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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藍調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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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他說,「到底是誰在追蹤你?」
他停下來,搖搖頭。
「對耶。」她說。

「所以涉案的是你、他跟那十個人?」我說,「一件天大的事?」
「我必須知道這件事。」我說,「或許你找他幫忙,或許你有跟他談過,或許這就是他被殺掉的原因。似乎因為你也開始跟我談這件事,所以現在輪到我也可能被幹掉。」
「是的,哈伯。」我又說了一次,「放手做吧,這是你最好的一步棋。」
所以我躺在床上,開始講一點過去六個月裡發生的事。他也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一邊聽我說話,一邊努力不去想他碰上的麻煩事。我告訴他,離開國防部五角大廈後,我待過華盛頓、巴爾的摩、費城、紐約、波士頓、匹茲堡、底特律以及芝加哥等地,每天都在博物館、酒吧留連,或者聽聽音樂,住的是便宜的旅社,搭的是巴士與火車。單身一人,像個貧窮旅客一樣在自己的國家到處旅行,大部分的事物都是這輩子第一次見識到的。美國歷史是過去我在地球另一邊的老舊教室裡面學到的,到今天對它才算是有了親身體驗——我看到這個國家的許多偉大事蹟,例如戰場、工廠、各種宣言以及革命活動;也看到一些渺小的事物,例如歷史人物的出生地、俱樂部、道路與傳奇故事。沒有這些偉大的事蹟與渺小的事物,美國哪會存在?這段時間裡我算是見了一點世面。
當初他認罪,是因為錯把監獄當成了避難聖地,以為他們在裡面沒辦法把他幹掉。他會進來有部分原因是基於這個思考方向,但是他想錯了;相反的,如果他們想做掉他的話,他還是可能會被攻擊。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來,事實上哈伯並未遭受攻擊,被攻擊的是我,不是他,所以我想可以從這一點證明他會沒事。他們沒有派人殺他,假使他們想的話,他早就掛了。儘管整件事的風險暫時變得很高,導致他們顯然很焦躁,但他們還是沒這麼做,所以看起來像是一種證明。我開始覺得他可以全身而退了。
哈伯點點頭,在他床上前後搖擺,並且深深嘆了口氣,雙眼直視著我。
「如果只有十個人,聽起來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說。
「但是追查這個死者花了多久時間呢?」我說,「屍體在八點被發現,那麼指紋是在幾點送到警局的?最早也八點半了。但是貝克在兩點半跟我說話時已經說找不到相符資料了。我記得時間,因為當時我看著時鐘,所以總共只有六個小時而已。如果花了十四個小時才在資料庫裡面找到我的紀錄,怎麼可能只花六小時就確定裡面沒有他的紀錄?」
他聳聳肩,想了一下我的問題,在心裡計算人數。
我只是坐在蘿絲可旁邊看著地平線慢慢在眼前出現。我殺了一個傢伙,又把另一個弄瞎,現在我仔細感覺一下內心的感觸,卻發現不是很強烈,事實上可以說一點感覺也沒有——沒有罪惡感,也不懊悔,什麼都沒有。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在浴室裡追兩隻蟑螂,結果一腳把牠們踩死。但蟑螂至少還挺講理,可以用常理來揣度,是一種文明的生物。浴室裡那些亞利安人渣比害蟲還不如,有個傢伙的喉結被我踢碎,就這樣噎死了。哦,那混蛋可真難對付。是他來招惹我的,對吧?既然敢招惹我,就要有闖入禁地的心理準備——禁地裡面有什麼等著他,是他自己該擔心、該承受的風險。如果他不喜歡,大可不要擅闖那塊該死的禁地。我只能聳聳肩,把這件事拋到腦後,然後轉hetubook.com•com頭看蘿絲可。
