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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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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六月份,我參加了「教友會市號」輪的旅行。我十一月回來,在華盛頓接到了哈特福德的美國出版公司伊萊沙.布利斯的一封信,要我寫本記述那次旅行經歷的書,版稅百分之五。要是不抽版稅的話,可以在交稿時酬謝一萬元。我跟阿.德.理查森商量,他說,「收版稅。」我聽從了他的勸告,同布利斯成了交。
「是的,我知道這不是我的狗。」
二十一年以後,我才再一次見到卡爾頓。我當時跟家裡人待在盧塞恩的施魏策爾霍夫(瑞士地名)。他來看我,友好地握握手,沒有什麼客套,便說開了:
韋布承擔了整理小品文的任務。他完成了,然後交給了我,我把它拿到卡爾頓的公司。我找到了一個辦事員,他俯身在櫃臺上,熱心地問我要什麼。不過,當他發現我是來賣書的,不是來買書的,他的熱度就下降了六十度,我上顎的舊金牙則冷縮了四分之三英吋,牙齒也掉了出來。我恭恭敬敬地要求跟卡爾頓先生說句話。他冷冷地說,他在他私人辦公室裡。阻撓、留難的事隨之而來,但是隔了一陣,我勉強通過了界線,進入了至聖所。啊,我至今記得我是怎麼對付過來的!韋布為我給卡爾頓約定了見一面,不然的話,我還是越不過那個界線的。卡爾頓站了起來,很衝地說:
「書嘛——看看這些書架!每個架子上都堆滿了等待出版的書。我還要書麼?請原諒,我不需要了,再見。」
我說:「肯的。」
韋布說,我在大西洋沿岸各州有些名望。不過我很了解,這是很有限的。那有限的一點,也只是憑了《卡縣名蛙》這篇故事罷了。阿蒂默斯.沃德一八六五年或一八六六年演講旅行途中經過加利福尼亞州時,我在舊金山把《卡縣名蛙》的故事跟他講了一下。他要我寫下來,送給他的出版商,也就是紐約的卡爾頓,以便塞進一本小書中去。那本書是阿蒂默斯準備出版的,還需要加些東西,以便分量多一些,能和定價相稱。
「哦,」他說,「別用那套白癡般的理論把我的腦袋攪得稀裡糊塗啦!拿去,讓我清閒一會兒。」
我打斷了他的m.hetubook.com.com話,說:「這樣的辯論沒有什麼意思。你自己說過,這條狗也許值一百塊錢。我只要你三塊,這還不公道麼?你願意多出些,這你知道。我只要三塊,這你不能否認。」
這樣,我還給了他三塊錢,把狗牽下了樓,交給了主人。為了這點子麻煩,收下了三塊錢。
我在街上逛了一個鐘點,一邊想著如何設法弄到這筆錢,可是實在想不出辦法來。後來,我逛進了當時的一家新旅館埃比特大廈的大廳裡,在那裡坐了下來。一會兒,一隻狗慢吞吞地闖了進來。它停下來,朝我張望,那眼神仿佛在說,「你可友好麼?」我用眼睛回答它說,我是友好的。他搖搖尾巴,表示感謝,一邊走近來,把下巴靠著我膝蓋,抬起棕色的眼睛,討人喜歡地望著我的臉。它是個可愛的東西,像一個身上披著綢和絨的姑娘一樣美。我敲敲它光滑的棕褐色的腦袋,摸摸它往下垂的耳朵,仿佛我們是一對情人似的。不一會兒,邁爾斯準將,我們那一帶的英雄,逛了進來。一身藍制服,金肩章,神氣十足,人人都以敬佩的眼光盯著他看。他看到了狗,收住了腳步。他眼神一閃,透露出了他對這樣的動物打心底裡喜歡。然後,他走上前來,拍拍狗,對我說:「它真好——很稀罕,你肯賣麼?」
他的臉色本來很煩惱,現在馬上高興起來。他回答說:「是啊——你看見了?」
這是非常道地的道歉了。我也這樣對他講了。還說,這是推遲了好久的一次報復,不過對我來說,可說是比任何可能設想的來得更加甜密一些。在過去二十一年中,我每年曾在幻想中幾次殺死過他,而且以一次比一次殘酷的方式殺死過他。不過,現在我的怒氣平息了下來,緩和下來了,高興了,甚至興高采烈了,從此以後要把他當作真正的、有價值的朋友,並且絕不會再殺死他。
