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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傳

作者: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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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戊戌政變 張之洞

第十六章 戊戌政變

張之洞

這道上諭,透露了許多消息,亦激起很強的反應,但皆歸於失敗或消沉。這些反應,大致為兩種,一種是德宗本人決定採取更激烈的手段;由「朕復何望」一語,可以想見他內心的苦悶與憤懣,所以反應激烈,是很自然的事。
六、嗣後一切考試,均以講求實學實政為主,不得憑楷法之優劣為高下。


三、首場按中額十倍錄取;二場三倍錄取;三場如額取中。每場發榜,取者始准試次場。按:鄉會試錄取名額,每年規定,鄉試稱為中額;會試稱為解額,但名額大致相差不遠。如會試解額總計三百人,則第一場取三千人;第二場由三千人中取中九百人;第三場由九百人中錄取如額。
一、貴州學政嚴修建議特開經濟特科,原已明諭舉行,以後「宜合科舉、經濟、學堂為一事。」
三、德宗對興學一事,幾乎完全採納張之洞的意見,是則入朝後,君臣必能相得。
第二、慈禧太后只是限制德宗過分傾向西化,並無意收權;只要德宗能用老成作溫和的改革,很可望能獲得慈禧的支持。
張之洞雖與翁同龢不睦,但變法的理想,實無二致。張之洞的「名言」,所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實即翁同龢所擬的「定國是詔」中的主旨。而詔書中興學為急,則張之洞早已實行,據胡鈞、許同莘各編的兩本張之洞年譜,記是年奉詔以前,興學育才的情形如下:
翁同龢與孫家鼐的關係,在宮中略如李鴻藻之與翁同龢。孫家鼐之能為帝師,出於翁同龢的援引,翁同龢被逐,所遺協辦一缺,亦由孫遞補。至五月七日,命軍機及總署,迅即議奏京師大學堂https://www.hetubook.com.com事,十五日總署奏上章程,詔派孫家鼐管理京師大學堂事務,並節制各省所設學堂,此即不尋常的舉動。
至於在翁同龢,罷黜之日,端午節賞照賞,即表示慈禧猶顧念三十年「西席」之情。當他出都後,愈來愈明顯的跡象是,慈禧深恐激進派如康有為,以及其支持者張蔭桓恃翁同龢為護符而得以出頭,只要翁同龢出軍機,剝奪了他的「宰相」的權力,即無足為患。至於「定國是诏」,並非離經叛道,相反地,他的主張且已積極地見諸行動,此即詔書中所強調的設立京師大學堂一事,以及孫家鼐之被重用。
翁同龢及其晚輩的判斷是,德宗始終是心向師傅的,四月廿七日之事,因在慈禧堅決而激烈的態度之下,倘或全力維護,勢必激起更為嚴重的局面,暫且容忍,俟機轉圜,為德宗唯一可採取的對策。德宗既有彌補咎歉之心,復又想到「師傅」在位時,不論德宗的意旨如何不贊成,但最後終必接受要求;則相形之下,德宗既有甚麼事都「辦不到」的苦悶,自必更會想到師傅。
近來朝廷整頓庶務,如學堂、商務、鐵路、礦務,一切新政,迭經諭令各將軍督撫,切實籌辦,並將辦理情形,先行具奏,該將軍督撫等,自應仰體朝廷孜孜求治之意,內外一心,迅速辦理,方為不負委任。乃各省積習相沿,因循玩懈,雖經嚴旨敦迫,猶復意存觀望,即如劉坤一、譚鍾麟身任封圻,於本年五、六月間,諭令籌辦之事,並無一宗覆奏,迨經電旨催問,劉坤一則藉口部文未到,一味塞責,譚鍾麟且並電旨未覆,置若罔聞。該督等受恩深重,久膺疆寄之人,泄沓如此,朕復何望?倘再藉詞虛延,定必予以嚴懲。直隸距京咫尺,榮祿於奉旨交辦各件,尤當趕緊辦理,陸續奏陳。其餘各省督撫,亦當振刷精神,一體從速籌辦,毋得遲玩,至干咎戾。和*圖*書
至於榮祿,或許德宗沒有考慮到,但翁氏家人一定要估量他是否會成為翁同龢復起的絆腳石?但從榮祿兩次厚贐,又示意袁世凱來結納這些情況來看,榮祿必已感覺得手段太狠,應有所彌補,因為即不論感情,以翁同龢三十年顯宦,疊掌文衡,亦可說門生故舊遍天下,有其不可輕侮者在。因此,「冤家宜解不宜結」這句諺語,在榮祿此時,必是常常盤桓在胸中的。
五、詞章楷法,館閣撰擬應奉文字,未可盡廢,如需用此項人員,先期特降諭旨考試,偶一舉行,不為常例。
此外,張之洞還有一個心願,想調和宮廷間母子的感情,後來作詩有「課停頭白范純仁」之語,以宋朝宣仁太后及哲宗視慈禧母子,而此非入朝不可。
第一:德宗有權無柄。易言之,他缺少得以行使他的權力的憑藉;因為剛毅早就蓄意掣肘,而王文韶除了受榮祿的影響以外,他本人根本是不贊成新政的。
此外於殿試另有特旨一道:以殿試「為通籍之始,典禮至重」,將親自「臨軒發策,虛衷採納」,此後「一經殿試,即可視為授職,朝考一場,著即停止舉行」。將資格考試與任用考試合而為一,為唐朝開科取士以來,一項空前的改革,亦由張之洞原奏,「一經殿試,即可據為授職之等差,朝考似可從省」而來。上諭中並特別聲明https://www.hetubook.com.com:「朝廷造成人才,惟務振興實學,不憑楷法取士」,亦以張之洞原奏中,極力抨擊殿試重楷法之故。
二月:開辦工藝學堂,延日本教習工人,教物理、化學、機器製造等。

