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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史賓諾莎的賊

作者:勞倫斯.布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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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我只是……」
我什麼也沒回答。
我把門再度鎖上,然後走到浴室門口,告訴瑪麗琳他已經走了。
「你還是認為兔子殺了旺達?」
「你說他沒有殺人?」
電話響了,她瞄了一眼,又轉向我。「我最好還是接電話。」我說。
「是……是……你能把那東西對準別的地方嗎?」
「也沒有人可以證明我當時在那裡,不過我可以證明我沒有碰到科爾卡農夫婦。赫伯特.科爾卡農昨天已經在單向鏡後面仔細看過我的臉了,他說沒見過我。」
「他可能會,」我說,「大部分的人都會,只是時間問題罷了。就算兔子的嘴巴再硬,警察還是很可能像逮到兔子一樣逮到他的同夥。附近的人會把事情拼湊起來,然後向警察告密。」
不用問也知道這時候有誰會來敲門。我把食指放在嘴巴前警告瑪麗琳別出聲,然後走近她,在離她水滴形耳環幾英吋的地方小聲說:「警察。」我指著浴室的門。她沒有浪費時間多問,立刻拿著槍躲進浴室。正當她關門的時候,這第二個不速之客又敲了一次門。
「我不想對準別的地方,只想對準你。」
我懂他的意思。
「哦,」她把一根手指放在尖下巴上。我注意到她的眼睛很大,根本不需要那些化妝品。「我認為哈倫不會這麼做。」她說。
「我相信你可以。伯尼,我真的不願意看到你栽在科爾卡農這件案子上。我們已經抓到兔子了,你為什麼還要浪費時間,明白我的意思嗎?」
「哈倫.瑞斯。他們一起幹的。如果哈倫又回去……不可能。我想他不會這麼做,他不會不告訴兔子。」
「嗯,聽著,我……」
我點頭。「雷,謝謝你特地來告訴我這些,我很感激。」
我問她:「他的同夥呢?有多少人和他一起作案?」
「我已經沒那個功力了。」
「如果不相信,你可以自己打一個試試。」
「我打了,佔線。」
「不認識。今天晚上我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但現在我知道他是誰了,他是星期二闖入科爾卡農家把收音機打開的人。」
我看到槍管末端一個像保險裝置的東西,想起書上常提到,拿槍的人如果沒有經驗,常會忘了扳開保險裝置。如果我能分辨保險是開著還是關著,也許——
「主要還不是大麻,我們在他那裡發現了其他東西。他住在第十大道四十幾街一套有兩個房間的公寓裡,離他從小到大住的貧民區地獄廚房不遠,那個魚龍混雜的地區現在叫克林登,主要是為了讓人忘了那裡是貧民區。我們搜查了他的公寓,科爾卡農家一半以上的家當都在那裡。一堆銀器。老天!十二人份的餐具加上碗盤,可值錢了!」
「沒錯,他沒有殺人,可是他偷了東西,對吧?他是從臥室天窗進去的,一個人嗎?」
「這有什麼區別?」
「不是。等一下!你憑什麼問我問題?我不必告訴你他當時在哪裡,也不必告訴你他跟什麼人在一起。」
「我可沒這麼想。」
「我也沒有殺人,你看……」
