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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化身

作者:塔娜.法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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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二章

我可以理解。我對女孩有好感,但只有一點點。無論如何,她品味不差。「你們怎麼跟四人幫說?」
「已經扯進來了。妳的好法蘭克一看到妳,就知道事有蹊蹺,心想一定可以說服妳執行他的瘋狂點子」
說完他遞給我一只特易購的塑膠袋,裡面全是必備品,包括巧克力餅乾、香煙、研磨咖啡和兩瓶酒。「真有你的,法蘭克,」我說:「這麼瞭解我。」其實過去也是,法蘭克四年前就記得我喜歡抽好彩淡煙。他這麼做沒有讓我安心多少,但話說回來,他本來也沒那個意思。
我很幸運。成千上萬和我一樣遭遇的小孩從此落入深淵,成為領養兒童,就讀夢魘般的職業學校,我父母卻在前往基爾肯尼途中將我托給家住威克勞的姑姑。我還記得那天夜裡電話鈴聲大作,上下樓的腳步聲匆匆忙忙,走廊有人焦急低語,車子發動,接著不斷有人進進出出,感覺彷彿過了幾天。後來,露易莎姑姑帶我坐在陰暗的客廳裡,說我要在她家再住一陣子,因為我爸爸和媽媽不會回來了。
「凱西,」山姆好看的圓臉浮現前所未有的痛苦神情:「我做不到,要是……天哪,要是妳出事了怎麼辦?這是我的案子,和妳一點關係也沒有,只因為我揪不出該死的嫌犯,我受不了,真的沒辦法。」
我倘若還在重案組,肯定會偷拿一張現場相片或女孩的證件影本,回家一個人看個仔細。我要是拜託山姆,他一定會幫我,但我沒有開口。
法蘭克顯然樂在其中。「他們反應如何?」我問。
而且,我知道女孩怎麼會挑上蕾西,化身為她。一切在我腦中清楚明瞭,有如晶亮的碎玻璃,彷彿是我自己做的事情,這也讓我很不喜歡。或許是城裡擁擠酒吧的吧台,或許是服飾店,女孩正在挑選衣服,突然背後傳來一聲:蕾西?妳是蕾西嗎?天哪!好久不見!接下來只要小心行事,問對無關痛癢的問題——真的好久不見。上回遇見你的時候,我在做什麼?我自己都不記得了——巧妙地套出自己應該知道的細節。她可不是笨蛋,這女孩。
有一點我沒對山姆說,就是臥底也有壞處。有人因而喪命,大部分人失去朋友、婚姻與感情。有兩人失去控制,只是過程緩慢,等到發現已經來不及挽回,只好私下動用複雜程序讓他們提前退休。還有些人勇氣盡失,而且通常是你意想不到的人。事前毫無徵兆,只是某天醒來突然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就像走高空繩索的人往下看,再也動彈不得。
他這麼說,我不是很反對。我向來覺得法蘭克之所以膽大包天,無懼得令人稱奇,其實是因為他缺乏現實感。對他來說,每次行動都像美國五角大廈玩的戰爭遊戲,只不過更酷,因為風險更高,結果也更明確而持久。法蘭克和現實脫節得並不明顯,他人又夠聰明,因此從來沒有被人察覺。但當他鉅細靡遺、面面俱到又完美冷靜地控制全局,我想有一部分的他是真的相信,自己是史恩.康納萊。
我坐在床墊上,將杯子遞到法蘭克面前,讓他斟酒。「才兩個月,還不算罪孽深重。」
「關你屁事,」我說著和他碰杯,「乾杯。好了,你來幹嘛?」
「但這女孩不是蕾西,她盜用身分。我只要到詐騙防治組,隨便就能找出幾百個像她這樣的傢伙。世界上沒有蕾西這個人,她是妳和法蘭克捏造出來的。」
我想,山姆應該不想聽到這些。他自己的麻煩已經夠多了,不需要我再加油添醋。於是我開始和他談臥底,這是我所能找到最接近的話題。我對他說,臥底會讓一個人的感官徹底改變,顏色強得彷彿能在身上烙下印記,空氣嚐起來明亮粗糙,有如滿是金屑的濃烈清酒。走路的方式也會不同,因你隨時踩在巨浪般的風險上,平衡感將變得細緻敏銳,宛如衝浪高手。我對他說,任務結束之後,我再也不和朋友抽大麻煙或到夜店嗑搖|頭|丸,因為做臥底比這些都要痛快。我對他說,我臥底做得很好,是天生高手,就算在家暴組磨練一萬年也比不上。
「這和案子有什麼關係?」我問。
我童年過得很幸福,這點又讓我身邊的人難以置信。父母過世後的頭幾個月,我經常躲到花園邊哭到嘔吐,朝想來和我做朋友的鄰居小孩罵髒話。但小孩子很實際,就算成為孤兒或遇上更悲慘的命運,也照樣活蹦亂跳。我只撐了一陣子,就明白自己怎麼也無法挽回爸媽,更何況身邊還有千百件新奇的事情等著我:隔壁的艾瑪坐在牆上,我的新腳踏車映著陽光火紅閃亮,花園棚子裡幾隻半野生的小貓坐立不住,總是期盼我快點醒來,出去逗牠們玩。我很小的時候就發現,你可以完全拋開自己,專心懷念失去的一切。
法蘭克一臉受傷。「我以為妳或許需要人陪。我讓妳一個人在家,哪兒都不能去,想到就良心不安……」我狠狠地瞪他一眼,法蘭克發覺這招沒用,便咧嘴對我微笑,「妳真是聰明過頭了,知道嗎?我只是不想看到妳因為挨餓、無聊或哈煙哈瘋了,就隨便出門買東西。妳在路上遇到女孩舊識的機會頂多千分之一,但何必冒險?」
