落地點在路的另一側,在教堂東邊。那是個降落的絕佳地點,下來後他只要走五十碼就到教堂門口,到這裡為止的環境我們絕對可以保證他沒事。我們整晚都會待在教堂裡。但繼續往下走,那附近會讓你笑不出來——南邊跟西邊有個一百五十度寬的區域會被火網涵蓋,完全沒有掩護,而且他們有很多藏身之處可以下手。」
李奇說:「他們就是瘋子。」
早餐吧已經打烊,但店裡有個女人主動提議要幫他們微波冷凍食品。她似乎把兩人當成秘勤局前來打頭陣的隨扈,而大家也都似乎知道阿姆斯壯會在告別式上現身。那女人把一些肉餅和菜泥加熱,他們在變暗的餐檯邊把那些像是野戰軍糧的東西吃完,但她不肯收他們的錢。
「好,那要怎麼做?」
「你說現在這時候嗎?我想大概比七點早一點吧!」
他把望遠鏡放下轉身,把臉的左側緊緊貼在百葉窗上,閉上右眼用左眼往旁邊看。天空像是被分成兩半:西邊的天空因為烏雲密布而幾乎變黑,東邊則是一片淡藍而且霧濛濛的,在兩種不同天氣的交會處,一條條強烈的光線穿透迷霧往下射出。
每次那輛太浩湖穿進一個溝壑裡,就會消失在他們面前。再次看到車身時,一定是兩輛車都登上溝壑頂端時,兩者相距大概有三、四個溝壑遠。車子的行進沒有節奏可言,也完全不協調,兩輛車都不斷往下鑽,然後又胡亂往上爬升,最後車速降為像步行般的速度。李奇把變速器固定在低檔,讓車身緩緩往前滑行。西邊遠處暴風雪正咆哮著,轉眼間就要來襲了。
他們就在前方兩百碼,隨著車身在草叢裡起起伏伏橫衝直撞,他們也斷斷續續看到車身,那輛車就像在海面波浪上不斷往前衝的金色海豚,瘋了一樣地失控。李奇繼續加速,稍稍拉近兩車之間的距離。他的優勢在於,前面那輛車已經幫他清出車道。他把車距追到剩下一百碼後就穩穩地定速前進,引擎不斷轟轟作響,懸吊系統持續猛烈撞擊,發出砰砰響聲。
「我辦不到。你們得想想辦法。」
李奇看著自己的錶,抑制著內心的恐慌。
他說:「我了解你們的安全考量。而且我們也很榮幸副總統當選人來這裡作客,但我真的不能允許聖殿裡出現毀滅性的機器。如果早一步知道,我會希望有人能跟我談談。」
他問:「告別式會辦多久?」
四周又陷入一陣長久的沉默,那傢伙算算自己跟李奇間的距離,他只瞄了一眼就把來福槍放下。他用雙手把槍倒轉過來,很快看了槍管一眼,槍口確實被雪塞住了。李奇心想:M16就在育空後座,但車門被那堆雪擋住了。
他轉身後看到第二個傢伙在西北方十碼外出現,法蘭西絲跌跌撞撞地在他身前的雪地上走著,她的衝鋒槍被他拿在左手上,右手拿著一把手槍抵在她背後。無疑的,他就是出現在停車場錄影帶上那傢伙:他身穿花呢外套,身形低矮,肩膀很寬,有點矮胖,但此刻他沒戴帽子。他的臉長得跟俾斯麥市那傢伙一樣,只是胖一點,一樣快要泛白的黃棕色頭髮,只是頭髮多一點。他們是對兄弟。
那矮胖的傢伙又說一次:「先生,把武器丟掉。」
這時李奇拿出他已經打開的陶瓷刀,劃向那傢伙的前額。李奇用左手抓住貝瑞塔的槍管,先往上拉後又全力把那傢伙的手往背後一折,他的前臂就這樣硬生生被折斷。李奇把他推開後讓他在地上翻滾,而法蘭西絲幾乎沒什麼動作,停車場那傢伙就已經在她腳邊不能動彈了,他的兩隻耳朵都流著血。她一手拿著自己的衝鋒槍,另一手拿著他的手槍。
但是這一扣,手槍卻沒反應。
