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哈克歷險記

作者:馬克.吐溫
哈克歷險記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35章

第35章

好,我剛才說了,我們那個早上在等著大夥兒一個個開始幹活去了,也看不到有人影在場院周圍了,湯姆就把那個口袋帶進了披間。我呢,站在不遠的地方,替他放風。沒過多久他出來了,我們就跑到木材垛上,坐下來說起話來。「眼下把一切都搞得順順當當的,除了工具一項。那也是容易解決的。」
他把身轉過來看著我,那神情彷彿是在可憐一個哭著的娃娃似的。他說:
「記你奶奶的日記——他連字也不會寫啊。」
「他必須用繩梯。看你說的。你倒不如說,對這個你還一竅不通。他非得有一根繩梯不行,人家都是這麼幹的嘛。」
「三十七年——他逃出來時發現自己到了中國,這才是好樣的。我但願現今這座地牢底下是硬邦邦的石頭。」
「吉姆在中國沒有一個認識的人啊。」
我說:「我們要個城壕幹什麼?我們不是要從小屋下面讓他像蛇一樣偷偷爬出來嗎?」
「那好吧,湯姆,就按你自己的意思辦吧。不過嘛,要是你肯聽我一句話,就讓我從晒衣繩上借條床單吧。」
他說到這兒就停住,因為我們聽到了吃早飯的號角聲了。我們就跑回家來。那天一個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繩子上一條床單和一件白襯衫。我又找到了二隻舊口袋,裝進這些東西。我們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裡面。我把這個叫借,因為我爸爸一向這麼個叫法。可是湯姆說,這不是借,是偷。他說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並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樣把一件東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行了,誰也不會為這個怪罪他。一個囚犯,為了逃跑而偷了什麼,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們是代表了一個囚犯的,那麼,為了叫我們逃出監牢,凡是有用處的,都可以偷,並不犯什麼罪。湯姆這麼說。說這是他的正當權利。所以,當我們是代表了一個囚犯時,為了能夠逃出牢獄,那我們就完全有這個權利偷這裡任何有一點點兒用處的東西。他說,要是並非囚犯的話,那就大不一樣了。一個人偷東西如果不是囚犯,那他便是一個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們認為,這裡任何一樣東西,我們都可以偷。可是在這麼講了以後,有一天,他和我庸人自擾地吵了一架。那是我從黑奴的西瓜地裡偷吃了一個西瓜,我被他逼前去,還給了黑奴一角錢,www.hetubook.com.com付的什麼錢也沒有對他們說明。湯姆說,他的意思是說,我們能偷的,是指我們需要的東西。我說,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然而他說,我需要這個並非為了逃出牢獄,而不同之處,恰恰正是在這裡。他說要是我要一個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裡面,偷偷送給吉姆,殺死監獄看守會用到的,那就是完全正當的了。所以,我也就沒有多說什麼,儘管要是每次有機會能飽餐一頓西瓜,卻硬要我這麼坐下來,仔細分辨其中像一根頭髮絲那樣的差別,那我就看不出代表罪犯有什麼好處了。
「工具,做什麼用?」
「幹什麼?」我說。
「湯姆,也許我這麼說有點兒不合規律,犯忌諱,」我說,「在那個燻肉房後邊防雨板下面,有一根生了鏽的鋸條哩。」
「好吧,那麼,我們拿什麼來給他做成墨水呢?」
「哈,你不是說,只要有人把床往上一提,腳鐐就可以往下掉嗎?」
「那用多久呢,湯姆?」
「要一件襯衫有什麼用,湯姆?」
「為了讓他把日記寫在上面。」
「要幾把小刀。」
「可盤子總是有主的,不是嗎?」
「好吧——他從哪裡出來我並不在乎,反正他是出來了,可吉姆還沒有。可是有一點可不能忘了——要吉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來,年紀太大了。他活不了這麼長時間。」
「要一把鋸子幹什麼用?」
「不,這個辦法不行——沒有必要這麼做。」
「他在盤子上寫的啥也沒人能認識。」
「這無關緊要,哈克.芬。重要的是他必須在盤子底上寫好了,然後把它扔出來。你根本不必非得讀懂不可。囚犯寫在白鐵盤子上或者在別的什麼東西上,你多半認不出來。」
「啊,湯姆.莎耶,你說到哪裡去了啊,」我說,「吉姆根本用不著繩梯啊。」
