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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傳

作者: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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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求和終得和 李鴻章議和

第十二章 求和終得和

李鴻章議和



恭邸傳旨,亦未嘗及前事,惟責成妥辦而已。合肥奏言:「割地之說,不敢擔承,假如占地索銀,亦殊難措,戶部恐無此款。」余奏言:「但得辦到不割地,則多償當努力。」孫徐則但言不應割地,便不能開辦。問海防,合肥對以「實無把握,不敢粉飾。」合肥先退。

巳初二刻,皇太后召見樞臣,慶邸於養心殿,起居畢,諭:「今日強起,肝氣作疼,左體不舒,筋起作塊。」論軍事,即及田貝信,「所指自是李某,即著伊去,一切開復,即令來京請訓。」
謂「宜奏東朝」者,慈禧居大內東首,高宗為內禪而擴建的寧壽宮,則德宗所說,等於承認慈禧為訓政的「太上皇帝」。此真莫大之失策,亦是書生之見之能誤君誤國。事已如此,實不必再硜硜於表明,和議胥由皇太后所主持。如果翁同龢教德宗,毅然決然擔負起一切責任,但照慈禧之意辦理,而根本不須請示東朝,使臣下獲得乾綱獨斷的印象,不特可以重建威信,而最主要的是,使慈禧認為德宗行事不致於出己之範圍,即不致於事事干預。倘能更進一步,公開宣示,皇太后以割地辱國,始終不願承認此一條件;今以時勢所迫,無可奈何,授李鴻章以全權,無論割地賠款,總期堅持力爭,能減得一分即為國https://m.hetubook.com.com家多留得一分元氣。至於有違慈訓之處,自當在深宮請罪。這樣的做法,不但充分顯示了國事由皇帝操全權,而引過自責,歸善於上,保全了慈禧的面子,必能獲得慈禧的充分支持。可惜,翁同龢當時見不及此,到後來想為德宗收權,則變成奪權,事理及結果,全不相同了。
「恭邸傳旨」,所傳者為懿旨;「未嘗及前第」,即未責以戰敗之咎。翁同龢與孫毓汶、徐用儀的主張,成為尖銳的對立;此時李鴻章已從日本方面探得底蘊,非割地不能議和,故孫徐為之代言。事無結論,則以須由慈禧作主,而慈禧託病不召,因由軍機及慶王與李鴻章在傳心殿議事;翁同龢記云:
此時的局勢,誠如德宗於正月十六日,在書房對翁同龢所言:「戰和皆無可恃。」戰不必言,和亦一再蹉跎,大失時機。日本的野心與其戰勝的程度成正比例,自旅順失守,丁汝昌率艦退至威海衛,日本已可確定,中國海軍既不能保有其最主要的根據地,即決無再在海上攔截日本海軍的能力,因而決定取臺灣;時為二十年十一月下旬。俄國且已指令其駐日公使,與日本外相陸奧宗光會談,表明俄國不反對日本佔領臺灣的態度,而李鴻章一無所知,猶冀望俄國能出兵相助。張謇曾劾李鴻章,「不特敗戰,並且敗和」,為朝士中惟一最中肯的看法,但「hetubook•com•com敗和」之責,翁同龢自亦不得辭其咎:及至翁亦認為非和不可時,日本在談和的條件上,亦已非割地不可了。


觀此可知,一切都已有成議。傳心殿議事,不過因為翁同龢代表德宗,希望取得翁同龢的同意,亦即是德宗同意,俾得抵制清議。而翁同龢亦明知非割地不可,終不肯鬆口者,不願為德宗代慈禧「揹黑鍋」而已。廟堂之上,爾虞我詐,如此大事,出以詭道;垂簾之害,暴露無遺。


相形之下,李鴻章的政治手腕可玩弄翁同龢於股掌之上。朝中的情勢,李鴻章已看得非常清楚,主戰派已至無能為力的地步,「償勝於割」的說法,基本上是一種萬般無奈,有意刁難以洩憤的態度,固可以理說服。因此,李鴻章先派他的重要幕客,翁同龢的門生于式枚,於二月初三謁翁長談「津事」;初四日出其不意,親往訪翁,翁同龢是日記:
慈禧要規避和議的責任,翁同龢則教德宗,應使臣下知其奉懿旨議和,實非出於本心。如二月初四日翁同龢記:


暮歸,李相便衣見過,不能拒也,留飯,談至戌正三刻始去。
此後兩日議事,仍未得結論,癥結在「孫(毓汶)必以割為了局,余(翁自稱)持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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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謂李鴻章,而在此以前,德宗召見時,談及此事,德宗面諭李鴻章不必來京;恭王因以此為言:

