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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歌的幽谷

作者:嚴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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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愛的樂章

二、愛的樂章

「今天不回去?」
「你的同學、助教總算知道有我,不敢輕舉妄動。」信哲打趣。
「不是信心問題,我愛你,我什麼都想給你最好的。」他情深款款。
他終於還是寫了,寫在日曆上面。
那惡狠狠、運動員身形的男人。
「你不同。從小你就有理想,能爭氣。顯志太純,是一張白紙,意志又薄弱,他一定交了壞朋友。」
「我有分寸。」淑華笑。「倒是你,考慮什要時候結婚?」
「抓緊我,不要失散。」信哲握緊她的手。
躺在牀上,靜文想,是她最爭氣嗎?不、不,是運氣,她碰到好老師,她遇到貴人,一路上彷彿都有人扶持她,她有今天,自己固然努力,卻也不能否認運氣。
回到家裏,顯志已先她們而回。
他沉默下來。
「媽媽……」靜文語塞。
「你不喜歡跟我做朋友?」
「上司?他看來比你大很多。」
「你真好。」他一連串地說:「嫂嫂沒說錯,你是天才,你今夜人出風頭。」
「媽,昨夜我參加一個晚會,唱了一首歌,大受歡迎。」她要淑華分享她心中的快樂。
讀大學——或者是應該的。她這麼想。
「你是藝術家,嫂嫂對你讚不絕口。」
「公司有沒有升你的職位?」
她的好媽媽,為了女兒她真是什麼也不計較了。以前父親在世時,家裏雖不富有,母親也是無憂的家庭主婦,現在,她竟肯為女兒做傭人的事。如此無微不至的好母親。
靜文第一次覺得顯志有點鬼祟。
顯志回來淑華就高興,在她心目中,兒子還是最重要的。
在一眾參賽者中,她完全不起眼,穿著普通,個子又小,沒有懾人的「贏」狀。沒有人注意她,一個也沒有。
還有淑華,她望著嬌俏而玲瓏的女兒,彷彿在仰望一個巨人。
他們又到附近的服裝店逛了一會,個子嬌小的靜文偏好穿長裙,長到足踝的那種,信哲為她買了兩套。
「我不辛苦,這麼多年,辛苦的是你,媽媽。」她撫著母親的背,愛加上憐恤。「以後我要讓你過更好的日子。」
淑華已在門邊望呀望的,眼巴巴地等待著。
靜文自然在做功課,淑華卻拿了一點手工皮帶回家縫,那雖是很簡單的工作,用衣車把布做的皮帶車好,反轉過來就行,但在燈下工作也蠻費神的。淑華不到五十,卻已老眼昏花,要把眼睛湊得很近才看得見。
「那怎麼行?安家靠你傳宗接代。」淑華的思想古老。
「我走了。」他站起來。
「月底拿薪金時趕快去換一對鏡片。」靜文說:「眼睛最重要,媽媽。」
「枚心,我陳信哲絕對有能力讓你過好日子,我保證。」他信心十足。
「我的條件不好嗎?」
「我不會常打,萬一有急事要找你才打。」
「你自己打電話跟媽媽說。」靜文不高興。這麼老遠跑來找他,有點自討沒趣似的。
「我不喜歡胖。」
「老師教得好。」她乖巧地說。
「不會有事。明天他總要上班。」靜文心中也不安,卻不敢表現出來。「我負責找他。」
「還預備到外國深造嗎?」
「顯志?」靜文記起這疏於見面的哥哥。「他怎麼了?」
顯志到底在搞什麼鬼?
「還是老樣子,而且愈來愈怪。更沉默了。」
「靜文是我最出色的學生,現在住在我們這兒,別看小小的她,將來必定是最出色的聲樂家。」學江又說。
「你的父母是否聲樂家?」
獨唱會那天,她在後台緊張得不得了,尤其信哲一再來報「全場客滿」時,她又驚又喜,她居然有這樣的號召力。
「那就算我看錯好了。」
「沒有。我沒病。」他不看淑華。
「不。我是說老師移民,從來沒聽她提過。」
「你先打電話給媽媽,免她擔心。」
對顯志,淑華一點辦法也沒有,只求每星期見到他就算了。
「安顯志?」詢問抬的小姐說:「他去郵局還沒有回來,你等一等。」
「我是充實自己。」
在香港的音樂圈子裏,她已相當有名。
「剛才你去哪裏?」
遇到其他學生想換堂換時間,她絕對自願接受,她乖巧地不帶任何麻煩給學江。
「我們訂婚。」他眼睛發光。
靜文安心地跟信哲去看電影。
「現在去嗎?」顯志有點心不在焉。
「你在銀行做哪一方面的工作?」她暫時放下功課,總不能不應應酬別人。
是靜文伴著母親回家的。
令她意外的是顯志穿得極時髦,完全不像他平日的老實打扮。
「放心,媽媽不是勢利的人。」
「我不打算讀大學。」她說。小小的她又興奮又害羞,只好把話題扯遠。
中大四年,她參加過無數次比賽,每一次她都光榮地捧盃而回,不負大家對她的期望,大家都說若哪次她不是冠軍才是意外。
「媽媽,如果夠用你就不用去工廠了。」
「你太好了。你能做到我平時所教的每一個重點。」
信哲笑了起來,他那清秀的臉上充滿自信。
「不。」他一口回絕。「六年了,我已習慣獨居,何況那是陳信哲的家。」
「安顯志?不在,今天周末他不上班。」
顯志沒說話。
結婚,自然是她嚮往的,淑華下午還催促過;學江夫婦移民,她覺得意外,一年之內他們會離開,幾年的感情,她捨不得。
「誰?」信哲疑惑。
「言歸正傳。你打算怎樣安置媽媽?」靜文是故意這麼問的,她要逼顯志負一點責任。
「祝你成功。」他舉一舉手中的可樂。
淑華遞張紙給她,上面有個號碼。
「那公寓只有兩間房,他一間我一間。」
「哪有這樣的事呢?我只喜歡你一個。」
「比自己的兒子更好。」
「謝謝,謝謝你,信哲。」她十分感動。「以後我一定努力做最好的妻子。」
「他那朋友好兇。」信哲搖頭。「他一直狠狠地瞪著我們。」
「都不好,」她紅著臉。
「我怕伯母——不高興。」
她更加積極苦練,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
學江自然婉轉地拒絕了淑華。別說她家已有菲傭,就算沒有,她也不會委屈淑華,因為她一向尊重靜文,她最好的學生。
「住在外面,你每天吃什麼?」
「你若能照顧媽媽,我很感激。以後我會注意自己的態度,每星期多去看她一次。」
「但是我——無能為力。」
她很識趣,她只靠李玉明老師交半價學費,何況住在老師家。
「留學生找工作比一般人容易。」
夜深了,母女倆都上牀休息。
「真的?」她又驚又喜。
