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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化身

作者:塔娜.法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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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我剛吃了一頓美好的晚餐,加上說說笑笑,怎麼會不開心?」我小心別摔到樹下,勉強將筆從夾克口袋掏出來。「好了,說吧。」
「那是探訪家人,嗯。我說的是真正的度假,就像電視上那樣,有海灘、浮潛、酒吧和瘋狂雞尾酒,還有芭樂女歌手唱〈我會活下去〉。」
短暫沉默。「有,」山姆說:「那屋子在拉索文和葛倫斯凱都沒有好話。西蒙老爹是原因之一,所有人都說他是瘋瘋癲癲的老混球,有兩個傢伙記得小時候跑到林屋探頭探腦,被西蒙開槍嚇跑。但還不止於此。」
「真酷,」我將夾克扔在沙發上,用力擠進丹尼爾和賈思汀之間說:「你們找到什麼?」
「真美,」樂曲終了,丹尼爾蓋上盒子柔聲說道:「真美,今年耶誕節……」
「小蕾,妳拿到錢會做什麼?」艾比問。
唯一顯示女孩打算留下的線索,是她八月換了手機系統商。除非真的要用手機,否則不會在意費率。因此,女孩在八月十六日還很享受梅露絲的身分,哪兒都不想去。
山姆沉默片刻,「我很擔心妳。」他輕聲說道。
法蘭克打了個呵欠,讓我心裡既歉疚又釋懷。他畢竟還是有睡覺。「幹嘛問這個?」
如我所料,小瑞果然愣住了。他瞪著我,手還放在搖把上。車子差點熄火,發出恐怖刺耳的吱嘎聲,賈思汀趕緊打檔,猛踩油門。「帥啊!」他說,語氣帶著一絲不悅,任何混亂都會讓他焦躁不安。「真是帥呆了。我是說,我曉得他們討厭我們,但剛才那樣根本沒必要,我什麼都沒做,我還煞車讓他先過,他幹嘛吐口水?」
我已經沒在聽他說話,因為小路或樹林深處傳來窸窣聲響。不是平常的聲音,也不是夜禽、樹葉或小型掠食動物的騷動,這些我已經聽得很熟了。是別的東西。
「別擔心,」我說:「可能只是女孩進大學才認識的人。繼續睡吧,抱歉吵醒你。」
我知道山姆想說什麼。「你到底都看些什麼節目啊?」
也許女孩本來要給他什麼,我曾經對法蘭克他們說,但問題就出在這裡,她反悔了……我恍然察覺自己緊緊按著音樂盒,彷彿怕被人拿走。「我想我會整修屋頂,」丹尼爾說道:「現在的應該還能再撐幾年,但可以提前換掉當然很好。」
我在樹上待了幾分鐘,豎耳傾聽不尋常的動靜。什麼也沒有,只有底下的矮樹叢迎風發出陣陣濤聲,以及縈繞在我頸椎的微弱刺痛,搔癢難以忽視。我告訴自己,要是有什麼能讓我沉思狂想,肯定是山姆剛才說的故事:女孩失去愛人、家庭與未來,在我眼前的黝黑樹枝纏上繩圈,了結她僅剩的一切、她自己與腹中的孩子。我在還沒想得走火入魔之前,打電話給山姆。
我拿開手機,屏住呼吸豎耳傾聽。聲音來自小徑,朝大路方向而行,微弱但漸漸接近,緩慢規律的踩踏聲,是踩在碎石上的腳步聲。
我想像這名男子要是發現能讓來自山楂林屋的女孩懷孕,肯定覺得天賜良機,巧合得奪目無瑕,是天使送來的金球,千萬不能拒絕。他會殺了蕾西。
「你只是想看上空女郎罷了,」我說:「我和艾瑪、蘇珊娜從大學就說要一起度假,只是從來沒有成行,看今年夏天吧。」
但我還是撥了號碼。我們之前已經通過一次電話,夜也深了,但法蘭克很快就接起來。「怎麼了?妳還好嗎?」