在當年,我把我的遭遇報告了韋布。他果斷地說,全世界所有的卡爾頓們也阻撓不了這本書的出版。他要親自出版這本書,版稅百分之三十。他這麼辦了。他把它印成www•hetubook•com.com藍底金字的封面,一本很好看的小書。我記得是他給取了個書名:《卡拉維拉斯縣著名的跳蛙和其它小品文》,定價一元二角五分。是他製的版、印的書,是他在一家承印零星印件印刷廠裝訂,並通過美國新聞公司發行的。
我說:「是啊,你問的是個怪問題。我賣,因為你要。你要買這隻狗,這你不能否認。我並不急於賣——我甚至連想也沒有想到要賣——不過在我看來,如果這對你方便的話……」
「好吧,既然你堅持。」將軍說,一邊給了我三塊錢,把狗牽走了,上了樓就不見了。
我心安理得地走開了,因為我做得光明正大。我賣出去的三塊錢是我絕不肯花的,因為那不是真正屬於我所有的。不過,把這條狗交還給原主所得的那三塊錢,理當是歸我所有的,因為那是我掙來的。要不是我的話,那個人很可能根本要不回這條狗哩。當年的那套原則,我至今還信守不移。我總是誠實做人。我自己知道我絕不會變成另外一個樣子。正如我一開始就說的,——我永遠不肯使用以可疑的方式得來的錢。
將軍說:「你要多少?」
斯溫登是我認識的人中間最親愛、最可愛的一個了。我們一起生活得很幸福,生活得心滿意足。無論從天性講或是從教養講,斯溫登都是個高尚的人。從天性和教養講,他是個紳士。他非常有教養。他具有高尚的情操。從心地到談吐,他都是一個純粹的人。他是個蘇格蘭人,是個長老會教友,是老式的正統的長老會教友。對宗教真誠熱愛,皈依宗教便覺得心裡踏實。他一點惡習也沒有,除非喜歡蘇格蘭威士忌可以算一條。我並不認為這是什麼惡習,因為他是個蘇格蘭人,而對蘇格蘭人來說,蘇格蘭威士忌如同牛奶之於人類一樣是無害的。拿斯溫登來說,那是德行,不過經濟上不划算就是了。要不是我們得照顧酒壺的話,二十四塊錢一週,那真是闊氣了。為了這個酒壺,我們總是很拮据,我們的收入中只要有一筆到遲了,就會引起一些麻煩。
「狗的主人。這狗不是我的。」
我從沒有見和*圖*書過一個人這麼感激涕零的。他說他希望我找一找,說的時候,聲調裡充滿了感激之情。我說,我很樂意幹,不過既然要花一點兒時間,需要他付點兒錢,希望他不要見怪。他說他非常樂意——一再強調「非常樂意」這句話——還問我要多少。
將軍比剛才更詫異了,一時間連話也說不出來。然後他說:「你是說,你是把人家的狗出賣——而且是明知的?」
我大為感動。這正中我的下懷,斯溫登的預言應驗啦。
可是,要是他認識我的話,他準會知道,我無所謂對不起他,正如同他無所謂對不起我一樣。我仍和剛才一樣安詳地說:
還得追溯到稍微遠一點的年代。我作為作家的經歷是從一八六七年初開始的。這一年的第一個月,我從舊金山來到紐約。不久,我在舊金山認識的曾在《新聞公報》任記者,後來在《加利福尼亞人》任編輯的查爾斯.赫.韋布勸我出一本小品文集。我沒有大名聲,沒想過要出這樣的書,不過這個主意我倒是很喜歡,也很興奮,頗願一試,只要有哪一位勤勉的人肯替我把小品文收集起來。我自己不願幹這個,因為從我一開始來到這個世界,我就缺乏勤勉這個理應有的品性。(也許最好是說「當時便理應有的」,儘管大多數的權威人士對此有不同意見。)
嗯,這是個故事,有些內容是真實的。
「誰?」
「啊,有什麼好效勞的嗎?」
我說:「三塊錢。」
他打斷了我的話,說:「對我方便?這真是我從沒有聽說過的特特別別的『方便』——把不屬於你的一條狗給賣出去,這念頭……」
我提醒他,我是依照約定送本書來供出版用的。他就開始自高自大地吹啊、吹啊、吹啊,把自己吹到了二、三流天神的地步。接著,他那個萬頃波濤之水往下直沖,前後達兩三分鐘之久,我只見大雨傾盆,睜不開眼來,看不清他的身影。盡是些空話,光是空話,不過下得這麼密,把天空都遮得黑沉沉的。最後,他氣派地把右手一揮,指著整個房間說:
我走過旅館辦事員的窗口,打聽到了將軍的房間號碼。我走到他的房間,看到將軍正www.hetubook.com.com在撫弄他的狗,顯得很高興的樣子。我說:「非常抱歉,我得把狗要回來。」