「媽媽,把哥哥的電話告訴我,有時晚上可以找他見見面,他一個人住在外面也會很悶。」
「走吧。」他一直用眼神迎著她。
唯一的煩惱是,她的視力愈來愈壞。新配的一對眼鏡又看不清,不會退化得這麼快吧?她還常流淚水,眼角邊上還有些火燒般的痛,自己買了眼藥塗,也不敢告訴靜文,怕靜文擔心。靜文那麼忙,這些小事不要去煩她。靜文是忙得不得了,又要在中大教學生,又要籌備獨唱會,還要自己積極練習預備,每一分鐘的時間都不敢浪費。結婚後,她是個快樂的小主婦,心中的無限滿足與喜樂從她不停的歌聲中聽得出。
靜文靠在門上,眼淚不受控制地流下來。
「媽,人要自己尊重自己,要本身一切做得好,才能贏得別人相同的對待。」
「我看見他的朋友,一個高大的運動員身形、樣子兇兇的男人,而顯志穿了一身好時髦又名貴的衣服,根本不像今天這樣子。」
靜文記起以前她曾打電話去找顯志,遭房東極不禮貌地對待。原來就是那個兇男人。
「答應了我才請假。」她頑皮地說。
好老師李玉明無言地凝望著她,所有的話都在淚眼中表達無遺。
「自然。第一件——我們聖誕結婚,好不好?第二件,哥哥嫂嫂移民美國的事批了,一年之內他們要離開。」
學江對她絕對滿意,即使中大畢業,她在學校當助教了,仍留她住在家中。
「他說過要來,不知道為什麼失約。」淑華遺憾又擔心。
「很重要的?關於我的?」
「不知道。我們才認識。他……很好人。」
「真不明白你,怪人。」靜文忍不住。
「我怎能不想?他是我唯一的兒子。」
顯志也太不應該,起碼有個電話嘛。
「不能這麼講,她是老師。」
「不要再哭,媽媽。你眼睛已經不好,還要哭,根本是你縱容顯志的。」
小小的靜文坐在參賽者的前排位置上。
「哥哥顯志。」她望著顯志的背影,面對著她的是個像運動員的男人,三十多歲。
坐了不到十分鐘,屋子裏的空氣還沒有緩和過來,他已一聲不響地推門而出。
「在讀完中學之前——我覺得不好,彷彿辜負了老師的心意。」
「沒空也要見我,這比你任何其他事重要。」靜文堅決地說。「推掉你的約會或課,你來找我,或者我到你家。」
「你還小,行不行都無所謂,主要的是拿些經驗。」學江說。
「誰要你什麼嫁妝了,只要娶到你我就心滿意足,真的。」
淑華在電話裏連聲答應,她的聲音很高興,她說:「顯志中午就回來,他會留在家裏過夜。」沒有不重視兒子的母親。
「昨天那個男人——」
「我有分數。」
「老師,若有任何事你需要我做的,請吩咐,我義不容辭。」她很誠懇。
一開始,他們就有著奇異的默契。
「我看到他的朋友,不像壞人,」她只和-圖-書能這麼說:「哥哥——拿錢回來嗎?」
「誰帶你去派對?曾老師同意嗎?」
顯志陪淑華來,即使這樣快樂的場面,也不能令他蒼白的臉上多一絲笑容。
在熱烈的尖叫歡呼中,她被信哲擁著回到座位。會場的氣氛令她情緒高漲,興奮得不得了,她更看到信哲臉上那種「與有榮焉」的神情。
「太意外了,招架不住。」她拍拍胸口。「你沒想過結婚嗎?你已大學畢業,我已有事業、經濟基礎。」
從小唱歌就如吃飯、呼吸、睡覺般自然,她絕對不會怯場的。
靜文呆怔一下,放下電話。這就是顯志說的包租婆?他是個男人啊。
信哲的公司也開張了,專做大陸生意,請了個很精明能幹的秘書幫忙,還有個會計專門和銀行打交道。
學江早已不收她學費,更貼上住宿吃飯的錢,完全把靜文當成自己人看待。靜文心中感謝又無以為報,只能更用功苦練。
顯志僵立一陣,默默地坐在牆角,父親生前常愛坐的位置上。
他真的跑到學江面前一本正經地講了。
「你不會失去我,永遠不會。」
「我不會反對,」她對靜文極好,「我也希望多一個人幫助靜文。」
靜文很生氣,她不能容忍顯志這樣對待母親,不養又不孝,更疏於問候,現在還用這種態度——偏偏淑華容忍他,唉!
下午,淑華拿做好的布皮帶去交貨,靜文獨自在做功課,突然間心血來潮,拿著顯志的電話打去。
「是、是,我明天就去配。」淑華像聽話的小孩子般。小小的女兒彷彿一夜間變得壯大。
「你母親一定贊成,」學江極有信心。「你好好努力,不要辜負了大家對你的期望。」
「你臉色不好,等會兒多喝點湯,」淑華關心兒子。
「真迂腐。」他笑。「我也教過你功課,你是不是也尊敬我一輩子?」
靜文記得好清楚,父親去世時沒見他流過一滴眼淚。
「現在人太多,沒有桌子。」淑華仔細地打量兒子。「怎麼你總不能胖起來。」
「兩件事要告訴你。」信哲愉快地說。
「有沒有打算開個人演唱會?」
「問准了長輩?」
「什麼事?你今天古古怪怪又特別美。」蓓華疑惑地望著她。
靜文下課,立刻趕回在何文田的家。
還有一個更興奮的就是學江,她的老師。
「沒有。」顯志的臉上又一抹暗紅。「我根本沒有條件。」
「你又傻又固執,」他握住她的手。「我們是正大光明的,讓我去跟嫂嫂說。」
「會不會太倉促?」
「我數學最差,從沒想過做會計工作。」
「你怎能——跟那人合得來?」
「我要有好身體才能成為好聲樂家,」她說。「媽媽,原來唱歌要用上全身每一處的肌肉,不只是喉嚨唱的。」
周末,信哲約靜文看電影。
「好。我請。」
黃昏的時候,顯志走了。他多半不留在家裏過夜,說有夜課。靜文卻有個感覺,他是避開家,避開她們,他不是真正在周末有課。
沒受過太多教育的母親真的懂得很多事,她說的是事實,否則只一味地會唱歌,其他方面不能配合,的確不行。
恍眼中,一個熟悉的人影閃過,靜文呆怔一下,誰?她悄悄地四下搜尋,在隔開三張桌子處,顯志和一個男人剛坐下。
十點鐘,菲傭通知她去接電話。
「有空你去看看他。」淑華一再叮囑。「把這件事放在心裏。」
淑華愈是容忍,他恐怕會變本加厲。
「加油!靜文。」她充滿了信心。
「下次別再來公司,」蒼白的臉上有絲狼狽。「你可以打電話找我。」
「喜不喜歡跳舞?」信哲問。
他有點意外,但立刻點頭同意。
她把兩隻雞腿分給兒子和女兒。
「靜文……」淑華還要推。
「我不明白。」
「會計。」他說:「我已在考會計師牌,希望一兩年內考到,將來可以自己做。」
在學校,只要有空堂她也練發聲,還自創了個運動動作,以幫助背肌、腰肌、大腿肌的強壯,這幾處肌肉都與發聲唱歌有直接關係,非加強鍛鍊不可。
「我沒有空。」這是顯志的回答。
此時此刻,靜文發誓,她一定要盡最大的努力學習,以期出人頭地,給母親過好日子。
「把你父親還給我,我會再去教堂。」淑華有她固執的一面。
躺在牀上無論如何睡不著,眼前腦中盡是舞會中的一切,當然,還有信哲那張清秀的臉龐。她想,她是否戀愛了?
