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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傳

作者: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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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回紇馬與督亢圖 俄德勾結

第十三章 回紇馬與督亢圖

俄德勾結

李鴻章、張蔭桓的「答語不甚同」,是必然的。張蔭桓當然否認;李鴻章固亦可如此說,但為支持俄國計,必然承認。

十一月廿七日:李相昨令德商包耳問海靖,膠澳開通如何?海云不夠。此密商事,而李又詰之,真拆局矣!
以此與日記中所記交涉結果互看,可說計畫完全落定,其中關鍵即在澳口兩岸,各占其一,因非如此不能開通商碼頭。而德欲獨占,次日即有正式照會,翁同龢十二月初六日記:

海又照會,續電指該鎮萬本華主使民人,聚於強張(村名),將殺教士,並揚言二洋人已殺,此亦不饒云云,請將萬鎮立革,九點鐘不辦,伊即電政府交水師提督辦理,詞極狂悖。福翻譯函致蔭昌,若不辦,伊使下旗歸國。時兩邸在座,即電山東將萬鎮撤任候查,辦照會覆之,再令蔭往告之,回示福蘭外出未見。

見起一刻即散,余攜海靖所攜照會入,約恭慶兩邸同看,慶邸有事不能來,但云以為可行。余預約李傅祖、榮仲華、張樵野,詣樞直隔壁內務府朝房,請恭邸決定鐵路一款允否?邸云:「只得允之,但須中德合辦耳。」李初以為好,繼云:「若然,是兩層利益矣。恐俄援以為言。」榮云:「初意辦不到此。」遂散。

凡此內幕,為翁同龢所無法想像,因而與海靖之交涉,隔靴搔癢,徒費唇舌。是日記其情形云:
未正赴總署,海使兩照會,一言膠澳竟欲全踞,極無理;一言昨晚接電,曹州府復有驅逐教民,聲言欲殺洋人,係提督主使,請將提督革職等語,並稱此案不滿其意,兵不撤也。急發東撫電,並婉謝海使。


午訪樵野,欲令蔭昌通德館信,樵云不必。未正歸而總署送信,謂包耳稱海靖明後日皆有事,今日三點鐘詣彼面談。須臾樵野來,梁震東亦接海靖洋文信,語同包耳。遂令梁先往,余與樵野四點鐘詣之。
是日交涉,係根據翁同龢親筆所擬,經恭王看過的「說帖」辦理。原件曾由故宮博物院影印,全文如下:
所謂借款者,是根據馬關條約,如中國在https://m.hetubook.com.com一定限期前償清全部賠款,則以前所付利息,可作為賠款正項,計算可省二千一百餘萬兩。因此,翁同龢等亟亟於進行一萬萬兩銀子的大借款。起初是與匯豐銀行及德華銀行商談,膠澳事件一起,德華的談判中止;匯豐為英商,以懷疑英德勾結之故,亦告停頓。俄國乃乘虛而入。二十一年閏五月,中俄在聖彼得堡訂立俄法聯合貸銀一萬萬兩,年息四釐的借款合同;巴伯羅福表示,新借款辦法照前,但「索鐵路利益」等五條如下:
至十一月三十日,翁同龢與海靖第六次會談。翁同龢日記:


一、獨佔滿蒙鐵路工業。


十二月初七日,以與海靖交涉,幾於完全失敗,慶王建議改派許景澄為「頭等欽差」,並發「國電見德君」即將交涉重心移至德國。翁同龢贊成而張蔭桓不以為然,表示如改在德國另開交涉,必先徵得海靖同意,否則海必從中破壞。正在總署議論不定之際,海靖提出新的照會,措詞極為強硬。翁同龢記云:
一、照會一件,聲明歸遼之彼,德國出力相助,中國本欲指一停船屯煤處所,以酬其勞,原不欲教案相涉,今既和好退兵,中國即於膠澳口內,劃定一處為德國租界,租價若干、年限若干另議。至澳口中國原有營壘等工,可移於德國租界對面,以為犄角之勢云云。
查從前擬分教案、膠澳退兵為兩截,今晚既允澳通濟南鐵路,必應一氣到底,分兩案而不分兩截,庶無辦結教案,另起波瀾之虞。今擬辦法列後:


三、租借黃海沿岸一港。

又稱:「第六條若租界議定,即無庸(賠)費。」余乘此即談膠口退兵事。海云:膠澳口上兩岸讓德租界,准蓋船廠、煤廠、炮台,澳內仍歸中國,我不過問租界,願出租錢,願立年限云云。余曰:「爾占兩岸,則別國出入不便。」海笑而不答。余曰:「爾占一岸、中國占一岸,或可耳。」海不允。余曰:「我將開各國通商口岸,爾不得阻。」海云:「可。」如是往復數百言,定初三送照會稿,初五再面商,若無參差,初六換照會,再議膠租界。hetubook.com.com
李鴻章認為除南滿支線通至營口,須中國自辦外,其餘各條皆可行。而謂巴使之「言似靠實」,其實許景澄、楊儒皆有電致總署,謂俄國政府對膠澳開放為各國通商口岸,持反對的態度。然則李鴻章謂巴使如何如何,很明顯地迎合翁同龢意願的謊言,只不知是巴伯羅福撒謊而李鴻章助以行騙,抑或即是李鴻章自己撒謊?