「就算他不會寫吧——他可以在襯衫上做些標誌,不是嗎?只要我們用一隻舊白鐵皮調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舊鐵條為他做一枝筆就可以了。」
他的臉色有點兒難看,連精神都鼓不起來。他說:「哈克啊,要想教你多學一點東西,可就是沒效果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來——偷四把。」我便按照吩咐去偷了。
「啊,誰管這些閒事,盤子又不是囚犯自己的。」
「蠢不蠢沒關係,反正該這麼做——這是規www.hetubook.com.com矩。此外沒別的辦法了,反正我從沒聽說過。有關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書,我全都看過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來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是堅硬的石頭。得用連續好幾個星期的時間哩,硬是沒完沒了。就拿其中一個囚犯為例吧,那是在馬賽港迪弗堡最深一層地牢裡的囚犯。他就是如此挖了地道逃出來的。你猜猜,他用了多少時間?」
「嗯,有些頂出名的人物便是這麼做的。他們無法掙脫鎖鏈,便乾脆把手砍斷了逃走。砍斷腿相比起來要更好一些。不過我們得放棄這個。拿這回的事來說,還沒有必要這樣幹。再說,吉姆是個黑奴,對必須這樣幹的原因也無法懂得。這是在歐洲流行的習慣,所以我們只得放棄。可有一件事必須辦——他必須有一根繩梯才行。我們不妨把我們的襯衫撕下來,便能不費事地給他弄一根繩梯。我們可以把繩梯藏在餡餅裡給他送去。人家多半是這麼做的。我曾吃過比這還難吃的餡餅。」
「工具?」我說道。
可是他壓根兒沒有聽到我說的話。他把我以及其它的一切都忘得一乾二淨。他手托住了下巴,陷入了沉思。沒多久,他嘆了一口氣,搖搖腦袋,隨後又嘆起氣來。他說:
「啊,哈克.芬,你這話真是活像你這種人說的。遇到一件事,就只會像一個上幼稚園的小孩子那樣對待它。難道你從來沒有念過那些書?——關於特倫克男爵、卡桑諾瓦、班溫努托.契里尼、亨利四世,還有許多別的英雄豪傑的書你都沒讀過嗎?誰聽說過用這種婆婆媽媽的辦法把囚犯救出來的?絕對不行。凡是赫赫有名的人,他們都是這麼幹的,把床腿給鋸成兩截,讓床照原樣放在那裡,然後吞掉鋸下的木屑,這樣人家就看不出來了。在鋸過的地方,塗上泥和油,好叫眼睛最尖的人也看不出一點兒鋸過的痕跡,還以為床腿是好好的。隨後,到了夜晚,你準備好了一切,就對準床腿這麼一踢,床腿的一截被踢到了一邊,那腳鐐就脫落了,就大功告成了。此外不用忙別的事,只要把你的繩梯拴在城垛上,順著它爬下去,然後在城牆裡摔壞了腿——因為,你知道吧?那繩梯短了十八英呎——好,你的馬,你忠實可靠的親隨正守在那裡,他們連忙把你從m•hetubook•com.com壕溝裡打撈起來,扶你跨上馬鞍,你就飛馳而去,去到你的老家朗格多或者納瓦拉,或者別的什麼地方。這才叫有聲有色哩,哈克,我多麼渴望小屋下面有個城牆啊。到了逃亡的那個晚上,如果時間允許,讓我們挖出一個城壕來。」
「真該死,這件事嘛,整個兒說來,有多容易就多容易,有多彆扭就多彆扭。要弄出個曲曲折折的方案,可真是不容易啦。又沒有一個看守理該毒死的——本來就應該有這麼個看守嘛。甚至連應該下蒙汗藥的狗也一隻都沒有。吉姆呢,也就銬上了一付一丈長的腳鐐,一頭拴住了一條腿,一頭拴在床腿上,你只要那麼一提床,腳鐐就往下掉了。再說,塞拉斯姨丈這人啊,他對誰都一概信任,把鑰匙給那個傻呼呼的黑奴,也不派一個人在旁邊監視他。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吉姆早就能從窗洞裡爬出來,只不過腿上綁了一丈長的鐵鐐,不能走路。真是糟透了,哈克,這樣一類頂頂愚蠢的安排我從來沒有見過。所有的艱險曲折,一樁樁、一件件都得憑空製造出來。啊,實在無法可想,我們只能憑眼前的資料能怎麼做就怎麼做。可有一件事是確定無疑的。必須經過千難萬險才能搭救他出來,這才稱得上光榮。可這樣的千難萬險,原本應該有人有這個責任提供的,如今卻一無著落,必須由你憑空編造出來。現在就拿燈這一件事來看一看吧。面對眼前無情的現實,我們就必須裝做那是一件多麼危險的事。其實呢,據我看,只要我們高興,我們原本不妨來個火炬大遊行也礙不了事啊。哦,我現在又想起了一件事來了,咱們一有機會就找些材料做一把鋸子。」
「很多人是用鐵鏽和眼淚做的。可那是平庸之輩和娘兒們用的辦法,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是他們自己身上的鮮血。這是吉姆可以做的。他要是想送點又普通又神祕的小消息到監獄外面去,讓世人知道他關在什麼地方,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隻白鐵盤子背後,並且從窗子裡扔出來。鐵面人就是這麼幹的,這個辦法很妙。」
