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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史賓諾莎的賊

作者:勞倫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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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我走的時候把書也帶走了,我不知道為什麼。它也是埃博爾的東西——畢竟,禮物就是禮物——可是不知怎麼的,我就是覺得我有權拿回它。
埃博爾生前也是個愛整齊的人,每樣東西都放在固定的位置,我儘量把動過的東西歸回原位。
我為什麼不動手拿?
走在外面大廳的走道上,我突然覺得我的彪馬鞋笨拙得要命。在這之前我從來不覺得鞋子太寬。我走向電梯,回頭看了一下,又偷偷地看了看四周,然後經過了電梯,打開樓梯間的門迅速溜進去。
「還好,你的情況不嚴重,只是比普通人窄了一點。不過你穿的是彪馬的鞋子,這個品牌的鞋子通常做得比其他牌子的稍微寬一點,雖然不像某些牌子特別寬。但是既然你的腳已經夠窄了,幹嘛要穿特別寬的鞋子呢?因為你的鞋子太寬,所以腳踝就會向內彎曲。像這樣……」他邊說邊拿我的腳示範,「這就是你會腳痛的原因。」
然後我們又回到接待室,一個紅頭髮,說話帶布隆克斯區口音的小姐替我安排了下次門診的時間:三個星期之後。到時候我的鞋墊就做好了。「總共三百美元,」她對我說,「包括今天的門診檢查,還有以後萬一鞋墊有問題要修改的費用。當然這些費用你可以完全報在扣繳稅額裡。」
「我下次倒要注意看看。」
我倒了一杯咖啡,嘴裡咬著鬆餅,又發了一會兒呆。我發現自己正在想埃博爾那座攻不破的碉堡。過去他生活在裡面,最後也死在裡面,而那枚鎳幣——我的鎳幣——還在裡面。我想像大門口的管理員像守護在地獄門口的刻耳柏洛斯——那隻戴著金色穗帶,有三個頭,穿著紫紅色制服的法蘭德斯畜牧犬(早上起床時我的腦子還不夠清楚,不過想像力很活躍),我腦子裡顯現出大樓的大門口,兩旁是暗紅色的圓柱,上面有銅製的門牌:三個精神科,一個牙科,一個小兒科、一個眼科、一個足科——
這次我沒這麼做,真夠奇怪的。我差點就拿了那塊皮亞傑手錶,還有那對祖母綠耳環。不是因為它們很誘人,而是因為我覺得拿走它們理所當然,畢竟它們原先就是我和卡洛琳偷來的。
我走進去,關上門,閂上門閂。我在玄關處猶豫了一下,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好像少了什麼東西,卻不知道是什麼。管他呢!我從陰暗的玄關走進客廳,外面的光從窗子透進來。靠近窗戶左邊的地方,我看到用粉筆畫的輪廓:一半在光潔的地板上,一半在狹長的地毯上。那是一塊漂亮的地毯,粉筆的痕跡顯得不協調。
「我知道了。」
「天哪,那是什麼?」
「壓抑,」他說,「這就是會覺得癢的原因。我天天在人腳底搔癢。如果你每天有七八個小時握著別人的腳,就很難避免這樣。你試過在自己的腳底搔癢嗎?」
「真的嗎?」
「我的腳。」我說。
我跟著他,用大腳趾根底部分輕快地走著。他邊走邊對我說,一雙特製的矯正鞋墊不僅可以讓我跑步時腳不會痛,還會改變我的一生,它會改善我的姿勢、筆跡,還可能提升我的氣質。他帶我到走廊盡頭的一間小房間,裡面的牆上有一個令人想到牙醫刑具的可怕機器。他讓我坐在椅子上,然後把那個圓錐形的玩意兒從牆上旋轉出來,對準我的右腳。