「是啊,可能吧。伯尼,像你這樣退休的小偷,替我開自己家浴室的門應該是輕而易舉的事吧。」
「我做錯什麼事了嗎?」
「你什麼也不必告訴我,不要激動!瑪麗琳,兔子沒有殺任何和*圖*書人。」
「我已經猜到了。」
「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
「我一直在煩惱我的地板太乾,希望有個人來澆水。雷,下次來可以先打個電話。」
「我想她應該不會撒這種謊,或者是你在撒謊。我知道她不是昨天那位女士,菸灰缸裡沒有菸蒂,而且她用的是另一個牌子的香水,在這裡我還是第一次聞到。」
「或者是你。」他摘下帽子,整理一下帽簷,又戴上,「好了,我該回家了。你可以讓那位年輕的小姐從浴室出來了,這種時代沒什麼好害羞的。不過這也只是我在說而已。關於這些案子,你始終還是有點嫌疑,」他嘆了口氣,「小偷和贓物買賣商,他們總是有美麗的視野和女人。你在我家浴室可以看到的女人只有我那個黃臉婆。從我家的窗戶看出去,看到的不是霍利亨太太晾的衣服就是霍利亨太太本人,如果要我選,我寧可看到那些衣服,真的。」
「我知道你是誰。你還是不知道我是什麼人,是嗎?」
「找出第三批小偷——殺旺達.科爾卡農的真正凶手。」
電話又響了。她不再理會電話,我心裡卻在想到底是誰,和幾分鐘前打來的是同一個人嗎?是我正要出門吃晚飯的時候打來,我沒接電話對上話的那個人嗎?還是昨天三更半夜打來電話要V鎳幣的那個人?全是同一個人?或者是不同的人?也許不重要。電話鈴聲又停了。我說:「喬治.愛德華.馬爾蓋特。兔子馬爾蓋特。這麼說你是兔子的姐姐瑪麗琳。」
「等一下,」我說,「你犯了很嚴重的錯誤,我這輩子沒有殺過人,甚至不忍心踩死一隻蟑螂。甘地的非暴力主義是我教他的,和我相比,艾伯特.施韋澤可是殺人狂。」
「我叫伯尼。」
「因為他很可能和兔子分贓之後,又一個人回去,想辦法打開保險櫃。或者他又找了另一個人。」
「我不會告訴任何人,而且就算他還沒有被逮捕,警察可能也已經知道他是誰了。」
「哦,是嗎?」他走向門邊,「你知道嗎,有時候這些東西莫名其妙又能用了,或者我可以幫你修理。我有個叔叔是水管工,幾年前他教過我一些東西。」
我拿起電話打給卡洛琳,沒人接;再打給丹妮絲,傑瑞德說她還沒回家。我想電話一定有問題,我一直試著打電話找人,有人一直試著打電話進來,但是始終沒有聯繫上。我的生活將成為這個疏離年代溝通不良的象徵。我撥了二四六四二〇〇〇,電話通了,我就這樣拿著電話足足有一分鐘沒有開口,然後放下聽筒轉向瑪麗琳,她正疑惑地看著我。
「所以說……」
「時間已經很晚了,雷。」
「我沒這麼說。可是你怎麼知道哈倫做了什麼?」
我真怕她繼續問我要怎麼做,我一定答不上來,但是她卻問我為什麼。
「在埃博爾.克羅那裡可以看到紐澤西。我覺得小偷家裡都有很好的視野。從我家的窗https://m.hetubook.com.com戶往外看,只能看到霍利亨太太的晾衣繩。伯尼,你知道我一直在設法把科爾卡農的案子和克羅的案子連起來。關於克羅的案子,我們一點線索也沒有,沒有人查出一點眉目。」
「很有趣。」
我站在原地,她也站在那裡沒動,手槍握在手裡,槍口對準我,手在微微顫抖。
「這麼說你還是認識他。」
「我是瑪麗琳.馬爾蓋特。」
「你這個大渾蛋!什麼波維爾、法蘭德斯。是你殺了旺達!」
首先,他可能會像我一樣徹底地搜查埃博爾的公寓。電話裡的錢和書裡那些稀有的郵票,他可能會遺漏,但是雪茄盒底層的手錶和耳環一定會被他找到,那樣他一定會再採集一次指紋。