「啊!」法蘭克說著開始在夾克口袋裡摸索,「可是這樣我就不能秀給妳看了。拿去,驚奇四超人,女孩的屋友。」他一手掏出相片,攤在桌上。
許多兇案辦到後來都變成你死我活的鬥智大賽,但這件案子不同。我頭一回覺得自己真正的對手不是嫌犯,而是死者。女孩毫不示弱,將秘密緊握手中,直到關節發白。她和我在各方面都旗鼓相當,兩人難分高下。
「那個變態在利用妳,嚴重的是這個。去年那件事之後,妳整個人就變了——」
「哪裡不一樣?」
法蘭克聲聳肩,將煙摁熄:「只是問問,因為我認識的凱西可不喜歡朝九晚五待在安全舒服的辦公室,這種事情她睡覺時做就可以了。就只是這樣。」
要是這名神秘女孩當年走進班上,肯定會讓我生命圓滿,可惜沒有。於是我長大,學會把握當下,不再想起這件事。但現在,完美倒影突如其來出現在我身邊,我一點也不喜歡。我已經習慣單獨一人,沒有任何牽絆,但女孩就像手銬,無端套住我的手腕,緊扣入骨。
法蘭克拋了一根煙叼著,找出他的打火機。「所以,女孩進了三一學院,和四位同系的研究生成為朋友,幾乎只和他們往來。去年九月,其中一位研究生繼承伯公的房子,於是五人都搬了進去。房子名叫山楂林屋,在葛倫斯凱村外圍,離她陳屍的地方只有八百多公尺。星期三晚上,女孩出門散步就沒有回來。四名研究生都是彼此的不在場證人。」
「算吧,」我說:「是切身相關沒錯。對法蘭克來說,有一部分確實如你所言,他認為這是絕佳的冒險,但不只如此。蕾西從一開始就是他的責任,我做臥底八個月,蕾西就有八個月是他的責任,現在也是。」
我們喝完一瓶酒,接著喝第二瓶。法蘭克跟我說臥底小組的傳言,全都是其他單位不曾聽說的小道消息。我很清楚法蘭克的詭計,但能聽見熟悉的名字、術語、只有臥底才懂的笑話和迅速片段的說話節奏,感覺還是很棒。我們開始「你記不記得」:我有一回出席宴會,法蘭克想傳消息給我,便派幹員化身成被我拒絕的追求者,在窗子底下演起「慾望街車」裡的史丹利,大喊「蕾西——」直到我出現為止。還有一回,我們在梅里恩廣場的長凳上交換情報,我看到大學同學走來,便扯開嗓子大罵法蘭克變態,然後飛奔離開。我突然發現,就算不是出於自願,我也喜歡法蘭克在我身邊。我之前很喜歡找人來家裡,例如朋友或上hetubook.com.com一位搭檔,攤在沙發聊天聊到太晚,音樂繚繞,所有人都喝到微醺。但最近除了山姆,已經很久沒有人到我住的地方,而我有更久沒有這樣大笑,感覺真的很好。
法蘭克嘆了一口氣,有條不紊地輕拍相片,對齊之後收回夾克口袋。
我不打算被法蘭克唬過。「他們一定會想見她。」我說。
法蘭克面帶嘲弄看我一眼。「我們沒必要喜歡她,寶貝,」他沉默片刻之後說:「只要找出誰殺了她就好。」
賓果,果然來了:這就是藏在誘餌之間的釣鉤,躲在巧克力餅乾、分享近況與關心我心理健康之後的計謀。「老天,法蘭克,」我說:「你難道不覺得太明顯了嗎?」
我離開重案組之後幾個月,開始和山姆交往。我也不清楚怎麼回事,那陣子很多事情我都不記得了。我家裡有兩件垂頭喪氣的毛衣,就是當你只想縮在床上好幾年的時候會穿的衣服。我看到毛衣,偶爾會想起買毛衣當時的那段感情,好奇自己從中學到了什麼智慧。薇絲塔行動拉近了我和山姆的距離,在我崩潰之後依然如此——夢魘般的案子會擊毀你的心牆,或者反過來——早在案子結束之前,我就認定他是璞玉。但在當時,愛情是我最不需要的東西。
我從來沒遇過某人見到某個像我的人的情況。都柏林到處都是模樣嚇人的女孩,我敢發誓她們全是同一個人,不然就是用了同一罐助曬噴霧。至於我,儘管不是花容月貌,起碼還算出眾。我外公是法國人,很奇怪,法國和愛爾蘭混血生出來的小孩就是長得與眾不同,特別醒目。我沒有兄弟姊妹,只有叔叔、姑姑和一大票活潑快樂的表兄弟姊妹,但沒有一個長得像我。
山姆嘴角扭動。「我就說了,那傢伙是瘋子。」
我從櫥櫃拿出盤子。「就算他瘋了又怎樣?我只不過去參與討論,這很嚴重嗎?」
這句話直直地刺穿了我,有如快速狠毒的重擊,又像誤觸通電的圍籬。我突然轉身面對山姆,完全忘了晚餐這件事,只想拿著盤子朝山姆的腦袋扔去。「喔,別這樣,不要這樣!山姆,別把那件事扯進來。」
「我知道,」我說:「我知道,山姆。這女孩聽來就不是什麼特別好的人,要是我們遇到,我可能一點也不喜歡她。但問題就出在這裡,我不希望她留在我腦中,我不要一直想到她。我覺得自己如果知道她夠多事情,就能將整件事拋到腦後,忘記這女孩曾經存在。」
「我也有一個和我長相一樣的人,」山姆說:「他住在威克斯福,工程師,我就知道這麼多。偶爾會有人走上前來,說我簡直是他的分身,這種事大約每年一次半數時候,他們真的喊我布蘭登。我們會哈哈大笑,他們有時候會拿出手機拍下我,拿給他看,就只是這樣。」
我發現自己將相片湊在眼前,離鼻尖只有三寸。不知不覺間,我已經在窗台坐到天色將暗,貓頭鷹開始在天花板裡暖身。我將酒喝完,凝視海水變成雷電般的顏色,地平線遠方的燈塔不停眨眼。等我確定自己醉得不會在乎法蘭克自鳴得意的模樣,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他:明天幾點碰面?
