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之死
——取自一八六一年的一份文件
格蘭向我喊道:「你確實已經上好了子彈了嗎?我們也許會碰到一些意外的東西。不管怎樣,上好吧。」
「你的嫉妒使你盲目,」他說。
我吞下我的話,走了出去。
再打這麼可憐的一槍,足見他的虛榮心實在是太過分了;他總是要排第一。他是怎麼樣的一個傻瓜啊!不過這不關我的事兒,我不會拆穿他的。
我站在那兒,可以聽到麥綺在通道裡的腳步聲;沒有錯,她就在我的門外。但接著我聽到她踏上梯架,爬往閣樓,不到我這裡來,反而到格蘭的小屋裡去;我聽得太清楚了。我把門推得開開的,但是麥綺已經上樓了,門在她身後關了起來,我再也聽不到什麼了。那時是十點鐘。
這也給了她深刻的印象。麥綺變得活潑了,一路上跟我說了許多話。她只有一次提到格蘭;她問道:「我們走的時候,格蘭會跟我們一道走嗎?」
接著他在灌木叢中消失了一會兒。射殺他會令我多麼愉快呀,像隻狗似地把他打倒。不急,我讓他體會一下那種念頭,因為他十分明白,我心中在想什麼;那就是為什麼他要問我,是不是裝好了子彈。甚至於今天,他也難免耽溺在無禮的傲慢之中;他全身盛裝,還穿了一件新襯衫;他的態度是令人難以置信地妄自尊大。
我沒有上床睡覺,現在也不躺下;我坐在窗邊,撫弄著來福槍。我的心不是在跳動,而是在顫抖。
當我們坐在河船上的時候,我不記得我們除了談論要去的那個小村落以外,還談了些什麼。我們都沒去過那兒。
「聽他的!」我說,「我嫉妒你!我幹嘛要嫉妒你?」
我又回到自己的房間坐下來;雖然已是午夜,我還是拿起了槍,裝上子彈。十二點的時候,我爬上梯架,倚著格蘭的門傾聽。我可以聽見麥綺在裡面,聽見她正對格蘭表示溫存,所以我又下來了。在一點鐘的時候,我又上去;一切都很寂靜。我在門外一直等到他們醒來。三點鐘,四點鐘;在五點的時候,他們醒來了。好,我自己想道;他們現在醒來了,那就好了,此外我什麼都不想。但是不久,我聽到女房東的房間裡有聲音和動作,所以我必須趕快下來,免得她冷不防在那裡撞見了我。格蘭和麥綺顯然已經醒來了,我可以偷聽到更多的話,但是我必須走開。
「她老在嚼什麼東西?」他問我。
關於他跟那個少女的關係,各地還流傳另一種說法,說他根本沒有傷害她,只是她的家人把他攆了出去,她自己也沒有反對,因為有一個我不願提起名字的瑞典伯爵,開始向她求婚。不過我不大相信這個報導,我認為前者比較有可能,因為畢竟我是憎恨湯瑪斯.格蘭的,所以我準備相信他最壞的一面。無論如何,他自己從來不談起有關那位出眾女士的事情,我也從來不問他。這件事與我何干呢?
「算了,我們不要為這點兒小事拌嘴吧,」他說。
「這是我有生以來最長的一天,」那天傍晚,我們站在茅屋旁邊的時候,格蘭說道。
我不喜歡別人抓住我的胳膊,因此我說:「我自己本來也可以開槍的。」
在我來得及阻止她以前,她一直朝他走過去,以一種愉快的聲音說:「我現在不再咀嚼東西了。你自己看看吧;不再嚼羽毛、錢幣、或是紙片了。」
四
格蘭家人儘可在報上刋登尋覓失蹤了的湯瑪斯.格蘭大尉的啟事,但是他再也不會回來了。他死了,我甚至於曉得他是怎麼死的。
也許以後我會再想起一些他那可笑的怪癖,倘若如此,我也會把它們記載下來;我不願意放過他,因為他仍舊是我的仇敵。我何必寬宏大量呢?不過我願意承認,他只有酗酒時才說蠢話。但是酗酒本身不就是一個大缺點嗎?
