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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傳

作者: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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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戊戌政變 袁世凱告密之謎

第十六章 戊戌政變

袁世凱告密之謎


康有為之無恥,即在於翁同龢及德宗,謬託知己;後世言此事之失,在以為康有為雖欺詐,但事實總得其十之七八,究其實際,必無之事,滿紙誑言。茲就其矛盾偽飾之明顯可見者,略舉如下:
這就是何以楊銳得以保存此密詔而未交與康有為的緣故。康有為甚至連墨本都未得到,他只是聽譚嗣同說過,有此一道詔書,「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一語,在康有為年譜中,居然變成「朕位且不保,令與同志設法密救」了。
第二、康有為在京多方活動,終未能更上層樓,八月初二日催其出京的明詔一頒,康有為的原形,已顯了一半。八月初三楊崇伊上訓政摺,則慈禧復掌大權,已成定局。康有為至此已至日暮途窮之境,倘不速走,禍且及身;但既不能攜其弟同行,而忍令蹈虎尾春冰之險,就必須有一說得過去的理由,因而造作德宗境況如何危險,欲其相救,以示大義所在,忠君不能不棄弟的苦衷。
康有為以奉有「衣帶密詔」為言,在海外招搖撞騙,且曾偽造譚嗣同在獄中所作的「血書」,為王照所揭發(詳見「水東集」),此為治近代史者所深悉。所謂「密詔」,事誠有之,亦僅只一通,係德宗在七月廿八日手交楊銳,楊被難後,其子密藏回川,宜統元年繳呈攝政王,交實錄館,真相始大白於世。原件以大白摺端楷硃書,其第一段云:
此一段無一真實,且「康梁」為後來的名詞,當時的梁啟超,尚鮮為人知。又談與榮祿的關係云:
我又詢袁:「彼時都說榮祿初五夜專車秘密到京,才決定大計,實情如何?」袁言:「太后訓政,醞釀已久,近日殺榮圍園,風聲傳播,后黨方面又加甚其詞,所以提前辦理。我在此時亦是他們懷疑防閒之一人,榮果秘密到京,自然不令我知道。我此時憂讒畏譏,亦不敢多有議論。」

這段話有真有偽。榮祿如於初五秘密進京,袁世凱決無不知之理。因為榮如初五夜進京,則初六日謁見慈禧,有許多事要辦,初六必然無法、亦無必要趕回天津,則袁世凱至督署見榮撲空,榮祿的行蹤自明。推作不知,正為榮祿其時未曾進京的反證。
及抵京師,屯兵城外,孑身入宮,面見皇上,授余密詔,捕拿太后黨羽,榮相刊首名。余只得唯唯而退。行近宮門,正遇榮相入宮,攔路問余帶兵來此何事?弟被逼詞窮,只得以實情詳告。榮相立即帶弟入頤和園面奏太后。此非弟之賣君求榮,實緣榮相是弟恩師,遂使忠君之心,被天良所戰勝,斷送六君子之生命,弟之過之。但弟資格太淺,斷無真除之理,如此反覆圖功,必然受後世之唾罵。若然拘囚太后,後世又將責弟若君為不孝也。」
(一)「訓政之電,業已自內發矣」,表示榮祿並未主張請太后復出;而由「楊莘伯在座」,「出示」此電,暗示策動政變,另有其人。
蓋緣皇上急欲變法圖強,擢用康有為、梁啟超等一班維新之士,佐治改革。康梁遂設立「保皇黨」以資號召,知余統練新軍,誘引入黨,密奏皇上將余破格升授為候補侍郎。余思保皇本為臣下之天職,慨允入黨。其黨綱以革除腐敗老臣,施行維新政策為宗旨。