我看著遠處的紐澤西,它還是老樣子。天空突然在我進來的這幾分鐘之內變暗了,看起來像是要下雨,這表示昨天晚上的月暈果然準確地預測了天氣,或者根本不準,這要看它到底代表什麼意思。
不管什麼原因,休息了一兩分鐘之後我就恢復過來了。我小心地打開樓梯間的門,先看了一下通道左右兩邊,就像一個正要過馬路的小孩,然後快步經過電梯,走m•hetubook•com.com到通往埃博爾.克羅公寓大門的鋪著地毯的走道上。
事實上我根本還沒開始,也沒打算要開始,但我還是說,他說得沒錯。我突然哧哧地笑出聲來,不是因為有什麼好笑的事,而是因為法因辛格醫生在我的腳底搔癢。
弄清楚是什麼在困擾我之後,心裡舒服了一點。現在我不用再去想它,可以開始搶劫死人的工作了。
我有兩隻腳,每隻腳上有五個腳趾,我心裡想,而且還找上一個愛裝神弄鬼的足科醫生。但是顯然問題比這還嚴重,我事先可沒想到。
臥室裡有兩部電話:一部在床頭櫃上,一部在梳妝臺上,顯然有點誇張。我檢查了一下,兩部電話都接了線,可梳妝臺上的那部似乎不通。我打開電話的底座,發現裡面的零件都已經拆掉,塞進了五十和一百美元的鈔票,我一直數到將近兩萬,我估計如果數到完大概有兩萬三千美元。我把錢又塞回去,然後把電話裝好。
我沒跟她提到那個午夜電話。
「沒多久。」
「你一定知道不少X光的副作用,比如說,會讓人不能生育之類的。」
我馬上回家換上彪馬鞋,讓自己看起來像慢跑的人,再打電話給卡洛琳取消午餐,告訴她我要去看醫生。她問我要去看什麼醫生,我騙她說是去看眼科,因為她要是問起我的腳出了什麼問題,我一定答不出來。當然那時我還不知道我有摩頓腳,離得軟骨腫瘤只有一步之遙。她問我眼睛怎麼了,我告訴她我最近只要看書久一點就會頭痛,她似乎相信了。
幾分鐘之後,那臺機器就完成了令人不舒服的工作。我回到原來的房間,穿上襪子,繫好彪馬鞋的鞋帶。我從來不覺得鞋子太寬,可是現在真的覺得太寬了,一走路我的摩頓腳就好像在鞋子裡危險地滑來滑去。腱鞘炎、脛骨骨折、軟骨腫瘤……
「三百美元。」我說。
現在我終於知道剛才在玄關困擾我的是什麼了,進門時缺了我平常慣有的那種感覺——就像福爾摩斯注意到夜裡沒有狗叫聲一樣。那種觸電的感覺沒有了:那種闖空門的時候,入門一剎那的激動不見了,那種像咖啡流進靜脈的感覺不見了。我是以小偷的身分進來的,特別是應用了我的聰明才智,但是我既沒有勝利也沒有快樂的感覺。
會死,我心裡想。或者必須截肢,或者要坐三十年輪椅,而且再也不能彈鋼琴。「不知道,」我承認,「我猜大概和鹽有關吧。」
我摸出零錢打電話,先試試那三個精神科,他們的門診預約到下個星期都滿了,我和最後一個預約了下星期一。我想,在那之前我如果什麼也沒辦成,至少還有一條出路。到時如果真是這樣,我可能真的需要精神科醫生了。接著我看著剩下的那四個名字,小兒科太困難,除非我向丹妮絲借傑瑞德,我可不想這麼做。那個牙科可能會替我看,特別是如果我假裝牙痛很嚴重,可是我真的希望讓一個不認識的牙醫亂動我的嘴巴嗎?再說因為之前的種種原因,這輩子我可以到克里斯特爾.謝爾德里克那兒免費看牙,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牙醫。幾個星期之前,我才在他那裡洗過牙,而且我也沒興趣張嘴說:「啊……」我不需要看牙科。
「新百倫的鞋子每個尺碼的還分不同的寬度,你可以試試你的尺碼。布魯克斯的鞋子也不錯,只是窄了一點,但是正適合你的腳。」
三百美元一雙的特製鞋墊,怎麼說我都覺得太貴。你很可能在街門的藥店花一塊五毛九就能買到一雙。還好我不必馬上付這麼多錢,先付三十美元的訂金,這樣皆大歡喜。三個星期之後,他們可能會很疑惑為什麼我沒出現。我把三張十美元的鈔票付給那個紅髮小姐,她還開hetubook•com.com了一張收據給我。