但是湯瑪斯.格蘭有他的缺點,而既然我恨他,我就無意加以隱瞞。有時他會荒唐得像個小孩,如此的好性子,也許這就是他這麼蠱惑女人的原因,天曉得是否如此!他會跟她們喋喋不休,取笑她們無意識的蠢話,以此來加深她們對他的印象。有一次他說到鎮上一個非常肥胖的人,說他好像帶著滿褲子豬油在走路,而雖然我會為這種戲謔感到羞愧,他卻自個兒笑著。又有一次,在我們同住在一間屋子以後,他以一種很明顯的方式,表現了他的愚蠢。有一天早晨,我的女房東進來問我早餐要吃些什麼,我在匆忙中竟然答道:「一個麵包和一片雞蛋。」湯瑪斯.格蘭那時正坐在我的房間裡—m•hetubook•com•com—他住在屋頂下的閣樓裡,在我的房間上面——就開始笑起來,恰似任何一個小孩子會為了這一點說溜了嘴的話而開心那樣。「一個麵包和一片雞蛋,」他一遍又一遍地說著,一直到我驚異地瞪著他,才使他閉嘴。
「誰打中的?」她問。
格蘭仍不答腔。他反而又一次表現了他的稚氣,再給那隻死豹子補一槍,這次打穿了頭。我愕然地望著他。
「正是時候,」我咬牙切齒地說。
二
她沒有回答。什麼,她不回答嗎?
「有人告訴我那兒有一家客棧,」格蘭一邊說,一邊看著地圖。「如果我們運氣好的話,也許可以住在那裡;他們說那家旅店是由一個有一半英國血統的老婦人開的。酋長就住在鄰村,據說有好多個妻子,有的才十歲大呢。」
我的嫉妒!我嫉妒他!
格蘭注視著我。
以後幾天,他陷於最陰鬱的情緒之中,大概總是為了那封信的緣故。「我受不了!不,我受不了!」有時候,他會在夜裡叫起來;我們在整個茅屋裡都聽得見。他的脾氣是這麼壞,以致於連我們的女房東最友善的問話,他都拒絕回答;並且常常在睡眠時呻|吟。我想,他良心上一定有很多負擔,但是他到底為什麼不回去呢?我猜是他的驕傲阻止他回去;他不肯做那種被拒絕一次之後,再爬回去的人。
「妳聽到沒有?妳一定要告訴我,是不是為了他?」
一個星期後,我們棲身在一間被當做客棧的大茅屋裡,跟有一半英國血統的老婦人在一起。噢!什麼客棧!牆是泥巴跟木頭造的,而木頭都被到處爬來爬去的白蟻吃掉了。我住在離起居室不遠的房間裡,有一個可以望到街上的綠色玻璃窗——其實是一片不很乾淨的玻璃;格蘭選了閣樓中的一間斗室,在那兒也有一個朝街的窗子,只不過陰暗得多,而且也難捱得多。太陽炙著茅草屋頂,使他的居處幾乎日夜酷熱得難以忍受;而且,除了一個有四塊梯級的齷齪木架以外,並沒有樓梯可以通到他的地方。這是我不對嗎?我讓格蘭選擇,並且說:「這裡有兩個房間,一間在樓上,一間在樓下,你挑吧!」
我正要走出去,抓住她的胳膊;但就在那個時候,她放開了小孩的手,讓那個小孩站在那兒,自己從茅屋的門走進來。她步入通道。好了,她終於在那裡了;她來的時候,我要重重地責備她一頓呢!