文章及時寄給了卡爾頓,不過他覺得不怎麼樣,不樂意加進書裡,徒然多花些排字費用。他並沒有扔進字紙簍裡,而是送給了亨利.克拉普,而克拉普卻拿來作為快夭折的文學刊物《星期六新聞》的送葬品。《卡縣名蛙》發表在該報的最後一期,成為葬禮中最愉快的小品文,美國和英國的報紙馬上加以轉載。文章當然獲得了很廣的名聲,一直到我講到的那個時候,還是很有些名氣——不過我知道,被稱道的只是青蛙,可不是我。我還是個沒什麼名聲的人物。
他大為詫異,說:「天啊,這簡直算不得什麼!我給你十塊,我非常願意的。」
十分鐘左右,一個臉色文雅的中年紳士走過來,往四下裡張望,還在桌子下邊和各個角落尋找。我對他說:「你是找狗的吧?」
我說:「請你不必再辯論了。你不能否認這個事實,價錢是完完全全公道的,完完全全合理的——既然狗不是我所有的——這麼辯只是白費口舌。我得要回,因為人家要它。我沒有選擇的餘地,這你還不明白麼?設身處地想一想吧。假如你把一隻不是你所有的狗賣了,假如你……」
「三塊錢。」
不過我說:「不,價錢是三塊。」我不容分辯,往樓上走去。因為斯溫登說過,這個數目是上帝會給的。在我看來,如果比上帝允許的多拿一分錢那就是褻瀆神明。
「我主要是個無名之輩,不過我有一些榮譽使我有資格不朽——也就是說:我曾拒絕了你的書,而憑了這一點,我成了十九世紀的頭等蠢驢,沒有誰能跟我競爭。」
他仿佛很詫異。他說:「要回?怎麼啦,這是我的狗啊,是你賣給我的。還是你定的價嘛。」
「是的,」我說,「一分鐘以前還在這裡。我見它跟了一位紳士走開了。我想,你要我找的話,我能替你找到他。」
我沒有錢了,便到華盛頓去,看看能不能在那裡掙些錢,供我寫書時的黃油麵包的開銷。我碰到了威廉.斯溫登,那位歷史學家的兄弟。我們一起想出了一個相互支持以維持生活的m.hetubook.com.com計劃。我們成了如今報界流行的辛迪加之父與創始人。我們成了這個星球上第一家報紙辛迪加的開山老祖。規模很小,不過從未試過的新事業往往如此。我們名單上有十二家報刊,都是週報,全是無名的,窮的,又分散在老遠落後的地區。這些小報能有個駐華盛頓的通訊員,那是值得驕傲的事。而對我們來說,人家能這樣看待我們也就不錯了。這十二家,每家每週從我們那裡收到兩封通訊,每封一塊錢。我們兩人,每人每週寫一封信,複寫六次,給這些施主寄去。這樣就是每週二十四塊錢,用來維持生活。對我們貧賤的住處來說,這麼多也就夠了。
「不,三塊錢。這是它的價錢。」
我說:「是的。不錯——不過我得要回,因為那個人又想要它了。」
「哦,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問題核心是狗不是你所有的——這你難道不明白麼?你似乎以為,儘管不是你的財產,只要你賣的便宜些,這樣賣出去,就沒有什麼不合適。那麼現在……」
將軍大為詫異。他說:「三塊錢?只要三塊?怎麼啦,這隻狗非同一般。至少得值五十塊錢。要是我的話,一百塊錢也不肯賣。我怕你不了解這狗的好處。你願意的話,價錢可以重新考慮一下,我不願意做對不起你的事。」
我記得有一次缺錢用的情景。我們需得有三塊錢,而且天黑以前就得有這三塊錢。我現在記不起我們是怎樣急需這筆錢的,只記得我們非有這筆錢不可。斯溫登要我出去弄錢。他說他自己也要出去,看看有什麼辦法。他絲毫不懷疑我們會弄到錢的。不過我知道,那是他的宗教信仰在發生作用。我可沒有這種信心。我一點也不知道到哪裡去弄這麼些硬邦邦的錢。我這麼說了。我想,他在私下裡為我的信念太薄弱而害羞。他要我不用焦急,他用簡單、堅定、毫無懷疑餘地的口氣說,「上帝會給的。」據我看,他充分信任上帝是會給的。不過拿我來說,他如果也有過我的經歷——不過,且不用管這個吧。經他一番勸說,他那堅定的信念對我也發生了影響,我們出門時,也幾乎深信上帝確實會給的了。
「那麼你為什麼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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