淑華皺眉,望著女兒半晌。
九點半,最後一個學生預備離開時,信哲悄悄地對靜文說:
「他沒打電話來,沒說過不回來。」淑華從星期六中午就盼到現在,星期天晚上。
斯文清秀的信哲無疑惹人好感,何況他還是留學生,又有正當職業,將來還要考CPA會計師牌,實在擁有太好的條件。
「我沾了你的光,他們都是你的同學。」
進門,她已聽見隔音的教室有鋼琴聲傳出,老師正在上課。她預備先回房做完功課再說,這時,背後有人輕輕的「嗨」了一聲。
「隨便。」
快到中午,顯志才匆匆回來。
現代男女,哪能這樣安於一段平凡的戀情呢?外面機會太多,引誘太多,選擇太多,像他們真可以說是幸運。
「真的?從來沒聽人說過哦。」
「不要理我的事。」顯志蒼白的臉上浮起一抹暗紅。
「為什麼不試短裙?你穿會好看。」
但是她知道顯志有顆柔軟、善良的心。小時候兄妹倆並坐著看電視卡通片「小英的故事」,靜文就看見他為那故事流淚,也知道他特別喜歡小動物,這樣的男孩一定善良。她喜歡顯志,但真的完全不懂他。
「媽媽,如果我收到學生,能賺多些錢,我們在九龍租間房子,把顯志找回來一起住。」
「顯志很時髦?穿名貴衣服?那沒可能,他根本沒錢買,你一定看錯了。」
「顯志還沒有回來。」
「問了他電話號碼嗎?」
「再見。」他竟收線。
「媽,信哲說結了婚接你出來一起住。」
比賽的那天,信哲陪她參加。學江、李玉明老師都到了,還有好朋友蓓華,蓓華沒有升學,在一家公司當文員,她請假來。
「也祝你考會計師牌成功。」
訂了婚的靜文整個人沉靜下來,連信哲也放鬆好多,互相間有更多默契。
「他……沒有留電話號碼。」
「是、是,你是我的公主。」他開心極了。
他沒有出聲,也不看母親,只一味地揮著手,讓她進閘。
「結婚以後我接媽媽出來住,信哲父母給的一幢房子有三個臥室,你搬來住。」她開門見山。她知道,這會是淑華最大願望。
那是顯志的同事?朋友?原來顯志平日並不寂寞孤濁,他也有朋友的。也許靜文望得太直率,那男人狠狠地瞪著她,極不友善。
「語氣好一點,我是你的妹妹。」她嘆息。「怎麼把我們當成敵人般。」
星期下午三點,顯志依時來到,靜文帶他到附近一家茶餐廳。
顯志不安地移動一下,他不看靜文。
「不,哥哥。」
上課的時候疲倦得不得了,老師講什麼都聽不進去。好不容易捱到放學,打電話告訴學江會遲返,直奔中環顯志的公司。
「我陪你去。」
包括不少出色的男同學、助教什麼的。
「為什麼不等電梯?」靜文皺眉。
晚上與淑華通電話,她不安地抱怨。
「那你學來做什麼?」靜文又好氣又好笑。「學東西當然是為職位升級。」
「我提心吊膽,睡不安穩。」
他眨眨眼又揮揮手,逕自離開。
她知道,當他不說話或沒有話說時,他就要離開。
「我再打電話試試。」靜文說。
「去配一副新眼鏡。」她叮囑母親。「一定要,眼睛太重要。」
「真令人擔心,這孩子!」淑華欲言又止。「我怕他交了壞朋友。」
「真高興我們將是一家人,」學江說:「信哲是個有福氣的男人。」
他默然。
「我的意思是藝術家。看,每年每月都有新歌星出來,真正的聲樂家呢?有多少?」
「他是誰?那天見到的那個兇男人。」
「等我畢業就行了,」靜文立刻說:「家裏三個人賺錢總可以租得起一間九龍的屋子。」
「他們求之不得。」
「大家都想聽,隨便你唱什麼。」司儀捉著她上台,逕自向大家宣布。
「沒有禮貌兼沒有教養。」
「啊!請進,我就是曾學江。」
信哲擁著她極開心、極滿足也極驕傲。
「是。就是這樣。」她認真。
「是。沒什麼事,媽媽叫我們多聯絡,她關心你。」
但是他是那樣不合群。
「你說顯志是否交了壞朋友?」
說完轉身就走,有賭氣的成分。
「你是怕事或不求上進?」她忍無可忍,人往高處,他怎能如此隨遇而安?
「我自願讓其他學生上課,我住在你這兒,你隨時都可以指點我。」
顯志臉上的暗紅一直未褪,卻低頭生悶氣,一言不發地迅速扒光碗中的飯。
那電話沒有人接聽,就連那個沒禮貌、沒修養的包租男人都不在。
她從不覺得自己美麗,但她是漂亮的。明麗活潑,尤其那對動人的黑眼睛。雖然個子小小,但信哲也不高,正好相襯。
「啊!」靜文一時之間說不出話。
「唉,顯志像你一半爭氣就好了。」
靜文想推辭,無論如何還是學聲樂為要。
「蜜月回來我們就籌備,」他hetubook•com•com拍著心口望著他的未來妻子。「我全力支持。」
「你什麼態度?!」靜文第一次跟顯志爭執。顯志從小是安靜沉默的人,今天完全變了。「要不就不回家,回家來又對媽媽這樣,你自己想想對不對。」
「請——別再來。」她垂著頭好抱歉。
「你表演?怎麼不通知我去聽?」
「不、不,我已習慣返工廠,有朋友聊天,一天日子很容易過。我不辛苦。」
「嫂嫂在上課。」信哲背著雙手,很輕鬆自在的樣子。
「不是。」她吸一口氣,令自己有勇氣面對他。「我只是覺得時間不對。」
「顯志。」她終於忍不住招呼。
「這是你親口答應的。」她凝望他。
每星期六中午她練完聲就回粉嶺,陪淑華過周末周日,星期一再去九龍上課,下課才回學江家,這已成了習慣。
「我有一個願望,你能否成全?」她慎重地問道。
「懷舊舞,二步四步、華爾滋、查查、牛仔舞、扭腰舞,各式各樣的舞?」
「我會在下課後試著找他,」靜文安慰母親。「至少了解一下他的生活。」
「為什麼?環境不是問題。」學江立刻說:「政府有各種助學金,還可以申請貸款,你要讀的,這對你的氣質、修養都有助。」
兩個年輕人互相留下了好印象。
「他對人很不友善。」靜文還是把話講完。
搬到九龍去住後,他那原本沒有什麼表情的臉上並沒有加添半絲笑容。他永遠是這樣的,沒有人知道他心中想什麼,他彷彿是個沒有喜怒哀樂的人。
但——她是個天生的聲樂家,當她站在台上,接觸到眾多善意與鼓勵的眼光,當她用心用感情地唱出第一個音符時,她知道,很有信心的知道,今天她會成功。
還有信哲,他以她為榮之情溢於言表,他擁著小小的靜文,好像在告訴所有的人,今天這最出色成功的聲樂家是他的妻子。
顯志的事令靜文多了一些煩惱,淑華常打電話來嘮嘮叨叨,令靜文連上課也不能專心。她下決心,這周末約顯志出來好好談一次。
「顯志——」淑華的聲音顫抖,眼淚隨之簌簌而流。「別走,你才回來,你不喜歡聽,我以後不說就是。」
「不是表演,是派對。我臨時被請上台。」靜文耐心地解釋。
「有沒有興趣學?」他眼睛發亮。
「我……保證。」
是一間看來還不錯的中型公司。
「不知道。」
下了課第一個溜出教室,奔跑出學校。信哲果然站在對面街邊。
「我聽嫂嫂說,很多前輩名家都來了,更多的是年輕的聲樂愛好者,他們都以期待的心等你表演。畢竟年年可出狀元,十年才出一個戲子。」
「多喝碗湯,補一補。」淑華關心地說。
淑華感到莫大的安慰與幸福,還能有比靜文更好的女兒嗎?
