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思想實驗
——實驗者注意事項
這種語言當中的字眼都是用來指涉只有說話者自己才知道的事情,指涉他個人的直接感受。因此,其他人也就無法理解這種語言(《哲學研究》)。
第七條守則:一定要慎選字眼。
因此,至少就以上這個原因,不論在俗世的實驗室還是在想像的實驗室裡,問題永遠都比答案更吸引人,而且更重要。
所以,把兩段缺乏意義的零碎資訊結合在一起,就會獲得「外在世界」的新知識(這個例子不是根據真正的測量結果,但如果是,我們對外在世界的知識就會因此增加),而且只是經過一番思考。此外,數學看起來似乎是理解物理宇宙的關鍵,古希臘人就是這麼想的。
至於這種誤導性的簡化,以及高明卻無關的比較,其實在最實際的議題上也必須注意。如同引言中提到的,當代哲學家霍勒維茨曾經說過,「救援兩難」其實有誤導的嫌疑。在這類問題中,通常都是有人溺水或受困於火場,並要求讀者思考若干救助的狀況。例如有一個人身在一個地方,另外又有五個人身在另一個地方,而救援者只來得及趕到其中一個地方。有些人(例如昆恩)認為,救援者因而「沒能拯救」那單一個人是「合乎義理」的行為;不過,霍勒維茨卻不是這麼想。她指出,如果稍微更動實驗內容,變成救援者必須「開車輾斃受困於道路中的一個人」,才能拯救另外五個人,原本那些自信滿滿的人就會隨即改口指稱,這麼做究竟是否正確「實在難以輕易斷定」——然而,這項實驗中「唯一」被更動的部分只是措辭而已!
●經由想像一連串隱含於邏輯中的結果,從而檢驗我們的若干假設。
在繼續談下去之前,先讓我們偷聽社會科學家(心理學家)近來在「www.bioethics.gov」網站上怎樣使用思想實驗:
拿伽利略的重力球和瑟爾的中文房間(實驗18)相較,就會發現後者仍然簡短易懂,但是其中的推論方式卻一點也不透明。要了解這項實驗的結論,必須加入各種「隱含假設」:包括語詞的範圍和使用方式,還有意義、電腦、語言的定義。難怪這項實驗後來衍生了許許多多「反實驗」,而且相互之間都無法取得共識。或者,我們也可以翻翻實驗室裡的垃圾桶(尋找本書沒有提及的實驗),撿出史卓生的「聲音世界」。史卓生要求我們想像一個世界,其中「一項個別聲響的空間位置,是由主要音響逐漸變化的音高決定」。一旦我們同時聽到一道聲響和主要音響的特定音高,即可確定這個聲響的位置(我猜有點像是遙控器不知去到哪兒,結果突然間聽到嗶嗶聲從沙發後傳來)。這項實驗的目的是要證明,指定「地點」並不需要援用「空間」要素。
我覺得有趣的是,維根斯坦並不否認……痛苦行為可能伴隨著真正的痛苦。照這樣看來,他認為不存在的東西應該是一種「正確的標準」,以及我們藉由「知道」與「了解」這類動詞針對感受進行的驗證。
就這樣,我在這本書中大致勾勒了思想實驗的發展史。有些人可能會說我勾勒得太簡略,不過,其中至少已經涵蓋了許多主題……我們已經談過思想實驗是什麼、該到哪裡找尋思想實驗的蹤跡、思想實驗使用在哪些用途上,以及為何要採用思想實驗。不過,還有一個問題必須回答:怎麼樣才算是好的思想實驗?既然已經看過這麼多實驗,也該回答這個問題了。在我看來,好的思想實驗必須具備三項條件:
甲蟲實驗真的有這麼豐碩的結果嗎?儘管如此,有幾位俄國哲學家卻從同樣的這項實驗中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事實上,在這些俄國哲學家眼中,甲蟲實驗傳達的訊息恰恰相反,而且「個人用於談論自身感受的私人語言」這種概念根本毫無意義。為什麼呢?他們指出:
艾略特博士:這時候你可能會問,這樣有什麼意義呢?這個遊戲的重點是,我們用來描述內在自我和心理狀態的言詞,例如「憂鬱」、「焦慮」或「滿足」,這類字眼之所以有意義,不是因為它們指涉人際心理狀態,也不是指涉我們腦子裡的東西;這類字眼的意義來自於遊戲規則,來自於它們被使用的社會情境。
