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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親密的陌生人

作者:哈蘭.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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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比咬著指甲。「一個有兩個小孩的郊區家庭主婦?」
執法時,布蒙不止一次被問過這個問題。他每次都覺得這跟教訓人只有一線之隔,或者說,根本沒差。不過,光是看到那種「破碎」的表情,他也就明白了。「沒有,我沒有小孩,但安德森警探有。」
布蒙在犯罪現場打電話給前妻艾琳,把現場發現的血跡和柯文想到的往事告訴她。
儘管如此,芭比還是覺得勃加塔飯店很髒。身在大西洋城是怎麼躲也躲不掉髒污,不過說實話,她也不想躲。她一方面覺得噁心,一方面又覺得興奮,既想要一頭跳進去,又想把自己狠狠刷洗乾淨。
布蒙約好了時間,掛上電話時,有個東西抓住他的目光。他轉頭看見凱西急沖沖跑進警局。一看見布蒙她就飛奔過去。
「我查一下他的行事曆。喔喔,第一夫人被迫取消行程,所以曼寧有空了。幫你填七點左右好嗎?」
芭比搖搖頭。「這件事非同小可,我們應該先跟雇主確認。」
肯尼摸摸下巴,思考她說的話。「如果這個梅根.皮爾斯跟哈利.薩頓有關,那麼她絕不可能沒問題。」
「女主角呢?咱們的史黛西,派瑞絲?」
「比方什麼?」
肯尼聳聳肩:「還不知道。我剛剛上MapQuest網站輸入他們在凱色頓的住址。開車應該不用兩個小時就到了。」他轉向她,她看見他的眼睛在發亮。「我們可以馬上過去找出答案,小孩說不定都還沒上床。」
「他怎麼了?」
「有個女人打了哈利.薩頓的手機,」芭比說。
「莫理斯拿到了曼寧家的搜查令,」艾琳說,「他們在他家找到足以定他罪的證據。」
「人都逮捕歸案了,對吧?」
「交給我,」艾琳說。
「我是布蒙,大西洋城警局的謀殺案警探。」
她在面窗的雙人沙發上坐下,遠遠可見木板道上的燈光。
「明天一早我想去探曼寧的監,」布蒙說,「方便嗎?」
「現在說還太早,弗里先生。」
「別太意外,畢竟我也是個受過訓練的警和*圖*書探。」
「他現年幾歲?」
「十五,名叫凱莉。」
布蒙瞪著眼,咬著指甲上的肉刺。
「那麼你大概知道這案子是怎麼了結的。案情一目了然,曼寧被判二十五年到無期徒刑,現在還在羅威市監獄服刑。」
「你好。」
弗里伸手抓住布蒙的手臂,力道有點過重。「警探,你有小孩嗎?」
「他怎樣?」
「他到現在還堅稱自己是清白的嗎?」
「我們找的是失蹤人口,不是死亡人口。怎樣,有什麼收穫?」
「我加入警隊他就一大把年紀了。」
「我們通常只對付罪有應得的人,」她接著說,「因為這樣我們才會在這個圈子裡打滾。」
「每天都是。但你猜怎樣,這裡幾乎每個人都是清白的,說來還真不可思議。所以呢,要不我們全是窩囊廢——意外吧——要不這裡的犯人都在胡扯。」
肯尼從鏈盤上抬起頭對她笑,芭比心中一盪。他穿著萊姆綠的毛衣,底下的粉紅色襯衫有一邊衣領翻出來,卡其褲燙得一絲不苟。他真帥,她心想。在飯店裡,兩人隨時都手牽著手,她喜歡這樣,喜歡握著他手的感覺,但有時候當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太久時,她會感覺得到他的手勁加重。這時她能感覺到他的體溫,他內心的狂躁和激動。
「比方凶器。」她給他看一張鋸齒長刀的照片。「曼寧清理過,但仍有血跡殘留,警方自然聯想到死者。那時候DNA技術還不成熟。就算這樣還不夠,他們也在曼寧的車上和他放洗衣機的一件襯衫上面發現甘瑟的血跡。」
「不確定。他在紐澤西當勞工律師,我看不出來那跟我們的任務有什麼關聯。他應該是紐澤西人,已婚,有兩個小孩。」
