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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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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第七十二章

提到年輕的事,使我想起了人們常常對我說的話——「要是按照你的年齡禿了頭的話,你便不會顯得這麼年輕。你是用的什麼法子,把你那亂蓬蓬的頭髮保護下來的?你怎樣叫它不致往下掉的?」我要是回答他的話就得設法提出一套理論來才行,可是我又缺少這方面的知識。我告訴他們,據我看,我的頭髮所以至今還沒有掉,那是因為我保持得乾淨。每天早上,用肥皂水徹底洗一遍,然後沖洗乾淨;然後用肥皂沫塗得厚厚的,再用一塊粗毛巾把肥皂沫擦掉。這麼一來,每根頭髮上都薄薄地塗了一層油——是肥皂上的油。又沖洗,又上油,合起來就使得頭髮柔和、柔軟、滑溜溜的,一整天舒舒服服的,不變樣。雖然不論在鄉下或在城裡,空中飄著這麼多微塵,經過十個小時頭髮不免又髒了,但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還不至於摸起來感到粗糙,或者感到不舒適。不過,話又說回來,經過二十四小時,髒是夠厲害的了,以致洗的時候水上漂了一層汙垢。
幾天以前,我給約翰.豪厄爾斯寫了信,純乎自然地、熱情地誇獎他作為這座房子建築師所做的工作。約翰童年時代的情景,我還記得清楚。仿佛很奇怪的、不可思議的、不可能的是:我一直活著,活著,活著,並且老是這麼頑固地、沒完沒了地活著,以至到了這麼一天,能讓一直在後邊追著我的這個孩子給我造一座房子,讓我頭上有一片瓦。正是這個孩子幹的這件事,讓我至今還弄不明白。我很了解這個孩子。這個孩子長到七歲時,我便很了解他。當時他和他父親曾到哈特福德來,在我們這裡住了一兩天。這該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是那個逝世了的黑人廚師,我們的朋友喬治來我們家還不久的那段時間。豪厄爾斯和約翰安頓在底樓我們稱為桃花心木室的那間房間裡。約翰清早起來,在家裡到處尋找,輕手輕腳地踮起腳尖走路,熱心地尋找著什麼。他不習慣和黑種人相處,不過既然已經七歲了,當然對《天方夜譚》是熟悉的。在找東西的路上,他瞧了飯廳一眼,便逃到他父親那裡,把他搖醒,嚇得什麼似的。他說:和-圖-書
拿克列門斯夫人的情況來說,在漫長的病歷中,只要吃一片西瓜和*圖*書,沒有一次不是立即把赤痢治癒,並能在一年之內不致再犯。可是我從來沒有能說服哪一個醫生或是別的什麼人也這樣試一下。在內戰中,南方部隊裡死於赤痢的很多,只見一班一班地倒下來,可是如果有什麼人把一個西瓜帶進兵營,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畢竟,對西瓜的偏見是建立在理論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實際經驗之上的。醫務界也許需要經過幾個世紀才能發現:理論不過是理論,並無實際經驗作為根據。
我的本意是要自己對那位建築師說話能說得好些,有力些,周到些。因為在昨天晚上,接到了他父親的信。信上說:
我還可以從豪厄爾斯的信中再引一段話:
「起來,爸爸,那個奴隸在擺桌子。」
然而,人類一旦陷進了一項迷信,除非死去,是永遠也排除不了的。多少年來,克列門斯夫人每年害致命的疾病:赤痢。而藥物總是一片熟透而新鮮的西瓜,而且藥到病除,輕鬆愉快,以代替醫生通常開的——而且往往沒有療效的——有毒的烈性藥品。