他們把兩把長槍藏在最靠近教堂大門的椅子下,車子還是停在原地,朝著橋走去,租了兩間供人投宿的房間,接著到雜貨店去弄了些可當晚餐的東西。太陽下山後溫度降到零度以下,空中又開始飄雪。羽絨般的大雪片到處散開,久久不落下來,不斷在空中旋轉飄浮,有時甚至像小小的鳥群一樣又往上飛升。
「看得到車裡有誰嗎?」
李奇對他點個頭,走進五光十色的黑夜裡。街上很冷,他往西朝港務局走,然後搭上一輛出城公車。
他踩下油門四個輪子急轉卻無法移動,只有輪子在雪中吱嘎作響,車身前半段陷得更深了。
她往西走進墓園,他看著她越過低矮的圍籬後稍微往南轉,身影消失在黑暗中。他朝塔樓底部走,身體緊貼著西邊的牆面中間站著,然後重新估算那輛太浩湖的位置。他把手伸直指著它,然後往回走,雖然位置移動,但手保持不動,持續鎖定目標。他把M16步槍擺在地上,讓槍口朝向西邊稍微偏南。接著他走到育空的車身後面,靠在車尾門上,等待黎明到來。
「但我們可以推斷。俾斯麥市那個高個兒是射手,另一個傢伙負責掩護他並開車。一個是大哥,另一個是弟弟。感覺起來他們講義氣的程度就像兄弟。如果不是兄弟,還做不出這些事來,而且不是跟這麼親近和*圖*書的人一起下手,要解釋犯案動機也很困難。難道他有辦法直接走向一個陌生人,跟他說:『嘿,我想殺掉這傢伙,因為他爸曾經威脅要拿球棒戳我屁|眼,害我得要苦苦哀求。』」
那傢伙說:「帶那女的進車裡。等我們把阿姆斯壯解決掉後,我們要跟她樂一樂。但我現在就要把你做掉。」
「不管怎樣,那都是三十年前的往事了。」
李奇說:「你也是。」
「還是你想為自己求情?」
法蘭西絲說:「你看看西邊。」
老人點頭說:「車子從我身邊經過,車速很慢、很慢。」
他把百葉窗的窗格從窗框上取下交給她。他從時鐘轉軸下爬到通往屋頂的梯子旁,爬上去後把屋頂天窗輕輕打開。
他們倆肩靠肩一起跪著,他在左邊、她在右邊。他聽得到時鐘的響聲,即使隔著鉛板以及厚重的木板,還是可以感覺到時鐘在走動。
他那曾出現在俾斯麥市的兄弟轉向,踩著雪堆往前靠近。他舉起來福槍——那也是史泰爾公司製造,非常棒的一把長槍,槍上已滿滿覆著白雪,槍口直接對著李奇。在晨間低矮太陽的映照下,槍管投射出十呎長的陰影。李奇心想:難道我的人生不是結束在某個汽車旅館裡寂寞的床上?雪片旋轉著,空氣嚴寒,他把手臂往回收,將手槍高高往空中丟,它在飛雪中慢慢劃出一道三十呎長的弧線,然後掉進地上一堆積雪裡。俾斯麥市那傢伙的左手伸進口袋翻東西,然後拿出他的警徽,放在掌心高高舉起。那是一枚金黃色警徽,裝在一個老舊的棕色皮套上。他的來福槍搖晃著,他把手上的警徽收好,然後把槍舉起,穩穩平擺在肩頭。
「為什麼?」
李奇聳聳肩說:「這可是你們的鐘。」
他按計畫等了三十秒,那輛車的方位沒有任何動靜,沒有燈光,人車都沒移動,也沒有開槍還擊。他又把槍舉起,瞄著那個方位的上空,扣下扳機——我們,衝鋒槍也朝著他左邊遠處射擊——知道,他又開了一槍——你們在,她也補上一槍——這裡。
他說:「我們得把東西處理乾淨。」他們把四把槍上的指紋擦掉,朝東、西、南、北四個方向各丟一把到草地裡。他們把口袋裡多餘的子彈拿出來,黃銅彈殼在陽光下旋轉飛舞著,那支賞鳥用望遠鏡也一併處理掉。李奇把帽子、手套和那把陶瓷刀留下,因為他越來越喜歡那把刀了。
他問:「上星期有個年紀很大的女歌手來這裡嗎?聲音聽起來有點像唐恩.潘?幫她伴奏的是個老鍵盤手。」
然後他走回投宿的房子,看到法蘭西絲正從房裡走出。快六點了,她已經沖過澡,換過衣服。他們走進他房間說話。