「九月十二日,她和查德合刷了一台Play Station,我想這年頭應該和承諾廝守終生一樣有效。十八日,她賣掉自己的八六年福特,拿到六百美元。她跟查德說想換一台沒那麼破的車,因為她加薪了。二十七日,她耳朵發炎去看醫生,可能因為游泳。醫生開了抗生素,藥到病除。十月十日,她就不見了。這裡面有妳要找的資訊嗎?」
可愛的年輕人住在上頭,很少和咱們說話,也沒惹過麻煩,怎麼可能有人討厭他們,警探?真恐怖,這可憐的女孩子,竟然遇到那種事情,我還為她唸了玫瑰經,肯定是她在都柏林遇上的壞人……
月經沒來、機票價格,還有N。N要嘛是她的羈絆,要嘛是她的出口,而我必須找出真相。
「那好,所以,」山姆說:「拉索文人的說法雖然有幾個版本,但重點差不多,他們表示之前山楂林屋有一名年輕人和葛倫斯凱一名女孩發|生|關|系,女孩懷了孩子。這種事情經常發生沒錯,問題是女孩並不打算潛入修道院,或趁所有人發現她懷孕之前,急忙找個村裡的窮小子嫁了。」
「我去過法國,過暑假。」
男人的黑色休旅車停在大馬路上,改裝得有如一頭巨獸,車窗果然是暗色玻璃,令人扼腕。車子距離岔路大約四十五公尺,路旁視野開闊,長草處處,蕁麻零星蔓生,一塊廢棄的舊里程碑樹立其間,完全找不到掩蔽。
「那個,」那天夜裡,法蘭克說:「我要聯邦調查局的朋友派他手下再去挖消息。我跟他說,我們有理由相信女孩遠走高飛是因為情緒崩潰,所以想找出一點跡象或可能的原因。我們是這麼想的,對吧?只是問問。」
「我會幫大家換新床墊,」我說:「我床墊的彈簧已經露出來,每次都戳到我,好像豌豆公主一樣。賈思汀只要翻身,我都聽得見。」接著便再打開音樂盒,結束我們的對話。
「伯恩說得沒錯,他們認為葛倫斯凱村根本就是瘋hetubook.com.com人院。一方面是小鎮情結,拉索文只比葛倫斯凱大一點,但有學校、警局和幾間商店,就認為別人是窮鄉僻壤。但事情沒這麼單純,他們真的認為葛倫斯凱人不大對勁,有個傢伙就跟我說他死也不去雷根酒吧。」
「要是賣了大錢,你們會做什麼?」小瑞抓起餅乾說:「假設有幾千英鎊。」我忽然聽見山姆的聲音,近在耳畔:那間屋予裡一堆老古董與舊玩意兒,要是有什麼珍貴的東西……
山姆笑了。「『發現伊維薩』。看妳不在之後,我的品味都變成什麼樣了。」
「還是試試這個吧,」賈思汀伸手將餅乾拉到我們面前說:「起碼好吃一點。」
回程途中,我想著山姆說的破壞者,想著頸間的刺痛感與艾德華。我只曉得他是房產經紀人,和丹尼爾處不來,法蘭克不大瞧得起他的智商,他很想要山楂林屋,甚至不惜辱罵爺爺是瘋子。我在腦中模擬幾個可能情況,殺人狂艾德華鎖定山楂林屋,將住戶逐一殺死,或是情聖艾德華和蕾西有私情,發現她懷孕氣得抓狂。我想了很多,但都覺得離譜,再說我本來就認為蕾西品味不至於這麼差,會在休旅車後座和一個蠢雅痞偷|歡。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法蘭克,別把我也拖下水。」我又坐在同一棵樹上,背部靠著半邊樹幹,雙腳踩著另一邊,好將筆記放在腿上。月光穿透枝葉,亮度剛好夠我看見紙頁。「等一下。」我用下巴夾住手機,伸手找筆。
「妳哪時開始需要搖籃曲啦?」艾比問,但卻面帶微笑。「當然可以。」
「我很好,」我說:「剛才真的很抱歉,我好像聽到有人過來,心想可能是法蘭克說的跟蹤狂,頭戴曲棍球面罩,拿著電鋸,可惜沒有。」這句話當然也是真的,但對山姆歪曲事實和對法蘭克說謊不一樣,我腹部一陣扭絞。
