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幻影書

作者:保羅.奧斯特
幻影書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八章

第八章

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
喔,難怪妳剛剛會突然發脾氣。
艾瑪閉著雙眼,兩隻胳臂往上一伸,模樣就像個小孩——要人抱抱、要人哄——於是我俯低身子親吻她,緊緊貼住她的嘴,用舌頭撥開她的雙唇。我當時兩膝跪地——兩隻手都泡在水裡,手掌扶著她的背、兩肘抵靠著浴缸邊——艾瑪突然伸手繞過我的頸背,把我牢牢抱緊,我一時失去平衡,整個人跌落浴缸、壓在她身上。兩人的頭當場沒入水中,沒一會兒,我們趕緊爬起來,這時艾瑪眼睛睜開了。洗澡水濺得到處都是,雖然兩個人都嗆著了,但沒多耽擱喘氣,立刻換好姿勢,重新熱吻起來。接著便是為時甚久、一次接著一次吻個沒完沒了。我無法描述後來那些高難度動作,總之我將艾瑪抱離浴缸,兩人嘴唇全程沒有片刻分離、舌頭依然緊緊糾纏;等她出了浴缸,我甚至還騰出雙手,拿浴巾從頭到尾擦乾她的身體。我想起來了;我還記得等她身體乾了之後,她動手剝掉我身上的濕襯衫,然後解開皮帶、脫掉我的褲子。她當時的動作如今仍歷歷在目,我清清楚楚記得我不斷親吻她,兩人躺在一堆浴巾上,就地做起愛來。
倒是沒講那麼白;但意思差不多就是了。她要你明天就走;她打算明天去阿布奎基的時候順道把你載去機場。
我屋裡就只有那麼唯一一部電話機,放在廚房。要是我上樓回臥房,萬一艾瑪更晚才打來,我擔心自己聽不見鈴聲——就算聽得到,也來不及跑下樓來接。我當下沒了主意,不曉得該怎麼辦。我在廚房裡待了好幾個鐘頭,希望出現轉機;等到凌晨一點多,我才走到客廳、躺在沙發上。那張彈簧嘎吱作響的沙發,正是和艾瑪初識那天夜裡,我幫她鋪床單、打算讓她將就睡一晚的同一張沙發——真是一個可以讓我胡思亂想的好地方啊。直到天色微亮,我滿腦子淨想到車禍、火災、急病發作、摔下樓梯……想著想著,不知何時,屋外傳來陣陣鳥鳴;接著,我便昏昏沉沉睡著了。
如果能料到事情會變成這樣,當初我就不會把艾瑪一個人留在莊園。那天早上我無論如何也要強迫她帶著那批書稿跟我一起上接送小巴,不由分說硬把她帶到機場、跟我一塊兒搭機離開。就算不那樣蠻幹,我也有得是機會採取其他措施。回到佛蒙特之後,我們通過四次電話,沒有一次不提到斐妲。可是我總懶得花力氣聊她,我覺得那些對我來說已經全部成為過去式了,我只對規劃未來人生有興致。我在電話中對艾瑪嘰哩呱啦講個不停,講房子的事、講我幫她準備的房間、講我幫她訂購的家具。我真該抽空問問她、要她仔細說說當時斐妲的心理狀態,可是艾瑪好像也很喜歡聽我講那些家居瑣事。她說她已經著手準備搬家——陸續將衣物打包、裝進紙箱,衡量哪些東西該帶走、哪些東西要留下;還問我書架上有哪些書跟她的重複——那時候她壓根沒料到自己會碰上任何麻煩。
那幾個鐘頭時間我都獨自待在屋子裡,極力遏制我將要被驅逐的怒氣,我在艾瑪面前盡力擺出好臉色,但其實我心中跟她同樣氣憤。斐妲的做法實在太欺負人;怎麼可以邀請人到家裡,卻又把人攆走?就算要把人攆走,好歹也當面給個理由,而不是派一個又聾又啞的僕人居中傳話,而且只把話傳給另一個人,還老不客氣用手指著你。我知道斐妲當天心煩意亂、從一大早就承受極大的悲慟,但是就算我千方百計幫她找各種藉口,還是無法改善我的心情。為什麼我會在那兒?為什麼派艾瑪跑到佛蒙特、拿槍逼我就範,大老遠把我帶到那兒去?不就是因為他們想要見我。畢竟,邀請函還是斐妲自己寫的;是她拜託我到新墨西哥州看海特拍的影片。艾瑪說她花了幾個月時間說服他們答應找我去那兒。我原先一直以為是海特不同意,經艾瑪和斐妲努力說服之後才願意見我一面;後來,在莊園待了十八個鐘頭之後,我漸漸發覺自己一路以來都想錯了。
可是你剛剛知道我很生氣吧。
接下來兩天,天天燒個不停,可是艾瑪兀自忙她自己的事情,讓阿璜與康琪塔去幫忙,她並沒有參加。到了第三天,連景片都從攝影棚後頭拖出來燒了。道具燒了,戲服燒了,海特的日記也統統燒了;甚至連我當初在艾瑪屋子裡看的那本日記也燒了,事到如今,我們卻仍渾然不覺事情的走向。那本筆記寫於一九三〇年代初,遠遠早於海特重新拍攝新片。一旦銷毀那份資料,就算艾瑪寫的那部書最後問世,裡頭的內容將變得不足採信。我們理應及時想通這一點,可是那天晚上我們通電話的時候,艾瑪只略略提及那件事;那天談話的重點集中在海特的默片上。由於那些影片都已經有複製拷貝流落在外,斐妲擔心萬一有人發現莊園內存放了那些默片,難保不會有人查出海特史貝林就是海特曼恩,所以她決定要將那批默片也一併銷毀。斐妲已殺紅了眼,艾瑪向我轉述她說的話:當然非得斬草除根不可;只要遺漏一件沒清除乾淨,辛辛苦苦燒掉那麼多的東西就全成了做白工。
我帶她進浴室,接下來那半個鐘頭我就坐在地板上,先幫她搓背、抹手洗腿、接著洗胸、臉、手掌,然後洗頭。她一直哭一直哭,久久停不下來,但是慢慢地,那些步驟似乎逐漸奏效了。我說:把眼睛閉上,別動,別說話,把自己泡進水裡,放鬆,完全放鬆。我很吃驚她居然乖乖聽從我的每一道指令,即使在我面前赤|裸身體也絲毫不感到羞赧。那是我頭一回在明亮的光線下看見她的身體,但是艾瑪卻表現得就像她的身體已經完全屬於我,彷彿我們早已度過彼此需要遲疑的階段。她整個身子軟攤在我懷裡,溫馴地任由熱水包圍著她,溫馴地接受我就是命中注定要來疼惜她的人。沒有其他人了。過去七年來她一個人住在這棟小屋,我們都知道:該是她結束獨居生涯的時候了。我開口說:搬來佛蒙特跟我一塊兒住吧,妳可以在那裡把書寫完,我會天天幫妳洗澡;我翻譯我的夏多布里昂,妳寫妳的曼恩傳,該休息的時候,我們就幹一回;我們要在屋子裡到處幹;我們要在後院、樹林子裡大幹三天三夜。我們要大幹特幹、幹到天昏地暗,然後我們再乖乖回去繼續譯書寫書,等到全部譯完寫完,我們就離開佛蒙特、搬到別的地方去住。艾瑪,任何地方妳說了算,怎麼樣我都願意,完全沒有一點問題。
我一讀完,立刻撥電話過去,但是她沒有接;有一次終於接通了——我聽得見另一頭的電話鈴響——但是艾瑪始終沒有拿起話筒。我一直等它響了四十、五十幾聲,不死心地希望電話鈴聲能讓她分心、能驚醒她,讓她不要一直盯著那些藥丸。再多響五聲看看?再多響十聲是不是就能阻止她?最後,我決定掛上電話,找出紙筆,寄了一封傳真過去。艾瑪,拜託跟我說說話,拜託妳,拿起話筒跟我說說話。傳過去之後,我立刻又撥了一通電話,可是這次響了六七聲之後就斷了線。剛開始我不明白怎麼會這樣,後來才知道:她當時一定是把電話線給扯斷了。
