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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探案集15:受騙的模特兒

作者:賈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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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十七

「我不想對你說什麼,梅森先生,除了我不願上證人席作證這一點。他們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可他們沒法讓我上證人席作證。」
「是某些無可置疑的事實。」加文說。
「你從什麼地方拿來的槍?」
「你是說梅森先生把這支槍交給了你?」漢米爾頓.伯格問道。
「你究竟說了什麼?」梅森質問。
「是的,先生。」
「是的,先生。」
「我把槍交給了佩里.梅森。」
「你帶著槍嗎?」
「不,先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把梳妝台上的槍交給了我丈夫。我甚至無法肯定當時那支槍裡沒有空彈殼。我確實知道,十月七日夜裡十點三十分左右,我丈夫在脫衣服時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支槍。我確實知道上午十點梳妝台有一支極其相似的槍。我非常肯定我們就寢後沒人進過我們的臥室。我確實知道十月八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左右我把梳妝台上的槍送到辦公室交給了丈夫。除此之外我一無所知。」
「今年十月八日。」
「批准請求。」德克法官厲聲下令。
她說自己當時以為那個女人可能是個竊賊,所以她由後面的入口走出自家公寓,隔著她所說的「一段謹慎的距離」跟蹤那個女人。
證人看了看槍,說:「絕對不是。那支槍樣式與這支槍一模一樣,但不是這支槍。」
「我沒做什麼。我像木頭似的一動不動地站著,梅森先生拉拉雜雜地說了一大堆話,大意是被告遇上了某種危險,我把槍帶來是給她自衛的。」
「本庭裁定反對無效,」德克法官說,「看來證人已經確有把握地辨認清楚了標為證物第三十號的槍支。」
漢米爾頓.伯格憤憤地說,「那麼,我想換一種問話方式。你看到這支標為證物第三十號的槍了嗎?」
「好的,」漢米爾頓在證人面前伸出一個手指說道,「我請你仔細聽我的提問,你只要回答這些問題,不用主動提供別的情況。你的父親購買了三支樣式、口徑和品牌相同的手槍,這一點已經得到確認。為了論證時方便起見,我們已經將給你的那支稱為『小槍』,將今年十月七日傍晚放在他槍套裡的那支稱為『皮套槍』,將他鎖在保險櫃裡的那支稱為『保險櫃槍』。你明白這些稱呼嗎?」
「是的。」
「請你詢問。」漢米爾頓.伯格得意洋洋地對佩里.梅森說。
漢米爾頓.伯格說:「我們想明確指出加文先生當日的所作所為。我們想表明他了解一些情況,並且有可能向被告通報了這些情況。」
「當晚你是什麼時候上床的?」
「假如,」梅森說,「妳丈夫交給我的槍就是那支妳送到他辦公室的槍。」
「她走上了人行道,然後一個男人停下車叫她。她上了車,車便開走了。」
「你的情緒與此無關。」德克法官說,「作證的不是你,辯方有權證明證人心懷偏見。」
「是什麼時候帶回家的?」
「嗯,為什麼……當然,我不在那裡。」
「是在你把一支槍交給梅森先生之前嗎?」
「沒有,先生。」
「那麼根據妳自己的證詞,到那時妳都還沒有看清她一眼,是這樣的嗎?」
「我認為這種意見正確,」德克法官說,「反對有效。」
梅森只是低頭對法官表示尊重,仍然坐在那兒一言不發。
「我問完了。」梅森微笑著說。