「什麼叫隨便?」
「向媽媽請假,明天一早我送你回粉嶺。」信哲提出要求。
「一定可以。」她擁住母親瘦削的背。「我盡快進行這件事。」
拖著信哲去教堂謝恩,全心全意地祈禱著聖經。雖然她不是最殷勤虔誠的基督徒,她不會每個星期天到教堂,但她心中有信仰,信仰帶給她無比的信心和希望。
在熱烈的掌聲中,完全沒有心理預備的她也只好唱。選了一首惠妮侯斯頓的「GREATEST LOVE OF ALL 」,一曲既終,美妙高亢的歌聲彷彿還在屋子迴旋,大家有幾十秒鐘的呆怔,都忘了鼓掌似的。
「眼睛是最重要的,不舒服就要看醫生,千萬不能拖。」
信哲知道她的情況,也沒有強留她。
「也沒告訴我。」淑華皺起眉頭。她從來沒有想起這件事。「每次都是他打電話回來。」
「我會努力去做。」靜文興奮得漲紅了小小的俏麗臉兒。「我是說我去計畫。」
「你送我去車站,再回來玩。」淑華說。
他們可以說一見鍾情,感情進展得一帆風順,完全沒有波折和阻力。或許,這就是他們的幸福吧。
「現代哪有這種事?」顯志很不耐煩。「沒有人講什麼傳宗接代,又不是有很多身家要繼承。」
燈光下,母女倆都在做自己的事。
一直以來很多男孩子在學校門口等女朋友,但她卻是第一次。紅撲撲的臉上滿是喜悅,她站在他面前。
「嗨。」莫名其妙臉就紅了。
靜文總是告訴他目前的日子她已滿足,在物質上她沒有更高的欲望,不必為了錢而忙得失去生活情趣。他但笑不語,看來彷彿另有主張和看法。
為了信哲,也為了學江可以進一步指導她,她仍住學江這兒。她也已習慣,大家好像是一家人般。
他比以前忙,但忙得開心和充實,他說:「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你,為這個家,為我們將來的孩子過更好的生活。」
信哲很守信,他常抽空教她功課。
靜文激動得說不出話。
「好弟子可遇不可求,我心甘情願。」
「我對你有信心,以前擔心是因為我太愛你,不想失去你。」
「你一定要吃,」靜文按著淑華的手,「你吃了我就開心。」
「他是怪人,孤僻又怕羞,和我們平時也沒話說。」
顯志明顯地震動一下,遲疑著慢慢轉回頭。
「你快說。」他催促。
「這叫臭味相投。」信哲笑。
他一離開淑華就開始流淚,傷心得不得了。把靜文都哭煩了。
學江是覺得意外的,但笑了。
「但你太瘦,瘦得好像生病。」
「靜文!」淑華老淚縱潢。「我早知道,這個家要再團聚只有靠你。」
「顯志——」淑華顯然被這話嚇一跳。
「找誰?」立刻有人接聽,是個男人。
接著,他就陪淑華離開。
她想,終於雨過青天,苦出頭了。
淑華高興得老淚縱橫。
「回來晚了,對不起。」他低頭小聲說。
靜文把得到的五千元獎金交給淑華。「我沒有用,你收著,萬一以後有急需。」她說。
他已開始上班,日子過得比較有規律。不見面的日子他們就不斷通電話,雖然學江默許,靜文還是有點害羞。
「這幾年我也在外面,也沒見我學壞。」
「他沒說過什麼。」靜文立刻後悔把這事告訴淑華。
「晚上有課。」
「老師真是好人。」淑華說。
「知道了。」淑華望女兒一眼,滿意地笑。
顯志和她有著相同的清秀和漂亮,這是遺傳自母親。顯志也不很高,五呎七吋,如果他不是這麼沉默內向,他一定是個受歡迎的男孩子。還有人說過,顯志有做英俊小生的條件。
靜文皺眉。
「我是安靜文的母親淑華,」平靜又真誠的聲音在說:「我找曾學江老師。」
「上夜課。」
「媽等了你一個上午,想跟你去喫早茶。」
「跳舞?」
「等學完了再說。」顯志低頭吃飯。
「不,是不能給對手任何機會。」
「誰找你,信哲?」學江從教室出來。
第二天中午,他回來了。
「你可以睡午覺後才出去,不必趕。」靜文說,「到九龍你還是一個人。」
「我已沒有什麼可教你,」學江說:「現在你有絕對的資格設帳授徒。」
顯志沉默了半晌,只不過一個電話號碼,他到底猶豫什麼?
「一言為定。」他孩子氣地跳起來。「等你上完聲樂課我就教你。」
報紙上的文章令她一夜成名,在校園裏也造成了矗動,許多同學都來看音樂家的安靜文,她彷彿成了一顆明星。
更多恭賀的電話、卡片從教授、同學、前輩甚至不知名的人打來、寄來。十年才出一個的「戲子」終於誕生了。
「你找我?」顯志的聲音,很不高興。
「請問安顯志在嗎?」
「你——不用上班?」靜文問。靈活的黑眼珠閃動喜悅的光彩。
「你不喜歡我來?」他驚訝又意外。
「始終是你自己的努力。」玉明微笑。「你的婚禮我一定參加。」
「不一定是男朋友,他會幫我考大學,他也令我開了眼界,知道大學的重要。」
終於和信哲參加了澳洲同學會的舞會。
「可以嗎?可以這樣嗎?」淑華眼中喜悅的光芒閃動,彷彿不能置信。
「老花外還有嚴重散光。」淑華推一推眼鏡。「度數大概又深了,看不清。」
「這——不、不必,我很願意教靜文,她是好學生——哎,你不必幫我,我——」學江一時之間也呆住了。
「不、不、不,不能這樣,老師——」
靜文回家,與學江、信哲討論這件事。學江立刻舉雙手贊成,她說,「我本想等你婚禮過後再提這件事。」信哲更表現了前所未有的雀躍,彷彿要上台表演的是他自己。
她知道,今天她終於靠自己的力量站了起來,沒有辜負許多人對她的期望。
「他來電話說加班,明天才回來。」
「下次我問他。」
的確,她發出了漂亮的第一擊,掌聲和恭賀之聲包圍著她,鎂光燈不停地閃,記者的問題四面八方如潮水般湧來,許多人要與她照相,還有許多年輕的、充滿仰慕之情的笑臉。她激動得流下眼淚。
「可以向房東多租一間房。」
找了好久,問了半天路才摸上門去。
看著顯志離開的背影,那麼瘦,那麼單薄,那麼孤獨,靜文的心又軟下來。剛才是不是逼得他太厲害?看他樣子他真是無能為力,從小他不是小器的人,他沉默但慷慨大方,什麼都肯分給別人。現在——靜文鼻子發酸,心裏很難過,他是唯一的哥哥,何必逼他?
