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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安娜街33號

作者:珍妮.瓦倫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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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樹林裡(波希米亞)

7、樹林裡(波希米亞)

我點點頭,笑得更開,因為我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麼。
依莎貝兒說她知道的也不多。然後她對我眨眨眼,敲了一下鼻梁。「我正想多探聽一點呢,也許妳可以幫上忙。」
「不會,就只是一個人。」
「好了。」她說。她把我的手交給山姆,然後把狗繩給我,讓我抓著。「你們兩個白天都太少出門了。」
我說我不知道在倫敦用肚子貼近地面來生活是什麼感覺。
「什麼意思?」他說。我覺得他生氣了。
「為什麼不知道?」
山姆說:「那妳為什麼不自己陪她出去?」
「十七。」
「不是。」他說:「我不知道。」
「酷,有這樣一個朋友真好。」我說。
山姆說,那只是某個跟他一起長大的人。他說,馬可是個螞蟻專家,知道各種螞蟻的種類和牠們會做的事。他還說馬可什麼都知道,而且知道得很詳盡。
他低著頭笑了一下,說:「他們現在不太喜歡我。」
「對,你不是,」依莎貝兒說:「讓你當保母太危險了。」
「為什麼沒聯絡了?」我說。
我想笑一下,可是笑不出來。因為他看著我,嘆口氣,就像有人把他這一天毀了。依莎貝兒遞給他一個袋子,裡頭裝著踩腳墊的東西——牠冷的時候穿的小外套,還有一個看來原本是網球的東西,不過現在變成一塊又黏又溼的地毯。我沒去碰那玩意兒。
她說:「山姆?搞不好他可以給妳上點課。他穿得很遜,表示他很聰明。」我沒想過他可以給我上課的事,我只是想認識一個年紀和我比較接近的人,不像史帝夫或依莎貝兒。把他們兩個人的年紀加起來,答案會是139。
依莎貝兒說,她就是來把他吵醒的。「等你老了再睡。」
山姆蹲下來看個仔細。「米米卡.魯布拉。」他說。
「事實就是如此。」他說。
突然,我們發現地上好多螞蟻。幾百隻,幾千隻。牠們把石頭上的泥塵全都踢了下來,彷彿牠們正合力要把石頭推開似的。
「那樣不會寂寞嗎?」我說。
「對不對,小狗狗?沒錯,我們最要好了。」
他打開門。我不知道他看到我們時心裡想的是什麼。
依莎貝兒又跑出來站在門階上,手裡拎著一張五英鎊,朝我們揮了揮。山姆走回門階那兒,接過鈔票。
「你幾歲?」我說。
山姆很喜歡說那三個字。他常說。我知道他不想和我還有踩腳墊在一起。他只想自己一個人。我和山姆剛好相反,我喜歡身邊有很多人。
我們離開那個小鎮以後,搬進了威廉家。威廉並不住在那兒。那是一間很寬敞的公寓,在一棟很高的大樓裡,旁邊就是哈洛德百貨公司。
「波希米亞?」
我媽全身被衣服蓋住,和_圖_書只有鞋子在沙發邊露出來,還穿在腳上。那是我最喜歡的一雙鞋,深藍色,有很多小洞。那雙鞋躺在那兒真的很美。
他說:「妳根本不認識我。我有可能是很危險的壞人。」
他說:「雪莉?」
「好啊,什麼時候?」
他看了一眼踩腳墊。「牠也很老了吧?牠可以活幾年?」
「他不想去啦。」我說,轉身準備下樓。可是依莎貝兒握住我的手不放。
「就是不可以。螞蟻是不可思議的生物。如果你認識馬可,你就不會再把螞蟻燙死。」
「你會傷害到她的感情。」依莎貝兒說:「我不會這麼做。」
「嗯。」
「你去哪裡了?」依莎貝兒說。
山姆說:「真的假的?」