第二位是個身體健康的中年男子,而且剛好是斯塔弗里尼茲的舊識,以前曾經救過他一命。這位朋友現在必須立即趕到城裡,否則工作就會不保……
接下來,實驗中的推論方式必須公開被檢視,必須透明清晰,不具爭議。如果思想實驗家要讓別人「複製」自己的實驗,就必須細心挑選實驗中使用的材料,實驗假設不能只適用於特定的個人,更不能只適用於某一種心態。此外,實驗的過程也必須公開被檢視,而且必須記錄下來。否則,反對人士可能會說,有額外的因素或「變數」滲進心智實驗室中,對實驗結果造成影響;或者www.hetubook.com.com,也可能指稱實驗的假設有誤或遭到「污染」。不過,對於這類質疑,思想實驗家應該都有能力澄清、爭辯,並且提出證明理由。
●簡短易懂。
如此一來,思想實驗就更形重要性:甚至可以要求別人接受其結論,而且不會因為往後有人重複進行卻獲得不同結果而遭到質疑。史上最著名的一項思想實驗就有這種能耐——也就是實驗7,伽利略的重力球。至少我自己看來,在本書收錄的二十六項實驗中,伽利略的重力球是最典型的一項,堪稱思想實驗的「典範」。這項實驗具備了所有必要條件:簡短易懂(每個人都能想像自己帶著兩件物品爬到高塔上,然後從高塔外側丟下來),而且其中的推論方式透明可見。儘管有些批評者聲稱其中有隱而不彰的假設,但我不會稱之為「把戲」,當然更談不上「荒誕不經」。如同我們先前看過的,雖然有些哲學家發出反對聲音,包括「其中假設物體掉落時穿越的是空氣,不是液體」,還有地球重力場的細微影響也被忽略等等,但是由此反倒可以看出,這些批評者對科學的理解顯然不足。至少對我們其他人而言,這項實驗的結論是「確定無疑」的,因為往後就算有人重複這項實驗,也想像不出其他可能的「結果」。兩顆球一旦繫在一起,其中的邏輯推理過程即具有本身的邏輯、動力和說服力。
個人感受不能算是某種東西,但是他〔維根斯坦〕在其他地方又強調指出,個人感受也不是空虛無物。結論只能說,對於這樣一種無可言說的事物,無(空盒子)和有都一樣足以充任其所指涉的對象。我們揚棄的只是強加在我們身上的文法而已。
已知g+2c=7,則g=?
然而,我關注的是,這項思想實驗雖然備受稱許,卻可能三項條件都不合格。雖然這項實驗還算簡短,卻一點也不容易理解,而且其中還潛藏著若干非常怪異的假設。誠如某些批評者所言,在聲音的世界裡,如果有幾件物體|位於同一處,顯然很難「藉由主要音響」區別這些物體;但是在日常生活的世界中,卻能輕易區辨位於同一個地方的不同物體。
另外也有人指出,我們根本沒有理由認同這項實驗中對於「客體聲音」與「客體聲音過程」的區分方式,而且聲音也不可能用這種方式切割開來,因為聲音只具備「次要」感官屬性(例如長短與音量),沒有恆久的「主要」屬性(例如硬度與所謂的「廣延」。只有笛卡兒不認同這種說法,他在一項也能算是思想實驗的論述中指稱,即便是石頭也不具備硬度與廣延性,因為石頭可以磨成細粉,卻仍不失為「石頭」)。批評者認為,聲音世界中有一項偷渡進來的要素,也就是說,史卓生教授要在其中放置一項「個別感官聲響」之前,必須先偷偷放入一個能產生這項聲響的「恆久物質實體」中。
進行這項實驗的兩名心理學家卡恩曼(Daniel Kahneman)與特佛司基(Amos Tversky)發現,受試對象會因措辭不同而受到影響。如果強調一項免疫措施能夠「救治」多少人,他們就會贊成這項措施;如果強調一項措施會造成許多人死亡,他們就會表示反對——但是就數字上來看,這兩項措施其實完全相同。
要不是
所有實驗的一項關鍵特色,就是必須產生結果。在設計良好的實驗中,最後獲得的資料應該沒有模稜兩可之處。就是為了這個原因,傳統實驗才會在「實驗室」裡進行,以便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避免導致誤判因果關係或產生不正確的結果,否則就必須進行更多實驗;然而,至少在「實質」科學中,這並不是什麼好事。
設蚱蜢的體重為g,蟬的體重為c。