因為不確定這次工作需要幾天,肯尼和芭比便在一間名叫勃加達的時髦摩天樓飯店租了一間一房一廳的套房。這間飯店應該是大西洋城最豪華的飯店,遠離木板道,遠離賭徒、毒蟲、罪犯、吵吵鬧鬧的狂歡節人潮和所有的髒亂。
「死者名叫羅斯.甘瑟,死時二十八歲。」
「你確定嗎?」
布蒙多少和-圖-書知道,跟這個叫凡內希的傢伙談只是浪費時間。
「剛跟我講電話的是個女人。」
「我不覺得有必要找他談。」
「我想幫忙。」
沒錯,布蒙剛剛陷害了他可愛的前妻。弗里的目光轉向艾琳,艾琳仍然低著頭。兩人僵持片刻,最後布蒙好心地移步到兩人中間。
布蒙為弗里介紹艾琳。艾琳點點頭之後又垂下頭,她一直都不太會面對受害者家屬。以前艾琳告訴過他:「他們壞了。」此刻布蒙直視弗里的眼睛,心想準確的形容是「碎了」。「壞了」還比較乾淨俐落,而且有可能修得好。但眼前這傢伙的狀況比那更混亂,更抽象,身上都是碎片,而且再也無法修復。
艾琳把死者的照片拿給他。照片中,屍體仰躺,四肢大張,脖子上的血跡濃稠,看上去好像圍了一條深紅色圍巾。
「莫理斯嗎?」艾琳聳聳肩。「八十、八十五了吧。」
「完全正確。其他的失蹤案也是一樣,所以要找出犯案模式就更難了。」
芭比從小到大被捧在手心裡,但她並不天真。她知道人是一種複雜的動物,抗拒不了罪惡和誘惑的吸引力,不然人就不必要對罪惡和誘惑大肆撻伐了。重點是要找到健康的發洩管道,她覺得她跟肯尼終於找到了。他們的受害者——如果這是正確的字眼——都是敗類。沒錯,肯尼和芭比傷害了他們,但這些人都活該,罪有應得。有時候,那種痛苦甚至打開了他們的眼睛,帶給他們某種救贖。湯妮就是一個例子。芭比覺得這樣很好。那女孩經歷的短暫痛苦,到頭來拯救了她的餘生。
「出事了,」凱西說。
他繼續咬指甲:「這個叫曼寧的?」
「哇靠。」
「割喉。下手很狠。」
「警探?」
「但是有嗎?」
「十八年前的三月十一日。沒錯,也是在麻蒂瓜狂歡節當天,或許應該說是隔天凌晨。重點來了,那年的麻蒂瓜狂歡節其實是三月十日,但甘瑟的屍體是在午夜過後才被發現的。」
「管他的,」布蒙說。「可以幫我查羅威監獄的電話嗎?」
「狠?」布蒙又看了一眼照片。「https://m.hetubook.com.com看起來幾乎像被斬首。」
「我想打聽一個叫里奇.曼寧的犯人。」
「知道。」
「你怎麼追蹤號嗎的?」芭比問。
戴爾.弗里伸手按住古德堡的臂膀,阻止他往下說:「晚點再說。」他往走廊上拋了個眼色。古德堡又狠狠瞪了一眼布蒙才轉身跟上去。
「如果他點頭呢?」
「什麼意思?」
「你知道他嗎?」
「他女兒幾歲?」
布蒙再清楚不過。從事警察以來,他看過太多占有欲強的人,那種人是超級醋罈子,脾氣暴躁,隨時警戒,在公共場合永遠握著女友的手就像狗在標示地盤,極度缺乏安全感並試圖用男子氣概來掩飾。這種關係通常沒有好結局。
「曼寧跟其他人比起來,更有說服力嗎?」
「那你的看法如何?」
「上Google追蹤手機就行了。」
「所以當天和前後發生的命案和失蹤案,我們都得調查,還要調查在那個園區或園區附近被殺或失蹤的人。那裡很偏僻,屍體可能好幾天甚至好幾個星期才有人發現。」
布蒙聽到聲音嚇了一跳。他轉過身,看見戴爾.弗里和他的夏威夷花襯衫,他的脖子上少說也有十條金項鍊。布蒙看見裡頭有一枚金色的聖安東尼徽章、一枚金色船錨,還有一個金鎖片,形狀是個曼妙女子的側影。大雜燴。
「如果我們猜得沒錯,如果真有某種犯案模式,有某個……麻蒂瓜殺手或不管什麼……」他停住。「那麼曼寧已經為他沒犯的罪坐了幾年……十八年的牢。」
「噁心,」艾琳抱怨。
「對。」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會漏掉,」艾琳說。
「甘瑟在坎登市出生,後來被踢出和_圖_書坎登高中,搬到大西洋城,」艾琳說。「看來是個無處可去的人,走到哪裡算哪裡。單身,不良紀錄一籮筐,人身攻擊、毆打、刑事傷害等等,此外他還替一家高利貸業者討債。」
