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終極證人

作者:約翰.葛里遜
終極證人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七章

第七章

「為什麼要在孟菲斯?」沃利.博克斯問道。富崔點點頭,顯然認為問得好。
一位身分不明、沒有被介紹過的特工人員關上了門,麥桑一屁股坐到辦公桌後的座位上。他把基本情況說明了一下:發現汽車、車內的物品、槍、傷勢、死亡時間等等。那小孩的名字叫馬克.史威。他告訴孟菲斯警察局說他和弟弟偶然發現了那具屍體,就跑去打電話報告了當局。他們住在離這裏約半哩遠的車屋區。他弟弟眼下在醫院裏,似乎是精神創傷併發症。馬克.史威和他的母親黛安也在醫院。他母親已離婚。父親住在這城裏,品行惡劣、有前科。吸毒、毆鬥,諸如此類的事情。他是慣犯,下流社會的白人。其他事暫且不管,重點是那小孩撒謊。
「我相信,沃伊爾斯先生一定會讚賞你所作的努力。」
「另外還有一件事。幾個小時以前,馬克.史威與一個名叫哈迪的孟菲斯警察一起乘車去了醫院。在途中他洩漏了羅密的一些言行。據克里夫先生的祕書說,羅密是傑羅密的略稱。事實上,她說,叫他羅密的人比叫他傑羅密的人多。除非克里夫先生親口告訴他,否則那小孩怎麼會知道這個略稱?」
「顯然在他年幼時,他們一家就搬走了,」他稍微停了一下後又解釋說,「他在賴斯上大學,在圖萊恩讀法律。」
「我們必須知道馬克.史威所知道的一切,」洛說道,人依然坐著不動。「他去過車子裏面,克里夫跟他說過話。」
「你打算找他談嗎?」
主子一下子不知所措,於是沃利.博克斯站出來維護主子的尊嚴,提了一個傻問題,「為什麼你這樣認為?」
富崔皺著眉頭瞪了芬克一眼,芬克感到窘迫,縮了回去。麥桑看了看手錶,便站起來。「各位,很晚了。我們的人到中午時就可以把汽車檢查完畢,我建議我們到那時再見。」
麥桑向靠牆站著的賴利.楚曼和斯金珀.謝爾夫看了一眼,接著說,「我一會兒就要說到它了。我們認為這孩子在撒謊,因和-圖-書為他說他們是在克里夫開槍自殺後才到現場的。其中疑點很多。第一,車上有那小孩的指紋,擋泥板上、門上、威士忌酒瓶上、槍上、車裏車外到處都是。兩小時前我們取了他的指紋。我們的人已徹底搜查了這輛車。他們明天就可檢查完畢,但很明顯,這小孩在車裏待過。至於他在裏面幹什麼,我們還不清楚。我們還在尾燈周圍,排氣管的正上方發現了指紋。在汽車附近的一棵樹下我們找到了三個才扔下不久的香菸頭,是維珍妮涼菸,和黛安.史威抽的是同一種牌子。我們推測這兩個孩子調皮好奇,偷了他們母親的香菸,到那裏去抽菸。他們自己在玩的時候,克里夫突然出現了。他們躲了起來看著他——那個地方草木叢生,很容易躲藏。也許他們偷偷過去將橡皮水管拔掉了。我們沒有把握,小孩們沒講。那個小的現在無法開口,馬克很明顯是在撒謊。不管怎麼說,有一點很清楚,那橡皮水管沒起作用。我們正設法檢驗水管上面的指紋,但這是冗長繁瑣的工作,也可能查不出什麼。明天早晨我可以拿到照片,查明孟菲斯警察到現場時那條水管的正確位置。」
「首先,他害怕。其次,他是個小孩。第三,也許克里夫向他說了一些他不該知道的事情。」麥桑分析起情況來頭頭是道,最後那戲劇性的結語更是妙不可言,使全屋子裏的人為之傾倒,室內頓時鴉雀無聲。富崔呆若木雞。博克斯和芬克凝視著桌子,兩眼呆滯無神,嘴張得大大的。
「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先生。我不清楚這兩個小孩知道些什麼。我不知道那位醫生的姓名。我不清楚他是否已和兩個小孩談過。我也不知道這兩個小孩是否願意告訴醫生什麼。」
「那張紙條看不清,」富崔打斷了他的話,急於想說點什麼,「傳真很糟糕。」他的言外之意好像是說,麥桑和他的孟菲斯聯邦調查局人員太無能,因為他,洛.富崔,在車裏收到的竟是一份這麼差勁的和*圖*書傳真。