事實上,第二天黃昏,我又同麥綺在一起了。我們沒見到格蘭。
「我想我們今天打不到什麼東西了,」他微笑地說著,彷彿是在原諒自己,並為他在打獵時唱歌而賠罪。但甚至於在那個時候,他的微笑還是很迷人的;他的內心好像在哭泣;他的雙唇真的在發抖,儘管在這個嚴肅的關頭,他也假裝能够微笑。
半個鐘頭後,我又聽到麥綺在梯架上的腳步聲。我緊靠著窗子躺著,看她步出茅屋。她穿一條棉布短裙,短得連膝蓋都不到,肩上則披著一條向格蘭借來的羊毛圍巾。除此之外,她是相當裸|露的;而她的羊毛短裙又縐得很。她姍姍而走,這是她的習慣。她甚至於不看我的窗子一眼。然後她在茅屋之間消失了。
突然有一天,我聽到窗外有談笑聲,就向外望。格蘭又有了喜悅的面孔,站在那兒大聲地同麥綺說話。他使出渾身解數來迷惑她。麥綺一定是直接從家裡出來的,格蘭則守候著她。他們毫不躊躇地就在我窗外交談。
「那些女人太胖了,」格蘭說道。
在我遇到湯瑪斯.格蘭以前,我已經聽過不少談論他的話了;他的名字對我來說並不陌生。我聽說他跟北地一個望族的少女發生糾葛,他用某種方式傷害了她,於是她就跟他決裂了。為此,他在愚蠢的怨恨中發誓拿自己出氣;而那個女士卻無動於衷,隨他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這不干她的事。從此以後,湯瑪斯.格蘭的名字才真正變得很有名;他行為放蕩,舉止像個瘋子,酗酒,一再地製造醜聞,並且辭去了軍職。那真是對被遺棄所做的一種古怪的復仇!
「那麼以魔鬼的名字,報你的仇吧!」他回叫道。
我把她拉到一旁說:「妳為什麼老是望著他?我不是也站在旁邊嗎?」
我們之間沒有再發生什麼事。
這是他說的,不是我說的;如果他要跟我拌嘴,我也不在乎。我開始討厭他那輕浮的行徑和對待女人的方式。就在前夜,我安詳地跟我的小友麥綺——那個塔米爾姑娘——一道散步,我們倆都是精神煥發。格蘭坐在茅屋外,和-圖-書當我們路過時,對我們點頭微笑;麥綺是頭一次見到他,就問我各種各樣有關他的問題。他給她這麼深刻的印象,以致於分手時,我們各自回去:她沒有跟我一起回家。
作者簡介:
日復一日,他變得更為沉默和慍怒;他已經停止酗酒,一言不發地走來走去;他的雙頰陷下去了。
「我最喜歡他,」她說。
我絕望得要命,心臟悸動得使我難以呼吸。我從未見過麥綺如此可愛;甚至於也從未見過一個白種女子像她那麼可愛,因此我忘了她是個塔米爾人,為了她,我忘了一切。
「不,」我說,「他不會。你為這件事感到遺憾嗎?」
「看吧,麥綺,」我接下去說,「我要妳永遠屬於我,妳不喜歡嗎?我已經再三考慮過了,當我離開這裡時,妳一定要跟我一塊兒走。聽著,我們要結婚,然後再回到我的國家去居住。妳會喜歡的,不是嗎?」
說真的,我對於他的家人繼續探詢消息,一點兒也不以為奇;因為湯瑪斯.格蘭在許多方面都是個非凡而討人喜歡的人。平心而論,我得承認這一點,儘管事實上,在我的靈魂深處,我仍然對格蘭懷有敵意,而且對於他的回憶引起了我的忿恨。他外表英俊,充滿了青春的活力,還帶有一種無可抗拒的樣子。當他用野獸般的眼睛注視你時,你會不由自主地感覺到他的力量,連我也是如此。據說有一個女人這麼說過:「當他注視我時,我就不知所措;彷彿他正在觸摸著我似的。」
我們在傍晚帶著死豹回到村子裡的時候,許多土著都走出來瞧。但格蘭只說是我們在早上打到的,此外便不再說什麼。麥綺也走上來,加入了我們。
一
我們互相注視地站著,突然,格蘭聳聳肩,對著我大叫「懦夫!」他何必叫我懦夫呢?我把來福槍架到肩上,對準他的臉開槍。
不久以後,格蘭下來了,腋下挾著來福槍,已經準備好要出去打獵了。他表情陰鬱而沉默。但他衣著講究,還特別注意儀容。我自己想道,他穿得像個新郎。
