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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的印鈔機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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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章

「可是我能聽得很清楚啊。」
「他是誰?」芬利又問,他是第三次問這個問題了。
「故障?可是我沒有發現什麼故障呀。」
芬利和貝克對視了一眼,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從編碼的方式可以看出來,」他說,「因為前面不是一般的區域碼。」
一種恐懼攫住我——他們把我當成殺手了。一個奇怪的流浪漢,備有行動電話,行蹤不定,受人雇用,到處殺人,並且把被害者踢得稀爛。然後與一個地下組織取得聯繫,確定下一個對象。
芬利苦思了一下。
芬利問我:「你是怎麼遇到他的?」
他對我看了很久才說:「我不知道為什麼。」
貝克等著看我的反應,但我只是坐在那裡,聽著大鐘秒針移動的清脆聲音——現在已接近兩點半。貝克在文件夾裡翻找了一會兒,取出另一張紙,然後抬起頭。
「我要吃點東西,」我說,「還有咖啡。」
「哪裡,不要客氣。」
在座的兩名警察難以抑制興奮的心情,原本撲朔迷離的案情快要變得清晰了,他們心頭湧起一陣勝利的喜悅。我可以看出他們的心態。
芬利沒有說話,他看起來心事重重。
我坐在那裡,陷入長時間的沉默之中。我心裡很著急,那種感覺就像愛麗絲夢遊仙境一樣,發現自己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一切都那麼奇怪。她是掉進洞裡去了嗎?還是搭上了灰狗巴士,在一個錯誤的地點下了車?
「死者是誰,瑞契爾?」芬利又問道。
仲分利望著他,「他是用這個電話號碼的人。」
他俯身按了一下桌上的內部通話鍵,貝克走了進來。
我吃驚地望著他,好像他是個瘋子似的。
芬利瞪圓眼睛望著我,然後對貝克點點頭;貝克打開一個黃皮文件夾。
我對他聳了聳肩,「你來告訴我吧,我不在出事現場,午夜時分我在坦帕。」
我仍是望著他沒有說話。貝克說得對,這事真的很奇怪;殺人就夠糟了,殺死之後又瘋狂地加以傷害就更糟。我以前曾好幾次遇到這種情況,我不想再看到這種事發生。然而,他們的描述方式一點道理也沒有。
「這件案子有兩點值得重視。」我說,「那傢伙的頭部是被裝有滅音器的自動武器近距離擊中的,第一發子彈就把他打倒在地,第二發是為了確保他死亡,而且彈殼不見了。憑職業的經驗來判斷,這說明了什麼?」
我沒有理睬他,而是轉頭問貝克,「為什麼是在一點之前呢?」
「聽著,芬利,」我說,「我不管電話號碼是誰的,我只想知道它不是誰的,懂我的意思嗎?它不是我的,無和-圖-書論是誰接聽了電話,你都可以確定它不是我的。」
「你不認識他?」我說。
「昨晚我在坦帕,」我說,「半夜裡上了車,有人可以證明。今晨八點我在鄉村公路與高速公路交接處下了車。如果莫里森局長說他在半夜裡看見我,那他一定是搞錯了,因為那時候我在約四百哩以外的地方。我沒有什麼可以補充了。請你們查清楚。」
「我此刻正在家裡呢。」
我聳聳肩,依然沒有回答。
「我不在那裡,我什麼都不知道。」
「他們會要求我出示搜捕令。」
「你們說說看,我是哪一個?」我又問他們,「我和兩名同伙開車來到這裡,半夜裡殺死那個人,然後他們開車走了,而我卻留在這裡。我為什麼要做這種傻事?」
