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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

作者:寶拉.麥克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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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始終沒能見著她。隨著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愈來愈希望能和恩斯特好好談一談。並非我刻意欺瞞,但我曾想過沒把凱特對我的警告告訴他,會讓自己陷入困境。之所以沒提,基於很多理由。其一是我不想傷害他,況且我也不覺得該介入他們的關係,製造他們之間的嫌隙。隨著我的造訪接近尾聲,和凱特的沉默日深,我思忖,是否這種不對稱的三角關係永遠不可能有好結局。看來她很有可能不再信任我,而恩斯特也可能(極為可能)去羅馬專心寫他的小說,留下我面對兩頭落空的後果。
「這是我最愛的一首歌。」我告訴恩斯特,「你有過人的洞察力嗎?」
「我永遠不會欺騙你。」我說。
對於寫作我有好多想法,有好多東西我想看、想感覺、想去做。好比說那個畫面。你還記得嗎?那時你在彈鋼琴,頭髮閃亮飄逸,彈完起身走向坐在沙發上的我,說:「你被我打動了嗎?秋海棠。」
羅馬。我感覺臉頰抽搐。我才剛來找他,他就要出國?我腦中天旋地轉,但百分之百知道絕對不該試圖留住他。我用力氣,小心翼翼地說出每個字。「如果對你來說人生最重要的是寫作,那你應該去。」我努力直視他的目光。「不過,有個女孩會想念你。」
「《週六晚報》剛剛又拒絕了我的小說。」我們等餐送上的空檔,他告訴我。「這是第三次了。如果這樣行不通,我大概一輩子都得替雜誌寫爛文案或者報導別人的故事。我無法一直這樣下去。」
「我不知道。不過我可以作證你確實兩眼炯炯有神。」
「沒有,還沒真正原諒。」
我們親暱地互蹭鼻子後走入寒氣逼人的清晨街道,去吃早餐。州街上有家餐館他很喜歡,在那裡花六十美分就可以吃到牛排和蛋。我們點餐後找了雅座坐下來,桌面下兩人膝蓋親暱地挨碰著。
「十八歲或者一百歲。我的腿裡滿是鐵片,他們從我身上取出二十八塊砲彈碎片,還有上百塊碎片卡得太深,無法取出,但這些碎片都沒有艾格妮絲最後的來信那樣讓我痛不欲生。她愛上別人了,一位雄赳赳的義大利中尉。」他譏諷地說,整張臉扭曲,「她說,希望有一天我能原諒她。」
「她叫艾格妮絲,我們已經論及婚嫁,但他們要我上船回美國。如果那時身上有錢,我一定會留在那裡要她嫁給我。而她願意等我。女人總是天殺的好懂事,為什麼會這樣?」
「對,我不會。」我繞行小桌子擺餐具,拉平餐巾。「我會努力不要變成那樣。」
「或許她根本未曾消失,或許她從未愛過我。」他又點燃一根菸,深深吸了一口,菸尾一片炙紅。「愛情不就是該死的美麗謊言嗎?」
每次想起我父親,他寫道,就是他在樹林裡驚嚇鷸鳥,或者在一大片短短的枯草原或麥禾堆中走著,或者在劈木砍柴,臉頰鬍子都結了霜。我眼眶噙淚地讀著這些句子,因為我對父親幾乎少有這麼溫暖的回憶。每次想到他,浮現腦海的第一個畫面就是他的左輪手槍,接著是劃破屋內的轟然巨響。父親死亡的回憶以及這事件帶來的痛苦,讓我必須迎著刺骨寒風在街廓繞兩圈,才有辦法平靜下來回信。
他聳聳肩,一臉緊張。「你還記得我提過的吉姆.甘柏嗎?我在紅十字會的好兄弟?他說我應該跟他去羅馬,那裡的物價很和-圖-書低,如果我先存好一筆錢,就可以去那裡待五、六個月,專心寫小說。這種機會或許不會再有。」
「這樣很值得,小薯泥,我喜歡這樣的你。」
他直視著我,抬起鞋尖,牢牢地貼緊我的麂皮鞋。就這麼貼著,溫熱又堅定。「你是不是以為不會再見到我?」
兩人沉默了幾分鐘,我說:「短時間內你都不該結婚。這種打擊就像慢性復原,否則永遠都無法百分之百痊癒。」
事實上,誰都無法約束誰。整個時代就是這樣的氛圍。大家都走在時代尖端,渾身散發青春氣息,前途光明璀璨,還帶點爵士的歡樂顫音。前一年女星奧莉芙.湯瑪士才主演了電影《飛波姐兒》,頓時這個辭彙成了爵士同義詞,而且一樣蔚為風潮。各地的女孩拋開緊身束衣,剪短裙子,塗深嘴唇和眼睛。還有那些流行語,我們說一個人是「貓兒睡袍」,就是說那人引領時尚,也不再說「我有同感」,而說「可不是嗎」,還喜歡說「好酷」。一九二一年,年輕至上的年代,這正是讓我深感憂心的一點,因為我已二十九歲,幾乎已覺得自己老氣落伍,而恩斯特才二十一,正是血氣方剛、熱情奔放的時候。我奢想什麼?
