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胡適先生三味藥

作者:李曉丹
胡適先生三味藥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四輯 文學藝術 再論小說寫作

第四輯 文學藝術

再論小說寫作

四月十七日,我寫了〈論小說〉一文,隨後偶得參加某次文友聚會,聽幾位青年朋友討論小說寫作是否應有一定的格式?再後來,又見新聞報導某女士為寫小說要增加生活體驗,竟不惜投身舞廳伴舞,而是否應該?這兩個問題,雖非這短文所能詳論,但乃想簡要一談。
其次,說到為搜集寫作素材而將自身投入某一種真實人物與行為之中,那是非常的不必要。其動機若果真的只在於此,那不僅是對寫作生活的曲解,而且近m.hetubook.com.com乎玩笑,也未免太「戲劇化」了。寫作的題材,所涉很多,如對每一題材,作者都要去親身體驗,豈不可怕!這種意識形態,決不能任其留下模仿的印象。社會上的許多人事物,原可從廣泛的常識中得來,所謂多閱讀與多觀察,也就可以達到某種境界了。曾國藩說:「文章之事,以讀書多,積理富為要。」就是這道理。而文學創作,首要的仍在於表達思想與理念,不在於寫實為已和_圖_書足。盧騷說:「文學是思想的表現。」漢明威也認為:「文學是思想經由想像、感情及趣味的表現。」巴爾札克也說過,文學是一事件串連起靈魂就已是活生生的再現了。又何須自己去扮演那個角色?福樓拜爾亦有言:「要寫得好,不能只靠體驗,還須看自己能否有那深度的感覺,和是否想得好與說(寫)得好。」塞萬提斯不曾做過那種「武士」,還不是寫出了不朽名著《唐.吉訶德》嗎?毛姆說得更清楚:「文https://m•hetubook.com.com學作家,他的觀察力必須是異常銳利的,只要與任何人見一面,就有了他寫作的材料。」
為寫作而親身去扮演某種角色,若說是為了更求逼真的寫實,那也並不是照事實謄錄下來就算好,若變成了無思想的照像底片,就不能成其為文學創作。寫實與虛構,兩者要融合在一起,注入思想的血液,才會是有生命的創作。問題在於寫實之上,是否已具備了深度的思想與理念?若果只是為了追求極端的寫實而親身去投影m.hetubook•com.com其間,縱有所得,則仍屬虛妄。
我在前文中,曾特別提到享有「短篇小說之王」令譽的法國小說家莫泊桑,就其寫作技巧所持之若干點;關於文體之運用,他也是不主張拘泥於一格,總以生動、可讀,並具深度為要求。但知之不難,而行之則非人人可及,非加苦心磨練不為功。為此,有位青年朋友拿出一篇經名家評過的短篇小說給我看,被評為他一開始就描寫風景,是犯了寫小說之大忌。這個「戒律」,我不禁為之愕然?文學藝術創作,就和-圖-書貴在能以不斷地推陳出新,各具風格,各展才華,豈可強加上一定的公式?他這樣的描寫,如果更能烘托人物的性格,或更能入情入理而引人入勝,又有何不可(莫泊桑的二百多個短篇,已不乏此先例),但若使之落入一個模式的窠臼,則無異是對創作靈性的扼殺!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文學亦與科學一樣有何定律,那許多曾被固守的科學定律,不是也有被新的發現所推翻嗎?其例,不勝枚舉。而文學藝術創作,就更不可導入了死胡同,走不出創新之路,那才是大忌。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