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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森林

作者:塔娜.法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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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我大致安然無恙,只有雙腳的小腿肚輕微擦傷,指甲撕裂(經診斷和橡樹木痕吻合)和膝蓋嚴重磨傷,後來留下疤痕。警方不確定擦傷地點是森林,因為在馬路上玩的女孩(愛汀,五歲)說她看到我翻牆時摔跤了,膝蓋跌在地上。不過,愛汀的證詞反反覆覆,因此不被採信。此外,我還出現類緊張性精神症的徵狀:連續三十六小時缺乏自主反應,之後又有兩週不言不語。等我恢復正常能開口說話了,卻又完全想不起當天的經歷,不曉得從下午出門到被送往醫院檢查這段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凱西起身去燒開水。「有時候。」她說。
我頭一天看到凱西,就覺得她是奎格利的同類。她身穿野戰褲,酒紅套頭毛衣,袖子長過手腕,腳下一雙厚底運動鞋。我認為她這麼做純粹是虛張聲勢,想對我們說:喂,我可是跟其他人不一樣喔。她的一絲敵意反而燃起了我的興趣,讓我覺得她很迷人。我就是這個毛病,女人越是惹惱我,我就越愛。
「我本來是幹臥底的。」凱西說。這解釋了她的服裝和傳言為什麼會失真,因為臥底非常重視保密。「所以才會這麼快升警探。有幫派在校園販毒,緝毒組想抓出幕後主使,需要有人混進學校,於是我就喬裝成心理系研究生。我考進警專之前,在都柏林三一學院唸了幾年心理學,所以講話很有那麼回事,而且我看起來很年輕。」
薩維奇太太回家,泡茶給先生約瑟夫和彼得的四個兄妹喝,之後再和亞當的父親萊恩先生到森林去,走得更裡面一點喊人,但仍然沒有回應。八點二十五分,天色漸漸變暗,三名孩童的家長非常憂慮,擔心他們可能走失了。潔咪的單親母親羅文女士家裡有電話,便報警處理。
我演得實在太精采了,透露男人偷腥的時候表情既歉疚又同情,拿捏得恰到好處,讓她和男人同居四年而生的信任頓時瓦解,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向我傾訴,從男人那一晚何時離開住處到他在床上有什麼缺點,全都講了出來。男人和我同事坐在隔壁訊問室目睹了一切,男人什麼都沒說,只是不斷咒罵:「幹,我明明跟她在家裡。」我輕輕拍拍女子的肩膀,給她面紙和一杯茶,還有一份筆錄。
「聽說她是梅森家的人,他們放話如果不讓她加入,就要施壓解散重案組。」山姆在後面跟我說。山姆是蓋威人,個性沉著樂觀,長得粗粗壯壯,我從來不覺得他是容易聽信謠言的人,會被漫天大謊拖著走。
現在回想起來,對我而言,凱西出現得正是時候。沒進重案組之前,我對組裡有很多炫目迷人的幻想,但可不包括奎格利、蜚短流長和沒完沒了的偵訊,還有老是得跟出口成髒、口齒不清的煙毒犯乾耗。
「妳會覺得不舒服嗎?」
所以我信了他的話。「喔,拜託,」我說。山姆搖搖頭對我咧嘴微笑,靠回位子上。我又轉頭去看凱西,只見她已經坐下來,一腳抵著前面的椅子,將筆記本放在大腿上。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日週二下午,家住都柏林近郊納克拿里小鎮的三名十二歲孩童潔咪、亞當和彼得在住家附近的馬路上嬉戲。當天晴朗炎熱,許多鎮民在院子裡做事,三名孩童騎單車、盪輪胎鞦韆、在馬路盡頭的矮牆上走平衡木,目擊證人分別在不同時間看到他們三人。