「現在是西元幾年了?」他走上樓來,我問:「總統又是誰?」
我拆下窗簾,拿到浴缸洗好,吊在太平梯裡晾乾,又將被褥掛在窗台上,用抹刀拍灰塵。要不是沒有油漆,我會連牆壁都粉刷了。我真的想過變裝,穿成一副蠢樣去找五金行,但我答應過法蘭克,因此只好清理水槽背面,作為補償。
「我還以為你們交往很久了。星期四那天,他感覺很保護妳。是真愛嗎?」
「你把我當成你的女朋友,山姆,」我說:「我不是你女朋友,在這種情況下不是,我是一名警探。」
「是法蘭克,」我說:「不算白馬王子。」
我突然希望法蘭克立刻滾出去,因為他讓公寓變得又小又擠又危險。「嗯,也是啦,」我說著拎起酒杯,拿到水槽,「好久不見。」
山姆的手已經不在我的手上。我看著他,看他坐在沙發另一頭,頭髮側向一邊,對我皺起眉頭。「不是,」我說:「不是這樣,」只見山姆明顯鬆了一口氣。「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說妳變了個人,自從——」
山姆臉上失去笑容。「喔,」他說:「他來幹嘛?」
山姆聽我說完之後,微微愁眉不展。「妳到底在說什麼?」他問:「妳是說妳想回去幹臥底?」
有那麼一秒鐘,我很好奇山姆是不是在吃法蘭克的醋,是的話我又該怎麼辦。「假如我不去討論案情,不就是照著你的要求在做,可是你會說這是你在逼我嗎?我決定明天要去,你難道認為我連這種事都沒辦法自理?天哪,山姆,去年的事情又沒有讓我的腦葉被切除掉!」
「沒有,所以妳的貞操很安全。另一件事也很有利,剛才的相片看了吧?女孩有一支照相手機,他們五個人好像都用它來拍照。影像品質不怎麼樣,但記憶卡的容量倒是大得很,裡頭全是相片——她和其他四個晚上約會、野餐、搬新家、裝潢布置,什麼都有。換句話說,妳手邊就有現成的資料,讓妳熟悉女孩的聲音、肢體語言、態度和人際關係——有關女孩的一切都在裡面。而且妳又是高手,凱西,本事一流的臥底。根據這些因素,我會說成功的可能度非常高。」
當年我讀大學,班上同學的衣服感覺都像用雜牌洗衣粉,在破爛投幣洗衣機裡洗過不曉得多少次,而事實也是如此。相片裡的他們簡單自然,反而很詭異。四個人分開來或許都不起眼,和都柏林時下流行的全身名牌裝扮相比更是呆板。但當他們聚集在一起,用四雙冷靜挑釁的目光注視鏡頭,看起來不只古怪,還很遙遠,彷彿來自上個世紀,感覺可怕而陌生。我和絕大部分警探一樣,遇到無法理解的事物就會緊盯著看。法蘭克很瞭解這點,他當然清楚。
「凱西,」法蘭克在我背後用最溫柔的聲音說:「妳出了什麼事?」
「我沒有惡意,」山姆回答:「但就算他被人殺了,我也懶得去管,除非案子掉到我頭上,否則完全不是我的問題。」
山姆抓緊我的雙手。「我知道,」我說:「你這麼說也有道理。」
法蘭克語氣裡的笑容與修飾消失了,但我太瞭解法蘭克,現在的他才是最危險的。「我不曉得自己能不能選擇遺忘,」我小心翼翼說:「但我感覺這件事像個圈套,讓我很不喜歡,不想插手去碰。」
「沒錯,按部就班,很有創意,又能服人。她是天生高手,連我都自嘆不如。她沒有申請失業救濟,這很聰明。她在城裡一家咖啡館找到工作,全職做完夏天,十月開學就進三一學院唸書。她的論文題目是——妳聽了一定會喜歡——〈異聲:身分、隱藏與真相〉,研究用化名或化身創作的女作家。」
「就憑警察的薪水?」都柏林最近房價直逼紐約,但在紐約出門起碼就是紐約,這裡什麼都沒有。我住的是單房公寓,中等大小,位於喬治式樓房改建的高樓頂層。房裡保留了原來的鑄鐵壁爐,空間夠放床墊、沙發和我所有的書,地板醉酒似的斜向一邊角落,天花板住了一窩貓頭鷹,還有俯瞰三地毛海灘的窗景。我喜歡這裡。
「白癡!」我大聲自言自語,抱著鞋盒爬回流理台上。
「但她是我的問題。」我說。山姆雙手又大又暖,包著我的手感覺很結實。他的頭髮只要心情煩憂就會垂在額前,這會兒也是如此。這天是星期六,春天的夜晚,我和他應該在愛爾蘭南部的海邊漫步,被黑暗、海浪與杓鷸包圍,或是試做新菜,用超大的音量播放音樂,或造訪難得的偏僻酒吧,窩在角落,即使關門時間過了,大夥兒還在哼唱情歌。「我希望她不是,可惜她是。」
「我也很想,https://www.hetubook.com.com」我說,心想剛才不應該把酒喝完,這男人需要喝一杯。「真的很想,但現在沒辦法。」
當然想!我想得有如酒鬼渴望爛醉,明知愚蠢至極,還是決意痛飲。「講就講吧,」我說:「反正你都來了。」
「妳這地方真不錯,」他一邊開酒一邊說:「我剛才還很擔心妳的公寓會是那種噁心巴拉的雅痞風呢,全部鍍上鉻。」
我父親死於隔日,母親則是還沒送上救護車就斷氣了。我向來很早和別人說,省得以後麻煩。對方聽了不是瞠目結舌,就是感嘆不已(「妳一定很想念他們」),而且和我越熟,就覺得更應該傷感。我從來不曉得該怎麼回答,畢竟當時我才五歲,車禍又是二十五年前的往事,對我來說早就過去了,我想可以這麼說。我也希望自己記得夠多,能夠確實想念爸媽。但我可以緬懷的只有模糊的印象,頂多偶爾想起母親曾經對我唱的歌,不過我從來沒向其他人說。
艾比長得不算漂亮,個頭嬌小,棕髮齊肩,鼻子很短,但她的臉龐卻很特別,彎折的眉毛與微撇的嘴角彷彿帶著嘲弄,讓人忍不住多看一眼。她坐在火光熊熊的壁爐前,用爆米花做花環,看著拍照者(應該是蕾西)的目光卻充滿嫌惡,一隻手影像模糊,我想應該是她朝鏡頭扔爆米花。
「喔,還不錯,」山姆含糊其詞,「總會搞定的。」他脫下外套,目光掃過咖啡桌,見到酒瓶、瓶塞和杯子。「妳在我背後偷偷和白馬王子幽會嗎?」