李相又派薩蔭圖赴旅順當俄翻譯,不謀於眾,獨斷獨行,奈何!

四、用俄人為總稅務司。

十一月廿五日:申正到總署,日本使來,余未見,亦問俄船到旅是華約之來耶?李張答語不甚同。

一、膠路若辦,彼允不占山東地土,亦須明。
十一月初九日,翁同龢、張蔭桓與海靖作第八次會晤。與此同時,俄國向德國提出要求,德國海軍不可進入直隸、滿洲;條件是俄國不反對德國佔領膠澳。易言之,俄國認為助德佔膠,已有結果;德應適可而止,以便利俄國的活動,否則李鴻章為俄代言,即有困難,如詰以既託俄國代索膠澳,而德國如此蠻橫無理,泊旅大俄艦,何竟袖手,李鴻章何詞以對?
李鴻章「初以為好」,繼而提出兩層利益的說法,無非以為既允租膠澳,又允築鐵路,所許過多,乃是為俄國占旅、大預留地步。當日下午,翁同龢即由海靖口中無意間獲知真相;翁同龢記最後研商其所改照會稿情形云:
十一月廿二日:樵野來,申初詣德館與海靖密談,福蘭格在座,云得回電,教案前五條可了;第六條膠澳退兵,德國面子太不好看,斷辦不到,並歛兵入船亦游移。再三駁詰,舌敝唇焦,始稱歛兵或可商。告以教案六條,可先照覆,作一結束。海云膠事另案緩商。復與商膠開通商口岸,多給租借與德,德實得利而各國免饒舌,是第一妙法。海遲疑良久,託言俄恐不願。復曉譬百餘言,海終為難,並云此層已受外部訓,不可行矣。復告以須照此意再電,海勉允。最後令後日送照覆底來看,訂期互換。
一、膠作商埠,亦應提破。
和_圖_書「萬鎮」謂曹州鎮總兵萬本華。以海靖一照會之要挾,竟不請旨而撤一總兵之任,既無外交之可言,亦復綱紀之不存。翁同龢親與其事,而竟不能以一言爭,因已知爭亦無益,惟有澈底整頓,從頭開始,國事庶幾有濟。凡此皆為促成翁同龢勸德宗毅然變法定國是的重要因素。
寒暄語長,始以改稿示之,(翻譯官)福蘭格逐句讀與海靖聽,至謂其教案結允將兵撤退,伊強辯,以為無此語,其他尚無駁難。既又曰:「外部訓條,欲將鐵路歸入另案。」樵欲允,余不可曰:「如此則另案有兩層利益,恐他國助我歸遼省,又將援索,於是仍歸教案第五款。余又以兩層利益之說餂之。海云:「俄已得旅順,何再索為?」余始悟俄實與德通,令海前驅耳。遂展地圖爭守口之利只許一岸,海堅不允,然亦無詞駁余,但云:「明日備照會,當統結。」余等以先結教案為言,再三始允。

但自十一月廿二日起,半個月之中,俄德勾結,李鴻章「拆局」的種種醜惡,終於逐漸暴露。翁同龢自記其見聞感受及左支右絀的因應經過如下:


十一月廿四日:(樵野)又云:梁誠往見海靖,海靖忽翻面,謂電未回,安能催照會,且斥我為荒唐。並言汕頭又有教案兩起。接見梁誠禮貌簡慢,此事竟中變矣!奈何。

一、華商自立公司。

一、管路之權,須歸中國。
何以翁同龢以為膠州灣闢為通商口岸是「第一妙法」?因為德國如獨佔膠州灣,則俄國必將有所勒索;英國早已表示,德如在華獲有利益,英國亦當均沾,且已派艦東來。翁同龢知割地已不可免,猶冀以膠州灣開為通商口岸,則門戶為各國開放,不能別有需索;以一地而塞三國之望,兩害相權取其輕,政策是正確的。無奈內有漢奸,不獨處處「拆局」,為虎作倀;而且用各種虛偽的花樣,掩飾真相,翁同龢連一個正確的情報都無法獲得,以至於一廂情願,勞而無功,如是日會晤海靖,所謂「始稱歛兵或可商」;「復告以須照此意再電,海勉允」等等,明明是敷衍之詞。