所以今晚我決定不打電話給你了。因為你會告訴我一切都是意外,你會說那不是我的錯,最後我會慢慢被你說服。我多麼希望能夠相信你,可是明明就是我狠狠推倒她,我狠狠推倒一個八十歲的女人,她是被我害死的。這跟她以前怎麼待我沒有關係。我親手殺了她,如果我聽信你的話,誤以為自己沒有過錯,日後只會讓我倆生不如死。無法逃避,無從逃避。我現在如果不這麼做,就必須掩蓋真相,一旦我開始自欺欺人,我的良心就會一步步消失殆盡。我必須利用自己僅剩的勇氣,我必須自我了斷。感謝老天賜酒。我在倫敦看過廣告看板上寫著:喝健力士,倍增力氣。現在,我喝龍舌蘭,倍增勇氣。
剩下的就是一間廚房、一間起居間、一間臥室和一間書房。我曾想坐下來讀讀艾瑪的書稿,可是沒有先徵得她的允許就逕自拿來看,我覺得不妥。當時她已經寫了六百多頁,不過那全是初稿,除非哪個原作者破例請人對他尚未完成的作品表示意見,否則絕不能偷看未完成的稿件。稍早前艾瑪曾指著那堆稿子給我看(還對我說):喏,磨人精就在那兒,可是她並沒有提到讀它這件事,我可不想在兩人才剛開始交往就濫用她對我的信任。於是我轉而瀏覽她平日活動的四個房間裡的其他東西來殺時間,我一一查看冰箱內的食品、臥室衣櫥內的衣服,以及起居室架上擺放的書籍、唱片、錄影帶。我從中得知她喝脫脂牛奶、使用無鹽牛油塗抹麵包、偏愛藍色衣物(尤其是深色系)、對於文學與音樂的接受度很廣——而且品味跟我十分雷同;從漢密特到布賀東;從普高雷西到明格斯;維瓦第、維根斯坦、還有維庸……然後我在某個角落發現海倫在世時我出過的每一本書——兩本評論集、四本翻譯詩集——我想到從未在自己住家以外的地方同時看到那六本書擺在一起。另一個架上,陳列著霍桑、梅爾維爾、愛默生、梭羅等人的著作。我抽出一本平裝版霍桑小說集,翻到〈胎記〉那篇,就坐在書架前的磁磚地板上,當場讀了起來;我邊讀邊揣摩艾瑪小時候讀到那篇小說時的感受。正當我讀到小說結尾處(現世已令他不堪承受;他無能超越層層的時間迷障……),就聞到屋後窗口飄進一陣煤油味。
對呀,那個人的嘴巴就是這麼厲害,天底下最厲害的一張嘴巴。
結果,我既猜錯也猜對了。除了我誤以為她沒有回到家,其他部分全都猜對了,但並非我原先瞎猜的那些意外。艾瑪六點剛過幾分鐘就把車子停在她的小屋前。她向來習慣不鎖門,所以當她看見小屋的門敞開,並不以為意,但是煙囪冒著煙令她相當詫異,完全無法理解。就算阿璜或康琪塔送乾淨衣物來或是過來清理垃圾,當時是七月大熱天,幹嘛生火呢?艾瑪撇下後座的食品雜貨,先進屋瞧個究竟。只見斐妲彎身蹲在客廳火爐前面,不斷將紙頁揉成一團、丟進火爐,整個姿態、動作,就像「馬丁佛洛斯特的翻轉人生」的最後一幕搬和_圖_書到現實世界重演:諾博史登豪斯燒掉自己的小說稿,只求能讓艾瑪的母親起死回生。室內飄散著紙屑餘燼,宛如折翼的黑色蝴蝶,在斐妲周圍翻飛;蝶翼邊緣原本閃現的橘色火光,剎那間變成慘白死灰。海特的遺孀埋頭專注做自己的事,一心一意要完成這件事,連艾瑪進門她都沒抬頭看一眼。尚未丟進火堆的紙頁散落在她膝旁,只剩一小疊八吋半寬、十一吋長的紙張,約莫二三十張,頂多四十張;如果全部只剩那些,那表示其他六百頁書稿均已化為灰燼。
妳當然要去呀。艾瑪,那是妳整部書的最後一章,妳非得親眼見證整個過程不可;妳一定要堅持到最後。
我萬萬料想不到斐妲會用對待我的方式對待艾瑪。海特生前要我留在莊園觀賞他拍的影片;後來他一死,斐妲便想盡辦法不許我看片。海特承諾讓艾瑪為他立傳;既然他已不在人世,我怎麼沒有絲毫警覺斐妲也會百般阻撓、硬是不讓那部傳記公諸於世?兩個情況幾乎一模一樣,我卻完全沒有察覺事態也會有相似的發展。或許就因為那兩件事在數量上天差地別使然。讓我看片頂多才花四五天工夫;艾瑪那部書可是耗了將近七年光陰。我完全沒想過居然有人會那麼心狠手辣,將別人七年的心血結晶摧殘殆盡。我連想都不敢想。
那我得見識見識那個人的嘴巴有多厲害;在哪兒?快點湊過來。先生,把你的嘴巴貼在我的嘴巴上。讓我考慮考慮要不要相信從那張嘴巴說出來的話。
傳真機啟動的時候,我剛在沙發上睡著。當時是佛蒙特清晨六點鐘,但新墨西哥州仍是深夜,傳真機響了三或四聲的時候終於吵醒了我。我才剛睡著不到一個鐘頭,前面幾聲沒驚動到我,只稍微干擾我當時正在做的那場夢——夢中出現鬧鐘,隱約跟期限逼近有關、我得趕去上一堂叫做「愛的隱喻」的課……我經常記不住自己的夢,但那一場夢,就像睜開眼睛之後發生的每一件事情,我統統記得。我從沙發上坐起,這才明白那陣鈴聲並非來自臥房鬧鐘;那是電話鈴聲,從廚房傳來,可是等我起身、踉踉蹌蹌跑到半途,鈴聲就停了。我聽見傳真機喀的響了一聲,表示它要開始傳送了;等到我終於奔進廚房,只見信的最前端從列印口吐出、捲起。一九八八年還沒有普通紙傳真機,還是使用捲筒轉印紙——一種薄薄脆脆、表面塗布一層電子感應物質的紙卷——收到傳真時彷彿收到遠古時代的訊息:既像展讀經卷,也像閱讀古戰場上傳來的消息。艾瑪花了八個多鐘頭寫那封信,中間停停寫寫,多次提筆、停筆,夜愈來愈深,她愈喝愈醉,最後總共寫了二十多頁。我站著讀信,傳真機一點一點吐紙,我邊讀邊拉。信文的前半段內容剛剛我已略述如上:艾瑪的書稿遭到焚毀、電腦被搬走、她發現斐妲陳屍起居室……以下則是那封信的後半段:
我泡在熱水中,任由思緒胡亂飄蕩一陣子,慢慢回想先前發生的每一件事;然後,把每件事翻來覆去、從另一個角度一一審思,我用心比對那些事件與過去一個鐘頭發生的情況:阿璜與艾瑪唇槍舌劍的對談、艾瑪聽完斐妲傳達的指令之後暴跳如雷(她居然翻臉不認帳……我恨不得一拳打在她臉上),我被攆出莊園。雖然完全是我自己的推測,但是當我想到前一天晚上的情形(海特對我到來大表歡迎、渴望聽到我的電影觀後感)再跟後來發生的事情兩相對照,我逐漸懷疑斐妲很可能打一開始就反對我的來訪。我沒忘記當初是她出面邀請我到夢土鎮,可是她寫的那些信函或許不是她自己的意思,很可能是經過好幾個月的爭執,最後不得不屈從海特的指令罷了。倘若真是如此,她下逐客令就不能算是臨時反悔、變卦;海特已經死了,她終於有機會讓一切回歸正軌。
你該慶幸。還好在你發覺我的真面目之前終結一切。那天晚上我身上帶著一把槍去找你,記得嗎?你可千萬不要忘了那是什麼意思。只有瘋了才會那麼做,你千萬不能輕易相信瘋了的人。人瘋了就會偷偷打探別人的底細,人瘋了才會去寫一本根本不關自己事的書。感謝老天賜藥。那天你把藥留在這裡難道是天意?你住在這裡期間,那幾顆藥丸一直都放在我的包包裡。我一直惦記著要找機會交給你,卻一再忘記——直到你上了小巴都來不及拿給你。不要怪我。搞了半天原來我比你更需要它們。二十五個紫色小精靈。強效贊安諾,保證一夜香甜。
問題就出在這兒。斐妲連那個也不讓你看。依照阿璜剛剛轉述,她說:那不關你的事。