我靠著流理台,深呼吸一口氣。「我知道,山姆,」我回答:「對不起,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會發現這一點,是因為我認得。我自己對現實與非現實的區隔也不大明顯,我朋友艾瑪認為凡事都有原因,她說我會這樣,是因為失去父母當時年紀太小,無法面對。他們前一天還在我身邊,隔日就消失無蹤,狠狠地衝破了我對現實與幻覺的區別,將界限撞成碎片,再也無法還原。我身為蕾西的那八個月,就覺得她確實存在,是我失散或拋棄多年的姊妹,是我體內的影子,就像少數人去照X光,結果看見逝去雙胞兄弟或姊妹的身影。早在她回來找我之前,我就曉得自己對她有所虧欠,因為我是活下來的那一個。
我從來不怕喪命,也不怕失去勇氣。我越是身在火場,膽子就越大。我怕的是另一種危險,更加細微隱伏。至於其他事情,我頂多就是擔心。法蘭克曾經對我說過一句話,我不曉得對不對,也沒有向山姆提起。他說,最高明的臥底身上都有一條黑暗之線,牢牢繫在某個地方。
法蘭克眉毛一挑,不置可否說:「有開瓶器嗎?」
「我就是我,山姆,你仔細看清楚了,媽的,我就是我。我早就幹過臥底,那時薇絲塔行動還不知道在哪裡呢,所以別把那件事扯進來。」
老實說,法蘭克(這是他的本事)還真搔到癢處了。或許是我們再次碰面,我眼裡看他咧嘴微笑,耳中聽他說話匆促,讓我剎那間回到過去,想起臥底工作依然燦爛美好,而我急著想要投身其中的往日。又或許是我被春天空氣中的嘶聲牽動,但也可能只是我向來悲傷不久。無論如何,我都感覺自己彷彿沉睡數月,突然清醒過來。我不打算對法蘭克說,但我想到自己週一早晨回到家暴組,就覺得渾身不自在。我的搭檔是一位名叫馬厄的凱瑞郡人,總是穿著高爾夫球套頭毛衣,覺得非愛爾蘭口音很逗趣,打字時會用嘴巴呼吸。我突然不曉得自己要是再和他處上一個小時,會不會拿起釘書機砸他的腦袋。
「起碼他沒有被謀殺。」
那三天的某個時刻,在某個地方,庫柏會幫女孩驗屍,我想到就無法釋懷。
「是你找,不是我。還有嗎?」
「兩份警察薪水。妳和咱們的小山姆不是出雙入對嗎?」
「漂亮!」法蘭克一邊說著,一邊在特易購袋子裡找煙,「聽好,女孩二〇〇二年二月首次現身,她拿到蕾西的出生證明,去銀行開戶,再憑著那張臉和兩份證明到都柏林大學學院取得妳之前的學籍紀錄,拿去申請三一學院的英國文學博士班。」
「他們已經說了,可惜基於安全考量,我們目前無法透露女孩的診療地點。」
「對你,我隨時免費服務。」我將杯子扔回給他,一次一個。他用衣袖將杯子揩乾,伸手去拿酒瓶。
「我們可以聊聊天,就像妳說的,我們好久不見了。我們可以罵天氣,我拿我小孩的相片給妳看,妳可以聊新認識的男朋友。那個叫什麼的傢伙,就是妳之前的男朋友,那個律師,他怎麼了?我一直覺得他對妳來說太無趣了。」
「這些你用電話跟我講就行了。」我說。
過了半晌,山姆長嘆一口氣,仰頭靠著沙發。「所以妳想做,」他說:「法蘭克的臥底計畫。」
法蘭克聳聳肩說:「他們會沒事的。想聽聽我們追查女孩身分有什麼進展嗎?」
「要是那混球正在找妳,那妳就更有理由不要露面,讓我把他逮住。」
我已經無力生氣。「我剛才有說過任何聽起來像『好』的話嗎?」我問。
「所以他不笨囉。」我說。丹尼爾生得高頭大馬,絕對不只一百八十公分,體重也和身高相稱,頭髮黑亮,下巴方正。相片裡的他坐在扶手椅中,小心翼翼從盒子裡捧出玻璃球,抬頭看著鏡頭,身上的白襯衫、黑長褲與輕軟灰色套頭毛衣看來價格不斐。他戴著金屬框眼鏡,雙眼在放大影像裡灰冷如石。
露易莎姑姑比我父親年長許多,和傑拉德姑丈沒有小孩。姑丈是歷史學家,夫妻兩人經常玩橋牌,我想他們一直沒有完全適應家裡多了一個人的感覺。他們將空房間給我,房裡除了高腳雙人床,還有易碎的小飾品和一張兒童不宜的「維納斯誕生圖」。等我年紀稍長,想掛自己喜歡的海報,他們忍不住面露擔憂。但他們養了我十二年半,送我上學唸書,學習體操與音樂,只要我出現在他們身邊,姑姑或姑丈就會輕拍我的頭,動作匆促卻充滿感情,而且從來不干預我。因此我總是小心翼翼,不讓他們知道我逃學、爬了不該爬的東西摔下來、留校察看和開始抽煙,作為回報。
「這本來就是你們該做的,別再用罪惡感陷害我。」
「妳要是表現好,我就不跟妳男人說妳這樣講。反正這小子看起來也是花心大少,」法蘭克果然斬釘截鐵這麼說:「最後一個:艾比蓋兒.史東,小名艾比。」
「有一件事,」山姆說:「我搞不懂。」他放開我,讓我雙手落到膝蓋上,朝我的手皺眉頭,拇指下意識繞著我其中一個指關節緩緩轉圈。「在我看來,這只是一件稀鬆平常的謀殺案,長相類似的巧合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當然,我第一眼看到女孩的時候是嚇了一跳,但那只是因為我誤以為是妳。一旦確定不是妳,我就覺得一切都可以恢復正常。但妳和法蘭克,你們的反應都好像女孩對妳來說非比尋常,和妳切身相關。我有說漏什麼嗎?」
我原本計畫飯後再談,但我身為警探,清理犯罪現場的本事實在爛到極點。「他要我明天晚上和你們一起討論案情,」我故作輕鬆回答山姆,一邊朝小廚間走,檢查大蒜麵包,「他說得很迂迴,但意思就是這樣。」
是蕾西和她同伴在山楂林屋前的合照。我站在桌前,一手酒瓶、一手酒杯,很想將相片翻面朝下,等法蘭克放棄,回來拿走相片,或將相片丟進煙灰缸裡用火燒了。但我最後還是拿起相片,帶它走回窗邊。