李奇頓了一秒。
他又試了一次,結果還是一樣,車身搖晃震顫,但哪裡也去不了。他換檔再試,還是一樣。他讓引擎空轉,然後換成倒車檔,再換前進檔,倒車檔、前進檔……車子劇烈地前後搖晃,動了六吋……一呎,但始終沒有爬出那道溝渠。
他把兩枚警徽放進口袋,打開俾斯麥市那像伙的棕色三摺皮夾,皮革已經開始乾裂,因為裡面裝的東西而變形。皮夾裡有面夾層是乳白色透明塑膠片,裡面擺了張警察識別證,照片上那傢伙削瘦臉頰上的眼睛正往外瞪。
「我要下去拿地圖。我下去時兩邊都讓妳看著,就當在這該死的鬼鐘下面跳凌波舞吧!」
「要看什麼?」
史拓桑說:「那又怎樣?」
「這件事好像越來越困難。」
法蘭西絲開著車慢慢往前移動,李奇把皮夾放在膝上,從警徽開始看起。車身微微往左右偏斜,他勉強把東西擺在眼前看清楚。
李奇不發一語,四周陷入一陣沉寂,好像每一陣雪花嘶嘶作響的聲音都能分辨得出來。李奇心想:讓他繼續講,讓他繼續移動。但他凝視著對方那雙瘋子般的眼睛,實在不知要跟他說什麼。
然後他們聽到下面階悌發出咯吱咯吱聲,有人踏上了木梯,天窗先被打開一吋後又關上,接著被一鼓作氣頂開。從天窗開口把頭伸進鐘樓的是教堂管理員,他凝視著一邊指著他的衝鋒槍槍口,還有另一邊的M16步槍。
「在我家。」
空氣非常寒冷,而且如果待在七十呎的高度,微風會自然變成強風。風從百葉窗的縫隙灌進來,吹得他雙眼不斷分泌淚液。他們已經在那裡待了兩小時,一點動靜也沒有,什麼都沒看也沒聽到,只有時鐘不斷喀噠作響。每次發出鏘的聲響,都是由轉動頻率不同的金屬零件共同作用後發出的——一開始是較大齒輪的低聲悶響,頻率較高的棘輪槓桿會發出比較尖細的喀噠聲,最後在時鐘聲響過後會從最小的那座鐘發出叮一聲迴音。那聲音足以把人逼瘋。
「開車的是誰?」
「有時候,但不常。」
「做那種事的人,就該付出代價。」
「我想幫他查出個結果,如果可能,至少幫他把屍體找到。」
李奇從口袋裡把那些警徽、警察識別證與駕照都拿出來,史拓桑捧著手把東西接過去。
「就像你們一樣?當別人要拿棒子戳你們屁|眼的時候?」
他說:「太陽為什麼還這麼大?我還以為要下雪了。」
李奇走回育空,從後座拿走那幅健行者專用地圖,然後爬上教堂塔樓,看到法蘭西絲正在北邊與南邊之間來來回回移動。
李奇說:「我一直都很好。妳呢?」
李奇沒有回話,只是查看著他與那兩個傢伙的站位,結果不太妙——他跟他們的方位構成一個三角形,與兩人都相距十二呎,而他腳下的積雪會讓腳步又滑又慢。
他說:「車很棒,但顏色醜斃了。」
俾斯麥市那傢伙聳聳肩,來福槍管也跟著動了動,他說:「朋友,難道你不讀《聖經》嗎?你沒聽過世人背負著父輩的原罪這種說法嗎?」
「看了就知道。」
法蘭西絲大聲說:「看到他們啦!」
他又拿起望遠鏡,看著那輛金黃色的車。它可能往前推進了一哩路,在泥土路上顛簸搖晃著,車速一定有六十哩左右。
他說:「換妳來。讓車子不斷前進、後退。」
他大聲說:「現在車在哪裡?」「不知道。」
「有什麼是我需要知道的?」
他說:「接下來,我們要空出一個往外看的隙縫。」
「你有聽到明天的氣象報告嗎?」
俾斯麥市那傢伙說:「因為我們不喜歡你。」他把來福槍的槍托靠在嘴邊講話,邊說嘴唇邊摩擦著槍托,接著他又說:「你在不受歡迎的地方到處找碴。這件事是私人恩怨,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就把你自己當作被捕了吧!你想認罪嗎?」