造訪芝加哥的期間,我的生活被音樂會、戲劇、派對填滿,每晚都在肯利的長形客廳以美酒、香檳和討論偉大書籍與畫作的熱烈氣氛中結束一天。一切幾乎和我秋天造訪時一樣,只差這次總是見不到凱特。
「我相信,不過有時我甚至認不得自己。感覺好像童話故事的情節,忽然冒出精靈,拿走一副軀殼,留下另一副——醜小孩被掉包的故事。」
讓我的心與恩斯特站在同一陣線,實在很危險,但我還有什麼選擇?我愛上他了,即便我對未來沒信心。自從遇見他,我的生命毋庸置疑地變得美好。我在聖路易斯家中時感到如此,來到肯利這裡依舊。每晚剛開始,我都會緊張害羞,擔心自己沒什麼可貢獻給這個圈子,但慢慢地,我的肌膚和聲音適應了氣氛,午夜十二點之前,我就能充分融入,可以像水手大口喝酒,盡情聊到拂曉時分。每過一晚就像重生一次,這種過程日日反覆,尋得自我、迷失自我、又再次尋得。
「有時我在想,如果艾格妮絲可以就那樣消失了,或許拋開過去是有可能的。」
我剛滿二十九歲,但覺得自己愈活愈年輕,也過得比在布林莫爾學院的第一年自在,那時我不懂得享受生活裡的小小快樂或親密。我彷彿開竅得太晚,所以格外珍惜現在的分分秒秒。
你被我打動了我嗎?小薯泥。
「是嗎?」我頓時害羞起來,慌亂地撫平專為這趟旅程買的淺灰色裙子。
「這是你開的處方嗎?醫生,閉關療法?」他說話時慢慢靠近我,握住我戴有手套的一隻手。先這樣搓搓毛手套,接著那樣搓搓,隨後整個人似乎平靜許多。「我喜歡你的耿直。」半晌後他說:「你會傾聽我說話,坦白告訴我想法和-圖-書。」
一月中,朋友雷蒂夏.帕克和我計畫了為期一週的芝加哥之行。她要招待我,我們一起住旅館,一起逛街採購。我也可以盡情地見恩斯特。然而,就在成行的前兩天,雷蒂夏來電取消,她母親生病,不能離家太久。我告訴她我可以諒解,當然可以,畢竟母親曾病重幾個月,我很清楚狀況,但我還是好生失望。安排了幾個星期,恩斯特說要來車站接我,光是兩人見面的那一刻,我就幻想過上百次。
「去啊。」她說。
「我是認真的,我們在談的是重大改變。」
「或許我沒資格玩這種遊戲。」收到恩斯特那封迷戀女妖的信之後,我這麼告訴室友露絲。柏莎外出,露絲和我一起做晚餐,兩人在狹小廚房裡,卻能在彼此身旁旋身自如,剝豆子、煮水準備下義大利麵,彷彿是一起下廚幾十年的老姑婆。
他的聲音尖酸挖苦,我幾乎無法再看著他的眼,但他熱切地直盯著我,說:「我嚇到你了。」
進到屋內,派對幾乎結束,恩斯特將地毯慢慢捲到一邊,打開留聲機。諾拉.貝思的招牌顫音迴盪在整個客廳——當你難過時佯裝你快樂。
那天傍晚啟程前往芝加哥時,姊夫洛蘭德開車送我到聖路易斯市北邊的火車站。他這輛新的標緻是深綠色的雙門式轎車,我想,有了這輛車他一定覺得能抬頭挺胸,有男子氣概,不過,這大概也把楓妮的焦慮再推上新境界。我喜歡洛蘭德,也覺得他很可憐,他的情況和我爸很像,除非老婆恩准,否則連廁所都不敢逕自去上。他很可憐,但也很可愛,一種窮極無辜,書呆子模樣的可愛。在這個家,我覺得我們兩人同一國,希望他也這麼想。其實他大可在車站附近的馬路邊放我下車,但他還是停好車,陪我走到月臺,將我的行李遞給腳伕。跟我道再見時,他頭一歪,那是他最礙眼但也最可愛的動作之一,說:「你看起來很美,海德莉。」
「當然餓。」我說。
「你不相信人會變?」
他不停拉著我繞圈圈,緩慢而有力。歌聲結束,唱針彈起,低吟吁噓,而後靜默。但我們繼續跳舞,搖過窗邊,又婆婆回返。
你願意來我這裡,給我真真實實的你嗎?