山姆挫折慍怒地罵了一聲:「要是我下回再說同意聯合辦案,記得把我鎖進衣櫃裡,等我清醒了再放出來。我需要一個時間底限,我壓住一堆事情,例如找那三個男的和嬰兒做DNA比對……就為了等妳臥底結束。我甚至不能跟別人說我們在辦兇殺案。幾星期是一回事——」
許多人都忘了一件事:山姆是重案組破案率最高的警探。我偶爾會想,原因或許非常簡單,山姆從來不浪費精力。包括我在內的其他警探只要進展不順就會鬧情緒,開始沮喪不耐,氣自己無能、氣線索落空、氣案子該死。但山姆只會全力衝刺,不成功就聳聳肩說:「嗯,也對。」然後另起爐灶。
老人瞄了賈思汀一眼,忽然停下腳步,隔著擋風玻璃注視我們,表情氣憤扭曲,充滿嫌惡,抵著圓帽的枴杖猛然下揮,砰的一聲將早晨打成碎片。我們立刻坐直,但還沒來得及反應,老人已經喉嚨一清,朝擋風玻璃啐了一口濃痰,正對著賈思汀的臉龐。老人轉身踽踽穿越馬路,步伐和剛才一樣從容。
我用襪子纏住麥克風,坐在樹上抽煙。自從得知噴漆的事,我就覺得小徑太過暴露,讓人緊張。我不想在路上講電話,因為沒辦法專心注意周遭,便找了一棵大山毛櫸,在樹杈選定一個隱蔽角落,爬上去坐著,臀部正好卡在樹杈裡,可以清楚看見小徑左右兩方與坡下的荒廢小屋,雙腳一收就能躲進枝葉裡。「他們有說到山楂林屋嗎?」
「妳這個野女人,」賈思汀說:「設計師服飾和到蒙地卡羅度假不是比較好嗎?」
「沒事。」小瑞說。我和小瑞轉頭去看老人,只見他拄著枴杖,站在報攤外的人行道緊盯著我們。「因為他是野蠻的馬桶妖怪,除了妹妹兼老婆之外,見誰都恨。感覺根本就是他媽的《激流四勇士》嘛。」
「你知道嗎?」艾比頭也不回冷冷說道:「我真是受夠你的殖民心態了,真的。不要以為對方沒唸私立學校,你就高人一等。你要是不喜歡葛倫斯凱,隨時可以離開。」
「你嗎?」小瑞瞥了丹尼爾一眼,咧嘴微笑,再度旋緊老鼠的發條說:「我還以為你不會賣掉呢,再破再爛也要裱好掛在牆上。家族回憶擺第一,意外之財滾邊去。」
但有一點我很篤定:在我稍微理出頭緒之前,山姆和法蘭克都沒必要知道休旅車王子的存在。山姆要是得知我深夜外出散步,在蕾西沒能躲過襲擊的小路上閃避陌生男子,肯定會氣急敗壞。至於法蘭克,他完全不會擔心,因為他總認為我能顧好自己。但假如他知道了,就會立刻接管案子,找出那傢伙拖進警局,祖宗八代全問出來,而我不想這樣。我心裡有聲音告訴我,這件案子不能這麼辦,甚至有聲音來自心底深處,說這不關法蘭克的事,不算真的有關。這是我和蕾西兩人的事,法蘭克只是湊巧遇上。
「這是——」賈思汀嚇得喘不過氣來:「這是怎樣?到底怎麼回事?」
山姆吁一口氣說:「沒有,我找了兩名支援刑警翻閱檔案,什麼都沒發現。要讓葛倫斯凱村民開口更不可能,他們寧願所有人忘記這件事。」
我不敢冒險走近去看車牌,只見那傢伙充滿愛憐地輕拍引擎蓋,坐進車裡後猛力將門關和圖書上,發出砰的一聲巨響,周圍樹林突然顯得清冷寂寥。男人在車裡稍坐片刻,想著男人會想的心事,也許是髮型,接著發動引擎,推土機似的沿著大路駛向都柏林。
不用說,這才是一切的關鍵,問號有如惡毒的小鎚子不停在我腦中敲打。山姆和法蘭克都沒有朝古董交易失敗的方向追查,因為根本沒有跡象顯示如此。遺產清查已經搬走屋子裡的好東西,蕾西又不認識古董商或銷贓管道,也沒有證據顯示她需要錢,直到現在。
艾比雙手轉動陶煙斗,跟著旋律輕聲哼唱:「綠袖子讓我喜悅,讓我開心……」小瑞將發條老鼠翻過來,檢視裡面的構造。賈思汀拈起一顆彈珠俐落彈了出去,將另一顆彈珠撞到丹尼爾的杯邊,發出清脆聲響。丹尼爾放下手中的小錫兵,抬頭微笑,頭髮蓋上前額。我看著他們,指尖拂弄藍絲襯裡,向神祈禱剛才答的正是蕾西所想。