格蘭回答道:「你自己看得到,這裡有兩個彈孔;今天早上我們出去時打中的。」然後他把野獸翻過來,指給她看那兩個彈孔,一個在脅部,一個在頭上。「我打中這裡,」他一邊說,一邊指著脅部的彈孔;他以這種無價值的方式,想要讓我享有射中頭部的光榮。我不屑於糾正他,因此我什麼也沒說。然後,格蘭開始以米酒招待土人,他們愛喝多少,就給他們多少。
對格蘭來說,那就够了,因為他喝醉了酒,心神迷亂;他抓住了來福槍便跑到密林裡去,甚至於連帽子也沒戴。但如果他真的那麼勇敢,為什麼他不拿散彈槍,而拿來福槍呢?他得涉水過河,那並非沒有危險,不過那時候河水實際上是乾涸的,而雨季又尚未來臨;過了一會兒,我聽到兩聲槍響,緊接著是第三響。三槍打一隻野獸!一頭獅子也只不過需要兩槍,何況這只是一隻老虎!但就是那三槍也無濟於事,當格蘭趕到時,那個小孩已被撕裂而吃掉一半了;倘若他不是這麼醉的話,他根本不會想去救他的。
她不再說起他,我就感到比較自在了。經我要求,麥綺就同我一起回去。
「一個伯爵夫人,」我惡意地說。我說得非常惡意,以致於傷了他的心。他像一條狗似地哼著,因為我的話傷了他。然後,他突然皺起前額,開始霎眼,懷疑自己是否過於多言,他莊重保守著他那寶貴的秘密呢。正在那個時候,一群小孩子跑到我們的茅屋來,大聲尖叫道:「老虎,噢,老虎!」有個小孩在村落旁邊,在村落和河流之間的密林裡,給老虎攫走了。
我接下去說:「也許你認為我做不到吧?」
原來如此!她喜歡他更甚於喜歡我,雖然我一向都像他那麼好!我不是常常待她很好,還給她金錢和禮物嗎?而他做了什麼?
我不是女人,而他也看得很清楚,他並沒有留給我什麼印象;他變得不耐煩,臉色轉白;他以急促的腳步繞著我走,一忽兒左,一忽兒右,偶爾還停下來等待,將近五點時,我突然聽到一聲槍響,有一顆子彈嘶的一聲掠過我的左耳旁。我抬頭看。格蘭正一動也不動地站在幾步遠的地方瞪著我,他那冒煙的來福槍放在手臂上。他企圖射殺我嗎?我說:「你沒打中,你最近打得真差勁。」
在通道裡,我自言自語道:「看,她從這兒經過,用手輕觸我的門,www.hetubook•com.com但她沒有開門;她爬上了梯架,就是這個梯架;這就是她踏過的四塊梯板。」
我感到四肢發抖。我把來福槍裝上了子彈,但又把它們取下來。我走到街上,抓住麥綺的手臂;我們默默地走到村外;格蘭立刻就消失到茅屋裡。
但是警告格蘭後的次日清晨,他一如以往地站在我的床邊,喊道:「起來,起來,朋友!今天天氣很好,我們得去打點兒東西。你昨晚所說的都是廢話。」
「如果他不是死了或走了的話,」我說,「那麼我猜他是躺在家裡。對我來說都是一樣。他現在令人討厭死了。」
「他取笑妳,他說妳老是在嚼東西,」我說。
但是當我們到達茅屋時,我們瞥見格蘭躺在地面的蓆子上,雙手交叉地放在頸後,凝視著天空。
「嗯,」她說。「聽著:我今晚要來。」
格蘭沒有回答,我就下來了。經過那樣的警告,他明天必定不敢出去打獵。不過,他為什麼要帶麥綺到我的窗下,提高嗓子同她說話呢?如果那封信真的是要他回去,那他幹嘛不回家去呢?相反地,他卻四處徘徊,咬牙切齒,向風兒狂呼:「絕不來!絕不來!我情願被車裂分屍也不來!」
他大聲笑道:「在這兒,我們兩人,待在印度中部打獵,呃?這不是很可笑嗎?現在向全世界的陸地和領域,向所有漂亮的女人,已婚的和未婚的,近在咫尺和遠在天涯的,乾杯吧。哈哈!想想看,一個男人,還有一個已婚的女人追求他,一個已婚的女人!」
我每天傍晚同麥綺見面,而格蘭不再同她說話了。我注意到她已經改掉咀嚼的習慣,她現在不再亂嚼東西了,我為此而高興,想到:如今她不再亂嚼東西,就少了一個缺點啦,所以現在我也加倍愛她了!有天她問起格蘭,問得很小心。他不舒服嗎?還是他已經走了?
