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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的印鈔機

作者:李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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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我問他:你要請律師嗎?」芬利說,「但他只是一直反覆說是他殺死那人的,於是我向他宣布米蘭達原則,說得清清楚楚。我想,這人也許瘋了,因此問他:你把誰殺了?他說一個理光頭的高個子;問他:是怎樣殺的?他說:朝他頭部開槍;再問他:什麼時間殺的?他說:昨晚凌晨左右。我問他是誰對著屍體亂踢一氣?Pluribus是什麼意思?他卻又顯出一副呆若木雞的模樣,一句話也不說。我對他說,我還不能確定他是否做了什麼;他聽了之後,竟跳起來抓住我,大聲叫道:『我坦誠他是我殺的,是我殺的!』我把他推回椅子裡,他才又安靜下來。」
「他當時根本不在兇案現場,」他說,「他在參加一對老夫婦的家庭聚會,地點離他家不遠。他與他太太步行前往,在八點左右到達,一直待到凌晨兩點以後才離開;有二十幾個人看見他們到達和離開。他們搭某位親戚的便車回家,因為當時下著傾盆大雨。是他的姻親史蒂文森警官把他們送回家的。」
「我根本沒有犯罪的記錄。」我說。
「繼續說吧,芬利,快點。」我催促道。我只剩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
他又停下來,用手輪番拍打著口袋。
我穿好衣服,回到走廊裡,貝克在那裡等我。我回到囚室,依舊靠在那個角落裡。貝克鎖上那道沉重的門後,向大廳走去。
我聽見辦公室裡有人在爭論,聲音愈來愈高,還見有人在拍桌子,然後門開了,史蒂文森與莫里森局長走了出來。史蒂文森看起來很憤怒,大步地從大廳的另一側走過,逕自穿過玻璃門,走到室外的陽光下。莫里森跟在他後面。
我們走到大廳後面,辦公室對面有一條走廊,在走廊盡頭有兩間浴室。貝克推開男浴室的門。
芬利又停下來——這次是為了使他接下來要說的話更有效果。
「說下去。」我說。還有二十五分鐘,監獄裡的車子就要到了。
「嗨,貝克。」我叫道。他轉朝囚室這邊走來,站在蘿絲珂剛才站著的位置上。
貝克離去已大約有二十分鐘了,這是一個小鎮,不論哈柏的家在哪裡,他都應該回來了。
芬利坐在那裡,那部錄音機還放在原處;他吐出了一口氣,示意貝克離開。
她隔著鐵欄杆,把咖啡遞給我。她近距離看也很美,身上還有一股香氣。我記得先前我還覺得她像個牙科護士;如果牙科護士都像她這樣,我會常去看牙。我欣然接過那杯咖啡。我渴極了,而且我也喜歡喝咖啡,如果有機會,我會像酒鬼喝伏特加一樣地喝下它,但這時我只喝了一小口。味道好極了。我像敬酒那樣舉起杯來,和圖書「謝謝妳。」
「他又急又惱。」芬利說,「我問他是否認識你,一個叫傑克,瑞契爾的退役軍官,他說從來沒有聽說過你。我相信他說的話。他緊張的神經開始鬆弛下來,以為我只是向他打聽一個叫傑克.瑞契爾的人,而不是他犯了什麼罪才被帶到這裡來。」
她眨眨眼之後就走開了,先把杯子放下,然後回到自己的座位。我又回到原先的角落,頭靠在鐵欄杆上。六個月以來,我到處漂泊,已經學會了一些東西。我就像老電影裡的流浪者一樣,靠著陌生人的愛心過日子——但我所求的不是物質上的東西,而是信念。我凝望著蘿絲珂的背影,對自己微笑了一下。我喜歡她。
我睜開眼睛,心中的音樂戛然而止。鐵柵欄外,那位替我取指紋的女警官端著一坏熱咖啡,正要走回辦公桌。