她說:「我是在跟『慾望城市』裡的莎拉潔西卡派克約會嗎?甜心,別忘了唇線筆,我可不希望司機還要回來拿。」下樓的時候,她說:「喝一杯?」我無法解釋兩人之間的化學變化,為何一晚的相處就能生出這麼多年的淡淡情誼。我唯一想到的說法是我們都發現彼此非常契合,雖然完全出乎意料,卻再確定也不過。
凱西一結束湯姆的新人訓練,就馬上和我成為搭檔。組長反對了一下,因為他實在看不慣兩隻剛入門的菜鳥湊成一對,而且這表示他得另外想辦法安頓奎格利。但是我真夠走運,雖然偵探鼻子不夠靈,卻意外找到某人表示曾經聽誰吹噓殺了一名流浪漢,因此組長對我印象不錯,而我就充分發揮了這一點優勢。
「你跟他搭檔,結果怎麼樣?」凱西問。
不過,我還是跟凱西成了朋友,而這都得歸功於她那台一九八一年的乳白色偉士牌機車。車子雖然是經典款,但我就是覺得它像血統優良的雜種狗。我老是叫它高爾夫球車,故意惹凱西生氣,而她則是笑我買那輛白色爛吉普車是為了彌補男子氣概,還不忘補上「我很同情你女友」之類的鬼話。
這時,她開口了:「好了,讓我來,你得先知道怎麼扭這小寶貝才行。」
「天哪,」我說:「這是怎麼回事?」
「可是,妳不想逮他嗎?」我說。我慢慢察覺自己的無知,對照她的冷靜,讓我很挫折:「他捅了妳耶。」
「我是都柏林人。」我說:「我的口音是當年在英國唸寄宿學校學的。那個呆頭智障明明知道。」他是真的知道。我進組裡的頭幾個星期,他一直在我身邊碎碎唸,說英國人來當愛爾蘭警察幹嘛,感覺就好像小孩一直戳你手臂,問你說「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我最後實在受不了,只好打破除非必要絕對不說的原則,跟他解釋清楚。看來我當初應該說得更簡單一點。
納克拿里鎮當時開發得很零星,附近一大片森林,和鎮上只隔著一道五呎高的矮牆。下午三點左右,三名孩童將單車留在彼得家前院,彼得的母親薩維奇太太正在院子裡晾衣服,他們告訴她要到森林裡玩。三名孩童常到森和圖書林去,對森林瞭若指掌,因此薩維奇太太並不擔心他們走失。彼得戴了手錶,薩維奇太太要兒子六點半之前回家吃點心。這段對話後來得到隔壁鄰居柯利太太證實,另外也有幾名證人供稱看到三名孩童攀過矮牆到林裡去。
流浪漢生前的遭遇已經夠悲慘了,讓人感嘆世道無情,就連死亡也無法擺脫相同的命運。這樣的案子從一開始就注定無望,沒有線索,沒有目擊者,也沒人聽到什麼,殺人兇手很可能喝得爛醉或嗑藥過頭,根本不曉得自己做了什麼,因此我的新手辦案熱度很快就消退了。
別的不談,光憑凱西是女的這一點,就已經讓同事憤怒難抑了。我們都被教得很好,對於偏見之惡避之唯恐不及,但心底還是有個根深柢固的想法,希望重回一九五〇年代的美好時光,就連我的同輩也不例外。對絕大多數愛爾蘭人來說,五〇年代要到一九九五年才算結束,柴契爾夫人的八〇年代則是根本不存在。五〇年代,警察可以恫嚇嫌犯逼他招供,威脅嫌犯要讓他老媽知情。五〇年代在愛爾蘭的外國人只有醫學生,工作場合還可以痛罵女性。凱西是第四位進重案組的女警,之前三位都不甚了了,其中一位更是天大的錯誤,雖然有人說她是被設計的。那位女警將歹徒逼到角落,竟然嚇得將佩槍朝嫌犯頭部扔去,結果差點沒害自己和搭檔喪命,從此成為組裡的奇談。
我知道他們手段殘酷。人本來就很殘忍野蠻,但是藉由心無旁騖的虎視眈眈和仔細操控,逼對方徹底放下心防和自我保衛的本能,更是野蠻的極致,是最純粹高明細緻的暴力。
我對凱西說:「韋恩?他爸媽生下他的時候,幹嘛不直接在他額頭上刺『我家沒人國中畢業』算了?」這傢伙把「大鬍子艾迪」痛揍一頓,就為了偷一條毯子。他在筆錄上簽名之後,還問可不可以把流浪漢的毯子要回來,我們把他交給員警,跟他說他們會處理,之後就回凱西家,開了一瓶香檳,一路聊到清晨六點。我和她隔天上班都遲到了,整天昏昏沉沉,而且不時吃吃傻笑。