小瑞張嘴想要反駁,但只一臉嫌惡聳聳肩膀,閉上嘴巴。他狠狠拉扯鞋帶,鞋帶應聲斷開,他暗自咒罵一句。
他們四個都在客廳,孩子似的趴在壁爐前的地板上,翻看賈思汀不知從哪裡挖出來的舊旅行箱。小瑞和艾比的雙腿親暱交疊,顯然已經將白天的爭執拋到腦後。地毯上擺著馬克杯、一盤薑餅和雜七雜八的破爛小玩意兒,例如瘢痕點點的彈珠、小錫兵和半根陶煙斗。
山姆頓了一下。「怎麼?」我說:「他們不是我的家人,山姆。除非事情發生在最近半年,否則肯定與我見過的人無關,但我認為不可能,不然一定會聽說。就算丹尼爾的曾祖父一百年前做了什麼,我也不會深深受傷,我發誓。」
丹尼爾搖搖頭,伸手向我要他的杯子——我正拿餅乾沾咖啡吃。「重要的是房子,」他喝了一口,將杯子還我。「其他都是點綴,其實。我雖然喜歡這些舊東西,但如果需要整修屋頂之類的,我絕對二話不說統統賣掉。房子本身的故事已經夠多了,何況現在又加上我們的回憶,每天每天。」
「知道一點。我不敢說他們講的細節都對,妳等一下就會明白我的意思,但假設大致正確,那就不太妙了。我是指,對山楂林屋來說。」
「其實,」我說:「也許我能幫忙。」我覺得渾身難受,有如叛徒。「給我一、兩天,看我能不能查出一點細節。」
由於月色昏暗,我又坐在樹上,因此筆記抄得凌凌亂亂,而且可笑地歪向一邊,但還看得懂。「之後呢?」
「我在想,」法蘭克說:「九月十二到十八日之間應該出了什麼事。直到十二日之前,各種跡象都顯示她打算留下來,包括訂婚,去見男方家長,和查德一起買東西等等。但她十八日將車賣了,我想她是在籌跑路錢。妳也這麼認為嗎?」
倘若艾德華到林屋附近尋找什麼,卻無功而返,那他應該還會再來,除非他只是來看自己喜愛卻失去的地方最後一眼。但我不認為艾德華有這麼感性,我覺得他是「有事改天再說」的人。總之,他當時不是我特別懷疑的對象。
我有把握自己知道答案。過去幾天,山姆都在葛倫斯凱村查案。要不是大屋子裡一個女孩遇刺,怎麼會有城裡打扮的警探在街上遊蕩,跑到村民家裡發問,耐心挖掘他們埋藏已久的故事?山姆一定問得很有技巧,溫柔熟練,他向來如此,村民的怨氣不會發在他身上。
「我可以拿到房間,讓它陪我入眠嗎?」我問:「直到耶誕節?」
「我只要腳趾不再凍僵就心滿意足了。」
「我得走了,」我朝手機說,聲音幾近低語。「晚點可以的話再打給你。」說完我將手機關掉,放進口袋,收起雙腿躲進枝葉裡靜靜等待。
我用鞋底踩熄香煙,將煙蒂收進香煙盒裡。「除了拉索文人說給小孩聽,要他們遠離山楂林屋的故事之外,」我問:「有什麼證據說明確有其事嗎?」
「妳感覺很開心。」法蘭克疑心地說。
「但她們都有小孩了,不是嗎?很難再辦什麼女孩聚會。我是想……」他語氣又開始羞怯,「旅行社給了我幾張傳單,主要是義大利。我知道妳喜歡考古,等事情結束,我可以帶妳去度假嗎?」我不知該如何反應,也沒有心思去想。「聽起來很棒,」我說:「很開心你想到這個主意,但我們可不可以等我回家再說?因為我不曉得臥底還要多久。」
我慢動作似的從樹上緩緩滑下,樹皮撩起了我的上衣,差點沒將麥克風勾掉。法蘭克聽到聲音,肯定會覺得我被坦克車輾過。我躲在樹後靜靜等待,感覺等了幾個小時,才見到男人沿著蜿艇小路走了回來,一手搔著腦袋,表情依然困惑。不管他在找什麼,應該都沒找到。男子從我面前經過,我數他走了三十步之後開始跟蹤,始終走在路邊草叢,腳步輕放,隱身在樹幹之後。
我確定男人離開之後,便又爬回樹上,仔細回想事情經過。儘管這傢伙有可能是之前跟蹤我的人,我頸後的觸電感就是來自於他,但我並不認為如此。無論他這晚在尋找什麼,行動都不是持別隱密,讓我感覺漫步荒野並非他的專長。我似乎意識到了一點端倪,卻沒那麼容易看出究竟。