哈姆生
他又從我這裡走開去。我的回答使他堅定下來,他好像受到了懲罰似的,垂著頭走開了。過了一會兒,我打到一隻斑鳩,又重新裝上子彈。當我這麼做的時候,格蘭半隱半現地站在樹後,眼睜睜地看我是不是真的裝上了子彈;然後他開始唱歌,事實上是一首結婚進行曲。他唱著結婚進行曲,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我想他認為在這種方式下,是相當地不可抗拒的。在他唱完以前,他就開始慢慢地走到我前面,垂著頭,依然邊走邊唱。他又一次緊對著我的槍口,似乎在想:現在就要發生了,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唱結婚進行曲!但是,還沒有發生什麼事,而當他唱到末節時,不得不回過頭來看我。
那時還不到四點鐘,但是我立刻起床,準備好同他一道出去,因為他輕視我的警告。出發前我就上好了子彈,讓他站著看我這麼做。再說吧,那天根本不是如他所說的好天氣;天正下著雨,而這正是他嘲弄我的另一個花樣。不過我置之不理,默默地同他出去。
「不,不,」她趕緊回答道。「我為這件事感到高興呢。」
「我不曉得,」我回答道。「她就是嚼個不停,我想這就是她長牙齒的用處。」
克努特.哈姆生(Knut Hamsun)本名叫做克努特.彼得遜(Knut Pedersen,1859-1952),是著名的挪威作家。長篇小說「飢餓」(Sult,1890)使他一舉成名。他的鉅著「土地的成長」(Markens Gröde,1917)使他贏得一九二〇年的諾貝爾文學獎。一九五〇年,他回到了挪威南部的挪哈門。
「為什麼不要?」格蘭問道。
她沒有回答。
整天,我們各有所思地在林中閒蕩。我們什麼都沒打到,一次又一次地錯過機會,因為我們的心都不在打獵,而在別的事情上。大約在晌午時,格蘭開始稍微走到我前面,好像要給我一個比較好的機會,去做我心裡想對他做的事。他走到我的槍口的正前方,擺出一種做作的頑強姿態,我根本不加理會。傍晚,我們無事地回家去。我自忖道:「也許他現在會比較謹慎,而讓麥綺安寧吧。」
「好啦,算了!就算你沒嫉妒我吧,」他回答道。「順便說一下,我今晚看到了麥綺。她跟平常一樣地嚼個不停。」
一星期過去了;我們天天出去打獵,打了很多野味。一天早晨,當我們正要走進森林時,格蘭抓住我的胳膊,低語道:「慢著!」同時,他舉起了來福槍便射擊。他射中的是一隻小豹。我也能够輕易地射中牠,但是格蘭為了替m•hetubook•com.com自己保持榮譽,就搶先開槍了。我想:他現在可以自吹自擂了。我們走近那隻死獸;牠死得像塊石頭,左脅裂開,子彈穿到背部。
當我跟他提起這件事情時,他想淡然置之,好像是件無關緊要的事。但是我並沒有忘記。他並不是因為我路過茅屋才點頭微笑,他是向麥綺點頭微笑的。
那天晚上,麥綺答應要到我這裡來;而她來了。
「妳喜歡他比喜歡我還要喜歡?」
她離開我幾個鐘頭以後,我爬上梯架,到格蘭的房間,敲著那扇薄薄的蘆葦門。他在裡面。我說:「我來告訴你,也許我們明天最好不要出去打獵。」
「我很高興你認為我比你自己聰明,」我回答道。
「行了,」他接著解釋道,「我不能讓人家說我打中了豹子的腰窩。」
五
「拜託拜託注意你自己的槍吧,」我回答道。我很明白他為什麼老是問到我的槍。
「我已經上好了,」我回答。
對我來說,這並不是什麼新奇事兒,因為我很早就注意到麥綺老是在嚼東西。但她嚼的並不是蒟醬,因為她的牙齒很潔白;不管怎樣,她有嚼東西的習慣,把各種各樣的東西塞到嘴裡嚼,好像它們都很可口似的。什麼東西都行:錢幣啦、紙片啦、羽毛啦,什麼都嚼。不過,那也用不著責備她,因為,無論如何,她還是村裡最漂亮的姑娘;格蘭不過是在嫉妒我罷了,如此而己。
「是的。」
「這就是他,」我說。
在暑氣最烈的日子裡,我們不去打獵而安靜地待在茅屋裡,因為熱浪異常厲害。夜晚,我們為了防止昆蟲,便躺在蚊帳裡;儘管如此,盲目的蝙蝠有時候會默默地撞擊帳子,將它弄破;在格蘭那兒,這種情形常常發生,因為太熱了,他得把屋頂上的門瓣打開來,不過這種事沒在我身上發生過。白天,我們抽著菸,躺在屋外的蓆子上,端詳別的茅屋裡的生活。土著是一種褐色、厚唇的民族,掛著耳環,褐色的眼睛死板板的;他們幾乎是赤|裸裸的,只在腰間圍一條棉布或者是編好的葉子,婦女們則穿著一條棉布做的短裙。所有的小孩無論日夜都是一|絲|不|掛,顯出突出來的油亮肚子。
「因為我不敢保證,我不會失手把一顆子彈打到你的喉嚨裡。」
「不,不,」她終於說道,「是為了你。」
我真的看不出還有什麼別的緣故。她何必為格蘭做任何事呢?