「嗨,李奇。」她臉上帶著微笑說。
「我不能告訴你。」他回答。
「那傢伙是誰?」我問他。
我看到他又躺下去想事情,思考了很久,面對那些揮之不去的難題,我可以看出他很洩氣,驚慌失措的神情在他臉上時隱時現。
「不用跟我說名字。」我說,「這是一件大事嗎?」
「那就對了。」我說,「這樣是十四個小時。所以,如果要花十四個小時才查到金字塔下方的部位,那麼一路查到最底層所花的時間一定更多。這樣很合理,對吧?」
晚上七點,那個老邁的白人把晚餐送來,我們吃完後他又回來拿走托盤。空虛的夜裡我們都是半夢半醒的,電力在十點切斷,四周陷入一片黑暗中。在夜裡我還是穿著鞋,維持淺眠,以防史白維又派人來殺我。
她很快地把方向盤往右轉,上了郡道後加速朝南開回馬格瑞夫,路上還經過了安諾那間光鮮亮麗的新餐廳,之後直接往鎮上開。
「我嗎?」我說。
蘿絲可警官下車後直接走向我,看起來好美。她沒有穿制服,而是穿著牛仔褲、軟質的棉襯衫以及皮夾克。她的臉看來溫和而且充滿智慧,有一頭柔軟的黑髮和一雙大眼睛。禮拜五我就覺得她很棒,事實證明我是對的。
電梯把我們帶到一個大廳,接著我們走到外面一片熾熱的水泥空地上。監獄的大門突然緊閉,在我們身後喀噠一聲關上,我臉朝太陽站著,深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氣。我覺得現在這畫面在老電影裡似曾相識,我就像個剛剛脫離一整年獨居狀態的傢伙,這劇情有夠老掉牙。
他聳聳肩,點點頭,坐著很久都不發一語。然後他又開口說話,小小聲地,語氣中充滿了無奈。
「但是還有僱來的幫手。」他說,「如果有需要的話,他們隨時可以插手。我的意思是,不包括我的話,算起來有十個熟知內情的核心人物。行動雖然有點勉強,但是相信我,是件大事。」
「所以下禮拜天以後你就沒有生命危險了?」我說,「為什麼?下禮拜天會發生什麼事情?」他搖搖頭,轉頭看其他地方,好像看不見我,也好像我沒有坐在那裡問問題。
接著我也開始想通了。
「是嗎?」他說,「一旦我出獄了,他們就可以殺我。」
「妳說他們有套像金字塔一樣的比對方法.是不是?」我說,「就是從十大通緝犯開始比對,然後頭一百個、一千個,一路比對下去,是不是?」
「嗨,蘿絲可。」
他拉拉手指,想了一會兒。
「天大的事。」他說,「前所未見的。」
「那有關死者的消息呢?」我說,「妳有再查一次他的指紋嗎?」
他盤算自己存活機率的方式,就像在辦公室裡審核別人的信用狀況一樣。
「那個死者本來想幫你,對不對?」我說。
「我旅行時都靠陸上交通。」我說,「永遠都是如此,走點路然後搭乘巴士,有時候坐火車,都用現金買票,這樣就不會留下任何文件。沒有信用卡交易紀錄,也不像搭飛機會被列入旅客清單,什麼都沒留下,沒有人追查得到我。我從來不透露我的名字,投宿旅館時我也是付現金,然後用假名登記。」
「你們兩個都可以。」他說,「奉馬格瑞夫鎮警局之命,釋放李奇與哈伯兩人。五分鐘內準備好,可不可以?」
「好吧!」我說,「看來你的計畫已經是最好的計畫了。就這麼做吧。」
禮拜六早上,警局收到一長串傳真,是國防部五角大廈把我的服役紀m.hetubook•com•com錄傳來了。我的十三年歲月被化為幾張捲曲的傳真紙,而且現在我對那一段時光也感到無比的陌生,但是終究證明了我的供詞,並且也讓芬雷心服口服。接著是聯邦調查局資料庫傳來了我的指紋資料,永遠不用休息的電腦在凌晨兩點半完成資料比對的工作,資料是我十三年前在加入美國陸軍時留下的。這下我有了強而有力的不在場證明,背景資料也一清二楚。
我們繼續往東開,蘿絲可說她禮拜六下午就催著芬雷趕快把我們弄出瓦伯頓監獄。芬雷嘮叨了兩句但還是同意了,只不過有個問題讓他們得等到今天。因為昨天下午瓦伯頓監獄封閉了起來,原因是一間浴室出了事——有個犯人掛了,有個被剜掉了一顆眼球,監獄裡還發生了一場大規模暴動,黑人槓上了白人的幫派。
