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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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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第五十九章

我給了他兩張半塊的。他不是把錢放進帽子裡,而是從一碼外拋到帽子裡,就像古代小說裡所寫的英國公爵爺賜給乞丐的時候,不是送給他,而是「投」給他,擲到他的腳下那樣,——而這往往是「一袋金子」。在小說裡,旁邊觀眾總是非常感動。吉姆的氣派正是小說裡的氣派。對他來說,兩張半塊的錢正是一袋金子。也跟公爵一樣,他是表現給觀眾看的。不過比喻只能到此為止。拿公爵的事來說,邊上觀眾都知道這袋金子他是花得起的。他們所羨慕的,主要是羨慕這個人能夠如此滿不在乎。如此高雅地把一袋袋金子摔出來。礦工們也羨慕吉姆大方得漂亮。不過他們知道,他這樣辦是超過他的能力的,而這一點,就更使得他們羨慕不已。吉姆抵得上一百個布雷特.哈特,因為他是個大丈夫,一個十全十美的人。在小小地表現一下虛榮心和做作方面,他暴露出一種類似哈特的特點,不過相似之處僅此而已。
我們身上都穿得破破爛爛的,不過這沒有什麼。當時是流行這樣。這一帶人口不多,不過全都是這樣穿戴。夥計們有幾個月連一分錢也沒有,也不需要有一分錢,他們信用好,鹹肉、咖啡、麵粉、豆子、糖蜜,可以隨便賒。要是說有什麼差別的話,吉姆是我們三個人中穿得最糟的一個。要是說在耐穿方面有什麼明顯的差異的話,要算吉姆的爛糟糟的衣服穿得最久了。可是他是一表人才,憑了他的風度儀表,穿任何式樣的服飾都挺神氣的。有一天,我們正在破敗不堪的小客棧裡,來了一對演奏音樂的流浪者。一個彈五弦琴,另一個跳木屐舞,唱起滑稽歌曲來,聽了叫人哭笑不得。他們把帽子托在手裡,從在場的一打窮礦穴工那裡湊到了三、四角錢。帽子托到吉姆面前,吉姆以他那種百萬富翁的優美神態對我說:「給我一塊錢。」
他不可救藥地喜歡向人借錢,他向所有的朋友借錢。要是他償還過借款的話,那就可惜是歷史沒有記載下來。他可以隨時給人家一張借據,可是事情便到此為止了。我們在一八七八年四月十日搭船前往歐洲。在前一天晚上,人家舉行宴會歡送貝阿德.泰勒,他要搭同一艘輪船去擔任我國的駐德國公使。在這個宴會上,我遇到了一位先生,跟他結識是叫人很高興的事,我們便成了朋友,談了起來。他開始談起布雷特.哈特,沒有多大一會兒就顯得對他頗有怨言。他對哈特的作品是那麼推崇,因此很想對哈特這個人有所了解。
像哈特那樣對契約、合同根本不放在心上,可說是少有的。明明面前擺著一張沒有履約的合同,他可以照樣興高采烈的,甚至可以拿來當做笑話講。要是說他曾經為此煩惱的話,可惜誰也沒有見到過。他訂了合同,要給我在哈特福德的出版商布利斯寫本《大天使加布理埃爾.康羅伊》,準備按照訂購的辦法出版。一輪到要履行合同,布利斯就發愁了。寶貴的時間給白白地浪費掉了。布利斯從哈特那裡聽到的諾https://www.hetubook.com.com言倒不少,可就是見不到稿子——至少在哈特身上還有錢或者借得到錢的時候是見不到稿子的。他不會碰一碰筆桿子,除非餓狼已經咬住了他的後腿。這時候,他就會猛地幹它兩三天,交給布利斯,以便預支版稅。