「這是什麼?我的薪水嗎?」他說。我寧可他沒說。
我們去敲他房門時,我不覺得他看到我們會很高興。我們敲了超久,他才來應門。我說他不在家,我們走吧。可是依莎貝兒說她不走,因為她知道他在裡頭。
他笑出聲來。雖然我覺得我講的話沒有很好笑,不過我很高興他笑了。
「不算吵架。」
「真的。帶她去玩嘛。把踩腳墊也帶去。牠也很想玩。」
他用很奇怪的表情看著我。然後他說,還有一個事實是,雖然他們已經發現了上萬種不同的螞蟻,但是還有數不清的新種類正等著人類去發現。
「她看起來人還不錯。」
這不是實話,因為我從來不會覺得無聊。有些人就是沒辦法說謊,有些人就是沒辦法把舌頭往中間捲,捲成一根香腸。有些人就是沒辦法只抬一邊眉毛,有些人說話就是沒辦法不夾帶F開頭的那個字。而我,就是沒辦法覺得無聊。有太多事情可以想了。
「螞蟻生態學。就是研究螞蟻的學科。」
我們蹲在那兒看螞蟻。每一隻都那麼忙碌,都知道自己要去哪裡。我說,依莎貝兒會煮一壺開水把牠們全部燙死,如果她發現這麼一大群螞蟻跑來跑去的話。我又說,我看過依莎貝兒在門階上做這種事,她在燙那些有翅膀的螞蟻。我聽說那種螞蟻會黑壓壓的像烏雲一樣飛在一起,而且一年只飛那麼一次。
「因為我老了,」她說:「波希米亞才不想跟一個老人混一整天,對不對,親愛的?」
「沒關係啦,」我說:「你不用出去。」
他說:「妳要不要給她留張紙條,跟她說妳去哪裡?」
「紐約市消防大隊。」他說。
「他們?」
「你們有大吵一架嗎?」
他用頭去撞門框撞了三次。真的很用力。
依莎貝兒走下樓,山姆要我在門口等一下,然後跟著依莎貝兒走下樓去。他說的話我全聽見了。他問依莎貝兒,讓一個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帶小孩出去散步,不是很奇怪嗎?「你又https://www.hetubook.com.com不是陌生人。我們都知道你住在哪裡。」
牠拖著腳下樓,又碰又撞的樣子讓我笑出聲來。
我還在看踩腳墊跳下樓的樣子。「她在睡覺。她還會睡很久。」
我很喜歡白天時候的那個地方,因為有別的小孩可以一起玩,公園也不遠。可是有時候到了晚上,我媽和南茜會把我反鎖在房裡,然後去賭場上班。
「妳在開玩笑吧?」山姆說。可是他沒笑。
「牠很喜歡妳。」山姆說。
他說:「妳媽醒來會找不到妳。」
「什麼合起來?」
我說:「你家在哪裡?」他跟我說了一個地名,可是我從來沒聽過。
威廉是德瑞克的朋友,不過我想他和絲|襪沒有任何關係。我媽說,威廉一輩子都不用工作,因為他一出生,錢就在那裡等他了。這樣還滿奇怪的。我媽也說,威廉的錢讓他什麼都沒學好,只有花錢這件事最在行。住在他公寓裡絕對不能笨手笨腳,因為裡頭什麼都是白色的,或接近白色。如果你拿一杯巧克力牛奶,不小心滴了一滴,你就沒命了。不過我媽很喜歡那裡,因為她要做的只是在威廉過來以前,把房子整理得漂漂亮亮的。威廉過來的時間是每個星期二,有時週末也會來,如果他老婆不在家的話。其他時間裡,我媽就假裝那棟公寓是她的,邀請她的朋友過來,喝威廉櫃子裡的酒,花威廉的錢買胸罩。
我們沒走太遠,因為踩腳墊的腿真的太短。山姆說,他可以想像踩腳墊很想狠狠的把狗繩甩掉,拒絕這場晨間操練。事實上,牠真的有點令人擔心,這隻可憐的小狗斜斜的吐出舌頭,傻笑著露出又尖又小的牙齒,一副已經不行的樣子。
《我的故事》第二章(小波.霍本)
「嗯,」我說:「你那天晚上也有看到她。」
她說:「有人要找你。」
「不用。」
「拉丁文,小紅蟻。」
依莎貝兒說:「牠是一隻狗,鄉下來的,不是發條玩具。」我笑了起來。
公園裡好冷,冰淇淋讓人覺得更冷。踩腳墊自己走著,把鼻子黏在地上,一路聞過去。山姆想進去樹林走走。他說,他以前在家的時候看樹看得好膩,不過現在倒很想進去樹林裡逛逛。
「ㄇ—ㄚ—ㄇㄚ。那會讓她覺得自己很老。她不准我對她說這個字。」