「上網,」肯尼答。
肯尼沒說話。
她搖搖頭:「就這樣?」
「我是獄警狄恩.凡內希。」
每個人都自以為幽默。
「先別太快下定論,布蒙。」
「有什麼新發現嗎?」戴爾.弗里問。
「哇,厲害。」
她敲了敲鍵盤。時候雖然不早了,但那裡不像聯邦監獄,有一定的上班時間。布蒙撥下號碼,跟總機說他想調查一位名叫里奇.曼寧的犯人,總機請他稍候。
「等等,讓我想想。噓……別說……說他是被陷害的?」
布蒙抵達警局時,艾琳正坐在他的位置上。她以前就坐在他對面,那個位置她坐了超過十年,如今坐的是某個頭髮梳得油油亮亮、身穿亞曼尼西裝的英俊小子。布蒙老是忘記他的名字,有次心血來潮便開始叫他「亞曼尼」。今天亞曼尼不在,布蒙滑進他的座位,桌上出奇乾淨,還有一股古龍水的味道。
弗里疲憊的雙眼霍地燃起怒火,但一閃而過,受盡折磨的眼神又重新浮現。古德堡終於說話:「布蒙警探,我想弗里先生要求的是——」
「怎麼查?」
古德堡站在他後面幾呎遠的地方。早有人提醒過布蒙很多次,戴爾.弗里財力驚人。市長還有許多大人物都打電話來關心,好像大西洋城警察局有失蹤人口的VIP熱線似的。話說回來,或許真的有也不一定,誰知道?布蒙對這個人沒意見。如果你兒子不見了,不管是誰都會豁出去,用盡各種方法找人。這點布蒙了解。
正如肯尼所說,手機號碼很快就能查到各種資訊。
「你發現這個人才……一個小時左右吧?我還在查。」
肯尼點點頭。「這個帳號底下有四個T-mobile的手機號碼,我猜他用一個,他老婆用一個,兩個小孩一人一個。我們追蹤的這個號碼不是主號碼,用主號碼的人通常是繳款人。」
「我以為我是受過訓練的警探。」
「上網就能查得到和_圖_書?」
「他是誰?」
「一個叫大衛.皮爾斯的男人。」
艾琳點點頭。「甘瑟跟一個名叫史黛西.派瑞絲的女孩交往不久,問題是,派瑞絲已經跟名叫里奇.曼寧的火爆浪子訂婚。兩個男的占有欲都很強,你知道我的意思。」
「他們收了我十塊錢。」
「收到。」
「所以那是誰的手機?」她問。
「我會去局裡調查看看,」她說。
「弗里先生,」布蒙說,「我向你保證,我們一直盡力在尋找令郎。但如果我們得常常停下工作來向你報告進度,速度就會變慢,你了解嗎?我可以把時間用來調查線索、搜尋令郎,也可以把時間用來向你報告進度。你懂我的意思?」
「弗里先生?」
艾琳揚起嘴角:「你想知道這起命案發生的日期?」
他拿起車鑰匙,叮叮咚咚搖了一下。「只有一個方法可以確定。」
他聲音中的急切不僅清楚可聞,而且是一頭活生生、會呼吸的怪獸,充斥整個房間,讓人喘不過氣。布蒙以為古德堡會出面解圍,但古德堡根本把他當空氣。
「那就讓我們好好工作,好嗎?」
「那一定是他老婆。她叫梅根。」
「所以說,我才用『狠』這個字眼。這案子是莫理斯負責的,你也知道了。如果你想找他談,他人在佛羅里達。」
「沒錯,好個天才,這個叫曼寧的傢伙。你絕對猜不到他怎麼辯解。」
「你說清白嗎?誰知道。我在這裡看過連勞勃狄尼洛都會自嘆演技不如的傢伙。」
芭比聳聳肩。「就像你說的,開車不到兩小時就到了。」
「所以嚴格說來不算是麻蒂瓜當天。」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布蒙說。
「他是怎麼死的?」
「她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我還以為古德堡急著要跟那傢伙打炮。」艾琳說,「弗里一定是精力過人。」
對芭比而言,住進這問飯店,就像暫時藏身在惡魔的巢穴、誘惑的核心,她覺得很受用,也可以學到不少。這很像是偷偷溜進敵營,查出敵人的祕密。穿過賭場大廳時,她發現好些男人色瞇瞇地打量她,不過她更期待有人會指著她大喊:「她不是屬於這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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