第一次參加這樣的場合,第一次受到熱烈的歡迎與重視,靜文失眠了。
她心裏難過,這麼普通的和圖書東西在他們這困苦的家竟變得這樣珍貴似的。
「很少。他能賺多少呢?養得活自己就很不錯了。」
「原來的公司不升你職,你可以申請另一家公司,你已學了高級電腦。」淑華也說。坐在兒子身邊她望呀望的,愛子心切。
「顯志,你是否不舒服?身體有事?」
上台的時候,她看到很多人都懶懶地坐著,連評判都不重視她。
「申請了十年才批准,美國是最難移民的一個國家。」信哲說:「靜文,同不同意結婚?」
「我應該做的,顯志太老實,他只是一個小小的文員。」靜文不能忘記他還要去郵局的事。
「那——怎麼行!我只租人一間房。」他漲紅了臉。「你為難我。」
那運動員般的男人對靜文怒目而視,真是奇怪了,人家只不過兄妹交談幾句,他生什麼氣?莫名其妙。
顯志真的愈變愈怪,他是不是得了別人說的那種自閉症?
「也不一定。前幾年很多人移民離開,故此應該比較容易,這兩年移民的人大量回流,找工作已經難了很多。」
「不要催我,媽,」很有理想。「過半年我也預備收些學生,可以多賺一點錢。」
「現在大陸貿易好做,周圍都是發財的人,我不能放棄大好機會。」
「顯志,」靜文站起來。
「他是你的同事。」
靜文本想出去,卻又奇怪母親找老師會有什麼事,難道是不讓她再住在這兒學聲樂?於是她仍縮在門後。
回到學江的家裏,她有絲莫名的犯罪感。這樣跟信哲出去,是對或不對?信哲一共來學校門口等過她兩次,之後,她就拒絕了。
想著淑華那個周末要來學江家幫傭的事,靜文不會放鬆自己,她有個感覺,改善家庭環境的重擔已放在她肩上。
「不——」她急壞了。「這怎麼行呢?」
「我可以幫你補習功課,令你考上中文大學的音樂系。」信哲開心地說。
「我知道,我知道,你是好孩子。」淑華彷彿在流淚。「你最爭氣。」
「你什麼時候開始學聲樂?」
「這是威脅嗎?我一定來。」他不耐煩地收線。
「今天教不成你跳舞。明天下課我在學校門口等你,到我家學。」
一直到她在學江面前練唱時,她的心還在砰砰地跳著,信哲到學校門口等她——這是一個約會。女孩子的敏感告訴她,信哲對她有意。
她跟著學江學習了兩小時,然後帶著書包回到粉嶺家裏。
「這是你表現自己的一個大好機會,也總結你這麼多年的苦學、苦練。」
「我已從初級學到高級,怎麼一樣?」
自從丈夫去世後,靜文就與她同睡一牀。瘦瘦小小的靜文雖然還在唸書,雖然還小,但卻真是她心中無形的支持,比顯志更能令她感到安慰。
「你在哪間學校學電腦?」
「我們慢慢討論。」淑華溫柔地拍著女兒的背。「何況你還有兩個老師幫忙,小時候你算過命,一生遇貴人的。」
「好。你給我帖子。」
「以後大家都放心,可以互相照顧。」
星期六的早晨,靜文剛預備到隔聲的小房間練聲,她聽見門鈴聲。正待去開門,學江已先一步走到門邊。
「啊——不行,我沒預備,而且——那些藝術歌曲不適合舞會。」她意外又吃驚。
訂婚,也只是開一個派對,請來許多信哲與靜文的同學,雙方家長只象徵式地出現,待他們交換了訂婚戒指,家長們就把會場留給了大堆年輕人。
靜文在詢問抬小姐奇異的眼光下走出去,站在走廊上等。她等了五分鐘,看見顯志半跑著出來,拖著她從後樓梯下去。
「不。我回家。」他落落寡歡。
「珠寶店?去金舖買就行了。」她立刻說。她從來沒有奢望擁有珠寶。
幸福的感覺一直包圍著她,無邊無際的喜悅一直朦朧地在心中迴旋。上帝對她太好,幾乎賜給她最好的一切——她的美妙嗓子、她的名氣,還有信哲,還有她可預見的美好前途,實在不該有任何不滿。即使父親的早逝,困苦的生活已成過去。前途是一遍錦繡燦爛,她滿懷感恩的心。
「沒有問題,你的母親就是我的,我們接她來同住。」他說。
願這好運氣一輩子跟隨她。
她穿了自己最好的一套衣服,也只不過是件人造纖維的長裙。大概舞會中的女孩子以她最小,年紀小,個子也小,其他的都是留學生吧!看來氣質風度都有點不同,那種從內心發出的自信令人羨慕。
「我是個專心一意走一條路的人,無論如何要對我有信心些。」
「我不是故意為難。那天你走了後媽媽傷心了很久,你是他唯一的兒子。她想見的是你,不是我。」
「我喜歡長裙,端莊些,斯文些,古典些,像公主一樣。」
「顯志沒有回來,也沒有電話,這孩子。」
這幾年,她上課又拍拖,對著淑華的時間少之又少,她很內疚。除了每次得獎的獎金都給淑華外,每個月的薪水也交回一半。
「不在。」很不禮貌地立刻掛斷電話。
「但是……靜文,你還小,在這個時候交男朋友會不會影響你?」
在中大,靜文很出風頭,很受同學歡迎。她美麗又平易近人,再加上美妙出色的歌聲。很快地征服了校園中每一個人。大家都知道安靜文,大家都喜歡接近她。
「我怕他一個人在外被人欺負。」
整夜,靜文聽見淑華的唉聲嘆氣,母親擔心得睡不著,她又何嘗能合眼呢?
「我沒病。」顯志迅速地看靜文一眼,視線立刻又收回眼底。
「換一份工作,找一個好女孩,各自工作賺錢不就行了?」
她又試著打去顯志公司,卻已下班。
「靜文——」學江極有歉意。
她一邊練習唱歌,一邊苦練鋼琴,絕對不浪費每一分一秒。學校教授也對她極好,往往肯作額外的指導,她覺得她是幸運的。
「他一直是好孩子,這幾年在外面學壞了,他沒人照顧,可憐。」
靜文開始時有點擔心沒人買票,令她意外的是居然反應很好,一個星期已賣得七七八八,在給她打了強心針之餘,她也有了壓力。
上帝祝福所有相愛的人。
「我看你該讀大學,」淑華說:「大學裏的音樂系出來,那才可以出人頭地。」
「那也行,你接媽媽同住,我每個月付房租和生活費給你。」
「靜文,來,替你介紹,他是信哲,我先生的弟弟,才從澳洲回來。」學江介紹。
「為什麼不行?」他溫柔有情地望著她。「我喜歡你,我們做朋友,我不會帶壞你的。」
「他一個人住在九龍,剛出來做事,在公司做文員。」
每天早晨她六點鐘就起牀,到大學後面的空地練習發聲,唱足一小時才回來吃早餐,然後趕去學校上課。
淑華一個人在做手工皮帶,不見顯志。
「嗯。」不置可否。
「哥哥呢?」
「不想那麼快。」她垂下頭。
報上寫「你不能相信嬌小的她能有這樣宏亮醇厚美妙的歌聲,這麼年輕的她有那樣的技巧,感情的運用又恰到好處……」
第二天,他們飛泰國度蜜月。
她努力地回答那些問題,她不曾預料到,第二天的報紙把這些回答全登出並讚她是最具潛力的年輕聲樂家。
「很兇只是我的感覺。」
「不急,不急,這副眼鏡還看得見,不必浪費。」淑華一個勁兒搖頭。「我買了隻雞,用中藥煮好,明天讓你跟顯志補一補。」
「你是名聲樂家,不能虧待你。」信哲笑。「你現在是青出於藍更勝於藍,你比嫂嫂更出名。」
「在電視電影看過,沒學過也沒跳過。」
「我只是剛走上藝術之路的學生,能不能成家還是未知之數。」她展開一個自信的微笑。「但我一定盡全力。」
為了不影響陳家的客人,靜文退到臥室門後。但——她聽見母親熟悉的聲音。
「對將來你有什麼打算?」
「你怎麼這樣跟媽媽講話?」靜文很不滿。「跟什麼人學得這麼沒禮貌?」
「你的老師是誰?」
「你現在看來很健康。」淑華打量她。
「『啊』表示什麼?開心?意外?還是不高興?靜文,你講話。」信哲急切地說。
「真的要開獨唱會?」靜文仍是不肯相信。
「做人要謙虛,她是老師我就尊敬她一輩子。」
但,顯志沒有來參加。
「媽,什麼時候可以吃午飯?」他不耐煩。
不但在學校,就連家裏他和任何人都不多說話,作為他的妹妹,靜文就完全不了解他,從小到大,他們不曾正式深談過。
怎麼想到「相襯」兩個字了呢?