「十月七日那一整天都在嗎?」
「一個建立在無可置疑的事實基礎上的推論。」
「反對,這個問題不合適、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說。
「你胡說!我討厭你胡說八道!」
「那當時是什麼時候?」梅森問道。
「沒有。」
加文挺直身體,那一瞬間似乎就要徹底失去自我控制了,然後他還是不情願地隨著法警離開了法庭。
「你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我給在辦公室的丈夫打了電話,告訴他把一支槍忘在了梳妝台上。」
「是的,先生。我給了他我們所稱的『小槍』。」
「他告訴妳他已經見過卡塞爾曼了嗎?」
「大約十點三十分。」
加文大叫起來:「我說我要宰了你,老天,我要宰了你!」
法警走上前來,抓住加文的手臂。
「我問到這裡。」梅森說。
「你出去吃過午飯嗎?」
「是的。」
「妳怎麼會正好盯著卡塞爾曼公寓後面的樓梯?」梅森問。
漢米爾頓.伯格說:「妳是剛才出庭作證的證人小霍默.加文的妻子。我向妳出示這支標為證物第三十號的槍,我想問妳從前見過這支槍嗎?」
「回家後你還把槍放在口袋裡嗎?」
漢米爾頓.伯格說:「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最後這個問題屬於暗示性問題,這不是恰當的詢問和圖書,它包藏著卑怯的暗示,它……」
「他脫下外衣,我注意到腋下槍套裡的左輪手槍。他取下腋下槍套放在桌上,然後走進淋浴間沖澡。」
「八點四十五分左右,比他預計的時間幾乎早了一個小時。他神情非常忐忑不安,直到鑽進沐浴間沖完澡出來才肯跟我說話。」
「我丈夫把那支槍放在了梳妝台上。」
「是的。」
「是的,先生。」
「佩里.梅森把它交給我的時候。」
「妳知道妳丈夫兩次打電話都沒人接嗎?」
「你帶了槍嗎?」
「在什麼地方?」
「那是恐嚇嗎?」梅森問道。
「就加文先生和我。」
「是的,先生。」
「是的,先生。」
「因為有人把那枚彈頭拿走了。」
「是的,先生。」
「如果她沒有上車的話,妳還會跟下去嗎?」
旁聽者們哄堂大笑,德克法官微微一笑,連陪審員也忍俊不禁。證人可愛的性情與沉著冷靜給人印象極佳。
梅森站起來面對證人:「你說你給我的槍十月七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將近一年。」
「我想看看她是誰。」
「那麼,」德克法官說道,他明顯費了番功夫才控制住自己,「在沒有反對意見的情況下,證人可以回答問題。」
他宣誓已畢,報上姓名、住址,表明自己是前一位證人霍默.加文的兒子。
「我沒有問題要問這個證人了。」梅森和藹地說。
「妳因此採取過什麼行動嗎?」
她微笑著說:「我剛結婚,伯格先生。我正在訓練我的丈夫,我讓他自己做早飯,我睡到了大約八點三十分。」
「妳的職業是什麼?」漢米爾頓.伯格問道。
「但是妳說過妳只要看清楚她一眼就會轉身回去,而那時妳還沒有轉身。」
「妳對時間因素可以肯定嗎?」漢米爾頓.伯格問。
「難道警察沒有找到彈頭嗎?」德克法官嚴厲地問道。
「然後去了辦公室。」
梅森說:「再來談槍的問題。加文夫人,就妳所知,當妳把槍送到你丈夫的辦公室時,那支槍裡可能會有一枚空彈殼吧?」
「我們從門廳經過時,看見兩位警官走進了公寓樓。」
德克法官扭頭朝向佩里.梅森:「辯方有反對意見嗎?」
「我把它放在了梳妝台裡。」
「桌子上鎖了嗎?」
「反對,這個提問不合適、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說,「我不管做過什麼都與被告沒有關係。」
「這事就跟二加二一樣簡單。」
梅森對眉頭緊皺的法官微笑著說:「閣下,我請求將證人有關換槍的說法從證詞中刪除,因為那是一個推論。」
「你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新娘得理所當然地認為她的丈夫是坦誠的,梅森先生。」