保羅.哈柏下了車。他是個身材高大的白人,三十出頭,衣著整潔,淡茶色的頭髮有些零亂,微禿、亮出一個有智慧的前額。戴著金邊眼鏡,方下巴,皮膚曬成棕褐色。在他對接待警官微笑時,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
「我與他們不同?」
貝克說哈柏是個有家室、在亞特蘭大上班的銀行家,那就是說他在離鎮上不遠的地方有一棟房子;房子離學校很近,便於孩子上學、與小朋友玩;離店鋪也不遠,方便太太採購物品和上鄉村俱樂部消遣,也便於他駕車駛上通往高速公路的鄉村公路,上下班來回自如。貝克曼路二十五號,離大街不會太近,也許是在一條從鎮中心通往鄉間的道路上。哈柏從事的是金融工作,所以大概很富裕,也許還會有私人游泳池。如果我們假設哈柏家的總面積是四畝,則每邊長就是一百四十碼,如果沿街左右都有房屋,那麼二十五號離鎮中心大約有十二棟房屋的距離,算起來大概是一哩左右。
「妳怎麼知道?因為我的眼睛沒有擠在一起嗎?」
他露出一個勉強的微笑。他的嘴裡有顆金牙,使他看起來有點瀟灑風度、有點通人情。他對接待警官大聲喊了一句什麼,也許是一種程序上的暗語,然後拿出鑰匙打開電子鎖。門啪地一聲開了。
「我得洗個澡,」我說,「難道這也要等我到了州立監獄才行嗎?」
芬利目光筆直地望著我。
我沒有鎖門。他們太低估我了——我對他們說過我曾經是名憲兵,然而他們根本就沒有把它當作一回事。憲兵面對的是軍隊中的犯罪分子,那些傢伙知道如何使用武器、如何進行破壞和格鬥,他們是突擊隊員、特種部隊士兵、海軍陸戰隊成員,是花費了國家許多錢,受過專門訓練的殺手,因此,憲和-圖-書兵的訓練要更加優良,更加懂得使用武器,更加會赤手格鬥。貝克一定不知道此種情況,否則他會讓幾名警察持槍押我進浴室,如果他認為我是他們要追捕的人的話。
過了一會兒,門開了,貝克走了出來,朝他的辦公桌走去。
「妳認為我沒有殺人,對嗎?」
「也許妳根本不會理睬有罪的人。」我說。
當我看見那個胖局長莫里森經過囚室門口,向辦公室走去時,正好要哼第三段,因此我立刻唱成降E調,一改巴比.布蘭德歌曲的甜美風格,使歌聲變得刺耳,雖然仍富有音樂性,但卻增添了煙捲加威士忌的粗獷勁。
「是的。你與行為反常者不同。」
「當然,」我說,「那太好了。不要加奶精,也不要加糖。」
他的神情有點緊張,雙手先是放在接待櫃台上,然後又收回去垂在身體兩側。我看見他手腕上那只大金錶,可以想見如果是在平日,他自然會擺出一副闊佬的氣勢,然而此時他卻顯得心煩意亂。我不知道貝克對他說了什麼,不過,像貝克那樣精明的警官,會把這類事情留給芬利去做,因此哈柏應該不知道為什麼要他到這裡來——可是他心裡應該有數。我幹了十三年類似警察的職務,所以老遠就能嗅出別人是否心裡有鬼。
她笑起來的樣子很可愛。我想看一看她襯衫口袋上的名牌,可是又怕她會誤以為我想看她的胸部——但我的目光還是忍不住停留在她的胸部了。我記得她在替我照相時,那豐|滿的胸部依托在桌沿上。我看見一對高聳的乳峯。她叫蘿絲珂。她環視了周圍一眼,然後走近囚室欄杆。
「不是的,傻瓜,」她笑了,「因為我們還沒有聽到華盛頓方面的消息。」
她把自己那杯咖啡放下,轉身向咖啡壺走去,又倒了一杯熱咖啡,朝我款款走來。她長得很漂亮,約三十歲左右,膚色較黑,個子不高,全身充滿活力。在偵訊室裡,她的那種活力給了我輕鬆快活的感覺。她做起事來一副十分專業的樣子,但此刻她態度隨和,少了那份執行公務時擺出的模樣,而且端咖啡給嫌犯也許會違反胖子局長的規定——想到這裡,我對她有了好感。
「我們把這個叫哈柏的傢伙帶來,」他說,「也許你已經看見他了,一個銀行家,對嗎?那一身卡文.克萊的衣服就值一千美元,還有勞力士金錶,而且脾氣很壞。剛開始他只是有點惱火——我一說話,他就聽出我的嗓音與那行動電話上的聲音一樣,他指責我的欺騙行為,說我不該冒充電話公司的人……當然,他說得對。」