山姆九點抵達我的住處。「哈囉,」他說完給我一吻和結結實實的擁抱。山姆的臉頰被寒風吹得冰冰涼涼:「什麼東西這麼香?」
我房裡飄著番茄、大蒜和香料的氣味。我慢火燉好精緻的醬料,水也煮開了,一大包義大利餃子在手邊待命,一切都按女人自從天地肇和*圖*書始便信守至今的法則安排:要告訴男人他不想聽的事情,一定要先準備食物。「我變成居家女人了,」我對山姆說道:「把家裡全部清過一遍。嗨,親愛的,你今天好嗎?」
我用懷念取代美沙冬鎮痛藥,用想像自己不曾擁有的一切療傷止痛。這麼做不會上癃,也不引人注目,又比較不會讓你陷入瘋狂。我和新朋友到店裡買了喀哩哇哩糖果棒,刻意留下半條給我想像中的妹妹。我將糖果收在衣櫥裡,結果融得黏黏稠稠沾到我的鞋子。我會為她在雙人床留位子,除非艾瑪或其他人來過夜。學校裡坐我後面的噁心鬼麥金泰爾把鼻涕抹在我的辮子上,我想像中的哥哥就會出手將他痛打一頓,直到我學會親自揍他為止。我在心裡想像大人看著我們,三顆深色頭髮的腦袋站成一排,對我們說:喔,天哪,他們三個是兄妹沒錯,但怎麼看起來像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山姆身體一縮。「不可能下半輩子,」他輕聲說:「這一點我可以向妳保證,起碼。我真的打算逮住這傢伙,妳知道。」
我不行了。愁了半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法蘭克有時真的很賤,要是我現在趕他走,就表示我打算考慮他的變態提議。「好吧,」我說:「好吧,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但你要是再提起案子一次,我就把你手臂廢了,這樣公平吧?」
法蘭克舉起酒杯將酒喝完,伸手去拿夾克。「跟妳聊天真好,寶貝。妳有我的手機號碼,等妳想好明天晚上要做什麼,記得通知我。」
「我找到耶穌作為我的救主,」我將杯子朝水槽一甩說:「祂不准人胡攪自己腦袋。我做了腦部移植,得了狂牛症,被人刺了一刀,老了,清醒了,隨你愛怎麼說,我也不曉得出了什麼事,法蘭克。我只知道自己希望生活能他媽的平靜一點,但這件該死的案子和你那該死的點子完全奪走了我的平靜,可以了嗎?」
「他們可以找個鳥事來做,不是嗎?蕾西當家教、改考卷、監考,還在咖啡館工作,直到搬進葛倫斯凱,通勤太不方便才辭掉。妳大學打工嗎?」
「妳根本就是照著他的要求在做,哪裡有什麼要他別來這套?」
「哇哦,」我說:「這下我可感興趣了。」
法蘭克陷入沉思,頭朝後靠著沙發,緩緩吸煙。「很驚嚇,」片刻之後,他說:「這很自然,但我們不曉得他們四個驚嚇都是因為女孩被刺,還是其中有人擔心女孩會醒轉過來,告訴我們事情經過。他們都很配合,我們問什麼答什麼,毫無勉強,但妳要到事後才會明白,他們說的其實不多。他們是一群怪胎,凱西,很難摸透。我真想看妳怎麼對付他們。」
我父母在我五歲的時候就過世了。我媽媽是駐唱歌手,爸爸是記者,那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媽媽結束在基爾肯尼的表演,爸爸開車接她回家。途中天雨路滑,加上他可能超速,車子連翻了三圈,頭上腳下地栽進田裡。一名農人見到燈光過去查看,才得知發生車禍。
但如果我真的要買房子,應該就是山楂林屋這樣的地方。我的朋友都在買房子,但他們買的只是像房子的房子,毫無特色,低矮有如鞋盒,四周一片荒蕪,只有天花亂墜的模稜廣告之詞——知名建築師設計、小巧公寓、全新豪華社區——價格是收入的二十倍,但等建商完工脫手就開始搖搖欲墜。山楂林屋是貨真價實的房子,一棟不會胡整我的房子,堅固、自負而優雅,屹立長存,超越所有見過它的人。翻飛的細小雪花模糊了藤蔓,依附在暗窗之上。屋子是如此寂靜與巨大,讓我覺得彷彿伸手就能穿透相片的亮面,進入林屋陰涼的深處。
法蘭克聳聳肩,瞪著無辜的藍色眼眸。「看妳會不會碰巧認識他們其中哪一個,說不定能讓我們完全改變——」
「少發牢騷了,」法蘭克摟住我的脖子抱我一下說:「這屋子大得很,又舒服,我看妳根本是殺手,正在等候狙擊對象,已經好幾天文風不動,只能尿在瓶子裡,而我就是送補給的。」
「妳確定嗎?因為這兩天我忙得屁股都快開花了,逢人就挖蕾西的大小細節——」
說完他就逕自離開了。法蘭克將門關上之後,我才恍然發覺自己順口問了:那博士研究怎麼辦?有沒有男朋友?彷彿我在檢查計畫有沒有漏洞,彷彿我已經考慮要做。
法蘭克想了一會兒,替自己再倒一杯酒,拎著酒瓶朝我晃了晃,我搖搖頭。「換成一般情況,」他靠回沙發,接著說:「我會說應該不行。但現在不是一般情況,而且別的不談,有兩點對我們很有利。首先,不管女孩目的何在,她只存在了三年,因此沒有什麼前塵往事要煩,妳不用擔心遇到她的爸媽或兄弟姊妹,也不會撞見兒時的朋友,沒有人會問妳記不記得第一次參加學校舞會的情形。其次,就算是這三年,她的生活背景也很局限,只和幾個人往來,在學生不多的系裡唸書,就做一份工作,妳根本不會遇到一大群家人、朋友和同事。」
山姆猛然揮手將頭髮從眼前撥開。「不對,」他說:「錯了,不是這樣,他根本不是在辦案。這個叫法蘭克的傢伙——這件案子跟他一點狗屁關係都沒有,就和我之前辦的案子一樣,不會有他突然出現,使喚這個、吩咐那個,要大家照辦。他是來搞破壞的,絕對是。他想把妳扔到一堆謀殺嫌疑犯之間,只因為他覺得『可以』,覺得很好玩,想等著看好戲。這傢伙他媽的瘋了。」
