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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化身

作者:塔娜.法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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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至於蕾西,各位只要牢記一點,就是她不存在。是我和法蘭克.麥奇多年以前捏造出來的臥底假身分,在他哈庫特街的骯髒辦公室,一個豔陽的午後。法蘭克想要派人滲透在都柏林大學學院活動的販毒組織,而我想要那份工作,或許是我這輩子最想要的東西。
陽光穿過窗戶打在我臉上,法蘭克仔細地打量了我一番。「妳看起來像二十一歲,完全沒有問題。報告說妳唸了三年大學,是哪一間學校?」
陽光斜斜地打在刮痕累累的桌面,法蘭克身上氣味清爽,帶著肥皂與皮革的淡香。他是個好老師、天才教授,拿著黑色畢洛鋼珠筆潦草地寫下日期、地點和事件,不久蕾西就像拍立得相片一樣慢慢地成形,從紙上裊裊升起,飄浮在空中有如一縷焚香。她的臉是我的臉龐,生命來自半被遺忘的夢境。
道帝很年輕,一雙倒楣樣的耳朵,身材瘦得難看。我朝他伸出手,他竟然像卡通人物一樣驚訝得連看我兩眼,我感覺似乎聽見他眼球「啵」的一聲轉回原位。天曉得他聽過關於我的什麼傳言——小道消息在警察圈子傳得比賓果俱樂部還要快——但我當時沒空在意這點。我只是笑著瞪他一眼,只見他嘟囔一聲就急急鬆開我的手,彷彿被火燙到。
「找地方躲吧。」我話剛說完,女孩奔跑的影像便一湧而上,有如湮滅於記憶中的夢魘場景:小徑蜿蜒伸向黑暗,女孩落荒而逃,雙腳無可避免地踩到碎石滑倒,耳中只聽見自己的猛烈喘息。我感覺法蘭克小心翼翼後退一步,一言不發地緊盯著我。
法蘭克說著遞給我另一只證物袋,「看出哪裡不對了嗎?」
這是蕾西.麥迪森的故事,不是我的。我很希望能將兩人的故事分開,可惜沒有辦法。我之前總認為是我自己將兩人縫在一起,雖然縫得很緊,但隨時可以將線解開。可是,我現在發覺縫線比我想像的還要深、還要底層,眼不能見,不受我的控制。
「我不曉得會忙到幾點。」山姆說。
「還有,」山姆說,目光依然盯著小路,「這麼做非常危險。」
「她生前可是在用假名過日子呢,小凱,」法蘭克開始講道理,「妳真以為她有和家人聯絡?等我們查出她的家人是誰,案子也差不多結束了,對他們來說根本沒差。」
「有道理,」我說。女孩的屍體讓小屋裡的空氣變得很怪,嘶嘶作響,有如電視切到靜音時的低鳴,很難專心思考。「在一個房裡待太久,宇宙可能變成反物質。」我將證物袋交還法蘭克,手在褲管側邊抹了幾下。
我呼吸恢復正常。「山姆,」我說,「到底出了什麼事?」
「凱西.麥道斯。」他說著,抬頭看了我一眼。
「對嗎?」
法蘭克聲聳肩說:「只是問問。」
局裡沒有罪犯側寫專家,但重案組的同事習慣找我。他們多數沒有唸過大學,知道我待過三年心理系,全都佩服得過了頭。他們請我幫忙,我也覺得無妨。我趁閒暇時間讀了許多教科書與統計資料,希望不負眾望。如果有需要,山姆也會找我,因為他的警察直覺終究凌駕於保護我的本能之上,尤其當他來到命案現場,發現情況非同小可的時候。
山姆似乎稍稍動搖,但我沒有,因為我太清楚法蘭克的把戲。他總是步步進逼,每一步看來都微不足道,狀似無害,等你意識過來,已經啪的一聲落入自己根本不想踩進的圈套裡了。「問題是為什麼,法蘭克,」我問:「回答這一點就好。可以,我是不介意蹧蹋一個春光燦爛的週末,在家看爛透的電視節目,不像正常人一樣出去約會。但你投入這麼多的時間人力,就為了一件可能根本無須大費周章的事情,為什麼?」
「天哪,」我說:「難怪你不找鑑識科來,也不請殯葬人員。難怪你要我打扮成這副蠢樣,免得被人發現你已經找了替身?」我脫下帽子塞回書包。就算法蘭克是個天才,也不可能幾秒之內想出這招,他一定早計畫好了,肯定剛到現場不久,腦袋裡就有了這個點子。
我的心臟猛烈撞了肋骨一下。山姆是重案組警探,我知道自己最好坐下來,但膝蓋卻沒辦法彎,只好靠著櫃子。
靶場在市中心的地底,遠離都柏林路面的半數車輛與厚重煙霧。我其實不需要去,因為我的射擊成績一向出色,而且離考核測驗還有好幾個月。但我那天太早醒來,離上班還有很長時間,我又靜不下來做其他事,只有射擊練習能撫平我內心的焦躁。我慢慢調整耳罩、檢查佩槍,等其他人都專心瞄準了,不會注意我頭幾發像卡通裡被人電擊的角色一樣胡亂開槍,我才扣動扳機。容易驚慌失措的人自有一套應變之道,你會發展出細緻的小技巧,不讓別人發現你在慌張。要是你學得夠快,不久就能活得和正常人沒兩樣,將日子一天天應付過去。
「嘿,因為我們很想妳啊,寶貝。所以隨便找個理由,」法蘭克對我咧嘴微笑,我狠狠回瞪他一眼。「還有妳真的覺得她和妳一點屁蛋關係都沒有?話別說得太早,等我們開始查證她的身分,看妳的親朋好友會不會大驚失色,全都打電話來說死掉的那個人是妳。」
「傳言都是真的。」我對他說。電話另一頭,山姆壓低聲音正在和人爭論,說得氣急敗壞,卻被對方的慢條斯理打斷。要是紅髮男肯閉嘴,一秒鐘也好,我敢說自己一定聽得出來山姆在和誰說話。
我在電話另一頭聽到的聲音讓我很不自在。就我所知,山姆是唯一沒有搭檔的警探,他喜歡單打獨鬥,遇到案子就和新的團隊合作,有時以專家身分協助地方員警,有時支援接到大案的警探同事。山姆和誰都處得來,是最佳候補,我很好奇他這回支援的是我之前的哪一位同事。
「嗨,」我說:「什麼事?」
山姆瞥了我一眼,想知道狀況。他發現我沒有昏倒或尖叫的傾向,也不會做出他心裡所想的舉動,便點了點頭,開始稍微恢復正常。「白人女性,」他說:「二十五歲到三十出頭,胸口一刀斃命。庫柏說死亡時間大約是午夜,誤差約前後一小時,至於其他就不確定了,例如是否受到重擊、周圍溫度變化、死前身體狀況之類的,他一概回答不曉得。」
「還有,」我說:「這麼做一點意義都沒有。山姆辦過幾十件兇殺案,法蘭克,大多數都偵破了,完全沒耍什麼異想天開的怪招。你剛才說的小計畫,光準備就得花上幾個星期——」
我之後再也沒有見過她。我當時並不曉得(因為我心有旁騖),現在想來更覺得不可思議,小屋裡的那十分鐘是我和女孩唯一共處過的時間,但卻深深刻在我生命之中,形成永恆的烙痕。
法蘭克聳聳肩膀,將煙點燃。「可不可能由我來傷腦筋就好。也許真的不行,這點我不否認,但等做下去就會知道了。還有呢?」
山姆陪我走下田野,肩膀近得擦過我的肩膀,像是保護我。我感覺山姆似乎不想讓我獨自經過屍體,但我其實很想再看女孩一眼,就我自己一個人靜靜注視她。只是我感覺法蘭克在背後盯著我,因此便頭也不回從小屋門前走過。
「法蘭克,頂替真人過日子,就算只有半小時,也是非同小可,得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何況是一個完全的外人。你不能因為我長得有一點像她,就要我跳進女孩的生活——」
「罪過、罪過。」伯恩說,語氣聽起來很認真。他年紀五十出頭,略微駝背,水藍色眼睛,身上飄著濕制服和癟三的味道。
那天早上,我七點結束打靶,走到更衣室清槍,和兩名巡邏小組的同事閒聊,但刻意保持距離,不讓他們覺得可以共進早餐。就在這時,手機響了。
星期四早上八點,大街(先不管「大」和「街」的定義)空空蕩蕩的,美得有如風景明信片,只有一名老婦人拉著菜籃車,從殘破的花崗岩石碑前走過,幾間糖褐色小屋蜿蜒其後,遠山綠綠蔥蔥,漠然俯瞰一切。我可以想像有人死在這裡,但應該是農夫,為了爭執歷經數代未決的疆界而死;或是妻子,被愛喝酒跟罹患艙熱症而變得暴力的丈夫殺死;還是弟弟,被與他同住、隱忍了四十年的胞兄謀害。總之就是一些根深柢固的平凡罪行,和愛爾蘭一樣源遠流長,絕對不會讓經驗豐富一如山姆的警探語無倫次。
「朋友,我覺得你最好多考慮個十秒鐘,然後再——」
「這個法蘭克,他是好警察嗎?」
你們住在哪裡?