像「聲音世界」這類思想實驗的問題所在,就是從一開始就過於複雜紛亂;還沒提到結論,讀者就已經摸不著頭緒了。這些實驗光是忙著爭辯其中的「真實性」——說得精確一點,應該是「可想像性」——就不免分崩離析了。哲學家都知道,「可以想像」經常等於「不存在」,例如「圓的正方形」或「無私的政客」。就是因為這樣,笛卡兒先生才會花那麼多時間思考,以求指出沒有思考者的思想其實是「不可想像的」,並且因此確認我們的存在。
從一方面來說,這項實驗確認了經濟學家長久以來一再強調的現象,也就是一般人關切損失更甚於獲益;然而,霍勒維茨卻利用這項實驗指出,一般人對於思想實驗的反應——尤其是倫理學的思想實驗——很容易受到她所謂的「提問方式」影響,我們設計思想實驗時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由此又能談到另一種思考思想實驗的方式:將思想實驗概念化。這大概可以說是一種針對思想實驗所做的思想實驗吧?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知道甲蟲是什麼東西,但是每個人都只能看到自己盒子裡的甲蟲,對不對?於是,維根斯坦說,每個人盒子裡裝的東西很可能都不一樣。實際上,盒子裡的內容物還有可能不斷改變,有些盒子甚至可能空無一物。不過,這個遊戲的玩家還是可以用「甲蟲」指稱自己盒子裡的內容物,就算盒子裡沒有真正的甲蟲,遊戲還是可以繼續下去。和*圖*書
思想實驗的第二條守則:必須是人類心智能夠想像到的情境。
因此,思想實驗的第一條守則就是:簡潔易懂。
前面已排除掉的條件不能在後面又偷偷夾帶進來……這大概就是心理學家總是認為「心理感受」比感官知覺還「主觀」的原因。但是這麼一來,誠如哲學家在許久以前指出的,我們所有的知識和真實之間其實都隔了一層(有時還不只一層)。
●透明,推論方式必須公開被檢視(不能用暗藏的把戲獲取結果,也不能為了獲致結論,偷偷使用荒誕不經的假設)。
不過,沒學過數學的人可能還是會問:然後呢?g等於多少?這時候,只要把兩個方程式擺在一起就可以了。記得,要在方程式中動什麼手腳都可以,只要在等號兩邊都做相同的變化即可。這麼一來,我們可以得到:
第三條守則:思想實驗必須具備完整的論證。
每個人只能看到自己盒子裡的東西,因此雖然每個人都擁有所謂的「甲蟲」,但是每個人的甲蟲很可能各不相同。雖然這個字眼存在於這群人的語言中,卻沒有一貫不變的對應意義,因此在他們的語言遊戲中就沒有地位可言,甚至不能算是某種東西:因為盒子裡甚至可能空無一物。
據說這個問題曾經用來做為工作應徵的試題,後來獲得錄取的那名應徵者輕輕鬆鬆就想出了這個答案:「我會把機車鑰匙交給我的老朋友,讓他把老太太送去醫院,我自己則留下來和夢中情人一起等公車。」
蚱蜢(為不是數學家的讀者設計的思想實驗)
有了這兩個式子,他們就不需再想辦法將蚱蜢弄到磅秤上了。片斷的資訊一旦以新的方式組合起來,就有可能產生意義。
在一個狂風暴雨的夜晚,他正騎著機車行駛在約克夏山谷中一條偏僻的小路上。這時候,他經過一個破舊的公車站,看到三個人蜷縮在裡頭等公車(他剛剛才看到公車開過去)。於是他停下機車,問他們有誰需要他幫忙載一程,結果發現每個人都有需要他幫忙的充分理由……
就像維根斯坦這項遊戲中的「甲蟲」,我們學習使用語詞的方式不是經由內觀自省,然後將我們在內心看到的東西賦予名稱。我們學習使用語詞的方式是經由參與遊戲,而且,雖然遊戲中的參與者不一定都經驗到同樣的感受,這些語詞卻還是能獲得意義。
假設我們有個帶點數學色彩的小謎題(很多思想實驗都是如此),內容如下:有幾名科學家想要比較蚱蜢和蟬的體重,但是又不想傷害到這些昆蟲(這項要求在實驗室裡倒是頗為罕見)。問題是,這些昆蟲不斷地跳上跳下,就是不肯乖乖待在秤上。因此,經過多次嘗試之後,這些科學家只測量到一隻蚱蜢和兩隻蟬的重量為七公克。但是,一隻蚱蜢究竟有多重呢?