李奇不發一語。
法蘭西絲說:「在地球上是這樣沒錯。」
阿姆斯壯跟他點個頭說:「謝了。」
那傢伙低聲說:「說再見吧!」
「所以我們不急著回去。」
「你們是來這裡保護阿姆斯壯的嗎?」
李奇說:「他們有可能已經到了。」
「電話呢?」
他拿起一張紙片說:「一張優比速快遞的寄件收據,指定航空快遞,隔天就到。從明尼亞波利斯市寄出,收件人是即將入住華府某間汽車旅館的旅客,就是理查.威爾遜。包裹是個長方形紙箱,長寬各一呎,高四十八吋,內容物是高爾夫球桿。」
他慢慢爬出去,讓肚子貼著屋頂。屋頂結構跟俾斯麥市那座教堂幾乎一樣,就像個鉛皮襯裡的盒子,淺淺的沒有加蓋,四個角落都有排水孔。屋頂有塊凸出的結實台子是旗竿、風向儀與避雷針的底座,周圍的牆壁有三呎高。他趴在地上打個圈,伏低身體。從她手上把窗格拿過來後移動身子讓她爬到自己身邊。屋頂的風勢很強,空氣嚴寒。
他說:「難以置信。」
阿姆斯壯猶豫了一秒鐘.然後轉身走向直升機,沒跟他們握手。接著是史拓桑獨自走了過來。
「可憐的傢伙。」
她也大叫回答他:「還沒,他們可能在前方三百碼。」
太陽在西方五十哩外沉入低矮的雲層中,尾隨的陰影也從東邊開始一路籠罩著草地,金黃色光線消逝無蹤。在薄暮降臨之際,四周就像電路突然被切斷似的,伸手不見五指。
「這他沒辦法反對,因為我們都是芙蘿莉絲的朋友。」
李奇點頭說:「以牙還牙。」
法蘭西絲說:「而且我們拿的是健行專用的地圖,一般汽車駕駛用的地圖上可能連這條路都沒畫出來。」
「南迪克清醒了,他可以說點話。他的說法跟安德瑞提一樣,接觸他的就是那兩人,他把他們當成警察。」
「沒辦法,他還是顧慮著他老婆。似乎不該勸他放棄希望。」
俾斯麥市那傢伙說:「想像賭博一樣,把你的小命全押在這一點小雪上面嗎?」
她說:「你什麼時候看過我睡覺了?他們還在嗎?」
黎明降臨的速度很慢,太陽漸漸升起,但升起後景象十分壯觀。地平面那抹紫色漸漸變淡,底部變紅後,紅色部位往上往外擴散,最後半個天空都散發著光線。接著有一圈橘色光環在兩百哩外南達科塔州的空中升起,隨著地球轉動,第一道細瘦的弧狀太陽光芒從地平線上竄出。此刻天空變成一片粉紅,高掛天際的大片雲朵也被渲染成紅色。李奇看著天空,直到陽光變得非常刺眼後他才打開育空的車門,發動引擎。他用力催動引擎,把收音機開到最大聲,不斷上下移動頻道搜尋,直到找到一個正在播放搖滾樂的電台。他故意不關上駕駛座車門,讓音樂在黎明的沉寂中喧騰,然後拿起步槍,打開保險,把槍放在肩上扣下扳機,三發子彈直接朝著西方稍微偏南方位飛去,正對著藏在草叢中的那輛太浩湖。他聽見法蘭西絲立刻也射出三發子彈與他呼應。MP5衝鋒槍射完一輪三發子彈的速度較快,而且子彈噠噠噠的發射聲也清晰可辨。草叢裡的她站在那輛太浩湖南邊一百碼處,這三個方位構成一個三角形,而她是往北朝著車子上空開槍。他又扣下扳機,從東邊又射出三發子彈,她隨即跟進,也從南邊打了三發。這四陣槍響在四周的景致中砰然作響,槍聲遠遠傳出,那一陣陣回音好像在吶喊著:我們……知道……你們在……這裡。
他大聲說:「先生,把武器丟掉。」