德宗對張之洞的看重,在這兩道上諭上,灼然可見。原因是當時的督撫,對推行新政,並不起勁。六月廿三日特頒上諭,申明變法不得之苦衷,命內外諸臣,力除壅蔽,上下以誠相感。七月初十更有一道嚴旨:
(三)第三場試四書義兩篇、五經義一篇,其格大略如講義,討論經說。
四、員生童生歲科、科試,亦比照此例,先試經古一場,專以史論、時務策命題;正場試以四書義、經義各一篇。
在張之洞初回任時,正值擬議更改科舉辦法,張之洞是全力支持的,不獨對文科有意見,即「變通武科章程十條」,亦有洋洋灑灑,長達五、六千言的陳奏。文科廢八股之議,起於御史宋伯魯,而奏稿出於康有為之手。最後則照張之洞所奏定議,二十四年六月初一上論,全引張之洞奏摺外,提綱挈領,刊出原則如下:
及至維新開始,由於教育制度的變更,登進人材的途徑,相應而起變化。廢科舉之說大興,張之洞在基本上是贊成的。
因為如此,有閏三月初四的上論:「張之洞著即來京陛見,有面詢事件。」至十七日交卸篆務,二十一日起行,二十五日抵上海,不意湖北沙市有焚燒洋房之案,恐再度引起國際糾紛,飭令「即日折回本任,俟辦理此案完竣,地方一律安靜,再行來京。」

何以言之?學校歸禮部管理,而孫家鼐為吏部尚書;吏部掌人材之進用,而造和-圖-書就人材非其所能問。倘謂京師大學堂性質為變相的翰林院「庶常館」,則掌院學士為徐桐,派他管理大學堂,方於事理為順。固然徐桐及禮部尚書許應騤,皆為守舊派,不宜與聞新政;但此一出自德宗意旨的決定,順利實現,至少可以證明,總署及軍機的「后黨」,既未反對翁同龢的主張,亦未反對可視之為翁同龢的替手的孫家鼐。
不過,德宗要顧慮的是兩個人,一為慈禧;二為榮祿。慈禧一向念舊,或者對翁同龢如此下場,亦覺不忍,即無此心,亦決不會如當年對恭王那樣深惡痛絕,如果德宗請復起翁同龢,只命他辦事,不賦予權力,必能得慈禧的同意。
陳寶箴發此電時,不知朝中政局,已在前一日發生清朝開國以來所未有的劇變,自然再無人理會這通電報,對張之洞來說,實為大幸,此為發動於數日以前,德宗必然接納,電召入都之旨一下,則張之洞必然牽涉在內,當然不會與「六君子」同科,但降調或恐不免。
這樣,翁同龢與張之洞都不能無動於衷,一個不願放棄有所匡救的機會;一個認為抒展抱負,得以大用的時機已至。當然,他們在產生這樣的意念之前,還有個別的考慮。先談張之洞的考慮:
三月:撰「勸學篇」成,分內外兩篇,大意在正人心、開風氣兩義。日撰一首,率以燈下為之,黎明而就,次日復改,易稿至於六、七。
(二)第二場試時務策五道,專問五洲各國之政,專門之藝。
因此,湖北巡撫於八月初七日電奏保薦;略云:
變法事體重大,必得通識老成重望,更事多而憂患密者,始足參決機要,宏濟艱難。竊見湖廣總督張之洞忠勤識略,久為聖明所洞見,其於中外古今利病得失,講求至為精密,似宜特旨迅召入都,贊助新政。與軍機、總理衙門王大臣及北洋大臣遇事熟籌,期自強之實效。和-圖-書
二、朝中當權者榮祿,以李鴻藻的關係,早有淵源;榮祿任西安將軍時,張之洞姊丈鹿傳霖為陝西巡撫,彼此深相結納,此又是對張之洞至為有利的條件。
第二種反應是同情德宗,願為分勞,當然亦有私意在內。滿清自辛酉政變以來,一直是內輕外重之局;全國四督,直隸、兩江、兩廣、湖廣,只有四督中較輕的湖廣奉行新政;內則王文韶、剛毅皆不為督撫所重,且都傾向慈禧,在這種情況之下,德宗號令之不行,亦是很自然的事。可是有一點,卻是實在的,此即德宗仍舊有權,而且乾網已振,無奈他沒有幫手。於是有兩個人怦然心動。一個是張之洞,一個是翁同龢。
二、鄉會試仍定為三場,但將先後之序互易。三場所試科目如下:
(一)第一場試中國史事,國朝政治論策問五道。
翁同龢是隻身南歸,姨太太陸氏亦暫留京寓,京中情形,有他的姪孫弢夫,隨時函告;張之洞則始終有「坐探」在京,對朝廷動態,一向留意。翁、張二人根據「京信」,對德宗斷然實施新政後的處境,有兩點共同瞭解:
一、同治二年殿試前二本,兩宮太后頗有主張,翁同龢之姪翁曾源掄元,乃因詔逮翁同書繫獄,翁心存受此刺|激而去世,故以狀元畀曾源,以慰老臣於泉下。張之洞策論卷書寫不如式,兩宮不以為違犯功令,得點探花。慈禧對張之洞一向優容,亦為事實;有此背景,正宜利用。
閏三月:遵旨廣設學堂,以減徵丁漕平餘捐,永充學堂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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