「我就是這麼想的。他很阽心,其實……」說完她塞了一根煙到嘴裡,對我伸手示意,我把打火機扔給她。
森林尋人行動開始,有人推斷三名孩童可能逃家了,因為羅文女士決定送潔咪到都柏林唸寄宿學校,只有週末才會回納克拿里。潔咪預定兩週之後離開,她和亞當、彼得對於即將到來的分別都很不安。然而,初步檢視孩童房間顯示三人的衣服、金錢和個人物品都沒有短少。潔咪的俄羅斯娃娃撲滿裡有五點八五英鎊,也沒有動過的痕跡。
接下來發生什麼,我又有點記憶模糊了。我只知道我想讓她也對我印象深刻,但我沒挨過刀子,也沒遇上槍戰之類的,只好跟她說我還在家暴組時,有一回勸阻一名父親帶著嬰兒從頂樓往下跳的經過。我故事拖得很長,又不連貫,但大體上是對的。真的,我想我那時應該有點醉意,這讓我又多了一個理由相信我和凱西喝的是熱威士忌。我記得聊到威爾斯詩人狄倫湯瑪斯,兩人聊得興高采烈(我是這麼覺得)。凱西跪坐在沙發上,雙手比畫著,香煙被遺忘在煙灰缸,兀自燃燒。我和她像兩個自閉害羞的小孩,互相說笑,言談機智而曖昧,卻不忘在心裡暗自衡量對方的一字一句,確定沒有人越線或感覺受傷。我們聊到「火光」和「煙槍牛仔合唱團」,凱西用她沙啞甜美的聲音輕輕唱著。
「幹臥底的所有事情都讓我不舒服,」凱西說:「全部。」
我眉毛一挑說:「小寶貝?真是的,妳們女孩子。」
我被人發現的時候,身穿藍色牛仔短褲、白棉T恤、白色棉襪和白色綁鞋帶運動鞋。鞋襪都沾滿血跡,但襪子比較不明顯,量也較少。血跡分布分析顯示鮮血從內向外滲出鞋面,卻由外往內浸入棉襪,表示運動鞋曾經脫掉,鮮血先滲進鞋裡,之後血液開始凝固,鞋子才穿回腳上,因而讓血沾上襪子。T恤有四道平行抓痕,長度在三到五英寸之間,從左肩鎖骨中央斜劃到右後背的肋骨處。
「湯姆昨天還叫我『小夥子』呢,」凱西說:「『做得很好,小夥子。』說完他就緊張得結巴了。我猜他可能怕我告他。」
更慘的是我還和奎格利搭檔,兩人完全處不來。他老愛模仿「酷狗寶貝之魔兔詛咒」裡的情節,一演就是整段,演完還會學卡通啄木鳥的笑聲,告訴你剛才的情節很好笑。我忍不住猜想,他們讓我跟他同組絕不是因為他對新人很好,而是因為沒有人想跟他搭檔。命案加上奎格利,讓我實在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認識凱西。現在偶爾回想起來,我還是覺得當時我跟她很可能一直這樣陌生下去。雖然我們組很小,但有些同事你跟他們就永遠只是走廊上的點頭之交,因為彼此再怎麼樣都沒有交集。
「換個角度看,說不定他是在恭維妳。」我說。
當天傍晚六點四十五分,彼得仍未返家,薩維奇太太打電話給另外兩名孩童的母親,認為兒子可能在他朋友家。兩名孩童也沒有回家。彼得平時很聽話,家長當下並不擔心,心想三名孩童可能玩過頭了忘了時間。六點五十五分,薩維奇太太沿著馬路繞了森林一圈,並稍微走進林子裡喊兒子和他同伴,但沒人回應,她也沒聽到或看到任何跡象顯示森林裡有人。
的確。她的臉很特別,有一種清新純淨的m.hetubook.com.com感覺,我從來沒在其他人臉上看到過。她的肌膚像孩子般光滑細緻,看不到毛孔,寬嘴圓頰翹鼻,睫毛又長又彎,突出的五官讓旁人相形失色,顯得平淡無奇。
接下來兩個星期,我不是很留意凱西。一群男人中間突然冒出一個姿色普通的女人,難免引人側目,但我對她的注意也就僅限於此。組裡的灰髮老鳥湯姆負責帶她這個新人,而我則是忙著處理流浪漢在小巷被人毆打致死的命案。
「什麼?」我說,氣得忘了自己才是設局的人:「奎格利這個白癡。」
他顯然已經在樹下待了一段時間,但搜尋人員之前喊他名字,他卻沒有回應。羅伯被人送往醫院,警方出動警犬追蹤另外兩名孩童,一直追到距離亞當被發現地點的不遠處,警犬開始不知所措,氣味線索也就此中斷。
