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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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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六章

除了出我自己的書以外,我從沒有想到出別人的書。後來發生了一件事使我離開了這個明智的宗旨,那便是格蘭特將軍的值得紀念的書。一八八四年十一月第一週的一個晚上,我在奇克林大廈演講結束之後步行回家。那是個雨天,路上見不到幾個人。在兩盞路燈之間的黑影裡,有兩個模糊的身影出了大門,走在我的前面。我聽到其中一個說:「你聽說吧,格蘭特將軍終於下定了決心,要寫回憶錄出版了?他今天這麼說的,說的話還不少呢。」
「謝爾曼跟我說,他那本書的利潤是兩萬五千塊錢。你相信我的書也能收入這麼多麼?」
那個月實現的增訂戶增加了一倍這樣一個趨勢,肯定會持續好多年,肯定會使這家雜誌的廣告收入在六年內每月增加八千至一萬塊錢。我說過,格蘭特將軍的文章,每篇值一萬塊錢,而不是值五百塊錢。我還可以說,他的四篇文章每篇可以值二萬五千塊錢,而且並不過分。
將軍還是直搖頭。他還是想照合同原來的條文簽字。
我這時想到了一個主意。我突然想到我自己便是個出版商啊。我早先偏偏沒想到這一點。我說,「將軍,把回憶錄賣給我。我就是個出版商。我可以出加倍的價錢。我口袋裡有一張支票,你馬上可以把我五萬塊錢的支票拿去,讓我們訂個合同吧。」
弗雷德.格蘭特顯然是在最後親自審閱合同。他認為合同是叫人滿意的。他也對他父親這麼說了。他父親走到桌子邊,拿起筆來。要是我聽任他自己愛怎麼做便怎麼做也許要好一些,可是我沒有這樣。我說,「不要簽。讓弗雷德上校先讀給我聽一下。」
他是在跟一個文人打交https://www.hetubook.com.com道。按照傳統觀念,他知道文人輕浮、羅曼蒂克、不切實際,在生意經方面,不懂得該如何躲避風險。他沒有說我的忽發奇想沒有什麼價值,這是因為他為人太仁厚,不願說傷感情的話。其實,他不妨說出來,因為他那個神情非常堅決,而神情是能充分說明問題的。據我看,也許只是為了把話說下去吧,他問我這個夢想的根據是什麼——如果我還有什麼根據的話。
我開始死乞百賴地為美國出版公司遊說。我爭論說,這家公司是同行裡第一個要求出版格蘭特的回憶錄的,也許理應比世紀公司優先出價。這對於格蘭特將軍來說仿佛是個新聞。不過我提醒他說,在格蘭特和沃德公司生意興隆的那些日子裡,有一天,我曾到他私人辦公室去看過他,陪著他把他那頓午餐吃下去,還求他寫回憶錄,交給美國出版公司。當時他謝絕了,而且很堅決,說他不需要錢用,說他不是個文人,不會寫什麼回憶錄。
我們把合同的事暫時擱一擱,到第二天上午再提出來。在那段時間裡,我想得很多。我深切地知道,美國出版公司非常樂於弄到格蘭特將軍的回憶錄,四分之三利潤歸他,其餘四分之一歸他們。我也確實知道,全國沒有一家出版商——我是說懂得徵訂出版這一行的出版商——會不願意按這樣的條件把書接下來的。我本希望立即把這本書交給美國出版公司的弗蘭克.布利斯,讓那幫爬蟲發發財。可是轉念一想,這家公司掠奪我已經好多年了,用那個錢造起了神學的工廠,如今該是我出出氣的時候了。
將軍不以為然,而且很堅決。他說www.hetubook.com.com,他們絕不肯出這個價的。
我說,那不會的,因為在美國,沒有一個名聲好的出版商不樂意出這筆錢的。
我們就這件事討論了很久。最後,格蘭特將軍打電報給他的好朋友費城《紀事報》的喬治.威.蔡爾茲,要他到紐約來,提供意見。蔡爾茲來了。我說服了他,使他相信韋伯斯特的印刷機。印刷能力是綽綽有餘的,機器是完整無損的。然後蔡爾茲作出了裁決:「把書交給克列門斯。」弗雷德.格蘭特上校支持這個裁決,重複了一遍:「把書交給克列門斯。」於是,就簽訂了合同,而韋伯斯特馬上掌管了這項新的業務。
弗雷德上校讀了一遍。我說,我很高興及時趕來干預這件事。世紀公司是合同的另一方。它建議給將軍版稅百分之十。當然這是瞎說——不過這個建議是出於無知,倒不是由於不老實。規模宏大的世紀公司對出版雜誌的事是內行的。誰也沒有資格就這一行來教訓他們。不過在那時候,對於徵訂出版圖書這件事,他們是沒有經驗的。除了零售,他們心中大概什麼經驗也沒有。甚至在零售方面,他們也並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經驗。不然的話,他們也不至於按照對待一位不知名或沒有聲望的作者那樣的版稅辦法來要求格蘭特將軍寫書了。
我進一步說明了為什麼這些條文不行,是整個兒錯了,是整個兒不公正、不公道的。我說:「劃掉了百分之十,改為百分之二十。最好是改為純利的百分之七十五。」