他陷入沉默,露出一副心神不寧的樣子。再過不到半和圖書個小時我就要被載往監獄,所以我希望他立刻把結論告訴我。芬利抬起頭,繼續說下去。他那套哈佛學者的辭令因說話速度變快而有些零亂。
我點點頭,彷彿成了芬利的搭檔,在幫他分析難題。
「我一眼就分辨得出來,」她微笑著說,「你的眼睛長得很好。」
「他什麼也沒說,」過了一會兒,他繼續說道,「臉色一片死灰,我還以為他心臟病突發了。他的嘴巴像魚一樣一張一合,但就是不說話,所以我又告訴他那人死後還被踢打了一頓,屍體被硬紙板掩蓋著,我問他還有誰參與此事,但他只是不斷地四下張望。過了一會兒,我看出他在苦心思考應該把什麼告訴我。他沉默了約有四十分鐘。」
「然後我問他是否認識一個理光頭的高個子,並且問他Pluribus是什麼意思。我的天!這回好像我刺了他的屁股般,他一下子楞住了,好像觸了電一樣,不回答我的問題。於是我再告訴他那人死了,是被槍打死的,瞧,他那樣子好像屁股上又被刺了一下,差點沒從椅子上摔下來。」
哈柏看起來像變了一個人似地突然老了許多,一頭一臉的汗,那健康的棕褐膚色已經褪去,好像被人放了氣,使他縮小了;他弓著腰,似乎渾身發痛,金邊眼鏡後面是一對失神的眼睛,充滿恐懼和驚慌。當貝克打開我那間囚室的門時,他站在一邊發抖、沒有挪步,貝克只得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扶進囚室,然後關上門,上了鎖,又回到辦公室裡。
我靜靜地靠在鐵欄杆上,看見貝克示意哈柏跟著他向後面的辦公室走去。兩人進去之後,門關上了。接待警官離開他的崗位,出去把貝克的巡邏車開進停車場;他回來時,芬利跟著進來。芬利直接向辦公室走去,他知道哈柏在那裡等候;他經過大廳時,並沒有理睬我。我在等待貝克出來。他不可能待在裡面,至少在他的保齡球球友接受謀殺案件調查時,他不會待在裡面,因為那樣不合乎倫常,而芬利給我的印象是一個十分重視倫常的人。
接下來的二十分鐘,局裡一片沉寂;貝克在伏案工作,蘿絲珂也在忙,接待警官坐在椅子上,芬利關著門與哈柏談話。我把頭倚在鐵欄杆上等待著。
「我透過電腦連線把你的資料傳到華盛頓去了,」她說,「那是十二點三十六分的事。那裡的聯邦調查局有很大的資料庫,儲存著幾百萬人的指紋,送去的指紋可立即核對。你的指紋將與上千名通緝犯的指紋核對,你懂嗎?如果你是名單中的其中一人,而且依然在活動,沒有正式逮捕,我們馬上就會得到通知。可是你在這裡都快三個小時了hetubook•com•com,我們還沒有得到任何消息,因此我知道你沒有犯大罪的記錄。」
「要不要我拿杯咖啡給你?」她問我。
莫里森撒了謊,我昨夜根本沒到倉庫去。他可能是搞錯了,也許他看見的是一個長得像我的人,但那樣的假定對他太寬容了。我現在真想伸出手臂狠狠地揍他那張髒臉,打他個鼻青臉腫;我閉上眼睛、暗暗發誓,會有那麼一天……
「不必客氣。」她微微笑著說,眼睛裡也蕩漾著笑意。在一個陰沉的下午,她燦爛的微笑暖人心間。
芬利坐下來,雙手放在腦後,以詢問的目光望著我。哈柏是兇手嗎?我不相信,因為他的情緒太過激動。那些用滅音手槍對準被害人頭部射出兩發子彈,然後又把彈殼收拾乾淨的殺手是不會激動的,他們會一走了之,根本不把事情放在心上。哈柏不是兇手,他經過接待櫃台前時的輕快步履就能證明這點。然而我只是微笑著聳了聳肩。
倚在囚室角落,心裡哼著巴比.布蘭德的一首歌曲,歌名是《在大路遙遠的那端》(Further On up the Road)。巴比是用G大調唱的,歌聲明快、歡暢,摒除了抒情歌曲裡的怨恨,使它產生一種憂鬱、一種預言和慰藉,就是藍調歌曲所擁有的那種效果。鬆弛的G大調讓歌曲帶著一些朦朧的美感,聽起來很甜美。
