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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藍調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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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故事又臭又長的。」他說。
我點點頭,四個人聽起來很合理,我想至少要有四個人才辦得到。摩里森跟他老婆為了求生有可能會拚命抵抗,至少要四個人才能擺平他們。就是哈伯說的十個人裡面的四個。
我從鏡中倒影看到他聳聳肩,他看來有點困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問這問題。但是很快我就會讓他知道原因。
他又陷入一片沉默,不發一語。
「我想應該很煩惱吧。」芬雷說,「他不喜歡一團混亂。」
「所以是禮拜天早上發生的事?」我說。
「我覺得很顯然是如此。」他說,「我在他心中的刻板印象就是個擺飾,是個白痴,不能重用。從某個角度來講,這樣解釋是很有道理的。不管他們把我當成擺飾還是什麼,我都不敢相信他們一開始居然肯給我這工作。」

「前門是開著的。」他說,「門縫大概只開了半英寸,一種不祥的預感從我心裡油然而生。上樓後,我在主臥室發現他們倆,看起來就像屠宰場似的,血流滿地。他被釘在牆上,感覺像被人掛著,他跟他老婆兩人都像被人凌遲一樣,真恐怖。案發已經二十四小時了,天氣又那麼熱,屍身已經開始腐敗,那味道糟透了。所以我把局裡的人都叫去,開始進行地毯式的搜索,把他們的屍體拼湊起來。我實在很害怕。」
我們已經走到鬧區尾端以南幾百碼的地方,轉向西邊之後,走上一個大致上跟貝克曼車道平行的礫石車道。車道盡頭就是摩里森的獨棟房屋,是一間外觀莊重的大房子,前面矗立著白色石柱,種滿了整齊的常綠樹,一輛嶄新的林肯轎車停在門邊,圓柱上與腰部齊高的地方纏繞著警方封鎖現場用的膠帶。
「那他幹嘛不升你當局長?」我說,「你是資深警探啊,不是嗎?」
「交通工具呢?」我說。
「有發現嗎?」他問我。
「看好了嗎?」他問我。
他搖搖頭。
我揮手跟櫃台那傢伙說要買單,芬雷的故事讓我覺得很滿意。他不會成為局長,所以我可以相和*圖*書信他,而且我也相信蘿絲可,這樣不管對手是誰,我們就有三個人了。我對著鏡子裡的他搖搖頭。
「他就是不肯。」芬雷說,「至於原因是什麼,關你什麼事?」
我拿出十元鈔票付帳,找回來的都是兩毛五的銅板,這傢伙還是沒有一元的紙鈔。接著我跟芬雷說我必須去摩里森家看看,這樣才能了解細節,他只是聳聳肩,帶著我走出去。我們轉彎往南走,經過那片社區綠地時,小鎮已經在我們後面。
他喝了一大口咖啡,吃了一口甜甜圈。
「哈伯確實被殺了。」我說,「這是個事實,不管摩里森有沒有被殺都不能改變的事實。」
「沒有。」我說,「走吧。」
他透過鏡子看我,深深嘆了一口氣。
「有什麼地方可以跟你好好談一談嗎?」我說。
「最好進去看看。」我說。
我把凳子轉過去,雙眼直接看著他。
「你不會有新發現的,」芬雷說,「每一寸我們都翻過了。」
「他的聲音聽起來很苦惱嗎?」我說,「當你打電話跟他報喪的時候?」
芬雷點點頭。
「你以為我會在報紙上爆你的料嗎?」我問他。
我們走到便利商店,在窗邊空無一人的長桌前並肩坐下。前一天蒼白的克林納太太就是坐在我現在這個位置,雖然才一天,卻有恍如隔世的感覺,因為情勢已經完全改觀了。我們點了兩大杯咖啡跟一盤甜甜圈,眼睛都沒有直視對方,只透過長桌後的鏡子互看。
「我在波士頓的工作在三月結束。」他說,「總共幹了二十年,毫無瑕疵的紀錄,八度獲得表揚。李奇,我是個好警探,眼看退休後就可以享受我的全額退休金了。但是我老婆突然發神經,愈來愈難搞,真是諷刺極了。這二十年來我們的婚姻生活都很順利,我在波士頓警局拚命工作,那地方像個瘋人院似的,一年工作三百六十五天,夜以繼日。我身邊同事的婚姻一個個垮掉,每個都以離婚收場。」
我又看了他一會兒。我是生是死就看我這一刻下和圖書了什麼決定。
「那你為什麼沒被升官?」我說。
「要進去嗎?」芬雷問我。
「這是我的私事。」他說。
他們是有備而來。他們知道現場會流一堆血,所以穿著鞋套做案。而且他們一定也穿著防護衣,就像人們在屠宰場穿的那種一件式尼龍工作服,那種在殺豬宰羊的場地裡到處可見,大件的白色套頭尼龍裝,尼龍布上被濺得到處是血漬,閃耀著紅色血光。
他的聲音逐漸減弱,我們又開始喝咖啡。這故事真令人傷感,有哪個夢碎的故事不是呢?