「我瞭解,」法蘭克說,似乎不以為意。他拿起酒豪飲一口,讓自己在沙發坐得更舒服一點。「對了,我和上頭聊過,命案現在由臥底組和重案組聯合偵辦,但我想妳男友可能和妳說了吧。」
我假裝沒聽見。「賈思汀.曼勒寧,」法蘭克接著說。賈思汀身上纏滿白色耶誕燈,露出無助的表情。他個頭也高,但細瘦不少,外表像是早熟的教授,戴著迷你無框眼鏡,鼠灰色短髮開始後退,臉龐長而溫和。「貝爾法斯特人,博士研究主題是文藝復興文學中的神聖與世俗之愛,哪種世俗沒說,但我想應該一分鐘兩英鎊吧。母親在他七歲過世,父親再娶,生了兩個異母弟弟。賈思汀不常回家,但律師老爸還是替兒子支付學費,按月寄錢給他。聽起來不錯,是吧?」
女孩屋友在她的兩旁注視我,神態自若,面露微笑,暗色長外套迎風翻騰,小瑞的圍巾有如絳紅色的閃光。相片拍得有點歪斜,他們應該是將相機擺在某個地方,用計時器拍的,所以沒有人要他們微笑。他們的笑容不為別人,只為彼此而笑,為了未來緬懷過去而笑,為我而笑。
我要的不是情感,完全不是。我要的是與我相屬的人,無庸置疑,無可否認,看一眼就能完全確定,清楚證明兩人彼此相繫,終其一生。相片裡的母親和我容貌相似,但就只有她,再也沒有其他人。我不曉得各位有沒有辦法想像,我在學校的朋友,每個人不是擁有家族遺傳的鼻子或父親的頭髮,就是眼睛和姊妹一模一樣。就連貝麗也是,她雖然是領養來的,外表卻像班上同學的表姊或表妹——八〇年代,愛爾蘭人人都是親戚。在我多愁善感的少女時代,沒有與我樣貌相似的人就好比鏡子缺了倒影,無法證明我的存在。我可能來自任何地方,被外星人拋棄,是小精靈偷換的孩子,中情局培植的試管嬰兒。假若他們有一天要來將我帶走,我完全沒有憑據可以留下。
「所以,」法蘭克說:「我們的小山姆床上表現如何?」
「她有男朋友嗎?」我做這種事可不是沒有極限的。
其他相片都是錄影帶裡取得的靜態影像——看起來是,因為移動的人周圍都有模糊的殘影——而且是在重案組印的,因為重案組的列印機會在右上角留下條紋。四張全身影像和四張頭部放大圖,全都在同一個房間拍m.hetubook.com.com攝,小花壁紙破破爛爛。其中兩張相片背景角落有一棵大樅樹,沒有裝飾,表示拍攝時間是耶誕節之前。
「艾比就不同了,」法蘭克說:「都柏林人,父不詳,母親在艾比十歲的時候將她送到寄養家庭。高中畢業考全部拿A,進入三一學院繼續拚老命,又是第一名畢業。博士研究主題是〈維多莉亞時期文學的社會階級〉。之前靠打掃辦公室和英文家教掙生活費,現在不用付房租,因為丹尼爾不收他們的錢,所以她就只在大學教課,幫老師做研究賺點零花。妳可以看下一張了。」雖然被法蘭克逮到,但我的目光依然無法從他們四人身上移開。一方面是相片裡的情景太過光明完美,彷彿可以聞到烘烤薑餅的香味,遠處有人在唱頌歌,只差一隻知更鳥就能當成耶誕卡片。另外就是他們的穿著打扮都很樸素,宛如清教徒。男孩襯衫潔白光亮,褲子褶痕俐落如刀,艾比的羊毛長裙拘謹收在膝間,看不到牌子或標語。
「他沒有資格,」山姆輕聲說道,雙頰開始泛紅,「背著我偷偷跑來這裡,趁我不在對妳施壓——」
山姆說:「妳是說——」
「除非妳需要一個人把事情想清楚,」法蘭克關心地說:「我可以理解,因為這個決定很重大。」
「這四個人還真怪,真的很怪,英文系上的人都這麼說。他們剛進大學就認識,已經將近七年了,四個人如膠似漆,沒時間和其他人往來。他們在系上不是特別受歡迎,其他學生都覺得他們很討厭。還真意外,是吧?但死掉的女孩竟然打入了他們的圈子,而且剛進三一學院不久就和他們混熟了。其他人想和女孩做朋友,但她興趣缺缺,眼光只看準這四個人。」
「按部就班。」我說。
「如果妳絕對確定,那就別再配合我,這樣只會浪費我們兩人的時間。」
「這四個人還真特別。」我說。
說完他頹坐在沙發上,雙手搓臉,突然顯得筋疲力盡,我想到他這一天可能經歷多少事情,忍不住心中一痛。「對不起,」他說:「我不該提那件事。」
山姆嘴角一撇,露出憂傷的微笑:「妳難道不能兩個都是嗎?」
「漂亮,」法蘭克開心說道:「這種事通常得花錢才享受得到呢。」
「有趣,」我說:「所以她很有幽默感。」
山姆慢慢摺好外套,掛在沙發椅背。「妳怎麼說?」
之後三天,我其實沒像自己對法蘭克說的,窩在家裡看爛節目。我本來就坐不住,要是心情焦躁就更需要動。於是我(就為了找點刺|激)開始整理房子。我將家裡每一寸地方洗刷過,吸塵打蠟,就連壁腳板和鍋子內壁都沒遺漏。
愛爾蘭人對房地產的熱情深植血脈,強烈得猶如原始渴望。數百年來被地主一念之間攆出門外、無助置身路旁的教訓告訴我們,擁有家園才是一切。這就是為什麼愛爾蘭房價居高不下:建商曉得一間單房破公寓可以要價五十萬,只要他們聯手讓愛爾蘭人別無選擇,我們就算賣腎、一週工作一百小時也會設法買下。說來奇怪,也許是我的法國血統,讓我獨缺這樣的基因,想到房貸的重軛就渾身不自在。我喜歡我的公寓是租來的,只要提前四週通知房東和兩只大垃圾袋,隨時都能離開。
他們身後,山楂林屋幾乎佔滿整張相片。房子式樣簡單,灰色長形喬治式建築。三層樓房越往上走,橫格窗就越小,讓屋子感覺更加宏偉。深藍色正門的膠漆已大片剝落,兩側是石階。三支煙囪頂管排列整齊,濃密的藤蔓從牆面一路攀延到屋頂附近。正門兩旁是凹槽立柱,頂窗有如開屏孔雀,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離飾,單純的一棟房子。