有兩天之久,格蘭一分鐘也沒清醒過;他也勸好幾個人同他喝酒。他邀我參加狂歡縱欲,但是徒然;他不再注意他所說的話,而且嘲笑我,說我嫉妒他。
不過,格蘭家人現在用不著再尋找這個人了;偶爾看到他們所登的滑稽啟事——對帶來有關一個死人的消息的人,要給予諸如此類的報酬——常常使我很惱怒。湯瑪斯.格蘭死於意外,是在印度打獵時意外被射殺的。法庭登記了他的名字,他的死亡情況也紀錄在檔案裡了。在那項紀錄中寫著他已死亡,我告訴你,對啦,甚至於還說他是給一顆流彈殺死的。
當我在一八五九年秋天遇見他時,他已是三十二歲的人了——我們年齡相仿。那時候他滿臉鬍子,穿一件領口很低的呢絨獵裝,而他又時常不把頂端的鈕釦扣好。起初,我認為他的脖子很漂亮;但是漸漸地,他使我變成了他的死敵,而雖然我並不那麼炫耀我的脖子,我卻不再認為他的脖子比我的出色。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一條河船上;我跟他正要到同一個地方去狩獵。我們立即同意:到了鐵路的盡頭,就一起搭牛車到鄉下去。我極力避免提到我們去過的地方,因為我不希望任何人涉足;不過格蘭家人可以放心地停止刋登尋找他們族人的啟事了;因為他已經長眠在我們所去過的地方。那個地方的名字我不想說出。
他在鄰家的茅屋內,跟一個寡婦和她的兩個女兒一起喝酒,以消磨夜晚——天曉得他是跟其中的哪一個。
她十點鐘來的,我聽到外面有她的聲音;她正大聲地跟手拉著的一個小孩說話。為什麼她不進來,為什麼她要帶那個小孩呢?我注視著她,開始懷疑大聲跟那個孩子說話,是在做一種暗號;我又注意到她的雙眼盯著閣樓,看著格蘭的窗子。當他聽到她在那裡說話的時候,也許已經在裡面向她點頭或招手了吧?無論如何,我十分了解,一個人在地上跟一個孩子說話hetubook.com.com,是不用仰望天空的。
幾天後,我們出去打獵。我們經過茶園、稻田和草原;離開村落,沿河而上,穿過叢林,沿途都是奇異的樹木:竹子啦、芒果啦、羅望子啦、柚木啦、鹽樹啦,以及製油和橡膠用的植物,還有一些天曉得是什麼樹;我們兩人都懂得不多。河水很淺,並將一直如此,直到雨季來臨。我們打了斑鳩和野禽,有天傍晚還看到一對豹子;鸚鵡也飛過我們的頭上。格蘭槍法很準,他從來不曾失誤,但那是因為他的槍比我的好;好幾次我也射得很準。我從來不為此吹噓,但是格蘭經常說:「我要射穿那一隻的尾巴,」或者是「我要擦傷那一隻的頭部。」他會在開火前說這種話;而當那隻鳥兒掉下來時,果然就如他所說的,擊中了尾巴或是頭部。我們偶然碰到那兩隻豹子的時候,格蘭一心想用散彈槍攻擊牠們,但是我勸他放棄這個念頭,因為天色漸晚,而且剩下來的子彈也寥寥可數。他對於膽敢想用散彈槍來攻擊豹子一事,相當地自鳴得意。
「妳為什麼又同他說話?」我問麥綺。
一個人怎麼播種,就得怎麼收穫……
「總之,我對什麼事都覺得煩死了,」他說。「我只希望有一天,你會失手將一顆子彈打到我的喉嚨裡。」也許又是那封伯爵夫人的來信,使他焦慮苦悶。我回答道:「一個人怎麼播種,就得怎麼收穫。」
