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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歷史的書

作者: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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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人文類 自由企業的守護神——史密斯及其「國富論」

社會與人文類

自由企業的守護神
——史密斯及其「國富論」

學徒與定居法

第二、討論新殖民地趨於繁榮的因素,其中包括豐饒而廉價的土地,工資的增高,人口的迅速生長,以及殖民者對於農事工藝等各方面的知識與技巧,與土著的勞力結合,便成為有利的開發資本。於此,作者並比較了各國的殖民政策,他認為英國的比較開明的辦法,遠勝於葡萄牙與西班牙嚴酷的作法。
一七六三年,有一位年輕的貴族,重金禮聘史密斯做他的導師,伴他前往歐洲大陸。史密斯覺得這樣可以換換環境,而且收入頗豐,乃即辭去教職,前往歐陸各國旅行了三年。他在這次旅行中,就便結識了各國重要的學界領袖、經濟學家、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其中尤以與法國方面的學人盤桓最久。切磋最深。
史密斯對於政府職責的規劃,具體而狹隘。他認為,政府主要的任務,在於對外抵禦敵國,對內執行司法;政府的另外一個重要的職責,是「創建並經營某些公共工程;這類工程的經營利潤極低,甚至永遠不足以償還其原始資金,所以不可能由私人經營。」這也就是我們現在稱之為「公用事業」的各種設施。史密斯當時曾列舉出來,如公路、城市中的街燈、和水的供應,是應該由政府去負責的。
史密斯說,「一個人如不正當地使用其智力,實較一個懦夫尤為可鄙;其性格所受之斲傷,甚於四體殘缺。」史密斯認為,教育低等民眾,國家雖得不到甚麼直接的好處,但仍比讓這些民眾無知無識,從不受教育要好得多。他指出,民眾受的教育越多,就越不喜聽從謊言,不會盲從迷信;在落後國家,謊言迷信往往是造成混亂的重要原因。此外,受過教育智育開化的民眾,常常比那些無知愚民更有自尊心,更守法重紀。他們覺得自己尤應該受人尊重的;同時,他們也樂於對合法的上級表示敬意。……在自由國家,政府的安定有賴於有利的輿論,所以公眾教育程度越高,受教育者越普及,越能有公正判斷的能力。所以,政府對於教育的輔導推動。實不可稍有疏失。
史密斯是蘇格蘭地方的人,自幼穎異好學;一七三七年,他年方十四歲,便穫准進入葛拉斯高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從名教授赫欽森(Francis Hutcheson)門下受教。赫欽森經年反覆申說,教誨諸生應以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職志;此一觀念就成為史密斯畢生治學處世的基本哲學。