接下來我花了四個鐘頭,坐在起居室的一張古老扶手沙發上,筆記本攤在腿上,從頭到尾讀了兩遍。整冊本子總共九十六頁,時間涵蓋範圍大約一年半——從一九三〇年秋天到一九三二年春天——頭一篇記述海特跟著諾菈上英語課的情形,最後的段落則記載他向斐妲招認自己罪行過後好幾天在某個夜晚的散步。就算先前對艾瑪的轉述存有任何疑慮,讀完那本日記也統統一掃而光了。海特筆下的自敘與艾瑪在飛機上告訴我的,完全是同一個人,就是那個從西北部逃亡、險些在蒙大拿、芝加哥、克里夫蘭舉槍自盡、夥同席薇亞米爾斯沉淪六個月、在桑達斯基的銀行中槍,最後又活過來的人,那個歷盡折磨的人。他的字很小,寫得密密麻麻,頻頻用鉛筆劃掉某些段落再重寫在上頭、屢屢出現錯字、墨跡斑斑,再加上他兩面都寫了字,偶爾不是很容易分辨上頭的字跡。但是慢慢地,費了一點精神,我還是看懂了其中絕大部分;每當我又解讀出某一段文字,總能呼應艾瑪的說法,連小地方都一一吻合。為了保留海特自己的一手說法,我取出艾瑪給我的筆記本子,從那冊日記裡挑了幾個重要段落,一字不漏地抄下來。其中包括他與紅毛歐法隆在藍鐘小館的最後一次對話、與席薇亞在轎車後座無奈攤牌,還有以下這段他待在桑達斯基(出院後住進史貝林家)期間的紀錄,也是整本日記的結尾:
你先待在我屋裡好了。她說你可以待在我屋裡。可是我還是要去跟她理論,我非叫她回心轉意不可。
我仍然只能眼睜睜繼續看下去,繼續努力想弄懂他們到底在說些什麼,可是我實在看得一頭霧水,完全瞧不出半點名堂。然後阿璜掉頭走了,用他粗短壯實的雙腿用力邁步、踱出走廊,艾瑪這才向我解釋剛剛是怎麼一回事。艾瑪說斐妲十分鐘前回到莊園,她馬上就要動手了。
我又不懂手語,艾瑪。
如果換作其他日子,我極可能會叫司機趕緊折返開回莊園。當時我差點就那麼做了,不過一旦考量那麼做之後可能連帶造成種種麻煩——趕不上飛機、明白告訴人家我膽小怯懦、再次確認自己神經衰弱的事實——我決定還是按捺自己心中的恐慌。上回和艾瑪同行那一趟,沒吃藥也沒事,現在姑且賭賭看單獨搭機是否照樣有效。既然如此,我非常需要轉移注意力,事後證明艾瑪臨時塞給我的那本書居功厥偉;那本書厚達六百頁、重量將近一.五公斤,整趟航程一路陪伴著我。那是一部野花野草的百科圖鑑,書名十分直白、毫不拐彎抹角,就叫《西部野草誌》,由七個人掛名組成的作者群共同執筆(其中六位被稱作「草本植物推廣專家」,另一位則號稱「懷俄明州在地花草植栽達人」),出版單位名稱也很貼切,分別是「西部雜草研究學會」與「美西授地大學聯合推廣服務中心」。平常我對植物並沒多大興趣;我叫得出名字的花草樹木不超過十來種,可是那本圖鑑裡頭的九百幅彩色照片外加四百多種植物的生長習性、特徵的翔實文字說明,足足讓我聚精會神了好幾個鐘頭。我不曉得自己為何看得那麼投入,或許是因為我才剛剛離開那片長滿帶刺、保水植物的土地,覺得意猶未盡、很想再多看幾眼吧。書中大部分照片都是近距離的植物特寫,除了空蕩蕩的天空之外,沒有任何背景;偶或幾張,鏡頭會帶到主體周圍的幾束草或一坏土,遠處的岩壁或山巒更是難得一見;完全沒有人入鏡,人類活動的參考資料是微乎其微。新墨西哥州從幾千年前開始就有人類居住,但是光看書裡頭那些照片,會以為這裡什麼都沒發生過,整個歷史好像都被抹去了。裡頭看不到遠古穴居原住民、看不到任何考古遺跡、沒有西班牙征服者、沒有耶穌會傳教士、沒有派特賈瑞與比利小子的蹤影、印地安不曾在那兒形成聚落,也沒有任何人在那兒製造原子彈。那裡只有無盡綿延的土地,還有覆蓋在土地上的東西:全部文明匯集在區區幾株野花閒草當中。那些植物本身沒多大看頭,卻個個都有音樂般響亮、悅耳的名字,我仔細看過圖片、詳細讀完搭配圖片的解說文字(葉刃外緣從卵圓形到矛尖形不等……所結之瘦果呈扁平狀,外殼有稜紋及皺痕,表面覆以微細而堅硬的冠毛)之後,我暫時擱下書,從中抄錄幾道花草名稱在筆記本上。我翻開新頁面從左邊開始寫起,緊接著的前幾頁是不久前讀海特日記時抄下來的短札,更前面則是「馬丁佛洛斯特的翻轉人生」的電影紀錄。那些花草名稱都帶著某種拗口的厚實感,我口中喃喃逐一唸出聲來,感受舌頭上傳來一陣陣紮實、響脆的共振,覺得挺有趣。現在重看當時抄下來的花草名單,我驚覺自己幾乎是在瀏覽天書,那些字就好像是由某種早已失傳(或許曾經流傳於火星上)的語文隨機組成一般。
我不行了。我不夠強壯,這麼沉重……我無法扛。我想扛,我真的想扛,我試了又試,可是實在太重了,戴維,那實在太重了,我甚至連要從地上抬起一點點都辦不到。
妳膽子才不小咧。何況,妳忘了我兩隻手現在都還泡在澡缸裡,摸著妳的背脊和小屁屁哩。如果我不是真的,怎麼可能碰觸妳,對不?
那也可能是因為……可能摸我的是別人,別人假裝成戴維;存心騙我。
艾瑪小屋裡的電話脾氣怪怪的,不是每次都能順利撥通。她曾告訴我,配線太馬虎了,不曉得哪個點沒接好。換和_圖_書句話說,就算我撥了她的號碼,聽到電話接通的聲音、間歇的鈴響,她那邊的電話很可能根本沒發出半點聲響。不過,若是從那個電話往外撥,成功機率倒是比較高。我回到佛蒙特那天,打了好幾次電話給她都失敗了;當艾瑪於十一點(她那邊九點鐘)打來,我們便定下幾道規則:往後盡量由她打給我,而不是我打給她;每講完一通電話,掛斷之前要先約好下一通電話的時間;接下來連著三天晚上,我們依照規則運作,簡直像臺上變戲法一樣順暢流利。舉例來說,我們約好七點通電話,我會在六點五十分在廚房守著電話機,給自己斟一杯純龍舌蘭(我們仍維持一起喝酒的習慣,即使分隔兩地亦然),七點整一到,牆上掛鐘的時針才指向數字七,電話就響了。我愈來愈倚賴規律的來電。艾瑪按時打電話代表她堅貞不移、信守承諾,也證明了兩個人即使天涯海角各在一方,也能時時刻刻一條心。
我想也是。可是斐妲想幹嘛干我什麼事?我只是個訪客。
正午才剛過沒幾分鐘,片子播完了。艾瑪和我當時都餓了,兩個人都得休息會兒,所以我們沒有馬上接著看下一部影片,而是提著野餐籃到外頭走廊上。在那裡席地用餐實在很怪——屁股坐在髒髒的塑膠地板上,頭上頂著一排明滅不定的破日光燈,各自埋頭啃起司三明治——可是我們不想浪費時間到外頭找更好的地點。我們聊艾瑪的母親、聊海特的其他作品、聊剛剛那部片子荒誕又正經,卻融合得十分恰當。我說,電影有教人相信任何光怪陸離事物的能力,然而這一次我是真的上了他的當了。當克萊兒在最後一幕起死回生,我全身起了一陣雞皮疙瘩,覺得自己好像親眼看到一場如假包換的奇蹟。為了挽回克萊兒的性命,馬丁燒掉自己的小說,而那同時也是海特對布莉姬歐法隆的救贖,就像海特燒毀自己的影片;發現愈多諸如此類映照自身的事例,我就愈不可自拔愛上那部片子。我說,好可惜無法再看一遍,我好想再仔細看看那些風、再仔細看看那些樹。
我總算打理好離開浴室,又繼續在屋內漫無目的的遊走。那是一幢小巧精簡的房舍,蓋得很結實,設計倒有點隨便,儘管屋子不大,艾瑪好像也沒有充分利用所有空間;後頭有個房間全部用來堆放東西。裡頭一整面牆和鄰近的半面牆都堆滿紙箱,地面上散置十幾件報廢不用的東西:少了一條腿的椅子、一輛生鏽的三輪車、一臺五十幾歲高齡的機械打字機、一架斷了兔耳天線的手提式黑白電視機、一堆毛茸茸的動物玩偶、一部錄音機、好幾罐用了一半的顏料。另一個房間則是空空蕩蕩;沒有家具、沒放床墊,甚至沒裝上燈炮。天花板角落掛著一大片密密麻麻的蜘蛛網;上頭沾黏三四隻死蒼蠅,屍體都已乾枯,彷彿一碰就碎,於是我猜蜘蛛早已放棄這張網,往他處另起爐灶了。