「本來我該升官的,」他說,「就算這局裡其他全部的人加起來,也沒有我厲害。我在大城市裡面幹了二十年,那才是貨真價實的警察局。他們在這裡攪和些什麼?你看看貝克那傢伙,還以為自己是個聰明人,但是他有什麼貢獻?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當了十五年鄉巴佬嗎?他懂個屁啊!」
「他們也戴著手套。」他說,「牆上到處都是橡膠手套留下的血跡。」
我點點頭,走上階梯。上樓後找到主臥室,站在門口往裡看。屍體都已經不見了,只能透過釘子在牆上留下的洞跟到處都是的血漬隱約看出痕跡。血都已經變黑了,好像有人在這裡打翻了一整桶瀝青,地毯上面也因為沾血而結了一層硬塊,門前的拼花地板上有鞋套留下的足跡,我可以看出他們走路是小心翼翼的。我下樓後,發現芬雷靠在門廊一根圓柱上。
「查不出來。」芬雷說,「礫石車道上到處是胎痕,我看到有些新的胎痕是比較寬的,有可能是寬輪胎留下的。可能是四輪傳動的大車或一台小卡車。」
他嚴肅地點點頭。
「只是個南方的渾球。」他說,「喬治亞州世家子弟,上面還有一長列的祖先也都是渾球。從開鎮以來鎮長就一直是他們家的人,我敢說這傢伙跟其他帝爾家的成員一樣,都是渾球。」
「四個人。」他說,「雖然足跡不太容易分清楚,但我可以看出有四個人。」
他變得不發一語,也沒有停下腳步,腦袋裡在回想和-圖-書他看到的情景。
「是鎮上用雕像紀念的那傢伙嗎?」我說。
「確定。」他說。
「幾個人做案?」我問他。我試圖在腦海裡重建現場。
「看好了。」我說,「搜過車子了嗎?」
「凱斯伯.帝爾。」他說,「是他們最早的祖先,從此以後帝爾一家就在這兒生根立業了,這位鎮長一定是他的曾孫之類的。」
他隔著桌子凝視我。
他陷入一片沉默中。誰能在波士頓當二十年條子?在那忙碌的古城裡面,一天工作二十四小時,管區裡到處都是十九世紀留下的東西,陳舊髒亂,警局太小,壓力太大,張開眼就得應付絡繹不絕的怪人、流氓與政客,問題一籮筐。芬雷一定表現很好才能全身而退。
「跟我說也不會死,」我說,「我必須知道。」
「所以不說也知道我們最後離了婚。」他說,「只有這條路可走,是她要求的。我的生活變得一塌糊塗,完全失去方向,接著在波士頓的最後一個月,我開始看工會提供的徵人啟示,看到這裡有份工作。我打電話給一個老朋友,他是亞特蘭大的聯邦調查局幹員,徵詢他的意見。他教我別傻了,這個警察局鳥不拉嘰的,還位於一個不在地圖上的小鎮裡。這工作美其名叫做隊長,但整個局裡只有一個警探,前任隊長是個把自己吊死的脫線,還有個肥豬一般的渾球局長,而鎮長就像還活在奴隸時代似的,是個喬治亞州死硬派。亞特蘭大那個朋友教我別傻了。但是我把一切都搞砸了,我實在需要這份工作。你知道嗎?我想我可以隱居在這個鳥地方,就當做是一種懲罰,一種苦修,而且我也需要錢來支付贍養費跟律師費,所以我真的來應徵了。是帝爾鎮長跟摩里森局長跟我面試的,當時我就像個窩囊廢,一句完整的話都講不出來,世界上也找不到任何人像我在這次應徵時的表現那麼差,我一定是被當成白痴。但他們還是給我這份工作,我猜他們需要一個黑人來充場面,我是馬格瑞夫鎮史上的第一個黑人警察。」
「但是我沒和圖書有。」他說,「我老婆受得了,從未抱怨,一次也沒有。她真是異類,從來不跟我鬧。」
芬雷聳聳肩,試著向我解釋。
他搖搖頭。
「所以你覺得自己在這裡只是個擺飾?」我說,「這是帝爾不肯升你當局長的原因?」

「你確定嗎?」我說。