「是的,哈柏先生,」芬利說,「我還在線上呢。沒什麼問題了,謝謝你的合作。」
「喂?」芬利叫道,「你的聲音漸漸變小了,哈柏先生,請你把你的確切地址告訴我,以便弄清它與我們發射台的相對位置。」
「他是誰,瑞契爾?」
「到州立監獄去吃吧,」他說,「車子六點鐘會到。」
「兇手至少有兩個人,對嗎?被害人是怎麼去倉庫的?那裡上不著村,下不著店,他不可能走路過去,那麼他的車到哪裡去了?另外,兇手也不可能步行前往,因此至少有兩個人駕著汽車一起到了那裡,離開時是分開走的,其中有一個駕駛被害人的車。」
芬利思考了一下才決定回答我的問題。
「你胡說什麼?」我說,「我沒有電話。你沒聽見嗎?我根本沒有固定住址。」
「你的電話號碼是多少?」過了一會兒,他冷不防地問道。
「你們認為我是三人中的哪一個呢?」我接著說,「是殺手?是那個瘋子?還是掩蓋屍體的人?」
「保羅,哈柏?當然啦,他是本鎮的老居民了,一個有家室的人,好像是史蒂文森的姻親什麼的,我們常在一起打保齡球。他在亞特蘭大一家大銀行工作,是個銀行家。」
「我此刻在工務部,先生。」他說,也是詼諧的口吻,好像他們兩人在討論技術問題似的。「用戶資料在另一個部門,我可以去查一下,可是要花時間,而且現在儀器已經接上了。請你繼續說話,以便我測定信號強度,好嗎?你可以說出你的地址,或者朗誦一首你喜愛的小詩什麼的。」
這是一間舒適豪華的辦公室,我身旁是兩名既有智慧又專業的警員,他倆大約有三十多年的工作經驗——這個警察局人員配備齊全、經費充足,唯一的缺憾就是讓m.hetubook•com.com混蛋莫里森當了頭——然而他們好像都急於向一條死胡同裡鑽。
「為什麼是三個人?」
他說完,看了我一眼就離開了,門砰地一聲關上。貝克走過來,關掉錄音機,把我帶回囚室。我進去之後,他跟進來幫我卸下手銬,然後退了出去,鎖上門,並轉身離去。
貝克點了點頭。
我戴著手銬被帶回那間大辦公室。芬利坐在大辦公桌後,我面對著他坐著。芬利取出錄音機,把麥克風放在我和他之間的桌上,試了試音,再把錄音帶倒回去。
芬利轉過頭來問我,「你是不是要說你從來沒聽過這個人?」
「我昨天半夜不在那裡。」我又說了一遍,「哪有什麼古怪的?」
「告訴我們後來發生什麼事。」芬利平靜地說。
他對我望了一眼,有點不好意思,好像已經忘記我還在這裡似的。
「近距離擊中左太陽穴,這意味著被害人當初可能在車上,而兇手則隔著車窗跟他說話,同時舉槍射擊,然後兇手再靠近一步,又射出一發子彈。解決之後,他找到彈殼、離開現場。」
通話結束了,芬利放下話筒,身體往椅背一靠,兩眼凝望荖天花板。
「你第一顆子彈就把他打死了,」貝克一臉嚴肅地說,「但你又對他開了一槍,然後還發狂似地對著屍體亂踢;死者身上有死後的傷痕,而那附近也到處都留有屍體被踢的痕跡。你當時一定是瘋了。最後你平靜下來,企圖用厚紙板把屍體蓋起來。」
「我是指你的行動電話。」他說。
「關於那個電話號碼,」我說,「你已證明那是行動電話的號碼嗎?」
「你後來的行為很古怪,」他說,「你發瘋了。」
他們並沒有想到這個方法,因此感到很難堪。
「媽的,此人就住在這個鎮上。這個保羅.哈柏是誰呢?」
「你們不是有我的地址嗎?」那是人們之間開玩笑的口吻,「你們每個月都會寄電話費用單給我呀。」
「說下去。」他說。他的態度很嚴肅,好像這是件了不起的大事。
「你的電話打出來沒問題,可是打進去可能不靈,先生。我現在已經把信號強度測定儀接上了,儀器上的讀數顯示你的信號有一點弱。」
貝克主動從尷尬局面裡退出,讓芬利收場——他收起攤在桌上的文件,作了個手勢,意思是說他到外面去整理文件了。芬利點點頭,揮手讓貝克離開。芬利想設法挽回一點面子。
我望著他,沒有作聲。