等我們準備就緒,天色已經黑了。「很好,」法蘭克將寫著蕾西生平的大紙捲好,遞給我說:「十天後有一個警探訓練課程,我會幫妳報名,結束之後再回來,我會和妳共事一陣子,等都柏林大學學院十月開學了,妳就進去。」
「有性侵的跡象嗎?」我問。山姆縮了一下,但我早就沒事了。
法蘭克依然懶洋洋地靠在窗邊,但我瞥見藍色眼眸銳利地一閃,知道他一直在仔細觀察我。「我們的對象可不是哥倫比亞毒梟,妳大部分時間只會和小嘍囉廝混,起碼剛開始的時候。但是妳必須搞清楚,這工作一點也不安全。那些傢伙有一半幾乎整天不省人事,另一半對生意非常認真。換句話說,他們如果想殺妳,絕對不會手軟。這樣妳會擔心嗎?」
「這妳放心。妳要是不喜歡,可以一直戴著安全帽。」法蘭克等著。我聳聳肩,將那副蠢墨鏡戴上。見到他的興奮開始消失了,我的背又開始緊繃。山姆看起來病慵慵的,法蘭克負責這件案子,又不讓我看命案現場,表示很有可能是臥底被殺了。
「我會打電話過去,跟家暴組說我們需要妳支援。」
葛倫斯凱在都柏林外圍,群山環抱的威克勞郡,幾乎遺世獨立。我在威克勞住了大半歲月,從來沒有靠近過那個村子,除了那根怪路標。而它也真是這樣一個地方:零星的幾間老房子,圍著每個月聚會一次的教堂、一間酒吧和一間什麼都賣的雜貨商店,村子又小、又孤單,就連急著在都柏林郊區尋找便宜房子的年輕世代也沒發現這裡。
「人呢?」我說。
我遲疑半晌——山姆騙我?——因為我認得她,我看過這張臉,看過上百萬次。接著我往前一步,定睛一瞧,世界倏地靜默凝結,黑暗從角落蜂擁而至,唯有女孩的臉龐閃閃發亮。是我,是我的臉。微斜的鼻梁、修長的眉毛,那張臉龐上的一曲一彎寫得清清楚楚:是我,雙唇發紫、靜止不動、眼窩陰影有如瘀青的我。我感覺不到自己的手腳和呼吸,我感覺自己彷彿飄到空中碎成片片,隨和圖書風湮滅。
「也不是,我想她死在別處,」山姆說著撥開荊棘,頭朝外面房間角落一撇。「我們在那裡發現一大攤疑似血跡,總量多少不曉得,要看鑑識科有沒有辦法查出來。不過要是過了一個晚上還留下這麼多血,我敢說之前一定更多。死者或許坐靠在那面牆,因為血漬集中在上衣胸前、腿間和牛仔褲臀部。如果她是躺著,應該流向身體兩側,看到了嗎?」
山姆撇過頭去,雙手深插口袋,讓我自己處理。「還有,」我說:「這麼做也有道德層面的問題。女孩一定有家人和朋友,你打算對他們說女孩活得好好的,只不過需要縫個幾針,其實她正躺在停屍間,讓庫柏開膛剖腹?拜託,法蘭克。」
「對,」山姆說:「我看不出這件案子會不一樣。」
山姆搖頭說:「很難說,得等鑑識科蒐證化驗之後才曉得。不過,昨晚那場大雨沖走許多物證——小路不可能找到腳印或血跡,不可能。但要我猜的話,我會說這裡不是第一現場,因為死者遇刺之後還站了一陣子。這裡,你們看到沒有?血直直往下流到她的牛仔褲管,」法蘭克順勢將手電筒往下照。「而且死者兩邊膝蓋都沾了泥巴,一邊還破洞,感覺應該是奔跑後曾跌倒過。」
「搞得這麼懸疑,我都快被好奇心殺死了!」我說,語氣比我想的還要粗魯。但法蘭克這時已經鑽進小屋,撥開懸垂下來擋在門口和裡面房間的荊棘。
「不要。」我說,雖然心裡很想。我站不住,不停在長草地上前後左右移動。這女孩我連喜歡都談不上,我很想這麼說,只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拜託!」我雙手抱頭搔了一圈,不曉得該從何說起。山丘、田野、狀況外的員警和女孩喪命的小屋,這可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惡夢。「好吧,我話先說在前頭,當替身我絕對不幹,我從來沒聽過這種事。」
我們將蕾西塑造成精力無窮的女孩,聰明有教養,從小善良,但始終靜不下來,怎麼都教不會。或許有些天真、不知防備,總是急著回答你,不需要對方再問。
「隨妳想要怎樣。妳弟小妳六歲,所以還和妳爸、媽住在加拿大。他叫什麼名字?」
「要緊事永遠擠得出時間做。」我說著,從口袋掏出衣櫃鑰匙。
我考慮過一般警察的解決之道,就是酗酒,從一早開始喝,而且不停喝。但我很怕自己三更半夜打電話給不對的人,向他們酒後吐真言。再說,我發現射擊練習幾乎一樣有效,又沒有麻煩的副作用。
法蘭克眉毛一揚,擺出不得了的表情。「啊,原來是專家,那為什麼沒唸完?」
「感情很好,因為女孩讓男孩笑了,除非兩人還很有話聊,否則男生通常不會被女孩的玩笑話逗樂。兩只購物袋都是男的提,女孩先幫男的抵住大門,自己才跟著進去,表示兩人都很照顧對方。」
「只有姑姑和姑丈。」我說。
法蘭克側著手電筒,照向女孩鞋跟,只見棕色刮痕處處,嵌滿泥沙。「女孩在死亡之後被人拖動過,因為屍體底下沒有血灘。換句話說,死者被拖來這裡的時候,已經不再流血了。發現她的傢伙發誓沒有動過屍體,我相信他沒有動。他看起來就像要吐了,不可能靠得太近。總而言之,女孩死後不久就被拖到這裡,庫柏說屍體還沒僵硬,也沒有二重瘀青,死者在雨中也沒有逗留太多時間,因為身上幾乎沒濕。要是整晚待在室外,肯定成了落湯雞。」
我答不上來。「好警察」這三個字可不能隨便說說,箇中條件錯綜複雜,而且每一位警察都有自己的標準。法蘭克符不符合山姆眼中的好警察,我一點也不曉得。老實說,我連他是不是我眼中的好警察都不清楚。「那傢伙精得要命,」最後我只說:「而且總是手到擒來,無論方法好壞。你要照他說的觀望三天嗎?」
「她不是這裡人,絕對的,」道帝手指伸到褲子側邊抹了抹,再度盯著我看:「他們住在上頭的山楂林屋,是外來客,跟葛倫斯凱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麼做真刺|激,要什麼有什麼,完全自由,隨你揮霍,讓我一直很想笑。從親戚、國籍到各式各樣的事情,全都攤在我的面前,任我選擇。我可以在不丹王宮長大,有十七名兄弟姊妹,還有私人司機,我想怎樣就是怎樣。我又塞了一塊巧克力餅乾到嘴裡,法蘭克發現我面帶微笑,覺得我好像不把臥底當作一回事。
妳什麼時候交第一個男朋友?