那是因為海特當時還活著,他一死,情況全變了。
每個人都自某處開始他的人生,不管他自認走得多久、離原來那個地方多遙遠,最後總會繞一大圈回到原點。我曾以為你可以拯救我,相信自己可以許身與你。但是,我根本沒有資格許身與任何人。感謝你帶給我一個夢想。醜八怪艾瑪碰見一個男人,他讓她覺得自己是最美麗的人。戴維,如果你能夠讓我覺得如此幸福,一定能夠讓一個擁有一張完整臉蛋的女人更幸福。
我說,那未免也太快了吧。
怎麼可能一模一樣?絕對不可能一模一樣;可是他真的說出我心裡頭想的,那個人的嘴巴也太厲害了吧。
我們在電話中約好下一次通電話的時間是隔天晚上九點(相當於她那兒的七點)。艾瑪那天下午會在索羅口待上好一陣子——去超市購物、處理一些私人事務——就算開車回夢土鎮得花一個半鐘頭,我們估算她應該能在六點前回到小屋。但後來一直等不到她的電話,我立刻開始胡思亂想,等到我一點鐘過後躺在沙發上,我已經斷定艾瑪一定沒有回家,她一定出了什麼嚴重的意外。
我能夠理解這個淒惻、絕美的意念令她深深感動,而且當我自己換上斐妲的眼光重新看整個過程,我也理解她為何非叫我滾蛋不可。我在那兒玷汙了原本純淨無瑕的時刻;那些影片本該以貞潔的身分死去,絕不能讓世上其他人看過。容許我觀賞其中一部已經很不像話了,既然海特的遺囑條款即刻生效,她大可堅持一切儀式完全照著她原先的構想實施。影片祕密誕生,自然也應該祕密消失。絕不容許外人在場觀禮,儘管艾瑪與海特試圖在最後一刻把我拉進來,但斐妲從頭到尾都視我為外人。艾瑪是家族的一份子,自然得以名正言順列席見證;她就好比是宮廷史官,當她的上一輩凋零殆盡,他們的所有事蹟都會留存在她記錄的史書之中。而我則應該是見證者的見證者、一一確認見證者筆下記錄屬實無誤的獨立觀察人。我原本會在一齣大戲裡扮演一個小角色,而斐妲已決定從腳本刪掉我的戲份;以她的認知,從頭到尾都不需要我這個角色。
搞不好喔。不過會不會是因為那個人心裡頭想的跟妳想的一模一樣呢?
當時,我覺得那件事小之又小、根本不重要。五點鬧鐘響了,出門前只有半個鐘頭可以準備,我根本懶得管斐妲來不來送我。那天早上最要緊的,是能和艾瑪一起醒來、跟她一起坐在屋前臺階上喝咖啡、還能夠再次觸摸她。一切都是那麼迷迷糊糊、沒頭緒,一切都是那麼傻裡傻氣、心花怒放,整個人黏膩膩的,陶醉在溫存性|愛、肌膚相親,以及對於未來人生的種種思考之中。要是我當時能夠多一點警覺,或許就會察覺自己即將失去一切,可是我當時太慵懶、太倉猝,只能容我再做幾個最簡單的動作:最後一次擁抱、臨別最後一吻,小巴就已經開到小屋前、催促我動身。我們進屋拿我的行李,正要往外走時,艾瑪隨手從門邊小桌上抓了一本書遞到我手裡(她說:帶著在路上看),於是我們最後再一次擁抱、最後再一次相吻,然後我便直奔機場。車子開到半路上,我才發覺艾瑪忘了把贊安諾給我。
我膽子小,不敢張開。
心意已定,艾瑪起身走出書房。雖然七點還沒到,但她很了解我,知道我一定會乖乖在家——待在廚房電話機旁邊、給自己斟好一杯龍舌蘭、靜待她打電話來。她決定不等約定好的時間;多年人生橫遭劫奪,她快氣炸了,她必須馬上跟我說話,她必須趁眼淚奪眶而出之前趕緊找人傾吐,免得泣不成聲、無法言語。她的電話放在臥房,就在書房隔壁。她一出書房只需往右手邊拐個彎,不用十秒鐘就能坐在床邊撥電話給我。可是,她跨出書房時遲疑了一下,反而走向左手邊。起居室剛才還到處火星亂竄,她想先確定火已經滅了,好安心跟我聊久一點。那個判斷完全合理,絕對是當時情況下的正確做法。於是她臨時改變方向,轉向小屋另一邊,才那麼一轉眼,那個夜晚的故事整個改寫了,那個夜晚也不再是那個夜晚。震驚我的是:不僅無力阻止悲劇發生,還明明知道只要艾瑪當時先打電話給我,或許一切都會改觀;就算無法讓倒臥起居室地板的斐妲起死回生,但至少艾瑪會有不一樣的反應,她就不會在發現屍體的時候採取那一連串行動、然後一步步走到最後那步田地。先跟我談話,能讓她情緒比較平復、鎮定,讓她不再那麼悲憤,就算後來面對那個意外就不至於那麼驚慌失措。假設,她在電話中先告訴我她用力推了斐妲,我可以提醒她可能會發生哪些後果;我也許會告訴她,那麼用力一推,一不小心就可能把人推倒,要是往後跌倒,頭可能會撞到什麼堅硬的東西;我可能會叫她別掛斷,先去起居室看看,看看斐妲是不是還在那兒;然後艾瑪會暫時擱下話筒,走到起居室查看;我就能在她發現屍體的第一時間跟她說話,安撫她的情緒、要她務必冷靜,讓她有緩衝時間好好想一想該怎麼處置,也就不至於貿然採取她後來執意要做的傻事。可是艾瑪卻在書房門口遲疑、臨時決定轉向,她偏偏要往左轉而不往右轉,結果一發現斐妲身體扭曲倒臥在地,她就什麼都忘了。不對,我認為她沒忘,我的意思不是指她忘了她要打電話給我——而是她當時心意已決,再也無法跟我講電話。於是她轉而走到廚房,拿了一瓶龍舌蘭、一支原子筆,坐下來,用她人生的最後一夜寫了一封信給我。
接下來有那麼一陣子,好像我人不在現場似的。阿璜與艾瑪靜靜地以迅速且流暢的手語對談,只見他們用慌亂的手語、不斷揮舞手臂、不時重重地搖首點頭。我不懂他們交談的內容,可是從他們一來一往的動作當中,我可以看出艾瑪愈來愈生氣;她的手勢愈來愈強硬、用力,完全就是一副悍然駁斥阿璜的樣子。只見阿璜兩手一攤,擺出束手無策的模樣(好像是說:罵我也沒用,我只是來傳話罷了),但是艾瑪仍繼續嚴厲斥責他,接著就看到阿璜臉色一沉;他先用力在自己手掌上搥了一拳,然後指著我的臉。那已經不再是交談,而是吵起來了,而我頓時成了他們吵架的導火線。
結果,我的確看得到火光,不過看到的煙比火還多就是了;而且因為艾瑪的小屋開著窗,我鼻子聞到的煙比眼睛看到的更多。燃燒膠卷會發出一股辛辣、刺鼻的氣味,就算等到煙霧完全飄散光了,空氣中還會殘留許多化學微粒,四處瀰漫、久久不散。當天晚上艾瑪告訴我,他們四個人一共花了一個多鐘頭將影片從地下片庫搬出來;然後把一疊疊片盒放到手推車上,再一車車推過崎嶇不平的碎石地,運到配音間後頭的空地。他們借助報紙、煤油,點燃兩個空汽油桶——一個桶子用來燒拷貝,另一個桶子用來燒底片。古老的硝酸鹽底膠片很容易燃燒,但是一九五一年之後的影片都曬印在比較堅韌、不易燃的三乙酸酯為底的片子上,燒起來就很困難了。艾瑪說,他們必須動手抽散每一卷影片,再一一拋進火中,很費工費時,遠遠比大家原先預計的時間更久;原本以為三點左右就能結束,結果他們一直到六點才和圖書全部燒完。
戴維,我發脾氣與你無關,我是為我自己出氣。斐妲明明曉得我要你留下來。我今天早上就跟她談妥了,她現在居然翻臉不認帳;真是氣死我了,我恨不得當場一拳打在她臉上。
那待會兒大夥兒都去參加營火晚會的時候,我要躲去哪兒?