「是的。」
「她上車時妳還在跟著她嗎?」
「我建議把這聯繫起來。」漢米爾頓.伯格說。
「我給了。」
「但是你有關掉換槍的證詞是推論吧?」
德克法官皺起眉頭。
梅森扭頭面對斯蒂芬妮.福克納。「斯蒂芬妮,」他說:「妳得上證人席作證,妳得否認殺了喬治.卡塞爾曼。」
「我現在認識,當時不認識。」
「是的。」
「我有一把鑰匙,我父親有一把,我秘書有一把,看門人也有一把。」
「你是怎麼處理槍的?」
「現在似乎無人否認,十月七日晚上,你父親將我們所稱的『皮套槍』交給了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納,後來又從保險櫃中取出我們所稱的保險櫃槍放進槍套。看來這三支槍中的一支就是殺人凶器,這支槍已被標為證物第三十號。你聽明白了嗎?」
「你從前見過那支槍嗎?」
「老天,沒有!我提示他可能撥錯了號碼,他沒有問我是否睡著了,所以我沒有告訴他。」
「槍在哪裡?」
「你把我們所稱的『小槍』交給了梅森先生嗎?」
「你剛結婚嗎?」
「傳伊娃.埃勒厄特。」漢米爾頓.伯格說。伊娃.埃勒厄特顯然做好準備充分利用這個戲劇性的時刻。當她邁著緩慢,故作優雅的步子走向證人席時,她的外表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在美容院泡了好幾個小時。
「從我桌子的一個抽屜裡。」
「加文先生從拉斯維加斯給我打電話,讓我在辦公室一直等到他回來。」
「那你帶著槍嗎?」
「剛才你準備從我身邊走過離開法庭時,」梅森說道,「你對我說了些話。你到底說了什麼?」
「那是唯一的原因嗎?」
「如果你沒有看見我做,你怎麼會認定我做了?」
「他們叫什麼?」
「嗯,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漢米爾頓.伯格問。
「請詢問吧。」伯格正顏厲色說道。
「當時我們www.hetubook.com.com正在度蜜月,我丈夫忙著出去做筆生意,沒回家吃飯。我想讓他明白我不喜歡他這樣做,我得讓他知道我受到了傷害,有點生氣。如果他知道我等他回家時睡著了,他會不那麼在意的。我就想讓他在意,所以沒有告訴他我睡著了。我想我當時是使他確信自己撥錯了電話號碼。」
「不是。」
「什麼時候?」
「但是沒有提過卡塞爾曼的名字吧?」
「我睡了約半個小時,梅森先生。」
「回到證人席。」德克法官下令。
「為什麼妳跟蹤她?」
「現在停一下。」德克法官說,「你已經推出結論,認為那不是同一支槍,是嗎?」
「是的,先生。」
「是在會談結束後。我回到辦公室,從保險櫃裡取出一些現金,把槍塞進了口袋。」
「我不能肯定就是她。」
「沒有,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
「他是什麼時候回到辦公室的?」
「是的,先生。」
她搖了搖頭。
「然後在槍擊之後的混亂中。梅森先生換上了我手裡這支標為證物第三十號的槍,掉換了我交給他的我們所稱的『小槍』。他把殺人凶器遞還給我,讓我交給斯蒂芬妮.福克納,在這種情況下,我會誤以為那就是『小槍』。」
「他又遞給我一支槍,建議我交給斯蒂芬妮.福克納。」
「確實,」梅森說。「所以根據你所了解的情況,你可能把殺人凶器交給了我,而它是你妻子交給你的。」證人在證人席上驚愕得跳了起來。
「為什麼?」
「等等,閣下。」梅森說,「我確實還有一個問題要問這位證人。加文先生,請你回到證人席好嗎?」
「是的。」
「你是在什麼地方見到那支槍的?」
「槍在我抽屜裡。」
「等等。」德克法官說,「辯方律師好像沒有反對意見,但問題應與本案有一定聯繫。十月七日那天凡本案被告不在場時發生的事情均與本案無關,除非有證據表明被告表示過同意、默許或以某種方式從中受益,或者發生的事情是確切事實的一部分。」