「好了,」伯恩總算回過神來,察覺我們再度出現便說:「我們得走人,她就交給你們了。」
「是,長官。」我說。
「凱西!」山姆說,語氣很可怕,生病似的氣喘吁吁,彷彿被人打到沒氣了。「妳還好吧?」
法蘭克彈離桌緣走到窗邊,也要我過去。「好,」他說,「看到底下那兩個人沒有?」
「員警接到案子,將她的名字輸入電腦,」法蘭克收回證物袋說:「螢幕立刻出現提示訊號,此人發生任何狀況,務必『即刻』回報法蘭克警官。我一直沒有把蕾西從系統裡消除,心想或許哪一天還用得著她,或早或晚,誰曉得。」
我喜歡這種新的動腦方式。「沒錯,有一陣子了,」我說。法蘭克質疑似的揚起眉毛,我一時不大確定自己說的對不對,但很快就想到了。「他們講話的時候沒有看對方,剛交往的戀人老是四目交會,久了就沒必要一直察言觀色。」
「你讓我大老遠跑來這裡,就是為了討論我的穿著品味嗎?」我問。我在書包裡找到以前常戴的紅扁帽,拿出來朝他揮了揮。
我和山姆都沒有回答。
「不行,我已經不在重案組了,山姆。如果是謀殺案,那就跟我無關。」
「不會,」我說,我是認真的,「完全不會。」
「天哪,」我說:「萬一我們踩到呢?山姆,你有沒有辦過雙屍命案?」
「搞什麼鬼!」呼吸順暢之後,我說。
「情侶,因為他們走得比朋友近,頭還微微靠攏。」
然而,有經驗的人都曉得,屍體會改變一切。那巨大的沉默與有如黑洞的空無,時間靜止,分子凝結在不動的屍體周圍,死者得知生命最終之謎,卻無法對人訴說。一般死者只是屋裡的一件東西,但被殺害的死者不同,他們並不孤單。沉默有如震耳欲聾的吶喊,空氣中佈滿斑紋與手印,屍體烙著冒煙的標記,是方才緊抓死者不放的人,是兇手。
「男朋友?」
「嗨!」法蘭克朝我咧嘴微笑。
山姆沉默半晌,之後嘆了一口氣。「不會,」他說:「應該不至於。調查意圖謀殺和調查真的謀殺其實差不多,而且就如同凱西剛才講的,我們本來就得保密幾天,直到查出女孩身分為止,免得橫生枝節。但這不是重點。」
命案是破了,但我出現的症狀肯定會讓愛穿皮涼鞋的心理醫師雀躍不已。幸好沒有人認為臉上被人抓傷需要去看心理醫生。我的反應是標準的創傷後症候群:發抖、沒有食慾、門鈴或電話一響就嚇得彈到天花板,外加一點我個人的小毛病。我的身體協調變得很怪,有生以來頭一回被自己絆倒、踢到門框,或是腦袋去撞櫃子。另外就是我不再作夢。我以前總會夢到一連串混亂洶湧的影像,如火柱翻騰飛越黑色山巒,藤蔓破磚而出,或是鹿群披著光袍在三地毛海灘跑跑跳跳。
我回頭看了山姆一眼。「別擔心,」他輕聲說道。他臉上回復血色,顯得斑斑點點,微微發亮。「妳不會有事的。」
「法蘭克,」我說:「我這輩子還沒聽過這麼白癡的點子,我看你腦袋燒壞了,根本是在自掘墳墓。我看你——」
「還有,」我說:「這麼做太遲了,伯恩、道帝和那個出來遛狗不曉得叫什麼名字的傢伙都知道女孩死了。你是說你有辦法讓他們三個人閉嘴,就因為你另有計畫?遛狗先生搞不好早就通知半個威克勞郡的人了。」
我轉身背對巡邏小組的同事,走到角落。「我很好。幹嘛這麼問?出了什麼事?」
「真巧,」法蘭克說:「沒想到妳會這麼說,因為我也是這麼打算的。」田地角落凌亂地堆了幾塊爬滿青苔的礫岩,法蘭克朝後一跳坐上岩石,一隻腳前後搖晃。
身高中等的他略顯粗壯,但很健康,肩膀線條完美、棕色頭髮剪得很短。我一直以為他應該毫不起眼、面貌模糊,或許還會像美國影集「X檔案」裡的癌人一樣。沒想到法蘭克線條分明、輪廓粗獷,雙眸又大又藍,所到之處似乎都會留下一股熱流。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我敢說這男人一定頗受女性的青睞。
「可是妙就妙在這一點啊!」法蘭克解釋道。
法蘭克眉毛一挑:「你是誰?她媽啊?」
「不行也得行。」我說。
「你要放凱西出去,讓那傢伙現身把事情搞定,這就是誘餌。」
「準備好了嗎?」山姆輕聲問我。
「那要是她會設計電腦程式或打網球呢?甚至是左撇子呢?不可能的,我只要一小時就會完蛋了。」
「你決定之後再告訴我,」我對山姆說:「我現在要回家。晚上見?」法蘭克突然豎起眉毛。臥底有自己的強力消息網,但幾乎不碰流言蜚語,而且是有點刻意避開,再說我和山姆對於兩人的事又很低調。只見法蘭克很感興趣似的看我一眼,舌頭從口腔內側輕抵著臉頰轉啊轉,我假裝沒看見。
我花了一秒鐘才聽懂他的意思。警校受訓期間,我被分派到柯克市一個不怎麼乾淨的區域。有回遇到一名罹患精神分裂的青少年,瘋狂揚言要用祖父的剃刀割喉自盡,被我說服之後棄械投降。我幾乎忘了這回事,直到法蘭克問起,我才想起自己或許能夠勝任臥底工作。
「希望是。」我說。
果然,法蘭克就和我身邊的人一樣,也曉得薇絲塔行動的事。「他想看我反應如何,」我說:「確定我的狀態。這種事情他很在行,你沒必要自責。」
「當然不會,」法蘭克欣然同意:「今天星期四,這個週末我們先不做決定。我們不向民眾宣布發生命案,凱西留在家裡,免得兇手看到她。我們把王牌留著,再決定要不要用。我會儘可能挖出女孩的一切,以防萬一——反正這本來就是一定要做的,我沒說錯吧?我不會礙事,這我向你們保證。你們剛才也說了,最遲星期天晚上就會找到可疑對象。如果逮到人,我就完全收手,凱西回家暴組,一切都按標準程序來,沒有問題。但要是不知道怎麼搞的……起碼我們還有別的方法。」
這麼做其實很可笑,因為我根本就不怕噪音,但我想無所謂。只www.hetubook.com.com要打上幾靶,我後腦勺的保險絲就會砰地繃斷,握槍的雙手變得穩若磐石,全世界霎時消逝在遠方,只剩下我和眼前的靶紙,還有空氣中熟悉的煙硝味以及我拱起抵擋後座力的腰背。
「史帝芬。」虛擬弟弟,我小時候一直活在幻想世界裡。
「我是凱西。」我和法蘭克握手,並作自我介紹。
說來慚愧,讓我心驚膽跳的不是瘋狂兇殺案,也不是人質危機處理失敗,更不是安靜靦腆的男人將人體器官收在特百惠保鮮盒裡。我在重案組辦的最後一件案子很簡單,就像之前辦的幾十件案子一樣,看不出任何異狀。
法蘭克找出煙灰缸,彈彈香煙盒,弄了一根約翰尊品香煙給我。
我們回到小路,樹木和圍簾隔絕了其他人的視線,山姆突然將我緊緊擁入懷中。「我還以為是妳,」他在我髮間說,聲音低沉顫抖:「我還以為是妳。」
我將手機夾在耳朵和肩膀之間,開始組槍。如果死者不是我和山姆認識的人,那肯定案情重大,非常嚴重,才會讓他這樣說話。愛爾蘭是有命案,但普遍來講都很單純,即使現在也不例外。不是毒梟火併或竊盜失風,就是殺弒命案:「殺」妻「弒」夫。也有人叫它「家暴沙士」,看你問的人是誰。
「事情是這樣的,」山姆說:「今天清晨六點十五分左右,一位名叫杜爾的村民遛狗經過這裡。他將鏈子解開,放狗在田地裡跑。路旁不遠處有一間荒廢的小屋,狗跑進去就沒有出來,於是杜爾只好走過去,結果發現狗正在聞一名女子的屍體。他立刻一把將狗抱住,拔腿離開屋子,打電話報警。」
「——那時他早就盯上某人了。如果沒有,那也是因為你要大家假裝根本沒有命案,把事情他媽的搞砸了。你這麼做只會浪費你的時間、我的時間和所有人的時間。」
法蘭克目光炯炯,我見過這樣的眼神。只要這傢伙眼睛一亮,就表示他又準備說出什麼驚人之語,而且還會故意輕描淡寫。「怎樣,法蘭克?」我說。
斑駁陽光離開桌面,窗外天色開始變暗,法蘭克轉動座椅,從架上拿了一瓶威士忌,替咖啡加料。
山姆嘆了一口氣。「如果妳覺得週末窩在家裡無所謂,那麼對,我想我會答應。反正在我們稍微掌握案情之前,例如查出死者身分或發現嫌疑犯之前,這麼做其實無妨。我會盡量減少困擾,因為我可沒瘋到那個程度,讓女孩的朋友存著不切實際的希望。但當然,我想這麼做應該能夠讓打擊小一點,給他們幾天時間,習慣好友可能撐不過難關的想法……」
「她身上有學生證,」法蘭克說:「外套左口袋有鑰匙,右口袋是美格光手電筒,皮夾在牛仔褲右前口袋,十二鎊紙鈔和零錢,還有一張提款卡、兩張舊收據和這玩意。」他從門邊一堆東西翻出一只乾淨的證物袋,啪的一聲放到我手上。
他聽起來真的很意外。我很清楚他在哄我,也可以列出他的招數,但都無所謂,因為他說得對。換作五年前,甚至一年前,要是能有這麼可遇不可求的冒險機會,我絕對二話不說,立刻與他攜手同行,肯定早就研究起死掉的女孩有沒有穿耳洞,頭髮怎麼分邊。我看著田野,心裡明白又疏離地詢問自己:我到底是怎麼回事?