「癢嗎?」
你大概已經對我的搜查工作有些概念了吧。我不斷發現有價值的東西。在一個生活富裕又有教養的贓物收購商家裡,發現這些東西一點也不足為奇。現金、郵票、錢幣和珠寶一一現形,包括我從科爾卡農那裡偷來的手錶和耳環。那兩樣東西是在裝雪茄的乾燥箱底層發現的,當時我還興奮了一下,以為那枚鎳幣一定也放在一起,但是什麼也沒看到。我從來不知道埃博爾也抽雪茄。
「從來沒有想過。」
「跑步。」我回答。她替我安排了時間。
這樣做可比描述的困難很多,人們常說的「在稻草裡撈針」相比之下可能容易多了。我從最明顯的地方開始找,因為有些人就把東西藏在這些地方,即使是你認為應該很會藏東西的人也不例外。在浴室的馬桶水箱裡我只發現了水和浮球;麵粉罐裡也只有麵粉;我從浴室的牆上拆下掛毛巾的桿子,裡面只有空氣;我把抽屜整個拉出來,檢查底部和背面有沒有黏東西;我打開衣櫥,一件一件衣服檢查;我查看西裝的口袋,把手伸進鞋子、靴子,翻看地毯的背面。
「我沒見過這東西。」我說。
現在我花了三十美元,突然覺得自己的腳太窄、鞋子太寬。也許我真該去看小兒科,我可以謊報年齡。
我當然也可以像先我們一步進入科爾卡農家的賊一樣。搜查一個地方最快的方法就是:翻出所有的東西,不管後果,任物品隨處散落。可是那樣做馬上會讓人發現這裡被人動過,這樣有什麼好處?就算我不必在乎,可是我天生愛整齊,特別是我不想褻瀆一個死去朋友的家。
他把一隻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帶我走出候診室。那兒坐了很多身材修長的男士,正在看《慢跑世界》之類的運動雜誌。「三個星期之後見。」他說,「目前你可以穿著你腳上的鞋子去跑步,你先別買新鞋子,因為有了鞋墊之後你才能和鞋子一起試。你現階段最好慢慢跑,不要跑太遠,太快。三個星期後見。」
「相信我,沒用的。你不會覺得癢,只有別人用某種特殊的方式碰你,你才會覺得癢。壓抑,說白了就是這個原因。」
突然,我靈機一動。
「毫無疑問。」他彎起食指用力地彈我的第二個腳趾,「摩頓腳,你知道這表示什麼嗎?」
他到底是誰?是怎麼知道的?
而且,上帝知道死人的東西總是被搶,警察就經常幹這種事。如果有個流浪漢在鮑爾瑞街的收容所裡死了,那些警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發現的現金平分,我承認我給自己定的標準比那些警察高,可是也並不是真的那麼崇高,不是嗎?要我不拿那些現金真的很困難。每次我只要進到一個地方去偷,就一定會拿走所有看得到的現金,即使原本是因為別的原因才進去的,我一定自動把現金塞進口袋,那完全是反射性動作,想都不用想,很自然就這麼做了。
在他的廚房裡我拿了一塊巧克力蛋糕,我猜這就是他說的黑森林蛋糕,我還給自己倒了一杯牛奶,除此之外沒帶走埃博爾.克羅的任何東西。
法因辛格高興地微笑著。「沒有比這個更有益的了,」他說,「你知道幾年前這一行的生意情況嗎?全是腳痛的老太太。她們當然會腳痛,體重超過三百磅,又穿了太窄的鞋子。我替她們去雞眼、包紮大腳趾囊腫,做這個,做那個,然後我告訴自己這就是我的職業。名利對我不是很重要。
我不知道爬樓梯對我的摩頓腳會有什麼影響,我的腳後跟該不會長什麼可怕的「樓梯腳」吧?
我幹嘛沒事讓人在我的腳底搔癢?今天早上我提早了幾個小時起床,先是沖澡刮鬍子,然後坐在椅子上一邊在鬆餅上塗醋栗子醬,等著咖啡滴完,一邊想著怎麼到河濱路執行偵查任務,想著夜裡那個擾人的電話。究竟是誰?