我想再去芝加哥,看看肯利家寬敞的老客廳——裡頭的鋼琴、留聲機,還有那張不平整的地毯,捲到牆邊,就可讓兩人婆娑起舞。我想凝視那雙澄澈到難以置信的褐色眼眸,看看那個漂亮男孩在想些什麼。我想親吻他,感覺他回吻我。
「可能。」我說,褪去笑容,「內斯托,為了你,我恐怕成了大傻瓜。」
「我想,我們該進屋跳舞,跳到天亮。」
我點點頭。「他們送我到米蘭休養,我愛上了那裡的夜班護士。這種事聽起來像吹牛的吧?怎麼我和成千上萬從軍的傻小子都有這種豔福。」
「謝謝你。」我傾身親吻他的臉頰,登上火車,帶著這身為此行添購的新行頭的喜悦——柔軟的毛帽、奶油色的手套,以及麂皮的T字帶高跟鞋。椅子和臥榻是厚絨布面的,看起來很舒適。這時楓妮訓誡我不該享樂的聲音飄渺遠去。這是午夜特快車,我蜷縮在臥鋪上,隱身在深綠簾子後睡去。
「那時我心無所屬。這次我一個人去的話,一定會氣壞楓妮。」
「噢,內斯托,我好累,或許我們應該回房休息。」
我在兩種念頭之間掙扎,一方面我想知道我能否相信恩斯特,但另一方面又希望能繼續保持盲目,讓這種美好持續下去。他的一言一語已經對我意義重大——太過重大了。他的每一封信都是我和-圖-書的活力泉源,而寫信給他也是,沒多久,我就發現自己可以聽見郵差在幾個街廓外踩單車的聲音,即使他沒按鈴。我告訴自己,凱特並不完全了解恩斯特。誰有辦法完全了解任何人?從信中我看出他的特質——柔情似水,溫暖親切。而這些特質很可能是凱特在密西根那些夏天都沒見到的。很有可能。我非得這麼想不可,因恩斯特對我感興趣所帶來的喜悅已經慢慢滲入我的生活,讓我忽然變得忙碌,即使待在家裡也心甘情願。而這些現象是前所未有的。兩位朋友搬來和我一起住在樓上,柏莎.多恩和露絲.布雷德菲爾。將近十年來第一次,我在家不感到孤單。此外,還有年輕男子開始喜歡我,就算他們平凡普通,也可將他們的追求當成不錯的生活調劑。我讓他們帶我去跳舞或看戲,甚至讓其中幾位親吻我道晚安,但是他們都沒有恩斯特的方正大頭或者厚實腳掌和手掌,也沒人問得出他會問的絕妙問題,或者讓我想說出:秋海棠,你被我打動了嗎?