我這些朋友,天天在找這筆大財,已經找了十八年了。他們從沒有找到過,可是絕不氣餒。他們深信終有一天會找到的。我跟他們在一起的那三個月裡,他們什麼都沒有找到,可是我們過的是迷人的快樂的生活。我走了以後不久,一個墨西哥人逛蕩到那裡去,找到了一個礦穴,地點是在我的那些夥計們剛巧從未找過的一個山坡上,價值十二萬五千元之多。運氣就是這麼回事!老實、善良、堅韌不拔的人經常在不公道、邪惡的自然手裡得到這樣的款待。
當哈特在紐約住了兩三個月的時候,他曾到哈特福德來,在我們那裡住了一個晚上。他說他沒有錢,沒有前途。說他欠紐約的屠夫和麵包師傅兩百五十塊錢,他們再也不給他賒賬了。又說他房租還是欠著的,房東揚言要把他的小家庭趕到街上去。他來找我是要借兩百五十塊錢。我說,這樣只能解決屠夫和麵包師傅方面的問題。房東還會逼你,最好還是借五百塊錢吧,他就借了這筆錢。在這次來訪的其餘時間裡,他便對我們的房子、家具和內部的陳設等盡情嘲弄了一番。
管事的嚴峻地看了他一眼,以極為難的神氣說:「送去要一角錢。」
然後配臺詞的工作開始了。哈特很快地安上了對話,除了輪到我的角色該說點什麼之外,我沒有什麼事做。這時候,哈特便把該說的話應有什麼特點告訴了我。我提供臺詞,他就寫下來。就照這個樣子,我們幹了兩個星期,每天進行兩三小時或者四小時,寫出了一個好的、準備上演的喜劇。他寫的那部分是最好的一部分,不過評論家們才不管哩。劇本上演時,他們讚揚我寫的那部分,溢美之詞過多,用心不無可疑,而對於哈特的那部分則肆意謾罵。這個戲就這樣葬送掉了。
可是他沒有說。他走到櫃臺邊,把一包東西遞給了管事的,以一位男爵的口氣說:「這是給帕斯洛先生的——送到劇院去。」
哈特以公爵的氣派,手一揮,說道:「不用放在心上,給小孩吧。」
一個月中間,總有一回,哈特會搞得山窮水盡。到了那時候,他便會急忙忙趕出一些稿子,好暫時擺脫一下困境,他拿去給布利斯,預支一下版稅。透支數倒從來不很大。不過對布利斯來說,可不是這樣。在布利斯的望遠鏡般的眼裡看起來,不明不白地拿兩三百塊錢是件了不得的大事。布利斯很快便驚慌起來了。開頭,他認為跟哈特訂個合同,要他寫一本紮紮實實的小說,可是個無價之寶,便冒冒失失地在國內宣傳起來。要是他遇到的是個慣於信守合同的人,這樣的宣傳對布利斯自然是有利的。不過,他並不是在和這樣的人打交道,因此,哈特還沒有寫到一半,宣傳的效果便早已煙消雲散了。而人們的興趣一旦死去,就永遠也不會復活的。
豪厄爾斯昨天還在說,哈特是他認識的人中最可愛的人,最機智的人。說他具有一種魅力,能叫人家一時間忘掉了他的下賤,他的卑鄙,他的不老實,甚至還幾乎要寬恕他。豪厄爾斯說哈特聰明機智的話是說得對的,但是他大概從沒有進一步研究一下這種聰明機智的性質。它的性質把聰明機智都糟蹋掉了。他只有小聰明,沒有多方面的才能,只知道譏刺和嘲諷。實在沒有什麼值得他嘲笑的時候,哈特便顯不出才華來,並不比我們一般人更風趣。和-圖-書
哈特說,「叫他來。」
管事的把送東西的叫了來。小男孩來了,接下了小包,等候著吩咐。管事的臉上露出了一絲惡意的好奇心。哈特轉過身來對我說:「拿一塊錢來。」