別麻煩了。她既然不想讓我看,我也不好死皮賴臉去爭這個吧?我沒資格跟她爭什麼。這裡是斐妲的地盤,她怎麼說我怎麼做就是了。
等她關上門,我才能看見她的臉,凝視她穿過起居室、朝沙發走來。當下我實在不知道她接下來會出現何種反應。哭出來?還是……發一頓脾氣?或是其他激烈的情緒表現?但是艾瑪看起來非常平靜,不再顯得那麼煩躁,反而只像是疲憊不堪、筋疲力盡罷了。她從右側繞過沙發,顯然不管左邊臉上的胎記毫無遮掩地朝向我,我發現那是她頭一回這麼做。我那時不確定是否該把那個舉動當作某種突破,或者,其實她只是一時疏忽;也可能是累壞了、顧不了那麼多。她不發一語挨著我坐下來,然後把頭靠在我肩膀上。她兩隻手髒兮兮的;T恤上沾滿煤灰。我雙手摟著她,靜靜抱著她好一陣子,不想在她不想開口的時候就急著問東問西、催她說話。最後,我只問她還好嗎,她回答,嗯,沒事。我明白她並不想多談那件事。她說真不好意思,一搞就搞那麼久。但是她只簡略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拖到那麼晚(所以我才曉得他們搬汽油桶、推手推車……等),那天晚上我們完全沒再碰到那個話題。她說,全部忙完之後,她送斐妲回主屋;她們先把隔天要辦的事安排好,然後她送斐妲上床,還餵她吃了一顆安眠藥。本來她可以直接回小屋,但是想到小屋的電話線路有點毛病(有時暢通,有時不通),剛好,她索性就近利用主屋的電話幫我訂好隔天早上飛波士頓的機位。那班飛機八點四十七分從阿布奎基起飛;開車到機場得花兩個半鐘頭,因為斐妲不可能起得那麼早,一定來不及送我們到機場,所以不得已只能預約接送小巴來載我。艾瑪說她很想自己開車載我到機場、親自送我去搭飛機,可是她十一點必須陪斐妲到殯儀館;她說她實在沒有辦法趕在十一點前跑兩趟阿布奎基。解不開的算術題。就算她一大早五點陪我出門,也不可能在七個半鐘頭內趕回來、又趕出去、然後又趕回來。她說:我辦不到的事情教我如何辦到啊?當然她不是耍賴、使性子,只是說出她的難處,宣洩她的滿腹委屈。我辦不到的事情教我到底要如何辦到啊?一說完,她轉頭埋進我的懷裡,突然放聲哭了起來。
他故意用甜言蜜語害我滿腦子胡思亂想,害我以為自己想要什麼都可以成真。而且怎麼會有人剛好一字不差說出我心裡頭的話呢?剛剛那些話搞不好全是我一個人自言自語呢。
艾瑪不確定自己在書房究竟待了多久。她覺得應該有好幾分鐘,不過也可能不止,或許是十五分鐘也說不定。她只記得自己坐在桌前,兩手捂著臉。她說她當時好想哭、好想不管一切放聲大哭、大叫、大吼,卻因為驚嚇過度,當下怎麼也哭不出來,只能束手無策枯坐在那兒,聽自己透過指尖不斷喘息。坐著坐著,她突然發覺屋子裡好安靜。艾瑪心想斐妲一定走了:斐妲一定已經離開她的小屋,回主屋去了。艾瑪心想,走了也好;反正再多的指責、再多的辯解都無濟於事,反正她從此以後不想再理斐妲了。真的?真的!她暗暗下定決心,絕不再理她。既然如此,再留在莊園也沒意思了。她大可當場收拾行李、跳上車,到機場附近隨便找一家旅館住一晚;隔天搭頭班飛機飛往波士頓。
好吧,那也算說得通。我來這兒的目的就是為了看片,對吧?既然沒片子可看,我也沒有理由繼續待著。我已經看了其中一部,至於其他那幾部,我就乾脆看看它們銷毀的樣子吧,看完之後我就乖乖走人。
我當時一定是渾然忘我喋喋不休個沒完沒了;因為艾瑪才報完我們接下來要看的片子片名(「逆世界歸來記歷」),屋內隨即傳來砰地一記關門聲。那時候我們剛從地上站起——拍拍衣服上的食物屑、喝掉保溫瓶裡最後一口冰茶、正準備回到放映室。我們聽到平底布鞋踩在塑膠地板上的聲響;沒一會兒,阿璜遠遠出現在走廊另一頭,一看見他疾疾朝我們走來——與其說是走來,其實更像是奔跑,我們就曉得:斐妲已經回來了。
我好想念她。不管我們的計畫有多魯莽,我心中始終沒有一絲一毫猶疑、後悔。我天天都莫名地感到欣喜,殷殷盼著她終於翩翩到來的那一刻,每當我想她想得太過火,就會打開冰箱、看看那把手槍。那把槍在在證明艾瑪曾經來過——既然她確實來過,就有十足理由相信她一定還會回來。剛開始我忘了槍膛裡頭有子彈那件事,過了兩三天之後想起來,我開始不安起來。自從那把槍放進冰箱之後我就一直沒再動過它,可是某天中午,為了保險起見,我將它從冰箱取出來,拿到樹林子裡,朝地上連開六槍、射光所有子彈;槍響就像中國的長串鞭炮,也像拍破充氣的紙袋。我一回到屋子裡,便將手槍收到床頭桌的上層抽屜。儘管無法再用那把槍殺人,但並不表示它從此就變安全、不具危險性了。它仍然蘊藏意念的威力,每當我看著它,我就會想起自己曾差點被那個意念逼上絕路。
我沒再與斐妲碰面便離開新墨西哥州;艾瑪原本指望她會到小屋跟我道別,可我並不期待她會那麼做。她早已將我從演員名單中剔除了,而且我動身時間非常早(接送小巴排定五點半來接人),她八成不會大費周章為了我而犧牲睡眠。由於斐妲沒有出現,艾瑪把原因歸咎於前一晚就寢前她餵她服了安眠藥。我覺得艾瑪太樂觀了;根據我對情勢的研判,斐妲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特地趕來送我——就算載我的小巴中午才走。
妳是說她要把我攆出莊園?
斐妲雖然一路配合,但是整件事對她而言,意義並不相同。她不曾鑄下任何罪過;她不必因為良心不安而承受沉重負荷;她沒有把死去的女子放進後車廂、載往加州山區棄屍掩埋的不堪過往。斐妲一身清白,卻全盤接受與海特一模一樣的刑罰,放棄她的雄心抱負、心甘情願投入一件終究是一場空的創作。如果她從頭到尾都冷眼旁觀——縱容海特陷於其中而不可自拔,或許暗地憐憫他執迷不悟,但她自己絕不參與那件事情的運作——我還覺得比較合理。可是斐妲自甘成為他的共犯、最忠實的捍衛者,而且從一開始就深涉其中;她不止力勸海特重新拍片(以分手來威脅他),更出資金援整個拍攝行動。她還親自動手縫製戲服、畫分鏡表、剪輯影片、設計布景。如果不是樂在其中,或者覺得努力具有某些價值,我們都不會那麼賣力從事某項工作。可是斐妲耗費數年光陰白忙一場,到底能夠從中得到什麼樂趣?反觀海特,他在欲念與自暴自棄的深淵間天人交戰,至少能安撫自己拍片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他拍片並不是為了銷毀它們——而是不計結果;那是兩碼子事,而且最棒的是,他根本不必眼睜睜看著後面那件事情發生;等到銷毀影片的時候,他已經死了,對他來說根本沒有差別。可是,對斐妲來說,這絕對是同一件事,創造與毀滅的過程合而為一,完全分不開。從頭到尾,她就注定要成為最後那個點火、終結所有作品的人,而且隨著日積月累,那個念頭一定會愈來愈強烈,終至強過一切。慢慢地,它自成一套審美原則;即使在與海特不斷拍攝影片的過程中,她一定自覺那項工作已不再只是拍攝影片;那是為了毀滅而進行的創造。那才是完整的作品,要一直等到作品全數銷毀那一刻,作品才算真正完成;只有到了毀滅的那一刻——當炙熱的新墨西哥州升起裊裊煙霧,一切隨之化為烏有。
我離開莊園三個鐘頭之後,艾瑪與斐妲開車到阿布奎基的殯儀館領回骨灰。回到莊園之後,她們在庭院選了一個沒風的角落,將海特的骨灰灑在玫瑰花叢與鬱金香花圃內。那個地點正是當年泰德遭蜜蜂螫傷的地方,整個過程斐妲強忍激動,憋了一兩分鐘之後她終於泣不成聲,久久不止。那天晚上艾瑪在電話中告訴我,她從未見過斐妲那麼無助、那麼瀕臨崩潰邊緣。然而,隔天一大早,她走到主屋,發現斐妲已經起來了——獨自趺坐在海特書房地上,逐一端詳散置、堆疊她周圍的大量文件、照片、圖畫。她對艾瑪說,等會兒先燒腳本,然後她會按部就班把其他所有與拍片有關的記錄統統找出來——分鏡表圖冊、戲服設計稿、布景施工圖、燈光配置表、導演摘要等等。她說,那些全部得銷毀,連一小張紙頭都不能留下。
我說:好吧,我明白妳的意思;不過話說回來,妳要是一直閉著眼睛,就永遠不會知道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對吧?