「丹尼爾.馬區,」法蘭克指著其中一人說:「不叫丹,更不叫丹尼,就叫丹尼爾。房子是他繼承的。獨子,後來成為孤兒,早期英裔愛爾蘭人的後裔。祖父五〇年代做生意被人騙了幾回,失去大部分積蓄,但還夠咱們的小丹分到一點錢。他拿獎學金,所以不用付學費,博士論文主題是——我不蓋妳——〈中世紀早期史詩的無生命敘事者〉。」
他沒有。山姆這兩天自己睡——「我六點就會起來,肯定是這樣,但妳沒有理由跟我同時起床。還是妳需要我過去陪妳?妳一個人可以嗎?」——我和他在命案現場見到之後,就沒有再碰面過。「我敢說大家一定開心極了。」我說。其實,誰都討厭聯合辦案,因為雙方人馬最後都會睪丸酮衝腦,變成沒有止境、無聊誇張的意氣之爭。
「我在酒吧當服務生,工作爛透了。要不是別無選擇,我才不幹。被喝醉酒的會計師戳屁股,這可不算什麼奮鬥向上的人生。」
我還想過法蘭克那句話:想不到妳也……薇絲塔行動之後,我調離重案組,雖然家暴組相較之下確實缺乏挑戰,但還真是天殺的清靜。我知道用「清靜」來形容有點奇怪,但這裡不是甲有打乙,就是沒有,簡簡單單。你只需要搞清楚有或沒有,怎麼讓事情別再發生就好。家暴向來清楚明瞭,而我就需要這種東西,直接有效,因為當時的我對高風險、道德兩難和複雜的處境已經厭倦到了極點。
他點了一根煙,開始朝天花板吐煙圈。「我們說女孩仍然沒有意識,隨時可能喪命,但也可能度過難關,沒有人曉得。」
法蘭克咧嘴微笑說:「女孩在小屋失去意識之後,驚嚇和天寒讓她失溫昏迷,卻也讓她心跳減緩——所以目擊者很容易以為她死了,對吧?——停止出血,器官沒有受損。庫柏說這套講法『根本缺乏臨床根據,但對缺乏醫學常識的人來說,應該很合理。』我覺得這樣就夠了,而且目前看來也沒有人覺得不對。」
我立刻心生警覺。但我喝酒向來很有節制,而且法蘭克一定曉得我不可能蠢到在他面前喝醉。我將開瓶器扔給他,開始四處找玻璃杯。
「嘿,沒問題,」法蘭克語氣平和,讓我感覺自己像個白癡:「由妳決定。不過,要是我保證不談案子,我還能再喝一杯酒嗎?」
我見到麥考的時候,他已經在檔案室工作。還有些人走到另一個極端,卻是最恐怖的轉變:當壓力超過負荷,他們失去的不是勇氣,而是恐懼。他們失去害怕的能力,就連應該畏懼的場合也勇往直前。這些人再也無法回家。他們就像一次大戰最傑出的飛行員,在空中橫衝直撞、所向無敵,戰後回家卻沒有容身之處。有些人徹頭徹尾成了臥底,被這份工作完全吞噬。
法蘭克朝我咧嘴微笑,一點也不覺得丟臉。「男人試試無妨嘛,而且我說真的,妳實在應該來。支援警力星期一晚上才會報到,所以只有我和山姆討論彼此的發現。妳難道完全不好奇?」我當然好奇。法蘭克說了那麼多,卻始終沒有提到我最想知道的,就是女孩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我頭往後靠著床墊,又點了一根煙。「你真的覺得我們能成功?」我問。
麥考就是這樣。他隻身滲透到愛爾蘭共和軍的爆破小組,大家都覺得他視恐懼為無物。但有天傍晚他在酒吧外的小巷打電話,說他沒辦法再回酒吧,卻又離開不了,因為他的雙腳不停地顫抖。他哭哭啼啼,來接我,他說,我想回家。
「什麼案件不是重點,」我沒好氣地說:「重點是無論如何,我人已經被扯進來了。我可不想下半輩子時時提心弔膽,回頭看有沒有人跟著我。我可受不了這種事。」
我搖搖頭:「那不一樣。」
法蘭克很懂得何時該走,讓別人獨自煩惱。他離開之後,我在窗台上坐了許久,兩眼茫然地望著窗外的屋頂。等我起身想再斟一杯酒,才發現他在我的咖啡桌上留了東西。
我大手一揮,將相片收攏還給法蘭克。「好吧,」我說:「我再問一次,你為什https://www•hetubook•com.com麼特地老遠跑來,拿相片給我看?」
法蘭克聳聳肩說:「就我們所知,蕾西也一樣,但她還是蒙過去了。如果她行,妳當然也行。這一點我們也很幸運,她唸的不是藥學或工程。再說,妳就算把她的論文徹底搞砸了,那又怎樣?說來諷刺,這時受傷就很好用了,我們可以說妳得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記憶喪失,想怎麼編就怎麼編。」
星期六午飯時間,我已經焦躁如狂,忍不住爬上流理台,將放在櫥櫃上方的檔案鞋盒拿下來,翻出所有資料紀錄攤在地上,找我的出生證明。凱西.麥道斯,性別:女,體重:三千〇五公克,胎別:單胎。
想不到妳也……妳在糊弄我嗎?我的高檔套裝燙好熨平,掛在衣櫃門邊,等我星期一穿上。但我看了只覺得噁心想吐,後來連看都沒辦法看,直接將衣服扔進櫃裡,砰的將門甩上。
「就算你在,就在我面前,我的決定還是不會改變,」我說:「我是大人了,山姆,不需要人保護。」
這麼說合情合理,但法蘭克向來喜歡多頭佈餌,讓你分心上鉤。「我還是不想蹚渾水,老法。」我說。
就算不踏進屋裡一步,我也能知道女孩是誰和究竟發生了什麼。山姆只要查出女孩的身分或找到嫌犯就會通知我,甚至讓我旁觀偵訊。但我心底卻很清楚,山姆能為女孩做的只有如此,查出她的名字與兇手,卻留我後半輩子不停思索其餘的一切。山楂林屋在我心裡閃耀發光,有如一生才會出現一天的夢幻城堡,充滿誘人魅力。女孩的四位帥氣同伴在外守護,屋裡的秘密縹緲迷濛,難以捉摸。我的臉龐是打開屋門的鑰匙,而山楂林屋已經準備就緒,只要聽我說「不」就立刻消逝無蹤。
「沒有,」我說:「我只是想知道女孩的事,所以我才會說要去開會。這跟法蘭克沒有關係,跟他的變態點子也沒有關係,我只是想聽聽女孩的事。」
我雙手顫抖,用力轉動水龍頭,沒有回答。