「你認為這兩個小孩會跟醫生說嗎?」芬克無知地問道。
麥桑從他辦公桌上亂七八糟的東西裏拿起一本黃色的記錄簿,不看富崔一眼,卻對著記錄簿說下去:「克里夫從車裏向外至少開了一槍。子彈從前車窗的中央穿出去,只偏一點點。窗子崩裂了,但沒有粉碎。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開的槍。屍體解剖是在一小時前作完的,發現克里夫服了大量的鹽酸氟胺鎮靜劑、可待因和潘可丹。此外,他血液裏的酒精含量達到零點二二,足以證明他已喝得爛醉,這裏的人普遍這麼說。我的看法是,他不僅瘋狂到完全可能自殺,而且他已喝得爛醉,在藥物作用下,精神異常興奮,因此很多問題無法推斷。我們所調查的人不是一個精神正常的人。」
富崔張著嘴聽得出神,問道:「你的看法如何?」
「當然嘍,除非你接到華盛頓的電話,對嗎?」
「太好了。」
「我聽說過。」
「還沒有。今天上午我們準備試一試。我猜想,他不會說得很多。」
「那麼,這究竟是什麼意思?」
「再過幾個小時以後。楚曼和我準備九點鐘左右去醫院找那個小孩談話,也許還要找他的母親談談。我也想與他的弟弟談談,但這要看他的醫生是否同意。」
富崔將紙條放到辦公桌上,清了清嗓子問道:「你跟那個小孩談過沒有?」
大約在二十年以前,麥桑就對那些美國的大律師以及跟隨他們左右的一班唯命是從的奴才們失去了耐心。他親眼目睹他們紅極一時,然後又悄然退出歷史舞臺。他學會了玩弄他們那一套鬼把戲,並學會了怎樣對付他們唯利是圖的自私行為。他知道對付他們的陳腔濫調的最佳辦法是直來直往。「理由就是那張紙條、指紋和謊言。那個可憐的小孩不知道該做什麼好。」
「我懷疑。」
「我每星期都與沃伊爾斯先生通電話。」
「對,除非我接到華盛頓的電話,然後沃伊爾斯先生要我幹什麼,我就和*圖*書幹什麼。」
「有好多事情我都不知道,富崔先生,因為這是一件新奧爾良的案子,我只負責孟菲斯的情況。我不想了解有關博伊特先生和克里夫先生的更多情況。這裏的屍體已經讓我忙得不可開交。現在快凌晨一點了。我坐在這辦公室裏辦一件不是我自己的案子,為你們這些朋友說明情況,回答你們的問題。這案子由我辦到明天中午,然後我的朋友賴利.楚曼將接過去,我的事也就完了。」
洛慢慢地站起來,瞪了麥桑一眼。「我們必須知道馬克.史威所知道的一切。你懂嗎?」
他們走進麥桑狹小的辦公室,彼此很快作了自我介紹。富崔坐到唯一能坐的位子上。麥桑已有二十年的工作經歷,四年前被攆到孟菲斯工作,他非常不願意,天天數著日子盼望去西北太平洋公司工作。時間這麼晚了,他感到很累,心裏十分惱怒。他已聽說過富崔,但從未見過面。聽說他是一個自負的大笨蛋。
「嗯,我的看法是克里夫開槍自殺前,那小孩在車子裏。從那些指紋判斷,他在車裏待了好一會兒,而且克里夫和他談過什麼事情。然後,過了一會兒,那小孩離開了車子,克里夫想在他的紙條上加上幾句,然後開槍自殺了。那小孩兒很害怕,他的弟弟嚇得休克了,這就是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
他走進孟菲斯大街上的聯邦大廈,時間已過午夜。他身邊跟著一行人,其中有沃利、芬克、特工人員楚曼和謝爾夫,但沒有急於探聽消息的記者。事實上,沒有任何人在等他。直到他走進聯邦調查局的辦公室,他才見到傑遜.麥桑和另外兩名疲倦的特工人員。麥桑正在喝走了味的咖啡。隆重的入城式就此結束。
麥桑看了看楚曼,眼珠直轉,好像在說:「看你給我帶來了一頭什麼樣的蠢驢?」
「我也想到那裏走一趟,」富崔說。
「我們倆在那所法學院裏是同學。」芬克自豪地說。
「那好極了,這張紙條是手寫的,日期是今天,更確切地說是昨天,用一支黑hetubook.com.com色簽字筆寫的——筆在他身上或車裏都沒找到。」麥桑拿起一張紙條,身子前傾,探過桌面。「這是原件。小心點。」
