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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正義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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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十七

她不想聽事情怎麼變糟,她不願意聽下去,更不要立刻知道。不肯在當下探究,她還在自責自己沒看出血跡的蹊蹺。那種反應我看過很多次,我自己也許多次有那種反應。聰明又有良心的人痛恨犯錯,不只為了自尊心;因為某些錯誤的後果不是良心之士所樂於承擔。
「她在軍營裡遭到強|暴。」
我說,「巷子裡一定都是血。當鋪、酒吧,甚至藥店牆壁都會有。幾碼之外的地上也會有,到處都會有噴濺血跡,絕對不是在她底下匯集成血泊,不可能。她不是在那裡遇害。」
「可能兩人結夥犯案。」
「她的喉嚨被人割斷,對不對?這點確定是事實吧?」
「沒有哪個女人可以兩度流血致死,」我說。「她在某處被割喉,鮮血噴得到處都是,因此沒命,也只留下這些證據。後來兇手又把她丟在巷子裡,但是她躺在誰的血泊裡呢?絕對不是她自己的,因為她已經在不知名的地點流光全身的血。」
我們付了早餐錢離開,一起站在她車邊的人行道上,久久都沒交談。我從她的肢體語言看出她不打算邀我到她的辦公室,不想讓我接近警局;這可不是民主政治。最後她說,「我們回旅館,可以借用交誼廳,那裡絕對不會有閒雜人等打擾,畢竟房客只有我們兩個。」https://m.hetubook.com.com
「當然,絕對不會錯。」
「所以無論犯罪現場在哪裡,那裡一定遍地是血,也許是在某個房間,也許是在林子裡。沒辦法清乾淨,絕對不可能,所以有個地方有證據,只等著妳找到。」
「看過別人下手嗎?」
「我看不上眼,」她說。「反正我也還沒準備好,先前我不知道自己會待多久,其實現在也還說不準。顯然我下半輩子都會待在這裡,也許我不想對自己承認吧,我寧可選擇慢慢接受。」
我想到老友史丹.羅利和徵人廣告,離開軍隊不止代表要找工作,還得找房子、買車、買衣服等幾百種陌生的不明細節,就像偏遠異國部落的習俗,我們只是匆匆瞥過,卻根本不了解。
「糟糕的還在後頭,」我說。「還沒完呢。」
「為什麼不可能?」
「怎麼做?」
和-圖-書
「她在軍營被性侵不是不可能,但這和我說的地點是兩碼子事。」
我們往回走,踩上搖搖晃晃的木階,越過老舊的走廊,進入旅館,打開大廳左側的門我聞到和前一天晚上同樣的潮濕霉味,而且晚上看到的隆起物在日光下果然是扶手椅。房裡共有十二張椅子,有些兩張一組,有些則是四張放在一起。我們選擇成對的椅子,分別占據冰冷的火爐兩側。
她搖頭,「沒有。」
我說,「有些看起來還可以。」
「可是你的猜測沒有根據,你沒看到血,也沒測試過,也許是整人玩具店賣的道具血或者真的是她的血,有人可能想出辦法收集。你想不到,不代表這個方法就不存在。也許兇手先讓她出血,事後再割斷她的喉嚨。」
「好問題,」她說。「我本來以為自己只會住一、兩個月,沒想到一住就住了這麼久。」
「沒有。」
「法醫是這麼說。」
「有可能,但是恐怕辦不到,沒有人可以割開別人喉嚨,又能提著水桶跳來跳去地接住狂噴的鮮血。」
「我知道會流很多血,我看到了,血泊非常大。她全身的血和_圖_書都流光了,蒼白得像張紙,你應該看到那些沙子,當時的血泊就是那麼大,看起來好像超過一加侖。」
「妳可以再租一間或買一間,大家不都是這麼做?」
「為什麼?」
「否則你是什麼意思?那是誰的血?」
「她身上只有這個傷口?」
「我還沒說完,糟糕的還在後頭呢。」
「又不確定是基地。」
戴弗洛沒說話。
「這不是在浴缸裡割腕,血不是慢慢滲出來,而是像消防隊的水管,會到處噴,可能噴到十呎之外,而且會噴得到處都是,我甚至曾經在天花板上看到。噴濺血跡非常瘋狂,就像有人拿著油漆到處甩,就像那個藝術家傑克森.波拉克的作品。」
「不對,這是基本常識,」她說,「我是白癡,竟然浪費了好幾天。」
「可能是動物的,也許是鹿血,剛被殺掉,但是時間又沒那麼近,因為那灘血已經開始凝固,一加侖的鮮血絕對比那堆沙子的範圍還大。就鮮血而言,只要一點點就會流很遠。」
戴弗洛兩手交握放在桌上,低著頭。我沒看過任何人做這個動作,絕對沒有。她正垂下呼氣,吸氣,五秒後抬頭,「我是白癡https://m.hetubook.com.com,我一定知道,卻沒想起來,我竟然沒看到。」
我吃完早餐才再度開口,法式吐司、楓糖漿、咖啡。蛋白質、纖維、碳水化合物,還有咖啡因。這都是必要的食物,只少了尼古丁,不過當時我已經戒掉了。我放下餐具,「要割開女人的喉嚨,顯然只有一個方法,你要站在她背後,一手拉著她的頭髮,讓她仰頭,否則就是手指插|進她的眼窩,再不然,如果你確定手夠穩,可以用手掌抬高她的下巴。總之,一定要讓她的喉嚨露出來,然後對韌帶和血管施壓,最後才是下刀,受過訓練的人都知道,下刀並不容易,因為有些部位不好割開。受過訓練的人也知道,要早一吋下刀,晚一吋抽刀,才能確保任務成功。」
我說,「案發現場不在巷子裡,不可能。」
「我也無法找遍密西西比五百平方哩。」
她皺眉、咬牙切齒、低聲咆哮了一會兒,然後搖搖頭,重新抬頭時已經擺出勇敢的笑容,嘴巴的線條卻不如平時的微笑燦爛開朗。「好吧,那你說說看是怎麼個糟糕法,但是不要在這裡說,我三餐都在這裡解決,不想每次進來都聯想到這件事情。」
戴弗洛說hetubook•com•com,「好吧,你說。」
她點頭。「我去看過房子,卻始終無法做決定,你看過附近的房子嗎?」
「兇手是個獵人?」
「噢,天啊。」戴弗洛說。「你不是說那傢伙收集起來,又一起帶到陳屍現場吧?」
「這是我的猜測。」
「那是租屋,」她說。「他死了就沒得住。」
「即便如此,兇手還是個獵人。」我說。
「我沒辦法搜查基地,他們不准,這是管轄權的問題。」
「妳老爸的房子呢?」
「有可能,」我又說。「但是依舊辦不到,鮮血會像消防水管般往四處亂噴亂竄,另一個人可以接到一品脫都算幸運了。」
「別難過,」我說。「妳沒看過這種事情,當然不記得。」
「那就鎖定嫌犯,縮小偵辦範圍。」
「妳割過別人的喉嚨嗎?」
戴弗洛說,「我猜那就是在巷子裡的案發經過。只希望一切發生得很突然,最好在她來不及反應就結束了。」
「站在背後下手有個附帶好處,就是不會被噴得滿身是血,否則可不是三兩滴。脖子有頸動脈和頸靜脈。突然受到驚嚇的健康年輕人會拚命掙扎,可能還會反擊,她的血壓一定飆得老高。」
我問她,「妳為什麼住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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