在乾清宮召見李鴻章時,德宗「溫諭詢途間安穩」,此勿加責備,當亦為翁同龢所教。談到議約,翁同龢記云:


李要欲余同往議和,予曰:「若余曾辦過洋務,此行必不辭,今以生手辦重事,胡可哉?」合肥云:「割地不可行,議不成則歸耳。」語甚堅決,而孫徐怵以危語,意在攝合,群公默默,余獨主前議,謂償勝於割。合肥欲使英俄出力,孫徐以為辦不到,余又力贊之,遂罷去。合肥今日偕孫徐訪田貝,以勅書底就商,又合肥獨拜英使。
這是翁同龢與李鴻章,三十年來第一次思想上的溝通,除了國事以外,當然也要談談家常以及養生之道。下一天,李鴻章送了他一大批舶來品的牛肉汁。又下一天,翁同龢回拜李鴻章,也談了兩小時,據翁自記「談及割地」,翁謂「臺灣萬無議及之理」。顯示翁同龢已從原則上撤退。這一回李鴻章「突擊」收穫甚豐,除了贏得翁同龢的讓步以外,他的自以為「老成謀國」而實際上與張之洞相去無幾的「書生之見」,為老謀深算的李鴻章所澈底瞭解,以致兩年之後,李鴻章得以引狼入室,而翁同龢無可匡救。
李鴻章到京,先晤於板房,召見乾清宮,與軍機同起(軍機墊在左,李在右)。未見之先,內侍以燈來迓,在養心殿東間見,立奏數語出返。www.hetubook.com.com

前一日李鴻章所奏「略及割地」,而「恭邸亦發其見」,謂贊成割地。而竟「大拂慈聖之意」,表示撒手不管;乃是蓄意要將割地的責任,推向德宗。此段日記,翁同龢晚年必曾刪改,因所記彷彿慈禧真是不願割地,事實必不如此。
知昨李鴻章所奏,恭邸所陳,大拂慈聖之意,曰:「任汝為之,毋以啟予也。」

恭邸以上意不令來京,如此恐與早間所奉諭旨不符。諭云:「我自面商。既請旨,我可作一半主張也。」略記於此,可知邸之措詞,往往趁口,不甚思索。
正月十六日,負中日間聯絡之任的美使田貝,通知總署:「須另派十足全權,曾辦大事,名位最尊,素有聲望者方能開講。張邵不准駐彼境中。」翁同龢十八日記:
翌日仍如前一日,慶王、李鴻章與樞臣同見起。翁同龢記云:
冒雨入,石滑兢兢,先入一次,見起三刻。恭邸奏,田貝云:初二日倭回電,駁勅書稿何以用漢字,因改洋文再電去。上曰:「此借事生波矣。汝等宜奏東朝,定使臣之權。」並命李相速來聽起。比退,奏事太監傳:慈體昨日肝氣發,臂疼腹泄,不能見,一切遵上旨可也。和-圖-書

德宗召見,自係詢問談和的原則;翁同龢的主張是:不割地,多賠款亦可。觀下文自知。
此頗有怨恭王信口而言,往往造成兩宮母子無謂的誤會之意。
戌正三刻即晚上八點四十五分。初春在下午五點鐘左右,即已入暮;李鴻章不速而至,長談至少有三小時之久。
李鴻章於二月初八日出京,據翁同龢記:「是日李相請訓單起」,而「上見李鴻章不過一刻,語極簡,又獨對,不與樞臣同見,可異也。」此亦有所諱飾,未能盡存真相。前一日諸王大臣會奏,請予李以割地議和之權,主要的理由是「宗社為重,邊徼為輕」;邊徼當然不是指龍興之地的東三省。李鴻章之「獨對」,即為面論授權;實際上兩宮同在,許李之語,出於太后。翁同龢晚年刪改,不記慈禧。
二月初二日翁同龢先見德宗於書房,德宗告知見慈禧的情形云:

合肥奏對語稍多,似無推諉意,惟令其子經方自隨,以通日本語,且與陸奧有舊也。
李鴻章於正月廿五卸任,由特召進京的滇督王文韶署直督兼北洋大臣。此為榮祿所下的一著狠棋,其作用至三年後始大顯。二十七日,李鴻章到京,據葉昌熾二十九日日記:「聞合肥召對,樞府自恭邸下,無不竭力周旋云」。召見李鴻章在二十八日,翁同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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