第三、討論了「發現美洲」與經由好望角前往東印度群島的「新航路」這兩件事對歐洲各國的利益。他說,這兩件事乃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最重要的事件。」
史密斯指責產業界中人往往說提高工資就會抬高物價,因而使貨品銷路減少。「可是,他們從來不提他們自己過高的利潤。」這當然是不合情理的。
有人問,如果一國政府真照史密斯的建議去做,對於農業、工業、商業,乃至大部分有關公眾的事都袖手不管,究竟政府應該做些甚麼事才算適當而盡責?
後來,他到牛津大學深造,潛心苦讀,歷時六年,博覽書籍,學殖益富。其後便在富丁堡大學講學。一七五一年,他應母校葛拉斯高大學之聘,先任邏輯學與形而上學講座,不久又任道德哲學講座。講學十二年間,他成為該校最為學生愛戴的老師,他並曾出版過一本暢銷書,「道德論」(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據當時的人的看法,認為「道德論」比「國富論」來得還要好,因而他在學術界聲望益隆。
同時,史密斯對於使用奴工也提出警告說,「根據古往今來舉世列國的經驗,都證明了用奴隸作工一事,表面上看起來似乎祇需要供養他們飲食就夠了,但算到最後卻是最為昂貴的。凡一個人若不能購置財產,則除了自求果腹之外,不會有任何其他興趣。做起工來,也就愈少愈好。一個奴隸在賺了他勉能維持最低生活的錢之後,若是還想要他繼續做工的話,那就唯有使用暴力而絕不是出於他自己的興趣了。」
儘管人類的經濟生活在兩百年間變化極大,史密斯當日的學說,今天看來完全是老生常談,而且有些部分已經落伍,但無論和圖書如何他在經濟學說中開疆拓土,創建規模的功勳,是值得我們敬佩景仰的。
英國文學界人士,嘗標舉文學作品的最高境界,應是「沉靜地觀察人生,而且要觀察人生的全體。」有位經濟學家斯各特(W.R.Scott)借用這話來讚美史密斯說,「他真是不世出的傑才,能沉靜地觀察經濟生活,而且觀察其全體。」
另一個同樣不合理的法令,即所謂「定居法」。史密斯說,「在英國,年在四十歲以上的窮人,生活中感到最殘酷的外來壓制,恐怕就是定居法了。」這定居法也是伊利沙白女王時代所訂立,立法的本意是為了公正分配貧民救濟物資,法律上要求每一個教區都應自行照顧本區內不能自立的居民。同時,為了阻止這些貧民人數的增加和異動,所以每一個教區都規定了新的住戶要遷移進來,必須要保證是有財產而能自立的。如此一來,便等於限制了貧民的遷徙權。在適用到勞工身上時,由於做工的人都是沒有恆產的人,所以因這個法律的影響,無異造成了一群新的囚犯,他們終其一生祇能在出生的城鎮裡做工。這使得勞工求上進、謀出路,都遭到不可克服的障礙。史密斯認為這正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由於政府的不當干預,不僅妨害了個人的白由,也阻礙了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
史密斯對於政界中人,頗為輕視。他曾說,「那種陰險狡詐的動作,被人們誤稱為政治學家或政客的動物,除了維持外部的和平與內部的秩序之外,實在沒有存在的必要。」他之所以持如此的看法,倒不是輕視官吏或政治家的人格,而乃是由於他主張「政府越少干預越好」之後必然的推論。