「為什麼那小孩要撒謊?」
「對,看不清。寫得糟透了,筆又沒有墨水,但我們的專家所說的就是這些,『馬克,馬克何處』,他還認為克里夫寫這張紙條時,已經喝得爛醉,在藥物或什麼東西的影響下異常興奮。我們在車子裏找到那支筆。一支廉價的比克牌藍筆。毫無疑問,他一定是用那支筆寫的。在他的孩子、侄子、兄弟、叔叔、伯伯或表兄弟中沒有一個叫馬克的。我們在他的好朋友中尋找——他的祕書說他的朋友中也沒有一個叫這名字的——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找到一個叫馬克的。」
「我知道這個。」
沃利.博克斯往前一躍,接過紙條,交給了富崔。富崔認真地研究起來。麥桑揉了揉眼睛,繼續說道:「上面只寫著死後的安葬事宜以及吩咐他祕書要辦的事情。看看紙條的下端,似乎他想加上幾句,用的是藍色原子筆,但是筆似乎沒水了。」
「這個我知道,」洛不耐煩地點了點頭。沃利.博克斯在他身後踱來踱去,像一條訓練有素的狗。
「對,麥桑先生,但有些事你並不知道。克里夫知道那具屍體在什麼地方,他在調查這件事。」
「給那個小孩治療的醫生怎麼樣?你跟他交談過嗎?」
「根據他所說,博伊特的案子是聯邦調查局目前頭等重要的案子。」
富崔仔細地看著,鼻子幾乎要碰到了紙條。「紙條上寫著『馬克,馬克何處』,其他的字都看不清。」
「沒有。兩個小時前我去了那家醫院,但沒見到那個小孩。孟菲斯警察局的哈迪警官跟他談過。」
「因為他在這裏出生,」麥桑嚴肅地回答,眼睛看著富崔,好像暗示他,人人都喜歡死在自己的出生地。麥桑臉上一副嚴肅相,回答卻很幽默,可惜富崔沒有體會到。麥桑早就聽說過他不太聰明。
麥桑不加理睬,繼續說道:「那支槍是點三八口徑的,廉價貨https://www.hetubook.com.com,品質很差,是他在孟菲斯的一家當鋪裏非法買到的。我們已審問過那位當鋪老板,但沒有他的律師在場他不肯說,因此我們將在上午,更確切地說是今天上午,再審問他。一張德克薩斯石油公司的收據顯示他在密西西比的瓦登買過汽油。瓦登離這裏一個半小時的路程。那位職員是個小姑娘。她估計他是下午一點鐘左右到的。他是否在其他地方停過車,還沒發現證據。他的祕書說,他是上午九點左右離開辦公室的,他有一件事要辦。直到我們打電話過去以前,她沒有聽到任何消息。坦白說,聽到這個消息時,她似乎並不感到十分意外。事情經過看來是這樣的,九點剛過,他就離開新奧爾良,開車來孟菲斯,路上有五、六個小時,只停車加油一次,又停車買了那支槍,最後就開車走了,然後開槍打死了自己。可能他停車吃過午飯,可能他停車去買過威士忌,也可能還做過許多事情。我們正在調查。」
富崔喜歡被人前呼後擁。他特別喜歡這種千金難買的時刻。攝影機正等著拍攝他的鏡頭,他正好雄赳赳氣昂昂地穿過走廊,緩步走下法院臺階,前面由沃利.博克斯開道,像條好鬥的公牛,邊上由湯瑪斯.芬克或另一名助手相伴,打發那些不值得回答的問題。他靜下來的時候經常打開錄影機,欣賞自己和隨行人員急急忙忙、走進走出法院的鏡頭。他選擇的時間通常都十分恰當,步履也完美無缺。他耐心地舉著手,好像很喜歡回答問題,但就是沒有時間,因為他是一個顯赫要人。緊接著,沃利將記者召進去舉行一次特地安排的記者招待會。洛從他繁忙的事務中擠出一點時間,在聚光燈下和大家見一見面。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小圖書室已改變成記者室,聚光燈、音響系統樣樣齊全。洛將化妝品放在一個櫃子裏,上了鎖。
麥桑回敬了他一眼,沒有作聲。
麥桑搖了搖頭,「不太合適吧。我們來處理。」他的回答粗魯,不容分說,表明他是說了算的。這裏是孟菲斯,不是新奧爾良。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