山姆回來了,語氣變得更加緊張慌亂。「妳方便戴著太陽眼鏡、帽子或頭套之類的東西過來嗎?」
我一開始就猜是不留痕跡的隱形罪犯,看來我的直覺與事實相去不遠。只要在重案組待過幾個月,你大老遠就能嗅出一件案子是不是「那種」案子。我用僅存的一點理智提醒自己,這件事不管案情如何,都與我無關。「很好,」我說:「那你們到底發現什麼?除了她唸三一學院和用假名四處闖蕩之外,還有什麼?」
「我要她當警探,兄弟,」法蘭克說:「我上回查過檔案,她就是。」
「你是說我們?」我說。
「妳今年,啊——才二十七歲?」
「天老爺,」兩名同事其中一個說,「妳是家暴組的,對吧?現在才幾點,竟然有人這麼閒,打起老婆來了?」
「老天,」山姆粗聲嚥了嚥口水說,彷彿喉嚨太緊:「我打了四通電話給妳,正準備派同事到妳家找人。天殺的,妳幹嘛不接手機?」
「但她確實住在這裡,」山姆耐心解釋:「也死在這裡,表示我們必須詳細搜查這個地方。你們或許應該幫我們一點忙,既然你們是地頭蛇。」
「我還沒那麼差吧,寶貝,她眼眸是棕色的。」
「什麼?不是——老天,不是,妳搞錯……我是說,不是我們認識的人。起碼我覺得不是!聽著,妳能過來一下嗎?」
「他們在一起很久了嗎?」
法蘭克從書架角落的鉤子上抓起皮夾克,熄燈後再關上幽暗小辦公室的房門。我徒步走到公車站,心蕩神馳地被奇妙的感覺所包圍。我感覺飄浮在秘密之中,進入新的世界,只聽見蕾西的生平在我制服外套的口袋裡窸窣作響。一切就是這麼快,這麼簡單。
「有可能,」山姆說:「說不定兇手過來追她,也或許只是她這麼想。死者的腳印或許從兇手家門口一路過來,但我們不可能知道,因為早就消失了。」
是誰先甩掉對方?為什麼?
「完美個頭啦!」我說:「你到底想幹嘛,老法?」
「是誰?」我問。
但私底下……「薇絲塔行動」,即使事隔多月,只要你到重案組提起這五個字,就算對方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他也會意味深長地看你一眼、雙手一攤、眉毛一挑,彷彿不想扯入雜交派對或犯下間接傷害似的。歸根究底,我們不但輸了,而且輸得很難看。有些人就像小型的車諾比核電廠,外表光鮮亮麗,暗地裡卻不停釋放毒素,只要靠近他們,張口呼吸就會將你徹底毀滅。有些案子(你可以隨便請教任何警察)就是如此惡毒,吞噬它們所碰觸到的一切。
那個星期四怎麼看都是美好的一天,陽光煦煦地烘乾草地,四周一片寂靜,甚至聽得見昆蟲上下穿梭野花之間的窸窣聲響。但眼前的翠綠山坡卻讓我惶惶不安,彷彿背影般神秘,徘徊不去。片刻之後,我才察覺問題所在。山裡空空曠曠,全葛倫斯凱村沒有半個人前來觀望,打探出了什麼事。
「妳穿那樣可以翻牆嗎?」法蘭克體貼問道:「還是需要幫忙?」我朝他做了個鬼臉,接著一躍跳進田地,感覺潮濕的野草與蒲公英貼上我的腳踝。
「他們要我拯救世界,所以給了我盔甲和光劍。」我用眼角餘光瞄了山姆一眼,發現一頭霧水的他皺起眉毛。我很少談起臥底的事,也忘了有沒有和他提過法蘭克這個人。但當我轉頭看他,才發現他看起來糟透了,嘴唇泛白、雙眼圓睜。我心頭突然一緊:這不是好預兆。
電話那頭有另外一個男人的聲音,慢條斯理卻語氣果決,很難不去注意。聲音聽起來很熟悉,但我想不起來是誰。「妳等一下。」山姆說。
袋子裡是個白色假皮的皮夾,用銀線繡了蝴蝶,表面有幾抹很淡的血跡。「太乾淨了,」我回答:「你說皮夾放在死者牛仔褲的前口袋,她腿間全都是血,皮夾也該血跡斑斑才對。」
我當年只是菜鳥中的菜鳥,剛從天普墨警察學校畢業一年。和法蘭克見面的前兩天,他打電話到局裡,問誰讀過大學、看起來二十多歲。當時我正穿著太大的黃色蛋光背心在史利哥鎮巡邏,覺得小鎮居民怎麼都長得一個模樣。我看到法蘭克應該緊張才對,但我一點也不心慌意亂,因為我太想成為臥底警察,根本沒空緊張。
小路蜿蜒而上,窄得無法並肩同行。地表泥濘,兩旁山楂叢聚遮住了路面。走到樹叢開口處,只見青草茂盛如茵,羊群點點如星,遠方有羔羊咩咩低叫。空氣冰冷鬱結,彷彿開口就能嚐到。朝陽穿過山楂,光芒細長金黃,我真想拋下山姆和法蘭克,就這樣邁步越過山脊繼續往前,留他們獨自面對晨光下等待檢視的血腥暴行。「從這裡走。」法蘭克說。
「好極了,」法蘭克說,「走吧,咱們去喝咖啡,然後就開始幹活了。」
法蘭克這番話彷彿拳頭,朝我腹部猛力一擊。我停止踱步,轉頭望向山坡,不看山姆和法蘭克,也不看扭頭呆視小屋裡死掉的我的兩名員警。
「沒有,否則男的也會掏鑰匙,這是女孩的公寓。不過,女孩起碼有一位室友,因為他們同時抬頭看窗戶,檢查窗簾是不是拉開了。」
「關心她的朋友,」法蘭克說:「一定希望我們揪出下手的傢伙,不計任何代價,而這正是我要做的。」他說完朝天空吐了一口煙。
「他們是學生,」我說,「因為兩人背著書包。他們出去買吃的,因為手裡拿著鄧氏超商百貨的購物袋。女孩的經濟條件比男的好,因為她的外套很貴,男的牛仔褲加了補釘,但不是流行的樣式。」
「聽說妳的搭檔頭殼壞了,上了嫌犯。」紅髮男說,想要喚起我的記憶。
「兩位,我只是希望你們給我三天,」法蘭克說:「又沒有要你們答應什麼。這樣會有什麼傷害?」
「肯定因為找不到我們。」他的夥伴說。
「山姆,」我說:「這件事你可不可以先壓個一、兩天,不要讓女孩的相片上報?讓我有時間通知一些人。」我完全不曉得該如何開口:是這樣的,露易莎姑姑,我們發現一名女孩死了,她……
「你還好嗎?」我問他,邊脫下安全帽。
「然後呢?」我說:「破案之後,你對他們說:『喔,對了,我忘了告訴你們,這位是替身,你們的朋友三週前就死了。』還是要我一直當蕾西,直到老死為止?」
「拜託妳了,凱西。」山姆說,他聽起來幾乎快崩潰了,「拜託!」
樹叢退去,眼前是一道傾圮的石牆,圍著雜草蔓生的田地。小屋距離小路大約三十到四十公尺,是大饑荒時期遺留下來的農舍。這樣的房子在愛爾蘭依然隨處可見,在十九世紀饑病和移民潮之後就再也沒有人居住。我看了一眼房子,心裡更加確定自己只想遠離即將目睹到的一切。這裡應該非常熱鬧,給人耐心專注的感覺才對——員警低頭檢視草地,鑑識小組穿著連身白袍,手拿相機、直尺和指紋取樣儀四處忙碌,殯葬員抬出擔架——但我只看見兩名員警站在門口兩側,雙腳踮來踮去,神情有些茫然,還有兩隻畫眉在屋簷氣得跳腳,吱喳怒罵。
「這位是凱西警探,」法蘭克說:「這兩位是拉索文分局的伯恩警佐和道帝警佐,葛倫斯凱是他們的轄區。」
「我會https://m.hetubook•com.com吃抗組織胺。」
法蘭克朝我點頭。「幹得好,臥底就該有這樣的直覺。我指的不是心電感應之類的狗屁玩意兒,而是注意事情、分析事情,而且是下意識這樣幹。再來就只剩速度和勇氣,不管說什麼、做什麼都要夠快,百分之百肯定,只要稍微猶豫就完了,說不定連小命也沒了。接下來一、兩年妳得行蹤隱密。有家人嗎?」
「那又怎麼樣?臥底本來就是誘餌,再說我又沒有要她做我自己做不到的事,要不是因為——」
只見一對年輕男女沿著街道邊走邊聊,女人東摸西找掏出鑰匙,兩人走進外觀單調的公寓大樓。「跟我描述他們。」法蘭克說完背靠窗戶,雙手拇指勾住皮帶看著我。