我打了電話要求約時間,但那傢伙去www.hetubook•com.com巴哈馬度假了,要下個星期一才回來。
「很有趣。」我在說謊。
現在只剩下默里.法因辛格。我邊打電話邊想要用什麼理由去看門診。接電話的是一個帶布隆克斯區口音的年輕小姐(後來我才知道她的頭髮是紅色的),她問我哪裡不舒服。
我唸著其中的一段:「有種情況你可能常常見到:一個自負的人,自以為到處受歡迎,而事實上他只是處處惹人厭。」
「我照的時間只有一秒鐘,而且照的部位不會超過腳踝。不能生育?我要照的只是腳掌靠近大腳趾根底的部位,不會有生命危險的。」
「如果你過平常的生活,那就沒有問題,但你如果是想要跑步的人,」——這時他笑得很開心——「想跑步的人從買第一雙慢跑鞋起就等於放棄了正常生活,這時摩頓腳的問題就來了。比如說,腳掌靠近大腳趾根的地方會痛,腱鞘炎、脛骨骨折、阿基里斯腱炎、過度彎曲的腳板——你還記得我們剛才說過的腳踝內彎嗎?」為了提醒我,他又把我的腳關節向內扳了一下。「而且,」他憂心忡忡地繼續說道,「通常還會引起軟骨腫瘤。」
看來眼科最適合,比精神科還適合。檢查眼睛也花不了多少時間,我只要確定他們不在我的眼睛裡滴眼藥水,因為那會讓開鎖變得困難。話說回來,我是不是也該去看眼科了?我從來不需要眼鏡,而且也不覺得自己需要,但是我不再年輕,根據專家的建議最好每年檢查一次眼睛,可以防患青光眼什麼的。所以——
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每碰到一樣誘人的東西,我就企圖說服自己去拿,但我就是辦不到。你可能認為,我要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應該很容易,因為據我所知埃博爾沒有繼承人,如果真的有,等他出現的時候原本塞滿這屋子的東西可能只剩下一半了。那些藏書會整批賣給舊書商,他們再一本一本單獨賣,從中賺些錢,但是他們很可能不知道那些書真正的價值。那塊手錶和那對耳環很可能落入在這裡走動、第一個去抽雪茄的人手裡,至於那兩萬三千美元,可能會永遠藏在電話裡。如果有人死了,他們怎麼處理他的電話?把電話還給電話公司。如果電話已經壞了,他們會修理嗎?誰動手去修理這部特別的電話,可能就會遇到這輩子最大的驚喜。
這裡是一個老朋友的地方,他剛剛死去,這讓我感覺不到一點樂趣。
可是打電話給我的人不僅要這個鎳幣,而且是向我要,這表示他知道鎳幣被人從科爾卡農的保險櫃裡拿走了,甚至連是誰拿的都知道。
跳舞的人看起來應該有舞者的樣子,但任何人都可以看起來像跑步的人,只要會流汗,再加上穿一雙可笑的鞋子。
「別急,先生,你慢跑有多久了?」
可是我們已經拿了埃博爾的錢,它們早已不屬於我們,那是埃博爾的東西,應該留在他的屋子裡。
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一樣原本只值五分錢的小東西,幾年之間上漲身價就千萬倍,這世界上有很多人都非常樂意聲稱這東西是他們的。誰不想擁有一個一九一三年的自由女神頭像鎳幣?
「根本比不上其他的運動,」我聽到法因辛格說,「想想看,如果你週末去滑雪,光買裝備就不止花這些錢,再加上上課的鐘點費。而說到跑步,你只要出門開始跑就行了。上帝只給你一雙腳,花一點錢善待你的腳不值得嗎?」
我檢查了每一本書的背面,翻遍了每一本書。我在霍布斯的《大海怪》書頁裡發現了十九世紀的馬耳他和賽普勒斯郵票;有五百英鎊夾在湯姆斯.卡萊爾的《裁縫師》裡,在書架的上方我發現了拜倫、雪萊、葉慈的詩集,三本精裝詩集後面藏著的錢幣可能是薩珊時期的。https://m.hetubook.com.com
我的確發現了許多有趣的東西:許多不同語言的書,有些值上千美元。要發現這些書並不困難,它們是埃博爾,克羅的藏書,全在客廳的書架上。
有人要那個錢幣。
我想,我很清楚搶劫死人不是我要做的,總之不是一個剛死的人,更何況是剛死去的朋友,說實在的,我考慮了各種情況,實在找不出理由不能拿這些死人的東西。死去的人不可能比活著的人更在乎,如果他們帶不走,又為什麼要在乎東西最終的去處?