力主不干涉主義

史密斯又主張,國家與國家之間像個人與個人之間一樣,也應該分工。「譬如,一個國家由於天然的便利,能生產某一種特殊的產品,為全世界所公認是無人能和它競爭的。」他舉出他的家鄉蘇格蘭為例,蘇格蘭可以種葡萄,也可以釀酒,但蘇格蘭葡萄酒如果要釀得與外國酒同樣好的話,成本要比外國的酒至少貴三十倍。他問,「如此,蘇格蘭若是決定自己釀洒,而禁止一切外國酒的進口,是否合理呢?」
史密斯雖然是英國人,但他對於美國為獨立而起事,抱著比較客觀的態度。他認為,解決爭執的正途,應該是讓北美人民選舉議員出席英國國會,換言之,應該聯合而非分裂。議員選舉應以納稅的負擔為基礎。一旦美洲人民納稅的數字超過英國本土,則首都便應該由倫敦遷往大西洋對岸北美大陸上去。當時北美民眾有一種情緒,曾由潘恩在他所著的「常識」中反映出來,「讓一個大洲被一個小島統治著,似乎有點荒謬。」照史密斯的建議,祇要大洲的付稅能力真能超過小島,它就可以統治全國了。
史密斯是主張自由企業的。所以,他對於殖民國家要在殖民地上造成經濟獨佔,表示反對。他說,那是違反了殖民地的「自然權利」,在殖民地採行「重商主義」,在他看來,對於殖民地及其統治國雙方都是有害無益。
有一位名批評家洛納(Max Lerner),他對史密斯的見解頗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也承認,「在促成我們現代生活方式的許多因素之中,國富論這本書所發生的影響,可與任何一本現代典籍媲美。」洛納認為,閱讀此書誠心悅服的,就是當時新興的企業界人士,以及與他們見解一致的政界和學界人物。經過他們的傳述和實踐,「國富論」中的見解,都引用到實際的政經決策之中,影響自然極為龐大。
「國富論」中有一章專談殖民地問題,極為有名。有一位政治學者認為,「至今仍是有關殖民地政策最好的文章。」這一章分為三部分:
第一、討論建立新殖民地的動機;作者檢討了希臘、羅馬、威尼斯、葡葡牙、與西班牙史乘中的實例。
這部書的作者,即大名鼎鼎的史密斯(Adam Smith,1723~1790),這部書的書名,我國學術界曾譯「原富」或「國富論」(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https://www.hetubook.com.comtions)。
史密斯恰巧生在一個最適當的時代——是在兩個歷史時期的分水嶺之處,他代表當時的經濟自由主義派發言,世人傾聽他的教言,並由之而激起了經濟生活上大幅度的變革。在工業革命進行中,英國的企業界人士充分認識了史密斯學說的正確性與重要性,乃盡力遵奉他的建議,力破一切人為的樊籬。在十九世紀的百年間,使英國發展成為全世界最富有的國家。社會科學通常是不能實驗的,但英國飛躍的繁榮,卻證明了史密斯及其「國富論」的正確性。英國之外,列強諸國亦無不受到史密斯學說的影響。所以,世人尊之為「現代經濟學之父」,又尊奉他為「自由企業的守護神」,的確可以當之無愧。
史密斯認為,現代化工業建立,由於精密的分工與資本的累積。他對於這兩種現象,都用「自求利益」作為解釋;很多十八世紀的哲學家們都把自私自利稱之為「自然的秩序」。他們認為在冥冥中有一「神聖的手」,引導著人為自己的利益而工作,同時,他也就對人類全體都有了貢獻。照這種說法,則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干預是越少越好。
「國富論」一書內容所涉甚廣,並非僅以經濟財政為限。有一位評論家曾稱此書為「歐洲文明全史及其評傳」。書中曾討論到許許多多超乎財經政治的文化問題,其主要內容包括:貨幣的起源及其使用,商品的價格,工資,股票的利息,土地的地租,銀價,生產性勞力與非生產性勞力之區別等經濟問題。繼之便是討論自羅馬帝國衰亡以後歐洲經濟之發展。然後對於歐洲各國的商業政策與殖民政策,分別予以分析和評斷;君主的財源,原始社會中各種不同的防衛體制與司法組織,歐洲國家常備軍的起源與成長,中古歐洲的教育史,以及史密斯對當時各大學的批評,教會權力的檢討,以及公債的增長等等。在結論中,他詳細檢討了租稅原則和國家財政制度。觀乎以上所舉的要目,稱之為「歐洲文明全史」,卻不能算過分誇張。
史密斯說,人類的分工制度,在原始民族就已肇始。譬如在游獵部落中,必有人對於製造弓箭手藝特優。他可以用弓箭去與人交換各種獵獲物,而且他會發現,這樣交換來的東西比他自己去打獵得來的還要多。因此,為了他自己的切身利害,他自然就要以製造弓箭為他主要的工作。

時代背景與生平

其次,討論到貨幣與商品價格時,史密斯的原則,當時的正統經濟學家們紛紛指責,認為是不正確的,但後世具有社會主義傾向的思想家們則多表接受。他說,「勞力是最後的、真實的標準,所有商品的價值,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依這個標準來估計,來比較。這就是它真實的價格,貨幣則僅是其名義上的價格。」
英國最著名的經濟學家之一馬利奧特(J.A.R.Marriott)說,「在英文著作之中,恐怕沒有任何一本書能比得上『國富論』這樣,在出版的當時便在經濟思想與行政措施兩方面,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這本書至今仍為學林瑰寶,確非倖致。」