我一時沒有意會過來,事情已經定了。我以為要接受三小時問話,做上一堆奇奇怪怪的墨漬測驗,問我母親的事,但法蘭克完全不吃那一套。我到現在依然不清楚他是在哪一個點上做出決定的。我有很長一段時間一直想找機會問他,但我不曉得自己是不是還想知道,他當初到底發現我什麼,讓他肯定我確實有本事。
他們轉頭看我。「抱歉。」山姆說,語氣有些難為情,又有些倨傲。
我慢慢察覺自己剛才以為是陰影與水漬的塊斑,其實都是血,感覺就像眼睛總算適應微光一般。血跡到處都是,弄得地上斑斑點點,浸濕女孩的長褲,乾涸在她手上的則有如傷痂,直到手腕。我不想看她的臉,不想看任何人的臉。我盯著女孩的上衣,讓雙眼失焦,深色星星浮動模糊。「有腳印嗎?」
「很好!」山姆說。他試著對我微笑,但笑容僵硬地歪向一邊。
暈眩幾秒之後,我懂了。是我和法蘭克造成的,是我們一骨一肉讓蕾西從無到有地降臨世間,讓她擁有臉龐和肉身行走了幾個月。但當我們將她拋棄,她卻無法滿足,於是花了四年時間救亡圖存,終於從黑土與夜風之中掙脫而出,隨即呼喚我們來到這裡,讓我們看看自己做了什麼。
「他是一個小滑頭,特大號的足球迷,成天只會和爸、媽吵架,因為十五歲。但還願意跟我說話。」
「有。」
「你啊。等鑑識科來,你就死定了。竟然讓六個人在現場走來走去,不等他們先取樣蒐證?他們絕對會把你殺了。」
「喔、喔,」法蘭克說著板起臉孔,兩手抓著我,眼珠子上下打量,「看看妳,這年頭的警探服裝已經改成這副模樣了嗎?」他上一回看到我,我還在穿野戰褲,上衣寫著:凱蒂樂趣屋需要「你」。
過了一會兒,法蘭克在我背後開口,聲音放柔:「抱歉,凱西,我真的沒想到。重案組那票人反對我可以理解,但我萬萬想不到妳也……我不曉得妳……我以為妳只是想要確定沒有缺漏,是我沒注意到。」
「有一點像?」
「如果你要我戴著這麼蠢的東西在臉上,」我瞪著墨鏡說:「最好他媽的給我充分的理由。」
法蘭克手掌一揚,遮著眼睛好看清楚我。「為什麼?」他反問道:「拜託,凱西,因為我們可以,因為警察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機會,他媽的肯定超級刺|激。怎麼,難道妳看不出來?妳到底怎麼啦?想糊弄我?」
「我想先提醒妳,」山姆突然開口:「但法蘭克不肯,而且非常堅持。我當時腦袋不是很清楚……但我應該想到的,對不起。」
「說不定是突擊行動,」比較年輕的同事對我咧嘴微笑,「記得找狙擊手。」這小子人高馬大,滿頭紅髮,覺得我很可愛。他沒忘記展示自己的肌肉,我還注意到他瞄了我的無名指一眼。
「我說,」法蘭克舒舒服服地靠著岩石,雙手枕在頭下,開口說道:「這不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嗎?浪費實在太可惜了。」
「走狗運的傢伙。」伯恩喃喃自語,聲音停在胸腔。
房間很小,照理說應該平靜而哀戚。陽光斜斜地穿過屋頂裂口,擠過爬滿窗子的樹枝,有如粼粼波光。住戶留下的壁爐沉寂了一個世紀,堆滿從煙囪落下的鳥巢。鐵鉤雖然生鏽,依然等待有人掛上鍋爐。不遠處有森鳩自得鳴唱。
「什麼?」我花了一秒鐘才意會過來。我的目光無法從女孩身上離開,必須強迫自己眨眼。難怪剛才怪耳男道帝會忍不住瞄我一眼。「不會,像我媽。我爸不是經常出門的人,而且……不可能。」
有些地方員警很了不起,奔波幾公里找所有居民抽絲剝繭,列出幾條可疑動機,甚至端上頭號嫌犯給你,有些員警卻只想趕快推掉燙手山芋,回去玩釣魚。眼前的這兩位顯然屬於後者。
「三一學院,唸心理學。」
「好吧,」法蘭克說道:「那我有個提議。你們通常七十二小時之內就能找到嫌疑犯,對吧?」
「那就改天見,寶貝。」法蘭克叼著第二根煙開心說道,和我揮手告別。
「我哪會知道。」我一邊回答,一邊試著掙脫防彈背心,不讓手機滑掉。我當下只想對紅髮男說,這麼有創意的事情,你怎麼不自己去做。但我前搭檔的心理狀態和感情生活不是我的問題,再也不是了。
「要笑就笑吧,法蘭克,」我對他說:「我這幾年的配備可是起碼更新了一、兩回。」
「因為我拜託他等一等,」法蘭克沉著地說:「我有個小計畫,想在調查正式展開之前由你們兩個先執行,」他眉毛一挑,比著門外的兩名員警:「也許我們應該出去轉一轉再回來。」
「天老爺啊!」我說,心想自己一早上除了這句話就沒說過別的,「你怎麼會覺得這是個好主意?」
他指著一張椅子,自己又坐回桌緣。「報告說,」他拍拍我的個人檔案說,「妳很有抗壓性。」
「抱歉!我不知道妳……抱歉,」他又粗聲嚥了嚥口水,「我被找去接一個案子。」
法蘭克兩手一攤,彷彿事情再明顯不過。「聽著,妳之前當過蕾西,對吧?妳現在可以再當一次,妳可以——不是,等一下,妳先聽我說完——假裝她沒有死,只是受傷,對吧?妳可以直接走進她的生活,替她活下去。」
「妳認識她嗎?」法蘭克說,聲音彷彿來自他處,「親戚之類的?」
「就是……妳能不能就來一下?我們在威克勞,葛倫斯凱外圍,妳知道地方,對吧?先順著路標指示到葛倫斯凱,穿過村子之後直直往南,大約一公里多,右手邊會出現一條小路——妳會看到封鎖線,我們在那裡碰頭。」
「小心,腦子動快一點,注意每句話的涵義。護士每到一國都必須重新考照。妳母親受過訓,但在妳七歲的時候辭掉工作,舉家搬離愛爾蘭。妳想要兄弟姊妹嗎?」
山姆指著女孩上衣,我頓時恍然大悟,那並不是紮染的布料。「死者扭緊上衣壓住傷口,想要止血。」
「等一下。」紅髮同事說。他已經切掉「愛現」模式,在長凳上坐直身子,「妳之前是重案組的?」這就是我不想和人太親近的原因。這幾個月我已經聽過太多次這樣的語調了,那種急欲打探的口吻。
「我們想讓凱西警探看一下屍體。」法蘭克說。
我騎機車,在都柏林這種以物度人的城市,騎車就是不酷,更何況是歪七扭八的古董偉士牌。但也不是沒有好處,塞車的時候,機車的速度是休旅車的四倍,而且到哪裡都能停車。而且還能讓我很容易看清一個人,誰要是看到偉士牌露出輕蔑的眼神,肯定很難成為我的好友。我一騎出市區,天氣就變得非常適合騎車。前晚才下過雨,雨雪交加打在窗上,但到破曉就都散了,天空湛藍,讓人感覺春天幾乎降臨大地。過去幾年,我只要遇到這樣的早晨,都會騎車到郊外,猛催油門,迎風放聲高歌。
我感覺雙眼如盲,無法接收女孩的影像。她不可能存在,應該是我發燒的幻覺,自然法則的崩潰瓦解。我意識到自己雙腳僵直,一手朝槍伸了過去,全身肌肉緊繃,準備和眼前死去的女孩決一死戰。「不認識。」我說。感覺不是我的聲音,來自我以外的地方,「從來沒見過她。」
「妳像哪一邊?」
「我是承辦警探,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一名少女在夏天的早晨被殺,報案電話進來的時候,我和搭檔正好在組裡閒晃。外表看來一切順利,我們不到一個月就宣布破案,再次拯救社會免於罪惡的攻擊。媒體一致讚揚,我們的年終考績也很漂亮。從頭到尾沒有驚險萬分的飛車追逐,沒有猛烈交火,什麼都沒有。我還算慘的,但也只是遭到皮肉傷,臉上縫了兩針,最後連疤痕都沒留下,總之就是皆大歡喜。
「妳可以和他們聯絡,但他們不能和妳聯絡,他們能接受嗎?」
「幾天。」法蘭克糾正我。
兩名員警還在原地,有如兩袋沙包垂頭喪氣。伯恩凝視不遠處,眼神彷彿緊張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道帝舉起手指左右觀察,讓我以為他在摳鼻子。