「我並沒有打算和你吵架,」我說。我膝蓋發抖,不曉得兩人怎麼會吵成這樣,我們明明站在同一邊:「只是……別再說了,好嗎?拜託,山姆,求求你。」
「爸媽有錢,小孩也沒辦法。」我隨便應了一句。
我狠狠地關上烤箱的門:「他在努力辦案。或許你不認同他的方法——」
房裡一陣沉默。山姆也參與過薇絲塔行動,我們兩人都很清楚,至少有一個人會毫不遲疑將我殺死,而且有本事做到。我感覺自己的心臟狂跳,猛力地敲打我的肋骨。
那天下午,法蘭克來找我。當時我整個人煩亂到了極點——我住的地方很小,能夠清的東西都清完了——因此隔著對講機聽到他的聲音,其實高興得很。
「她的博士班課程在唸英國文學,」我提醒法蘭克:「可是我對英國文學一窮不通,法蘭克。高中畢業考拿了個A,就這樣,那些專有辭彙我根本說不出來。」
「妳知道,」法蘭克瞇眼對著酒杯沉思許久,之後才開口說:「妳還是沒有說不。」
「我一個都不認識。老實說,老法,你到底想幹嘛?」
小瑞靠在沙發上,手拿酒杯,頭戴耶誕老人帽,稱職扮演花瓶的角色。他外表俊俏得不可思議,絕對能讓許多男人氣急攻心,口出惡言。他的身高與體格都和賈思汀相仿,但臉龐瘦削見骨,輪廓深刻,而且一身金黃。頭髮深金濃密,皮膚看起來總像剛曬過太陽,冰茶色的雙眼狹長有如獵魔,臉龐宛如埃及法老王的面具。
「我考慮很久,」我說:「決定要去。」
原本香濃的料理味開始刺鼻,發出危險的訊號:有東西燒焦了。我將爐子關掉,鍋子放到後面,我們兩人應該會有好一陣子沒胃口吃飯了——交叉雙腿坐在沙發上,面對山姆。
山姆的佔有慾發作了,他站在房間中央,雙腳牢牢地釘著,雙手插在口袋裡緊緊握拳:這是我的案子,我的女人。我砰的一聲將盤子摔在流理台上說:「媽的,我才不管他怎麼想,他沒有強迫我做任何事。這跟法蘭克想要做什麼無關,這件事跟法蘭克一點關係也沒有,就這樣。當然,他是試著想要說服我,但我要他別來這套。」
我們互瞪對方,過了一會兒,山姆輕聲說道:「是啦,沒錯,我想妳說得對。」
艾登是我幹臥底時的男朋友。我不斷失約,不肯解釋原因,也不跟他說自己一天做了什麼,於是他就和我分手了,說我重視工作更勝於他。我將玻璃杯洗乾淨,推到乾燥架上。
「是你要我配合的,」我提醒法蘭克,「就三天,不用答應什麼,巴拉巴拉。」
「絕對不笨,他們四個都不笨,尤其是他。妳在他身邊要小心一點。」
當然,我還想到那個女孩。時時刻刻,不管我做什麼,心裡都惦記著她。我感覺女孩臉上一定有什麼線索,用密碼寫成的隱密訊息,唯有我能解讀,假如我有足夠的聰明與時間發現的話。
法蘭克聳聳肩說:「我討厭白吃白拿的傢伙。說到這個,他是瑞法爾.海蘭德,小瑞,走狗運的混小子。老爹是工商銀行家,都柏林人,一九七〇年代搬到倫敦,老媽是社交名媛。兩人在他六歲的時候離婚,直接把他扔到寄宿學校。老爸每兩年升遷一次,財力更足就幫兒子轉學一次。小瑞有自己的信託基金,博士研究主題是〈詹姆斯一世時期戲劇的反抗與不滿〉。」
法蘭克手指一彈說:「聽著,我有個主意,我們明天晚上要討論案情,妳何不過來呢?或許能幫妳決定要不要加入。」
「我只是想知道,」他輕聲回答:「我是不是在浪費時間。我需要知道妳是不是百分之百肯定自己星期一早上只想回去工作,回家暴組,將這幾天的事完全忘掉。」
那天晚上,我和山姆吵了一架。這是我們頭一回吵架。我和山姆交往三個月,連一點小爭執也沒有,吵架算是來得遲了,但時間還真是差到極點。
女孩可能是任何年紀,雖然大家都認為她是二十六歲,但我在別人眼中也可能是十九或三十歲。她臉上沒有往事的印記,沒有皺紋、疤痕或水痘斑點。無論生命在女孩成為蕾西之前給了她什麼,都已經從她的身上褪去,燃燒成煙,讓她依然光潔完好,毫無瑕疵地封存在時間之中。我看起來比她老,薇絲塔行動讓我的眼尾頭一回浮現細紋,就算熟睡了整晚,黑眼圈也不曾消退。我可以想見法蘭克會怎麼說:妳流了那麼多血,又昏迷幾天幾夜,有眼袋剛剛好,記得別用晚霜。
法蘭克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說:「所以妳一直這樣做,配合我。妳喜歡待在家暴組,而且很確定。」
山姆說得氣喘吁吁,似乎呼吸不過來,我不曉得該抱緊他,還是踹他一腳。「為什麼你覺得和我沒關係?」我問:「這女孩長得和我一模一樣,山姆,這女孩四處走動,和我有同一張臉蛋,你們的人怎麼知道誰是誰?你想想看。一名成天在讀他媽夏洛特.勃朗蒂的研究生,和一名抓了十幾個人到牢裡的警探,誰比較有可能被殺?」
「為什麼?」山姆問。他坐起身子,抓住我的雙手要我看著他。他的聲音有一點尖,帶著挫折,甚至請求:「女孩跟妳又有什麼關係?她不是妳的親戚,不是妳的朋友,什麼都不是。她只是偶然出現的人,就這樣,凱西。這女孩只是想擁有新生命,碰巧遇到絕佳的機會而已。」
其中一張是快照,冬天拍的,天空灰沉,地上撒滿雪花,五人站在喬治式大房子前,腦袋微微靠攏,頭髮被風吹向一邊。蕾西站在中間,裹著那件深藍大衣,面帶笑容。我心裡再度猛然暈眩:我什麼時候……?法蘭克像獵犬一樣盯著我,我放下相片。
「我不喜歡那傢伙,」山姆厲聲說:「我不喜歡他的思考方式,也不喜歡他做事情的手段。」
十秒之後,我的手機嗶了幾聲:七點整,局裡見。法蘭克的手機一直放在身邊,等我跟他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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