「Pluribus有什麼含意?」我問他。
「我的天!」她說,「你說得對,貝克一定是搞砸了。芬雷拿到指紋後叫貝克把它傳出去,一定是在掃描時出了錯。傳的時候一定得小心,不然影像就會不夠清晰。而如果掃得不清晰,電腦難以辨認,結果一定是讀不出來。貝克一定是錯把這結果當成無相符紀錄。這兩個結果的代碼很相似。不管怎樣,我會再傳一次,這是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很快就會有結果了。」
我可以理解他的恐懼,但是他看起來很洩氣,好像剛剛擲骰子時輸掉似的,好像他本來預期有什麼事情會發生,但是希望卻落空,所以又陷入了絕望之中。
「是的,我扮演了特定的角色。」他說,「甚至可以說是個要角。」
「沒有人是無名小卒,」他說,「每個人都有一段故事。跟我聊聊吧!」
我走回牢房,哈伯用雙肘把自己從床上硬撐起來。他沒有吃早餐,臉色顯得更憂慮了。
「我也做過這種事。」他說,「我們去歐洲度蜜月前曾經在紐約逗留,花了半天時間尋找達科塔大樓,你知道的,就是約翰.藍儂遇刺身亡的地方。然後我們在英國,為了尋找披頭四合唱團出道時駐唱的『洞穴俱樂部』,又花了三天時間在利物浦到處閒晃,結果沒能找到。我猜它已經被拆掉了。
哈伯搖搖頭。
「太快?」她說。

「我想請妳去吃午餐。」我說,「聊表謝意。」
我告訴哈伯我曾經一路從芝加哥遊蕩到紐奧良,沿途經過無數平原與三角洲,然後在墨西哥灣地區附近打轉,最遠曾到坦帕市,然後搭上那班前往亞特蘭大的灰狗巴士。結果我突然發神經,決定在馬格瑞夫下車,昨天清晨在雨中走了好長一段路,一方面是因為一時興起,另一方面則是印象中我哥寫信給我時提到他曾經來過這裡,是瞎子布萊克在六十年前去世的地方。當我跟他提這件事的時候,我覺得真是有夠愚蠢!在這個被惡夢纏身的人面前,我說這些幹嘛?這不過是一趟毫無意義的朝聖之旅。但是他了解我內心的那股衝動。
她一五一十地把經過告訴我。從週五的深夜起,她跟芬雷兩人就窩在漆黑的辦公室裡,開始查證我的不在場證明,整個辦公室只開了幾盞檯燈,桌上擺著一張張便條紙www•hetubook.com.com,咖啡一杯接著一杯,不斷翻閱電話簿。兩個人始終把話筒夾在脖子邊,鉛筆咬個不停,輕聲細語地講電話,有耐心地問問題。我自己也曾在幾千個數不清的夜裡經歷過這種場景。
他聳聳肩並搖頭。
「是什麼的代碼嗎?」我說。
「他是個調查員。」他說,「我請他南下來阻止這件事。我不想再被牽扯進去,我不想犯罪,我怕得要死,想要退出。他本來要幫我脫身,並且阻止這個陰謀,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居然曝光了,而且還被做掉.現在我也沒辦法脫身了。而且如果他們發現是我把他叫來的,一定也會宰了我。如果他們沒有殺了我,搞不好我也得蹲好幾輩子的牢,因為現在這件該死的事情已經露餡了,而且很危險。」
空地上停了兩輛車。一輛是黑色的大轎車——英國的賓利轎車,可能已經有二十年車齡,但保養得像剛出廠似的。裡面坐了一個金髮女人,我猜她大概是哈伯的老婆,因為哈伯正走向她,那表情好像把她當成這輩子看過最美妙的事物。另一輛車裡面坐的則是蘿絲可警官。
「我已經告訴你太多了。」他說,「我一定是瘋了,他們會宰了我。」
「拿我來當例子好了。」我說,「資料庫裡有我的指紋紀錄,但我是位在金字塔下方的部位。妳剛剛說花了十四個小時才比對到我的資料,是不是?」
「芬雷說你希望我這麼做。」她說,「但為什麼呢?」
「對。」她說,「我大概在午餐時間十二點三十分把你的資料送出去,凌晨兩點半才完成比對。」
「真感謝。」我說,「我是誠心誠意的。妳真的很努力要救我。」
他悶悶地點點頭。
我說不會,我很享受,我喜歡孤獨,過著隱姓埋名的生活,好像我是個隱形人似的。
「誰也沒有。」我說,「只是為了一點樂趣。我喜歡隱姓埋名,有一種戰勝政府體制的感覺。而現在,這種政府體制讓我不爽到極點。」
