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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歷險記

作者:馬克.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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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0章

「你說談一談就會倒楣,可是我把前天在山頂上拾的那條蛇皮拿回家來,你說什麼來著?你不是說用手摸蛇皮是世界上最倒楣的事嗎?好了,眼前就是咱們的倒楣事啊!咱們搬進來這麼些東西,外加八塊現錢。咱們要是能夠天天這樣倒楣,可就不錯了,吉姆。」
「別著急,老弟,別急。你先別太高興吧。眼看就來到啦。記住我的話吧,眼看倒楣事就要來到啦。」
我們把弄來的衣服翻了一陣,發現有八塊銀元縫在一件舊呢大衣的裡子裡。吉姆說他認為那件大衣是那個屋子裡的人偷來的,因為他們要是知道衣服裡面有現錢,絕不會把它扔在那兒。我說我認為打死他的也是他們;可是吉姆不願意談那些事情。我就說:
倒楣的事果然來到了。我們是星期二說的那些話。到了星期五吃完晚飯以後,我們正在山脊上比較高的那頭的草地上躺著,這時候菸葉子抽光了。我就回到洞裡去取菸,可巧發現裡面有一條響尾蛇。我立刻把牠打死,然後把牠很自然地盤起來,放在吉姆的被窩的腳底下,想讓吉姆發現那裡有蛇,跟他www.hetubook•com•com開個玩笑。到了夜裡,我把那條蛇完全忘掉了。這時候,吉姆一側身躺在被窩上,我剛剛劃了一根火柴,那條死蛇的老伴兒正在那兒哪,牠對準他咬了一口。
吉姆大喊一聲,跳了起來;我在火光裡一眼看見那條可惡的東西又昂起頭來,準備再竄一次。我抄起一根棍子,一下把牠打扁,吉姆抱起爸爸的燒酒瓶子就往嘴裡灌。
吉姆躺了四天四夜。然後腫都消了,人也好了。我既然看見這種事情的結果,就下決心再不用手摸蛇皮了。吉姆說他認為我下回一定會信他的話。他說玩弄蛇皮能讓人倒很大的楣。也許這回的倒楣事還沒完呢。他說他寧可向左邊回頭看一千回月牙兒,也不願意用手拿一次蛇皮。我自己也漸漸地以為如此了,雖然我一向認為向左回頭看月牙兒,在一個人的所作所為當中,要算是最大意、最愚蠢的事情了。老漢克.邦克曾經幹過一次,就誇下海口;可是不到兩年的工夫,他喝醉了酒,由製彈塔的頂上一頭栽下來,摔得可以說像一張薄餅似的攤在地上,他們就和圖書用兩扇穀倉的門板疊在一起,當做棺材,把他的屍首從上下板間的縫隙裡塞進去,然後把他埋掉;聽人說是這樣,可是我沒看見。是爸爸告訴我的。但是,這都是那麼傻呵呵地看月亮惹出來的禍呀。
早飯以後,我打算聊聊那個死人,猜猜他是怎麼被人弄死的,可是吉姆不願意談。他說那樣會招來壞運氣;此外,他說那個鬼還可能來纏我們;他說一個死了沒埋的人很可能到處找人胡纏,一個已經入土的死人就會舒舒服服、老實的躺在那裡。這話聽起來很有道理,所以我也就不再多說了,可是我不能不琢磨一下這件事情,我願意知道是誰把他打死的,打死他又為了什麼。