「浴室馬桶壞了。」
這次不是我在幻想,她的手指真的扣在扳機上,而且那東西看起來終於開始像手槍了,槍口就像加爾各答的黑洞。
「實話告訴你,伯尼,大部分時間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是到處翻翻,看會找到什麼,就像在玩拼圖遊戲,不斷地嘗試錯誤,拼拼湊湊,看會得出什麼結果。」
「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伯尼,誰在你的浴室裡?」
「已經裝了子彈了,」她說,「如果你腦袋裡想的是這個的話。」
「因為剛才那個電話,」我說,「那是電話禱告。」
「事實上,」他說,「我是像昨天一樣想來借用浴室。」
我吸了一口氣,似乎到了解除武裝坦誠談判的時刻。「沒錯,我是在那裡,」我說,「那是在兔子和他的夥伴走了之後。他們偷東西的時候科爾卡農夫婦根本不在家,我在那裡的時候他們也還沒回家。」
「我叫瑪麗琳。」
「我不知道。」
她鎖了門吧?我倒抽了一口氣。他轉動門把,門是鎖著的。
「那究竟是誰?」
是我的想像,還是她真的把手指壓在了扳機上?電話不斷地響,她又看了一眼電話,我的眼睛只能盯著那把槍。
「沒錯。」
「我不認識他,這兩塊拼圖湊不起來。」
「而且如果我能因此省掉一些工作上的麻煩,便會忘記那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你明白嗎?」
「說不定是很重要的電話。」
「你沒辦法證明。」
「害死人的大麻。」
「請千萬別這樣說。」電話不再響了,「我不認識你,甚至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差點殺了你,我本來是要這麼做的。我想只要殺了你,兔子所有的事就都解決了。」
我問是什麼人。「還會有誰。伯尼,趕快開門!」
「總算有個開頭。」我擠出我最能博得友誼的微笑。
「喬治.愛德華.馬爾蓋特。大家都叫他『兔子』。他們今天中午把他抓走了,罪名是偷竊、殺人。他們說他星期二夜裡殺了旺達。我弟弟沒有殺人。」
「我可以想像。」
「混賬東西!」
「而且兔子也去了,對吧?」
………
「我確定兔子絕對沒有再回去。」
「伯尼,你可以告訴我,是不是有人試著要賣給埃博爾.克羅珠寶銀器?」
「正常渠道,有人通風報信。也許他穿了新的行頭在酒吧裡吹牛,展示身上大把大把的鈔票,有人把事情湊在了一起。在他住的地區,街上每三個人中就有一個是線民,而科爾卡農的案子就發生在附和_圖_書近。有多遠?一英哩?一英哩半?」
我開了門讓雷進來,他身上穿的還是昨天那套西裝,現在溼了,但沒有變得更合身。「下雨了。」他邊說邊摘下帽子,拿帽子的方式正好讓積在帽簷上的水全滴到地板上。
「閉嘴!」
「一定是天氣原因。」
「我善良的心。」他回答,「這幾天我一直在幫你的忙——兩次開車送你到店裡,今天晚上還過來告訴你,科爾卡農那件案子已經沒你的事了,他們抓到人了。」
「兔子馬爾蓋特?」
那我的麻煩可就大了。他們已經在發現埃博爾的屍體後採過一次指紋,這也就是為什麼我進去的時候沒戴手套,而且老實說我也忘了要隨身帶一副手套。現在那該死的地方到處都是我的指紋,雖然指紋不能證明我殺人(因為那些指紋在他們第一次搜查的時候還沒有),但是那的確證明在埃博爾死後我進過他的公寓,我該怎麼解釋?