我現在再回到哈特的事情上來。等到我們寫的戲可以交給帕斯洛劇院的時候,我碰巧有事到紐約去。我照例住在聖詹姆斯旅館裡。哈特照例又誤了事。這個戲本應該在一兩天前就交到帕斯洛的手裡的,不過哈特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晚上七點鐘左右,他跑到旅館的休息室來,身上穿的是一套古老的灰衣服,褲子破得連屁股都不大能遮住。鞋子也破了,浸著雪水,糊著泥巴。在頭上,稍微向右歪斜地戴著一頂皺巴不堪的小呢帽,對他來說,帽子小了一兩號。閃閃亮的小紅領帶一切照舊,比往常還顯得得意而顯眼。他手裡拿著劇本。到帕斯洛劇院只有三分鐘的路。我原本以為他會說:「來吧——讓我們把劇本送給帕斯洛去。」
有一次,他寫了一個有關一個可愛的中國人的劇本——這個劇本,要是別人寫的,肯定會成功的。不過,哈特已經跟紐約的戲劇評論界結了冤,因為他經常隨隨便便指責人家,從來不說新劇本的好話,除非事前給他塞了錢。評論家們正等著他哩。他的劇本一搬上舞臺,他們便興高采烈地群起而攻之,無情地加以糟蹋,加以嘲笑。戲就失敗了。哈特認為是評論家們把這個戲搞垮的。不久,他提議由他和我兩人合作寫一個戲,我們每人介紹幾個角色,把它們寫好。他到哈特福德來,在我們那裡住了兩個星期。他這個人,在信譽完全喪失,錢用得光光,餓狼來到門口以前,總是不肯做一點兒事。只有捱到了那個時辰,他才肯坐下來好好工作——還是指暫時性的救濟到手以前——而且幹得比我所見到的任何人還要刻苦。
我回憶起了我跟哈特打交道的一件事,這件事又使我聯想起我旅居在太平洋沿岸期間發生的類似的一件事。當時由於奧里昂小心謹慎,我搞的黑爾和諾克羅斯的股票投機失敗了,只剩下了三百塊錢,連個住處也沒有。我就去了傑卡斯古爾奇,寄住在幾個我的露天礦工朋友的小屋裡。待的時間不長。他們是些可愛的夥計,從各方面說都是可愛的同伴,為人正直可敬。不管是買鹹肉,買豆子,儘管賒賬好了,他們信用好。這是運氣不錯,因為他們幹的開礦這行是危險的行當,叫做挖礦穴。據我所知,挖礦穴在這星球上只限於很小的一個和-圖-書地區,就是在傑卡斯古爾奇附近。
一八七〇年,哈特得意洋洋地穿越大陸後,在羅德島的紐波特這個貴族人家的滋生之地——可以說是種馬場——住了下來。那是美國式的貴族人家,也可以說是拍賣的場所,英國貴族到這裡來做交易,以換取美國姑娘和現鈔。在十二個月裡,他把一萬塊錢全花掉了,不久便離開了紐波特,還欠了屠夫、麵包師傅等人的債。他住到紐約他夫人和他的小孩那裡去了。我還要提一句,哈特住在紐波特和科赫塞特的時期,他經常參加時髦人物的宴會,而在這些宴會上,他是唯一不帶夫人的單身男客。在我們的語言裡,有些語言是粗魯的,但是我就是不知道用怎樣的粗話才能恰當地形容這種行徑的丈夫。
「哈特,你的妻子確實漂亮、可愛、美麗。我說她可以跟克列門斯夫人相媲美,就是對她最高的讚美——不過,憑你對待她的種種情形來說,你委實是個卑鄙的丈夫,你一講到她總是嘲笑挖苦,更不要說蔑視了。你對別的婦女,也總是這個樣子。不過,你愛怎麼說總有個限度,克列門斯夫人我可不許你胡說。你根本沒有資格看不起這裡的一切。你睡在這裡是不用付錢的,可是你總是對什麼都挖苦,說俏皮話,其實在這些事上,你還是留些餘地的好。你要知道,十年來,你自己連張床鋪都沒有。你對我們臥室裡的陳設、桌子上的擺設,對用人、對車子、對雪橇、對車夫的服飾——總之,對這屋子裡的一切一切及其主人,都竭盡挖苦之能事。你為了表現一下機智,對什麼都不屑一顧。不過這對你不合適吧。以你的境況,你根本沒有資格發什麼議論。你有你的才能,你的聲望,要不是生來是個懶蟲,是個遊民,本來足以維持你一家,搞得體體面面的。可你是個懶骨頭,無業遊民,穿得破破爛爛的,除了你那條血紅的領帶以外,穿得一點也不整齊。