語氣中微顯得意和*圖*書,其實一無成就,德國既占膠澳兩岸,控制港口,中國如開此處為通商口岸,正有助於德國租界的繁榮,海靖自然認可。至於照會稿,直至十二月初四亥初始收到;前一日李鴻章與翁同龢在總署相晤,李鴻章「固詢前日海語」,翁同龢「只得略告,囑勿泄」。翁則「詰以俄船究能退否?」李鴻章自任保必退,謂巴伯羅福「密告,斷不占我寸土。」而實際情況,完全不同。翁同龢十二月初五日記:
海靖昨夜請余等往晤,早晨請旨,上趣令前往,遂於申初偕張公同詣彼。首問以曹州有無續報,伊云無,不甚措意,遂持地圖稱,情願與兩位商結,指出所索地,則仍前日照會所云。余等力持南岸歸中,北岸歸德,海不允;則讓齊伯山予彼,而我佔陳家島,不允;則又以雇德人築炮台,買德廠炮位,與彼立密約相助,伊有所商意而仍不允。余怫然起曰:「如此則我無所商,以後不必尋我。」海乃改容謝,而往復數回,仍云本外部訓條,斷難辦到。余亦斷難允從,如是兩時,舌敝矣。遂定十一日三鐘點再晤,明日係彼禮拜日也。
一、另辦照會一件,聲明膠州既還中國,擬開各國通商碼頭。
五、借款以田賦釐金為擔保。
二、建築南滿支線。

教案辦法
在翁同龢的計算是:第一、築膠濟鐵路與租膠澳是「兩層利益」,但築路必須歸入教案辦理,否則顯得代索遼東的酬謝忒重,俄、法援例;第二、在教案中,又以兩層利益「餂之」,能爭取築路讓步最好,爭而不得,亦並不影響「另案」。海靖不耐其絮聒,無意中道破勾結之真相,翁同龢始恍然大悟;但只知令海靖為「前驅」,不知更使李鴻章為前驅。
「另案」辦法

其實德俄已達成協議,劃定勢力範圍,李鴻章為俄圖謀,更趨稹極,但「拆局」並不在拆穿翁同龢與海靖的秘密交涉。自李鴻章面託巴伯羅福代索膠澳,使翁同龢失去了「兩國自了」的在握「驪珠」,拆局已成。此後海靖奉命行事,作不得絲毫主張,翁同龢之所謂「密商事」,可說無絲毫價值之可言。惟是日m.hetubook.com.com另記一事,則李鴻章目中無人;翁同龢束手無策,灼然可見:

俄巴使來晤,先以松花江章程請立刻商定,語亦極橫。李相詰以旅大退兵當在何日?伊反詰膠州如何辦法?言外膠如德踞,我常泊彼也。可恨,可恨!李索其暫泊照會,伊云可。是日問答多失禮,余未措詞,戌初乃歸,憤懣之至。
其時商定的原則為,教案與租膠澳分為兩起辦。教案與他國無涉,租膠澳則為酬德歸遼之功,與俄、法有關,故翁同龢對「兩層利益」之說,頗為重視。
一、須將斂兵入船一節,於此照會內聲明。
軍港警戒,當然需要完全控制入口。翁同龢於軍事一竅不通,故有德占一岸,保留一岸,俾能開通商碼頭,使各國利益均沾,以杜另有需索的如意算盤。但張蔭桓應明此理,而事先竟不為之解釋,足見態度已有變化,雖與翁同龢同辦一事,實則虛與委蛇而已。以下續記巴伯羅福來訪情形:

一見甚洽。海云:「今日所談,諒二位必歡悅。」甚有見好中國,並見好余等之意。徐詢之,則稱教案可了,惟第五條鐵路須准德商由膠澳開至濟南。余駁以與前議未合,遂詰華商與德商同辦,海云可。
十一月廿六日:午正至總署默坐。甲初李相來云:「今日巴使見訪,深談膠事,極言開通商是第一辦法,急電本國贊成此事,言似靠實。與德實不協」。李又云:「俄肯借債,一切照二十年法,但索鐵路利益五條(照會同,尚可行),及通營口路(此條斷不可行,須中國自辦)。」論議良久,無人來,遂散。看蘇辛詞。
李鴻章誤導翁同龢隔靴搔癢的對德交涉,所使用的手法,一為設法使翁同龢誤信俄國贊成膠州灣開放為通商口岸一事;而事實上此為巴伯羅福與李鴻章所唱的雙簧。又一為使翁同龢誤信英德勾結,而事實上為俄德勾結以排英。因為如此,翁同龢始終未能進入情況;既不知彼,亦不知己,何得不敗?
此即翁、海交涉,無任何價值可言的明證。因為就表面看,事之大者無過於兩國有關領土的交涉,而海靖竟以「明後日皆有事」,約在當日一談,可知其本人並不以為與翁會晤,是一件大事。翁記會面情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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