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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3.在旺代

作者:維克多.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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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個孩子 二 多爾

第二章 三個孩子

二 多爾

這位德.朗特納克侯爵使共和國忐忑不安不是沒有原因的。他一登陸便令人震驚。他的名字像導火線一樣迅速燃遍反叛的旺代,他立即成為叛亂中心。在這種性質的叛亂中,首領們各有各的叢林和溝壑,相互妒嫉,必須有一位站在高處統觀一切的人,才能將地位相等又力量分散的首領們集合起來。幾乎所有的森林首領都向朗特納克靠攏,而且,無論是遠是近,都服從他。只有一位首領離開了他,就是率先迎接他的加瓦爾,為什麼呢?因為加瓦爾是位心腹。舊的內戰體制中的一切祕密,他都瞭如指掌,他還參與了其中的一切方案,而這正是朗特納克要取消、要換掉的東西。心腹是不能繼承的。拉魯阿里的鞋不適合朗特納克的腳。加瓦爾投奔了邦尚。
朗特納克快馬加鞭。他路上遇見逃難的人,便向他們詢問,他們失魂落魄地叫道:「藍軍!藍軍!」當他趕進城時,形勢惡劣。
朗特納克,作為軍人,崇尚腓特烈二世的作風,他想將大戰與小戰結合起來。他既不要天主教和國王大軍那種「混亂的集中兵力」,因為它肯定會潰敗,也不要荊棘矮林中的分散兵力,因為它只能騷擾而無力擊潰敵人。游擊戰起不了或很難起決定性作用。你最初是向共和國發動進攻,但你最後不過是搶劫了一輛驛車。朗特納克所理解的布列塔尼戰爭,既不是拉羅什雅克蘭的平原戰,也不是讓.朱安的森林戰,既不是旺代叛亂,也不是朱安黨叛亂。他要求的是真正的戰爭,利用農民,但以士兵作為後盾。他在戰略上依靠集結的農民,在戰術上依靠軍隊。農民隊伍能迅速集結迅速分散,這有利於進攻、埋伏和偷襲,但他覺得這種隊伍變化無常,彷彿m.hetubook•com•com是他手中的水。在這種飄忽不定的、分散的戰爭中,他想建立一個牢靠的支撐點,除了野蠻的森林部隊以外再擁有一支正規軍,並使它成為農民戰爭的樞軸。這是深刻而可怕的念頭。如果它得以實現,旺代將是無法攻克的。
此外他愛沉思,善哲理,是位年輕的賢人。他的容貌像阿爾西比阿德,談吐像蘇格拉底。
德.朗特納克侯爵信任他的殘酷。
殘酷,一點不錯。伊馬紐斯的專長是殘酷。但是在戰略戰術上,他並不高明。侯爵也許不該讓他當副指揮官。總之,侯爵讓伊馬紐斯替他照料一切。
按照教堂文件的描述,多爾是布列塔尼的西班牙式法國城市。其實它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條街,一條古老的哥德式大街,左右兩側都是帶木柱的房屋,房屋錯落不齊,因此在這條寬敞的街上形成岬角和轉角。城裡的其他部分是縱橫交錯的小巷,它們與中心大街相連,猶如小溪匯入大河。多爾城位於多爾山腳下,它沒有設防,既無城門,也無城牆,因此無法抵禦圍困者,但是那條街倒是可以抵擋一陣。突出街面的房屋——五十年前還在——以及大街兩旁的柱廊使大街成為堅固可守的戰場。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壘,入侵者必須逐一攻克。老菜市場大致位於大街中段。