「我不知道你想做什麼。」
「我記得以前銀子不太值錢,」我懷舊地說,「一盎司從一美元二十九美分漲到四十美元。我記得以前金子也沒這麼值錢。」
「是的,我要幫你的忙。」
他點頭。「那傢伙叫喬治.馬爾蓋特。年輕的小夥子,但是前科纍纍,曾因為偷竊在牢裡待過兩三次。沒有暴力前科,但是你知道那些年輕人,他們個性還不穩定。也許是他的同夥,也許他們嗑了藥。我們在他的冰箱裡發現一袋大麻。」
「葛麗泰.嘉寶。」
那把槍看起來不像手槍。在小說中,那些對準偵探的槍確實就像槍,他們形容槍口的孔看起來就像山洞,可是她手上的槍真的很小,剛好配她的小手。我現在才注意到她的手,很好看,指甲的顏色正配她的襯衫和口紅。那把手槍當然也是黑色的,是一把槍管不到兩英吋的黑色霧面手槍。這女人從頭到腳只有紅色和黑色兩種色彩,我敢說她最喜歡的鳥一定是紅翅膀的黑鳥和猩紅色的唐納雀,她最喜歡的作家一定是司湯達
「也許他們一起回去的。」
「是啊。我們還發現了皮革,包括及地的長貂皮大衣、水貂皮短外套。另有別的東西,我不太記得是什麼,全在科爾卡農的失竊單上。甚至皮草加工商的商標都還沒去掉。我們發現的所有東西大概是科爾卡農所報失竊物的一半以上,加上一些他沒有列的——誰會那麼清楚地記得自己所有的東西。我們推測,他們分了贓,另外一半應該在他的同夥那裡,如果他們還沒銷贓的話。」
「我知道你在動歪腦筋。」她說。然後她又「哦」了一聲,同時用大拇指把保險裝置彈開。「好了,現在別再動歪腦筋了,知道嗎?」
我閉嘴了。
「是嗎?」他從浴室門口走到窗戶邊往外看,「我敢說如果天氣好一點,從這裡可以看到世界貿易中心大樓。」他說。
「兔子?」他皺起眉頭,眨眨眼,「我就說在他賣力地演詹姆斯.卡洛尼,我打賭他一定沒聽過這個名字。可是他有一個同夥,對吧?雖然我們還不知道是誰。」
「怎麼幫?」
「湊不起來?我敢說湊得起和-圖-書來。那你怎麼知道他叫兔子?」
「沒錯。」
咚!咚!咚!
「這還不夠嗎?」
雷是對的,雖然他的根據是錯誤的。殺克羅的凶手和殺科爾卡農的凶手也許真的有某種關聯,而還兔子馬爾蓋特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找出真正的凶手。警察不可能去做這件事,他們認定已經抓到真正的凶手了,為什麼還要花工夫去找別的人?
「你什麼也沒說。」她說。
「時間永遠不可能太早,不是嗎?伯尼,你從科爾卡農的保險櫃裡拿走了什麼東西?」
「我是認真的。今天的禱告內容大致是這樣的:『哦,上帝讓我今天做一件我從來沒有做過的事,引導我走向幫助他人的新道路。』當然還有其他的,這只是重點。」她那畫的眉毛挑了一下。
原本我還真的相信自己的推測,現在想想,它的可信度幾乎為零。
「哦?」
「誰是他的同夥?」
「你怎麼認識馬爾蓋特的?」
「那一定很有趣。」
「你知道是誰?」
「夠了,」她說,「我想夠了。也只能這樣了。」
「你是瑪麗琳。」
「嗯?」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誰?我原本以為聽到我的姓,你就應該心裡有數了。兔子馬爾蓋特是我弟弟。」
「電話禱告。」她喃喃自語。
「門卡住了。」他說。
她慢慢地點著頭。「他們是這麼說的:還有一個叫羅登巴爾的人有嫌疑,但是科爾卡農指認之後說沒見過他,所以他現在是清白的。科爾卡農一口咬定說就是兔子,可我確定他從來沒見過兔子,所以我想一定是誤會,或者是你買通了什麼人。我真的不知道我在想什麼。總之,我弟弟現在替人背了黑鍋。我想我如果逮到真正的凶手……」
「不是演戲的那個女的吧?」
「你去了那裡,你自己承認了!」
他搖頭。「我還是不相信。我故意不叫他兔子,就是要看看你會不會說漏嘴。」
「閉嘴!如果不是你殺的,你一定也知道是誰殺的。你現在就說實話!你以為我會讓我弟弟成為替罪羊嗎?從實招來,否則我就開槍。」