蕾西遇害前幾週,和N碰面三次,起碼計畫如此。倘若小瑞他們所言屬實,在她喪命當天晚上,蕾西便是出門和兇手見面。
蕾西比我還清楚這點,她實際嘗試過。她和_圖_書不需要在衣櫃後方發現林布蘭的真跡,只要找到不錯的小飾品,例如珠寶或罕見的瓷器就夠了,我還聽過泰迪熊賣到幾百英鎊。她只要找到合適的物件與買主,加上背著其他人出賣山楂林屋回憶的動機,就能輕鬆如願。
我知道小鎮的沉默是怎麼回事,我也經歷過,飄忽如煙,冥頑如石。我們如此對付英國人已經幾百年,早已深植血液,每當有警察叩門,村子就會收緊,彷彿握拳。有時沉默僅止於沉默,有時卻力大無窮,邪惡、狡詐、無法無天。山丘上有屍骨埋藏,豬舍裡有彈藥貯存,全都靠沉默保守秘密至今。英國人低估了沉默的力量,被表面的愚鈍所蒙蔽,但我和山姆都曉得,沉默非常為危險。
類似的例子從古到今層出不窮,絕大部分都有如去年的落葉般悄悄深埋地底,化為古老歌謠與冬夜故事。我想女孩的故事埋藏了一個世紀,甚至更久,黑暗的怨毒種子緩緩發芽、成長,最後生出碎玻璃、刀子與毒血果實,爬滿山楂樹籬。我背靠樹幹,突然感覺一陣刺痛。
聲音越來越近,步伐沉穩,聽起來是龐然大物。小徑頭尾只有山楂林屋,我緩緩拉起套頭毛衣遮住臉龐下半部,白色在暗處最明顯,很容易洩漏行蹤。
女孩曾經開著查德的車遠走高飛,但我願意拿任何東西起誓,這回應該不同。這裡是她的家。
「沒錯,」我說:「我就是想知道這些。謝了,法蘭克,你真厲害。」
「感覺很有道理。」我說,但我曉得法蘭克錯了。原本模糊的線索微微喀噠一聲,突然浮現輪廓,我知道蕾西為何逃離北卡羅萊納,清清楚楚,彷彿她輕飄飄坐在我身旁的枝幹上,映著月光搖擺雙腿,在我耳邊低語。我也知道她為什麼打算離開山楂林屋,因為有人試著留她。
「兩天前,我在三一學院遇到一個男的朝我點頭微笑,好像認識我,但他不在關係人名單上。不是什麼大事,那傢伙的表現不像是我密友之類的,但我還是想確定一下,免得下回再遇到,我會措手不及。」這我倒是沒有撒謊,只不過我在學校遇到的男人又瘦又小,而且滿頭紅髮。我絞盡腦汁,花了將近十分鐘才想起來他怎麼會認得我。他在圖書館的卡座和我們是同一個角落。
「理論上是,」我說:「但這種事很難定出明確時間。我也可能馬上回家,只要我們有誰找到明確的證據,甚至不用一個月。但假如我發現有用的線索,需要追蹤,可能就得多待一、兩個星期。」
「照自己心意活的女孩。」我說,這樣的故事從來沒有圓滿結局。
男子從我身下走過,近得可以讓我在他頭上放一片葉子。男子繼續往前,消失在小徑盡頭,我依然靜止不動。假如他是小瑞他們的朋友,我就得在樹上枯坐良久,但我想應該不是。從那猶豫的態度與困惑四顧的眼神看來,他絕對不是在找林屋,而是在找某樣東西,或某個人。
「他們不喜歡我們,」艾比語氣平淡,伸手打開雨刷。街道長而寂寥,幾間淺色小屋門窗緊閉,靜立雨中,背後山影幢幢。四周沒有任何動靜,只有老人緩慢機械的步伐與蕾絲窗簾放下的窸窣。「開吧,嗯。」
隔天早上,有人朝我們車子吐痰。我們幾個正要去學校,賈思汀和艾比坐前面,我和小瑞在後座。丹尼爾一早就出門了,沒有留下半句解釋,我們還在吃早餐。清晨陰霾帶著涼意,四周依然一片沉寂,細雨沾上車窗有如迷霧,艾比一邊翻著筆記本,一邊隨著光碟上的馬勒樂曲哼哼唱唱,哼到中段還拉高音。小瑞雙腳套著襪子,正在拆解鞋帶上的大結。我們開到葛倫斯凱村,賈思汀煞車減速,在報攤外停了下來,讓行人穿越馬路。只見一名瘦削結實的駝背老人,穿著農夫式樣的舊粗呢西裝和低頂圓帽,從我們面前蹣跚走過,還不忘舉起枴杖,彷彿在打招呼。賈思汀揮手答禮。