我將墨鏡物歸原主。「除非這女孩是家暴受害人,但我完全看不出來,否則和我一點屁蛋關係也沒有。你們大老遠把我拖來這裡,到底是為什麼?」
我朝山姆揮手,山姆舉起手來,在他身旁的男人腦袋微微一揚,快如眨眼,但我已經曉得對方是誰。
法蘭克瞇眼望著太陽,細細沉思。「妳傷口感染,」他突然神情一亮:「緊急送往加護病房,醫生用盡最新的藥,但還是回天乏術。」
我問山姆,但法蘭克回答:「庫柏來過又走了,」庫柏是政府的首席法醫。「我覺得他應該盡快看死者一眼,確定死亡時間。鑑識科可以等,反正物證不會跑走。」
「妳可以掌握警方掌握不到的線索,接近死者親近的人,揪出嫌犯——」
我走到辦公室,房門開著,法蘭克就坐在桌緣,穿著牛仔褲和褪色的藍色T恤,正翻閱著我的個人檔案。辦公室很小,看起來像被人翻過,彷彿法蘭克只拿它來當儲藏室。桌上很空,連家人的相片也沒有,書架上堆著文件,夾雜藍調唱片的CD、小報和一疊撲克牌,還有一件女人的粉紅羊毛衫,標籤還沒剪掉。我立刻知道自己會喜歡這傢伙。
「妳和弟弟處得來嗎?他的長相如何?快點!」我吸了一口氣,法蘭克催促我。
我和山姆盯著他看。
「護士。」
巡邏小組的同事開始好奇了。「我還有一小時就要值勤,」我說,「但我開車過去就差不多要一小時。」
我們到局裡餐廳喝了有焦味的咖啡,吃了一包巧克力餅乾,其餘時間都在捏造蕾西的身分,而名字是我挑的。「這樣妳才記得牢。」法蘭克說。姓麥迪森,因為https://m.hetubook•com.com我姓麥道斯,聽起來夠像,別人喊我才會回頭。取名蕾西,是因為我小時候想像自己有個妹妹,名字就叫蕾西。
法蘭克從夾克口袋掏出壓扁的煙盒,撈了一根煙,兩眼再度閃閃發亮。他這人就是喜歡挑戰。「我對妳很有信心。要不要來一根?」
「女士優先。」法蘭克說著伸手一揮。我摘下騷包墨鏡插在襯衫的前襟,深呼吸一口氣,接著踏進屋裡。
法蘭克摸出一張大紙,替我寫下蕾西的過往:「妳一九七九年三月一日生於霍爾街醫院,父親西恩是低階外交官員,派駐加拿大,這樣我們要妳抽腿的時候才有藉口,只要說妳家裡有急事就可以閃人。這也表示妳小時候經常旅行,所以沒什麼人認識妳。」愛爾蘭很小,隨便也找得到某人表弟的女朋友是你同班同學。「我們當然可以說妳是外國人,但我可不希望因為口音而讓妳砸鍋。母親卡洛琳,她有工作?」
「那個,」我們在坡頂追上法蘭克,我說:「這一趟真好玩,我可以回去值勤了嗎?」
「你少來了,法蘭克。」我說完轉身要走,山姆看來不怎麼高興,但我當時懶得煩心,只想趕快離開,一個人把事情想清楚。
「庫柏要等驗屍之後才敢確定,但起碼初步檢視看不出來。我們要是走運,或許能在女孩身上找到異體血,」很多刺人於死的兇手都會傷到自己。「不過說老實話,我是不會把希望都寄託在DNA上。」
我和山姆跟了上去,我雖然沒有回頭,卻曉得山姆面帶愁容,眉間微皺。只是我實在沒有力氣安撫他,讓他放心。我一離開小屋,心裡只剩下單純而強烈的熊熊怒火。那是我的臉龐、我的名字。感覺就像某天傍晚回到家中,發現一個女的正在你的廚房裡優閒地煮飯,身上是你最舒服的牛仔褲,邊聽邊哼你最喜歡的音樂。我氣得呼吸困難,想起學生證上的相片,只想一拳將自己的微笑從那女孩的臉上捶走。
「從前從前。」我說完給他最甜美的微笑,擺出「別再多問」的眼神。
我從櫃子裡撈出手機,螢幕顯示「山姆」,「未接來電」的符號在角落一閃一閃。
不過,那天在現場最先引起我注意的,卻是兇手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我之前已經作好準備,等著目睹難以想像的場景。或許是四肢攤開的裸裎軀體、難以數算的兇殘傷痕或四散飛濺的屍塊。但這女孩卻像算好位置,小心翼翼地躺在地上,選定時間、地點再緩緩吐出最後一口氣,沒有藉助任何外力。她仰頭躺在壁爐前的陰影下,姿態端正,雙腳併攏,兩手收在身側。她穿著深藍雙排釦大衣,釦子解開,露出靛藍牛仔褲——沒有褪下,拉鍊完好——運動鞋和藍色上衣,胸前是深色的紮染星星,唯一不尋常的只有她緊握的雙拳。法蘭克和山姆走到我身旁,我困惑地看了法蘭克一眼——這有什麼?——但他只是望著我,表情莫測高深。
山姆沒有回答。
「妳馬上就知道了,」法蘭克說。我跟著他沿小路走,只看得到他的後腦勺。「真的,妳馬上就知道了。」
紅髮男的好奇心和色|欲正在捉對廝殺,但他顯然曉得後者出頭的機會微乎其微,因為好奇心終究佔了上風。「妳是承辦警探,對吧?」他說著走過幾個櫃子朝我接近,「就是小女孩那個案子,到底有什麼內幕?」
小屋原本有兩個房間,很久以前。一間看來近似完整,連屋頂都幾乎沒有缺損,一間卻只剩斷窗殘壁,裸裎向天,裂隙長滿旋花類植物、青苔和蔓生的小藍花。有人在門口旁邊噴了「夏妞」兩個字,不是很有美感,但這房子太不方便了,不適合廝混,就連喜歡私下亂搞的青少年也不想來,任由它在時光中緩緩凋敗。
女孩身高中等,體格和我近似,結實得像個男孩。她的臉避開我們,面向牆壁。我就著微弱的光線,只見到她短黑的鬈髮和一道白皙:是她顴骨突起的弧線,連結到小小的下巴。「看好囉!」法蘭克說著打開小手電筒,強光照亮女孩的臉,形成清楚的光暈。
說完他彎下腰去,拎著女孩的鞋帶將她的一隻腳抬了起來。我頓時寒毛一豎:法蘭克竟然碰她。
「你是說我們?」山姆說。
「妳是養女嗎?」
不過,她的故事裡有我,有我所做的一切。法蘭克認為是別人的錯,尤其是丹尼爾。至於山姆,就我所知,他覺得錯在蕾西,從某個模糊、略微顛倒的角度來說。然而,我只要開口反駁,他們就會謹慎地瞄我一眼,再轉移話題。我感覺法蘭克認為我得了詭異的變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臥底偶爾會有這種反應,這是實話,但我不是。我不想保護誰,也沒人讓我保護。蕾西和其他人永遠不會知道有人怪罪他們,就算知道,他們也不會在乎。洗牌或許另有其人,但拿牌的人是我,我下完手上的牌,而且自有道理。
「錯了、錯了,我是印象深刻,真是有模有樣。」他說著想讓我轉圈,但我將他的手甩開。有一點要說清楚,我穿得一點也不像前美國第一夫人希拉蕊。我穿的是上班服,黑色褲裝和白襯衫。我對這種衣服沒什麼好感,可是轉到家暴組,老闆一直強調要塑造專業形象,以建立民眾信心,T恤、牛仔褲顯然做不到這一點,我也懶得反彈。「妳有帶太陽眼鏡和帽子之類的東西來嗎?」法蘭克問:「搭配妳現在這套服裝一定很棒。」
大雨滂沱中,女孩縮在角落,溫熱的鮮血汩汩流過手指之間。「那她是怎麼到這裡來的?」我問。
「操他媽的!」我還沒跨下偉士牌,就忍不住脫口而出,「原來是法蘭克,你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我可沒說好。」山姆說。
她花了四年,小心揀選時機,最後才找上門來。那是四月初的一個清晨,就在我離開重案組之後幾個月,地點是靶場。
「賓果!她的口袋被血浸透,這會兒都發硬了,但皮夾居然滴血未沾?手電筒和鑰匙也一樣,除了幾點污漬,完全看不到血跡。看來我們的小兇手搜過死者口袋,將東西抹乾淨再放回去。我們還是會將所有物品拿給鑑識科取樣,看能不能找到留存夠久的跡證,但我可不認為會抓出什麼有用的線索。這人顯然非常、非常謹慎。」