我想,我們剛進組裡的頭兩年應該建立了很好的名聲。我們逮到小巷毆人犯,連續偵訊了六個小時,直到他招認為止——雖然我覺得去掉「哦,幹,媽的」之類的對話之後,訊問錄音可能剩不到四十分鐘。嫌犯是條毒蟲,名叫韋恩。我們拿了一罐雪碧給他,接著就到隔壁透過玻璃鏡看他摳青春痘。
我很會用比喻,尤其是拙劣粗淺的比喻。別被我剛才講的給騙了,認為真相有如騎著白馬的淑女,而警探就是身穿盔甲的貴族武士,策馬飛奔緊隨在後。我們的手法其實很差勁,而且下流。男子夜裡搶了都柏林北區的超商,並且刺傷店員,女朋友替他做不在場證明,我就和她搭訕,說男人有她這樣的女朋友一定足不出戶。其實女人漂染了頭髮、肥滋滋的,多年營養失調讓她身材走樣、魅力全失。我心想自己要是有這樣的女友,就算把我跟綽號剃刀的長毛男關在一起,我也願意。我跟她說,我們在男人的高級白運動長褲口袋裡搜到幾張帳單,他說是妳那天晚上出門回來給他的。
「哦,是嗎?」說完她就笑了。我愣了一下也跟著笑了。說我是間諜讓我很在意,因為組裡要是相信,對我就不會知無不言了,把我說成英國人更讓我氣得腦袋糊塗,不過想到他們竟然認為我是〇〇七,感覺雖然離譜,卻還滿讓人開心的。
其實我完全不是這樣的人,但我覺得別人好像都沒發覺。偶爾我一個人痛灌伏特加之後,會像偏執狂一樣產生鮮明的幻覺,看見組長發現我其實只是納克拿里小鎮的公務員之子,便把我調到智慧財產局。我心想,凱西來了之後,長官和同事就不會花太多時間揣測我的出身了。
她瞪著我大吼:「你覺得我需要嗎?」說完,她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竟然開始大笑。
「天哪!」我又說了一次:「我猜他被逮之後,一定有他好受的。」我從來沒揍過嫌犯,你只要讓他們覺得你會揍他們就夠了,沒有必要真的動手。不過有人是這麼幹的,而通常敢捅警察的人在被送到警局之前,身上往往會多出幾道瘀青。
那天晚上的細節我記得不很清楚,凱西也說她想不大起來。兩人聊了不少,我只記得其中一些,還有幾幕鮮明的影像,但實在說不上來到底講了什麼。這樣的失憶讓我想起心理學所謂的迷遊狀態,給我一種詭異甚至非常神奇的感覺。幾百年來,人們始終認為迷遊狀態是精靈、巫師或外星人搞的鬼,沒有人經歷了還能安然脫身,毫無改變。這樣的心靈空白通常唯有獨處才會發生,但是我和凱西卻同時經歷到了。我覺得我們就好像一對雙胞胎,在寂靜的無重力太空中伸著雙手,盲目而緩慢地摸索對方。我記得有留下來吃晚飯,很學生的一餐,新鮮義大利麵配罐頭肉醬,用陶瓷杯喝威士忌。凱西有一個大衣櫃,幾乎佔了一整面牆。我記得她打開櫃子,撈了一條毛巾給我擦頭髮。有人(應該是她)在衣櫃裡釘了窄書架,高度根本不對,東西雜七雜八塞得滿滿的。我是沒仔細看,但記得有幾只龜裂的琺瑯燉鍋、大理石紋筆記本、寶石色的軟料工作服和一堆寫了字的紙。感覺好像走進舊的童話故事書裡,看到小木屋的背後一樣。
凱西要進重案組,我一點意見也沒有。我進組裡才幾個月,就已經對同事老是在更衣室裡自吹自擂的原始人行徑深惡痛絕。他們不是比車子、比鬍後水,就是講些自以為「諷刺」的笑話,讓我每回都很想跟他們長篇大論,告訴他們什麼才是諷刺。基本上,我喜歡女人多過男人,而且私底下對自己能進組裡也有一種說不上來的不安全感。我就快三十二歲,輪派過兩年,又在家暴組待了兩年,因此比凱西夠格一點,但我有時卻覺得上級似乎認為我天生就是要吃這行飯的,就好比男人看到高䠷苗條的金髮女子,就算她臉蛋長得像甲狀腺亢奮的火雞,也會覺得對方是美女。理由很簡單,因為該有的都有了。我講得一口標準的BBC英語,是我在寄宿學校為了保護自己學來的偽裝。抹去殖民效應需要時間,因此雖然愛爾蘭人永遠站在英格蘭球隊的對手那一邊,我也知道幾家酒吧,我只要開口點酒,就得小心有人用酒杯敲我後腦勺,但我的同胞還是覺得緊抿上唇代表有智慧,受過良好教育,講話比較可能是對的。除此之外,我個子高高瘦瘦,手長腳長,穿上合身的西裝,看起來就很苗條優雅,甚至有種不落俗套的俊俏。我如果演戲,一定是出色的警探,充滿機智的獨行俠,總是不畏生命危險,永遠能將犯人手到擒來。