已經開始不對勁了;我離開莊園才一天,毀跡滅證的界線又修改了,海特的遺囑被擴大解釋;不再只是銷燬影片,舉凡足以證明那些影片曾經存在的任何一件東西都難逃連帶命運。
當天稍晚,「馬丁佛洛斯特的翻轉人生」的拷貝就這樣被銷毀了。或許我應該慶幸自己當時看了那部影片,慶幸自己能夠在青石莊親眼目睹那部影片最後一次放映,然而我仍不免希望:要是那天早上艾瑪不曾啟動放映機,而我也從來不曾接觸那部精緻而令人難忘的小品電影;假如我從頭到尾都不喜歡那部影片,假如那部影片拍得荒腔走板或是內容不知所云,倒也不要緊。可是,偏偏它一點兒都不荒腔走板、一點兒也沒有不知所云,正因為我知道了那麼好的一部作品即將自世上消失,令我更覺得自己跑了兩千多哩遠趕來簡直就像是為了參與一樁罪行。那個七月天午後,當「翻轉人生」伴隨海特的其他影片一併焚毀於火光中,我感覺自己經歷了一場悲慘的遭遇,彷彿他媽的整個世界走到盡頭。
要不是受到那樣的羞辱對待,我或許不會回頭重新思索當時整段經過。後來,艾瑪與我在後製工作室m.hetubook•com•com談話告一段落,我們把吃剩的午餐收拾乾淨,一起走回她那棟距離主屋約莫三百碼、蓋在莊園內略高處的夯土小屋。艾瑪一打開大門,赫然發現我的行李袋就躺在門檻邊的地上。那天早上,我還把那個袋子留在另一棟屋子的客房內,一定是某人(大概是康琪塔)在斐妲的命令下把它提過來、隨手扔在艾瑪住屋的地上。我很訝異斐妲居然如此傲慢、專橫。不過我依然假裝一笑置之(我還對艾瑪說:也好,省了我還得花力氣自己去拿過來),儘管表面裝作完全沒放在心上,但其實我憋了一肚子氣。後來艾瑪去跟其他人會合;接下來那十五、二十分鐘,我在屋子裡每個房間到處走來走去,試圖壓下滿腔怒火。沒一會兒,我聽見遠處傳來手推車來回移動的聲音,金屬輾壓石礫、一疊疊片盒間歇互相擠壓碰撞的聲響。火刑即將開始。我走進浴室,脫掉衣服,將水龍頭開到最大。
哪個騙子這麼厲害?他把妳騙進浴室裡頭幹嘛?
然後,第四天晚上(從我離開夢土鎮那天算起是第五天),艾瑪沒來電。我猜八成是她的電話又出毛病了,於是我沒有立即採取任何行動。我繼續坐在廚房裡,耐心等電話鈴響,可是又等了二十分鐘沒有動靜,然後過了三十分鐘還是靜悄悄的。我開始擔心了。假如電話壞了,她應該會用傳真告訴我為什麼沒打電話來。艾瑪的傳真機接的是另一條線路,那條線從來沒出過問題。我拿起話筒,逕自撥了她的號碼——雖然明知沒用——果然,一如預期,打不通。然後,我又猜斐妲可能臨時有事找她,她被絆住了也說不定,於是我撥打主屋的號碼,結果一樣打不通。我重撥一次,這次還特別注意沒撥錯號碼,但是仍然沒人來接。我使出最後一招,寄了一封簡短的傳真:「艾瑪,妳在嗎?一切安好?困惑中。若電話故障,請盡速回信(傳真)。愛妳,戴維。」
我以為你明白。
一腳跨進房門,她還抱著一絲絲希望、盡可能教自己保持樂觀,結果,希望破滅了。艾瑪走進書房,一眼就看見原本擺放電腦的地方空空蕩蕩;桌面上什麼東西也沒有:裝著二十一片標示得清清楚楚的磁片的藍色塑膠盒不見了,五十三份不同內容的研究檔案也不見了。斐妲把所有東西清光了。阿璜一定幫了不少忙,如果艾瑪對形勢判斷無誤,當下不管採取什麼舉動都來不及了。電腦應該已經砸爛了;磁片八成早已經變成碎片。就算那些東西還沒砸爛還沒剪碎,她又能從何找起?整座莊園占地超過四百畝;只要隨便找個地方、挖個坑,書稿永遠別想重見天日。
三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晚上幫斐蹓狗。一條尾巴老是搖得厲害的烏漆嘛黑小東西,依那名達達派畫家命名,名字就叫阿普。街上杳無人跡。四周一片霧濛濛,幾乎看不清身在何方。可能還飄著雨,但雨絲甚細,與霧氣無異。行進中感覺像是騰雲駕霧。一靠近路燈豎立處,突然間所有東西都熠熠生光,在黑暗中閃閃發亮。極目所見皆是星星點點、成千上億個折射亮點。非常奇異、美麗的景象:亮晶晶的霧霾形塑成形形色|色的物體。阿普一逕扯著鍊子,到處嗅聞。走著走著,來到一處街角,拐個彎;又碰上另一盞路燈,阿普作勢抬腿,我停下腳步,此時,我瞥見一樣東西。人行道上有一道光,一閃一閃自暗處透出一個光點。帶著一抹青青藍藍——極飽和的藍色,就像斐的眼珠那種藍。我蹲下身子一探究竟,竟是一枚小石子,也許是某種寶石亦未可知。我胡猜亂想:是月光石?還是藍寶石?也許只是一片玻璃屑吧。約莫是戒指上的鑲飾,或是項鍊、手鐲或耳環上的墜子一般大小。我最初的念頭是拿去送給斐的四歲大姪女桃洛西亞,小桃西。她常來家裡玩,和祖母很親,很喜歡逗阿普玩,也很喜歡斐;是個可人的小淘氣,最愛那些晶晶亮亮的小玩意、小飾物了,經常穿戴得一副珠光寶氣模樣。我心想:撿起來送給桃西吧。於是我伸手去撿,可是手指頭一碰到那個東西,我立刻發現那根本不是什麼石頭。我當時想撿起的東西十分軟爛,一捏就碎成一灘濕濕黏黏、爛巴巴的東西;被我誤以為是寶石的東西竟是一坨濃痰。某個路人途經此處,往人行道啐了一口痰,痰結成一團,變成一顆表面光滑、往四面八方折射發光的球體。光線投射在青青藍藍的表面,看起來儼然成了一枚堅固的硬石。一發現自己搞錯,我猛然縮手,彷彿遭火舌燙著一般;我感到一陣反胃,簡直噁心至極。手指上淨是某人的濃痰;或許沾上自己的唾液尚不至於如此難受,可是一旦手上沾染別人的穢物,著實教人作嘔。我掏出手帕,使盡力氣拚命擦拭手指;擦完之後,我已無法再將手帕放回口袋。只能伸直手、拎得遠遠地,趕緊走到街尾,一看到垃圾桶便馬上扔掉它。
我們從浴室出來的時候,已經天黑了。前面窗口還有些些微光,一片淡淡發亮的薄雲迤邐在地平線上,最後一抹夕陽。我們先穿好衣服,在起居室喝了幾口龍舌蘭,然後走進廚房草草弄了一頓晚餐。冷凍玉米餅、冷凍豌豆、馬鈴薯泥——反正又是一頓奇特的什錦雜燴,不管找得到什麼,能吃就行。我們毫不在意;不到十分鐘就吃得乾乾淨淨,然後我們回到起居室,又各自喝了一杯。接著,艾瑪與我的全部話題都圍繞著兩人的將來,一直聊到十點鐘上了床,我們還繼續計畫這計畫那,還不斷討論等她搬到佛蒙特山上、跟我住在一起之後,我倆將會共度什麼樣子的人生。我們都不知道她何時才能動身前往,但我們一致認為她留在莊園把該處理的事情辦完,應該不會超過一兩個星期。這段期間,我們有事就靠電話聯絡,若是時間太晚或太早,不方便打電話,我們就傳真給對方。我們約好:不管有什麼困難,一定要天天保持聯絡。