「好吧。麥克風測試,麥克風測試,我是保羅.哈柏,現在人在家裡,門牌號碼是:瑪格雷夫鎮https://m.hetubook.com.com貝克曼路二十五號,是美國喬治亞州的瑪格雷夫,M—A—R—G—R—A—V—E。儀器上的信號強度如何?」
我點點頭,對他微微一笑。被害人死亡的時間能證明我與此案無關。
「很好,可是你無法確定誰是行動電話的主人,因為你無法直接從號碼回查擁有者的姓名,而且行動電話所屬的電信公司也不會告訴你用戶是誰,對嗎?」
「喂,」哈柏又問,「你還在跟我通話嗎?」
「我沒有電話,而且我昨晚還沒有到這裡。你這樣做只會浪費更多的時間,芬利。」
「也許有。」我說,「你為什麼不打個電話試試誰來接呢?」
「我到這裡才六個月,」他說,「所以不是鎮上每個人都認識。」
「勞駕跑一趟,去把哈柏帶來。天知道他與這事有什麼關係,可是我們最好還是跟他談一談。對他客氣點,他也許是個值得尊敬的好人。」
他現在必須去把哈柏帶來。貝克會帶著歉意向那人走過去,請他來局裡一趟,芬利則會彬彬有禮地問他為什麼會在死者的鞋子裡發現他的行動電話號碼。
他們沒有作聲。
「然而?」芬利問。
芬利一時沒有作聲。
「死者頭部中了兩彈,」他繼續說,「兇器很可能是裝有滅音器的小口徑自動手槍。第一發子彈是近距離射出的,擊中左太陽穴,第二發是緊頂著死者左耳後發射的,子彈從臉部穿出,把他打得面目全非。雨水沖走了彈藥的痕跡,不過我們根據燒痕研判,槍上裝有滅音器。屍體上找不到彈頭,附近也沒有發現彈殼。」
「他離開了?」芬利問,「那麼車上的屍體怎麼會在地面上呢?你是不是想說還有另一個人涉案?」
「死者是誰,瑞契爾?」芬利問。
「如果不透過電信公司,你有別的方法查明嗎?」他反問道。
除非迫不得已,像芬利那種人是不會輕易說那句話的;他看起來像洩了氣的氣球。這件案子像一團迷霧,而且他覺得頂頭上司提供的新證據讓他很為難,他不可能對莫里森說:你簡直是胡扯!莫里森給他一個現成的證據,使他只能繼續偵查,直到證明我的確不在場。芬利感到懊惱,因為七十二個小時將要白白浪費掉了,而且他已預見一個大難題:他得向莫里森說明我午夜時分的確不在案發現場,還得勸他撤回證詞——這並不容易,因為他到職才六個月,再加上那個徹頭徹尾的混蛋又是他的頂頭上司。他坐在那裡,大聲喘著氣,分明已陷入困境。我現在該幫他一把了。
「我是保羅.哈柏,請問有什麼事嗎?」
https://m.hetubook.com.com「我沒有同伙,也沒有車。因此你們充其量只能假設受害者步行到那裡,我也到了那裡,我遇上他,像一個職業殺手一樣向他射擊,然後找回彈殼,拿了他的錢包,搜了他的口袋,可是沒有搜他的鞋子。我把武器連同死者的東西都藏起來後,變成另外一個人,瘋狂地踢屍體,之後我又變成另一個人,笨拙地把屍體掩蓋起來。最後,我在大雨裡等了八個小時,天亮了才到鎮上來。全是胡扯,芬利!我為什麼要在大雨裡等八個小時,天亮才離開作案現場到鎮上來呢?」
「你很想知道那是誰的電話號碼吧?」我問。
「死者身分不明,」貝克說,「沒有身分證,沒有皮夾,沒有任何可以查出他身分的東西;白人,男性,約四十歲,個子很高大,理光頭。屍體是今天早晨八點在靠近大門的柵欄旁被發現的,草草地用厚紙板覆蓋著。我們採集了死者的指紋,可是資料庫裡沒有相同的指紋。」
話筒裡傳出哈柏的笑聲。
我又看了看那張紙片,「從哪裡找到的?」
「這是在執行某項任務,芬利,」我說,「不是一宗搶案,也不是爭吵,而是一次經過深思熟慮、有條不紊的行動,因此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兇手是個精明的傢伙。」
他走回來,掃了我一眼,目光十分不友善。
「死後的傷痕?」