他把地圖攤開擺在鐘樓地板上,用手指著葛瑞斯鎮,它位於一個被四條路包圍起來的區域裡。那區域大致上是方形,長寬可能各有八十哩。右邊的界線是由懷俄明州的五十九號公路構成,它最南從道格拉斯市開始,往上先經過一個叫比爾的小鎮,然後抵達北邊的萊特鎮。方形區域北邊的邊緣是懷俄明州的三八七號公路,從最西邊的萊特鎮開始延伸到艾格頓鎮。根據地圖標示,兩條路都是二級公路,他們之前已經走過一部分的三八七號公和-圖-書路,知道路面鋪得還不錯。方形區域左側邊緣是從北邊蒙大拿州往下延伸的二十五號州際公路,它直接穿過艾格頓鎮後一路延伸到凱斯伯市。區域底部也是二十五號州際公路,它從凱斯伯市出來後往東轉,先到道格拉斯市後再轉往南邊的夏延市。這整個八十哩平方的區域被那條經過葛瑞斯鎮的南北向泥土路切割成兩個縱向長方形,面積大致相當。那條路在地圖上只是條細細的灰色虛線,根據地圖邊緣空白處的圖解,那只是條沒鋪柏油的次要小徑。
「難道你不也是為了兄弟之情才這麼做嗎?」
他雙眼直直瞪著那把槍,用眼角餘光看向法蘭西絲,發現她不懂他說那句話的意思,但她還是偷偷對他示意——只是眼皮稍微移動片刻,連眨眼都算不上。俾斯麥市那傢伙面露微笑,在食指上施力,指關節隨即變白,最後扣下扳機。
她說:「早上見。」
法蘭西絲說:「這是種逆溫現象。我希望能一直維持下去,否則我們兩個會凍死在這上面。」
法蘭西絲說:「怎麼辦?」
李奇說:「好,謝了。」
法蘭西絲說:「我不知道。四十分鐘嗎?還是一小時?」
李奇喘氣說:「跟上去。」
史拓桑說:「我辦不到。不管是他或我的手下,我都不能讓他們去冒那種險,我不會再讓手下送命。」
他踏過雪堆,撿起掉在地上的史泰爾手槍。兩具屍體已開始被積雪覆蓋,他拿走他們口袋裡的皮夾和警徽,用俾斯麥市那傢伙的外套把刀刃抹乾淨。他把那輛太浩湖的四個車門都打開,讓雪灌進車內,讓積雪堆得更厚重。法蘭西絲用自己的外套把停車場那傢伙的手槍擦乾淨,然後丟掉。接著兩人勉強走回那輛育空旁邊,爬進車裡,最後回頭再看一眼。現場不斷有新雪降下,很快四周又恢復一片白淨,四十八小時內一切都會被埋在雪堆裡。冰冷的東西向寒風帶來的積雪會把現場整個凍結,直到明年春天的太陽來臨才會融化。
說完後他又頓了五秒。
李奇咕噥著:「搞什麼鬼?」
他大聲說:「車子往外開了。」
那是一道狹窄的溝壑,像個溝渠陡峻地往下坡延伸。那輛太浩湖的輪痕在前五十碼還清晰可見,然後又突然不見,在一個房屋大小的裸|露岩床前面突然往右轉。往下坡滑之前她用力踩下煞車,頓了一會兒,然後才踩下油門,雙手轉動方向盤,片刻過後,李奇腦中有個聲音大叫:現在要突襲我們?他們的育空開在那輛太浩湖留下的凹痕上,兩噸重的車身不斷沿著積滿冰雪的坡地往下滑,完全無法停下。這時那輛太浩湖突然從藏身處往後退出,就在他們眼前出現,在育空完全停下不動前法蘭西絲就已跳出車門,她在雪地上滾動然後往北衝。他們的育空劇烈扭動,然後困在一堆雪中,李奇這邊的門被雪堆卡住。他使盡全力把門推到半開,從縫隙中擠出去後他看到駕駛從那輛太浩湖跳出來,滑落跌坐在雪地上。李奇從口袋裡掏出史泰爾手槍,翻跳到育空的車身後方,沿著另一邊車身旁的雪地往前爬。那個駕駛拿著來福槍,用槍口撐著雪地,在地上滑行移動,他打算到岩床後面尋找掩護。無疑的,他就是俾斯麥市那傢伙,臉頰削瘦,身軀高大,連當天穿的那件外套都沒換。他擠過雪堆之際,外套下襬也跟著晃動,每一步都有少許積雪從他膝旁噴出。李奇舉起史泰爾手槍,固定在育空的擋泥板上,試著瞄準那傢伙的頭。當他正要扣下扳機時,他聽見身後有人急促而大聲地對他說話。