「零,」法蘭克說:「連死者的都沒有。妳想地上這麼多土,怎麼可能?不過就像山姆之前說的,下雨。我們在另一個房間只找到一狗票爛泥,還有報警的傢伙和小狗的腳印——所以我才不介意帶妳走過來,這是原因之一。小路也好不到哪裡,至於這裡……」他將手電筒指向地板邊緣,一路照了四個角落。沙土全都被人清過掃過,平平坦坦地不留痕跡。「我們到的時候,這裡就像這樣。妳在屍體周圍看到的腳印是我和山姆、庫柏,還有兩名員警留下的。把死者搬來這裡的傢伙,離開之前沒忘了將四周整理乾淨。田地中央有一根斷掉的荊豆枝,可能是門邊那一大叢荊豆落下來的。我猜兇手可能用它把地面清過,之後再離開。我們得看鑑識科有沒有辦法從上面取得血跡或指紋。不但沒有腳印……」
我從前不是這樣的。我一直以為大驚小怪是珍.奧斯汀筆下人物的本領,不然也是老用娃娃音要別人替她買單的女生才會如此。我面對危機的態度頂多就是隨時在小提包裡放嗅鹽而已,即使見到都柏林大學學院的「毒魔」拿刀刺我,我也毫不心慌。局裡的心理醫生花了幾個星期,想說服我承認心底深處其實受創慘重,但最後還是放棄了,承認我很好(語氣不免帶著遺憾,因為他很少碰到遇刺的警察,我想他一定希望我有難以想像的後遺症),讓我復職歸建。
「那也值得,」法蘭克一腿跨過石牆,開心說道:「這個案子我想保密一陣子,要是讓鑑識科的傢伙到這裡爬來爬去,事情就難辦了,他們很容易引人注意。」
局裡的人都和庫柏處不好,我是少數的例外,但我很慶幸沒遇到他。小屋裡感覺很擠,充滿了人的動作與腳步聲,而且大家都在看我。「在這裡被刺的?」我問。
山姆的肩膀動了一下,他覺得法蘭克只是在耍聰明。但他從來沒有當過臥底,所以不曉得臥底和其他警察不一樣。臥底什麼都做得出來,無論對自己或別人。只要能逮到人,他們什麼都幹。這一點你沒辦法和法蘭克爭辯,因為他剛才字字當真:要是今天被殺的是他的小孩,如果有人為了逮到兇手而瞞著他,他絕對一言不吭。這是幹臥底最大的誘惑,你可以為所欲為,不受任何限制。但你必須夠強,強到停止呼吸。我當初決定離開,這就是原因之一。
愛爾蘭西南有一個利麥立克郡,那裡的家庭關係很詭異,夫妻經常反目成仇。愛爾蘭幾十年來的兇殺死傷,他們居功厥偉。我們這裡不像其他國家,有一些超乎尋常的恐怖惡行,例如連續殺人魔和扮裝虐待,或在地下室發現有如落葉堆疊的成排屍體。但我想遲早會有的,因為這十年來,都柏林的變化之快,遠超過我們心力所能應付。經濟奇蹟讓我們成為歐洲的「凱爾特之虎」,讓太多人擁有直升機,太多人像蟑螂似的擠在公寓裡,太多人窩在辦公室怨天尤人,為了週末忍受煎熬,然後重來一次。這樣的重擔讓我們粉身碎骨。我在離開重案組之前,就已經意識到這股壓力,感覺瘋狂在空中高歌,城市匍匐抽搐,有如即將狂犬病發的惡狗。遲早會有人犯下駭人聽聞的罪行,遲早。
我的雙手蠢蠢欲動地想找事情來做,撥頭髮或摀嘴巴都好。我將手收進口袋,讓它們保持安分。「所以她躲到這裡,結果不省人事。」
「你們有想過會發生這種事嗎?真是帥呆了,小凱,簡直太完美了。」
走出靶場,我變得既冷靜又麻木,彷彿吃了煩寧。等到打耙效力完全退了,我已經又撐完一天,可以下班回到舒服的家,將長滿刺的腦袋搥平。經常光顧靶場的結果,我能在三十五公尺外連開十槍,九槍命中頭部。靶場管理員是個乾巴巴的小矮子,他開始用伯樂的眼神看我,大談要我參加警局的射擊比賽。
法蘭克這傢伙,是個傳奇人物。三十出頭就已經在幹臥底,而且是愛爾蘭史上的第一把交椅,大家都這麼說。他膽大https://m•hetubook•com•com無畏、肆無忌憚,辦案有如走高空鋼索,而且從來不用護網,絕對不用。法蘭克滲入愛爾蘭共和軍與黑道幫派,就像走進酒吧一樣稀鬆平常。我遇到的人都對我說過,法蘭克混入蛇王幫的事情,蛇王性格反覆無常,曾經因為手下沒替他付帳,就將對方打成四肢殘廢。他有一回對法蘭克起了疑心,恐嚇要用釘槍對付他的雙手。法蘭克目不轉睛地瞪著蛇王,臉上一滴汗水也沒流,最後唬得蛇王回心轉意,不僅拍拍他的背部致歉,還送他假勞力士作為賠禮。法蘭克至今還戴著那支錶。
「他們感情如何?」
「不是,穿著部分我們晚點再談。這裡,拿去!」法蘭克說著從口袋裡掏出太陽眼鏡遞到我面前。這種反光鏡片,一九八五年美國影集《邁阿密風雲》男主角唐.強生戴的款式。
「蕾西是誘餌,」法蘭克說得很白,「而且味道一定要對,毒販才會上鉤。她要夠天真,才不會被他們看成威脅;要夠莊重,對他們才有用處;還要夠叛逆,他們才不會懷疑為什麼她會想入夥。」
法蘭克眉毛一豎,側頭比了比山姆,對我狡黠一笑。我差一點就笑了回去,還好我極力忍住。
「伯恩說死者是本地人,」山姆說:「住在山楂林屋,離這裡八百公尺左右,和幾名學生一起,他只知道這些。我還沒跟也住那間屋子的人談過,因為……」他比了比法蘭克。
「這是獎勵,」他說,「乾杯!」
「那還用說,你是老大,」法蘭克說,語氣沒有很擔憂,但我想他可能沒搞清楚,眼前對手可沒那麼容易打發。山姆是好好先生,但他有時一旦拿定主意,就像要把房子從你眼前的路上推開似的,難以動他分毫。「只不過動作要快。如果真的要做,就算只是這一、兩天,現在也得盡快找一輛救護車來。」
「你要凱西當誘餌。」山姆說,語氣太過沉穩了點。
「聽說世界上所有人,都可以找到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山姆說,聲音就在我的身旁。他離我太近了,我一時沒有想到他是想提防意外,準備抱住我。
「這才是我的好姑娘,」法蘭克說,我可以聽見他話語裡的笑意,「我剛剛還以為異形在妳腦袋植入晶片了呢。」
「那女孩的朋友呢?員警說她和一群人住,要是她有男朋友呢?」
伯恩的腦袋更往肩膀沉。「這裡的傢伙全都腦袋有病,」他憾恨地說:「病到底了,你們知道這點就夠了。」
我防彈背心脫到一半,卡在頭上。「搞什麼?」
我覺得自己好像消失了。「哈囉?」我說。
「果然還是很好看。」法蘭克說完拉起膠帶,讓我彎腰鑽過去。那過程真是熟悉,同樣輕快的動作我做過不下千百次,讓我霎時有種回家的感覺。我下意識地將槍收回腰間,轉頭去看搭檔,彷彿這是我的案子,接著才突然回到現實。
「他們住在一起嗎?」
我稍微鬆了一口氣,我不記得有女警在幹臥底。「那我來這裡幹嘛?」我問:「還有你這傢伙,你什麼時候轉到重案組了,怎麼沒人告訴我?」
「我們的小兇手最後還是追了上來,」法蘭克說:「或是其他人,反正就是這樣。」
他們兩人頓了一下,我立刻恍然大悟。可惡,我暗自咒罵,肚子又像被人捶了一拳:這女孩盜用身分。我不曉得她是怎麼辦到的,但只要看過我,加上生花妙筆的打扮,我猜這女孩一定能輕鬆拿著我的護照,辦信用卡買高級轎車。
「遛狗先生名叫道爾,我也不打算讓他閉嘴。等計畫安排妥當,我會立刻恭喜他救了女孩一命,要不是他反應冷靜,立刻打電話通知警方,後果肯定不堪設想。他是救人英雄,他想跟誰說都隨他去。至於伯恩,妳也看到了,寶貝,那傢伙身為我們的光榮夥伴,似乎不怎麼開心。只要我暗示有辦法幫他調職,他不但會把自己的嘴巴閉緊,還會幫我們讓道帝闔上嘴巴。還有呢?」
他叫什麼名字?