代表自由派思想

由勞工問題,史密斯繼而討論實行土地改革。對此一問題,他也認為政府不明智的干預和過時的法令阻礙了進步。在十八世紀的英國,大部份土地都受到「限定繼承人」法令的限制。一個地主可以預先規定,有關他的土地將來如何繼承,如何分配,以及萬一出售時應如何辦理等等規則。有時他所立的規矩在他去世之後幾十年幾百年還在奉行不渝。另外一個古老的風習,是所謂「長子繼承權」(Primogeniture),這是由封建時期相沿下來的辦法,為防止地產的分劃,唯有長子才有權繼承。史密斯認為這種辦法,使一人口眾多的家庭中,「富了一個人,使其他的兒孫無立錐之地,實在違反整個家族的利益。」所以,他建議准許土地自由買賣,廢除一切妨礙土地買賣的法令,如此以使地盡其利。
在學術界有一個有關史密斯的老問題,好像雞生蛋,蛋生雞一樣難以解決。有人問,如果史密斯不曾寫過「國富論」這本書,則後來工商業和-圖-書的發展是否也仍會照他的理論發展起來?反過來說,是否由於「國富論」這本書出版後,為工商業發展的新潮流提供了基本的哲學和實際的行動計劃,使得後來的經濟發生了空前的巨變?學者們認為,真實情況應該是在上述兩種說法之間。「國富論」與經濟發展,可比做英雄造了時勢,時勢也造了英雄。
到一七七六年為止,在英國實際控制政權的都是擁有土地的貴族。不過,一個新興的強有力的工商階級已經開始抬頭,他們要求並亦逐漸取得若干特權。照這個新興集團的觀點,出口是大喜,進口是大難;金錢絕不容離開本國;政府應該設法永遠保持貿易的「出超」,以便在國際收支上永遠保有盈餘。他們要求,工資要低,工時要長,如此以保證成本低廉;進口稅要高,如此以保護本國產品在國內的市場;為了進行海外貿易的競爭,強大的商船隊是必須的。總而言之,他們念念不忘的是發展產業,多多賺錢。他們認為,凡是對工商業者有利的事,一定也是對整個英國有利的。國會在這般新興工商界種種壓力之下,逐漸將上述這些觀念,經過立法途徑將之引入國家的法令之中。

教育的重要

在十八世紀的英國,國家法令對於勞工又有許多限制。譬如說,任何形式的勞工組織皆為法律所不許,對於爭取勞工權益就是很大的障礙。較此更不合理的法令,還有「學徒法」與「定居法」,也都對勞工極為不利。
關於國際貿易可使交易雙方同獲其利這一點,史密斯說得頗為深切著明。他說,「凡是國際貿易進行之處,皆可獲得兩種顯著的利益。一是使國內本不需要的剩餘產品與勞力,都能在國外找到市場;一是輸出的產品與勞力,可以交換回來切合國內需要的產品……因此,儘管國內市場狹小,仍不妨礙任何一種產業的精密分工,以使其產品精益求精,盡善盡美。在國內市場打開之後,由於國外需要可能超過國內的消費量,就可以鼓勵業者增加其生產力,並使其年度產量發揮至極限;因此可以使社會真正的財富增加。」這種意見,目前已經成為大家都很容易想得通的常識;但在史密斯的時代,這是了不起的創見。

勞工與土地改革

史密斯在「國富論」中,舉出製造針為例來說明分工的好處。「……一個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工人,也不曉得如何運用機器……即使盡最大的努力,一天也未必能做得出一根針來。……」但是,經由分工的辦法,將整個製造程序「分別為十八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雇用技藝熟練的好手……我曾看到一家很小的工廠中,一共祇雇了十個工人,但每天可以生產四萬八千根針。」他指出,「這是由於正確的分工和將他們困難的作業適當編組起來的結果。」
於是,在一七七六年有一部重要的書出版。這部書好像是一顆定時炸彈,當它最初出現時,並未引起人們的注意;直到其作者逝世之後約近百年,這部偉大著作的影響才達於極點。它不僅改變了英國的面貌,也影響了近代的政治經濟思想。
史密斯一方面確認勞力的重要性,同時又指出在勞資雙方討價還價實力之不平衡。當時一般人流行的說法是,工資越低,則勞工便要工作得更多,因此可以增進英國的繁榮。史密斯指出這種說法之不當。他分析,在廠主方面當然工資越低越好。由於廠主都是有錢的人,縱令一年不開工,靠了股票和存款,也可無虞溫飽。勞工則不然,他們一旦失業,生活馬上就成問題,因此為爭取工資而進行談判,勞工常常是吃虧的。
史密斯雖然極力倡導自由貿易,但他也同意在某些特殊條件之下,自由貿易應該受到限制。他指出,為了鼓勵國內的工業,使外國產品增加一點負擔,對本國是有利的。這也正是今之所謂保護關稅。另外一個必須考慮的,便是與國防有關的項目。史密斯說,有時縱或在經濟觀點上看完全是不利的,但為了國防的原因也必須限制貿易自由,「國防遠比發財重要。」