「幹些什麼?他不妨把這個藏在褥子底下,不是嗎?他們都是這麼幹的。他也必須這麼幹。哈克,你啊,好像總不願意按照規矩辦事。你總喜歡搞些新花樣。就算這個他派不上用處吧,在他逃走以後,這個留在www.hetubook.com.com床上,也就成了一條線索嘛,你以為他們不是都需要線索嗎?當然,他們都需要。你怎麼可以不留下點線索呢?要不,豈不是叫人急得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嗎,你說是不是啊?這樣的事,我可從沒有聽說過。」
「不知道。」
「那兒不是有一些舊的鐵鎬等東西,能挖成一個地道嗎?」我說。
「我的老天!」我說,「怎麼啦?壓根兒不需要這麼幹嘛。你要鋸斷吉姆的腿,究竟又為的什麼呢?」
「這樣說來,把盤子白白扔掉有什麼用處呢?」
「怎麼啦?挖地道啊。總不能讓我們用嘴巴去啃出一條道兒來讓他出來,不是嗎?」
「那就想一想吧。」
「我們得鋸斷吉姆那張床的腿,好叫腳鐐脫下來啊。」
「不,他會活這麼久的。如果挖土質的地基,用不了三十七年,對吧?」
「用小刀去挖那小屋的牆基?」
「可吉姆並沒有白鐵盤子啊,他們是用平底鍋給他送飯的。」
「這沒什麼,我們可以給他幾個。」
「哦,別瞎說了,哈克.芬,我要是像你那樣缺乏知識的話,我寧可不作聲的——我就會這麼做。可有誰聽說過,一個囚犯竟然從一根由胡桃樹皮做的繩梯逃跑的?啊,這簡直荒唐極了。」
「是的。」
「好,這話有點道理,」我說,「『只當是』不費什麼勁,『只當是』不會惹出什麼麻煩來。如果這是必要的話,我並不在乎『只當是』已經挖了幾百年。而且一旦動手以後,我也不會覺得太累人。我這就去,去偷出來兩把刀子。」
「好吧,有主又怎麼樣?囚犯哪管它是誰的……」
「偷三把,」他說,「得用一把做成鋸子。」
「我猜不出。二個半月吧?」
他說這也行。而且這把他另一個想法引發了,他說:「順便借一件襯衫吧。」
「哈克.芬,你難道聽說過有囚犯用鐵鏟和鎬頭,和衣櫃裡的所有現代工具,用來挖地道逃出來的嗎?我現在倒要問問你——如果你頭腦還清醒點兒的話——這樣一來,他還怎麼可以轟轟烈烈表演一番,把他的英雄本色顯示出來?哈哈,那還不如叫人家借給他一把鑰匙,靠這個逃出來算了。什麼鐵鏟、鎬頭——人家才不會給一個國王這些呢。」
「可是囚犯在地牢周圍沒有鵝讓他拔毛做筆啊,你這個笨蛋。他們總是用最堅硬、最結實、最費勁的東西,像舊燭臺啊,或是能弄和圖書到手的別的什麼東西,拿來做筆。這就得花好幾個星期、好幾個月才能做成筆,因為他們必須在牆上銼。就算是有一枝鵝毛筆吧,他們也不會用,因為這不合乎規矩嘛。」
「啊喲!這有多蠢呢!湯姆。」
「那有什麼關係?那個人在中國也沒有熟人嘛。不過,你總是說著說著就偏到枝節問題上去。為什麼不能緊緊抓住的問題?」
這時離吃早飯還有幾個鐘頭,我們就離開了那裡,到了林子裡去。因為湯姆說,挖地道時最好能有點兒光亮,能看得見,而燈呢,又太亮,我們怕惹出麻煩。我們最好能找到一些爛木頭,被人們稱做「狐火」的,擱在黑洞洞的地方,可以看到幽幽的光。我們在林子裡找到了一些,堆放在草叢裡,然後停下來休息。湯姆以一種不大滿意的口氣說道:
「是的。」
「你說一說,他用這個能幹些什麼?」
「嗯,我們不能冒時間太長的風險,因為塞拉斯姨丈也許用不了多長時間便能從新奧爾良得到下游的消息。吉姆不是從那裡出來他會知道的。那他第二次便會登廣告,招領吉姆,或者採取其它類似的行動。所以那種風險我們不能冒,也就是按常理,該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說,我看啊,我們該挖好多年,可是我們辦不到啊。既然前途難卜,我建議這麼辦:我們還是馬上挖,或者盡快挖。從這以後,我們不妨只當是我們已經用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隨後,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我們就把他給拖出來,趕緊送走他。是啊,依我看,這是最好的辦法。」
「怎麼啦,湯姆,我們不是可以從鵝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支更好的筆,而且更快便能做成筆麼嗎?」
「那好吧,」我說,「既然我們不要鐵鏟和鎬頭,那我們究竟要些什麼呢?」
「好吧,」我說,「如果這是規矩,那他就必須有一根繩梯。那就讓他有一根吧。因為我並不退回到不按規矩辦事的境地,不過嘛,還有一件事呢,湯姆.莎耶——要是撕下我們的襯衫來,給吉姆弄一根繩梯,那莎莉姨媽肯定會找我們算帳,這是可以確定的。照我看,用胡桃樹皮做成一掛繩梯,既不用花什麼錢,也不用糟蹋東西,也一樣可以包在餡餅裡,藏在草墊子底下,跟布條編的繩梯一樣好。至於吉姆,他並沒有什麼經驗,所以他不會在乎到底是怎麼一種……」
「啊,鋸斷吉姆的腿,」他說。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