朗特納克一向遇事不驚,這次卻目瞪口呆。他絕沒有料到會發生這種事。這會是誰呢?顯然不會是戈萬。不可能用一個人去攻打四個人。那麼是萊謝爾?那該是怎樣的急行軍!不大可https://m.hetubook.com.com能是萊謝爾,絕不可能是戈萬。
革命有丹東、聖茹斯特、羅伯斯比爾這樣的年輕巨人,也有奧什、馬爾索這樣的理想青年,戈萬屬於後一類人物。
成功在望。他有六千人。在阿弗朗什方向,他要對付的只有戈萬,但戈萬只有一千五百人。在迪南方向,他要對付的只有萊謝爾,萊謝爾倒是有兩萬五千人,但他離這裡有二十法里。因此朗特納克放心了,萊謝爾兵力多但距離遠,戈萬距離近但兵力少。此外,萊謝爾還是個傻瓜,後來他的兩萬五千人在克魯瓦巴塔伊荒原上一敗塗地,他也自殺身亡。
一邊是嘈亂的人群,另一邊是軍隊。一邊是六千名農民,他們的皮短衣上掛著心形的耶穌像,圓帽上繫著白色飾帶,袖章上寫著基督教箴言,腰帶上吊著念珠;他們手中的長柄叉多於馬刀,他們還有不帶刺刀的長槍;他們用粗繩拖著大炮。他們裝備簡陋,紀律鬆弛,武器粗劣,但卻十分狂熱。另一邊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們頭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有長裙、大翻領的上裝,掛著交叉的武裝帶,手持銅柄短馬刀和上了刺刀的長槍。他們訓練有素,排列整齊,既順從又狂暴,善於指揮也善於服從。他們也是志願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願兵。他們穿著破舊,光著腳。農民遊俠們為的是君主政體,赤腳英雄們為的是革命,雙方的首領是隊伍的靈魂,保皇派那邊是位老者,共和派這邊是位青年;一邊是朗特納克,一邊是戈萬。
戈萬三十歲,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樣深沉,笑起來像小孩。他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咒發誓。他打仗時隨身帶著梳洗用具,特別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齒和那頭棕色秀髮。行https://m.hetubook.com.com軍休息時,他親自將身上那件布滿彈孔、蓋滿塵土的隊長制服脫下來拍打。他在戰場上一向勇猛衝殺,但從未受過傷。他的聲音柔和,但下命令時會突然變得宏亮。他身先士卒,不論是颳風下雨還是下雪,都裹著斗篷,將可愛的頭枕在石上,席地而臥。這是一顆英勇無邪的心靈,但拿起軍刀他便改變了容貌。他有一種女性的神情,在戰爭中這是很可怕的。
朗特納克也是軍事領袖,不僅如此,他更審慎也更大膽。與年輕英雄相比,真正的老英雄更為冷靜,因為他們遠離黎明,也更為大膽,因為他們接近死亡。他們有什麼可以失去的呢?微不足道的東西。因此朗特納克的計謀既勇猛又巧妙。然而,在這一老一少的頑強搏鬥中,總的來說,戈萬幾乎一直占上風。這多半是靠運氣。所有的好運,即使是可怕的好運,都屬於年輕人。勝利像是一位少女。
在法國革命這樣巨大的突變中,這位年輕人立刻成了軍事首領。
他訓練的部隊和羅馬軍團一樣,是一個兵種齊全的小軍團,由步兵和騎兵組成,還有偵察兵、工程兵、坑道兵、架橋兵。羅馬兵團有投射器,他的兵團有大炮。牽引牢固的三門大炮使他的部隊既強大又靈活。
因此他才有這個畸形的綽號:伊馬紐斯。