「訂婚戒指,」我說,盡量保持語氣輕鬆。雖然我腦袋像爆米花似的不停冒出想法,卻不想讓法蘭克發現。「她閃人的時候有沒有帶著?」
「為什麼?為什麼要讓他——」
「奇怪的小東西,」小瑞說:「喏,給妳。」接著便拿起被蟲蛀壞的玩具老鼠,旋轉發條,讓它吱吱喳喳地朝我爬來。但老鼠沒多久就喪氣地喀嚓一聲,停在半路。
人影走進月光,我看出是個男的,身材高大,橄欖球員的體格,身上那件皮夾克像是設計師款式。他似乎走得猶疑不定,目光不時飄向兩旁樹木,走到離我只有幾公尺的地方,突然轉頭朝我這裡看來。
只要所求不高,什麼工作都肯做,拋棄舊生命奔向新生活一點也不昂貴,甚至便宜得難以想像。薇絲塔行動之後,我經常在破曉之前流連網路,瀏覽各國青年旅館的價錢與徵才廣告,計算開銷。不少城市只要一個月三百英鎊就能租到破公寓,十鎊就能在青年旅館過夜。算好機票,攜帶足以應付幾週的現金,照著廣告到酒吧、三明治店或旅行社應徵,只要一輛二手車的價錢就能展開新生。我的存款有兩千鎊,綽綽有餘。
「死混球,」小瑞說,他緊抓鞋子有如武器,握得關節發白。「你應該撞下去才對,賈思汀,把那傢伙沒有腦漿的腦袋輾和*圖*書碎,撒滿這條爛路。」他說完開始搖下車窗。
山姆還沒睡。「剛才是怎麼回事?妳還好嗎?」
但不到兩週,可憐的搖滾小子查德求婚了。之後發生的所有事情,沒有一樣顯示蕾西計畫留下。她答應婚約,面帶微笑靜候時機,等自己湊足盤纏,轉眼立刻遠走高飛,頭也不回。女孩遁逃終究不是為了法蘭克口中的神秘追蹤狂,不是藏身暗處的蒙面漢與森冷刀鋒,而是一只廉價戒指,就這麼簡單。
「小瑞,」艾比厲聲說:「把車窗搖起來,快。」
「可恨的是西蒙家族的小夥子看法不同,他氣壞了。他已經和家境富有的英裔愛爾蘭良家女孩有了婚約,這下他的如意算盤可能會被打破。他告訴女孩不想再與她有任何瓜葛,也不想為她腹中的孩子負責。女孩在村裡已經引起眾怒,不僅未婚懷孕,這在當時還是大事,而且懷的是西蒙家族的孩子……不久,女孩就被人發現自縊身亡。」
我用手機螢幕照著本子,好重讀剛才的筆記。Play Station不重要,一個不打算付錢也不打算被找到的人當然會刷卡。
「因為,」我小聲接口說:「我晚上還要散步。」
我感覺山姆嘆了一口氣,輕緩無奈,我不確定自己聽對了。「嗯,」他說:「那到時就能討論度假的事了。」
「全套艾加暖氣烹調組,」艾比立刻接口說:「既有暖氣,又有熱爐和烤箱,看起來完全不像廢鐵,簡直是一舉兩得。」
我趕緊閉上眼睛,因為人習慣注視別人的眼睛,因此雙眼也可能洩漏位置。但我在闔眼之前,已經見到他的臉。男人年紀與我相仿,或許稍小一點,儀容整潔,長相俊俏但不易留下印象,困惑似的微皺眉頭,既不在關係人名單上,我也從來沒見過他。
「我很好,」我說:「抱歉不是故意要嚇你。我只是想問一件事,免得我忘了。你們清查過的對象裡,有沒有一個男的大約一百八十三公分高,體格結實,將近三十歲,長相俊俏,金髮,留著時髦的阿飛頭,常穿棕色名牌皮夾克?」
法蘭克那時只想說服山姆。臥底偶爾會持續數年之久,雖然我不認為這回會如此,因為長期臥底通常針對犯罪活動,而非單次的犯罪行為,但我敢保證一個月的說法肯定是法蘭克為了擺脫山姆糾纏,順口編造出來的。那一刻,我真的希望如此。想到離開這裡回到家暴組、上班服和擁擠的都柏林,我就覺得沮喪不已。