我常常在她家沙發上過夜。我們合https://www•hetubook•com•com作的破案率不錯,而且不斷提高,因此遲交報告或公文,組長也不再威脅要拆散我們。我們聯袂出庭,看韋恩因為殺人而被定罪(「哦,幹,媽的」)。山姆畫了兩張很棒的漫畫,把我們畫成「X檔案」的探員穆德和史考莉(我那張還留著,應該在某個地方)。凱西把漫畫黏在電腦旁邊,跟寫著「爛警察!不給甜甜圈!」的標籤貼紙擺在一起。
那天之後,傳言便少了,其他人也大致不再管我們了,我和凱西都覺得很自在。其實凱西不像外表那麼合群好相處,我也好不到哪裡去。她人很活潑,說笑反應很快,跟誰都可以談得來。但如果各位要她在一大群人和我之間做選擇,她寧可跟我在一起。
凱西把東西搬到我旁邊座位,湯姆則是被迫和奎格利一組,讓他好幾個星期都像被背叛的拉布拉多犬一樣,用哀傷怨懟的眼神望著我們。
凱西還沒加入重案組,我們就聽說她這號人物了,說不定更早,在她接受調任之前,我們就略有耳聞了。這裡的消息快得離譜,跟三姑六婆一樣有效率。重案組人少壓力大,只有二十名常任組員,任何風吹草動(誰要來、要走;工作太少、太多),組裡都會像艙熱症患者一樣陷入歇斯底里的狀態,開始結黨分派,流言四起。通常遇到這種事情,我都置身局外,但凱西要來重案組這項消息實在太轟動了,我想不知道都難。
我心裡想像的是緊張刺|激的生活和一觸即發的感覺,結果現實卻讓我困惑失望,就好像小孩打開閃閃發亮的耶誕禮物,結果只看見兩隻毛襪一樣。要不是凱西,我想我最後很可能變得跟「法網遊龍」裡得了胃潰瘍的警探一樣,覺得一切都是政府的陰謀。
「妳跟販毒小子拿到毒品之後,」後來我問她:「真的轉賣給學生了?」
「女人怎麼能進組裡,你是問這個?」
「怎麼可能?」她忿忿地說:「我查出大盤是誰,一個有錢人家的腦殘小孩,住黑岩區,在都柏林市郊,唸商的,想也知道。我花了幾個月跟他交朋友,聽他講一些爛笑話,幫他修改報告。後來我跟他提議,說讓我去和女孩子打交道,女孩子跟女孩子買毒品比較不會緊張,對吧?他覺得這點子很棒,一切都進展得很順利,我開始放風聲,說直接找供應商拿貨會比透過這小鬼簡單。只是這小鬼不曉得嗑藥嗑太多了還是怎樣,當時是五月,考試快到了,他竟然疑心病發,覺得我想搶他生意,就捅了我一刀。」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接著說:「不過,你別跟奎格利講。這案子還在進行,照理說我應該閉嘴,就讓那個可憐的蠢蛋繼續幻想吧。」
你們或許有人會猜我幹警探是為了當英雄,想要破解童年的謎團。你們錯了。我升任警探那一天,就已經翻出檔案看過了。組裡只剩我一個人,只剩我桌上一盞燈,遺忘的名字像蝙蝠在我腦海中迴盪,手寫的證詞褪色變淡,證人表示潔咪曾經踢她母親,因為她不想去寄宿學校,另外兩名「長相兇惡」的少年經常傍晚在森林四周遊蕩,彼得的母親顴骨有過瘀青……我只看了一遍,就沒再讀過了。我渴望的是犯罪之謎,是有如盲人點字唯有字首隱約可辨的蛛絲馬跡。當年那兩名警探就像警界的貴族,大駕光臨這個鳥不生蛋的小鎮,又像技巧完美的飛人,在空中熠熠發光。他們但求最高的彩金,他們是賭局的專家。
我記得她從來不化妝,只有偶爾會塗肉桂香味的紅色唇膏,看起來更加年輕。不會有人說她漂亮,但我這個人一向喜歡設計師服飾更勝名牌,雖然雜誌老是不識相地諄諄教誨,金髮波霸才是上選,但我得說,比起盯著這些彷彿一個模子刻出來的美女,欣賞凱西是更大的享受。
十四個月後,當地居民拉夫特瑞先生在林中遛狗,途經距離我被發現地點大約六十公尺處,在矮樹叢下看見一只手錶。
我話一出口就後悔了。我從小就是笑話白癡,而且誰曉得她是不是死硬派的女性主義者,會在雨中跟我大談第一位橫越太平洋的女飛行員艾兒.哈特。不過,凱西只是側頭意味深長地瞄了我一眼,朝掌心吐了一口口水,雙手交握學瑪麗蓮夢露用氣音說:「喔,我朝思暮想就是希望有黃金武士來救我,只是沒想到他這麼醜。」