「踩腳墊喜歡吃巧克力甜筒。」
每到星期二和星期天,我就不能讓任何人看到我或聽到我。如果那天威廉會在公寓裡過夜,我就要在自己房間裡準備足夠的食物,好撐到隔天早上。還要準備足夠的紙、筆和一些可以打發時間的東西。我不能製造出一點聲音。我媽說,絕對不能出一點差錯,否則我們就得搬到街上去住了。我媽說,我是一個大祕密,她會找一個適當的時機給威廉一個大驚喜。https://www.hetubook•com•com
「沒有。」他說:「也許有一點。」
而且我們只有買冰淇淋的錢,我真的很想吃。
她說:「那小孩沒朋友,又缺乏維他命D,對她好一點有什麼奇怪的?更奇怪的事多得很呢。」他說他又不是保母。
她大笑起來。「你很危險嗎?」
她們出門時總是打扮得很漂亮。我媽的頭髮摸起來不像頭髮,口紅印得很完美,像紅色塑膠雨衣一樣發亮,而且和指甲油同樣顏色。我媽不在的時候,警笛聲會突然變得好響,還有飛機聲,還有外頭和門廊那兒的細微噪音——門聲、腳步聲、說話聲,那些你旁邊有人的時候不會去注意到的聲音。我總是忍不住盤算著,如果突然發生火災,或是有壞人跑進來什麼的,我該用什麼方法逃出去。
「她也不喜歡星期一,不喜歡警察,不喜歡杏仁糖,不喜歡帳單,不喜歡我說太多話……」
「沒錯,的確是那樣。」山姆說。
我當然沒說這些。我說:「跟我說那個男生的事。」
「我不知道。」他把螞蟻放回地上,看著牠搞不清楚方向的東奔西跑。「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再見到他。」
「妳媽知道我們要出去嗎?」他說。
我問他是怎麼知道的。我很喜歡別人知道一些特別的事情,這樣我就可以學到一些。「螞蟻生態學。」他笑著對我說,好像我應該聽得懂似的。
「他們在生你的氣嗎?」我說。
「馬可是誰?」
山姆頭髮顏色很暗,皮膚晒得很黑。他長得好高,高到讓我看得脖子好痠。
「好吧。」他看著我說:「我帶他們去樹林那邊,就這次而已。」
她問我,那天想怎樣打發日子。她看到我又沒去上學。我沒回答,因為我還沒決定好要做什麼。我問起那個男生。我隨口說,就是我上回在依莎貝兒那兒看到的那個男生。我沒告訴她店裡偷東西的事。我沒那麼白痴。
他又用那種奇怪的表情看著我,表明了他完全不相信我說的。「所有的媽媽都會擔心。」
「沒太久以前。」他說。眼睛沒看著我。
「她不應該那麼做。」他說。
每天晚上,我媽都做同樣的事。拿牛奶給我喝,然後叫我閉上眼睛,說她還沒回來以前不可以把眼睛打開。也許是我的錯,因為只要她一出門,我的眼睛就睜開了。
他只應了一句:「說來話長。」好像我沒時和_圖_書間聽似的。好像我有別的事要忙似的。樹林裡沒有風,溫暖多了。光透過樹梢,若隱若現。我們走出樹林後,他開始擔心起我媽,擔心我媽會擔心。我真希望他別擔心那麼多。
「什麼意思?」我說。
我們一起下樓時,山姆說踩腳墊雖然不是發條玩具,可是看起來很像。他說的沒錯。
我說吧。一個人。
「那就起來吧,」依莎貝兒說:「老天爺啊,你也活得像樣點吧!」
「為什麼?」
「我十歲。把我們兩個年紀加起來,就等於我媽。」
我們走向街尾,沒說半句話。他的步伐很大,我的步伐比較小,踩腳墊的腳爪在水泥地上躂躂躂的步伐最小最快。我的運動鞋又舊又髒,不過我把襪子摺得很低,至少有點補償作用。
「她總會醒來吧。」
「別這樣嘛,」依莎貝兒說:「她無聊死了。」
「你什麼時候搬進來的?」我抬起頭來看他。
「嗯,是不太想。」我說:「我沒惡意。」
「很正常。」
結果事情出了大錯,只因為世界上有我這個人存在。我媽給了他一個大驚喜,但很顯然的,他並不領情。她火大了好幾個禮拜。
他說:「妳知道嗎?全世界所有螞蟻的總重量和人類的總重量是相等的。」