「聽起來好像很可怕。」
「窄腳板,」他說,「又長又窄的腳板。」
「有一點。」
「可能會很可怕,但是不用擔心。」他輕鬆地繼續說,「你到我這裡來,問題就已經解決了一大半。你只要有一雙特別訂做的矯正鞋墊就行了,有了它你就可以慢跑到你的心臟不行了為止。如果那樣,我還可以介紹你到我姐夫雷夫那裡去,他是心臟科醫生。」他拍拍我的腳,「只是開個小玩笑。你儘管放心去慢跑,那對身體健康很有幫助。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確定你的腳受得了,這也就是我的工作。」
一點十五分,我到達法因辛格的診所,大樓的管理員先打電話到樓上問清楚,確定我和醫生約了時間。電梯員看著我找對了門。
「印得不錯,」他向我保證,「現在跟我到隔壁的房間來一下,我要檢察你的骨頭。」
我把耳朵貼在埃博爾的門上仔細聽,什麼聲音也沒有。門邊有一個按鈕,我輕輕按了一下,可以聽到屋子裡很小的電鈴聲。沒有其他聲音,我又敲了一下門,同樣沒反應。我深吸一口氣,拿出口袋裡的工具開了門。
我想,大概是因為我不甘心空手而歸。
「你平常跑步還是跳舞?」
「我保證不會痛,老兄,相信我。」
「你有摩頓腳。」他說。
結果是,我需要在鞋底墊一雙鞋墊。這種鞋墊是由皮和軟木皮做成的,而且必須根據我的尺碼特別訂製。我還沒來得及考慮要不要,法因辛格醫生就已經替我量了腳印。他拿起我的腳,然後將左右腳分別壓在一個像裝著乙烯泡沫的箱子上。
他點點頭,帶著一絲冷酷的滿意的表情。「軟骨腫瘤是跑步的人非常害怕的膝蓋毛病,情況類似打網球的人得了網球肘。」
我大步前行,得抓緊時間,默里.法因辛格的診所在四樓,我還有七層樓得爬。離目的地還有一大段我就已經喘不過氣來了,可能是還沒拿到矯正鞋墊的關係,或是慢跑還沒增強我的循環系統,或者兩者都有。
「幸好摩頓腳不像生來就帶了尾巴那般嚴重,事實上有摩頓腳的人比沒有的人還多。這種症狀對喜歡長跑的人來說當然是壞消息,但是對足科醫生可是好消息。你這種毛病很普遍,很多人都有。」
吃完早餐,我開始忙碌起來。我不記得那些牌子上的名字,當初可能覺得沒必要。現在我要做的是叫一輛出租車載我到八十九街和河濱路的轉角。我故意裝作漫不經心似的經過大門口,然後很快在心裡記下那七個名字。走過幾幢房子之後我停下來,在忘記之前趕緊拿出筆寫下。接著我繼續向東走到百老匯大街,在那兒的一家古巴人開的中式快餐店點了咖啡。店裡的中國菜或古巴菜也許不錯,但咖啡喝起來就像每一顆咖啡豆在研磨之前都用變質的牛油拌過。
所以我想做的,只是找回那枚錢幣。
在我翻過的書中,有一本是我當初送他的史賓諾莎的《倫理學》。搜查了整個屋子之後,我從書架上抽出那本書,隨手翻看。埃博爾在他人生的最後一個晚上還替它找到了擺放的位置,也許之前他還翻閱了一遍,唸了其中的一些句子和段落。
「跑步對足科醫生特別有益。」我半開玩笑地說。
情況真的就這麼簡單。警和圖書察在門口貼了封條,禁止辦案人員之外的人進入,比如我就是其中之一。他們沒有特別把門上鎖,大概是因為大樓的安全系統夠嚴密。那個打開埃博爾警察鎖的鎖匠(他把門閂鑽開,而不是把它挑開,我認為太不專業了)只留下最原始的門鎖防止有人進入,那是一把西格爾鎖,你只要把門關上它就會自動上鎖。另外還有一個必須用鑰匙開關的門閂,警察可能有鑰匙——他們可以向大樓的管理員要或從上司那裡拿——總之,最後一個離開的人並沒有用鑰匙,因為只有自動鎖鎖上了。那就像有安全瓶蓋的阿斯匹靈藥瓶一樣好打開,如果我有鑰匙可能會快一點,不過也不會快很多。