再說,這些還是沒有付錢的。你的收入,十成裡有九成是借來的錢——實際上是偷來的,因為你從來也沒有想到要償還人家。你在你做了寡婦的勤勞的姐姐開的公寓裡吃住,當個寄生蟲,後來你連在那裡附近露露面都不敢,因為債主們在等著你。你過去住在哪裡啊?誰都不知道。你自己家裡的人不知道。我可知道。你在澤西的森林、沼澤地帶,跟別的遊民一樣鬼混,這你自己也承認,一點兒也不害臊。你對這間屋子裡的什麼東西都看不順眼,其實你該厚道一些,要知道這裡每一樣都是規規矩矩買來的,是付了錢的。」
他是在快吃晚飯的時候到的。他說,時間短促,非得晚飯後立即動手不可。然後一邊吃晚飯,一邊安詳地閒聊。後來又在書房間火爐邊閒聊,一直聊到晚上十點鐘。克列門斯夫人睡覺去了,我那份溫過的威士忌混和飲料已經送來了,給哈特也送來了一份。又繼續閒聊下去。我只喝了一份熱威士忌,喝到十一點鐘。可是哈特喝啊喝啊,不停地喝,一直喝到凌晨一點鐘。然後我告辭了,道了晚安。他問能不能再送一瓶威士忌到他房間去。我們把喬治叫來,他把威士忌送去了。我當時認為,他喝了不少威士忌,幹和_圖_書不成活了,可是事實不是這樣。而且,並沒有什麼現象表明他喝的威士忌已經叫他腦袋遲鈍起來。
在這兩週中間,在我們家裡,不論早餐、中飯、晚飯或者在彈子房裡——那是我們的工廠所在——哈特對那裡的每一樣東西都盡情嘲笑,仿佛說得漂亮,說得聰明,好讓他自己開開心。為了克列門斯夫人的緣故,我一直忍住了,直到最後那一天。那一天在彈子房裡,他表演了最後一齣,話是針對克列門斯夫人的,說得閃爍其詞而帶有嘲諷的意味。他不承認是針對她說的。當時我如果心情好的話,也可能接受下這個聲明的。不過我心情不好,我情緒太激動了,不可能大大方方地聽取他的辯解。我主要說了下面這些話:
他到了他的屋子裡去,幹了個通宵,一邊喝喝威士忌,一邊烤烤用木柴燒得很旺的爐火。清晨五、六點鐘,他把喬治叫了去。他的瓶子空了,他又要了一瓶。從那時候到九點鐘,把新添的一夸脫喝了,然後來吃早飯,可是並沒有喝醉,甚至連一點醉意都沒有,而是很清醒,很機敏,很有生氣。小說寫完了,在規定的時間以內完成的,那額外的一百塊錢到手了。我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完成的小說是個什麼樣子。一個鐘點以後,我就可以弄清楚。
暫且撇開正題不談。有一回,快到聖誕節了,他到我們家來住一天,以便給紐約的《太陽報》完成一篇短篇小說,題為《忠實的花叢》——如果我的記憶不錯的話。這篇小說至少可得一百五十塊錢,不過達納先生說過,如果文章能及早寫好,趕得上聖誕節刊登,便可以得二百五十塊錢。哈特已經寫了一半,不過時限太緊迫,再也打斷不得了,所以到我們這裡來,以便躲開他那些不斷來討債的債主。
然後,他想出了一個他心目中的好主意。他把借據嚴嚴實實地捆了起來,在一八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送還了哈特,作為聖誕節禮物,還附了一個條子,說明這樣做是出於兄弟般的熱情,請他俯允。第二天,哈特由郵局把這包借據退了回來,附了一封信,說他這樣做侮辱了人格,因而大為憤慨,正式宣布永遠絕交,但是閉口不談什麼時候還錢。