我走向那輛林肯轎車,試著打開車門。門沒鎖,車子裡新車的味道還很濃烈,此外沒什麼東西。這是一個局長的車,不像巡警會弄得到處都是起士漢堡包裝紙跟汽水罐之類的東西。我伸手去搜車門旁的袋子跟座椅下面,沒有任何發現。接著我在置物箱內發現一把很炫的彈簧刀。刀把是黑檀木做的,上面用金字刻了摩里森的名字。我把刀鋒彈開,發現是一把七英寸長的雙刃刀,材質是專門用於手術刀的日製鋼鐵。看起來很漂亮,是全新的,還沒用過,我把刀刃收回去,隨手放進我的口袋。我手無寸鐵,但卻身陷危機之中,摩里森的彈簧刀或許能用來防身。我離開林肯轎車,回到礫石車道上去找芬雷。
「這事由誰做主?」我問他。
「你錯了,」我說,「那不是真正的原因。你不能成為局長,是因為你不是個壞人。」
「我是第一個到現場的人。」他說,「今早十點左右。我從禮拜五就沒看到他,而我必須跟他報告最新進度,但是電話始終打不通。今天早上都已經過一半了,我們從上禮拜四開始偵辦雙屍命案,但是卻一點進度都沒有。該是我們有所行動的時刻了,所以我到他家去找他。」
他點點頭。
「鎮長做主。」芬雷說,「警局局長由鎮長任命。鎮長就要過來了,一個叫做帝爾的傢伙,喬治亞州的世家成員,祖先是個鐵路大亨,以前整個小鎮都是他家的。」
「禮拜天的報紙就放在廚房桌上,」他說,「有一部分已經被攤開了,其他則原封不動。早餐也都在桌上,法醫說案發時是禮拜天早上十點。」
「他們會升你當局長嗎?」我問他。
「一切都是從去年秋天開始的。」他又開口說,「我們只差六m•hetubook.com•com個月就解脫了,一切都快要過去,我們還計畫可以在某個地方找個小木屋度假,多花點時間相聚。但是她開始慌了,她不想每天跟我乾瞪眼,也不希望我退休,不要我待在家裡。她說她一覺醒來發現自己已經不喜歡我了,不愛我了,不想讓我陪她。反而是那二十年讓她回味不已,想要繼續這樣下去。我真不敢相信,我一直夢想自己能夠工作二十年,在四十五歲退休。這樣或許在變老以前還有二十年可以享受我們的兩人世界,你知道嗎?這是我的夢想,這夢想幫我撐過二十年的苦日子。最後她居然跟我說,一想到要跟我在森林的小木屋裡繼續住二十年,就讓她起雞皮疙瘩。她愈鬧愈兇,終於走向離婚這條路。我真是個窩囊廢。」
我就像誤闖地雷區一樣,必須找出一條安全的路。
「血裡面有留下足跡。」他說,「現場有如一片血海,好幾加侖的血,當然,一部分現在已經乾了。到處都是沾了血的足跡,但你知道嗎?他們都穿上了鞋套,就像北方人在冬天穿的那種。要從每年賣出的幾百萬個鞋套去追查,根本像大海撈針。」
「不會的,」他說,「他們不會升我。」
我們嘎吱嘎吱地一起走回車道,上了郡道後往北走回鎮上。我看到遠方矗立著教堂尖塔跟銅像,像在等待我們似的。
「那是摩里森的車。」他說,「我們只找入侵者可能留下的東西。」
我小心翼翼地看著芬雷,心裡盤算的問題是:我到底該不該相信他?如果做了錯的決定,搞不好我會賠上小命。最後我覺得我必須靠一個簡單的問題來下決定,相信與否就看他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你為什麼沒有升官?」我問他。
「這個叫帝爾的傢伙有何背景?」我問他。
我們彎腰穿過封鎖帶,從前門進去。屋內四處亂七八糟,到處都是採集指紋用的灰色金屬粉,整間屋子像被翻過來似的,每一寸地方都被蒐證拍照。
「有留下任何證物嗎?」我問他。
「你以為是哈伯死掉,對不對?」他說,「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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