「也就是在妳丈夫去了辦公室後。」
「在我桌子抽屜裡。」
「是的。」
「十月七日晚上你的辦公室上鎖了嗎?」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梅森說,「證人可能如何處理別的槍支,當然與被告沒有聯繫,完全與本案有關事項無關。」
「對不起,梅森,我不想上證人席作證。」
「請你詢問。」漢米爾頓.伯格說。
「我能夠確定時間。」
她搖了搖頭:「我不願上證人席作證。」
「沒有,先生。」
「梅森先生是如何擺弄那支槍的?」
「大約是在回家半小時後。」
「那麼,」德克法官厲聲說道,「由於警察失職,你就不能對本案被告實行刑事處罰。本庭裁定將持續有效。」
「他是一位敵意證人。」漢米爾頓.伯格說,「據他的證詞揭示,他與被告確實交往甚厚。」
證人略一遲疑,隨即用肯定的聲音說:「是的,我妻子有鑰匙。」
「妳想靠她足夠近以便看清楚她一眼嗎?」
「我們無法證實,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
「然後你怎麼辦?」
「我想我們應該不僅按地區檢察官的建議把這聯繫起來,」梅森說,「我還想詢問證人一個只是和本案那個階段有關的問題。」
「然後我妻子打來電話,我讓她把槍給我送去。」
加文又原路返回了證人席。
「辯方沒有反對意見。」梅森說。
「你確實看見我那樣做了嗎?」
「等等。」德克法官說,「加文先生是控方傳喚的證人。公訴人先生,你現在是想對自己的證人提出執疑嗎?」
「你可以離開證人席了,」德克法官說,「到此為止,加文先生。」
「什麼時候?」
「那是承諾。」加文怒吼道:「我要……」
「那麼你並不是在就你所了解的事實作證,而只是就從某些事實中推出的結論作證嗎?」
「就該證人所了解的情況。」德克法官說,「這是實情。證人可以對此忿恨不已,但梅森先生是在一樁謀殺案中為被告做代理人。反對無效。」
「梅森先生擺弄過那支槍嗎?」
「誰有辦公室鑰匙?」
「是的,先生。」
伯格的下一位證人是洛里恩娜.凱特爾,一位五十六歲的身體瘦削的寡婦。她證實自己住在安布羅斯公寓樓的底層,十月七日晚上大約八點四十五分,她看見一個女人沿通往喬治.卡塞爾曼公寓後門的員工樓梯下樓。
「十月八日妳見過那支槍嗎?」
「然後妳就會轉身回去?」
「我把槍拿到了斯蒂芬妮.福克納的公寓。」
https://www.hetubook.com.com有嗎?」梅森又問道。
「她是誰。」
「什麼時候?」
「他是拿在手裡的。是的,先生。」
「不,應該有。」德克法官厲聲說道。
「妳把這告訴過妳丈夫嗎?」
「誰當時在場?」
「妳想讓陪審團認為妳當時在家卻沒有接電話嗎?」
「兩次都錯了。」
「妳是什麼時候給他打電話的?」
「我向你出示這張照片,它表明在一張桌子上有一條長長的劃痕,我問你是否知道這個畫面說明了什麼?」
「哦,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我反對。這與本案無關。無論證人對佩里.梅森懷有什麼樣的個人感情,都不能影響指控。我得承認對他這套轉移注意力的把戲,我一直是並且現在還是十分生氣。」
「赫洛克姆警官和特拉格探長。」
「那麼加文先生談起過卡塞爾曼先生嗎?」漢米爾頓.伯格問。
「他就是指卡塞爾曼。他說……」
「你當然有權利指出事實,也只能指出事實。」
「我從前見過年輕女人們從那兒進去。這次我決定提出抗議。」
「他回到辦公室時大約是差一刻鐘九點。」
「在我手裡。」
「不行,先生。我辨認不出來。我一向害怕槍支,當時沒敢走近。不過看上去就像是標為證物第三十號的那支槍。」
「你怎麼知道你給他的是『小槍』而不是殺人凶器證物第三十號?」
「妳是說你從前見過這位被告進去?」
「佩里.梅森是怎麼處理槍的?」
「是的。新娘所處的地位的緣故,她這時說服丈夫要比婚後的其它時候更容易一些。」
「反對,這是一個暗示性問題。」梅森說,「我認為提出這樣的問題是行為不正確。」