淑華搬來與他們小倆口同住,幫他們主持家務,並辭了工作,信哲很尊敬她,對她很好,她的臉上開始多了笑容。
「好好地計畫一下,過了這個冬天,明春吧!當大地一切欣欣向榮時,你開獨唱會。」
「把我介紹給大家。」信哲急切地說。
「今天周末,你又不回家看媽媽?」她說。
「現在開始還有五個月,來得及預備。」信哲信心無限。「媽媽已去替我們訂酒席。」
「讀了那麼多年電腦,不能有改善?」
「他?!」那男人語氣不好,充滿了疑惑。「你是誰?為什麼要找他?」
「我……沒有辦法。」看來他是真為難。「不瞞你說,如今我仍只是公司的信差。」
「那人很好,很照顧我。」
當然不能說。
但他是善良的好人,靜文能肯定。或者他屬於那種不善表達感情的人。
「不、不、不,我不行。我只是幼稚園生,活到老學到老。」她謙虛說。
顯志,實在愈來愈古怪。
「信哲條件好,快快結婚好了媽媽一件心事,」淑華說:「不要夜長夢多。」
「我m.hetubook.com.com情願你愛我一輩子。」他壓低了聲音。
「明天早晨回去。」眉宇間有著不耐煩。
「好像在逃難。」她笑。
快開場時,靜文閉上眼睛開始禱告,她要靜心靜意,不讓緊張不安的情緒打擾著她。臨出台前,她覺得自己的雙腳都在抖,這和以前的比賽不同,那時她還沒有名氣,唱好唱壞只是得獎不得獎而已,現在,背上包裹沉重。
「靜文,是時候了。」玉明鼓勵著。「香港年輕的一輩中,你已是最好的,很多人已在期待著這一天。」
這天,學生一直進進出出,吃完晚飯學江仍沒時間給靜文上課。
可是當她一開口,唱出第一個音符時,台下所有人都抬起頭來,驚異的眸子彷彿在問:「這麼美妙的歌聲是這小小個子的女孩子唱的?」
「靜文!」顯志叫住她。從衣袋裏拿出一百元,迅速塞到她手心。然後,頭也不回地就朝路的另一邊奔去。
「你知道我只有母親,我想——她能跟我們住。」她凝望著他。
「但是……」淑華猶豫著,她像在考慮用什麼措辭。「聲樂家都有很好的氣質、很好的學問來陪襯,否則也不能出人頭地。」
「有沒有女朋友?」淑華輕輕地問,彷彿這問題會驚擾他似的。
「不是文員?」她意外。
「我是他妹妹靜文,他在嗎?」
「太好了,太好了。」學江一把抱住她。「你是我的驕傲。」
「但是——」
她又在一個沒課的下午親自去見李玉明老師,坐在李家小客廳,她又變回一個聽話乖巧的中學生。
「事情多得連一個電話都不能打?」
「我一生唯一的心願是讓你過更好的生活,起碼像爸爸在生時,我不怕辛苦。」
「有時買飯盒,有時吃餛飩麵、粉,有時吃罐頭湯。」
「不讓我見伯母?」
房子是現成的,解決了現代香港人最大的問題。其他的東西稍加添增,再布置一下也就很像樣了。
靜文除了苦練聲樂外,也加緊了溫習功課,既然預備考中大音樂系,就要及早準備。
整天上課都有些神思恍惚,心不在焉,想到信哲會來學校門口等她,一絲微笑忍不住從嘴角溜出來。
請帖早已全部發出,信哲、靜文各自請他們的同學和朋友,還有幾位幫過她的老師、教授。靜文很興奮也很感激,她終於擁有了今天,這是她以前從未想過的。若不是碰到中學的好老師李玉明,全力支持她學聲樂並介紹學江給她,她大概也不過是個中學畢業的普通小文員,現在她太滿足,上天對待她太厚。
如果早趕回家,其他學生都沒來,那麼她可以先練習。
「顯志,媽媽叫我來看你。」靜文向他走近。她不明白為什麼顯志會怕她。「昨天你沒回家。」
他——怎麼會看中她?
信哲帶靜文去買結婚戒指兼且買幾件衣服。周末的尖沙咀人山人海,彷彿全香港的人都湧到這兒了。他們被人潮湧著前進,不由自主地前行又前行。
這回靜文真的呆怔了。顯志怎能用這樣的態度對她?她是他唯一的妹妹。
「你不贊成嗎?做生意才可以發財,和別人做事,是沒用的。」
「沒事,沒事!」淑華用紙巾抹一下。「人老了,一切退化。」
「昨天、前天找了你無數次,媽媽擔心,你不回家也沒電話。」
「如果你爸知道你這麼傑出,一定好高興。」淑華說:「星期天我到墳上告訴他。」
「我會加緊練習。」
「有些事我們現在不明白,但必有道理,」靜文說得極好。「我們要有信心,不要報怨。」
她只在信哲父母的家裏逗留了個半小時,她心裏很清楚什麼事比較重要,而且學舞對她來說很容易,一學就會,而且舞姿美妙,大概藝術這樣東西是互通的。
靜文嬌俏地笑,她心中也充滿了喜悅和憧憬,對信哲,她絕對滿意。
「媽,你吃。」靜文把雞腿送給淑華,「我在老師家吃得很好。」
「不、不,怕老師知道不好。」
她沒有反對,這也沒什麼不好,反正這輩子她已認定他。
「還說不是天才。」淑華咕嚕著。
「我……現在走。」
「我來找你。」他立刻說。「三點。」
「兩個人互相有信心比什麼代表都好。」
「我一定像你和曾學江老師一樣,誠心傳授我的全部音樂知識給下一代。我自己受過你們的恩典,我該接棒做這件事。至於獨唱會——我沒想過,我可以嗎?」
結婚的事就定了在聖誕,靜文這邊沒有什麼可預備的,她們送不出什麼嫁妝。
「我會告訴他。」靜文收拾了心中的不快。
「我不知道。我只是不喜歡他對你的態度,其他的你也別想那麼多。」
淑華猶豫一下,終於接受。靜文的話令她覺得很有信服力。
「沒理由整天不在,到現在還不回來。」淑華憂形於色。「這孩子也不知道人擔心。」
自丈夫去世後,第一次再展示這種由心底發出的笑容。她很滿足,目前這種平靜安穩的生活令她彷彿回到從前,不再憂柴憂米,中間的艱苦日子已過去。最令她開心的是:顯志每星期來見她兩次,履行了他的諾言。
「又學電腦又加班?」靜文皺眉。「見到他叫他小心身體。」。
靜文找了一個學江沒空授課的黃昏,打電話去顯志寫在日曆上那個號碼。
「什麼時候開?」
「下個月才開始。」他笑。「才畢業就上班——太辛苦,太對不起自己。」
「學校的老師?或嫂嫂?」
「哥哥今天也回來嗎?」靜文轉開話題。
「說我是戲子?」她不依。
她求好心切,簡直是完美主義者,她絕對不容自己有失。
第二天報紙上有大篇幅對靜文的報導,對她的歌唱造詣推崇得不得了,更稱她有潛質再進一步,晉升世界級。
是陳信哲,學江丈夫陳浩哲的弟弟。
「我喜歡穩定。」她是保守老實的。
「別傻,記住李玉明和嫂嫂說的,你已是目前香港年輕一輩的聲樂家中最好的,要對自己有信心。」信哲安慰。
「找到他叫他無論如何回來一趟。」
靜文心中難過。芎什麼父親會這麼早逝,要他們面臨這麼多困苦呢?淑華和她前世做錯過什麼,要今生來還呢?