她穿得一點也不像重案組警探。幹這一行的很快就會知道規矩,開始同化,因為所有人都期望你看起來很專業、有教養。希望保持個人特色不是不行,但只能有一丁點,而且不准過頭。我們要符合納稅人心中的刻板印象,他們才會覺得值回票價。我同事大多趁打折到湯瑪士百貨治裝,因此偶爾會出現個人特色不約而同,也就是撞衫的尷尬情況。凱西進來之前,組裡頭號怪胎是一個叫奎格利的傢伙,他說話像有口音的達菲鴨,西裝裡穿上寫著「神經病」的T恤,因為他覺得這樣很大膽。他後來發現我們都沒被嚇到,甚至覺得有點好玩,馬上要他老媽找一天到都柏林來,陪他到湯瑪士百貨買衣服。
凱西聳聳肩說:「其實想起來,他說的也有道理。我的確假裝和他交朋友,想讓他完蛋,而且他自己吸毒又販毒,吸毒又販毒的人通常都是這樣。」
這時,凱西突然做了決定。我到現在還是不曉得為什麼。總之,她身體側向一邊,馬克杯換到另一隻手(她後來發誓,我們那時喝的還是咖啡,她說我會誤認成熱威士忌,是因為那年冬天我們常喝。但我曉得不是,因為我還記得舌尖的濃濃丁香味和猛烈後勁),一把將上衣拉到胸房下緣。我嚇呆www•hetubook.com.com了,過了好一下才明白她想讓我看什麼:一道長長的傷疤,仍然紅腫著,縫線像蝴蛛般攀緣在肋骨上方。「被人刺的。」她說。
「有人跟我說妳之前幹臥底當妓|女,結果釣到大官。」我說。凱西聽了沒說話,把打火機丟回給我,咧嘴微笑。
我記得自己最後還是問了:「所以妳是怎麼進組裡的?」我們之前在聊她適應得怎麼樣,我自認問得相當隨意,但她卻帶著淘氣的表情,回給我淺淺一笑,彷彿我們在玩西洋棋,她抓到我想要轉移注意力,不讓她發現我下了一步爛棋一樣。
不用說,奎格利和少數幾名同事都問過我有沒有上過凱西,還有她好不好上。等他們發現我真的沒上過她,就猜她很可能是同志。我一向覺得凱西很女人,明顯得很,但我能理解對某些人來說,她髮型特別、沒有化妝和愛穿男孩的燈芯絨褲都代表她有蕾絲邊的傾向。
休息時間,我和凱西四目相接,我做了個抽煙的動作,兩人便一起走出室外,蹺著二郎腿,像書擋一樣各自坐在長條椅兩端。值班結束,她等我下班,嘀咕抱怨我收東西怎麼這麼慢。
我做警察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當警探。受訓和幹基層員警那幾年——警察專校、做不完的複雜體能訓練、穿著很卡通的反光外套在小鎮巡邏,調查三名小混混是誰昏了腦袋,竟然打破麥史威尼太太家的花園儲藏室玻璃。我感覺自己就像法國劇作家尤奧斯高筆下的難堪角色,為了從事真正想做的工作,不得不忍受無聊的試煉,只因為莫名其妙的官僚理由。我從來不回想那段日子,也已經記憶模糊。我當時沒有認識任何朋友,我感覺自己的疏離既是被迫,又無可避免,就像鎮靜劑的副作用。不過,看在同學和同事眼裡,卻覺得我是故意怠慢,瞧不起他們根深柢固的鄉下人習氣和往上爬的企圖心。可能吧。我最近讀自己專校時期的日記,裡面有一段形容我同學是「一群嘴巴開開、沒救欠幹的傢伙,腦袋都被陳腔濫調毒壞了,說出來的話臭氣熏天,淨是培根、包心菜、牛屎和祭壇蠟燭的臭味。」就算我那天心情惡劣,這麼說還是太過分了,看來我對文化差異還真是一點也不尊重。
凱西後來被煩夠了,決定匡正視聽,就趁耶誕節晚會穿了一襲黑色無肩帶天鵝絨晚禮服,還帶了一位身材魁梧的英俊橄欖球員當男伴。男的名叫蓋瑞,其實是凱西的表弟,已婚,婚姻幸福,但為了保護心愛的表姊,助她工作一臂之力,他二話不說披掛上陣,含情脈脈看了凱西一整晚。
雖然警方多次呼籲,媒體也大幅報導,請求民眾提供線索,卻沒追出任何蛛絲馬跡,潔咪和彼得就此下落不明。