第一位說話的,是一位看起來命在旦夕的老太太,她說她必須立刻趕去醫院……
有時候,思想實驗假定的狀況是不可能發生的(至少在目前的世界裡不可能)。柏拉圖說過一個牧羊人古阿斯的故事,敘述這個牧羊人撿到一只魔術戒指,戴上之後即可隱形,結果因此變成一個壞蛋。這則故事在實際上並不可能發生,但是對於權力與隱密性帶來的腐化效果卻表達得非常真切。笛卡兒提到街上的路人說不定只是一具機器人,同樣也不太可能發生(但是可能程度稍微高一點)。有些思想實驗在實際上根本做不到,例如龐加萊的氣體星球就是這一種;另外有些實驗,例如在比薩斜塔上拋球,或是將水桶吊起來旋轉,則是實際上可以做,但是根本不值得花這種力氣(好的思想實驗就應該有這種特色)。
就是這麼一項實驗,內容清楚明確,絕非荒誕不經,而且至少具有一點倫理意涵。問題是,你知道自己的機車只能載一個人,你會選擇誰?
實驗室七大守則
就是
但是這樣實在算不出答案。他們當然可以繼續努力,設法讓一隻蚱蜢在磅秤上靜靜待著。不過,這時有人想到先前曾經測量到另一種結果:
就某方面而言,這與「真實」的實驗並沒有太大的不同;實體實驗也檢驗假設,而且在實驗的設計與發想階段也必須仰賴直覺。只不過,從事實體實驗的科學家不是經由「思考」獲致結論,而是觀察實驗過程中發生的事件,同時做出實證測量。思想實驗家必須自己創造實驗器具,方法是利和*圖*書用文詞敘述情境,同時和優秀的科學家一樣扼要提出自己的假設。思想實驗家還是必須架設儀器,也必須添加材料,只是實驗會在想像中進行(由邏輯來指引),由實驗者問道:如果……會產生什麼結果?
這並不是說,好的思想實驗很容易設計。如果哲學家反覆沿用僅有的幾項思想實驗,我們也應該抱持寬容的態度,因為設計新的思想實驗確實很困難,有用的思想實驗更是如此。
奇怪的是,一般人似乎經常認為,史上許多著名的思想實驗都曾經實際執行過;然而,思想實驗和最純粹的分析哲學一樣,重點都是只要憑藉思想,就能得出確定的結果。歸結到最後,思想實驗與「真實」實驗之間的區別其實不大,至少不像一開始看起來那樣壁壘分明。「真實」實驗的結果本身甚至也不會比較「真實」:它們一樣有可能受到質疑,其結果永遠只能是暫時的結果,必須等待其他實驗結果加以確認。從科學史上也能清楚看到,就算經過許久之後,這些結果還是有可能被到推翻。在較大的層面上,可能是因為新提出的理論揭示出舊有理論的矛盾之處;在較小的層面上,則可能是實驗者的偏見或無知被後人發現。事實會隨著理論而出現,不是理論會依照事實而出現。
兩隻蚱蜢的重量等於一隻蟬加上四公克的砝碼,也就是2g=c+4。
接著,只要讓兩個式子看起來一樣就好。第一個式子可以寫成2g=14─4c(等號兩邊各減掉c),然後再和2g=c+4互相比較。由此可知14─4c=c+4(接下來就必須請讀者自己做功課把答案算出來了)。
同時間,網路上有一名播報者則是回歸基本面:
根據維根斯坦的說法,既然語言是一套社會遊戲,因此遊戲參與者就必須不只一人。規則的概念是語言的根本要素,而個人獨有的規則自然就毫無意義可言。
看來,甲蟲似乎咬破了盒子;不過,另一名哲學家史提爾(James Still)卻拿起放大鏡仔細檢視甲蟲的爬行軌跡。他先用有點像是套套邏輯的方式熱切指出:「到最後,我們顯然不知道別人的盒子裡裝了什麼東西,至少如果我們堅持認為自己的感受只有自己知道,結果就確實是如此。」接著他又表示:
另一方面,我倒寧可說思想實驗具有以下兩種功能:
第六條守則:實驗不能被故事內容牽著走。