我不知道那晚我們在客廳跳了多久,只知道我們緩緩地來回舞出長長的橢圓形。每次音樂結束,恩斯特會離開我片刻,滑著步伐去重新放歌。回到我的懷裡後,他將臉埋入我的頸窩,雙手扣在我的下背,那奇妙的三分鐘再次上弦、停格。或許幸福就是已瀉盡的沙漏,沙粒斜傾,一顆篩擠過另一顆。或許幸福是一種心理狀態,如諾拉.貝思所堅信,是一個你可以憑空雕塑的國度,而且雕塑出來後能進入裡面跳舞。
「呃——噢。」我坐在冰冷的石階上,試圖控制突來的憂慮。如果凱特說對了,恩斯特真的是花|花|公|子,不知我是否承受得住。
我繼續和前來邀約的每個人出去,因為恩斯特,這位我親愛的心靈伴侶,也還只是理論上的,只是美妙的假設,他遠在數百哩外。我人在聖路易斯市,必須真真實實地過每一天,所以在這裡我有好友的哥哥迪克.皮爾斯。我喜歡的陪伴,也知道若稍微鼓勵一下,他就會愛上我,或許還會向我求婚,但我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另外還有佩爾.羅藍,這小夥子不修邊幅但很討喜,他博覽群書,也很懂音樂,但比起和他單獨約會,我反而比較喜歡和他跟著一群朋友擠入某人的汽車裡進城看電影,或到舞廳,大家開心嬉鬧,最後回家和露絲及柏莎穿著睡衣,喝茶,熬夜聊當晚的趣事。
後來,我對他的表達愈來愈佩服,他甚至敢表現出自己最差勁的部分,我情不自禁被他的自信吸引。我開始期盼他的來信,其他事幾乎提不起勁。但我很快就發現,他的坦率適用於所有事情。十二月初,就在我生日過後沒多久,他來信說到前一晚在派對上被一位穿著閃亮飄逸綠洋裝的女孩所吸引。讀到這裡我很難受。我沒有閃亮飄逸的綠色洋裝,就算有,他也看不見,他在幾百哩之外,盡情享受著日日夜夜的一切。對,我們是朋友,也算知己,但他沒虧欠我什麼,也沒給過我任何誓約,就連虛情假意的承諾都沒有。所以,如果他想要,他是可以被綠洋裝吸引,就像被女妖歌聲魅惑而投身湖裡。我無法約束他。
儘管恩斯特對母親的強烈反感露骨得令我不寒而慄,但我也忍不住感到熟悉。發現我們兩人的父母有如此相似的婚姻關係,令人毛骨悚然,不過更讓我驚訝的是,即使我經常厭惡母親那種不容質疑的控制欲,甚至將父親的自殺歸咎到她頭上,但我從未在任何人面前表達過對她的憎恨。我只讓它在我內心翻攪沸騰。就和*圖*書算偶爾積累到浮上意識層面,我只會拿起羽毛枕頭,將情緒吶喊進去,一開始就讓它們窒息。而恩斯特卻敢自由地傾吐他的憤怒。到底我們誰的反應比較可怕?
「沒有,我只是聰明到懂得如何讓女孩站得很近。」
「你餓嗎?」他說。
「有何不可?現在又不是黑暗世紀,你上次不也一個人去?」
「我想確實如此。」我嘴裡這麼說,但內心在淌血。他顯然無可救藥地愛著那個女人,而且很可能迄今仍沒死心。我要怎麼和縈繞他心頭的幽魂爭寵——我對愛情都還懵懵懂懂。
我不太知道該怎麼回答,只好說:「你那時才十八歲?」
「好吧。」我把手交給他。
每天都有信件來自芝加哥,那些信件總是摺得漂漂亮亮,洋洋灑灑寫上很多事。恩斯特告訴我關於他替《合作共和》月刊所撰寫的文章,以及他的隨筆和小說構想,同時也分享更多他成長時期的故事,包括在密西根度過長長夏天的一切,他那擔任產科醫生但也天生愛好戶外活動的父親艾德,教他如何在戶外升火煮食,如何使用斧頭,如何釣魚,給魚去鱗取內臟,如何獵松鼠、鷓鴣、雉雞等等的趣事。
「她不是你想的那種女孩。其實是很久前的事了,我告訴過你,我在弗薩爾塔打仗時受傷吧?」
我點點頭,我也渴望那樣。
「有一點。」我硬擠出微笑。
「你會見到自己的作品印成鉛字的。必然會,一定會。」我說。
她點點頭,「你是想這樣,但你不會走到這一步。」
「謝謝,我也喜歡這樣的我。」
「對不起,跟你無關。」他清清嗓子,仰頭望著星光點點的冷冽夜空。「我一直想告訴你,我曾認識一個女孩。」
仍埋在我髮絲裡的他點點頭,「我們永遠要誠實以對。我們可以的,對不對?」
「不久前我甚至沒力氣在鋼琴前坐超過半小時,」有天吃早餐時我告訴恩斯特,「而現在是早上八點,我卻能兩眼炯炯有神、容光煥發,即使昨晚我們熬夜到三點。我以前整個人無精打采,還有點憂傷。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你還沒原諒她。」
「如果你可以至少愛我一陣子,我會很高興。」