「沒錯,第一次你是這麼叫他的,但是後來你叫了一次兔子。」
「這就是你要幫兔子的原因?」
「兔子不會出賣他的。」
雷走了之後,我把門鎖上,又在門邊站了好一會兒。接著我把門打開看著整個走廊,確定一直到電梯那兒都沒有人——除非他聰明地想到躲在牆角——他真的是走了。
「雷,你們怎麼找到他的?」
「他列了一些放在保險櫃裡的東西:一塊手錶,還有珠寶,應該是耳環,我想。我們在馬爾蓋特那裡沒發現,而如果我們在河濱路發現,那可就有趣了,你說是嗎?」
我討厭槍。這種精巧機械被設計出來的唯一目的就是殺人,而我討厭殺人,看到槍就會緊張。我儘可能地避免碰槍,所以對槍枝所知不多,只知道左輪手槍有轉筒,很適合用來玩俄羅斯輪盤賭,但是自動手槍,比如我客人手上的這一把,通常有保險裝置,如果上了保險,就算扣了扳機也沒辦法開火。
「瑪麗琳,我不是凶手。」
「什麼演戲的那個女的?」
我沒有再多問。我們繼續談我和卡洛琳假設過的第三批小偷。當我解釋我的想法時,簡直就像要解釋《麥克白》裡的第三個凶手一樣傷腦筋和圖書。一群閒蕩的混混在屋頂上搜尋獵物,碰巧發現被打破的天窗,於是臨時起意進去偷竊,出來之前又不小心殺了人。
「你要怎麼做?」
「什麼風把你吹來的?」
她的表情變得機警起來。「什麼時候變成你在問問題?你又不是警察。」
「那一定是你自己說漏嘴了。」
「為什麼你想知道是誰?」
「她想一個人清靜清靜嗎?」
「沒錯,她是這麼跟我說的。」
我想了一下,或者說試著讓他認為我在想。「埃博爾不收皮草,」我說,「徽章、錢幣、珠寶,這是他的領域。銀器,嗯,如果我手上有個里維爾的大啤酒杯,會考慮賣給埃博爾,但是我知道普通的銀器他沒有興趣。當然,自從銀價暴漲之後,他可能會改變主意,但是現在誰會把銀器賣給贓物收購商?你只要隨便到哪家銀器店,他們通常會論重量收購,然後重新熔鑄。或者,如果你怕兌換支票有麻煩的話,就找個合法的中間人,讓他替你賣,根本不需要通過贓物收購商。我無法想像有誰會拿大批的銀器去找埃博爾。」
「那是因為你這麼叫他,雷。」
「謝謝。」我說。
「不要動!否則我就開槍。」
「我不是警察,但也不是凶手。星期二夜裡我沒有殺人,你弟弟也沒有。」
我們剛才的談話她全都聽到了。我又和她把話說完之後,她似乎已經相信我和旺達.科爾卡農謀殺案無關。她說她知道兔子同樣沒殺人,她得設法幫他洗清罪名。
「只有一個。」
「我可沒碰什麼保險櫃。」
「所以你就想解決我所有的事,只不過用的不是正面的方式。」
「還不知道。他遲早會招供的——只要他開了竅,知道只有這樣他的罪才會輕一點。但現在他還以為自己是警匪片裡的詹姆斯.卡格尼。」
「哈倫?」
「有趣,我沒有打電話。」他很可能是在電話鈴響的同時打的。
「我可不這樣認為。我叫他喬治。」
「我也不知道,而且……」她突然停下來,看著手上的槍,好像不知道槍怎麼到了自己手上似的,「真的裝了子彈了。」
「讓他們放了兔子。」
「兔子知道埃博爾的什麼情況?」哦,天哪!我怎麼會這樣叫他?
我聳聳肩。「我也不知道。你說自己名字的樣子,就好像要我一聽就知道你是誰。很抱歉,我確實不知道你是誰。你會不會找錯人了?我知道伯納德.羅登巴爾這個名字不是很普遍,但還是可以有第二個的。我的名字是伯納德.格林姆斯.羅登巴爾,格林姆斯是我母親的娘家姓,就像波維爾或法蘭德斯,所以……」
如果不趕快還兔子清白,我的麻煩就大了,因為兔子的姐姐知道她弟弟離開之後我也闖進過科爾卡農的房子,而且雷現在弄清楚了我在他提到兔子之前就知道有這個人。雷應該會推測我和科爾卡農以及和克羅之間有某種關聯,他遲早會採取行動。
「我不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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