「二十六。」
山姆猛然轉頭,滿臉驚詫,但我喜歡法蘭克的直接,立刻將我捏醒。「不是。」我說,但心裡確實一震,強烈猶豫了片刻。然而,我看過相片,母親疲憊地躺在醫院病床上,面帶微笑,懷中抱著剛剛降臨世間的我。不是養女。
「好啊,無所謂,」我說,「我要一個弟弟。」
「這麼做會搞砸你辦案嗎?」法蘭克問山姆:「我只是假設。假如你對外宣布——就說瞞個兩天吧——女孩只是遇襲,沒有被殺,這會有影響嗎?」
「我有幾個死黨也是腦袋有病,」法蘭克開心說道:「就當作挑戰吧。」說完便朝他們揮揮手,朝田地上坡走去,雙腳踩著濕漉漉的野草,窸窣出聲。
「他們是情侶、朋友,還是室友?」
走出門口之前,我回頭再看了女孩一眼。法蘭克已經關掉手電筒,但我撥開荊棘,春日朝陽頓時湧入屋內。在我影子遮蔽光線前的那一瞬間,只見女孩耀眼奪目,從黑暗中驀然浮現。她的下巴低垂,一手握拳、喉間拱起,渾身浴血絢爛,冷酷無情,有如我備受折磨的遊魂。
我的怒氣頓時消失,只在胃裡殘留難堪的空虛。法蘭克這混帳小子,他說得沒錯。只要女孩的相片出現在報上,呼籲民眾指認,所有認為我是蕾西、她是蕾西和我是我的人都會想知道死者是誰,還有如果我們都不是蕾西,那又是誰?屆時「誰是誰」的問題肯定就像鏡子屋裡的倒影,沒完沒了。說出來各位可能不信,但我直到那一刻才恍然明白:事情絕不可能這麼簡單,光靠一句「我不認識她,也不想認識,謝謝兩位浪費我一早上的時間,咱們改天見」就能解決。
「那還用說?拜託,當然是,」法蘭克嘴角又浮現大膽的微笑。「我們難得有機會,」他語氣不疾不徐:「可以從命案『裡頭』辦案,有機會派出經驗豐富的臥底警官走進被害人的生命。」
「看來家暴組一定比我想得有趣多了,」法蘭克裝出詫異的樣子說:「既然妳這麼趕,我們就不留妳了。墨鏡。」
「好吧,」最後,我開口說:「你們要怎麼對媒體說是你們的事,兩個人自己打一架決定。我週末不會出來招搖礙事,不過除此之外,法蘭克,我什麼也沒答應。不管山姆有找到或沒找到嫌犯,都不表示我同意插手。這樣夠清楚了沒有?」
「我們還需要兩位再待一下,」山姆說,我覺得是好現象。法蘭克一直將案子抓在自己手裡,讓我很緊張。「鑑識人員或許會要兩位協助蒐證,我也要麻煩兩位儘可能提供地方上的線索。」
後來發生一連串的事情,讓我從臥底警察轉到家暴組,其間的過程千迴百轉,我也不想多談,簡單講就是,都柏林大學學院的頭號毒販喪心病狂,刺了我幾刀;我因公負傷調升到重案組,但重案組太讓人頭痛,所以我就離開了。我已經許多年沒有想到蕾西,想起她有如幻影般的短暫生命。我不是個喜歡追憶過往的人,起碼我很努力不這麼做。逝者已矣,討論「要是當初」只會浪費時間。但我現在覺得自己始終明白,蕾西不會這樣善罷甘休。你不可能隨便捏造一個人,一個有過初吻、個性幽默、特別偏愛某種三明治的生命,然後期望她被你利用完之後立即消失,再度變回潦草的幾筆塗鴉與加了酒的咖啡。我想自己早就知道,蕾西終究會回來找我,總有一天。
「你知道她眼眸是什麼顏色嗎?萬一她眼睛是藍的,或者——」
我不是會昏倒的人,我只是猛力一咬嘴唇,用劇痛讓自己腦袋清醒。「她身上沒有證件之類的東西嗎?」
「是啦!」我說:「果然。」我緊盯著屍體,不停告訴自己:這不是假人,是活生生死掉的女孩,這是什麼矛盾的講法等等。「山姆,」我說:「有什麼線索?」
「還有什麼?」法蘭克問:「快點,快問我。」
「哪裡白癡了?」法蘭克問,語氣微微受傷。
但現在我只要腦袋往枕頭一靠,睡意立刻像木槌一樣將我敲昏。山姆說(他是我男朋友,我有時想到依然覺得難以置信)復元需要時間,驚惶終究會變淡。我跟他說我不確定,他只是靜靜地點頭,跟我說不確定的感覺也會過去。山姆偶爾真的很讓人火大。
這個笑話他喜歡。「這樣妳進都柏林大學學院會起疹子嗎?」
我聳聳肩膀:「反正我又不會去哪。」
這一點都不像山姆,他是我認識最溫和的人。「我在靶場,」我說,「手機放在衣櫃裡,到底怎麼了?」
法蘭克,手摟住我,將我抱離地面。四年了,他還是一點都沒變,我敢說他還穿著那件破破爛爛的皮夾克。「凱西,」他說:「全世界最高明的冒牌學生,妳還好嗎?怎麼跑到家暴組去了?」
「不行,」山姆說:「絕對不行!」
法蘭克眉毛一挑,「還有一具屍體?」
「我想也是,好的。」伯恩看著我說。我不曉得他是不是在開玩笑,但我想他沒那個力氣。道帝則在一旁緊張地竊笑。
不對,大大的不對!案子不是法蘭克負責,是山姆,應該由他決定物證如何處理,什麼時候該找誰來。我不曉得小屋裡究竟是怎麼了,竟然讓山姆無法承受,被法蘭克插手接管,而且立刻積極調度,照他心裡不知哪來的計畫辦事。我想抓住山姆的眼神,但他只是越過石牆,不看我和法蘭克兩人。
袋子裡是三一學院學生證,光滑明亮的電子卡,不是我們以前用的護貝紙。相片中的女孩看起來比角落那張蒼白凹陷的臉龐年輕十歲,用我的笑容對我微笑,頭上的條紋貝克小帽歪向一邊。我的心臟突然狂跳不止:我沒有這種條紋帽子,對吧,我是什麼時候——我將學生證對著陽光,假裝閱讀證件上的小字,讓自己背對其他人。蕾西.麥迪森。
出了葛倫斯凱,變窄的山路在耀眼的荊豆叢間蜿蜒而上。只見田地越來越小,石塊越來越多,山頂站了兩個男的。一頭金髮的山姆繃著強壯身子,岔開雙腳,雙手插在外套口袋;另外一個人站在幾步之外,抬頭彎腰想抵擋強勁的風勢。太陽低垂,影子將山姆和陌生男子拉成莊嚴的巨人。浮雲掠過,兩人身形明亮得難以逼視,有如步下日宮、沿著閃爍道路前來的信差。在他們身後,藍白的封鎖帶迎風翻騰,有如藤鞭。
「叫我法蘭克就好,坐辦公室的才會叫長官。」法蘭克說話帶著都柏林老市區的口音,語調變化細微,帶著一點刻意,有挑釁的味道。他離開桌緣,伸出手來。
「我發現自己對英式愛爾蘭腔過敏,醫生找不出病因。」我對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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