一曲既終,如雷掌聲歷久不衰,好多人對她伸出了讚揚的大拇指,連評判都微笑地望著她。她想,這是否表示她會得獎?
「聖誕夜是我的婚期,你要來參加。」
信哲也對靜文笑,黑眸中盛滿了欣賞之意。
比賽結束,她果然得到藝術歌曲組冠軍,在台上領完獎下來,立刻被記者包圍,各種問題如潮水般包圍她,令她難以招架。
「不。鑽石才能代表愛情堅貞。」
信哲但笑不語,胸有成竹地帶她到一家規模並不大的珠寶店。
「信哲,太浪費了。」她正色說:「其實買一枚小小的珍珠已經足夠。」
「我說的是事實。」
「是、是。你真是出門遇貴人,人人都對你那麼好,算命的沒說錯。」
「顯志看來有心事。」淑華深思。
他沒有出聲,算是默認。
「哦,沒聽你提起有哥哥的。」
「立刻,立刻,」淑華凝望著兒子。「你吃完飯就走?」
她擔心臨場會否唱得如平日一樣好?是否會失水準?會不會有些意外的小阻礙?患得患失的心情下,她竟失眠了。
「那真好。」淑華推推眼鏡,笑了。「算命的說過你一生遇貴人。」
「我每天都練,回家表演給你看。」
靜文立刻想起下午衣著時髦、神情愉快的哥哥,他答應打電話的啊!
「你教?!」
有限度地,她收了三個十六歲而且有些基礎的女孩子,她記得答應過玉明老師,她會盡心盡力地傳授聲樂知識給下一代。
他訂了一對結婚戒指,又為她買了一枚小小的一卡鑽石。她一直用眼神阻止他,她不想浪費,她戴一枚鑽石而不能讓母親生活得更好些,她不會開心。然後,他帶她到酒店的咖啡室。
「知道。」他轉頭不再看她。
「你有老花了?媽媽。」
「如果教得會我,可以答應。」
她並沒有入住中大學生宿舍。
電話裏一陣沉默。
「媽,我得失心不重,我並沒有非贏不可的心態,我唱歌是興趣,是與生俱來的本能。」
「不是說這個。」她喜歡他的信心和衝勁十足。「只是生意的事我不懂,幫不了你。」
「是你?」他沒有表情。
「我——有事。」突然臉上冒上一抹暗紅。
她發誓。
這天放學回到陳家,正準備洗一個臉就開始練聲,等學江來指導,發現陳家來了客人,是位年輕的男士。
她吃驚地轉身,看見一張年輕帶笑的臉。
兩個年輕人從一開始就互相有好感,談得又投契,像小溪裏愉快的小尾小魚,帶來無限生機與希望。
「是嗎?是嗎?」淑華怔怔出神,忘了流淚。「那男人很兇?他怎樣?」
「不許隨便批評我的朋友。」
但是淑華才五十歲出頭,怎麼叫老?
「有空可以請他過來一起晚餐。」善心的學江很好客。「我歡迎你的朋友、親人。」
「信哲說你學聲樂的,可不可以表演一首歌給大家聽?」司儀來到她面前。
「在外面等我,我就來。」他頭也不回地大步走進一扇門裏。
「沒什麼事不必打電話來,不方便。」
「不。沒有困難。」他垂下頭,臉上又有一抹奇怪的暗紅。
實在也難怪她心中怨恨上天奪去了年紀不老的丈夫,如果一切如前,她擁有何等幸福的家庭?父慈子孝女兒乖,這一切都www.hetubook.com.com不能以金錢來衡量的。現在——她的淚水悄悄地從鏡片後無聲滴下來,是她命苦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他是好人。」他不看靜文,臉上的暗紅褪去。
「是我們都好,所以上帝讓我們遇到肯幫助我們的貴人、善人。」靜文說。「但是上帝拿走了你父親。」淑華對這件事耿耿於懷。父親去世後,她不肯再去教堂。
這一個星期,顯志沒有回粉嶺的家。
「經濟情況不好以後會改善,讀完高級電腦可另找份工作,或晚上做另一份工作,很多人趁年輕時都這麼做。」她放柔了聲音。
坐在火車上,母女倆都沉默無言。
「怎能有營養呢?」淑華嘆息。「有一天我能搬出九龍跟你一起住就好了。」
「眼睛重要,媽媽。」
的確是好運氣選中了她,不但在聲樂上進步得一日千里,有令學江驚異的成績,她也順利地考進中大音樂系,主修聲樂。
「我讓顯志陪。你有空還是好好練聲,報上說你是不可多得的天才。」
「媽媽,你還沒換眼鏡?」她叫。
「你有名,是,但女孩子始終要嫁。」
她已穩穩地踏上了她夢寐以求的聲樂家道路。
「你要自己出來做生意?」她意外。
大概這是他最大限度的條件了。
「下周末澳洲同學會有舞會,請你去。」他好像是有備而來。
「你的一切令我覺得驕傲,我沒看錯人。」玉明愉快地說。
「啊——信哲這麼說的?真的?真是個孝順的好孩子。」淑華高興極了。
「不,不方便——」他眉心緊蹙。「那是房東包租婆的電話。」
淑華的眼睛有點奇怪,彷彿怕光似的,而且淚汪汪的,有點模湖。
「告訴嫂嫂明天要補課,」他耳語。「晚兩小時回家。」
靜文嘴裏不跟母親爭辯,但她肯定地告訴自己,大學是無論如何不唸的,母親工作得這麼辛苦去供養她,於心何忍。
這夜玩得很開心。信哲的同學們都很喜歡她,對她像小妹妹般特別優待。雖然她初學跳舞,卻不比任何人差,而且愈跳愈純熟,小小巧巧的身影,竟大受歡迎。
婚禮在聖誕聲中寧靜、溫馨地舉行過了。一如靜文事先的要求,不鋪張不豪華,沒有大鑼大鼓的音樂,只溫馨而精緻。靜文是個美麗嬌小的新娘,她無限喜悅與幸福地倚在信哲身邊,信哲驕傲地擁著靜文,他嬌小可愛的妻子,彷彿擁有了全世界。
「你已經是最好的。」他喃喃說。
「我會。你先休息,明天你也要回工廠。」
「是這樣的。」淑華有絲忸怩。「靜文在老師家又吃又住,我們又付不起學費。平日我要工作,只能等周末周日來幫老師做家務、打掃房子,請老師接受。」
「你——先回去。」他生硬地說。
看他那蒼白的臉——靜文愈來愈不懂他。
「我自己回去。」
她沉思一陣,考慮一陣。
許多人要求靜文收他們為徒,願意追隨她苦學聲樂。
「不知道。沒有電話來,」淑華搖頭。「上星期他拿了五百元給我,說是加班費。」
「你是不是有什麼困難?我們討論一下,看是否可合力解決?」她關心,始終是兄妹。
「他不講出來,誰能知道呢?」