對廣大勞工同情

史密斯又說,一個謹慎精明的當家人,對於家用所需之物,如果買來便宜的話,他就絕不會自己去做。他認為,這個道和_圖_書理也可以適用於治國之道,「如果外國產品比我們自己製造的便宜,我們最好是買他們的;用我們自己的工業產品去和他交易,如此對我們還是有利的。」
在西洋史上,公元一七七六年可以看做是一個舊時代的結束和一個新時代的開始。美國大革命已經爆發;法國大革命時機也已成熟;由於蒸汽機的發明,工業革命正加速進行。有人說,在一七七六年以前的那一段,「乃是現代史上的黑暗時期。」
在社會文化方面,不平等的現象極為顯著。受教育是僅限於少數貴族豪門子弟的特權。至於英國人後來引以為傲的政治權利,在當時仍止於是口頭上的理論而非見諸實際的行動。
儘管如此,史密斯卻曾提出另外一大要政,力主政府應該主持推進,那便是國民教育。史密斯對教育的重視,以及他所提出來的具體建議,不但在當時是極有遠見,就是到今天也仍然是相當正確的。
如果英美雙方的爭執無可挽回,史密斯主張英國應即同意其北美殖民地獨立自主;雖然他也很瞭解,讓英國放棄一切權力,同意美洲人民能有權力「自行選任官吏,自行制訂法律,任免官吏,宣戰媾和,」是不可想像之事。所以,後來北美獨立還是打出來的天下。史密斯當時便曾預言,北美殖民地上那些「鞋匠、小生意人、小書吏,都將成為政治家和立法者,建立起一套新的政府組織……終且成為世界上最偉大,最不可輕侮的國家之一。」
如何順應每一個人生產的興趣與欲望,是非常重要的事。
早在一七五九年,史密斯年方三十六歲時,他的筆記中已有「國富論」一書的初稿。不過,自起草至完成,是一段十分漫長曲折的道路。他不斷讀書、研究、親歷考察,又與各式各樣的人物懇談,搜集材料,經過了無數次的修訂與補充,史密斯才將他這部盡半生心血之作付印出版。分為上下兩冊的「國富論」於一七七六年二月九日那天正式出版,距作者草擬初稿時已經十七年了。此書在出版之後,又印行了無數版,並經譯成各種主要語文的版本,流傳世界各國。

政府的主要職責

史密斯對於勞工表示同情。「國富論」中有一段話指出,正是這些收入微薄、地位低下的人們,在任何政治社會中都是人數最多的集團,「如果一個社會中大多數人都陷於貧窮不幸之中,則這個社會就難保繁榮安樂。」所以,公平對待勞工,不僅是一人道的問題,也是一政治經濟問題。「工資提高,就可以使一般人為之勤勉樂業。……凡工資較高之處,則勞工必較積極進取。較之低工資地方的勞工要強得多。」
綜合以上種種,可知「國富論」的梗概。對於這樣一本規模宏遠的巨著,要加以公正的評價殊非易事。兩百年來,對此書及作者表示頌揚謳歌者不知凡幾。像歷史學家巴何魯(Henry Thomas Buckle)在所著的「文明史」一書中說,「無論就書中所包含的獨創見解而言或就其實際影響而言,國富論一書都可能是人類所寫的書籍之中最重要的一本。」
史密斯力斥所謂「貿易平衡」的重要性。他說,貨幣僅是一種工具,「當任何兩個國家之間發生貿易關係時,我們實在沒有特定的標準,去決定究竟哪一個國家獲致了貿易平衡……或哪一個國家的進口具有最大的價值……財富並不包含在貨幣之中,亦並非在金銀之中。財富是在於貨幣所能購買到的,其價值所在是其購買力。」最後這兩句話,是史密斯的名言。