芬利望著我搖了搖頭,「不行,我不相信他的話。根據你的分析,一共有三個人與此案有關,那麼哈柏是哪個角色?我不認為他是個瘋子,我看他沒有力氣那樣做,而且他也不是跑腿幹雜事的,更不是開槍殺人的人,像他這種人不會射擊。」
又是一陣沉默;他在思考他的倫常問題。
可能是因為已經知道我不是他們要逮的人了,所以他們一點也沒有戒備;在走廊裡我可以毫不費勁地把貝克擊倒,把槍奪過來再衝出去奪一輛巡邏車。全部車輛都停在外面,而且我敢保證鑰匙還插在車上。在他們調集力量進行有效追捕之前,我早已駛往亞特蘭大藏匿起來,根本不會有什麼困難。然而我什麼也沒做,只是走進浴室。
「他渾身顫抖起來。」芬利說,「接著我告訴他我們是怎樣發現皮鞋裡的電話號碼,以及號碼上方寫著『Pluribus』,這次他更是如坐針氈。」
接待警官用不贊許的目光向我們這邊瞧了瞧,她得離開了。我喝完那杯咖啡,把杯子還給她。
「不要鎖門。」貝克說。
這時入口處的玻璃門被推開了,一個臃腫的身軀擠了進來,是莫里森局長。他直接走進大辦公室,貝克隨後退出來,疾步向接待警官走去,對他耳語了一陣,蘿絲珂也加www.hetubook.com.com入他們的談話。想必是有重要消息,但是離他們太遠,我聽不見。
將近五點,我聽見後面的辦公室一片嘈雜,那是叫喊聲和物件撞擊的聲音——有人變得激動起來。貝克桌上的鈴聲響了起來,內部通話系統傳出芬利急迫的聲音,要貝克進去。貝克走了進去。
「後來他坦誠了,他說:『是我幹的,是我殺死了他。』這像伙承認了,他說的話都錄了下來。」
「所以我只好暫時把他關起來,」他說,「沒有別的辦法。他承認是他幹的,提供了看起來沒什麼好懷疑的細節,但最後肯定站不住腳。」
「我知道你不會有多大的罪。」她說。
「好了,」我說,「你可以放我走了吧?」
史蒂文森對接待警官說了些什麼,看起來情緒很激動;接待警官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但他卻甩開那隻手,朝辦公室跑去。他正要進去時,門開了,一羣人走了出來;先是莫里森局長,然後是芬利和貝克,貝克的手輕輕地、牢牢地握住哈柏的手臂。史蒂文森大惑不解地注視著哈柏,然後把芬利拉回辦公室,莫里森轉過他那汗水淋淋的肥大身軀,也跟著走進去,關上了門。貝克帶著哈柏朝我走過來。
我又點了點頭,我知道他還有話要對我說。
門外陽光已漸漸變弱,地面上的陰影也逐漸拉長。我看見貝克的巡邏車沿著車道顛簸地開了過來——車頂的燈沒有亮——然後慢慢地在門口停下來。貝克下了車,像一名私人司機似地為他的乘客拉開門。他好像不知道該如何表現才合適——他的舉止要恭敬,因為來者是亞特蘭大的銀行家;又要表現出友善,因為來者是他的保齡球球友;但他還得要擺出一點公事公辦的模樣,因為來者的行動電話號碼出現在死者的鞋子裡。
貝克桌上的內部通話系統再次響起,於是他又走進辦公室。玻璃門又開了,進來的是史蒂文森。彷彿是發生了一件令人興奮的事,把所有的人都吸引過來。
「往下說。」我無可奈何地說道。
「我們這裡出現了狀況,瑞契爾先生,」芬利說,「一個真正棘手的問題。」
她把自己那杯咖啡端起來,「你以為我不會端咖啡給有罪的人嗎?」
哈柏站在原處,迷茫的眼睛注視著前方,慢慢向後退到牆邊,身體順著牆下滑跌坐到地上。他的頭垂在雙膝上,雙手挨著地面,我甚至能聽見他顫抖的大拇指碰到地毯的聲音。蘿絲珂抬起目光,對他看了一眼,接待警官也往他那邊瞧;他們正看著一個精神崩潰的人。
貝克從辦公室裡出來,沉默地走到我的囚室前,開了門,示意要我出去。我披上衣服,把那張舊報紙留在地板上,跟著貝克走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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