德克法官搖了搖頭:「陪審員可以考慮證人就自己的行為所作的證詞,但涉及證人交給梅森先生的那支槍的特徵,所有相關證詞顯然都是建立在傳聞證據之上,不應作為證據。」德克扭頭面對困窘不堪的地區檢察官。「公訴人先生,」他說:「本庭也許應做一建議,有一枚彈頭似乎確實從梅森先生手持的某支槍裡被射了出來,當然不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你在此有一位彈道專家作證,鑒定了從證物第三十號那支槍裡射出來的子彈。本庭認為,要檢驗當時梅森先生無意或故意擊發的那支槍是否是證物第三十號,應當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困難。」
「然後又幹了什麼?」
「是的。」
「這樣做明顯是為了解釋那支槍的彈膛裡為什麼有一枚空彈殼,同時也為了造成證物第三十號殺人凶器在謀殺發生時由你持有的假象,是這樣的嗎?」
「本庭注意到已近中午休庭時間,本庭將休庭至下午二點,屆時辯方可陳述案情。在此期間,陪審員應記住本庭的提醒,不得討論案情,也不得允許他人當面討論案情,在案情被最終陳述前不得形成意見。休庭。」
「你說你交給梅森先生的槍今年十月七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然後他做了什麼,如果做過的話?」
梅森說:「斯蒂芬妮,妳不能這麼做,我將傳喚妳上證人席作證。」
小加文走上前來,神情堅定地緊閉雙唇。
「當然沒有。你用小槍放了一槍,搞得大家心神不寧,然後做了手腳,當然不會有人看見。」
「為什麼?」梅森問道。「是妳有什麼往事不堪回首嗎?是妳有前科被判過重罪嗎?」
「十月七日夜裡。」
「第二天早晨你起床後幹了什麼?」
「我要把那聯繫起來!我要把那聯繫起來。」漢米爾頓.伯格大喊大叫。
「好吧。」梅森告訴她,「那總比什麼也不做要好,至少可以讓我有些可供爭辯的東西。」
「就是坐在那邊的律師佩里.梅森先生。」
「如果你這麼做,」她說:「我只要不從座位上起身就成。」
「反對,」梅森說,「這是控方試圖對自己的證人進行反詢問。我請求刪掉這段話,說什麼他給我的槍不可能是殺人凶器,因為這是證人的推測,而不是對問題的回答。」
「是的,先生。」
「妳離她足夠近,可以認出她嗎?」
「你如何把那聯繫起來?」德克法官問道。
「提起十月七日,我想問妳,那天在妳的辦公室裡發生了什麼不同尋常的事嗎?」
「是的,先生。」
「為什麼不行?」德克法官問道。
「今年十月七日妳在從事什麼職業?」
「好的,繼續回答問題。」德克法官說道,但他的雙眼深含苛責之意,緊緊注視著梅森無動於衷的樣子。
「你是說他開了一槍嗎?」
「是的,先生。」
「你是什麼時候把槍從桌子裡取出來的?」
「好吧。」漢米爾m.hetubook.com.com頓.伯格說,「你給了梅森先生一支槍嗎?」
「我把它放在了家裡的梳妝台裡。」
「他當時是這麼說的:『我和那個人剛談過,我敢肯定是他殺了斯蒂芬妮.福克納的父親。我約好今晚八點去見他。』」
「今年十月八日上午大約十點三十分。」
「絕對肯定,」她說,「我可不願讓人當奴隸使喚。我覺得加文先生如果有話對我說,應該先說了再去——」
「他沒有提過卡塞爾曼的名字。」
「他說了什麼?」
「我去見一個顧客談一筆汽車生意。」
「妳該走了,福克納小姐。」法警說。
「見過。是的,先生。」
「妳能辨認出當時放在腋下槍套裡的那支槍嗎?」漢米爾頓.伯格問。
「十月七日晚上你在什麼地方?」
「從我父親那裡,是他給我的槍。」
「妳一定得上。」梅森說,「如果妳不上,他們會判妳犯有謀殺罪。由於作證時我們成功地提及你父親的死亡,陪審員不會提出死刑判處,但他們會判妳有罪。事實是妳的鞋上沾有血跡,地上有一個類似於妳的鞋掌留下的印痕——」
「什麼時候?」
「是的,先生。」
「怎麼擺弄的?」
「在我辦公的地方。」
「什麼時候?」