但在「戊戌日記」中談及硃論時,謂「譚云:『硃諭在林旭手,此為楊銳抄給我的,確有此硃諭。』」前後說法不同。張國淦又記:
第一、袁世凱雖罷歸洹上,其禍未解,倘或追論「告密」案,則先有印行的一本日記在,可作為辯解的根據。
逮捕榮相,是以怨報德。自問天良,弟無榮相特保,安有今日之勢?若派他人殺之囚之,弟可不問,由我督兵捕之,天理人情均嫌不合。此中委曲,後世明眼人自能諒之。弟徬徨終夜,此種重大機密,又不能與幕友磋商,直至天明,決意提兵入京,見機而行。


「與榮祿各辦各事」一語,亦見「戊戌日記」,但記為初二日謝恩時所諭;日記中謂初五日請訓時,只有袁世凱的奏諫,而「無答諭。」揆情度理,以與張國淦所言為真實,因既為請訓,德宗決無一言不發之理。張國淦又記:
今朕問汝,可有何良策,俾舊法可以漸變,將老朽昏庸之大臣,盡行罷黜,而登進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使中國轉危為安,化弱為強,而又不致有拂聖意?爾等與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及諸同志等,妥速籌商,密繕封奏,由軍機大臣代遞,由朕熟思審慮,再行辦理,朕實不勝焦急翹盼之至。和*圖*書




不過,袁世凱作此誣證,亦係備而不用,此非有面子之事,袁所深諱。但當時眾口喧騰,政變係由袁世凱告密而起,則為康梁師弟大肆宣傳而起,袁世凱是不得已而作誣證,康梁則明知其誣,乃以別有用心之故,蓄意誣上加誣,以致後來保皇黨每罵一次慈禧,即使得慈禧遷怒於德宗,加上幾分虐待,且慈禧對德宗的成見始終膠結不解,康有為之「保皇」者如是!近世高級知識分子,欺世盜名,奸險無恥,莫過於康有為!梁啟超固可佩服,但於此重公案不能不與師同流合污,實為白璧之瑕。
上之用林旭,以其奏摺稱師,知為吾門生;上之用譚嗣同,以其與我同為徐學士及李苾園尚書所薦,皆吾徒也,故拔入樞桓。楊、劉為楚撫陳寶箴所薦,而陳寶箴曾薦我,楊漪川又曾保陳寶箴,上亦以為皆吾徒也,而用之。時譚復生實館於吾,林暾谷並日日來,上意有所欲傳,吾有所欲白,皆藉譚、林通之。

試想,袁世凱有兵七千在新農鎮,亦即所謂「小站」,由此發兵,首須北向通過天津,這一關能不能通得過?其次蘆漢路局總辦胡燏芬,會不會支持袁世凱,撥給足夠的車廂供他運兵?就算北洋自榮祿以下都在夢中,任其所為,但蘆漢路只通至南苑附近的馬家埠,袁部又如何能從城南到京城西北的頤和園?即令聶、董兩軍不能赴援,步軍統領崇禮的「巡捕五營」及屬於內務府護軍營系統的頤和園衛隊,莫非都會棄械投降?
康有為之不能如言官、講官之得具「封奏」,陳言逕達天聽,已為鐵樣的事實。德宗之有密詔,不能付與無「封奏」權的官員,更為理所必然之事,否則不能直接奏覆,何「密」可言?而況朝廷辦事,自有規制,上下溝通的管道,尤為嚴格,如翁同龢復起,因軍機處不能逕對無職任人員行文,須由地方官轉知,如在常熟,由江蘇巡撫轉知,不易保密,且恐有故意延擱或阻撓的情事,所以先使翁同龢赴南昌,因其時翁曾桂以贛藩署理巡撫,廷寄朝到,翁則夕行,既妥且速。
張國淦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既錄此「家書」,復作四點分析:㈠「加入保皇黨」,㈡「初五日面交密詔」,㈢「提兵入京」,㈣「初五日請訓告密」。最妙的是,在此四點分析以後,須作結論時,前面先加一句:「由此,我們如認為袁書確實」則如何如何,此非強烈暗示,「袁書」並不確實。中共搞「文化」工作的幹部,以「代工」的方式作「學術研究」,史料便是原料,分配多少史料,便須交多少成品,「論件計酬」付工資。至於史料之真偽,在中共幹部是不分辨也無法分辨的。
朕亦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至於阽危,皆由此輩所誤;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而盡黜此輩昏庸之人,則朕之權力實有未足。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他?
照康有為所說,「四京卿」之得用,都由於他的關係,此種囈語,可以不辨。但既常藉譚、林以達天聽,尚未出京,應早為德宗所知,何以「實堪詫異」?既欲「保全」,德宗何不命譚、林口傳,促其從速出京,豈不遠較明詔為妥當?