山姆說,他只是覺得那隻狗需要搭個便車。於是我抱起踩腳墊,把牠像洋娃娃一樣摟在懷裡。「乖乖。」我說。踩腳墊把牠的溼鼻子貼在我皮膚上,嗅個不停。涼涼的、溼溼的、癢癢的,像一朵會呼吸的蘑菇。
「我們去坐公車好了。」他說。
「她醒來也不會擔心。」
「如果我拒絕呢?」他說。
我點點頭。「而且我要叫她雪莉,因為她不喜歡那個ㄇ和ㄚ合起來的字。」
「妳?說太多話?」他說。
有一次,我聽見房裡有人呼吸的聲音,我發誓我真的聽見了。而且那絕對不是我自己的呼吸聲,因為我屏住氣,根本沒在呼吸。我嚇得不敢動。我連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因為我知道他會聽見。
他這下子可醒了。「誰?」他說,眼光越過我們,往樓下瞧。
真像坐在直升機裡往下看一大群人。「真像上下班尖峰時間。」我說。
「她想找人玩。」依莎貝兒說。
我把踩腳墊舉高一些,用我的臉頰撫摸牠的短毛。「我們是最要好的朋友。」我說:
「什麼聲帶?」我說。
我說,這聽起來很不合理。如果他們還沒發現新的種類,那他們怎麼知道有這些種類存在?我說:「如果他們還沒發現所有的螞蟻,那他們怎麼能算出全世界所有螞蟻的重量?」
他往後一躺,躺在草地上,閉上雙眼。我躺在他旁邊,頭靠著踩腳墊,免得奇蹟出現,牠突然有力氣站起來和圖書自己跑掉。
「妳應該知道是妳把我吵醒的吧?」山姆說。
依莎貝兒露出微笑。「別緊張,」她說:「這裡只有波希米亞。」我也對他露出微笑,嘴裡有很多缺洞的微笑。
「不符合衛生。」山姆說。我不太懂那個意思,不過我知道反正是不舒服的感覺。
他讓一隻螞蟻爬到自己手上。「妳應該見見馬可,」他說:「他一定會喜歡妳。」
「是誰去量的?」我說:「怎麼有可能去量這種東西?」
後來在公園裡我冷得直打哆嗦,他只好把長袖運動服脫下來借我穿。那件運動服好大,穿在我身上像件連身裙,很溫暖,有男生的油垢味。他身上那T恤下頭寫著FDNY,背面寫著「保持兩百呎的距離」。我問他FDNY是什麼意思。
他回房間換衣服時,我和踩腳墊只好站在門口等。
一路上,他不說半句話,只好我來說。
我從她皮包裡拿出兩英鎊,到店裡買了牛奶和一些填飽肚子的東西。如果我媽早上泡茶時發現沒牛奶了,她會很火大。我回來時,依莎貝兒正在掃地。她穿著圍裙和一雙夾腳拖鞋。她那雙布滿青絲的腳看起來真的很老。
我聳聳肩,摸了摸踩腳墊的背。牠聞這裡、聞那裡的,早就累壞了。我們得一路抱牠回家。「我媽不會,真的。」
他說他自己一個人住。
「你在生他們的氣嗎?」
我問:「你是消防隊員嗎?」他笑了起來,說他喜歡這件T恤,因為兩百呎正是他想和別人保持的距離。
我問山姆他爸爸媽媽的事。他說他們現在暫時沒有聯絡。我們坐在遊戲場外頭的草地上。我還滿想去玩的,可是我不想把他一個人留在那裡,所以就陪他坐著。
我問他,他們是怎麼知道的。
「哇,」我說:「牠們好詭異哦。」
「謝謝。」我想他這麼說是好意。「她是不錯。」然後,我說了不該說的話:「除了早上醒來的時候。我媽很不喜歡早上。」
「我在睡覺!」我們敲了快一百下的時候,他突然大叫起來。
「你跟你爸住,還是跟你媽?還是都有?」
我很討厭別人這樣重複我的名字,好像他們覺得自己聽錯了。
「可能要等很久哦。」
「她一定還在睡。」我說。
我們搬到她朋友南茜家去住,那是一個小閣樓。那一帶的公寓大樓都好高大,黑白相間的外牆木飾,看起來很像巧克力包裝上的圖案。那麼多棟公寓大樓看起來都一模一樣,每棟大樓裡約有三十戶公寓,而且住戶全是女性。我媽說那感覺超奇怪的,好像住在外星球。我媽沒在南茜面前這麼說,因為我想南茜最喜歡的就是女生了。
依莎貝兒說:「給他們買冰淇淋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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