「然後帶回了家嗎?」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你是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是的。」
「那好,我想問你那支你父親交給你的槍的情況,也就是我們所稱的『小槍』的情況。我想問你是否於今年十月八日將那支槍交給了佩里.梅森先生?」
「妳是否認識那個男人是誰?」
「妳對他說謊了嗎?」
「妳也看見過有些女人由後門出來嗎?」
「兩次都錯了嗎?」
「沒有反對意見。」梅森微笑著說。
「我想大約是九點三十分或者十點。」
「我不能說見過。」她微笑著回答說,「我倒是見過一支看上去與此十分相似的槍,但我不是武器專家。」
「是的,先生。」
加文臉色鐵青,他離開法庭時從佩里.梅森身旁經過。「我要宰了你。」他邊走邊壓低聲音對律師說。
只見長腿紅髮的加文夫人儀態萬方地走上證人席,她對陪審員們微微一笑,雙膝交叉,只是得體地露出尼龍長襪的一部分,然後扭頭彬彬有禮、滿含期待地望著地區檢察官。
「是的。」
「她當時在幹什麼?」
「批准請求。」德克法官厲聲說道:「事情非常明顯,地區檢察官對證人的證詞相當熟悉,而且清楚證人的證詞是建立在推論基礎上的。」
法庭剛一重新開庭,查明被告和陪審員確已到庭,他便要求:「傳小霍默.加文。」
「還是讓陪審員做結論吧。」德克法官說。「不要讓那些把自己的推論當做絕對事實的人作證。」漢米爾頓紅著臉扭頭對證人說:「你說過你曾經交給梅森先生一支槍吧?」
「他跟我這麼說過。」
「我沒問他是指誰,我是在問他是否提過卡塞爾曼的名字。」
漢米爾頓.伯格為上午準備了一個出人意料的證人。
「就是我們所稱的『小槍』。那支槍與我現在手中拿的槍外觀一模一樣,我手中拿的槍是殺人凶器,已被標作證物第三十號。」
「辯方請求本庭建議陪審團做無罪判決。」梅森說,「迄今為止的證據只顯示了一個推論,一個懷疑。」
「是的。」
「那就是我辦公室的桌子現在大致的樣子,那是在佩里.梅森開槍之後立即拍攝的桌子的照片。」
「今年十月八日晚上。」
「你還認為槍在你手裡嗎?」
「什麼時間?」
「什麼事?」
「我穿上衣服,吃早飯,刮臉刷牙。」證人差一點氣得大叫起來。
「是的,先生。子彈擦著我的桌子飛過。」
梅森說:「加文夫人,十月七日整個晚上妳都在家嗎?」
「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好的,我持有這支槍,我把它交給了梅森先生,梅森先生用它放了一槍,然後把一支槍遞還給我,讓我把那槍給斯蒂芬妮.福克納送去,我那樣做了。」
「這就是我們對本案的陳述,閣下。」漢米爾頓.伯格說。
「妳當時已受雇了多長時間?」
「是的,先生。」
「我不能肯定自己看到過多於一個的女人。」
德克法官說:「本庭不想對證據發表評論,現在只宣布請求被駁回。待辯方陳述案情後,證明的問題將移交陪審團。至於現在這個請求,本庭必須接受所有就控方而言最有可能性的證據。本庭對證據不做評論,只宣布請求被駁回。
「是的。」
「是的,先生。」
伯格說:「我要傳小加文夫人出庭作證。」
「你在此之前是從哪裡得到槍的?」
「由於蔑視法和_圖_書庭,你將在監獄裡待上二十四小時。」德克法官厲聲說,「法庭之上容不得你發出那樣的恐嚇。證人已經一再受到警告。我能夠理解證人情緒緊張,但是由於蔑視本庭,證人將在監獄裡待上二十四小時。法警先生,請你拘留證人。」
「你怎麼知道她是從梳妝台裡取出來的?」
「是本案被告嗎?」
「沒有,先生。我把槍拿上樓,放進了梳妝台。」
梅森問道:「我們所稱的『小槍』是不是現在我向你出示並已被列為證物第三十號的手槍?」
「但是閣下,」漢米爾頓.伯格抗議道:「我有權利指出……」
「讓證人的妻子出庭作證。」
「什麼時候?」
「就是坐在那邊的那個女人,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納。」