「我想我們這幾個大概都沒資格玩。」露絲說,掂掂鹽量後,從肩頭往後朝鍋子裡一撒,求個好運。她的手很有力量,我看著那雙手,希望能像她一樣。她轉身看著我,露出促狹的笑容說:「可是,不玩的話還有其他選擇嗎?如果我們現在放棄,就徹底完了。」
「我自己去?」
他嚴肅地點點頭,沒多說什麼。
他和父親的關係讓我嫉妒,但他的母親也是個麻煩人物。每提及她,他幾乎都以「那個潑婦」來稱呼。在他的描述下,她掌控家裡的一切,動不動就挑剔,對於日子該怎麼過有一套不容商量的想法,即使細節都不放過。恩斯特學會閱讀之前,她就教他背誦拉丁文和德文辭彙,以及「重要」詩作裡的句子。雖然他很努力想敬重她的創作靈魂(她會唱歌劇、寫詩,還稍具繪畫天分),但他始終相信她是個自私的母親和妻子,為了滿足自身需求不惜摧毀周圍所有人,尤其是她的丈夫。她逼迫海明威醫生聽從她的每一項要求,成長過程中旁觀這一切令恩斯特鄙夷她。
「你真https://m.hetubook.com.com的很美。我只是突然想到,或許你自己沒發覺。」
「我不知道,不過我希望可以。」
「我也可以爬進床底下躲著,直到老態龍鍾,記不得對任何人有過任何感覺。」
「你想,我們有辦法拋開過去嗎?」他說。
「為什麼只有一陣子?你是擔心自己無法讓戀情維持很久嗎?」
就在我離開聖路易斯市出發到芝加哥之前,我寫了一封信給她。我不確定在我們巧遇於芝加哥街頭(這事必然會發生吧)之前,她能否收到這封信,但我不能不寫,至少我必須先溫和地鋪陳好。——內斯托和我變得很親近,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而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真不願意見到這成為我們之間的問題。請別生氣太久。你最摯愛的小薯泥。
「我彈得很爛嗎?」我說。
「拜託,跳跳舞就有精神了。」
「那你就更要去了。」露絲說,咧嘴一笑。
「我也很高興見到你。」他放下我之後,我這麼說。我們兩人傻笑,因這突來的重逢而尷尬害羞。我們四目相接,隨即撇離。我們魚雁往返的千言萬語,這下子跑去哪了?
他的信讓我著迷,讓我無法呼吸,裡頭充滿柔情密意,有時一天兩封甚至三封。一開始我試圖有所保留,發誓一週只寫一封,但很快就違背誓言。沒多久,我發現自己有麻煩了。我們頻繁地魚雁往返,但這到底代表什麼?凱特的話語經常迴盪在我的腦海——他喜歡女人,所有的女人,這點非常明顯——我一次又一次地掙扎,猶豫該不該告訴凱特,我和恩斯特的友誼迅速進展。我想,她一定會覺得受傷憤怒,畢竟我分明蓄意蔑視她的忠告。可是如果對她坦承一切,她或許會給我更多建議,這樣一來我就更必須聽她的話,或許還得確實遵守。
肯利一直說凱特只是忙於工作。「你知道凱特的,她接了太多事情,實在抽不開身。我很確定我們很快就會見到她。」
明晚是我在芝加哥的最後一夜,我決心要好好享受每一分鐘。我不確定恩斯特和我何時會再見,甚至能否再見。恩斯特只在第一天提過那位好友吉姆.甘柏和義大利,但也沒再談論關於未來的其他想法。我問他是否會到聖路易斯市來看我,他說:「傻丫頭,當然會。」一語帶過,口氣隨興,沒有承諾,也看不出意願。我沒再提這事。要留住恩斯特這樣的男人,死巴著不放不是好方法——若真有任何方法的話。我只能等待,放手等著事情明朗。
「現在怎樣辦?」那天稍晚我向露絲吐苦水。
這種事不稀奇,但從他的表情我看出那段對他很特別。
那晚又是典型的一夜,酒酣耳熱、痛快高歌,所有人不停吞雲吐霧。恩斯特要我彈奏拉赫曼尼諾夫的作品,我恭敬不如從命。他過來跟我一起坐在鋼琴椅上,就跟初識那晚一樣,當我的手指飛舞過琴鍵,濃濃鄉愁刺痛了我。彈到一半時,他起身,繞行於客廳,不停頂著腳跟,前後搖晃,躍躍欲動彷彿一匹亟欲出閘的良駒。我彈完樂曲時,他已經離開屋子,最後我發現他坐在屋前小階梯上抽菸。
翌日清晨抵達芝加哥的聯合車站,經過充分休息,我只有些微忐忑,直到看見他站在月臺上,幾乎和十一月我們道別時一模一樣。我的嘴巴霎時乾得像棉花,胃裡像蜜蜂群舞,翻騰不已。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厚呢短大衣,圍著圍巾,模樣帥氣,雙眼因著寒意更顯澄澈。我步下火車,他一把把我從地面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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