依前引密詔而論,可以斷言德宗此時對康有為已經疏遠;因為他知道激進之路已經走不通。其實,謂康有為如何上結至知,亦只是他自己如此說而已。果然德宗視康有為如宋神宗之於王荊公,則擢用四京卿時,何不置之於左右?且安有見信之臣,遠遣之上海辦報之理?康有為也好,張蔭桓也好,對德宗的影響力,決不如翁同龢,當德宗準備取得慈禧的諒解,復起翁同龢時,必已想到翁同龢不願引薦康有為的話,而康有為之被疏遠,即始於此時。
但康有為決不能道hetubook.com.com破實情,否則他的一切誑言,無不拆穿。因此,他竟造作德宗許以「直遞」的子虛之事,進而有所謂「密摺」、「密詔」。其事實真相,可為之分析:
如上所論,今所欲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即在為譚嗣同辨誣。戊戌八月初三之夜,譚晤袁時,究作何語,已成千古疑案,但就情理而論,如康梁所言,譚嗣同勸袁世凱以流血不過五步的殺榮祿,或有可能;若謂其要求袁世凱提兵圍頤和園,劫制慈禧太后,則可斷定譚嗣同決不會作此囈語,否則他就是白癡。
再談康有為所住的南海會館,位於米市胡同。這條胡同的周圍,即清朝詩人筆下常提到的「宣南」,在明朝就很有名,入清如昔,其西的丞相胡同,有明朝嚴世蕃聽雨樓的遺址。米市胡同有「狀元宰相」潘世恩的大宅,至潘祖蔭時代,文酒之會,盛極一時,且內有中州、江陰、光州、六安、重慶等會館,北去即刑人之處的菜市口,在這樣一個車馬喧闐的繁盛之區,謂如逢國喪,大哭特哭,試問有此理乎?且公然「經畫救上之策」,則所謂「妥速密籌」的「妥」與「密」者何在?凡此皆非情理中所能有。
這道上論的用意,是很清楚的。第一是對康有為的警告;第二是澄清康有為的地位。康有為奉旨督辦官報,僅係上海一處,十八行省一千幾百州縣,每處每月出銀一兩,另加紳商購閱,月可得二千兩,此即上諭中的所謂「籌有的款」。但康有為未饜所欲,仍在京中大肆招搖;他本人並無專摺言事之權,有所陳說,須呈本衙門總署代遞,因而多方鼓動言官出奏,頗為孫家鼐所惡,因有此旨,催其出京。又以康有為招搖過甚,流言且有康有為進宮之說,故上諭中特為聲明,「召見一次」。末尾更謂其「遷延觀望」,加上開頭的「實堪詫異」,則此諭已近乎申斥,而康有為自編年譜中,竟如此說法:
近來朕仰窥皇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並不欲此輩老謬昏庸之大臣罷黜而登用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以為恐失人心,雖經朕屢次降旨整飭,並且有隨時幾諫之事,但聖意堅定,終恐無濟於事,即如十九日之硃諭,皇太后已以為過重,故不得不徐圖之,此近來實在為難情形也。



以下又談「廢立」云:
初二日明詔敦促我出京,於是國人駭悚,知禍作矣。以向例非大事不明降諭,有要事由軍機大臣面傳諭旨而已。……楊崇伊於初二日至頤和園,遽請訓政摺,西后意定,上欲保全我,故促我出京也。