「這是世界上對你最有益的事。加強你的心臟功能,鍛鍊你的肌肉,讓你保持健美的體格。可是如果你的腳不舒服,那就會有麻煩……」
「現在可是全新的世界,我專門治療運動傷害。從上個月起你可以在波士頓街看到法因辛格鞋墊。去年十月的紐約馬拉松大會上,成千上萬的長跑者踩著法因辛格鞋墊到達終點。有很多病患喜歡我,因為他們知道我救了他們。現在我的名氣不小,而且今天你的運氣很好,要不是早上有個病人臨時不能來,我也沒有時間看你的腳。我很忙,通常你來看病必須先預約。你知道嗎,我喜歡成功,喜歡出人頭地。告訴你,老兄,只要你嘗到那滋味,胃口就會越來越大。」
「很糟糕嗎?」
「而且跑步一定對我的健康有益,我猜。」
我可以詳細描述我怎麼搜查所有房間的,光這些就可以寫上數十頁。可這樣做有什麼意義?最後有三樣東西我沒有發現:哲人石、聖盃、金羊毛,第四樣就是科爾卡農的V鎳幣。
「如果患者到我這裡治療了一陣,就不會那麼怕癢了,這不是因為我碰他們的方式有什麼不同,而是因為他們已經習慣我的手,不再那麼壓抑。這就是人為什麼會怕癢。不過,先生,你的腳還有一個問題,你知道是什麼嗎?」
我當然不會這麼做。我只是想搶救我的東西——或者叫非法佔有,如果你要講求細節的話。但無論如何那枚錢幣不屬於埃博爾,他只是受託暫時擁有它,他既沒有從我這裡偷走它,也沒有付錢買下。
「鹽?」他困惑地看著我,但很快又恢復了正常,「摩頓腳,」他邊說邊彈著我的腳趾,我不再覺得癢,也許我已經克服了心裡的壓抑,「聽起來好像有點可怕,對吧。那是說這個腳趾,」——他又彈了一下——「比大腳趾長。因為最先描述這種症狀的是一個叫摩頓的醫生,所以才叫做摩頓腳,基本上它指的是腳部結構的缺陷。我覺得那是演化上的遺跡。當我們的祖先還住在樹上的時候,他們用大腳趾和第二個腳趾抓住藤蔓和樹枝攀爬,下次你去動物園的時候注意觀察一下猴子的腳。」
除了偶爾在地鐵裡會被一些笨蛋踩到,我的腳從沒出過什麼毛病,當然我也從來沒有試過用腳趾去抓住藤蔓攀爬。我問法因辛格醫生我的情況是否很嚴重。
看著粉筆的輪廓,我可以想像他的身體躺在那裡,一隻手臂向外伸直,一隻腳朝向那天晚上我坐的沙發。我不想看粉筆的記號,但視線似乎無法移開。我覺得可笑。我轉身回過頭,沿著記號繞了半圈走到窗戶邊,看著外面的公園和對面的河流。
「也就是說不久前才開始的,對吧?」
默里.法因辛格留著山羊鬍子,中間偏右的地方有一小撮已經斑白。他四十多歲,長著一張圓臉,頭已經半禿,戴著一副厚重的眼鏡,那副眼鏡讓他的棕色眼睛看起來大得很不自然。他蹲在地上看著我,一手拿著一隻鞋子,另一隻手握住我的腳。我的襪子就放在他旁邊的地板上,像實驗室裡的一隻死老鼠。
「太好了。」我說。我很想從椅子上站起來,但是如果有人正握著你的一隻腳,那可就不容易了。「只要我買雙新鞋子,一切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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