隔天早晨,我說有點兒閒得無聊,打算想個辦法熱鬧一下。我說我打算偷偷地渡過河去,探聽探聽近來的情形。吉姆很喜歡這個主意;可是他說我一定要等到天黑再去,並且要特別小心。他考慮了一會兒,就問我為什麼不把撿來的舊衣服穿上一兩件,扮成一個女孩子呢?這倒也是個好主意。於是我們就先把一件花布袍子弄短了,把我的www.hetubook.com.com褲腿捲到膝蓋上,然後穿在身上。吉姆替我用鉤子在背後鉤起來,這件衣服就顯得非常合適了。我戴上那頂遮太陽的大草帽,把帶子繫在下巴底下,誰要是想通過帽子底下看我的臉,就像通過火爐煙筒的接口向下看一樣。吉姆說誰也不會認出是我,哪怕是在白天也辦不到。我扭來扭去地練習了大半天,想要摸索出扮成大姑娘的訣竅,不久我就能裝得很像了,只是吉姆說我走起路來還不像個女孩子;他說我那種撩起袍子去摸索褲子口袋的毛病,應當去掉才好。我注意了一下,很快就改過來了。
他光著腳,那條蛇恰好咬在他的腳後跟上。你無論把一條死蛇丟在哪裡,牠的老伴兒總會找來把牠盤上;這樣的事我居然忘記了,真是蠢到極點。吉姆叫我把蛇頭砍下來丟出去,然後把皮剝掉,切一片肉烤一烤。我趕緊照辦。他吃完了蛇肉,說是以毒攻毒,可以幫他治好他的傷。他還叫我把蛇尾巴上的響鱗弄下來,拴在他的手腕子上。他說這也可以治蛇咬。然後我就悄悄地溜出去,把兩條蛇都扔到矮樹林子裡去;因為我m.hetubook.com.com不打算讓吉姆知道那都是我的錯,我能瞞過去就瞞過去。
天剛黑,我就划著獨木舟向上游伊利諾的河岸出發。
吉姆對著酒瓶啜了一口又一口,他偶爾醉了過去,就左右撞頭,怪聲喊叫,可是每逢他醒過來的時候,他總是就著瓶子喝酒。他的腳腫得很高,連腿也腫了。可是不久以後,酒力慢慢地見效了,所以我認為他快要好了;但是,我寧可讓毒蛇咬我一口,也不願讓爸爸的燒酒害我一生。
我由渡船碼頭下游不遠的地方過河,朝著鎮上划過去,激流把我沖到鎮的尾端去了。我拴好了船,順著河岸走。在一間久已沒人住的小草房裡,點著一盞燈,我納悶究竟是誰住在那兒。我走上前去,由窗戶往裡偷看,有個四十來歲的女人,坐在一張松木桌子上放著的蠟燭光下面打毛線哪。我不認識她的臉;她是個外鄉人,因為在這個鎮上,你絕找不出來一副我不認識的面孔。這可真叫走運,因為我來了以後,漸漸有點兒膽怯,有點兒害怕,後悔不該來;人家也許會聽出我的聲音,認出我是誰來。可是,假如這個女人,在這樣的小鎮上過了兩天和_圖_書,一定能把我想知道的事情都告訴我,我就在門上敲了一下,心裡想,一定不能忘了我是個女孩子。
哎,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氾濫的河水又回到兩岸當中,滔滔往下流。我們幹的頭一件事,大概就是把一隻兔子的皮剝掉,把兔子肉掛在一個大鉤子上當做魚餌,然後放到河裡去。我們釣到了一條跟人一樣大的鯰魚,足有六英呎二英吋長,二百多磅重。我們當然沒法把牠弄上岸來——弄不好牠就會一下子把我們甩到伊利諾那邊去。我們只坐在旁邊,看著牠亂跳亂撞,一直掙扎到死了為止。我們從牠肚子裡找到一個銅鈕扣,一個圓球,還有許多亂七八糟的東西。我們用斧頭砍開那個圓球,看見裡面有個線軸兒。吉姆說看那線軸兒外面裹上那麼多東西,慢慢成了一個球的樣子,就知道牠把線軸兒吞進去已經好久了。我想這是由密西西比河裡打上來的最大的魚了。吉姆說他從來沒見過一條比這還大的魚。如果把牠運到那邊村子裡去,一定能賣好多錢。他們在市場上把這樣的魚論磅零賣;無論是誰都要買上幾磅;牠的肉白得像雪一樣,用油炸熟了,比什麼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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