特別需要指出,而言戊戌政變所全未指出者,即密諭中的「爾等」,並不包括林、譚、劉,固已見於字面,且並不包括康有為,康有為是在「諸同志」之列,與林、譚、劉等,都在「妥籌密商」的被動方面。然則「爾等」指誰呢?指具有「密繕封奏」的人,也就是楊深秀、徐致靜這些言官及兼講官的翰林,六部九卿以外,只有他們能上「封奏」;至於康有為上奏,需由工部堂官代遞,所言之事先要說明白,如王照之例可知。

(二)榮祿謂「倫常之變」,「非子孫所忍言,也非子孫所敢聞」,暗示德宗之被幽居瀛臺,完全是慈禧單獨所作的決定。

第二、袁世凱的日記中,不但為他自己辯解,而且也極力為榮祿開脫,強調他跟榮祿的立場是一致的,如果他有責任,榮祿也脫不得干係。因為攝政王載灃是榮祿的女婿,如果他要迴護他的岳父,即不能不連帶迴護袁世凱。
關於「密告」的傳說,起於八月十四日既殺六君子,頒發上諭,為康黨加上「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這些謀反大逆的罪名以後。此為榮祿於八月初十進京以後,面謁慈禧太后後,商定的策略,因非如此不能殺六君子,幽德宗於瀛臺。當八月初六採取逮捕行動時,以康有為為「首惡」,其罪名亦不過「結黨營私、莠言亂政」;初九日續奉上諭,逮捕張蔭桓、徐致靜、楊深秀及四京卿時,僅謂「均著先行革職,交步軍統領衙門,拿解刑部審訊」,根本未言是何罪名?故步軍統領崇禮會同刑部具奏時,亦含糊以「該革員和_圖_書康有為結黨營私,莠言亂政,牽涉大小臣工多名,案情極為重大」為言,僅是株連,而無法具體指出涉嫌的罪名。及至十一日已派軍機會同刑部、都察院嚴行審訊後,忽又於十三日逕行縛赴西市,四新貴,一言官,一布衣,同時公開處斬,而不知所「伏」者是何「法」?更不知所謂「明正典刑」者何在?於此可知六君子畢命以後,指其謀反大逆,若問證據何在?殊非秦檜之「莫須有」三字所能了事。在死無對證的情況下,唯一的活口袁世凱,為上諭的誣控作誣證,乃成必須。「戊戌日記」末綴「謹述大略,五衷如焚,時在八月十四日記於天津督署」等語,實為暗示在見及是日明發上諭以後,作桴鼓之應。袁世凱之受嘉獎,以及翌年冬天之被擢為山東巡撫,乃酬庸及誣證而非告密。這一點,至今尚無人為之細辨,甚矣哉,論史之難。
按:其時只有「保國會」,並無保皇黨。至光緒廿五年夏,康有為在加拿大以「衣帶詔」為斂財之舉,始於六月十三日在域多利省成立「保皇會」,其後遍設總會、支會於加拿大、美國各埠;梁啟超亦於日本橫濱成立同樣的組織,方有「保皇黨」這個名稱。「戊戌政變」以前,皇帝所握有的權力,前所未有,足以自保,何待他人「保皇」?