格蘭把那兩個房間看了一下,挑了上面的一間,也許是為了把最好的留給我——可是我沒有對他表示感激嗎?我並不虧欠他什麼。
我也認為那些女人太胖了,也許追根究底,並不是他先想到這一點,而是我;不過我並不辯駁他的聲明,情願把這項榮譽讓給他。事實上,雖然她們的面孔既肥胖又浮腫,但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很醜陋;我遇到過村裡的一個姑娘,一個年輕的半塔米爾少女,有著長長的秀髮和雪白的牙齒,是她們當中最漂亮的。有一天黃昏,我在稻田旁邂逅到她,她正俯臥在蔓長的草中,雙腿在空中踢來踢去。她跟我說話,我們隨心所欲地暢談;快到黎明時我們才分手,然後她並沒有逕行回家,而佯裝她是在鄰村度過夜晚。那天晚上,格蘭同另外兩個少女坐在村子當中的一間小茅屋外。她們都非常年輕,也許不超過十歲。他坐在那裡跟她們胡鬧,還跟她們喝米酒;那種事情是他所喜歡的。
第二天,格蘭收到了那封信。一封由渡口來的專差送給他的信,輾轉一百八十哩才收到的。信是出自女人的手筆,我猜想也許是他以前的朋友——那位出眾的女士——寫的。格蘭讀後神經質地笑起來,給了信差一點小費。但是不久,他就變得憂鬱而沉默,什麼事都不做,只是坐著,向前直瞪眼。那天晚上,他在一個土著老侏儒和他兒子的陪伴下,喝醉了;他也抱住我,堅持要我喝一杯。
我們又開始出去打獵。格蘭覺得他寃枉了我,求我寬宥。
唔,我對於酋長是否有很多妻室,或者那兒是否有家客棧,都一無所知,所以我什麼都沒說;但是格蘭微笑著,而我覺得他的微笑很迷人。
「回答我!」我說。「妳為什麼跟他講話?」
「你今晚好親切啊,」我說。
但他以前射得並不差,他從來沒有失誤過。他只不過是要激怒我罷了。
「你們兩人打中的,」麥綺自言自語說,但她始終望著格蘭。
「對啦,斥責他,」我說。「但妳是為了他,才停止嚼東西的嗎?」
我立刻準備好,跟他一同出去,我們兩人都是一聲不響。我們最先射中的兩隻鳥兒都被打得稀爛,因為我們是用來福槍射擊的;不過我們在樹下盡可能把牠們烤熟,然後靜靜地享用。時間就這樣子過去,直到十二點。
三
格蘭幾乎沒看她一眼,繼續靜靜地躺在那兒;麥綺和我走開了。當我責備她破壞了不跟格蘭談話的諾言時,她回答說,她的用意只是要斥責他罷了。
她沒聽懂;於是我解釋給她聽,說她習慣於把各種各樣的東西都塞到嘴裡咀嚼,格蘭為此而取笑她。這比我所說的任何別的事情,更使她印象深刻。
「我還是為了沒有開槍而懊惱,」他跟我說。「你這麼小心幹嘛?你想長壽嗎?」
順便說一下,我忘了提起,雖然他很英俊,但絕對說不上是個完美的人。他親口告訴我,他的左腳有個老槍傷,因此每當氣候轉變時,他就由於關節炎而覺得很痛楚。
大約一點鐘時,他停在我前面,蒼白而惱怒,說道:「不,我受不了!看看你是不是已經裝好了子彈,老兄,看看槍膛裡有沒有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