芬利總算拿起電話,撥了號碼。他按下擴音鍵,鈴聲響徹整個辦公室,有人接起電話。
「不可能,他不會在現場逗留,也不會喜歡做那種狂暴的事,那樣做會讓他感到難堪,而且可能會讓他被人看見。還有,像他這樣的人,如果真要清理現場,會做得不著痕跡,而不會把屍體留在那個早班警衛找得到的地方。所以你要假定是三個人。」
「是哈柏先生嗎?」芬利眼望著桌子說,一邊把那人的姓名記下來,「你好,這裡是電話公司,我是工務部經理。據報你所使用的號碼出現故障。」
「然而事實證明至少有三個人。」我說,「你們仔細想想,一個用滅音小口徑自動武器對準被害者頭部射擊,做事那樣乾淨俐落的人,不可能突然發狂對屍體亂踢一通,對嗎?而且那個突然發狂地對一具屍體施虐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平靜下來,用硬紙板把屍體蓋住。你們要考慮到,那是三件完全不同的事。因此,至少有三個人。」
芬利默不作聲。他逮住的嫌犯像個警員一樣在分析案情;作為一名主審人,他應該打斷我,然而他想聽我說完。我能看出他的心裡充滿矛盾,雖然他看上去依然很鎮靜,實際上心裡七上八下。
「在被害人的和_圖_書鞋子裡,」他說,「是疊好藏在鞋子裡的。」
「也許是兩個人,」他說,「兇手自己可能在事後清理現場。」
「哈柏?這太不可思議了。」
他只是對我投以一瞥,就又轉身面對貝克。
「你把二十四小時內發生的事情說一遍,」一切準備妥當後,他說,「一切細節。」
「我從來沒聽過此人。」我說。
「嘿,貝克。」我叫道。
是南方口音,說話的人挺有自信,是慣於接電話的口氣。
「被害人死亡的時間是在昨夜十一點三十分到一點之間,」貝克說,「因為夜班警衛十一點三十分下班時沒有發現屍體,是早班警衛來開門時才發現的,時間約是早上八點。他看見你正離開現場,於是馬上打電話報警。」
「你知道該怎麼做,」我又說,「撥通電話後,就說出現技術故障啦,用戶遲繳電話費啦,或者電腦計費器有毛病了等等,讓接電話的人報上姓名和地址。照我說的做吧,芬利,虧你還算是一名出色的警探呢。」
「槍到哪裡去了,瑞契爾?」芬利問。
芬利俯身向前,把一張紙片遞給我看。那是從電腦報表紙上撕下來的一角,紙色不舊,上面有發亮的油膩污跡,是那種放在口袋裡一個月之久的紙片常會有的光澤。紙上寫著:Pluribus,下面還有一個電話號碼。我仔細看了看,但是沒有碰它,以免混淆了上面的指紋。
貝克又抽出一張紙。
「很好,」芬利說著又拿起筆,「請你告訴我確切的地址,好嗎?」
我不解地搖搖頭。
「昨夜的大雨是一點鐘才開始下,」他說,「屍體底下的地面是乾的,因此可以斷定一點鐘開始下雨之前屍體就在那裡了。」
「你聽說過一個叫保羅.哈柏的人嗎?」芬利問他,「住在我們鎮上,貝克曼路二十五號。」
芬利瞥了我一眼,我報以微笑,他扮了個鬼臉。
「Pluribus是什麼意思?」
「這是一個行動電話號碼,這是我們目前可以確定的,但我們要等到星期一才能開始追查這個電話號碼。你應該跟我們配合,瑞契爾。」
「一共有三個人,」我說,「那是很明顯的。」
「你好像發了瘋似的。那傢伙簡直就像被卡車壓過,幾乎每根骨頭都斷了,法醫說他是在死後才被打得遍體是傷的。你是個怪人,瑞契爾,這是可以肯定的。」
我繼續望著他,沒有回答。
芬利凝視著我,用手指敲擊著桌面,沒有作聲。
「那是一支行動電話的號碼,」他說,「即使我撥了電話,我還是不知道是誰接的,也不知道接電話的人在什麼地方啊。」
「那是你的電話號碼嗎?」芬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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