我躺在浴缸裡直到溫水變涼之後,才圍上幾條毛巾,又多磨蹭了二三十分鐘——刮臉、著衣、梳頭,我很喜歡待在艾瑪的浴室裡,我站在裡頭,環視在醫藥櫃上整齊排列的瓶瓶罐罐,窗口邊那口連上頭也放得滿滿的小小木製櫥櫃。水槽上方的牙刷架裡插著一把紅色牙刷、金色塑膠管子裡的唇膏、睫毛刷和眼線筆、棉花棒盒、阿斯匹林、牙線、香奈兒五號香水、一瓶抗菌處方的潔面乳……每件物品都代表某種私密、顯示孤寂與某種反思;我彷彿看見她張口吞進幾顆藥丸、在身上塗抹乳液、拿梳子梳頭髮,每天早上她會走進這間浴室,站在我現在目視的同一面鏡子前面。我對她了解多少呢?幾乎完全不了解,不過當時我很篤定自己不想失去她、期盼隔天一早離開莊園之後能夠再見她一面,即使我得拚上一條命。問題就出在我太遲鈍了;我明明知道那個家並不和睦,可是我對艾瑪還不夠熟,不能明確衡量她對斐妲發怒的程度,正因為我無法判斷,就不知道該不該擔心後續的事態發展。前一天夜裡,我看她們一起坐在廚房裡,當時完全沒有劍拔弩張的跡象。我記得艾瑪說話時還帶著關懷的語氣,斐妲要求艾瑪留在主屋過夜也是輕聲細氣地,就像家人。雖說關係那麼密切的人彼此難免會惡言相向、在氣頭上會口無遮攔冒出幾句事後都後悔莫及的難聽話——可是艾瑪突然爆發的脾氣似乎特別激烈,言詞中甚至透露肢體暴力——氣死我了,我恨不得一拳打在她臉上。這在女性之中相當罕見(依我個人經驗)。難道她經常把那些字眼掛在嘴邊?難道她動不動就會撂下那麼凶狠、虛張聲勢的話?或者,那是她與斐妲關係生變的起點?長年埋藏的怒氣終於要爆發?要是我能聰明點,根本不用自顧自地猜疑、納悶;我會當場明白艾瑪那些話都是認真的,那些過度激動的表現在在證明事態早已一發不可收拾。
參三七;金絲桃葉毒狗草;唇狀馬利筋;骨葉豬草;苦艾蒿;垂頭鬼針草;節毛飛廉;方瑰矢車菊;多毛飛蓬;剛毛菘菠;卷苞膠草;斑點貓耳菊;狗舌草;瑞德千里光;水飛薊;小花假蒼耳;無骨馬鬃草;刺蒼耳;西部大鬼針;小籽亞麻芥;葶藶;菘藍;抱莖葶藶;白玉草;蕁葉鵝掌藜;菟絲子;伏生大戟;雙槽紫雲英;大花山黧豆;絹毛棘豆;蟾色燈芯草;寶蓋草;紫花野芝麻;馬刺蔓錦葵;椎序柳葉菜;絨葉山桃草;直梗雀麥;墨西哥千金子;秋黍子;鼠尾牛茅;尖刺溝繁縷;達耳馬提亞柳穿魚;二裂水苦賈;沙漠曼陀羅。
我要你也在場。你要是不在旁邊陪我,那就沒意義了。
那妳和阿璜剛剛在爭論什麼?雖然我看不懂究竟怎麼一回事,但是他幹嘛突然伸出指頭指著我?我並不喜歡人家用手指頭指著我。
約莫六點鐘總算影片都燒完了,可是艾瑪直到將近七點才回到小屋。那時候太陽才正要下山,但天色依然很亮;我記得她跨進屋子前一刻,整個屋子還滿是陽光:大把大把的光從窗口灌入,亮得發紫的金光四處潑灑,淹沒了室內每個角落。那是我在沙漠經歷的第二個日落時分,一時還不曉得該如何抵禦那麼強烈的光。我挪向沙發,轉身背對刺眼的光線,就在我在新位置上坐定,沒幾分鐘就聽見身後傳來扭動門把的聲響。頓時湧進更多光線:彷彿紅澄澄的液態太陽、光亮亮的浪潮。我轉身扭頭,用手遮護著雙眼,我看見艾瑪出現在玄關,一時難以辨認,像是一具外緣鑲著金邊、光芒射穿髮梢的幽靈,宛如全身著火般。
我們剛剛講到你。
置身當時的情況,說那些話未免操之過急,我的提議實在超沒水準,簡直無理取鬧,可是時間所剩不多,我不想在兩人關係混沌不明的情形下離開新墨西哥。於是我決定冒險一試,我還故意用最粗鄙低俗、最生動刺|激的字眼表達我的意圖。艾瑪真不是蓋的,她毫無畏色。我開口說出那些話的時候,她眼睛是閉著的,直到我一口氣講完,她依然閉著眼睛,不過,中途我看到她的嘴角不經意略微提了一下(想必就在我頭一次從嘴裡吐出幹那個字眼的時候),隨著我愈講愈起勁,她嘴角的笑意好像也愈來愈明顯。可是等到我全部說完,她仍不發一語,兩眼也依舊閉著。我說:怎hetubook.com.com麼樣?妳覺得好不好?她這才緩緩地回答:我覺得,如果我現在張開眼睛,可能會發現這裡根本沒有你這個人。
這我當然看得出來;但我實在不知道妳為了什麼生氣。
寫下這些文字之後過了三個月,海特與斐妲在史貝林太太自宅客廳成婚。他們開車前往新墨西哥州度蜜月、買下一塊地,然後決定在當地定居。我終於明白他們為何將自己的住處命名為青石莊,海特曾親眼看過那方青色石頭,他知道那方青石並不存在,他知道兩人即將展開一場建立在幻影上的人生。
「馬丁佛洛斯特的翻轉人生」是我當時觀賞的唯一一部影片;後來已經沒有時間再看另一部片子,由於時間只夠讓我從頭到尾看一遍,幸好艾瑪設想周到,預先為我準備了筆記本和筆。我這麼說並不是自相矛盾;我雖然希望自己從沒看過那部影片,但我確實看了,不過既然那些字句、影像如今已深植心中,我也慶幸有機會以某種形式將它留住。那天早上我拚命寫下的那些筆記,不但幫助我回想許多極容易忽略、遺忘的細節,也讓那部影片在多年之後依然存活在我腦中。看片過程我幾乎不曾低頭看筆記本——而是運用學生時代苦練出來的代碼速記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振筆疾書——雖然字跡雜亂難以辨識,後來都還能夠解讀出其中九成甚至九成五的內容。我花了幾個星期,煞費苦心地重新謄了一份影片裡的對白,劇情也依序拆解成一個接一個場景,我才有機會重建當初看片時的心情。我必須讓自己進入某種冥想狀態才能達到(也就是說:並不是每回都奏效),但只要夠專注,情緒、氣氛也能配合得恰恰好的話,那些文字確實可以喚醒心中的影像,就像又重看一遍「馬丁佛洛斯特的翻轉人生」,或至少也能在我腦中的放映室裡播放其中若干片段。去年,當我剛剛動念要寫這本書的時候,曾多次向一位催眠師求教。頭一次沒有出現任何效果,可是後來三次都有顯著成效。光聽那幾次諮詢過程的錄音,某幾段空白已經能填補起來、一些慢慢消失的記憶也能大量追回來。老實說,古代哲學家似乎真說對了:一旦經歷過的事,永遠都不會消失。
艾瑪(根據她自述)當場氣瘋了,一邊狠狠咒罵、一邊瘋狂咆哮與吶喊。她往起居室急撲過去,斐妲站起來抵擋時,艾瑪用力把她推開。她說,她只記得她推了斐妲一把;很粗暴地推了一把,撂下斐妲,她急忙跑到書房放置電腦的地方。被斐妲燒掉的只是列印稿。整部書稿還存在電腦裡,要是斐妲沒有動硬碟裡的檔案、或是沒找到任何備份磁片,那就算毫髮無傷。
那我也不要去了。就讓她自己跟阿璜、康琪塔去燒那些該死的影片好了。
海特的遺體今天下午五點才要火化,她不想待在阿布奎基等,決定先回來;等明天一早再去領骨灰。
可是,是她邀請我來的,她該不會連這個都忘了吧?