「那是五十哩外的天氣。」
他又說:「如果它能爬出溝渠,無論如何都不要停下。」
俾斯麥市那傢伙微笑說:「你是來這裡捍衛民主制度的嗎?」
李奇說:「你敢押嗎?槍膛會爆開,把你那張醜臉炸掉,然後我會拿著槍管去戳你的屁|眼,把它當球棒來用。」
他看著車子又往前推進一哩,然後把望遠鏡交還給法蘭西絲。
管理員走進鐘樓,靠在鐵樑上開始弄機器。李奇之前沒注意到時鐘裡有個獨立的小鐘,有個設定裝置與它相連,就藏在齒輪裡面。小鐘上有個用來調整時鐘的拉桿,管理員看看自己的手錶,用拉桿把外面的指針調到正確位置,小鐘上的時針也同步轉動。然後他用手轉動了其中一個齒輪,時鐘內部的機器就自己動了起來,鏘!鏘!鏘!的沉重聲響又出現了。最小的鐘好像也感應到了一樣,每一秒也跟著發出迴音。
「如果我們辦得到,就會下手。」
沒有人有動作。
法蘭西絲大聲說:「那的確是輛雪佛蘭太浩湖,它的速度慢下來了。」
他說:「我必須跟你們聊聊這件事。你們總不會以為我喜歡有武器在我的教堂裡出現吧?」
他說:「再跟我說一遍.說這件事不是我逼妳做的,對不對?」
李奇說:「一點也沒錯。今晚就讓他們在外面待著,變得又冷、又僵、又累。當太陽在他們眼前升起時,我們同時從東邊摸過去,他們連看都看不到我們。」
他大聲說:「還有看到什麼嗎?」
法蘭西絲說:「是他們。」
法蘭西絲大聲說:「我想是內華達州的車牌,但看不到數字,車牌上都是泥巴。它已經抵達小鎮邊緣了,現在的車速非常、非常慢,好像是為了偵察地形而慢慢開,車沒停下來。還是看不到乘客是誰,現在真的離我們很近,我往下就可以看到車頂了。後面的車窗玻璃染成深色,它隨時會離開我的視線,現在它就在我們正下方了。」
「我怕車子會解體。」
她把窗戶搖下,一陣雪花馬上隨著強風灌進車裡,她把衝鋒槍開為全自動。李奇持續加速,以車子最快的速度通過下面兩個溝壑,在第三個溝壑的頂端緊急煞車,把方向盤打向左邊。車子隨即往側邊滑動,停下時前座乘客座的車窗剛好朝著前方,讓法蘭西絲可以靠在窗口等著開火。那輛金黃色的太浩湖停在一百碼外的高處,她瞄準後車胎與油箱後一陣掃射。太浩湖稍停片刻,隨即搖搖晃晃往下開,然後又不見了。
他握著她的手五分鐘之久,然後她緩緩把手抽開,站起來走向門邊,對他微笑。
他說:「太陽在西邊落下,從東邊升起。」
他說:「我們開了一輛黑色育空。車現在就在路上,就在教堂東側。如果你們到的時候,車子還在,那你們就趕快撤回華府,阿姆斯壯也只好認了。但如果車不在了,那表示我們已經走了,我們沒有得手是不會離開的。這樣你懂了嗎?」
他說:「陪審團回來了。」
法蘭西絲大聲說:「我好像看到一輛運動休旅車,正從南邊開進來。」
她爸爸搖頭說:「如果是這樣,早就議論紛紛了。」
桌邊沒有椅子,顯然她父母那一代人喜歡站著接電話。李奇把話筒的電話線順一順,把話筒放到耳邊。
四下變得更靜,也更冷了,他們孤零零地置身於廣達一千平方哩的荒郊野外,凍得要死。他們氣喘如牛,全身抖動,因為腎上腺素的分泌而有點暈眩。
他對她大聲說:「上去後要趴著。」
皮夾裡放有兩張信用卡及一張愛達荷州的駕照,另外還有些紙片,以及將近三百元現金。他把紙丟在膝蓋上,把錢放進口袋。打開停車場那傢伙的仿鱷魚皮黑色皮夾,裡面有張同一警局的識別證。