將軍對於自己的回憶錄能收入兩萬五千塊錢這件事還是很懷疑。我問他為什麼懷疑。他說他已經試驗過了,已經找到了證明與結論了。我不https://m.hetubook.com.com知道他從哪裡能找到這些證據與結論,他便進行了解釋。他說,他曾向羅斯韋爾.史密斯提出把他的回憶錄全部賣給他,作價兩萬五千塊錢,這個提議把史密斯簡直嚇壞了,嚇得他連氣都喘不勻,連拒絕的話也幾乎說不出來。
我第二次跟將軍和弗雷德商量的時候,將軍表現出了相當謙遜的態度,這本是他的天性。謝爾曼將軍已經出版了他兩卷集的回憶錄,由斯克里布納公司出版。那本書的出版已成為有名的事件。格蘭特將軍說:
隔天早上,我出門去拜訪格蘭特將軍。我到他書房裡見了他,他正和他的兒子弗雷德.格蘭特上校在一起。將軍說的話主要是:「請坐下來,不用作聲,等我把一個合同簽好字。」——還說,這是為了他正在寫的一本書。
我指出,按照合同原來的條文,在百分之十中還有一項叫人不快的細節,就是最不知名的作者的合同,我也從來沒有聽說過有這樣規定——這個合同不光是對格蘭特將軍這樣的巨人規定了百分之十的版稅,而且還要求在這百分之十中得扣除一些雜七雜八的費用,像辦事員工錢、房租、清潔費以及其他的胡說八道。我說,他應該得利潤的四分之三,至於平常的開支應由出版商從其餘的四分之一中支付。
對此,格蘭特將軍馬上謝絕,就像羅斯韋爾.史密斯拒絕那一次的提議一樣。他說,他不愛聽這類事。他說,我們是朋友,要是我不能從這本書收回這筆錢的話——他的話說到這裡為止,他說不需要細說了,他反正不願意讓一個朋友冒這樣的風險。
我聽到的便是這一些——正是這段話——依我看,我能無意中聽到這段話,這是和_圖_書大大的運氣。
我說,「我根據的是你和我兩人的作品在商業價值方面的差異。我最早兩本書各賣出了十五萬冊——布裝本每冊三塊五,精裝本更貴一些——每冊四塊錢,平均十五萬塊錢。我知道你的作品在商業上的價值比我至少多四倍。因此,你的書能出售六十萬冊,你可得純利五十萬元,我可得純利十萬元,那是完全保險的估算。」
他為之大笑,問我,這樣一來,還能剩下多少利潤呢?我說,六個月內十萬塊錢。
將軍還在堅持。不過,弗雷德.格蘭特開始被說服了。他主張把世紀公司的合同往桌上放二十四小時,在這段時間裡,不妨把情況研究一下,討論一下。他說,這不是動感情的事,這是純粹的搞生意,只應該從這個觀點來考慮。他有關感情的這句話起了作用。原因是這樣,格蘭特和沃德經紀行——包括格蘭特將軍、沃德先生(一度被稱為「金融界的小拿破崙」)和沃德的同伴菲什——已經把格蘭特將軍在世上所有的錢詐騙得連一分錢也不剩了。有一個時候,當他不知道哪裡才能找到麵包吃的時候,世紀公司的頭頭羅斯韋爾.史密斯要他給四家雜誌寫關於內戰中某些戰役的文章,每篇五百塊錢。對正在絕望之中的老英雄來說,這樣一個提議就像溺水的人見到的傳說中的那根稻草。他非常感激地接受了這個提議,寫了文章,交給了他們。這些文章可以值一萬塊錢一篇,只是他自己並不知道。在他看來,隨便寫一寫,輕鬆愉快,還值每篇五百塊錢,那簡直是神話般的價錢了。
我就說:「按我剛才說的要世紀公司接受的條件把書交給我吧——也就是抽版稅百分之二十,或者換個說法,出版後利潤的和-圖-書百分之七十五歸你,所有日常費用,例如薪水之類,由我的四分之一開支。」
我說,我不光是相信,而且是確實知道他的收益會大得多——謝爾曼的書是出版後零售的;那本書原本適宜於徵訂發行,原本應該按這個辦法出版的。適宜於這樣出版的書並不是很多的,不過像謝爾曼和格蘭特這樣著名的人物的回憶錄,特別適宜這種辦法。我說,一本書,如果其中的資料適合於用這種辦法出版的話,通過徵訂出版收入的錢,比之出版後零售,要高八倍到十倍。
這個想法使格蘭特將軍頗為煩惱。他認為,這麼一來,他自己就被置於掠奪者的地位了——成了出版商的掠奪者了。我說,要是他認為這是一樁罪過,那是因為他受的教育有限。我說這不是罪過,這在天上總是要以兩輪光圈相酬報的。要是真有這樣的事的話,準定會這麼酬報的。
將軍還是無動於衷,他要我點出願意跟他辦這件高尚事的出版商的名字。我點了哈特福德的美國出版公司。他要求我能不能證實我的說法。我說,我可以通過電報,在六小時內提出證據——我發報到哈特福德用三小時,然後由布利斯興高采烈地回電接受,也用三小時——還說,要是他希望更快得到答覆,我可以到哈特福德跑一趟,親自去拿。
他如今非常不願意背棄他這些大恩人。對他受過訓練的軍人的心理來說,這仿佛是對人不忠誠。要是我的記憶不錯的話,他的第一篇文章就使得世紀公司的徵訂冊數從十萬冊增至二十二萬冊。拿那個月來說,就使得世紀公司刊登廣告的那幾頁比過去任何一個月要增值一倍以上。據我估算,那個月主顧的增加就值八千塊錢。這是可靠的估價,保守的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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