「我不會怯場。」靜文充滿了自信。
於是問準了母親淑華,又得到信哲家長同意,訂婚的事就籌備起來。
顯志一震,顯然這突如其來的熟悉呼喚令他受到驚駭。他抬起蒼白的臉。
「信哲已讀完大學,回來工作,」學江愉快地說。「他已在銀行找到工作。」靜文不好意思立刻去練聲,只好陪坐一旁。
「媽,你的眼睛有事?」靜文極關心。
靜文,她總能帶給人希望似的。
輪流著,一個個上台表演。輪到她的時候,她完全不緊張,輕輕鬆鬆就上台,很自然地把平日已練得滾瓜爛熟的歌曲唱出來。
他們都不想走得太遠,因為獨唱會的所有籌備工作在前面等著他們,他們要以絕對興奮與期待全心投入。
「我走了。」他頭也不回地衝出去。
依然沉默。
「不要這麼講,我們就是一家人。你想做什麼我一定同意。」
她和信哲比較有能力,就讓他們負責媽媽的生活,這個年代也不分什麼兒子或女兒了。
「我講的是道理。」他悻悻然。
「全靠你,辛苦你了。」
這一夜,他們盡興而歸。
「知道嗎?打電話要來報名學歌的人多起來,但我不接受,」學江認真地說。「我要把更多的時間留給你。」
一早,她坐火車回粉嶺。
像往日般的沉默,像往日般的沒有表情,靜文無法從他永無變化的臉上看出什麼。
「我知道,我明白,我沒事。」她揮揮手。
「這孩子,但願我能懂他。」
顯志為什麼要騙淑華今天加班?
「不、不、不,學聲樂的人不一定要上大學,練習聲音,練好氣,與書本無關,」靜文搶著說:「中學畢業後我一邊做事一邊學。」
一份報紙舉辦一個盛大的歌唱比賽,分藝術歌曲組與流行歌曲組,學江鼓勵靜文報名參加前者。
「就到了,同事介紹我一家相熟的珠寶店,在前面的商場裏。」
「不需要太大場面。」
「星期六我回去就是。」
接著,他們也不喫下午茶,站起來匆匁離開,好像逃避一群大黃蜂。「顯志……不願見到你?」信哲問。
吃完飯坐了一會,顯志就說要走,彷彿他回來就是為了吃這餐似的。他甚至沒跟淑華多說兩句話。
「沒有對手,信哲。」
「對我沒有信心?」她問。
「談什麼?你說。」
「你是否在中大讀音樂系?」
但信哲那邊卻忙碌熱鬧,也許信哲是最得寵的小兒子,父母對他無微不至,什麼都要最好、最講究的,令靜文大有壓力。「信哲,我家的情形你知道,我們負擔不起值錢的嫁妝。」靜文很為難。
「把九龍家裏的電話給我。」靜文說。
「記住周末要回家,下次我不會再來找你,」她終於說:「弄得自己這麼神秘。」
「顯志自己夠怪,交的也是怪朋友。」
靜文想起他一身時髦名貴的衣服,但她不敢說,怕淑華更擔心。
「沒有天才這回事,我苦練。」她說:「而且我以平常心參賽,完全不緊張。」
「他那麼大一個人,又是男人,總要自己闖的。」
「臨場的表現極重要,不能怯場。」
「那麼公司呢?我打去公司找他。」
顯志看來有很多心事,他不像她這般開朗,什麼心事都放在心中,這樣下去他會更不快樂。她為顯志擔心,卻又不敢講出來。
信哲和淑華都比她更興奮,信哲很以她為傲,淑華更不得了,逢人就講,好像這次得獎已能光宗耀祖。
「請問……知道他家裏電話嗎?」
「也——不一定要結婚。」
「記得你答應過我的話,多去看媽媽。」她主動站起來,付錢離開。
「可能要遲一班車。」淑華回到簡陋的屋子裏。「等他回來我們去喫早茶。」
有了戀情滋潤,靜文益發美麗嬌消。連她的好友蓓華都忍不住讚:「你愈來愈美。」
靜文微笑點頭。很斯文的年輕人。
「下午碰見他,他明天回來。」
「你的電腦還沒學完?我已大學畢業。」
「至少不要接東西回家做,你眼睛愈來愈矇了。」她苦口婆心。
靜文默默地坐在一邊。上班時間,顯志到郵局去做什麼?那詢問抬小姐講得理所當然似的,難道顯志不用上班工作。
「那怎麼行。下一次他回來記住問他。」靜文笑。「哥哥也是,糊里糊塗的,萬一家裏有事怎麼找他?」
「好。第一件,若我再找到一個潛質像你這麼優厚的孩子,我交給你,你替我訓練。」玉明眼中閃耀著動人光芒。「另外一件事,我一直在等你的獨唱會。」
難怪顯志看來有心事、情緒不好,整天對著那麼不禮貌、沒修養的包租人,怎能開心起來呢?他該換一間房子。
「是老師給我的機會,我一輩子不忘。」
「啊……」淑華從針線中抬起頭。「他是不是在追求你?」
快五點,詢問抬小姐已在收拾預備下班,顯志才匆匆忙忙地走進來,他垂著頭,很疲累的樣子。
「不——三點鐘走,晚上有課。」
「太辛苦你了,靜文。」
學江有很多其他學聲樂、學鋼琴的學生,她要在老師沒有其他學生來的時間上課。她不想浪費老師的時間,雖然學江安排了她的課,她卻願意把最好的時間讓給其他學生。
天氣變冷,聖誕氣氛漸濃,靜文和信哲的婚事也更近。
「說就容易,做就好難。」
「你若不來,我到你家等,等到你出現為止。」
顯志迅速看那詢問枱小姐,又向裏面張望一下,手足無措又慌亂。
她像往日般早起,其實她根本沒有睡,全身每一個細胞都在跳躍,都快樂,她根本不需要休息。
「記得,周末一定要回來。」淑華一再叮嚀。
「是……曾老師丈夫的弟弟,剛從澳洲留學回來。」她不想對母親隱瞞任何事。
靜文完全不管他生意的事,反正也不懂。信哲卻很幫靜文,獨唱會的事在他大力支持下將在三月二十六日,靜文二十四歲生日那天舉行,門票也開始送給親友、同學、朋友,也公開發售一半。
「我又沒有告訴公司。」他橫她一眼,怪她多事似的。
「我因你而驕傲。」他擁著她再人舞池。
從粉嶺的家回到學江那兒,信哲在等她。
旁觀的另一個參賽者輕輕拍拍她,悄聲說:「你太棒了。」她報以禮貌的微笑。她不知道是否真的太捧了,只是,她毫不緊張地唱出平日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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