「看得到車牌號碼嗎?」
他說:「媽的!」
法蘭西絲說:「我同意。但他們覺得這地方合適嗎?」
他們遠遠看著直升機降落,然後在一片寬闊的草地中間把車停下。下車後外頭雖有陽光,但冷得要死,他們四處轉著圈圈走動,伸展身體,打著呵欠。育空的引擎冷卻後持續大聲發出滴滴答答聲,李奇把警徽、警察識別證和駕照堆在乘客座上,然後把被掏空的皮夾都丟進遙遠的野地中。
「他已經在線上等了二十分鐘了,我到處找你。」
他重複李奇剛才的話:「快快樂樂過日子?」
李奇說:「無所謂。太陽下山後我們立刻走人,武器跟所有東西都會撤走。」
他在彌漫四周的廢氣臭味中起身,車子在他前方二十碼處,法蘭西絲盡可能把車速放慢,他踩著溜溜滑滑的腳步往前追車,然後轉向改踩在車子留下的輪痕裡。地面開始上升,法蘭西絲踩著油門讓車身持續移動,他拚命跑步,但車子一直遠離他。於是他開始衝刺,每一步都把鞋尖踩進雪裡止滑。車速在上坡頂點變慢,車身翻到坡面另一邊,他看到整個車底,包括油箱與傳動齒輪。她輕輕踩了一下煞車,然後抓到門把,把車門推開,然後讓車身往下坡滑動,直到他加速到可以讓自己跳進車裡,把門關上為止才猛踩油門。接著整台車又像剛才那樣劇烈搖晃跳動,就像雲霄飛車一樣。
法蘭西絲也大聲回答他:「南邊完全看不見它了。」
他說:「快了。這裡的太陽很早下山,但你今天看不到。因為有一陣暴風雪即將從西邊來襲。」
「我們才沒輸,遲早我們總會贏的。誰叫阿姆斯壯要在旁邊看好戲?那個趾高氣揚的富家子,一直張嘴微笑著,這種事教人怎麼忘得了?」
「我知道那滴答聲一定很煩人。」
她慢慢移動她的手,兩人的手雖然只有一吋之遙,但她移動的方式讓那一吋就像百萬哩那麼遠。她的手指在洗到快破掉的床單上移動著,動作細微到幾乎無法察覺。兩人的手只剩一點點距離時,她舉起手指放在他的手掌上方,但兩隻手之間好像隔了一層暖暖濕濕的空氣,她的手始終飄在空中不動,沒有疊在他的手上。接著她施力往下壓,用手指輕輕按住他的手指背面。她轉動手肘,讓手完全伸直,然後更用力往下壓。她覺得手心溫溫的,但修長的手指卻很冷,指尖疊在他的指關節上。她的手指撫摸著他手上的每一條縐褶、傷痕與肌腱,他把手翻過來,她把他的手掌握在自己的手掌裡,讓兩人十指交握,緊緊扣著他的手指。而他也以緊壓回應。
「這樣做,你安心嗎?」
他把話筒放回托架上,把電話線整理好擺在桌上。他望著窗外的景色,隔著一大片長到腰際的草叢,從窗口可以遠遠眺望北邊與東邊。轉身後他看到瑪麗,愛倫的父親站在起居室門口看著他。
他們同步把窗格舉高,讓窗格底部與牆頭間出現一個一吋高的水平縫隙,兩人都從那縫隙往外看。如果有人仔細往塔樓上看,就會看到他們,但這樣大致上還算隱密。總之這已是最好的變通之道。
他說:「妳看看草地上。」
法蘭西絲也大叫著把他的話講完:「但他們跑不掉。」
「這件事你自己一個人做不來。」
李奇說:「所以那輛車經過這裡是有企圖的,絕非意外,也不是純粹為了好玩。」
他搖頭說:「就算我套著個袋子在頭上,還是可以單手搞定他們。」
李奇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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