一回到佛蒙特,一切彷彿都變得不一樣。我只不過才離開三天兩夜,可是每樣東西似乎都趁我不在的時候縮小了:顯得閉塞、幽暗、陰森。圍繞在我家四周的綠意看起來假假的,與沙漠中的焦褐色調相較之下,簡直過分綠油油。空氣則濃稠、朝濕,連踩在腳底的地面都變得軟趴趴;不管上哪兒,舉目所見的每株植物都張牙舞爪、生氣盎然;處處呈現懾人的腐敗跡象:沿著小徑蔓生的爛熟細枝、剝蝕的老死樹皮;樹幹上層層疊疊的菇菌;屋宇牆面上的黴斑。過了一陣子之後,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是用艾瑪的眼光觀看外界事物,為了配合她的到來預作準備,企圖從中看出新的條理。飛往波士頓的航班很順利,比我事前斗膽期盼的結果更好,步出飛機時我甚至覺得自己完成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比起真正的豐功偉業,那根本不算什麼,但是以微小的標準而言,用尋常人生當中的起起伏伏、小勝小敗的日常小事來衡量,那可就是非凡的成就了。我感到自己比過去那三年的任何時刻更堅強。我告訴自己:快了,快達成了,幾乎就快重新活過來了。
斐妲不讓你繼續留在這裡。她說這些事情都是私事,最好不要有外人在場。
原本,我一直把他們當作地位平等的夥伴。艾瑪跟我說了不少他們婚後的情況,我卻從來沒有想過他們當初結合或許是出於完全不一樣的動機,兩人在想法上並不是完美的和諧。他們在一九三九年相互約定要開拍永不公諸於世的影片,雙方都同意信守約定,最後一定要將兩人合作的作品完全銷毀;那是讓海特願意回來拍片的條件。儘管條件十分苛刻,但是唯有犧牲拍攝影片的最重大意義——得到與大眾分享的喜悅——他才能讓自己下定決心。於是,那些影片成了一種贖罪,也是他對那樁意外凶殺案的認罪過程,承認自己對布莉姬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我一生荒唐;老天爺多次作弄我。刑罰換成另一種方式持續著,海特在紛亂糾結的自虐情結之下,決定向他從不相信的上帝繼續償還他的罪。他在桑達斯基那家銀行挨了胸口那一槍讓他娶了斐妲;喪子則成了他回頭重新拍片的契機。然而,那兩起事件都無法減輕他在一九二九年一月十四日晚上發生的那件事情所該負的責任。不管是諾克斯開槍造成的肉體痛楚,或是頓失愛子泰德造成的精神折磨,都不足以讓他平復。但是拍片,卻可以。傾注畢生才華去拍、耗盡全部生命去拍,然後,當生命終了,這所有影片也都要隨之銷毀;不許在身後留下半點蛛絲馬跡。
看完之後,多少破除了我心頭的迷咒。六〇、七〇年代我曾看過幾部布紐爾的電影,但對他的自傳所知有限,我花了一點時間思索剛剛讀的那段文字。這時我略略抬起頭,目光稍稍自艾瑪的書稿上移開——儘管只是一下子——讓我得以猛然回神,趕緊叫自己罷手,不能再繼續往下看。我把第一頁放回原位,再把石頭放回去、蓋住標題。當我做那些動作時,身子往椅子前緣稍微挪了一會兒,只不過變換了一下位置,卻足以讓我注意到原本沒看見的東西:電腦和書稿中間的桌面上,躺著一冊小小的綠色筆記本;大小就像學校用的作業簿,看它封面殘破的情況和布質書脊上頭的褶痕、裂縫,我猜那筆記本已用了相當久一段時間;久到不會是海特的日記吧?——結果竟然就是海特的日記。
那股氣味令我有點兒光火,我立刻爬起來、又開始踱來踱去。我先走進廚房,倒了杯水喝,然後又走進艾瑪的書房,在裡頭繞了十到十五分鐘,頻頻壓抑翻看那部書稿的衝動。假使此刻我完全無力阻擋海特的影片正遭到摧殘,至少可以讓我明白究竟為何會走到這步田地吧。到現在為止,我所得到的答案根本都不足以解釋一切;我已經使盡全力去理解他們的說法、用心去體會他們之所以選擇一條如此冷酷、決絕途徑的想法,可是當熊熊烈火被點燃,我猛然又覺得那一切都太荒謬、太沒道理,也太慘絕人寰了。答案統統都在那疊書稿裡,導致今天這個局面的原始念頭就在書稿裡。我在艾瑪桌前坐下來。書稿就擱在電腦旁邊——厚厚一疊,上頭鎮著一顆石頭,免得被風吹散。我拿開那顆石頭,看到底下那頁印著:《海特曼恩的來生》,作者:艾瑪葛朗。我一翻開最上面那一頁,首先映入眼簾是一段引文,布紐爾寫的,摘自他的《一息猶存》(就是那天一早我在海特書房無意間看到的那本書)。該段引文如下:「過了一會兒,我向眾人提議去蒙馬特的小丘廣場燒底片,當時只要大夥兒同意,我的確會二話不說,說幹就幹。老實說,就算是今天,我也照幹不誤;如今我依然遐想在自家小庭院內架個火葬臺,把我所有影片的底片、拷貝統統放上去燒個精光;我根本不痛不癢。(話說回來倒也奇怪,當時贊成我提議的都是超現實派分子。)」
接下來幾天,我盡量讓自己忙個不停,一口氣辦好幾件事。我繼續翻譯夏多布里昂、把撞得稀巴爛的貨卡送廠大修,還把房子從頭到尾徹底打掃了一遍——擦地板、給每件家具上蠟磨光、撢清書架。我曉得那棟房子難看到家,缺點根本藏也藏不了,但至少我可以把房間整理得稍微看得過去,讓房間罩著前所未見的光輝。唯一讓我傷腦筋的就是堆放在多出來那間房裡的一大堆紙箱——那間房我打算騰出來給艾瑪當書房用;她得有個可以專心寫書、可以一個人安靜獨處的空間,那是唯一還空著的房間。可是,屋子裡剩下可用來堆放東西的空間實在少得可憐,既然沒有閣樓、車庫可以利用,我不得不考慮地下室了。但是移到那兒也有個麻煩:地下室地面是泥地;每逢下雨必定積水,紙箱要是堆在那兒,一定也會跟著泡濕。為了防止災難發生,我買來九十六塊空心磚、八片長方形三夾板。我先在地面上鋪設三層空心磚,架出一個比歷來淹水最高水位更高的平臺。接著又加上另一道防潮措施:給每個紙箱裹上垃圾袋,開口處再用膠布封起來。照理說那樣應該萬無一失了,不過我又猶豫了兩天才鼓起勇氣把那些紙箱抱下樓。我家人的每件遺物都放在紙箱裡。海倫的洋裝和裙子;她的牙刷與絲|襪;她那件鑲著毛皮兜帽的冬季大外套;塔德的棒球手套、漫畫書;馬可的拼圖與公仔;鏡面有裂痕的金色粉餅盒、乒乒乓乓玩具熊、支持華特孟岱爾的胸章。那些東西我再也用不到了,但是我始終沒能把它們丟掉,也從沒考慮過要捐給慈善機構。我不想讓別的女人穿海倫的衣服,也不想讓別家小孩戴上我兒子的紅襪隊棒球帽。將那些東西搬進地下室就像把它們埋到地底下。雖然不是結束,卻也算是結束的起點,通往遺忘這條道路的第一個里程碑。難歸難,到底沒有獨自搭飛機回波士頓那麼難。清空房間之後,我到伯瑞特波羅為艾瑪添購家具;我幫她買了一張紅木書桌、一張附按鈕、可調整前後角度的皮椅、一只橡木文件櫃,外加一塊上好的七彩花紋地毯;全是那家一流家具店裡頭最棒的東西。全部算下來總共三千多元,我照價以現金支付。
十四部影片,底片加上拷貝,夠燒成一大團火的;到時一定煙霧四起、火光沖天。幸運的話,待在妳的屋裡,我不必費力就能透過窗口看見的。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