自私的作用與分工

反對殖民地政策

史密斯又指出,在和平時期與那些大國交易,是有利可圖的;但一到戰爭發生時,這些大國也可能馬上就變成了危險的敵人。所以,即使在平時交易,也不能完全不考慮到一旦有變友為敵的可能性。
史密斯的基本觀念,也就是「國富論」主題之所在,與「王者論」作者馬基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的見解恰有暗合之處。史密斯認為,每一個人行為的動機,主要是在為他自己求得利益,致富的慾望不過是其中之一端而已。自私的衝動與誘因是人類一切行為的幕後推動力。史密斯認為,人類行https://www.hetubook.com.com為由自私所鼓動,並不是甚麼值得反對或鄙棄的事;他相信,個人的自私可以有助於整個社會的福利。他說,如果能夠容許每一個人,「經常、一致,而無間斷地努力改善他自己的環境,」就可以使一個國家日益富足。他又舉例說,「我們能有飯吃,不是由於肉商、酒商、或麵包師傅的仁慈,而是由於他們要營謀他們自己的利益。我們與他們交易,不是想打動他們的善心,而是要說中他們自私的意圖;我們永不會向他們吐露我們自己的需要,而祇去談他們的好處。」這種一針見血的話,當時是頗受人指責的。
用保護稅來保護國內的新生工業,史密斯認為是有必要的。但就長遠的目標來說,他是贊成自由貿易的。不過,他也表示減免關稅之舉,「必須採取緩慢的、漸進的方式,且應在實施之前儘早提出警告,」以便保護國內的資本家,勿再投資到不能與舶來品競爭的工業中去,同時也可以使工人有充分時間另謀就業的機會。這些主張正是為了堵塞那些反對自由貿易者之口,預先對於若干有問題的地方提出對策來。
「國富論」最重要的部份,是卷四「論政治經濟制度」。作者討論了兩種制度,一是商業制度,一是農業制度。不過討論商業制度者遠為詳盡,所用篇幅比農業制度要多出八倍。就在這一段議論中,他揭櫫了與他的姓名同垂不朽的「不干涉主義」(Laissez─faire)。他所發表有關勞力、土地、商品、貨幣、價格、農業、股票、捐稅等的意見,至此,都集中於對內對外的自由貿易。他強調唯有使對內對外的商業不受任何限制,方能使一個國家得到充分的發展與繁榮。他大聲疾呼,主張廢棄關稅、保護稅、以及各商業國家對外來產品的禁令。他也反對若干專業公司的獨佔壟斷,他認為這些都有害於工業的自然生長與商品的自由交流。
另外他又舉了好多例子,如泥瓦匠、鐵匠、製皮革的工匠等等。都因為他們自己生產的東西超過了自己的需要,可以用來與別人交換他需要的東西。因此,也就鼓勵人們各自尋找一個適當的職業;同時,由於專業化,他可以不斷改進技能,成為那一行業中十全十美的專家。
當時,英國已為歐洲列強之一,但其國民經濟生活幾全受到政府的控制,舉凡物價、工資、工時都由政府來規定,甚至生產作業也要根據政府命令行事,而非按照供需來調節。至於對外貿易,無論是出口或進口,更完全由官方一手掌握。英國政府如此作法,主要是因為戰禍頻仍,連年用兵,國策上不能不要求同時維持強大的陸軍與海軍,維持數量龐大的人口,同時要向全世界各地擴張其殖民地政策,並用種種手段削弱如法國等敵對的國家。國家度支,確甚緊張。所以,任何平均財富的建議,都遭受到英國統治階層的激烈反對。
在「國富論」中,史密斯試圖區分「生產性」勞力與「非生產性」勞力的不同。他說,「大國之陷於貧困,都不是由於民間的浪費,而是由於公家的揮霍不當。在大多數國家中,財富之全部(或接近全部),都用於維持非生產性的人手。此即指人數眾多,窮奢極慾的王廷,或機構龐大的教會組織,或軍容壯盛的艦隊與陸軍。這些非生產性的人,平日無所事事,絲毫無所報稱他們所受的恩遇,甚至在戰時也不值那麼多。這些人自己不治生產,完全是依賴別人的勞力生產而活。……由於他們的糜耗,到後來可能使得生產性的勞工難以維生……。」
有關學徒制度的法令,制頒於伊利沙白女王時期。據史密斯所說,這些法令規定,任何人如果要在英國從事工商技藝等行業,都必須至少先做七年的學徒。在此七年之中,廠主或店主僅供應最低的生活必需品。於是,他們便可藉此一法律剝削勞工,他們從勞工身上所得甚多,付出的代價甚少。而為學徒者則不啻是訂了一個七年的賣身契。史密斯對這種制度痛加批評,他認為七年的學徒之期毋乃太長,實無必要,「有很多行業手藝,只要化幾個禮拜就可以學會的。」而且在學徒的契約中,有很多條款也不合理,限制學徒擇業的自由,並且不准他由低工資之處轉往高工資之處就業。所以,他主張這種制度儘可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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