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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

作者:寶拉.麥克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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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三十四

寶琳微笑,說:「那麼,我會努力試著降低擇偶標準。」
「我就是要遠離那些才來這裡。這段期間,我只想穿實用樸實的褲子和寬大的男生襯衫,比如你那件。」
「我只是覺得這樣會讓舍伍德很難堪。」我說。
「她讀過好多書,而且她談書談得頭頭是道。」有一晚我們準備就寢時他告訴我。
原以為我們三個熟稔親近的方式不過如此,但在席隆,寶琳也開始對恩斯特的寫作扮演起熱心參與的角色。她原本就經常稱讚他的作品,說他才華洋溢,而現在她更涉入私人意見。他再次將時間放在潘普隆納那部小說。一天下午寶琳和我正在吃午餐,他從工作室走出來,眼神愉快明亮。
「我不討厭它。」我說。但他已起身去斟酒,滿腦子都是可能的計畫。
「一定會有好結果的,因為它天殺的棒透了。」他說。
「你是說,她能談的不止亨利.詹姆士?」
「你的東西都是最高級的。」我說,低頭看看自己身上的褲子和厚重羊毛衣。「你穿上那些衣服會讓我們自慚形穢。」
邦比牽著我的手站在一旁。他穿著厚厚冬衣,像個奧地利寶寶,坐火車時非常勇敢,龐大的火車讓他既害怕又興奮。
「我永遠站在你那邊。」我說,納悶是否只有我一個人感覺到黑暗房間裡籠罩在我們頭上的複雜真相。
「跟菲菲阿姨打招呼。」恩斯特告訴邦比,他躲在我的裙子後面,隨即好奇地探頭出來,惹得我們哈哈大笑。
「希望如此。」我說。
「當然。而且我想穿你那種拖鞋,要一模一樣的。」
她再次笑笑,說她不在乎,將拖鞋穿在腳上。這是阿爾卑斯山區的標準日常用品,笨重但溫暖,內裡襯著羊毛。她說她愛死這雙拖鞋。「我真想死在這雙拖鞋裡。你不可能把它們從我腳下抽走了。」
「就是這樣。如果麥克思.帕金斯不知道這本書多有趣,我可以親自去紐約告訴他。」她說。
「我想,你連一丁點都不會給我看吧?」寶琳說。
「我已經徹底愛上它了。」寶琳嘆了一口氣說。
我坐在床上看著她打開行李,邦比在床上和圖書爬來爬去,玩弄床單上的流蘇,嘴裡哼著上次來時聘請的保母堤娣教他的奧地利歌謠。寶琳打開行李,拿出長版毛裙以及車工精細的長襪。她拿起一件奶油色的喀什米爾高級毛衣,在身上比了一下,摺成三摺。
「我就是這麼想。」恩斯特又說,兩人繼續相互慫恿,愈來愈肯定他們是英雄所見略同。
她皺眉,說:「絕對沒有兩倍。不然這裡有商店嗎?附近有沒有賣衣服的?」
「他們可不會一直跟你談心,你知道吧。他們甚至不常說話。」
「這件事就該從這種角度來看,不是嗎?難道他不該覺得受寵若驚嗎?」她說。
我忍不住噗嗤笑了出來。「你確定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聖誕節後兩天,邦尼與李弗萊特出版社捎來回音。他們拒絕《春潮》。除了因為這本書對安德生極盡無謂的惡意譏諷,也因為他們不認為它會賣座。這本書得花腦筋去讀懂,且事實上並不那麼風趣。不過他們對那部西班牙慶典的小說很有興趣,迫不及待等著它完成。
就在這時,邦比的雪橇撞上一處被冰雪覆蓋的檐槽,雪橇側翻,他被甩到雪地上。他興奮地尖叫,站起來,又爬上雪橇。「還要,還要,媽媽!」
「潘普隆納的小說改天再說,我得再下些功夫。」他專注地戲弄盤子裡的香腸和美味的馬鈴薯,停頓一下,說:「如果你真的想讀,我有其他東西。」
寶琳在她的房間安頓好後,我們替邦比穿上更暖的衣服,將他放在小雪橇上拖著走,好讓寶琳能逛逛這小鎮——小廣場上的店鋪、附有酒吧、餐廳、宴會服務的德式旅館,另有保齡球館、鋸木廠,以及一條名為麗茲的小溪。小溪將小鎮劃分成好幾塊區域,溪上架著一座座堅固耐用的木橋。