「你沒聽見我說的嗎?」他說,「我不會再多說了。」
「不是。」他說,「理由跟他完全無關。現在就好像出現了一個天大的破綻,一個漏洞,所以風險很大,情況愈來愈糟。但接下來會有兩個可能:如果我們渡過這一關,那就不會被人察覺;如果過不了關,就會鬧出前所未見的大新聞,相信我。但不管怎樣,成敗都在一瞬之間。」
我想不到他還能怎麼做。在這樁大案子裡面,他只是一顆小螺絲釘,不過這顆小螺絲釘還算挺重要的。而且,一樁大案子不會無緣無故失敗,所以他的命運其實很簡單——如果他們查出是他唆使調查員介入這件事,那他就死定了;如果他們怎麼也查不出來,那他就絕對會安然無恙。就是那麼簡單。另外有一件事也說服我,讓我相信他很可能安然度過。
「是的,他們會。」他說,「但是基於這角色的特性,扮演起來會有點困難。」
他們打電話到坦帕與亞特蘭大,到了午夜就已經掌握跟我同車的一位旅客以及坦帕車站的那個票務員,他們倆都記得我。後來又找到那個司機,他也證實他在馬格瑞夫交流道讓我下車,時間是禮拜五早上八點。到午夜之際,我的不在場證明已經毫無漏洞,正如我之前所說的一樣。
「真抱歉。」他說,「我很焦躁,跟人講話會讓我好過一點,如果我是自己待在這兒,一定會瘋掉。我們能不能聊點別的?你呢?說說你自己吧。你是做什麼的?李奇。」
「謝了。」他說,「這樣比較好。」
「跟他碰面的那個傢伙是誰?」我說。和*圖*書
他沒有聽進去,我們的對話結束了。我放棄問他,又陷入一陣沉默,事實上我也該閉嘴了。我不想知道更多,什麼事也不想知道。既然我是個局外人,又何必跟著哈伯去蹚這趟渾水?那個光頭的高個兒就是我最好的借鏡。我不想跟他一樣在倉庫門口遭人朝頭上開了兩槍,全身骨頭被踹斷,還被人用硬紙板草草掩藏。我只想安然等待禮拜一的來臨,活著走出這裡,希望到下禮拜天我就遠離這裡了。
「只是個無名小卒。」我說,「我只是個過客,到禮拜一我就要閃人了。」
她的聲音很甜美,微笑也迷人,我朝她看了好一陣子,捨不得轉頭。哈伯夫妻倆在前方向我們揮手道別,開著賓利車離開。我也向他們揮手,心裡想這兩人接下來會有何遭遇,或許我永遠也不知道——除非他們遭到不測,而我剛好在某個地方從報紙上看到新聞。
「這件事牽涉到誰?」我問他。

週日早上七點,燈光又亮了起來。起床時雖然很累,但我強迫自己一定要起來,一定要做點伸展操來減緩身體的疼痛。哈伯醒了,但是不作聲,他面無表情地看我做運動,仍然半夢半醒。早餐在八點以前就來了,拖著餐車的還是那個老人,我把早餐吃掉然後喝咖啡。當我喝完整瓶咖啡時,門鎖發出聲響打了開來,門也跟著彈開。我開門走出去,撞見一個正要走進來的警衛。
「有十個人。」他說,「不包括我在內。」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說,「我安排他跟另一個傢伙在那兒見面,但為什麼他們沒有殺掉另一個傢伙?我不懂他們為何只抓到一個人。」
「而且現在已經走漏風聲了?」我問他,「為什麼?因為這個調查員到處問東問西嗎?」哈伯又搖搖頭。他看起來坐立難安,好像這些問題正折磨著他。
我看著他,聳聳肩。
她又點點頭。
「你們今天真是中樂透了。」他說,「可以出去了。」
他不肯回答,只是繼續搖搖頭,雙眼因為恐懼而緊閉。
「我好害怕。」他說。
我對他聳聳肩。
「那麼,如果你不去扮演這角色呢?」我問他,「他們會找別人來做嗎?」
「我要你跟我說一件事。」我說,「我不要你再交代事情的細節,但是我要問你,你是不是扮演了特定的角色?或者你只是個旁觀者而已?」
「你安排去跟調查員見面的那個傢伙呢?」我說,「他在那十個人裡面嗎?」
「那麼,你就建議我要怎麼應付芬雷吧!」他說,「他問我為什麼要認罪時,我會說是因為業務糾紛而一時失控,有商場上的對手威脅要對付我的家人。我會說我不認識那個死者,也不知道電話號碼的事。我會否認一切,然後努力搞定每一件事。你覺得怎樣?」
「你說隱形人是什麼意思?」他說。這句話似乎引起了他的興趣。
「有多少人涉案?」我說。
「那這件事還要多久才結束?」我問他。