吳梅村的方法是先寫董小宛被劫,而以「引言」中「阮佃夫刊章置獄;高無賴爭地稱兵」兩語,閃爍其詞,故意用阮大鋮及高傑兩人來淆亂聽聞;最後在第八首結尾,留下「欲即薛濤憐夢斷,墓門深更阻侯門」這麼一個疑問,也就是一個大漏洞,董小宛既然葬在影梅庵,何以祭掃無由?墓門是如何深;侯門是如何阻?要問答案,便須從這個「匙孔」中去探索真相。
康有為於「大眾痛哭不成聲」下又說:「乃屬譚復生入袁世凱所寓,託袁勤王,率死士數百,扶上登午門而殺榮祿,除舊黨。」袁曰:「殺榮祿乃一狗耳」云云。
袁言:「當時宮廷和天津督署,天天有私人往返,所有秘密,他們知道比我多,比我快,何待我告密?御史楊崇伊常常來津,在督署一住多日,禮部尚書懷塔布等革職後,他們到津與榮督秘談,所談何事,外人固不得知,聽說與太后訓政有關。七月二十九日,我奉旨到京,初一日召見,特賞侍郎候補。初三夜,譚嗣同來,聲言榮某近日獻策,將廢立,要求我誅榮某,圍頤和園,並言:已有硃諭在手。出示硃諭,乃係黑筆所書,並無誅榮圍園之語。譚言:他能挾制皇上,於我請訓時,付我誅榮圍園硃諭。我聽其『挾制』二字,不寒而慄,告以『天津尚有聶董兩軍,及淮練各軍七十多營,北京神機各旗營,事前不能接洽妥當,單靠我的七千人,如何能辦這樣大事?』譚嘵嘵不休,只得說——」
問題是假話說得不好,照道理應該編得更合理,事實上這亦並非困難之事;而所以如此寫者,是故意寫得不合理,故意留下漏洞,須知這個漏洞,是一個開啟真相的匙孔。譬如這一段:
但就是袁世凱自己的話,亦有許多前後不符之處,如張一麐所記,「據北洋幕府所聞」,而又謂「此數語皆袁所親告人者」,謂袁世凱回津後,「榮祿已令衛兵夾道羅列,而自西后處來之楊莘伯亦在座」之云,而「戊戌日記」則謂次日始於榮祿座中見到楊莘伯。
第一、從譚、林口中,康有為得知確有密詔付楊銳。康有為設想他人必有此疑問:康某既自稱如何上結德宗特達之知,則有密詔,何以不付康某?於是撒謊撒到底,竟謂有兩道密詔,一道謂「朕位且不保,令與同志設法密救」;一道謂催其出京,意在保全。好在譚、楊均已不在人世,死無對證;即令不信有其事,但無證據。不意此密诏竟為楊銳攜回四川,且於宣統元年呈交攝政王,公諸於世,真相乃明,否則終成疑案。
語未竟,葉祖珪入坐,未幾達佑文亦來,久候,至將二鼓,不得閒只好先退,約以明早再造詳談。
這段話大概是康有為想到了明英宗的「奪門之變」,信口胡說。照康有為的www.hetubook.com•com計畫,其前提是袁世凱有兵帶來,可以挑選死士,在京行動,但袁世凱並未帶兵來。而且德宗在京,而榮祿在津,「扶上登午門」即無法殺榮祿;倘謂是在津殺榮祿,則又何必「扶上登午門」?皇帝固照常辦事,且將接見伊藤博文;並非已被幽禁,需要扶上午門,令百姓瞻仰,以示真命有在。凡此不通之說,數十年來竟無一人指摘者,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至於袁世凱,只在迫不得已,或居然有人當面詢問時,承認告密,不認誣證,因為告密可有解釋,一是為了「保全皇上」;二是榮祿為長官,如此大事,何所不告?但誣證則為陷害,決不可認。
事實上,那裏有「保全」的說法?楊崇伊遞請訓政摺,係初二下午到海甸,初三凌晨遞摺;其時促康有為出京已有明發上諭。楊崇伊尚未遞摺,訓政亦未成為事實,而謂德宗竟能先知,促康出京,以為保全,天下竟有此奇事?其後康徒張伯楨為其師作傳,知此為大不通之事,改為「楊崇伊於初一日至頤和園遞請訓摺,西后意遂決,德宗知事中變,欲保全先師,故促先師出京也。」康門弟子之誕妄如此!