手錶特徵明顯,錶面是作勢踢球的足球員卡通畫像,分針是足球。薩維奇夫婦指認手錶為彼得所有,薩維奇太太確定兒子失蹤當天戴著手錶。塑膠錶帶有拉扯痕跡,已經和金屬錶身分離,很可能是彼得跑動時勾到低矮的樹枝所致。刑事鑑識科在錶帶和錶面摘取到幾枚殘缺指紋,全都和彼得個人物品上的指紋吻合。
答案其實非常簡單,結果竟然沒有人想到,真是讓我覺得丟臉:因公受傷的警探可以自選單位。我想,大家之所以會漏掉這點,是因為刺傷這種新聞應該一眨眼就透過小道消息網傳開了,但我們卻沒有半個人聽說這件事。
十點二十分,一名手拿火炬的員警在森林中央的密林區發現亞當。亞當靠著大橡樹,雙手放在背後,手掌緊貼橡樹,指甲深深掐進樹幹,斷在樹皮裡。
凱西豎起一邊眉毛看著我,顯然被逗樂了:「他們沒有逮他,否則計畫就完了。他們還要靠他抓到供應商,他們只是再找另一個人臥底,就這樣。」
組長叮囑我和凱西,說他只會給我們最簡單和最沒有希望的案子,「完全不需要任何警探手腕」,我們順從地點點頭,再次向他道謝,心裡明白殺人兇手哪會這麼精明,複雜的案子絕對不可能按照我們組裡的值勤順序發生。
我還沒進重案組,就已經買好工作服了:細緻的藍綠細紋襯衫、輕柔有如兔毛的喀什米爾圍巾和剪裁合身的西裝。西裝是上好質料,摸起來彷彿會呼吸。這些衣服在我衣櫥裡躺了快一年才派上用場。這套不成文的警探行頭,真是深得我心,想我當初會對這份工作情有獨鍾,穿著絕對是原因之一。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含意深遠、外人難窺堂奧的暗號密碼,也就是指紋、微量殘跡和刑事鑑定,這些東西也讓我心嚮往之。警專畢業之後,我派駐過幾個地方,全是像史蒂芬.金小說場景的小鎮。其中一個小鎮有回出了命案,原本稀鬆平常的家暴事件意外失控,就連兇手本人都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不過,由於這名男子的前任女友死因不明,因此重案組還是派了兩名警探過來。他們在鎮上待了一星期,我總是一邊工作一邊盯著咖啡機,他們一走到咖啡機旁,我就跟過去慢慢加牛奶,順便偷聽他們不帶感情的簡潔對話:局裡送來毒物鑑定之後如何如何,實驗室辨識出鋸齒痕再來怎樣怎樣。喝完咖啡,我就會點煙,這樣才能跟他們一起到停車場。我會離他們幾步,一邊抽煙一邊茫然看著天空,聽他們說話。他們會漫不經心對我微笑,偶爾拿出生鏽的Zippo打火機幫我點煙,然後微微聳肩示意我離開,接著又開始討論縝密複雜的多頭偵查計畫:先傳喚嫌犯老媽,讓他獨自在家裡擔心她會抖出什麼,接著再把他找來,另外還要重建現場,帶嫌犯走過一遍,但不讓他有時間細看。
凱西進組裡那一天,所有人和圖書都跌破眼鏡。之前傳言說得天花亂墜,讓我以為她應該像電視影集裡的女警,長腿,洗髮精廣告般的秀髮,甚至穿著緊身衣。週一早點名,歐凱利組長介紹凱西給我們認識,凱西站起來,說了些場面話,很高興加入重案組,希望勝任組裡的高標準等等。她約莫中等身材,深色鬈髮,肩方身瘦,很像小男生。她不是我喜歡的型,我喜歡小女人,甜甜的,小鳥依人,一隻手就可以舉起來抱著轉的那種。然而,她有一種獨特的魅力,也許是她的站姿,重心側向一邊臀部,身體挺直但卻放鬆,很像體操選手。也許只是單純的神秘感。
下面就是我在檔案裡讀到的,在我成為警探的隔天。後頭我還會不斷講到這個故事,只是方式不同。聽起來也許很可憐,但這是我自己的問題:全世界就只有這一個故事,除了我之外沒有其他人能講它。
我好想拿一條大毛巾,在熊熊柴火前溫柔地擦乾她的身子。
我花了快五分鐘試著發動那台偉士牌,結果卻愛上凱西了。她穿著特大號雨衣,看起來只有八歲,感覺腳上應該套一雙瓢蟲圖案的長雨鞋才對。紅色帽簷下是一對棕色大眼睛,雨水沾濕的睫毛細細尖尖的,還有一張小貓臉。
「不是,我是說妳還這麼年輕。」我說,但我心裡想的當然是兩者都是。