克魯瓦布朗夏爾客店的老板說對了。在他說話的當時,多爾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亂之中。早上抵達的白軍和晚上突然趕到的藍軍,雙方突然展開了夜戰,但力量懸殊,白軍有六千人,藍軍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樣頑強。引人注目的是,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發動進攻。
喧鬧者古日是好戰者而非軍事家,他能指揮一群人而不善於守一座城。但他仍然佈置和_圖_書了前哨。
下面就是事情的經過。
黃昏來臨,德.朗特納克侯爵視察完計劃中的炮臺地形,返回多爾,突然間他聽見炮聲。他抬頭看,見多爾的大街上升起紅色的煙霧。這是進攻、奇襲和突擊。城裡在打仗。
這位喧鬧者古日在歷史上留下了隱約的足跡。他有兩個綽號,一個是藍軍災星,因為他屠殺了許多革命派,另一個是伊馬紐斯,因為他身上有一種無法描述的可怕的東西。伊馬紐斯由拉丁文伊馬尼斯轉換而來,是下諾曼第方言中一個古老的字眼,指的是一種超人的,可以說是恐怖異常的醜陋,如魔鬼、林神、吃人妖魔。一本古老的手稿上用古方言寫道:「我親眼看見伊馬紐斯。」博卡熱的老人們如今不知道喧鬧者古日是誰,也不知道藍軍災星是誰,但他們大致知道伊馬紐斯。伊馬紐斯已融入當地的迷信之中了。在特雷莫雷爾和普呂莫加這兩個當年受喧鬧者古日之害的村莊,人們至今還談論伊馬紐斯。在旺代,其他人是野蠻,喧鬧者古日卻是暴虐。他像酋長一樣,全身刺上十字架和百合花,臉上透出一股幾乎超自然的凶光,表明他的靈魂與別人的靈魂不同。戰鬥中他窮凶極惡,戰鬥後他殘忍至極。他的心靈是彎曲的,他能忠心耿耿,也能窮凶極惡。他會推理嗎?會的,但是像爬行的蛇一樣,成螺旋形。他的出發點是英雄主義,終點卻是謀殺。無法猜測他的決定從何而來,這些決定因殘酷而顯得壯觀。他能做出一切出乎意料的可怕的事。他的殘酷驚心動魄。
然而,去哪裡尋找正規軍呢?去哪裡尋找士兵?去哪裡尋找團隊?去哪裡尋找現成的軍隊?英國!因此朗特納克一心想要英國人登陸。宗派意識妥協了。白色徽章使他看不見紅色軍服。他只m•hetubook•com•com有一個想法:占領一個海岸據點,向皮特敞開國門。因此,當地看到多爾未設防時,便撲了上去,想用多爾城控制多爾山,用多爾山控制海岸。
朗特納克對戈萬十分憤怒,首先是因為戈萬打敗了他,其次是因為戈萬是他的親戚。這個戈萬!這個淘氣鬼!怎麼會成為雅各賓派呢?侯爵沒有子女,所以戈萬是他的繼承人,侄孫,幾乎是親孫子!
地點選得很好。將炮隊設在多爾山上便可以一方面控制弗雷斯諾瓦,另一方面控制聖布雷拉德,使康卡爾的巡洋艦無法靠近,從而為登陸者敞開從庫萬農河峽至聖梅盧瓦爾代宗德的整個海岸。
因此,朗特納克的處境十分安全。他對多爾的占領既突然又嚴酷。他以殘酷聞名,手下從不留情。在多爾他沒有遇到任何抵抗。居民們驚惶失措,閉門不出。六千旺代人便在城裡駐紮下來,像在集市裡一樣亂哄哄,沒有預先的安排,沒有圈定的住所,隨處宿營,露天做飯,散布在各個教堂,放下槍去念經。朗特納克領著幾位炮兵軍官去多爾山察看地形,將副長官的職務託付給被他任命為副官的喧鬧者古日
為了確保這次決定性嘗試取得成功,朗特納克帶來了六千多人,這是他所指揮的農民軍中的精銳部分,他還拉來了全部大炮,其中有十門十六磅炮彈的輕型長炮,一門八磅炮彈的短圓炮,還有一門帶四磅重炮彈的野炮。他想在多爾山建立強大的炮兵陣地,因為十門大炮發射一千枚炮彈比五門大炮發射一千五百枚炮彈更奏效。
「呵!」這位幾乎是祖父的人說,「我要是抓住他,會把他當狗一樣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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