「別告訴我你對婚姻的態度軟化了。是不是認識了新對象?」
「你覺得不好嗎?」寶琳問我。我很驚訝整件事進展得這麼快,幾句討論就拍板定案。她的話太順他的耳,說的都是他最想聽的。對兩人而言這些話顯然很令人振奮,讓他們的想法團結一致。現在我只能靠自己阻止《春潮》出版,遏阻整個局面發展下去。
「你不會https://m•hetubook•com•com想讀的,你只是基於禮貌這麼說。」
「可是《春潮》完成了。我知道你討厭這本書,但我想打鐵趁熱。」
「沒有,沒有,我只是很喜歡你跟大鼓相處的感覺。我在你們身上見到了我從未見過的東西,比如身旁有人陪伴的感覺。不是白馬王子一把抱起你,而是每天晚上有個人坐在你的餐桌邊,告訴你他在想什麼。」
恩斯特離開去打撞球後,寶琳窩在壁爐旁那張舒適的紅椅子上讀稿,我則繼續彈琴。但我很難專心,因為她讀時笑得好大聲。最後我決定去散步,直到數小時後,要吃晚餐時我們才又碰面。
「他指的一定是岩羚羊,或者當地跟他一起打牌的肥胖屠夫和樵夫。每一位都抽特大支的雪茄。不小心點的話,你可能在那群人當中找到丈夫。」
「那我就是自由之身了。」恩斯特大聲對我們唸出電報後酸溜溜地說:「史考特曾跟史基伯納出版社的麥克思.帕金斯提過我,還有一直等著我的哈寇特出版社。我現在哪裡都能去。」
恩斯特笑了,接著默不吭聲地坐了半晌,最後說:「你知道嗎?或許這個主意不錯,我親自到紐約跟帕金斯見面。史考特告訴我,他是頂尖的出版人,不過若真有機會合作,能親自跟他握手,直接敲定交易,一定很棒。」
她微笑說:「我不會介意這種事。」
「應該是讓我無地自容吧。我想我太盛裝了,不過海說這裡有上流社交場合。」
「對。我覺得這部作品真的很棒。太精采了,你應該立刻遞給出版社。」
「我絕對是認真的。你看不出來嗎?」她說。
「如果不挑的話,當然有,但絕對不像塞納河右岸綿延數百哩的精品店。」
「你真好玩。給你吧。」我脫下自己的拖鞋遞給她。「我就穿恩斯特的吧。婚姻就是會讓人變成這副德性,到了某一階段,你忽然發現自己穿上丈夫的鞋子。」
「這樣做沒錯,到時你就知道。」寶琳說。
「出版社絕對不止這一家。史考特跟史基伯納出版社的合作很成功,或許可以選他們。」寶琳說。
「能跟你們兩個寶貝在一起就夠了,當然還有邦比。」她hetubook•com.com說。
「寫得很順利。我把場景從潘普隆納改到布魯蓋堤鎮。」
在我們的婚姻中,這問題他問過多少次?一百次?一千次?
「我也覺得很有趣。不過我的好朋友似乎有不同意見。」他意有所指地看著我。
回到旅館,我回房間更衣時她跟進來。「我帶來的衣服在這裡都派不上用場。你可以借我幾件嗎?」
「這些都可以靠書信溝通。或者等到春天再去,那時你剛好寫完新書,有更多東西可以拿給帕金斯看。」我說。
等待回音之際,新的風暴來臨。我們待在旅館等待,以更多的閱讀和食物來打發時間。許多下午,恩斯特和寶琳開始在旅館後方斜坡散很久的步,或者在小鎮蜿蜒的巷弄中漫步深談。
「真正有實力的人不會被這種謔仿作品給傷害。」他說。
「好吧,她是很聰明。」我說,對於他們兩人日漸滋生的熟悉親密感到強烈嫉妒。她確實很聰慧,在智識上與恩斯特足以匹配。對他來說,我是個啦啦隊員,打從那晚在芝加哥他第一次將皺巴巴的手稿遞給我之後,我就一直扮演這樣的角色。但到底我不是文評家,我無法告訴他為什麼他的作品很棒,為何具有文學上的重要性。我跟他永遠不可能出現作家與愛書人之間會產生的那種知性對話,但寶琳可以,他為此深受激勵,開始有了全新活力,尤其在工作一整天傍晚下樓時,因為樓下有風趣的人可以說話,可以對談。有什麼比這更讓人興奮呢?我可以瘋狂地愛著他,努力去了解他支持他,但看了五年,無論怎麼看,我的眼睛和微笑都不再新鮮。我不可能是新的了。
「你不是認真的吧。我的體型是你的兩倍大。」
午餐過後,恩斯特拿了一些稿子下來,遞給寶琳。她說:「我真是太榮幸了。」
菲菲走下火車,臉色紅潤,神采奕奕。上個星期的積雪還有兩呎深,但氣候持續暖和,雪都鬆軟,不可能滑雪。恩斯特之前答應要教她滑雪,所以我們在月臺見面時果然見到她笨拙地扛著大雪屐,不過當我們告訴她狀況,她並未流露失望神色。