多麼奇怪——就跟宗教和政治一個樣!在宗教和政治方面,人們的信仰、信念幾乎每一項都是通過第二手得來的,並和_圖_書沒有考察過,而是得之於有權威的人。這些人自己說的時候也並沒有對此考察過,只是從別的未進行考查的人那裡通過第二手得來的,他們的意見連一個銅板都不值。
我一直在想,那一天,要是奧爾德里奇活著的話,會覺得多麼得意,他會從我們這些老態龍鍾的人身上開些什麼玩笑。再說,希金森上校究竟有多大了?有了他,你就顯得年輕了。我也有這樣的感覺。
人們越是研究這件事,這件事便越顯得古怪。每個人在吃飯以前都用水洗手,擦擦肥皂,洗洗乾淨。人們在吃晚飯以前也洗,在早飯以前也洗,在中飯以前也洗。他知道,他並不是通過猜測而是通過老經驗,知道在所有這些場合,他的手髒,需要洗一洗。如同雙手一樣,整天露在外面。得不到保護的頭髮,難道倒不會整天沾到髒麼?難道他認為,儘管手老是髒的,不過頭髮卻可以一直保持清潔?我因為不論冬夏都穿白顏色的衣服,人家便說我脾氣怪。照這樣的說法,那就是因為我在衣服方面寧願保持乾淨——在一個骯髒的世界裡保持乾淨,成為赤道以北所有基督教國家裡唯一衣服乾淨的人,因而我就是個怪人。我正是這樣和*圖*書的一個人。衣服在一天之中總會弄髒——就如同雙手一樣。如果手一天只洗一次,經過這麼長時間,自然會弄髒。這樣的馬馬虎虎,肯定會遭到任何夫人和紳士的嘲笑。在所有基督教世界裡,人們穿的都是黑色的衣服,第一天穿了一天就會髒起來,以後則一天天、一週週越來越髒,一直到穿破為止。人們在宴會上穿著黑色的衣服,便顯得神氣些。不過,這種參加宴會的禮服,與其說是私人的動產,還不如說是不動產,因為沾了這麼多土,簡直可以在上面播下種子,收起莊稼來了。
又有一樁奇怪的事情:聽了我的解釋,人們總是引那句不變的傻話,作為回答。那就是——「水損傷頭髮,因為使髮根腐敗。」說這句話的時候,口氣十分肯定,毫不懷疑——這個口氣表明說話的人是研究過這件事的,對它的各個方面都是懂得的。我就說:「你怎麼知道的呢?」——那個頗自信的人就現了原形。他並不怎麼知道該說些什麼。要是我問他,他有沒有因為弄濕了頭髮而把自己的頭髮弄糟了呢。原來他平常不大把頭髮弄濕,深恐髮根腐爛,因此他講的話,並非是根據自己親身的經驗講的。要是我問他,他所說的hetubook.com.com頭髮濕了會把髮根腐爛的話,他自己知道不知道有這樣的事。結果是這樣的事他一件也舉不出來,當我毫不容情地追問下去的時候,他最後就不得不承認「人家全都這麼說」,說水會使髮根腐爛。
承你寫信給約翰,告訴他你住在那座房子裡時的愉快心情。據我看,接到這樣一封信,比擁有最理想的別墅還叫我高興。
人類就是這樣一群稀奇古怪而有趣的笨驢。人類老是在洗臉、洗眼、洗耳、洗鼻、洗牙、洗嘴、洗手、洗身、洗腳、洗腿,堅決相信清潔的重要僅次於信奉神明,而水則是在保護健康方面最崇高、最可靠的,完全沒有什麼危險,除了一個例外——對頭髮不適用!你必須想盡方法,保護頭髮免於潔淨的禍害,你必須謹慎小心地讓頭髮保持骯髒,不然就有掉髮的危險。人人都相信這句話,可就是找不到任何一個人是這麼試過的,找不到任何一個人通過親身經歷、親身試驗、親身證明才知道的。永遠找不到一個基督徒,能擁有這樣大有價值的知識,這樣大有幫助的知識,而並不是靠了永恆不變的、不言自明的「人家都這麼說」。在我七十二歲半的一生中,我還從沒有見過這樣一個同人類一樣的驢子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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