「是的。」
「我按丈夫的要求,把槍送到辦公室交給了他。」
「但他畢竟是控方傳喚的證人。」
「等等,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漢米爾頓.伯格說,「我認為本庭在這個問題上對控方過於苛刻。如果本庭允許,我想再次詢問證人,確認證人所說的無可爭議的事實。這些事實將引出一個毋庸置疑的結論。」
「你認識那些警官嗎?」
「我看見了她。」
「等等。」德克法官打斷了她的話,「妳的想法對本案無關緊要。現在只是在問妳是否能夠確定時間。」
「你的回答將被刪除。控方應善意地避免引導證人將觀點或推論作為證據,現在只許陳述事實。」
「他擊發了一下。」
「十分肯定嗎?」
「你可以提問了。」漢米爾頓扭頭對佩里.梅森說。
「我受雇於老霍默.加文擔任秘書。」
「妳跟蹤過十月七日離開公寓的這個女人嗎?」
「為什麼不可能?」
「然後你幹了什麼?」
「你說過那槍不是這支標作證物第三十號的殺人凶器,而是我們所稱的『小槍』吧?」
「是的,先生。」
「你妻子有鑰匙嗎?」
證人欲言又止,想了一會兒說:「我——事實上,我沒帶。」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十月七日那支槍在什麼地方?」
漢米爾頓.伯格因為法庭的指責而面紅耳赤,他轉身對佩里.梅森說:「進行詢問吧。」
「接受反對,」德克法官說,「我提醒地區檢察官避免提出這樣的問題。這是一個純粹的暗示性問題,是在讓證人對所發生事件做出一個結論。請陪審員忽視這個問題,不要由此推出任何結論。現在繼續,地區檢察官先生,請提出相關的恰當的問題。」
「然後呢?」梅森又問。
「我起床後在那兒看見了那支槍。」
「妳這麼說服他沒費多少事吧?」
梅森說:「你已作證認定,我用你給我的『小槍』替換了證物第三十號殺人凶器嗎?」
「是的,我想會的。」
「我是一個模特兒兼演員。」
「是的。」
「嗯……我還想再湊近點看一眼,但我心裡已經十分肯定。」
「他說:『我剛和那個人談過,我敢肯定是他殺了斯蒂芬妮.福克納的父親。我約好今天晚上八點去見他。』」
「坐下。」德克法官說,「證人坐下,保持秩序。」
「妳知道那支槍是我們所說的『小槍』還是證物第三十號?」
「那你是怎麼處理我們所稱的『小槍』的?」
「當時梅森先生是把槍拿在手裡的嗎?」
「妳記清楚了他當時是這麼說的嗎?」
「我跟蹤過被告,是的。」
加文猶豫了。
「那麼,」梅森說,「你假定你把十月七日夜裡帶回家的那支槍交給了我,是嗎?」
「反正只有一支槍,是我妻子從梳妝台裡取出來的。」
「那麼,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梅森說:「我再次請求,刪除本案中就有關被告交給我的那支槍的特徵所作的證詞。很顯然,這些證詞都是建立在傳聞證據之上的。」
「那支槍和你遞給梅森先生的槍是同一支槍嗎?」
「問吧。」德克法官說。
「妳是說在十月七日之前嗎?」
她甜甜地一笑,說:「那麼,當你朝我丈夫的桌子放了一槍之後,槍裡就會有兩個空彈殼,梅森先生。」
梅森說:「我沒有更多的問題了。」
「是的,先生。」
「也就是說,你心裡已經形成一個推論,認定了發生過什麼事嗎?」
「她把槍放在了公寓起居室的桌上。」
「那是什麼槍?」
「妳因此採取了什麼行動?」
「是的,先生。」
「他放了一槍。」
「然後梅森先生和我離開了公寓。」
「她是如何處理那支槍的?」
「去年聖誕節前後,我想那是個聖誕禮物。」
「因為證據表明今年十月七日晚上我手裡這支槍被用來殺死了喬治.卡塞爾曼,我交給梅森的『小槍』是絕對不可能用來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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