大家哈哈笑,恩斯特和_圖_書回房工作,喀啦一聲鎖起門。見到他再次提筆,我如釋重負。我們來席隆的頭兩星期他因喉嚨痛和劇咳而臥病在床,所以見到他身體復原準備工作,我很高興,更好的是在他埋首伏案時我有朋友作伴聊天。
「你為什麼總是這麼婦人之仁?我不想再當乖乖牌。況且是他們應該感激我,讓他們賺了那麼多錢。」
「對。」他說,微微嘆了一口氣,「你很好,很真誠,但我就是要這麼做。你要不要站在我這邊?」
「完全不是。我知道一定很精采,海德莉,是不是?」
「對。」他說,還嘻嘻笑。亨利.詹姆士一直是我們夫妻私底下的笑話。這位作家成了我們兩人之間的那條界限,顯示我有多眷戀過往,不論別人向我介紹過或我自己發現了哪些新事物。
我走到寶琳身後,從她的肩頭望過去,才知道他給她看的稿子是《春潮》。發現他還沒對這本書死心,我感到不太舒服。原來他只是在等待時機,等著合適的讀者。
隔天下午,恩斯特處理好打字稿後綑綁成冊,寄給賀瑞斯.李弗賴特,裡頭附了一封信函,說他們只要預付五百美元就能出版這本書,此外,他手邊有一本關於鬥牛的小說快要完成,這本新書絕對會讓人沸騰。就這樣,整份包裹連同信札寄出去。
「等你讀完這該死的東西再來看看是否仍覺得榮幸。」他說,接著準備去找藍特先生打撞球。
「我不知道。難道你真的想切斷跟李弗萊特出版社的關係?他們將《我們的時代》做得很好。」我說。
「看來寫得很順利,我真替你高興。」我說。
那晚稍後,就在我們準備就寢時,我說:「你知道的,我不是只有婦人之仁,你以前很喜歡我的耿直。」
就在這一刻,我才充分明白之前每個人(包括我)摒棄這本書,要他別公開,讓他有多受傷。他喜歡也需要聽到讚美,喜歡也需要被愛甚至被崇拜。但看到剛剛寶琳吹捧他的方式,我不免擔心起來。經她這麼鼓勵,他一定會寄《春潮》給邦尼與李弗萊特出版社,這絕對不會是好事。安德生是該出版社旗下最重要的作家,當初也是安德生的推薦他們才願意跟恩斯特簽約。我很難想見這本書和-圖-書不會冒犯他們,尤其等安德生聽聞此事,一定會非常憤怒。我猜,到時候我們會永遠失去這個朋友,就像我們顯然已失去了葛楚。眼睜睜看著恩斯特將這些寫作上的精神導師往外推實在很痛苦,他彷彿非得透過這狠狠一擊才能對自己(和其他所有人)證明從一開始他就不需要他們。但我說不出話來阻擋他,只感覺雙手為這本書所綑綁。
「一定會有人見到這裡有個文學天才。」寶琳說,以她的小拳頭敲打椅子扶手製造效果。
「太好笑了。」他還沒在餐桌前坐好,她迫不及待地說:「真是天殺的機智又詼諧。我投它一票。」
「還要,還要!」寶琳學他說話,以她那雙美麗但不實用的靴子開心地踩踏周圍的雪。
「當然是。」我說,事實也是如此,但我知道我不能和她分享對這本書的複雜感覺,至少現在還不行。光聽到她說要讀,我已侷促不安。她是個很精明的女孩,若發現我連書中的最小角色都沾不上邊,她會怎麼想?她會不會認為我和恩斯特的婚姻搖搖欲墜?她會不會看出我自己沒看到或者無法看到的東西?
現在寶琳一聽便找到訴求了。「如果這本是好書,不也像對安德生致敬?所有的出版品都是好東西。對吧?」
寶琳似乎被席隆這個小鎮迷住了,也很喜歡白鴿旅舍給她的房間。房間位於長廊的尾端,就在恩斯特寫作房的隔壁。她看了說:「比你們的房間小些,不過反正我也算嬌小。」
「我敢打賭,連山羊都比樵夫容易談戀愛。」恩斯特說,他站在門口塞滿整個門框,身後的走廊一片陰暗。
氣候持續濕暖,不適合滑雪,不過我們還是養成很不錯的作息。寶琳和我如影隨形。以前我沒有過這樣的朋友,所以很享受她的注意和陪伴。她每天下午看我彈琴,兩首曲子的空檔還會給我讚美和鼓勵。自從她慫恿我開演奏會,她就成了我最重要的同謀,我很驚訝發現自己其實很高興她在一旁支持我向恩斯特開口。他已經答應,等我們回巴黎後會挪一部分的預付版稅幫我租一架鋼琴放在家裡。我不知道原來我需要她的幫忙,直到事情成真,而且可信。我開始想,沒有她我大概不可能爭取到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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