是音樂盒。藍絲襯裡脫線繃裂,梳齒圓筒黯淡無光,嘰嚓幾聲之後撥彈出一段旋律,聲音遲滯甜美,是〈綠袖子〉。小瑞伸手壓住依然嘶嘶作響的發條老鼠,所有人豎耳傾聽,房裡一陣寂靜,唯有柴火噼啪低語。
「聽起來不錯。謝了,法蘭克,有什麼發現再跟我說。」
這回,原因是嬰兒,和一個男人相「鎖」終生。蕾西大可以甩掉孩子,一如之前拋棄查德,但這不是重點。單是想到和人相鎖,就讓她有如受困的鳥兒,拚命撞牆。
法蘭克慍怒地嘟囔一聲。「愉快是吧?記得別混得太親就好,因為妳還是有可能必須逮捕其中一個。」
「幸好我們現在才找到它,」賈思汀說:「這玩意兒肯定非常珍貴,他們絕對會建議我們賣掉,免得繳稅。」
「遵命,晚安。」
「沒那麼珍貴,」小瑞從我手中接過音樂盒,仔細檢視,「這種基本款大概價值一百英鎊,以它的品相還會低很多。我祖母以前在收集音樂盒,幾十個,擺得到處都是,只要腳步太重就會掉下來砸壞,嚇得她全身痙攣。」
「接下來幾天,我應該會多知道一些,關於這傢伙。我正在蒐集所有葛倫斯凱村民的資料,和妳的檔案交叉比對,希望在我找到那人談話之前,對他多一點認識。問題是我不曉得從何開始。我在拉索文,有個傢伙說事情發生在他曾祖母的時代,可惜幫助不大,他曾祖母還在世,就快八十歲。還有一個人發誓事情發生在十九世紀,『就在大饑荒之後』,可是……我不曉得。我想他只是想強調很久以前,因為他說那時候是勃魯王在位,想讓我相信他,但勃魯王是十一世紀的人。總之,我抓到的時間是一八四七年到一九五〇年前後,但要更精確,我實在找不到幫手。」
法蘭克試著回想,我聽見他在床上翻身拉動被單的窸窣聲。「沒印象,」他說:「我只想到丹尼爾的表哥艾德華,二十九歲,綽號慢郎中,金髮,棕色皮夾克,我想他長相算是帥吧,假如妳喜歡四肢發達那一型的。」
「等一下!」我說,輕輕打斷山姆的話語。
夜晚會改變人的距離感,讓東西聽起來比實際更近。我等了很久,等到感覺對方不會來了,才見到人影出現。斑駁暗影先是倏忽一閃,再從樹下緩緩經過。微光下的金髮淺白泛銀,有如鬼魂的髮絲,我差點沒有別過頭去。這裡很不適合守株待兔,暗處有太多未知事物各自奔忙,形跡隱密,有些甚至不能曝光。
我一手拿著餅乾,一手伸進旅行箱裡抓到一樣又硬又重的東西,舉起來一看,似乎是一只舊木盒子。盒蓋曾經用珠母嵌了EM兩個字,但大多和_圖_書已經剝落了。「啊,太棒了,」我打開蓋子說:「真是世界上最棒的一抓。」
片刻沉默,讓我的臉龐一擰。我討厭傷害山姆,感覺就像端了一隻不會咬人的狗。「已經兩個多星期了,我記得法蘭克說頂多一個月。」
要是老人年輕三、四十歲,我一定會記下他的特徵,回報山姆。老人連我們五個都追不動,不會是殺人兇手。想到這點就讓我肩頭一抖,很不舒服。艾比轉大音量,小瑞將鞋扔到地上,朝後車窗比了兩根指頭。我心想,這絕對會是麻煩。
「我會想辦法多挖一點那週發生的事,或許找人去找可憐的查德,再問他一次。假如我們能知道女孩為何改變計畫,應該就能掌握神秘客的身分。」
「我還以為你覺得兇手是身穿黑斗篷的神秘客呢。」
「我沒有認定什麼,黑斗篷只是可能之一。好了,我告訴妳目前的發現,別怪我內容太普通,是妳說無所謂的。二〇〇〇年八月十六日,梅露絲更換手機系統商,以節省市內通話費。二十二日,她得到餐館加薪,時薪增加七十五分。二十八日,查德向她求婚,她答應了。九月第一週,兩人開車到維吉尼亞州去見查德的父母親,他們表示梅露絲非常貼心,還帶了盆栽當禮物。」
「死掉的嬰兒,」我說,心裡閃過一絲平順冰冷的感覺。「他們知道那件事嗎?」