哲學與邏輯學中最出色的難題——例如阿基里斯和烏龜的賽跑,或是一名克里特人說所有的克里特人都是騙子——其實都有一個目的:突顯問題。就像柏拉圖所說的,這些難題可以「刺|激」我們,讓我們察覺到世界上仍有許多我們不理解也無法解釋的事情。我們不該太輕忽我們的哲學思慮,而思想實驗表面上看似實用,其實也有同樣的用途。思想實驗的「簡化」方式也許有待商榷,其中的寓言或許也有可資商議之處,但是就像甲蟲實驗一樣,只要能引起思考辯論,就算達成目標了。
的確,學界中有一整套文獻探討維根斯坦所謂的「私人語言論證」,有些晦澀難解的維根斯坦式論述(例如甲蟲實驗)就在其中被解剖檢驗、翻來覆去,確認有無生命跡象。
實際上,我不太確定這一切有什麼意義;而且,令人遺憾的是,哲學與科學領域中的許多爭論確實都遠超出我的理解能力所及。不過,思想實驗的一大魅力就是,至少在理論上應該讓人一看就懂,否則不能算是達到目的。就像俗語所說的,言詞表達出現模糊狀態也許可以諒解,但是思想實驗絕對不能如此。
維根斯坦的甲蟲原本應該要證明以下這一點:一般人以為只要使用的詞語相同,談論的自然就是同一件事物;但實際上每個人使用的詞語雖然相同,卻可能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談論完全不同的事物。誠如我們在書中的實驗裡看到的,盒子裡的甲蟲其實就是代表「意識」,或者說某人「腦子」裡的「痛苦」。每個人都有這種感受,但是只有自己才知道這是什麼感受;而且,我們也無法讓別人「打開盒子」看看這種感受是什麼模樣。
在甲蟲實驗設定的世界中,存在著某種既定共通的知識、語言與知覺——舉個例子來說,實驗裡的人都知道甲蟲盒子是什麼——但是到了實驗最後,這個世界卻變成一個所有事物都無法確知的世界。實驗者可能不免遭到這樣的質疑:特別為盒子裡的物品賦予神秘色彩,究竟有什麼意義?(在思想實驗中,一旦假設了這種具有既定共通概念的世界,就不能任意改變。實驗支持者不能用這種方式強化實驗結果,不論他們喜不喜歡)。
●運用直覺尋找新資訊,並且創造新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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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盒子是空的——那甲蟲怎麼了呢?請說明清楚!看起來,「甲蟲」一詞雖然可能對每個人都有意義,但是這種意義卻不需經由指涉盒內的物品而來。
艾略特博士:(有意證明「痛苦」這類字眼的武斷性。)我這裡有一段像是思想實驗的陳述要說給你聽。這段話是維根斯坦說的,每次我提到「維根斯坦」這幾個字,別人就會開始昏昏欲睡,所以我盡量長話短說。
這個問題的教訓是,若是能打破思想的慣性框架,就會因此得到更多收穫。永遠不要忘記「跳脫框架思考」,就算在精心設計的思想實驗中也一樣。
這些科學家做事很有條理,因此將問題寫成這個方式:
好了,回到我們那個較大的問題,也就是該怎麼定義「思想實驗」。當代學者葛朗德(Ian Ground)教過這個主題的課程,也在網路上提過這個問題。他以充分的冒險精神提議指出,雖然答案「不容易確定」,但是思想實驗的目的:
這麼一來,甲蟲又躲到盒子裡了;所幸,科墨陵(Garth Kemerling)在鄰近的一個網站上也討論了這個問題。他顯然不知道我們做過那項另類甲蟲實驗,因而認為「甲蟲」這類思想實驗的一項獨特特徵,就是「我們無法為自己盒子裡的內容物,和其他人盒子裡的內容物,建立起一種非語言的相似性」。不過,接著他似乎又有些疑慮:
那麼,思想實驗究竟為什麼有用?思想實驗當然不只是一則則故事而已——而是確實有某種用途。我們絕不能將思想實驗和哲學中經常可見的理論範例混為一談。畢竟,誠如先前提過的,範例只是圖像,需要的不是主動詮釋,而是被動思考。類比並不可靠。哲學問題雖然需要思考,卻很少說明該朝什麼方向思考。最糟糕的是,至少在哲學界裡,哲學問題標榜的經常是「無法解決」。哲學問題和哲學家一樣,都是靠著含糊其辭混飯吃;不過,思想實驗應該啟迪我們對問題的看法,甚至提供解答。
然而,他的機車卻只能載一個人。
第三位呢?第三位是一名美麗女子,斯塔弗里茲一眼就認定這是他夢寐以求的完美伴侶——更重要的是,這名女子的心思顯然也和他相同。
●檢驗我們的直覺,
你可以選擇載老太太,因為她病情危急,應該先救她;或者,你也可以載你的老朋友,因為他以前救過你一命,現在正是回報的好機會。前者是「正常」的選擇,後者則是某種程度上的義務……不過,要是你做了以上這兩種選擇,這輩子可能就再也遇不到完美的伴侶——你的幸福(或是她的?)難道不值得考慮嗎?
洛克在《人類悟性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1690)中總結了這項古老的爭論。他解釋,真正本質「可以視為任何事物的根本存有,也就是一件事物之所以為其本身的原因」,同時也是「事物真正的內在構成,只是實質通常不為人知;而事物可發現的特質,就是仰賴這種內在構成」。另一方面,名義本質則可視為「一般名稱代表的抽象觀念」(Book Ⅱ,ⅲ,15)。
桑德爾教授:在這裡,這幾個字可是會讓人精神抖擻呢!(笑)
至於思想實驗不只是單純的例子,這點由哲學家與科學家經常費盡心思提出「反例」,然後再努力駁斥的做法即可看出。舉例而言,實驗23那則反例認為不同的人對於紅色漿果的知覺必然相同,一定會引起維根斯坦派的反對。他們可能會激動大叫:「看吧!這正是重點所在。任何人想要說明任何事物,一定要假設有某種眾人共通的概念或觀念——但實際上可能根本沒有這樣的東西!」
●揭露我們思想中的前提假設。
孔恩這位倡導「典範轉移」的哲學家在〈思想實驗的功能〉(1977)中也曾經指出,思想實驗可以提供新資訊,但是針對的不是外在世界,而是我們的概念機制與理解。不過,思想實驗確實也偶爾能發揮一種較引人注目的神秘功能:思想實驗不需和外在世界直接相關,卻能增加我們對外在世界的知識。如我們在引言中所說,這正是許多人對思想實驗困惑不解、甚至抱持懷疑態度的主要原因。
目前已經有一大套作品——包括某些哲學家(例如魁普奇〔Saul Kripke〕)另外提出的思想實驗——企圖為維根斯坦的話提出決定性的詮釋,但是這些新詮釋最後還是必須引進額外的假設與論述,因為維根斯坦的本文實在太過簡略,意思也過於模糊不清,根本不可能直接從中得出任何結論。
然而,問題其實是:不論是維根斯坦想像的甲蟲,或者瑟爾的中文房間,或者甚至是史卓生的「純粹聲音世界」,這些實驗雖然都非常吸引人,特別是其中都善於以有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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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探討無形的事物,但是這類實驗究竟是為我們提供了真正單純化的思考方式,還是其實對我們造成誤導?它們是讓我們更容易理解目標議題,還是恰好相反?不過,孔恩的觀念為我們提供了一條線索。他說,思想實驗中提出的主張就像是一種語言上的數學題目,把已知的關係表達出來,全部並列在一起,然後設法找出「解答」。也許,還可以說就像是解答聯立方程式一樣,每個單獨的方程式雖然沒什麼意義,但是只要並列在一起,就能解出正確的答案。