後來布利斯終於認識到《大天使加布理埃爾.康羅伊》是如同一隻徒然叫人累贅的大白象。書快寫完了,但是作為預先訂購然後印刷的書,幾乎已經失去了價值。迄今為止,他已經給哈特預支了——我想我的數目字是正確的——三千六百塊錢。他自己也知道,在他能設法彌補這筆錢以前,他是睡不好覺的。因此他把分期刊載的權利以很少幾個錢賣給了一家雜誌——這是一筆好生意,因為連載權其實還不值這幾個錢,書的版權還不值底本的錢哩。
據我看,哈特這個人已經不知羞恥了。有一回他跟我隨便講起——只是偶然回憶起——早年在加利福尼亞的事。當時他還少年英俊,前程無量,而又得掙黃油麵包吃,他養了一個年齡比他大一倍的女人——不,是這個女人養著他。二十五年或者m•hetubook.com.com三十年以後,當他是駐英國的領事的時候,前後曾有兩個女人養著他——這件事,連同這些女人的名字,都已成為歷史了。他住在她們的家裡,後來就是在其中一個女人的家裡死去的。
我給了他一塊錢,他給了小男孩說:「去吧。」
回過頭來再說那次到我們家裡來的事吧。第二天早上,我們走進彈子房,開始寫那個劇本。我給我的人物起了名字,對他們進行了描述。哈特做他自己的那部分。然後他開始寫劇情概要,一幕一幕地寫,一場一場地寫。他寫得很快,似乎沒有什麼猶豫不決的樣子。他一兩個鐘頭完成的東西,我得苦幹幾個星期才能完成得了,而且完成以後,又沒有什麼價值可言。可是哈特的工作做得好,作品還能用,對我來說,這真是一場奇妙的表演。
一熟悉便要借錢。這個人很富,便借得很爽快。哈特總是給人家借據,而且是他自己主動要這麼做,因為人家並沒有要他非如此不可。哈特在東部待了八年之久,其中有些年頭也曾借了些錢,合起來總數達三千塊之多。那個人跟我說,哈特的借據叫他很苦惱,因為他認為,哈特一定為了這些借據感到很苦惱哩。
到十點鐘,姑娘們的俱樂部——叫做星期六早晨俱樂部——到我們的書房裡來集合。預定要由我來給小姐們講一講,不過我請哈特代勞,請他讀一讀他的小說。他開始讀了起來。不過很快就清楚了,他跟很多人一樣——他不懂得怎樣讀。因此我就從他那裡接過來,由我自己來讀。小說的後半部是在上面所說的不利條件下寫的。這是一篇我從未見印刷品上提到過的小說。我想它不大著名,不過我確信,它是哈特作品中最好的作品之一。
管事的說:「等一下,等我找錢給你。」
當時哈特欠了我一千五百塊錢。後來欠我三千塊錢。他給我一張借據,可我不開博物館,我沒有收下來。
在早年,我很喜歡布雷特.哈特,別的人也跟我一樣,可是不久我結束了這樣的友情,別的人也跟我一樣。他保不住朋友。他不好,太不好了。他沒有感情,沒有良心。他的夫人是一個好女人、好妻子、好母親、好朋友,可是他到歐洲去做領事的時候,卻把她和他的小孩給扔在家裡,從此沒有回過家,一直到二十六年後他死的時候為止。
一個「礦穴」就是山腰裡一小塊地方有一堆金砂。它離地面很近。雨水把一粒粒東西往下沖,沖到了山腰裡,範圍像扇子一般越來越大。挖礦工人把一盆子沙用水淘,淘出一兩粒金子。然後往右邊或是左邊跨一步,再淘另一盆,又淘出一兩粒,然而再往右或是往左,一直到根據情況判斷,到了扇形礦穴兩側的盡頭為止——也就是再也淘不出金粒為止。其餘的活兒就簡單了——沿著山腰往上淘,一路淘,一路找那個狹長的扇形,最後追到礦床所在。也可能其中只值幾百塊錢,幾鏟子便鏟出來了。也可能是礦藏集中之處,可以發筆大財。他要找的便是這樣一筆大財。只要人還活著,就不死心地千方百計地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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