他那週說了許多「嗯,也對。」只要我問起案情進展,他就會脫口而出,但語氣焦慮掛念,不像過去那麼含混、若有所思,而且越來越緊張。他挨家挨戶,幾乎問遍葛倫斯凱村,請教山楂林屋的事,卻只得到熱茶、餅乾與茫然的眼神,碰了無數軟釘子。
「我知道,山姆,」我說:「我知道你擔心我,我很好,很快就會回家了。」
蕾西戶頭裡只有八十八鎊,連離開愛爾蘭都很勉強,更別說遠走他鄉展開新生。再過兩個月,她的身孕就要遮掩不住,孩子的父親開始疑心,一切都太遲了。上回她賣了車子,這回卻什麼也沒得賣。
「我喜歡乳|溝深一點的。不過,艾德華說他從來沒見過蕾西,也沒理由見過,因為他和丹尼爾處不來。那傢伙既沒有到過林屋喝下午茶,晚上也不會和他們出去,況且他家住布瑞,在基里尼工作,我實在想不到有什麼原因,他會在三一學院出現。」
我的腎上腺素急遽分泌,很想追上那傢伙,或在他回程時攔人,但我曉得這麼做非常不智。我不害怕,畢竟身上有槍,而且對方雖然身材魁梧,但感覺不難對付。然而,我只有一次「攻擊」機會,禁不起在暗處亂槍打鳥。我或許摸不透他是否認識蕾西,兩人關係是深是淺,但我想最好先搞清楚對方的名字,再與他有所接觸。
「別說了,」艾比輕踹小瑞腳踝——不談過去——但似乎不很擔心。不知何故,或許是朋友之間的神秘化學效應,過去幾天的緊張似乎消失了,我們再度和樂融融,比肩同坐。艾比的套頭衫背後微微撩起,賈思汀伸手幫她拉好。「不過,我們遲早會在這堆亂七八糟的廢物裡找到寶藏。」
「沒有,警方當時就問過查德,查德說她將戒指放在床頭桌上。不過這沒什麼,因為她上班前都會摘下來,免得掉了或混進薯餅裡之類的。戒指不是什麼大鑽戒,查德是車庫搖滾樂團的貝斯手,團名叫『南塔基人』,但還沒竄紅,只好靠木工維生,是個窮小子。」
「不是你的菜?」艾德華,不是N,這傢伙為何半夜到葛倫斯凱閒晃?
短暫沉默,彷彿一個探詢,直到山姆發現我不想多說。「太好了,妳能找到任何線索都好,」他說,接著突然語氣一轉,幾近羞怯。「聽著,我本來想問妳,在發生這些事情之前,我在想……我從來沒度過假,只有小時候去過悠爾一次。妳呢?」
週二晚上,若有所思的語氣重新回到山姆嘴邊。「我早該發現的,」他開心對我說:「他們連村裡警察都不肯開口,怎麼會跟我說,」他暫停訪查,從頭想了一遍,隨後搭計程車到拉索文,在酒吧打發一晚。「伯恩說那裡的人不喜歡葛倫斯凱人,我心想誰都愛聊鄰村的八卦,所以山姆猜對了。拉索文人和葛倫斯凱人大不相同,三十秒內就認出他是警察。『來啊,小夥子,你到這裡是為了路上被人刺傷的女孩嗎?』於是那天晚上,好奇的農民不停地買酒請他,開懷套他的話,想讓山姆洩漏案情。」
山姆說的破壞者不是很低調,但還聰明得(或清醒得)知道閉上嘴巴。他可能長得高大挺拔,風流倜儻,而我們都曉得蕾西的行事邏輯異於常人,或許對憂鬱男子情有獨鍾。我想像兩人在小徑偶遇,並肩散步不覺時間流逝,冬月高懸,細枝結霜有如銀絲,蕾西盈盈一笑,映著兩彎眉毛。我想起荒廢的小屋,覆盆子懸垂有如簾幕,隔出一片隱密天地。
「沒關係,」法蘭克邊打呵欠邊說:「寧可事前煩惱,也不要事後流淚。記得用麥克風做簡報,詳細描述那傢伙,要是再看到他,立刻通知我。」他的語氣昏昏欲睡。
我沒告訴山姆,說我心底角落剛剛浮起躁動的黑暗預感。有人對林屋滿懷怨恨,彷彿辛烷一觸即發;有人在小徑與蕾西會面,長相不明,縮寫是N;有人讓她懷了孩子。倘若三件事是同一人所為……
「但有人還記得。」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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