曾在北洋政府任要職的張國淦,數年前有一回憶錄發表,謂曾面詢袁世凱。據記如下:

張國淦與袁世凱的上引談話,是在民國二年,當時他並未看到宣統元年在南通印行的「戊戌日記」,直至民國十五年二月,有名的詞家況夔笙,在發表於「申報」的「餐櫻廡漫筆」專欄中,連續刊載日記原文,張國淦方始發生疑問,認為其中最大的漏洞是袁世凱八月初五回津與榮祿相晤的情況,他說:
所謂「林暾谷持密詔來」,根本為子虛烏有之事,已成定論。且就其自己所記,已出現了極大的漏洞,既然有所謂密詔中的「妥速密籌,設法相救」,且「草密摺謝恩並誓死救皇上」,卻又奏報「於初四日起程出京」,初四日即翌日,然則「皇上」救不救了呢?
誠然,這是情理上絕不可通之事,袁世凱於此段未說真話。但如因此而以為袁世凱有不可告人之處,即為告密的證據,則大謬特謬。如前分析,袁世凱作此日記的用意,在留一辯解的餘地,且極力強調他與榮祿的立場、看法以及情緒相同,俾使攝政王載灃有投鼠忌器的顧慮,不敢再追究此案,即不能不簡化其與榮祿談話的經過。
對袁世凱的這封「家書」,只有以「開玩笑」三字來形容。表面上是開袁世凱的玩笑,實際上是開中共的玩笑。中共幹部常將文化人視如勞工,以為只要動手,就必有成績,若干文史學者,乃以苦中求樂的心情,信口開河,大開玩笑,一以排遣無聊寂寞的苦悶心情;一以嘲笑中共之無文化,一以交差換取糧票,一舉數得,而淺薄無知者,信以為真,則自取之咎。
第三、有密詔始可號召勤王,以遂其行騙之計。


十九日硃瑜,指禮部全堂盡革事,慈禧「以為過重」,並不以為根本不應處分,此即所謂「恐失人心」之意,而德宗亦因「聖意堅定」,故「不得不徐圖」,冀「隨時幾諫」,尚有挽回之望。此為當時德宗的基本態度。第二段云:
此足見德宗有自知之明,且亦明白道出處境,謂「權力實有未足」,則非無權力;謂舊法盡變,昏庸盡黜,位且不能保,則倘非盡翻全局,位均能保。德宗在此時的地位,還談不到「危」之一字。第三段云:
一則曰「俾舊法可以漸變」;再則曰:「候朕深思熟慮,再行辦理」,充分顯示德宗已由急切求功,轉變為謀定後動,逐漸改進,以迄於最後達到黜舊進新的目的。情緒上「雖不勝焦急翹盼之至」,而事實上毫無匆遽急迫之狀。
袁世凱的「戊戌日記」漏洞尚多,而所有的漏洞,無非都在暗示,「圍園」是不可能的事;政變亦非由他而起。所謂「袁世凱告密」亦如「曾參殺人」,越傳越盛,越具體越誕妄,最可笑的莫如大陸專門造假古董、假史料的一班人,在所謂「項城書札擇抄」中,偽造一封袁世凱致其兄袁世勛的信。先謂袁世凱是保皇黨,其言如此:
在此以前,康又自謂:

(二)康有為日記又云:「初三日暾谷持密詔來,跪誦痛哭激昂,草密摺謝恩,並誓死救皇上,令暾谷持還繳命,並奏報於初四日和_圖_書起程出京,並開用官報關防。二十九日交楊銳帶出之密詔,楊銳震恐,不知所為計,亦至是日,由林暾谷交來,與復生跪讀痛哭,乃召卓如(梁啟超)及二徐(徐致靖、仁鐘父子)、幼博(康廣仁)來,經畫救上之策。袁幕府徐菊人(世昌)亦來,吾乃相與痛哭以感動之,徐菊人亦哭,於是大眾痛哭不成聲。」
袁又言:「我見榮督,榮問:『請訓時奉何密諭?』我言:『請訓時並未奉有密諭,只叫我好好練兵。』榮言:『何必欺瞞?』我覺得北京舉動,彼已聞知,因言:『皇上對於太后並無他意,只是新進諸臣,興風作浪。』即將初三日夜,譚嗣同談話詳要說明,並言:『這是他們的策畫,與皇上絲毫無干。母慈子孝,他們的胡作非為,萬不可牽累皇上。我們當調和兩宮,保全皇上。』榮笑言:『你倒是皇上忠臣。』我言:『外有各國使臣,內有各省督撫,如果有非常之舉,難保不有異議,致生他故。』榮頻點頭言:『你還是好好練兵吧!』
康有為日記中,其他公然作誑之言,可謂之指不勝屈,如五月初三日:「總理大臣代遞謝恩摺,上命曰:何必代遞,後此康有為摺,可令其直遞來。」但「東華錄」後此所載上諭,如為康有為的奏摺,無不由總理衙門代遞,則仍是工部主事派充總理衙門章京的身分,並無特許直接上奏之權。

(一)八月初二上論:工部主事康有為,前命其督辦官報局,此時聞尚未出京,實堪詫異。朕深念時艱,思得通達時務之人,與商治法,康有為素日講求,是以召見一次,令其督辦官報,誠以報館為開民智之本,職任不為不重,現籌有的款,著康有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遷延觀望。



就「告密」而言,這一段是非常不通的。葉、達皆榮祿幕僚,儘可請他們離去,以待畢其詞;即或為了禮貌,亦可請榮祿易地密談。復就情理血言,榮祿亦決不會置如此大事於不問,而與幕僚閒談之理。袁世凱所以如此寫,主要的原因是:第一列舉兩名在場的證人;第二,暗示本無密可告,故以「略述內情」一語了之。此為史法中曲筆及隱筆的交替運用。清朝初期文網甚密,故清人有所記述,欲保留真相而恐觸犯時忌時,每每運用此技。我在作清朝諸疑案的考證時,經常遇到。如冒辟疆作「影梅庵憶語」,有意將董小宛的年齡弄錯一年;並託吳梅村設法保存董小宛被劫,輾轉入宮,祔葬順治孝陵的真相,吳梅村為之寫「題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七絕八首,即為一例。

此時袁世凱已經在京,何得又謂之「提兵入京」?但愈出愈奇,奇談之尤,更在以下:
這是何等重大事件,豈有當晚「略述內情」而等待「次早」卻又「枉顧」之理?

然則袁世凱在德宗既崩,攝政王載灃與隆裕太后定策,欲殺袁世凱為德宗報仇,而為張之洞所力救,罷黜回籍之前,何以要留下這一篇支離葛藤的日記;而張一麐又特地託費仲深在南通印行?實為預作免禍之計,其想法與作法是:
袁世凱這一段話,與日記不同。日記中強調他與榮祿的立場一致,俾為如或興獄,有辯解的餘地。此時已非清朝,無所顧忌,因而語氣中指出榮祿為后黨。至於所謂「欺瞞」,袁世凱所瞞者,為「與榮祿各辦各事」一語,而非所謂「誅榮圍園」,但日記既已如此說法,對張國淦遂亦不得不說假話。張國淦又記:
我又詢初五日請訓,皇上交何硃諭?袁言:實未交硃諭。但諭『你練兵甚好,以後可與榮祿各辦各事。』似乎是我的軍隊以後可與榮祿對立,不必受他的節制,但亦未明言。」

至於日記中所欲透露的事實,當於不經意處及無字間推求,其主要的申訴是如下兩點:
不料太后在頤和園得此消息,立召榮相並滿漢大臣商議,欲廢皇上為庶人,另立端王之子溥儁以承大統。事機不密為康梁所探悉,急奏皇上降密旨命余提兵圍困頤和園,將太后軟禁,榮祿等一班奸黨一律逮捕監禁。弟接旨後,進退兩難,不奉詔是欺君逆指,若提兵軟禁太后,是助君為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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