要是她心情不好想找人吵架,就會譏諷我的車是「艾克摩比」雙輪車。那天是九月,外頭狂風暴雨,高爾夫球車好死不死選在這時候故障。我當時開車正要離開停車場,看見她這位小姑娘穿著紅色雨衣,簡直跟「南方四賤客」裡的阿尼一個模樣,身旁小機車和她一樣濕淋淋的,被剛晒開過的巴士濺了一身水,氣得她對巴士破口大罵。我把車停在她面前,搖下車窗問:「需要幫忙嗎?」
隔天早上進辦公室,我和她已經是朋友了,就這麼簡單。兩個人都無心插柳,醒來卻發現友誼早就綠意成蔭了。
慢跑鞋和棉襪上的血跡檢驗呈ABO型(一九八四年愛爾蘭還沒有DNA分析技術),而且是A型陽性。我血型也是A型陽性,不過雖然我膝蓋傷痕很深,但警方研判不可能造成大量出血,讓鞋子被血浸透。案發兩年前,潔咪曾經接受盲腸切除手術,驗血紀錄顯示她也是A型陽性。彼得沒有驗血資料,但警方排除是他,因為他父母都是O型,他不可能是其他血型。由於缺乏確鑿證據,檢調不排除血液可能來自未知的第四人,也不排除血液來源可能不只一人。
凱西在三地毛一棟半荒廢的喬治式公寓頂樓租了一間單人套房,照房東的說法,這叫臥室兼起居室,正好夠凱西找朋友過夜。街道很靜,從上下開關的大窗戶看出去是層層疊疊的屋頂,在往後就是三地毛海灘。房間裡木頭書架塞滿了舊平裝書,維多利亞式矮沙發套了噁心的青綠色罩布,地板一張大床墊,上頭鋪了百納鴨絨褥墊。沒有擺飾,也沒有海報,只有窗台上放了幾個貝殼、石塊和栗子。
這就是我的工作,幹久了自然會明白先後緩急,知道任務的要求,否則絕對做不久。故事開始之前,我想說的就兩件事:我追求真相,我說謊騙人。
「奎格利,對吧?他跟我說你是英國海外密情局的間諜。」
我是沒說出口,但心裡對她真是刮目相看,不只因為她挨了那一刀,畢竟(我跟自己說)她又不是特別勇敢,也不是幹了什麼天大的聰明事,只是閃得不夠快而已。我會這麼印象深刻,是因為想到臥底的陰暗面,想到那種靠腎上腺素過活的日子,還有她講起往事一派輕鬆、完全不當一回事的態度。我靠著百般努力,才學會那種輕描淡寫的調調,現在看到真材實料,當然一眼就認了出來。
我頓時對她另眼相待,就好像萬花筒一轉,她在我眼中的形象又變了。我對她馬上從愛情變成非常欣賞。我看著她的雨衣外套說:「天哪,阿尼快死掉了。」說完就把高爾夫球車抬進我的車子後頭,送她回家。
「妳臥底身分洩漏了?」
「我的腦汁正在悄悄流失。」我說。
我是警探,我要提醒各位牢記這一點。幹我們這一行的,說到底就是追求真相,但我們和真相的關係就好比支離破碎的玻璃,裂痕處處,折射出千百種影像,讓人迷惑。窮究真相是警探的終極任務,也是我們一舉一動的最後目的。我們費盡苦心縝密設計,說謊隱瞞,使出各式各樣的欺騙手段,就為了觸及真相。真相是世上最誘人的女子,我們則是善妒的情人,下意識不讓任何人瞄她一眼。我們不斷背叛真相,日復一日沉浸在謊言之中,再也沒有感覺,但最後總會回到她身邊;並使出情人最後的撒手鐧:我會這麼做,只因為愛妳太深。
凱西是女的也就算了,問題是她才二十八歲,而且剛從警專畢業沒幾年。在警界,重案組是菁英中的菁英,能進組裡的沒有一個是三十歲以下,除非他老爸是議員或大官。基層員警必須先輪派兩年,替人跑腿幹外勤,之後再到其他單位歷練,至少待一、兩個組,才有資格進我們這裡。凱西只待過緝毒組,而且還不滿一年,因此想也知道組裡的小道消息不會有什麼好話,不是說她睡了某個大官,就是說她是某人的私生女,比較有創意一點的就說她逮到達官顯要買毒品,進重案組算是給她的封口費。
八月十四日當天,尋人行動持續了一整夜。之後數週,搜救義工分組在附近的原野、農地和山丘做地毯式搜索,就連洞穴溝渠也不放過,潛水夫在流經森林的河裡尋找,但都毫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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