她正專心與一輛農場的卡車會車,這是我們開了十五分鐘以來所遇到的第一輛車,接著她又看著我點點頭。
面對我的感謝,她不以為意,只是有點臉紅,做了一個小手勢以後又繼續開車。我又更喜歡她了,但是再怎麼喜歡她,也沒辦法阻止我離開喬治亞這鬼地方的念頭,愈快愈好。或許我可以多留上一、兩個小時,然後再請她載我去巴士站之類的地方。
「這是怎麼一回事?」車子開了一英里後我開口問她,「告訴我吧。」
他點點頭,然後站起來,我拿起大衣,和他一起站在牢房外等著。還不到五分鐘,警衛和圖書就回來了,他帶著我們穿越一個走廊,通過兩道上了鎖的大門,領我們走進一部升降梯裡面。他走進來,用鑰匙控制升降梯下樓,電梯門要關時他才走出去。
「這個指紋太快就確定無相符資料了。」我說。
我看看他。前所未見的大事?他看起來不像是做得出這種事的人。
她繼續開了四分之一英里才決定如何回答我,她轉頭對我微笑。
「芬雷很滿意。」蘿絲可跟我說,「你的資料跟供詞相符,禮拜四午夜你人還在幾百英里外,千真萬確。為了確認死者的死亡時間,他又撥了一通電話給鑑識人員,結果得到的意見仍然認為他是在午夜死亡的。」
我在窄床上翻來覆去,看不能小睡一會兒。但是哈伯卻顯得很不安,他不斷翻身,輾轉反側,一直大聲嘆氣。我又快被他惹毛了,所以我轉頭看他。
「快結束了。」他說,「或許再一個禮拜。我猜從明天開始還要一個禮拜,到下禮拜天就結束了,或許我可以活著目睹這件事。」
牢房整天都是關著的,整層樓寂靜無聲,我們躺在床上,整個下午剩下的時間都半夢半醒著,沒有繼續交談。該說的都說完了,我覺得很無聊,早知道從馬格瑞夫警局來這裡時就把那份報紙帶著,這樣我就可以把它從頭讀一遍,看看總統如何降低犯罪率,所以人民應該把票投給他,看看他怎樣從海岸巡防隊縮減一塊錢預算,然後多花十塊錢在這種監獄上面。
我搖搖頭。
我搖搖頭。芬雷這傢伙真是小心翼翼。
「別了,」他說,「可別再被關進來。」
我認為這計畫聽起來不怎麼高明。
哈伯在我對面的床上睡了一會兒,醒來前身體還掙扎了一下,全身扭動,剛開始看來有點恍神,但最後還是想起自己身在何處。他舉手看現在幾點,卻沒看到勞力士錶,只看到那一道膚色蒼白的痕跡。他伸手去推鼻梁的時候才想起眼鏡已經不在了,於是嘆了一口氣,啪一聲又倒頭躺在有花紋的監獄枕頭上。這傢伙真是悽慘。
「在裡面要殺你還比較容易點。」我說,「相信我。如果他們想殺你,這時候你早就掛了。哈伯,他們沒懷疑你。」
「你不寂寞嗎?」他問我,「像你這樣單身旅行。」
蘿絲可和我一起上車。她跟我說,其實這車不是她的,是局裡的,只是沒有掛上警車號誌。這是一輛雪佛蘭之類的新車,又大、又穩、又安靜。她沒有關掉引擎與空調,所以一上車就覺得很涼爽。我們離開水泥空地,車子經過一個個鐵絲籠子,開出最後一個籠子後,她把油門一催,車頭立即上揚,車尾的懸吊器撞到地面,我們也往離開的路上疾駛。我沒有往回看,只是坐在車上享受這美好的一刻。出獄真是人生一大樂事。此外,未知的明天也讓我興奮難當,跟一位美女安靜地馳騁在陽光普照的路上也真是令人心曠神怡。
他又繼續說了一會兒,大多是有關旅遊的事,他跟老婆去過的地方還真不少,他們是酷愛旅行的一對。他們的足跡遍佈歐洲、墨西哥與加勒比海,美加兩國也都走遍了,曾共度許多美好的時光。
「好吧,哈伯。」我說,「我不再問問題。」
「你會沒事的。」我說。
「我也沒有把他算進去。」他說。
「前所未見的大事。」他又說了一次。
「好。」她說。
「他去那間倉庫做什麼呢?」我問他。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說,「我總是用代號稱呼他,他說這樣比較保險,真不敢相信他們還是找上他。我覺得他好像很厲害,老實說我覺得你跟他很像,因為我覺得你也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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