維根斯坦的甲蟲:基礎不穩固的實驗所帶有的風險
這種現象在倫理學的思想實驗中其實司空見慣,不過,霍勒維茨的質疑和我們探討的議題也是息息相關。實驗的措辭會對讀者造成影響,這項觀察當然非常有意義,而且霍勒維茨還使用許多圖表支持自己的論點。為了進一步強調,她更舉出一項「真實的」實驗,其中刻意用拙劣的方式進行思想實驗:在一個房間裡,實驗者要求一群人思考一項兩難問題,內容是關於「亞洲流感」的許多罹患者在不同情況下「獲救」的機會。在另一個房間裡,也有一群相似的人面對同樣的問題,但是問題中的數據全部改成每一種情況下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數。
我說我很滿足,你說你很滿足,我們兩人都了解對方這麼說是什麼意思;然而,這不表示我們內在的精神狀態就一定相同,對不對?儘管每個人盒子裡裝的東西都不一樣,我們還是可以談論自己的甲蟲……
2g+4c=14,而且2g=c+4
艾略特博士:那我就直接說了。好的……《哲學研究》這本書裡有一段著名的篇章,也就是所謂的甲蟲盒子遊戲。維根斯坦要求我們想像一個遊戲,假設每個人都有一個盒子,裡面裝著某種東西,我們稱之為甲蟲——這裡的「甲蟲」兩字要用引號特別標出——而且每個人都不能看別人的盒子裡裝了什麼。
思想實驗描繪的圖像愈清晰,傳達的印象就愈強烈,實驗的效果也就愈佳;不過,有些思想實驗傳達的印象雖然強烈,實際上卻有誤導性。以維根斯坦的甲蟲(實驗23)為例,這項實驗看起來雖然直截了當,但是(受到本體論的質疑)卻無法為我們提供任何指引。因此,這項實驗就無法通過第三項條件的檢驗。不過,且讓我們再看一次維根斯坦這項著名的思想實驗,看看思想實驗方法近年來的實際應用(濫用)狀況。
如果我有完全私密的經驗,我感受到的痛苦絕對是其中之一;然而,我感到痛苦的時候,其他人卻經常說他們知道。的確,維根斯坦曾經指出,如果沒有別人的幫助,我永遠不可能懂得「痛苦」這個字眼的意義,而且這些人完全無從接觸我感受到的痛苦。「痛苦」這個字眼能夠具有意義,就預先假設了某種外在的驗證機制,一套判斷標準,供我們正確使用這個字眼;不但我了解這套標準,別人也一定能夠理解。
套用斯塔弗里尼茲常常說的話:想一想!然後再繼續讀下去……
上述是其中一項顧慮,但是提問方式還會造成另外一種效果,雖然較沒有那麼顯而易見,危險性卻嚴重得多。例如,約克夏的賽普勒斯裔哲學教授斯塔弗里茲(Zenon Stavrinides)曾經告訴我這麼一個問題:
說得頗有道理,我也是這麼覺得;對於這樣一種無可言說的事物,無和有都一樣足以充任其所指涉的對象。令人遺憾的是,許多思想實驗似乎都能算是無可言說的「事物」;許多「維根斯坦派」和「史卓生派」人士一定都忍不住要宣稱,他們導師的著作根本不該被視為「思想實驗」,而是「類比」:如果有人看不懂嚴謹的正規論證,就能藉此幫助理解。不過,類比是定義不明的東西,雖然和其他東西有相似之處,卻也只是在某些方面而已。類比只能當做例子,卻不可能讓人獲得真正透澈的見解。
●確定無疑,也就是實驗反覆執行都會獲得相同的結果。
第五條守則:前後文必須一致,錯誤缺漏最惹人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